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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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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安徽省六安市毛坦厂中学2019-2020学年高三上学期语文9月月考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雨夜小站

柳青

    春雨刷刷地下着。透过淌着雨水的玻璃车窗,看见秦岭西部太白山的远峰、松坡,渭河上游的平原、竹林、乡村,百里烟波,都笼罩在白茫茫的春雨中。

    当潼关到宝鸡的列车进站的时候,小街两边的店铺已经点起了灯火。由于春汛,渭河的渡口暂时取消了最后一次摆渡,旅客们都陆陆续续进了这个旅馆或那个旅馆,只剩年轻的庄稼人梁生宝,头上顶着一条麻袋,背上披着一条麻袋,一只胳膊抱着用一条麻袋包着的被窝卷儿,黑幢幢地站在街边靠墙搭的破席棚底下。

    来这里买稻种的生宝,碰到一个难题。小伙子问过几家旅馆,连睡大炕也要两角钱。他从家乡起身时,根本没预备住客店的钱。心想:随便什么地方不能滚一夜呢?没想到眼前刷刷的春雨却把他搁在了这个小站。

    “把他的!到哪里过一夜呢?”

    站在这异乡的陌生小街上,生宝的心却回到渭河下游的稻地里去了。钱对于那里的贫雇农,是多么困难啊!起身时收集稻种钱,难着哩!其他互助组的庄稼人,要劳驾他捎买些稻种,临了却没弄到钱。本互助组有两户,也是作为组长的他先垫着。生宝心里明白:他带来了多少钱,要买多少稻种,还要运费和来回的车票。他怎能贪图睡得舒服,多花一角钱呢?

    从前,汤河上的庄稼人不知道这郭县地面有种叫“百日黄”的急稻子,秋天割倒稻子来得及种麦,夏天割倒麦能赶上泡地插秧;只要有肥料,一年可以稻麦两熟。

    任老四曾经溅着唾沫星子感激地对他说:“宝娃子!你这回领着大伙试办成功了,娃们就有馍吃了嘛!”

    “就说稻地麦一亩只收二百斤吧!全黄堡区五千亩稻地,要增产一百万斤小麦哩!生宝同志!”这是区委王书记开会时拿眼睛盯着生宝说的,生宝明白:那是希望和信赖的眼光……

    “我哪怕就在这席棚底下蹲一夜哩,也要省下这两角钱!”生宝对自己说,度过了讨饭的童年生活,十三岁就给财东家熬半拉子长工,青年时代又在秦岭荒山里混日子,他不知道还有什么可以叫作“困难”!他觉得:照党的指示给群众办事,“受苦”就是享乐。可他知道继父梁三不这么着想……

    一九二九年,生宝跟着他妈夹在衣衫褴褛的人群中,逃难到下堡村,是继父梁三的草棚屋收留了他们。梁三命运不济,接连死了两回牛,后来连媳妇也死了,再后来租不到地,连父亲留下的三间房也拆得卖了木料和砖瓦。可自从草棚屋里有了生宝母子,曾经被命运打倒的梁三,又开始创立起家业来,他操劳着、忍耐着,把希望寄托在将来。可拆掉三间房的地上长起来的榆树已经比碗口粗了,家业依旧没创起来。

    土地改革的那年冬天,梁三家分得十来亩稻地,老汉早已干瘪的身体突然就有莫名其妙的精力,见天天不亮就开始忙乱起来,但对于生宝也渐渐生出许多不满。

    看见郭振山家盖瓦房,他心里气:“你把俺生宝拉进党里头做啥嘛?你弟兄三个外头有人干事,屋里有人种地,你们积极得起啊!可俺家里的地怎弄哩?”

    听说生宝担任互助组组长,他冲到老婆跟前抱怨:“他为人民服务!谁为我服务?成天不着家,啥时才能创立咱自个儿的家业?”

    这次买稻种,老汉照旧不高兴:“谁见过汤河上割毕稻子种麦来?等碰破了脑壳后,你才知道铁是铁,石头是石头。”

    想到这,生宝觉得有必要回去后认真地跟继父做点解释工作,主要说明大家富裕的道路和自发的道路有啥不同。爷俩使足了劲种地,的确年年粮食有余,然后有力量买地。可像任老四家那样的,劳力软、娃多,离开互助组就搞不好生产,就得年年卖地。那十年八年后,老任家又和没土改一样,地全到他爷俩名下了!

    想到能改变继父的想法,生宝满脸堆起笑容,他走进一家小饭铺,要了碗汤面,然后取开棉袄口袋上的锁针用嘴唇夹住,掏出一个红布小包来,在饭桌上很仔细地打开,在那些七凑八凑来的人民币中拣出最破的一张五分票,付了汤面钱。

    踏着土街上的泥泞,生宝从饭铺跑到车站票房。划着一根洋火,观察了全部情况;划第二根洋火,选定睡觉的地方;划了第三根洋火,把麻袋在地上铺开来。头枕着过行李的磅秤底盘,生宝和衣睡下了。他想:在这里美美睡上一夜,明日一早过渭河,到太白山下的产稻区买稻种呀!

    票房外头,春雨淅淅沥沥地下着,天气是凉的,可生宝心中是热的……

(节选自柳青长篇小说《创业史》,有删改)

【注释】互助组:指20世纪50年代,我国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农民为解决各自劳动力、生产工具不足的困难,而建立的劳动互帮互助组织。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中有多处生动的细节刻画,如第二段中对梁生宝的外貌描写,一身三条“麻袋”,真实呈现了生宝朴实坚定、艰苦创业的庄稼汉子形象。 B、小说采用倒叙手法,先描述生宝雨夜到达小站的情景,设置悬念:梁生宝是谁?为何不住旅馆?既避免了平铺直叙,又激发了读者的阅读兴趣。 C、通过继父对生宝的不满,可以看出虽然两人都吃苦耐劳,都想发家致富,但梁生宝更加乐于奉献,有责任,有担当,社会主义建设就需要生宝这样的带头人。 D、小说的人物语言很有特色,如“把他的!到哪里过一夜呢?”“你把俺生宝拉进党里头做啥嘛?”,富有地域特点和乡土气息,质朴而又富有情韵。
(2)、小说中两次描写“春雨”,这样安排有什么好处?请结合选文简要分析。
(3)、小说节选自柳青的代表作《创业史》,请分析“创业”一词在选文中的丰富意蕴。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重游缅湖(节选)

        E.B.怀特

①那个夏季,约在一九零四年,父亲在缅因的一处湖泊租了营地,带我们前去度过八月天。假期过得很圆满,从那以后,我们都觉得,世界上再没有地方比缅因的那个湖区更美好。我们一个夏天接一个夏天,总是在八月一日来这里,待上一个月。后来,我成了海员,有时在夏季里,连续几天,海上卷起浪涛,海水冷得骇人,狂风一股劲从下午一直刮到夜晚,这让我不禁怀念林中湖面的宁静。几个星期前,耐不住这种强烈的情绪,我买了几只鲈鱼钩和一个旋式诱饵,重返我们当年常来的湖区,准备钓上一个星期鱼,以慰故地相思。

②我带了儿子同行,他从不曾下过水,睡莲的浮叶也只隔着火车车窗望见。去往湖区的路上,我开始琢磨那里变成了什么样子。不知时间会怎样侵蚀了这块独特、圣洁的地方——小湾和溪流,落日的山峦,木屋和屋后的小路。我相信那里必然修了柏油路,又不知道它还有哪些可悲的变化。奇怪的是,一旦你听任自己的思想重回故辙,就会记起湖区一类地方那么多事情。记起一件事,蓦然就联想起另一件事。我想我还清楚记得所有那些破晓,此时的湖水,清冽而平静,我记得卧室的建筑板材发出的气味,还有潮湿的林木透过窗纱飘入的气味。

③我对柏油路的预感果然不错:它伸入湖岸半英里。但当我带了儿子回来,住在农舍附近的一处营地,重温旧日夏季的时光,不觉感到,一切都还是当年模样——我很清楚,头一个清晨躺在床上,闻到卧室的气味,听见孩子悄悄走出门,登船渐行渐远。我开始产生幻象,似乎他就是我,因此,简单置换一下,我就是我父亲。这种感觉徘徊不去,我们在那里的日子,时时萦绕在心头。这不是一种全新的感觉,但此时此刻,它却愈发强烈。我仿佛处于双重的存在中。我在做某件简单的事情,拾起鱼饵盒子,摆好餐叉,或者说着什么,忽然就觉得像是父亲在说话或做事。那一刻真让人心悸。

④头一天上午,我们去钓鱼。我摸摸鱼饵盒子里覆盖鱼虫的潮湿苔藓,看见蜻蜓贴了水面翻飞,落在钓竿梢头。蜻蜓的飞临,让我确信,一切都不曾改变,岁月不过是幻影,时光并没有流逝。我们将船泊在湖面,开始垂钓,微细的涟漪轻抚船帮,还像旧日一样,船还是那样的船,同一种绿颜色,船肋在同一处破裂,船底还是活水中同样的一些残留物——死鱼蛉、缕缕水藻、锈迹斑斑的废旧鱼钩、昨日捕获遗下的血痕。我们默默盯牢钓竿的梢头,蜻蜓来而复去。我将竿梢缓缓沉入水里,老大不忍地赶走蜻蜓,它们疾飞出两英尺,悬停在空中,又疾飞回两英尺,落回竿梢的更远端。这只蜻蜓与另一只蜻蜓 ——那只成为记忆一部分的蜻蜓,二者的飘摇之间,不见岁月的跌宕。我望望儿子,他正默默地看那蜻蜓,是我的手握了他的钓竿,我的眼在观看。我一阵眩晕 , 不知自己是守在哪一根钓竿旁。

     ……

⑤记忆时时涌上心头,对我来说,那些时光,那些夏日,似乎无比宝贵,值得珍藏。

⑥宁静与美好与欢乐。而实际上,如今惟一不对头的地方是这里的声响,汽艇的尾挂发动机陌生而恼人的声响。这声音很刺耳,时时打破你的幻觉,让你感受到时代的推移。白天,炎热的上午,这些发动机任性地、怒冲冲地吼叫;夜晚,夕阳残照的恬静湖面上,它们像蚊子一样在人的耳边嗡嗡聒噪。我儿子很喜欢我们租来的尾挂机艇,他的最大愿望,就是能熟练地用一只手操船,他果然也很快掌握了略略阻塞油门(但不可过分)的诀窍,懂得如何调节针阀。望着他,我会想起当年如何去鼓捣那台带有沉重飞轮的老式单缸发动机,只要从心里与它亲近,使唤起来,自然能得心应手。

⑦我们在营地悠然度过一星期。鲈鱼踊跃咬钩,艳阳高照,一天又一天。入夜后,我们都很疲倦,躺在小屋里,漫长白昼积聚下的热气弥散开。屋外,清风细细,几乎难以察觉。湿地的味道透过锈迹斑斑的纱窗飘进来。入睡很快,清晨,屋顶上有红松鼠,照例欢快地啪嗒啪嗒蹦跳。

⑧一天下午,我们在湖边,赶上了雷暴。那就像我小时候战战兢兢地看过的一出情节剧。第二幕的高潮,是美国一处湖岸,雷电交加,那情景几乎没有变化。场面很壮观,现在依然如此。一切都那么熟悉,最初是一种压抑和燥热的感觉,沉闷的氛围笼罩营地,让人不敢远行。后半晌(戏里也在此时)乌云密布,万籁俱寂,静得能听到生命的悸动。随后,一阵微风轻飏,雷声隐隐逼来,系泊的船只突然侧身摆荡。定音鼓敲响,小鼓敲响,跟着是大鼓和钹,噼啪作响的电光划破乌云,山上的众神龇牙咧嘴,兴奋地鼓噪。接下来是一片沉寂,雨点不疾不徐地打在平静的湖面上,天光重现,希望再生,心情豁然开朗,度假的人欢快地跑出门外,冒雨下到湖中戏水,他们欢呼笑闹个不止,因为他们只不过是让雨浇了个透。孩子们为沐雨栉风的新鲜感欢呼雀跃,这个只不过给浇个透湿的玩笑像是坚不可摧的链条,将一代代人连接起来。持一柄雨伞艰难行进的人透着滑稽。

⑨其他人游泳,儿子吵着也要去。他扯下雨中一直晾在绳子上的游泳裤,用力拧干。我不想下水,懒洋洋地望着他,他的光裸的身躯瘦小而结实,穿上冰凉潮湿的短裤时,轻微地打起冷颤。等他扣上浸水的腰带,我的腹股沟突然生出死亡的寒意。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我爱你,听见了吗

    我特别害怕一种病:阿尔茨海默症。通俗上来讲,这种病叫做:老年痴呆。你不知道这种病什么时候开始,就像你不知道,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有一回,五婶儿吵着要吃炸糯米球,附近的店早关门了,但是五叔知道李村公园那里有一家店开到很晚。那时候,天有点黑了,赶上下雨,路上出租车很少,五叔有哮喘病,来回走了5公里,还好,买到了炸糯米球。买回来以后,五婶儿又说不想吃了。

    五叔怕浪费了,就自己吃了。

    然后五婶儿又吵着要吃。五叔叹口气:“唉,这辈子算是着了你的道。”买回来以后,五婶儿又说,不想吃了。

    五叔怕浪费,就又自己吃了。

    然后五婶儿又吵着要吃,五叔一点都不恼,和颜悦色,全当遛腿锻炼。

    有天一大早,五婶儿起来,要吃炸糯米球,说话有些含含糊糊了,五叔没在意,就去买,下了楼突然想起一些事儿,又折回家,看着五婶儿弄个老花镜在一个本子上写着什么。五叔开玩笑地说了一句:“买了,你再不吃,就不给你买了。”

    五婶儿“哇”地一下子就哭了。

    五叔吓了一跳,忙去哄:“买,买,买,我现在就去买。”

    五婶儿含含糊糊地说:“我,好,像,快,把,你,忘,完,了。”

    五叔拿过五婶儿手上的本子,上面歪歪扭扭写着一个名字:马家平,后面是画的“正”字。五叔姓马,莒县人。

    五叔问,这些“正”什么意思?怎么还有一个没写完的?

    五婶儿摇摇头。

    五叔牵起五婶儿的手,去买炸糯米球。站在炸糯米球的小车前面,五婶儿从她的小口袋里掏出来一个小本子,很开心地在马家平后面的“正”字上,又画了一笔。

    五叔问:“你要不要去坐那个摇摇车?”

    五婶儿笑着说:“小孩儿玩的。”

    五叔说:“我陪你啊。”

    在商场门口的儿童摇摇车上,五婶儿玩得很开心,可是,五叔掉眼泪了。

    到后来,五婶儿已经彻底不认人了。五叔很用心地教她用筷子,教她认人,她学得很慢很慢,她还是要吃炸糯米球,但是说完就忘。五叔买回来,她从来没吃过。五叔的儿子总是责怪他,别再买了。五叔也知道,五婶儿已经彻底不认识他了,可是他每买一次,她就会在小本子上开心地画一次,她每画一次,他就跟着开心一次。

    五婶儿嘱咐的每一件小事儿,对于五叔,都是天大的事儿。

    “我要吃炸糯米球。”

    “我去买。”

    奇怪的是,五婶儿走的那天,这句话说得很清晰。像是两人故事刚刚开始的1965年,她不过张口说了一句,我要吃炸糯米球,五叔不过就是去买了两个炸糯米球,这喜欢就跨了一个世纪。

    五叔笑着说:“媒人说得一点都没错,你就是爱吃!你一辈子都惦记着。”

    五婶儿好像忘记了一些事儿,但是,她好像从来没有忘记什么。

    五婶儿走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五叔还是老样子,遛狗,坐在楼下的排椅上晒太阳,偶尔去李村公园那里买炸糯米球,但是,他没以前走得那么快了。有一回,他坐在排椅上,他的泰迪狗趴在他旁边。

    我买了炸糯米球,牵着狗经过他旁边,两只狗在嬉闹。

    五叔站起来,要回家,从口袋里掉出来一个破本子。我提醒他,然后帮他捡起来。

    他笑笑,问我,你住几号楼来?我笑着回答他,7号楼。

    我已经不记得这个答案说了多少遍了,五叔总是一次又一次地问,我就一次又一次地回答。

    我看过他那个本子,本子上有一个名字:张翠英。名字后面是画的“正”字。

    我递给五叔一个炸糯米球,问:“五叔,你吃不吃?”

    五叔愣了一下,接过去,他的手有点抖,然后,他很开心地在小本子上,又画了一笔。

    这老小孩真可爱,看样子,一定是在恋爱。

    我们活在一个上了床就分手的年代,但是,请你也相信,我们也活在一个牵了手就结婚过一辈子的年代。

(《意林·上半月》2016011期,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她长得像我妈

巩高峰

    ①在一溜搬运工里,我见到她的时候,吃了一惊。嗯,女搬运工本来就很少见,何况她这么矮小瘦弱,我都不知道她能不能搬动一箱瓷砖。

    ②让我吃惊的另一个原因是我昨天下午刚刚见过她,就在一家大超市门口。当时之所以多留意了她几眼,是因为她长得有点像我妈,满脸都是皱纹,看上去明显超出实际年龄。只是她看起来稍稍年轻一点,但是更瘦小,像远在千里之外老家的小一号的我妈。我记得因为这个,我还笑了笑。

    ③当时她正和儿子吵架,虽然她努力表现出家长训斥孩子的样子,可俩人看起来就是在吵架。儿子也就十三四岁的模样,却比她高半头,她得仰着头数落他——因为那个男孩自己做主在超市买了一双耐克鞋,而且从超市一出来就立马换上了,那双旧鞋则拎在手里。

    ④她说她天天在超市门口整理自行车,打扫卫生,一个月才挣八百,他一双鞋就给花没了。她儿子看起来更生气,说篮球队的同伴买的都是今年的新款,最便宜的也一千多,他买了双旧款,还打六折,结果还是被唠叨半天。

    ⑤今天竟然又见到她,巧得让我不由多看了她一眼。她很敏感,很快发现我注意了她一下,而且她误会了我的眼神,特意从一排搬运工里跑过来,跟我保证说她能搬动,让我放心,她不是来混搬运费的。我不过是帮朋友一点小忙,替他看着搬运工腾挪一个仓库。所以我朝她点点头,说:“你可以挑小箱搬,注意别砸着脚。”

    ⑥她本来都转身走了,听我说了这句话,回头看了我一眼,显然又理解错我的意思了。第一箱她就赌气搬了个最大的,一箱足足70斤。我试过,两个人抬都有些吃力。她个头矮,不能像别人用背的方式,只好抱着箱子,身子后仰,下巴紧紧顶着,走起来有点摇晃。虽然很吃力,倒也顺利搬到了仓库门口的车厢口。她停了一下,用右腿顶住,深吸一口气,“嗨”的一声将瓷砖箱举高了一些,由车上面的搬运工接过去。她掸了掸衣襟上的灰尘,扭头看了看我,眼神里有点小得意。

    ⑦第一车装满的时候,搬运工们突然嗷嗷叫着往车上爬,争抢去卸车的机会。卸车和装车的价钱一样,但是比起装车,那活儿可轻松多了,所以需要的人也少,只用四个就可以。最先爬上车的四个人,就算抢到了机会。她反应明显慢了,等她挤到车厢边,四个胜利者已经坐在瓷砖上微笑了,有种占了便宜的兴高采烈。

    ⑧我不知道该怎么称呼她,那些男搬运工背后带着讥笑议论她时,都叫她“那个女的”。他们说她是被亲姑姑从四川拐卖到这边的,卖给了一个大她十八岁的老男人。最初几年怕她跑了,老男人把她拴在屋里,整天不让她出来,直到后来她接连生了三个孩子,让她走她也不肯走了。

    ⑨显然,他们对她既排斥又有些同情,他们觉得搬运东西是男人干的活儿,她不该来分他们的搬运费,也不该干这么辛苦的活儿。

    ⑩我把一张塑料凳子递给她,示意她坐下来歇歇:“一会儿车还得回来,腾空这个仓库怎么也得十几车,下一趟再去。”

    ⑪她勉强笑了笑,没说话。这些搬运工里就她没带杯子,于是我用一次性杯子倒了水给她,她边喝水边谢了我三次。

    ⑫我说:“我昨天见过你,你不是在那个超市门口管理自行车吗?怎么又来干这个?”

    ⑬她听我这么说,惊讶地挑了挑眉毛,笑了,“那个活儿只干半天,下午四点到晚上十一点。上午都闲着没事儿,反正多赚一点是一点嘛,是吧?”她其实很健谈,而且话里果然有些四川口音。后来,她就跟我聊开了。她说她男人年纪大了,身体不太好,也懒,还喜欢喝酒。她有三个孩子,大女儿读大学了,从第二学期开始就不让家里给钱了,都是自己做家教赚学费和生活费。二女儿明年也要高考了,她心气高,只想考北大清华。就是小儿子从小惯坏了,不太听话。

    ⑭说这些的时候,她满脸都是笑——心疼、欣慰又有点骄傲。只是说到小儿子叛逆,还跟她顶嘴、吵架时,她的脸上罩上了乌云。说着说着,她突然毫无征兆地哭了,鼻涕眼泪混在一块,一把抹了擦在鞋帮子上。

    ⑮那姿势、口吻和表情,跟我妈当年为我生气时几乎一模一样。有那么一瞬间,我很是恍惚,仿佛自己又在倔强地面对着伤心的母亲。

    ⑯后面的几趟车,我跟司机交代了,每趟都让她跟去卸车,而且不用挤在车厢里,就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她每次去卸车时都回头感激地朝我笑一下。

    ⑰她不知道,每次她一朝我笑,我就想哭。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墙上的图画

丁肃清

    珍奶把一大盘刚出锅的羊肉放在桌上,一边吹拂着烫痛了的手指一边说:“趁热吃!清炖羊肉。”

    飘飘袅袅的热气弥漫着异香,诱引得我的喉头连连蠕动。为欢迎我回老家来,她特意让人宰了一只羊。我是珍奶抱养长大的,对老人家情同生母,时常回老家探视,已成为我生活中的重要内容。

    看着我大口的吞咽,珍奶慈祥的脸上如暖风吹皱了的一池春水,细细密密的皱纹每一条都笑着。

    “你爷在世时也好吃肉。”她说,“三天没肉就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爷去世已经多年,可是每当我同珍奶叙话,她总是提起爷这个话题。这一次,她又讲了那个不知讲了多少遍的故事:“打日本那时,你爷是土八路,轻易不敢回家来,怕汉奸告密。有一天晚上回来,浑身上下成了泥人,躺在炕上就‘呼噜呼噜’地睡,那脚上黑压压的一片蒺藜刺儿,我用针一根一根地挖,他都睡不醒……”

    儿时就听珍奶说这故事,那时候珍奶的故事美妙,像童话。如今听起来淡了,淡得像一碗白开水。真想让珍奶多说点别的,可提起爷过去的事情,她总是十分投入,唠叨个没完。

    院里。“咩、咩”地颤抖着几声羊叫,像小孩子的哭泣。我莫名其妙地被吞下去的羊肉噎住了,一种说不清楚的感情拨撩着我的心。从窗子往外看,不见有羊的影子。只从窗外的墙根下传来一声声的羊叫。

    珍奶见状出门。我随出。门外的墙上,挂着一张尚湿的山羊皮,正是珍奶为招待我刚宰的那只羊。墙根下,站着珍奶喂养的另一只羊,它仰起头,在墙上那张羊皮上依偎,深深地在那皮毛上舔、舔……我的心为之震颤。

    珍奶牵开那只羊,说:“这东西,还有灵性哩!”那一晚,我的胃里毛扎扎地难受,没有情绪同前来串门聊天的乡邻叙话。珍奶却说得高兴。少不了又提起爷的故事:“……那天他摸黑儿回家来,躺在炕上就‘呼噜呼噜’地睡,那脚上的蒺藜刺儿,黑压压的一厚层,用针一根一根地挖,他都睡不醒……”

    说得我真有些不耐烦,就说:“老提这事儿干嘛?说点别的好不好?”

    灯光下,珍奶的脸刷地变红,对众人尴尬一笑,久久不语。第二日,我要离家归城。在院里,我发现墙上少了那张羊皮,却留下了一个灰暗色的羊皮印儿,清清楚楚依然在目。这时珍奶正收拾行李袋,嘱咐着为我送行。那只山羊“咩、咩”地叫着猛然窜出,蹭在那墙上,在皮毛留下的印迹上猛舔:“沙——沙——沙”,青砖上的沙粒落地,这是我平生见到的最壮烈的一幕。

    车窗外,一路的风声雨声,全像是那只山羊舔墙的“沙沙”声……我固守了多年的一种进化观轰然坍塌:只有人类才有思维有情感?不是这样!那一山一水,一花一木,一鸟一虫,或许都有自己的喜怒哀乐呢!

    又过了很久,回故里探望珍奶。她像是一下子老了,满头的银白,没有了以往甜甜的笑意,脸颊的皱折和郁闷紧板板地滞结在一起。话也少,只是忙里忙外为我烧火做饭。

    她已是七十五岁的高龄!

    我漫步在院里,又瞧见那面墙壁上,上面隐隐约约还有那张羊皮的印迹,印迹上斑斑条条涂满艳红,像一幅绝妙的图画。我断定,那是那只山羊舔上去的舌血!

    只是不见了那只生灵。问及它,珍奶说:“不忍看它舔墙的样儿,赶集把它卖了。”

    真叫人感慨。动物虽然不会说话,无法与人沟通,可它们何尝没有悲欢离舍的故事。动物尚且有情有感,何况人呢!于是,我顿生怜悯:七十五岁高龄的珍奶,孤独寂寥的珍奶,用心血和爱把我滋养成人的珍奶,岁月沧桑积蓄在她心中的情感像一部厚厚的家传宝书,我竟然一点没有读懂!

    珍奶仍在默默地拾掇家务。

    我在等她再说起爷的故事,再听听她讲……你爷回来躺在炕上呼噜呼噜就睡了,那脚上的蒺藜刺儿黑压压的一层,用针一根一根地挑都挑不醒他……那个故事。

    可珍奶终究没有再讲。现在我懂了,爷的故事原本就是珍奶心中遮风挡雨的一面墙。她是在用心系念,在那墙上描绘图画!

    我真笨,在那鲜灵灵的绘画前,我竟然如此地麻木不仁!

    真想哭,于是我拉珍奶坐下,还像孩童时那般端坐在她的面前,对她说:想听听你讲爷的故事。

(原载于《山东文学》,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牛二

凌晶年

    牛二已囊空如洗,夜里只好将就一宿了。他把板车停妥后,抽出一张破旧的塑料纸铺在车底下,又抖开那条被子裹在身上,钻到了车底下。早春的夜虽说没有寒冬腊月耶样彻骨透冷,但那种湿漉漉的夜气,使牛二寒从心起,他把被子越裹越紧……

    牛二入梦,或失足于冰河,或灼烤于火上。当他迷迷糊糊醒来时,才发现太阳已在晒屁股。街市上无数眼睛看着他。呀,身上好烫,病了?

    牛二想回家,可回家的盘缠呢?眼下唯一的财产是一车刀剪。原指望背井离乡能卖个好价钱,谁知一天卖不出两三把,还不够打发一张嘴的。牛二家的刀剪在当地有名气。只是这一带人竟全然不知道牛二家祖传刀剪的名声。任牛二费尽口舌,还是白说。急火攻心,风寒入体,牛二焉能不病?

    围观的人七嘴八舌,牛二隐隐听到有人说要送他去医院什么的,不能,不能去医院。如今那药金贵得吓人,自己已身无分文,咋去?有个叫尤大头的热心主儿,朝大家拱拱手说:“这位山东来的小兄弟病了,异乡客地的,无人照顾也不是个事儿,各位是否每人一把,权当救助。来,我做主了,这刀剪八五折,贱卖了,卖了刀剪山东客好早早回家……”尤大头的话还未讲完,牛二叫起来:“不卖,八五折不卖,少一个子都不卖!”但牛二气若游丝,那微弱的声音淹没在嘈杂的早市声中。

    小镇人古道热肠,大伙儿你一把剪,我一把刀,党把一车刀剪全买光了。

    尤大头与众人把牛二送进了医院。

    牛二醒来后第一句话就是:“我的刀剪,我的刀剪呢?”尤大头把一叠票子交到牛二手里说:“兄弟,刀剪八五折卖了,这是刀剪钱,你收好。”不想牛二如被当头棒喝,一下子呆了,看着那叠钱,好似让他接炸弹似的。牛二“哇”的一声哭开了。尤大头听得他抽抽泣泣地说什么:“爹,孩儿不孝,坏了祖上规矩……

    “啥规矩?”尤大头不解地问。

    牛二指指随身带的那老布包。尤大头解开一看,里面一面褪色旧旗,上书“祖传刀剪不二价”七个字。

(选自《世界华文微型小说精品赏析》,有删改)

品质

(英)高尔斯华绥

    格斯拉先生鞋店橱窗里陈列的靴子太美观了,只有亲眼看过靴子灵魂的人才能做出那样的靴子。人们不时常到他郡里去,因为他所做的靴子非常经穿,好像把靴子的本质缝到靴子里去了。

    人们走进他的店堂,不会像走进一般店铺那样怀着“请把我要买的东西拿来,让我走吧”的心情,而是像走进教堂那样。有一次,我说:“格斯拉先生,可以给我做一双俄国皮靴吗?”他一声不响地离开我,退回去。不久,他回来了,手里拿着一张黄褐色皮,对我说:“多么美的一张皮啊!”等我也赞美一番后,他继续说:“你什么时候要?”我回答说:“啊!你什么时候方便,我就什么时候要。”于是他说:“半个月以后,好不好?”我含糊地说:“谢谢你,再见吧。”

    一天,我对他说:“在城里散步时靴子咯吱咯吱地响了。”他没有做声,蹙蹙眉头,好像在搜寻对那双靴子的回忆。“把靴子送回来!”他说,“如果我不能把它修好,就不收这双靴子的工钱。”

    有一次,我穿着因为急需才在大公司买的靴子,走进他的店铺。他的眼睛在细看我脚上的次等皮革,他说:“那不是我做的靴子。”为了讲究时髦,我左脚的靴子有一处很不舒服。他用手在那地方压了一下。“这里痛吧,”他说,“这些大公司真不顾体面,把一切垄断了,”他说,“他们利用广告而不靠工作把一切垄断去了。我热爱靴子,但是他们抢去了生意,我很快就要失业了。”……

    一星期后,我想向他说明:他做的新靴子是如何的合脚。走进他的店铺时,店堂里只有一个年轻人。

    “格斯拉先生呢?”我问道。

    “啊,死掉了!”他说,“可怜的老头儿是饿死了。他不让任何人碰他的靴子,接了定货后,费好长时间去做,顾客可不愿等待呀,结果,他失去了所有的顾客。在伦敦,没有一个人可以比他做出更好的靴子!他从不登广告,用最好的皮革,还要亲自做,这就是他的下场。”

    “他从不让自己有吃饭的时间;店里从来不存一个便士。所有的钱都用在房租和皮革上了。他是个怪人,但是他做了顶好的靴子。”

    “是的,”我说,“他做了顶好的靴子。”

(选自《高尔斯华绥短篇小说选集》,有改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窃读记

林海音

转过街角,看见三阳春的冲天招牌,闻见炒菜的香味,听见锅勺敲打的声音,我松了一口气,放慢了脚步。下课从学校急急赶到这里,总算到达目的地——目的地可不是三阳春,而是紧邻它的一家书店。

我跨进书店门口,暗喜没人注意。我踮起脚尖,从大人的腋下钻过去。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里,我的眼睛急切地寻找,却找不到那本书。从头来,再数一遍,啊!它在这里,原来不在昨天的位置了。

我庆幸它居然没有被卖出去。我多么高兴,又多么渴望地伸手去拿,但和我的手同时抵达的,还有一只巨掌,五个手指大大地分开来,压住了那本书:

“你到底买不买?”

声音不算小,惊动了其他顾客。我像一个被捉到的小偷,羞惭而尴尬,涨红了脸。我抬起头,难堪地望着他——那书店的老板,他威风凛凛地俯视着我。我用几乎要哭出来的声音,悲愤地反抗了一句:

“看看都不行吗?”其实我的声音是多么软弱无力!

在众目睽睽下,我几乎是狼狈地跨出了店门。

曾经有一天,我偶然走过书店的窗前,窗前刚好摆了几本慕名很久而无缘一读的名著,欲望推动着我,不由得走进书店,想打听一下它的价钱。也许是我太矮小了,不引人注意,竟没有人过来招呼,我就随便翻开一本摆在长桌上的书,慢慢读下去。直到好大工夫,才过来一位店员,我赶忙合起书来递给他看,煞有其事地问他价钱,我明知道,我绝没有多余的钱去买。

但是自此以后,我得了一条不费一文钱读书的门径。下课后急忙赶到这条“文化街”, 这里书店林立,使我有更多的机会。

一页,两页,我如饥饿的瘦狼,贪婪地吞读下去,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有时一本书我要分别到几家书店去读完,比如当我觉得当时的环境已不适宜我再在这家书店站下去的话,我便要知趣地放下书,若无其事地走出去,然后再走入另一家。

但我也不是读书能够废寝忘食的人,当三阳春正上座,飘来一阵阵炒菜香时,我也饿得饥肠辘辘。为了解决肚子的饥饿,我又想出了一个好办法:临时买上两个铜板的花生米放在制服口袋里,当智慧之田丰收,而胃袋求救的时候,我便从口袋里掏出花生米来救急。

但在这次屈辱之后,我的小心灵的确受了创伤,我因贫苦而引起的自卑感再次地犯发,而且产生了对人类的仇恨。有一次刚好读到一首真像为我写的小诗时,更增加了我的悲愤。那小诗是一个外国女诗人的手笔。小诗说:

我看见一个眼睛充满热烈希望的小孩,

在书摊上翻开一本书来,

读时好似想一口气念完。

摆书摊的人看见这样,

我看见他很快地向小孩招呼:

“你从来没有买过书,

所以请你不要在这里看书。”

小孩慢慢地踱着叹口气,

他真希望自己从来没有认过字母。

我不久又看见一个小孩,

他脸上老是有菜色,

那天最少是没有吃过东西——

他对酒店的冻肉用眼睛去享受,

他免不了希望他生来没有学会吃东西。

我不再去书店,许多次我经过文化街都狠心咬牙地走过去。但一次,两次,我下意识地走向那熟悉的街,终于有一天,求知的欲望迫使我再度停下来,我仍愿一试,因为一本新书的出版广告,我从报上知道好多天了。

我再施惯技,又把自己藏在书店的一角。当我翻开第一页时,心中不禁轻轻呼道:“啊!终于和你相见!”受了前次的教训,我更小心地不敢贪婪,多串几家书店更妥当些,免得再遭遇前次的难堪。

“明天早些来,可以全部看完了。”我告诉自己。想到明天仍可以占有书店的一角时,被快乐激动的忘形之躯,便险些撞到树干上去。

可是第二天走过几家书店都看不见那本书时,像在手中正看得起劲的书被人抢去一样,我暗暗焦急,并且愤愤地想:皆因没有钱,我不能占有读书的全部快乐,世上有钱的人这样多,他们把书买光了。

我惨淡无神地提着书包,怀着绝望的心情走进最末一家书店。昨天在这里看书时,已经剩下最后一册了,可不是,看见书架上那本书的位置换了另外的书,心整个沉下了。

正在这时,一个耳朵架着铅笔的店员走过来了,看那样子是来招呼我的,我慌忙把眼睛送上了书架,装作没看见。但是一本书触着我的胳膊,被轻轻地送到我的面前:

“请看吧,我多留了一本没有卖。”

啊,我接过书害羞得不知应当如何对他表示我的感激,他却若无其事地走开了。被冲动的情感,使我的眼光久久不能集中在书本上。

当书店的日光灯忽地亮了起来,我才觉出站在这里读了两个钟点了。我合上最后一页——咽了一口唾沫,好像所有的智慧都被我吞食下去了。然后抬头找寻那耳朵上架着铅笔的人,好交还他这本书。在远远的柜台旁,他向我轻轻地点点头,我默默地把书放回书架上。

我低着头走出去,浑身都松快了。摸摸口袋里一包忘记吃的花生米,我拿起一粒花生米送进嘴里,忽然想起有一次国文先生鼓励我们用功的话:

“记住,你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但是今天我发现这句话还不够用,它应当这么说:

“记住,你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更是在爱里长大的!”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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