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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文学类文本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2015-2016学年齐齐哈尔实验中学高二上学期期中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王嫂

沈从文

    厨房中忽然热闹起来,问一问,才知道帮工王嫂的女儿来了。年纪十八岁,眼睛明亮亮的。梳一饼大大的发髻。脸圆圆的,嘴唇缩小如一个小荷包。头上搭了一片月蓝布,围裙上绣了一朵大红花,还钉上一些小小红绿镜片。说话时脸就发红,十分羞涩,在生人面前总显得不知如何是好。问问王嫂,才知道女儿刚出嫁五个月,丈夫在乡下做田,住在离昆明四十里的乡下,穿的衣还是新娘子衣服。主人说:“王嫂,你大姑娘到这里来是客,炒几个鸡蛋,留她吃饭去!”王嫂就望着那女儿痴笑:“太太说留你吃饭,不要走!”女儿也笑着。一家大小知道王嫂有个好女儿,都来看看,都交口称赞王嫂福气真好,闺女可长得俊俏逗人爱。

    王嫂只是笑,做事更热心了一些。王嫂不特有个好女儿,还有个好儿子!儿子十二岁,已到城西区茶叶局服务当差,净挣十五块钱一个月。局里管教严,孩子长得干净清秀,穿上一件灰色制服,见过的人都说相貌有福气,长大一定有出息。王嫂怕他不学好,一来就骂骂,装成生气样子,要孩子赶快回去。孩子虽是她唯一宝贝,可并不娇惯,守规矩,从不胡乱花钱。

    王嫂在这一家中的工作是洗衣烧饭,间或同卖鸡蛋清茅房的乡下人嚷嚷,一切动机无不出于护主。为人性情忠诚而快乐,爱清洁,又惜物不浪费,所以在一家中极得力,受一家重视。这点重视为王嫂所感觉到时,引起她的自尊心,事情便做得更有条理。

    有一天,另外一个乡下妇人来了,带了些新蚕豆来看王嫂,两人一面说一面抽抽咽咽。来人去后,问起原因,才知道一年前那个作新媳妇的女儿,已在两个月前死掉了。来的就是那女儿的婆婆。女儿生产,在乡下得不到医药照料,孩子生下地两天,女儿流血不止,家里人全下了田,想喝水不得水喝,喝了些水缸脚沉淀,第二天就腹痛死去了。孩子活了两个月,也死去了。经过这样大变故的王嫂,竟还是一切照常,用来稳定她的生命或感情的,原来是古人的“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八个字。

    吃晚饭时,王嫂加添一碗新蚕豆,就是白天那亲家送来的。两亲家说起女儿时,心酸酸的,眼睛湿莹莹的,都念着女儿。

    王嫂死了女儿,儿子却好好的。一个月必来看她一次,就便把工薪全部缴上,王嫂点清了数目,另外送他两块钱作零用。

    这家里同别的人家一样,有鸡,有狗,有猫儿。这些生物在家中各有一个地位。这一切却统由王嫂照管。

    把午饭开过,锅碗盘盏洗清楚后,王嫂在院中石碌碡上坐下喂鸡,看鸡吃食。看见横蛮霸道的大公鸡欺侮小母鸡时,就追着那公鸡踢一脚,一面骂着:“你个良心不好的扁毛畜生,一个小小肚子吃多少!我打死你!”公鸡还是大模大样不在乎,为的是这扁毛畜生,已认识了王嫂实在是个好人。每天大清早,家中小黑狗照例精神很好,无伴侣可以相互追逐取乐,因此一听公鸡伸长喉咙鸣叫,就似乎有点恶作剧,必特意来追逐公鸡玩。这种游戏自然相当激烈,是公鸡受不了的。

    因此这庄严生物,只好一面绕屋奔跑一面咖呵咖呵叫唤,表示对这玩笑并不同意,且盼望有人来援救出险。这种声唤自然引起了一家人的关心,但知道是小狗的恶作剧,谁也不理会,到后真正来援救解围的,照例只有王嫂一人。

    那时节王嫂也许已经起床,在厨房烧水了,就舞起铁火钳出来赶狗,同小狗在院中团团打转。也许还未起床,小狗恶作剧闹到自己头上,必十分气愤,从房中拿了一根长竹竿出来打狗。这支竹竿白天放在院子中晒晾衣服,晚上特意收进房中,预备打狗。小狗聪明懂事,食料既由王嫂分配,对王嫂自然相当敬畏,眼见那根竹竿,是王嫂每天打它用的。只是大清早实在太寂寞了,兴致又特别好,必依然折磨折磨大公鸡,自己也招来两下打,因此可好像一个顽皮孩子一般,跑到墙角去撒一泡尿,不再胡闹,乐意结束了这种恶作剧。尽管挨骂,挨打,小狗心中还是清楚明白,一家中唯有王嫂最关心它。

(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的赏析,不准确的两项是(   )

A、王嫂的儿子在城西区茶叶局服务当差,他一来,王嫂就骂骂,这并不是因为他犯了错,而是因为王嫂怕他学坏。 B、王嫂的女儿来看王嫂,大家都来看她并称赞她可爱俊俏,就连主人也热情地留她吃饭,这说明王嫂的生活环境淳朴。 C、王嫂的女儿生产后因大出血去世了,生的孩子不久后也没了,但王嫂在主人家还是“一切照常”,这表现了她的麻木。 D、小说第四段一方面交代了王嫂的女儿去世的具体原因,另一方面暗示了全文的主题:小人物在残酷的命运面前奋力抗争,但无能为力。 E、这篇小说以自然朴实的语言记叙了一个旧社会底层人物王嫂的故事,表现了作者对小人物命运的关注。
(2)、小说首段在文中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3)、请简要分析小说主人公王嫂这一人物形象。

(4)、小说后半部分写王嫂对待公鸡和小狗的情况,作者这样安排有什么用意?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苦梅

马卫

    苦梅又叫乌梅,个小,肉少,汁酸。如果不是没有吃的,孩子们是不会去吃苦梅的。一个姑娘却偏偏取了这么个名儿,不过也难怪,山区农村生活苦嘛。苦梅一出生,就和饥饿结伴,要不是后来包产到户,苦梅一家的日子就更难过了。

    苦梅二十岁的时候,成了新媳妇儿,

    “新媳妇儿,憨憨人儿,不说话儿,给糖走人儿。”儿歌嘛,小孩子嘴甜,诳糖吃。到了夜深人静,客人们离开,苦梅才发现,进新房的怎么不是先前相亲的那位男人呢?

男人一脸的木讷,呆呆地站着,半天才嗫嚅出来,以前相亲的,是他表哥;自己丑,所以找表哥代替。事已至此,多说无益,何况,男人家拿了钱,给家里砌了砖房,让哥娶上了嫂子。拿妈的话说就是——长得帅,能吃么?

    男人没有啥手艺,除了干地里的活,干不了其它。可是粮食价格低,除去农药、化肥、种子,赚不到啥钱。就这样过了七八年,孩子也读小学了,家里仍然一贫如洗。

    苦梅对老公说,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一辈子也致不了富。

    男人却安于现状,不缺吃不缺穿,还要求啥呢?可是经不住苦梅天天纠缠,最后男人让步了,苦梅和她的表姐进城,一个去给人帮厨,一个当超市营业员。

    苦梅在超市,极认真。别人忙里偷闲玩手机,她没有。别人喜欢小喇叭广播,讲奇闻怪事,苦梅不知道。苦梅就像个机器人,陀螺似地转,特别热心给人介绍商品,帮老人购物。

    苦梅的勤奋和本分,换来了一个领班的岗位。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当上了领班,工资竟然是营业员的倍数,而且轻松多了。所以,苦梅工作更加认真。

    苦梅出事,是在一个周末。

    那天,她在商场巡视,检查工作,发现有一位叫巧芋的营业员偷吃话梅。如果偷吃几个,谁也不会发现,商品有一定的损耗率。但是规定是死的,营业员绝不能吃和拿商场的商品。一旦发现,轻则扣工资,补损失;重则开除,或送派出所。

    苦梅没有当场揭露巧芋,女人家谁不爱面子呢?

    把巧芋叫到办公室,给她倒上水,才说了自己看到的事。没想到,巧芋一百二十个不承认。她说:提奸捉双,拿贼拿赃。你既然看到了我偷吃话梅,为啥不当场拿住?现在,你是污蔑我!我和你没完。

    苦梅没想到好心没有好报,气得粗气红脸:这次就算了,如果我再拿住了你,你走人!

    苦梅只能这样说了。她知道,这些营业员,差不多全是乡下来的,拿着低薪,还要养家糊口,难呢。只要巧芋改了,这事就算了。

    苦梅和表姐合住的出租屋,表姐回来一般要一点左右。那晚,苦梅值晚班,回家时快十一点了,还在夜摊上吃了碗米粉。就在苦梅开门的时候,突然蹿出一位蒙面男人,把她踹倒在地,给她几拳,几脚,嘴上说:臭婆娘,懂事点,不要管得太宽。这次放过你,要是你再多嘴,把你脸划了!苦梅虽然来自农村,有一把力气,可是相对于男人,那是蚍蜉撼树。

    蒙面人走了,半天苦梅才起来,回到屋内,见腿上身上的瘀痕,忍不住哭了起来。不用想,这事肯定是巧芋干的,听说,她一人在城里,常和些不三不四的男人鬼混。所以,巧芋特别好打扮,身上也不差钱,上班极不认真。

    表姐回来的时候,见苦梅这副样子,问了半天,苦梅才嘟咙出来。

    苦梅并不怕巧芋,是怕巧芋勾搭上的野男人。为了安全,苦梅辞职了,经理挽留她,她坚决回家。孩子见她回来,高兴地溜到她怀里,就不离开。老公见她回来,嘿嘿直乐。

    伤不重,养了一周,就复了原。

    苦梅是个闲不住的人,经过三年的打工生活,她明白一个道理:要得富,开店铺。

    苦梅开了村里第一家超市,当然不能和城里的比,不过两间屋大,主卖副食和生活必用品。不用请人,自己和老公亲自干。货自己去进,晚上做台帐。

    乡里人虽然计较价钱,但绝不会偷东西。一个月下来,挣的比她在城里打工还多一倍。

    苦梅家渐渐富了,有了彩电,有了冰箱,还给老公买了摩托,进货也方便。至于田和地,只种谷子、蔬菜,剩的种树。

    她家没有种其它树,只种苦梅。人们不太理解,苦梅也不解释。乡下人都知道,苦梅味酸、涩、平,敛肺、润肠、生津、解酒,良药呢。村里人常来讨用,苦梅一概白送,尤其那些爱喝醉酒的男人们,她们嘴上还要占便宜:苦梅,吃你呢!

    苦梅的脸上,全是笑。嘴上说:吃我?酸死人!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杜晚香

丁玲

    离场部三十多里路的第十三生产队,是生产建设兵团的一个新建队。李桂是这个队的一名拖拉机手。妻子杜晚香来了,他很高兴。他从集体宿舍搬了出来,在一间刚盖好的草房里安了家,一切整修过日子的事,都交给晚香,他心里很满意。在他家乡整整辛勤劳累了十一年的媳妇,该安安闲闲过几天舒服日子了,他的工资很够他们用的。

    杜晚香忙了几天,把一个家安下来了。从生活上看是安定的。但人的心境,被沿路的新鲜事物所激起的波浪却平静不下来。她觉得有许多东西涌上心头。李桂很少回家,回家后也只同她谈谈家常,李桂现在也成了一个很高很大的角色。他到朝鲜打过仗,学习了几年,增长了许多知识,现在又是一名拖拉机手,操纵着那么大的,几十匹马力的大车,从早到晚,从晚到早的在这无垠的平展展的黑色海洋里驰骋。他同一些司机们,同队上的其他人有说有笑,而回到家里,就只是等着她端饭,吃罢饭就又走了。其实,他过去对她也是这样,她也从没有感到什么不适合,也没有别的要求,可是现在她却想:“他老远叫我来干什么呢?就是替他做饭,收拾房子,陪他过日子吗?”她尽管这样想,可是并没有反感,有时还不自觉地产生出对他的尊敬和爱慕,她只是对自己的无能,悄悄地怀着一种清怨,这怨一天天生长,实在忍不住了,她主动去找队长:“队长,你安排点工作给我做吧。我实在闲得难受。”队长是一个老转业军人,同来自五湖四海的家属们打过交道,他只说:“你要工作么,那很好嘛,你看着办嘛,有什么事,就做什么事……”

    晚香没有说什么。可是这个新凑合起来的还只有三十多户的家属区,却一天天变样了。原来无人管的一个极脏的厕所忽然变得干净了,天天有人打扫,地面撒了一层石灰,大家不再犯愁进厕所了。家家门前也光光亮亮,没有煤核、垃圾、烟头。有些人家孩子多,买粮、买油常常感到不方便,看见晚香没孩子,就托她捎东西,看看孩子。还有向她借点粮票或借几角钱的,却又不记得还。晚香对这些从不计较。

    七月的北大荒,天色清明,微风徐来,袭人衣襟。茂密的草丛上,厚厚地盖着五颜六色的花朵,泛出迷人的香气。粉红色的波斯菊,鲜红的野百合花,亭亭玉立的金针花,大朵大朵的野芍药,还有许许多多叫不出名字的花,正如丝绒锦绣,装饰着这无边大地。蜜蜂、蝴蝶、蜻蜓闪着五彩缤纷的翅膀飞翔。野鸡野鸭、鹭鸶、水鸟,在低湿的水沼处欢跳,麂子、獐子在高坡上奔窜。原来北大荒的主人们,那些黑熊、野猪、狼、狐……不甘心退处边远地带,留恋着这巍巍群山,莽莽草原,还时常偷跑到庄稼地里找寻食物,侵袭新主人。表面上看来非常平静的沃野,一切生物都在这里为着自己的生长和生存而战斗。

    杜晚香带领着一群家属,一会儿在吞云吐雾的扬场机旁喂麦粒,一会儿又在小山似的麦堆周围举着大扫帚,轻轻地扫着。这时杜晚香觉得整个宇宙是这样的庄严,这样的美丽。她年轻了,她抬头环望,洋溢在同伴们脸上的是热情豪迈,歌声与劳动糅合在一起,她低头细看,脚下是颗颗珍珠,在她们的赤脚上滚来滚去。那热乎乎,圆滚滚的麦粒,戏耍似的痒酥酥地刺着脚心。

    她踩了过去,又踩着回来,翻了这片,又翻那片。她好像回到了幼年,才七八岁,只想跳跃和呼叫。可这是幸福的幼年,同当年挑着半担水,独自爬上高塬,又独自走回家来,整天提心吊胆的幼年有天渊之别。

    杜晚香在充满愉快的劳动中,没有疲劳的感觉,没有饥饿的感觉。大家休息了,她不休息,大家吃饭,她也不停下手脚。在场院参加劳动的工人的家属的工资,有计时的,有计件的,而她的工资,是既不计时,又不计件的。全场院的人都用惊奇的眼光望着这个个儿不高,身子不壮,沉静,总是微微笑着的小女子,奇怪她为什么有那么多使不完的劲。

(选自《丁玲短篇小说选》,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镜中人

杨绛

    镜中人,相当于情人眼里的意中人。

    谁不爱自己?谁不把自己当作最知心的人?谁不体贴自己、谅解自己?所以一个人对镜自照时看到的自己,不必犯“自恋癖”,也往往比情人眼里的意中人还中意。情人的眼睛是瞎的,本人的眼睛更瞎。我们照镜子,能看见自己的真相吗?

    我屋里有三面镜子,方向不同,光照不同,照出的容貌也不同。一面镜子最奉承我,一面镜子最刻毒,还有一面最老实。我对奉承我的镜子说:“别哄我,也许在特殊情况下,例如垃丁下看美人,一霎时,我会给人一个很好的印象,却不是我的真相。”我对最刻毒的镜子说:“我也未必那么丑,这是光线对我不利,才显得那么难看,我不信我就是这副模样。”最老实的镜子,我最相信,觉得自己就是镜子里的人。其实,我哪就是呢!

    假如我的脸是歪的,天天照,看惯了,就不觉得歪。假如我一只眼大、一只眼小,看惯了,也不觉得了。好比老伴儿或老朋友,对我的缺点习惯了,就视而不见了。我有时候也照照那面奉承我的镜子,聊以自慰;也照照那面最刻毒的镜子,注意自我修饰。我自以为颇有自知之明了,其实远没有。何以见得呢?

    我曾用过一个很丑的老妈子,姓郭。钱钟书曾说:对丑人多看一眼是对那丑人的残酷。我却认为对郭妈多看一眼是对自己的残酷。她第一次来我家,我吓得赶忙躲开了。她丑得太可怕了:梭子脸,中间宽,两头窄,两块高额骨夹着个小尖鼻子,一双肿泡眼;麻皮,皮色是刚脱了痂的嫩肉色;嘴唇厚而红润,也许因为有些紧张,还吐着半个舌尖;清汤挂面式的头发,很长,才死得光光润润,水淋淋地贴在面颊两狈,好像刚从水里钻出来似的。她是小脚,一步一扭,手肘也随着脚步前伸。

    从前的老妈子和现在的“阿姨”不同。老妈子有她们的规矩。偷钱偷东西是不行的,可是买菜揩油是照例规矩,称“篮口”。如果这家买菜多,那就是油水多,“篮口”好。我当家不精明,半斤肉她扌艮一斤,我也不知道。买鱼我只知死鱼、活鱼,却不知是什么鱼。所以郭妈的“篮口”不错,一个月的“篮口”比她一个月的工资还多。她讲工钱时要求先付后做,我也答应了。但过了一两个月,她就要加工钱,给我脸色瞧。如果我视而不见,她就摔碟子、摔碗,嘟嘟«o我给的工钱总是偏高的。我加了工钱嘱她别说出去,她口中答应却立即传开了,然后对我说,家家都涨,不只我一家。她不保密,我怕牵累别人家就不敢加,所以常得看她的脸色。

    她的审美眼光却高得很,不顺眼的,好比眼里容不下一粒沙子。一次,她对我形容某高干夫人:“一双烂桃眼,两块高额骨,夹着个小鼻子,一双小脚,走路扭搭扭搭……”我惊奇地看着她,心想:这不是你自己吗?

    会理发。我自己进城做个电烫,然后自己做头发,就可以一年半载不进城。可我忽然发现郭妈的“清汤挂面”发式,也改成和我一样的卷儿了。这使我很惊奇。一次我参加宴会遇见白杨。她问我:“你的头发是怎么卷的?”我笑说:“我正要问你呢,你的头发是怎么卷的?”我们各自讲了方法,原来她是末一梳往里,我是往外梳。第二天我换了白杨的发式,忽见郭妈也同样把头发往里卷,我不免暗笑“婢学夫人”,可是我再一想,郭妈是“婢学夫人”,我岂不是“夫人学明星”?

    郭妈来我家不久,钟书借调到城里工作了,女儿也在城里上学、住宿,家里只我一人。如果我病了,起不了床,郭妈定不来问一声病,或来看我一眼。一次,她病倒了,我自己煮了粥,盛了一碗端到她床前。她惊奇得好像我做了什么怪事。从此她对我渐渐改变态度,心上事都和我讲了。

    她掏出贴身口袋里一封磨得快烂的信给我看,原来是她丈夫给她的休书。她丈夫是军官学校毕业的,她有个儿子在地质勘探队工作,到过我家几次,相貌不错。丈夫上军官学校的学费,是郭妈娘家给出的。郭妈捎去丈夫末一学期的学费,就得到丈夫的休书。休书上那虚伪肉麻的劲儿,真叫人受不了,我读着浑身都起鸡皮疙瘩。那位丈夫想必是看到郭妈丑得可怕,吃惊不小,结婚一两个星期后就另外找了一个女人,也生了一个儿子。郭妈的儿子和父亲有来往,也和那个小他一两个月的弟弟来往。郭妈每月给儿子寄钱,每次都是她工钱的两倍。这儿子的信,和他父亲的休书一样肉麻。我最受不了的事是每月得起着鸡皮疙瘩为郭妈读信并回信。她感谢我给她喝粥汤,我怜她丑得吓走了丈夫,我们之间的感情是非常微薄的。她太欺负我的时候,我就辞她;她就哭,又请人求情,我又不忍了。因此她在我家做了十一年。

    奇怪的是,每天看她对镜理妆的时候,我会看到她的“镜中人”。她身材不错,虽然是小脚,在有些男人的眼里,可说是袅娜风流。眼泡也不觉得肿了,脸也不麻了,嘴唇也不厚了,梭子脸也平正了。

    她每次给我做了衣服,我总额外给她报酬。我不穿的大衣等,还很新,我都给了她。她修改改,衣服绸里绸面,大衣也称身。十一年后,我家搬到干面胡同大楼里,有个有名糊涂的收发员看中了她,老抬头凝望着我住的三楼。他对我说:“你家的保姆,很讲究呀!”幸亏郭妈只是帮我搬家,我已辞退了她,未促成这糊涂收发员的相思梦。

    我就想到了“镜中人”和“意中人”的相似和不同。我见过郭妈的“镜中人”,又见到这糊涂收发员眼里的“意中人” o她和我的不同,也不过是“百步”与“五十步”的不同罢了。

【注】①白杨(1920年4月22日—1996年9月18日),原名杨成芳,原籍湖南省汨罗市古仑乡,出生于北京市,中国内地女演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十八岁的李响

蔡    楠

说实话,我比较讨厌李响。我这些天很忙,正忙一件大事。我越忙,他越来添乱,冷不丁就会出现在我的办公室,还一直蹦来跳去的。他耳不聋眼不花,就是说话含混不清。我讨厌他这一点,有话就说,说完就走不好吗?还有,我怕他蹦来跳去的,要是摔坏了,我可没时间送他去医院。李直也没时间。李直比我更讨厌他。

于是我想赶他走。我泡上一杯茶给他端过去,他却轻飘飘地躲开我,像个气球一样飘到了窗户前。我赶紧关严了窗户,我怕他飘出去。

我把茶水送到了他的嘴边,说,喝点茶吧,喝了茶哪里来的你就回哪里去,我明天还要出门呢!

李响就把一杯茶喝光了。喝完茶,他不蹦不跳了,稳稳当当地站在了那里。

我知道,茶水冲掉了这些年堵在他喉咙里的东西,他的声道开始通畅了。我拿出一把宜兴紫砂陶壶,又拿出一罐好茶,一并递给他,说,你可以走了。

李响却没有要走的意思,他把东西扒拉到一边,说,我不是来要东西的,我想跟你出门,去南泥湾!

我吃了一惊,他怎么会知道我要去南泥湾?我赶紧去扶他,我怕他说胡话犯病啥的。我把座椅搬了出来,放到他的屁股底下。他却不坐,腰板挺直了盯着我,大声说,李游,你说,到底带不带我去?

我去是有项目做,你去干什么?

我给你当向导,我熟悉那里,我在那里打过仗!李响一字一顿地说。

快别说你打仗的事了,你当年是瞒着父母偷着跑出去的,连新婚十天的媳妇都瞒着。知道李直为什么讨厌你吗?就是因为当年你偷着离开家。

我那不是偷着跑,是当兵抗日去了。贺龙在冀中打了齐会战斗,大获全胜,部队需要补充兵员,我就跟上队伍走了。李响争辩着。

那你打仗了吗?打了,不过……李响这回坐下了,他的眼神有些黯淡,他缓缓地说,我跟上队伍走的第三天,就在石家庄附近的陈庄和鬼子打了一仗,可还没冲锋,我的腿就中了一枪,后来腿病了,我就当了炊事员。

我扑哧一声笑了,刚喝进去的一口茶差点喷出来,问,那后来呢?

后来我参加了百团大战,跟着部队去了晋西北,再后来就去了延安。说到这,李响的眼神突然有了光芒,慢慢地说,我是跟着部队一病一拐地来到延安的。那时候,我和战友们都觉得这回有仗要打了,我们得保卫延安啊!可是……上级却让我们去南泥湾种地了。

你是说,你去南泥湾开过荒?怎么这些年没听你说过呢?我觉得李响的话有点离谱。这有什么好炫耀的,我在老家又不是没种过地!再说了,你和李直哪里关心过我啊,啥时候耐心地听我说过话呀?

李响说得对,我和李直确实不大关心他。他十八岁就扔下媳妇偷着跑了,李直出生的时候都不知道他爹是谁。李直和娘在动乱的时光里能熬过来就不错了,哪里还能关心他!

李响叹了口气,接着说,你们不关心我,可我惦记你们!原来我想打完鬼子就回来,后来我又想等南泥湾的地种好了再回来,可南泥湾很难缠啊……

你就别找理由了,你根本没想过回来!我对李响喊道。别……别瞎说,我李响不是那种人。那时候的南泥湾,确实难缠,天寒地冻,荒无人烟。部队开拔到那里,没吃、没穿、没住的地儿,我当炊事员还不知道吗?红米饭、南瓜汤,那是后来才有的。挖野菜也当粮,可大冬天的到哪里去挖野菜啊?反正,炊事班里也没饭可做,我就拿起做饭的铁铲,穿着单衣,去开荒了……

听到这,我不说话了。听李直讲过,他两岁的时候,县上的干部把李响的包裹送回来时,里面确实有一把铁铲,不过铲子只剩了个破片片。

见我不说话,李响来劲了,说,你相信我说的是真的吧,那就带我去吧!

我凑近李响,把他抱住了。他的身体很轻,我知道我抱住的不单是李响,还有李响的故事。我决定带李响走,不乘飞机了,我要亲自开车去南泥湾。

李响跟着我来到了南泥湾镇,却蒙了。

他怎么也找不到开过荒的地方在哪里了。他不吭声了,任由我给他当向导。

我开着导航,带他去了三五九旅旅部旧址、南泥湾垦区政府旧址、党徽广场、稻香门广场,还带他去了南泥湾风景区,参观了南泥湾特有的民宿……

看,我就是在这里开过荒,在这里住过!李响在一个被改造成农家院的窑洞前站住了,大呼小叫起来。

我知道,我应该办我的大事了。

我走进窑洞,一群人早已等在那里了。这些人是南泥湾开发区的领导,我从电脑包里拿了一份签好字的合同,说,这是我们公司引进的石墨烯技术,现在我把它无偿献给南泥湾,用上这种材料,窑洞加热快,也非常环保。再有,我的公司想捐赠一批环保充电车,方便南泥湾的旅游,第一批已经在路上了……

办完这件大事,我回头再找李响,却看不见他的踪影了。

这下我可急坏了,弄丢了李响,我没法向我的父亲李直交代,他正在家辛苦地帮我带孩子。

我猜到李响去了哪里。我急匆匆赶到九龙泉烈士纪念碑前,果然看到李响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确切地说,是他的名字嵌在了纪念碑里。

这时,我听到了导游的讲解:李响,河北雄安人,曾经创造一天开荒四亩的纪录,他用铁铲和矍头连续开荒一个月,最后累倒在了地里,那年他只有十八岁……

我的眼泪疾速地涌了出来,我大声喊道,爷爷,你的孙子来看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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