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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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小题。
红绿灯下
①在城市,当你走到十字街头时,往往会与红绿灯相遇。
②说来好笑,我最初来到城市时,最怕的就是过街。在西安和北京求学期间,只要是有天桥和地下通道,我绝不走十字街。我对红绿灯不信任,它们闪来闪去的,像是两只鬼眼,变幻太快,常常是绿灯一亮,我起步走,却遭逢侧向驶来的一串汽车,它们占据了半边路,阻断你。等它们过去后,你再前行,绿灯的心房就颤动了,红灯随之亮起,你被隔在马路中央,身前身后是川流不息的车辆,有被钢铁夹击的感觉。此时我总会联想起卓别林的《摩登时代》中,那个被卡在机器中的工人,觉得自己是工业化时代的一个可怜虫。
③据说在交通事故中,死于红绿灯下的行人占了很大比例。闯红灯,是肇事的元凶。有时是汽车闯红灯殃及行人,有时是行人闯红灯自蹈黄泉,这样的行人无疑就是举着阎王爷掷来的招魂牌在过街。不管责任在哪一方,倒霉的总归是人。所以走到红绿灯下,人的心就会紧张起来,你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稍有不慎,就会酿下惨祸。在我眼中,十字街就像匍匐在大地的十字架,它主宰着人的生死。
④我在哈尔滨生活以后,习惯了走红绿灯。前些年,每当过十字街时,看见绿灯闪烁了,我会一路飞奔,分秒必争,抢在红灯敲响警钟前到达街对面。由于年轻,体力充沛,我与绿灯的赛跑很少有输的时候。当街口的行人集体闯红灯时,我也尾随其后,大摇大摆地招摇过市。汽车像一支支飞来的箭,刷刷地在我们身旁呼啸而过,可是大家对它们毫无惧色,我也心底泰然。
⑤二○○二年初春,爱人离开哈尔滨时,带我去花店买花。我们到了海城街的鲜花批发市场,我选了一束红色康乃馨,几枝黄玫瑰。当我把玫瑰拿在手中的时候,爱人说,别老买黄色的,换点鲜艳的颜色吧。于是,我挑了两枝娇艳的粉色玫瑰。他捧着康乃馨,我拿着玫瑰,散步回家。经由红军街桥下的十字路口时,恰好赶上绿灯眨眼了,我说等下一个绿灯再过吧。爱人说,你跟着我,能抢过去的!他个子高,步伐大,很快就跑到街对面了。我呢,一见红灯亮了,腿立刻就软了,向回撤。这样,我站在街这头,他站在对面,我们中间,是一台连着一台的疾驰的车辆。车辆就像汪洋大海,把我们分开了。三天后,爱人在回故乡的山间公路上出了车祸。故乡的路没有红绿灯,可是他为了早点回到工作的地方,急于赶路,还是出了事故。他的心中,看来一直亮着一盏颤动的绿灯啊。他是一个疯狂的旅人,只知道一刻不停地向前赶,赶,赶。这种“赶”,这种热情的“奔命”,使我们一个在此岸,一个在彼岸,永隔着万水千山。他像流星,以为自己生命的光华还很漫长,却不知道当他飞速掠过天际的时候,迎接他的却是永恒的寂静。
⑥爱人离去后,我身边没了陪伴的人,可是路还是要走下去的。我曾在十字街头为他焚烧纸钱,都说那是灵魂聚集的地方。再经过那样的路口时,我感觉有无数的灵魂在幽幽地歌唱。远远地看到绿灯要变幻了,我便会放慢脚步,在路边静心等待;人们蜂拥着闯红灯时,我也会原地不动,气定神凝地候着。红绿灯下那些步履匆匆、神色慌张的路人,在我眼里是那么的可怜可笑。
⑦我想,人生是可以慢半拍,再慢半拍的。生命的钟表,不能一味地往前拨,要习惯自己是生活的迟到者。人是弱的,累了,就要休息;高兴了,就要开怀大笑。郁闷的时候,何苦要掩饰自己,对着青山绿水呼喊吧。我们可以与友人畅饮,一醉方休;也可以对那些邪恶的人当面示以唾弃。我们可以在月夜下多几分缠绵,也可以在旅途中因着美好的风景而多几日的停留。随遇而安,随缘而行,随风而舞,随雨而歌!
⑧是的,我们要给自己多亮几盏红灯,让生命有所停顿,有所沉吟。这样的红灯,就是我们生命中不息的火焰!只有这样,弱的生命才会变成强的生命,暗淡的生命才会变成有光华的生命!当生命的时针有张有弛、疾徐有致地行走的时候,我们的日子,才会随着日升月落,发出流水一样清脆的足音。
(作者迟子建,当代女作家)

(1)、结合全文,简要概括“我”在“红绿灯下”的情感变化。

(2)、请说说题目“红绿灯下”的作用。

(3)、红绿灯下那步履匆匆、神色慌张的路人,在“我”眼里为什么是可怜可笑的?

(4)、结合文意,从修辞角度赏析下面的句子。
他是一个疯狂的旅人,只知道一刻不停地向前赶,赶,赶,这种‘‘赶”, 这种热情的“奔命”,使我们一个在此岸,一个在彼岸,永隔着万水千山。

(5)、我们还可以为自己亮起哪些红灯?请联系实际谈谈你的理解。

举一反三
阅读下列文字,回答文后问题。
      各位先生,只有希腊、意大利和法兰西享有以人物来命名时代的特权,这是文明最高的标志。在伏尔泰之前,只有以某些国家领袖的名字来命名时代的先例;伏尔泰比国家领袖更重要,他是思想的领袖。到伏尔泰,一个新的纪元开始了。我们感到,从今以后人类最高的统治权力将是思想。文明过去曾服从武力,文明以后将服从思想。权杖和刀剑已告折断,光明将取而代之,也就是说权威变成自由。再也没有别的最高权力,人民只有法律,个人只有良心。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进步的两个方面很清楚地显示出来,这就是:做一个人,我们要行使自己的权力;做一个公民,我们要恪尽职守。
      让我们转身望着这个死者,这个生命,这个伟大的精神。让我们在这令人肃然起敬的墓前鞠躬。让我们向这个人讨教。他有益于人类的生命在一百年前已经熄灭,但他的作品是不朽的。让我们向其他强有力的思想家讨教,向这些光荣的伏尔泰的助手们讨教,向卢梭、向狄德罗、向孟德斯鸠讨教。让我们与这些伟大的声音共鸣。要制止人类再流血。够了!够了!暴君们。啊!野蛮还在,好吧,让哲学抗议。刀剑猖狂,让文明愤然而起。让18世纪来帮助19世纪;我们的先驱哲学家们是真理的倡导者,让我们乞求这些杰出的亡灵;让他们面对策划战争的君主王朝,公开宣布人的生命权,良心的自由权,理性的最高权威,劳动的神圣性,和平的仁慈性。既然黑夜出自王座,就让光明从坟墓里出来!(全体一致的经久不息的欢呼。从四面八方高呼:“维克多·雨果万岁!”)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有一天,我在家听到打门,开门看见老王直僵僵地镶嵌在门框里。往常他坐在蹬三轮的座上,或抱着冰伛着身子进我家来,不显得那么高。也许他平时不那么瘦,也不那么直僵僵的。他面如死灰,两只眼上都结着一层翳,分不清哪一只瞎,哪一只不瞎。说得可笑些,他简直像棺材里倒出来的,就像我想像里的僵尸,骷髅上绷着一层枯黄的干皮,打上一棍就会散成一堆白骨。我吃惊地说:“啊呀,老王,你好些了吗?”
他“嗯”了一声,直着脚往里走,对我伸出两手。他一手提着个瓶子,一手提着一包东西。
我忙去接。瓶子里是香油,包裹里是鸡蛋。我记不清是十个还是二十个,因为在我记忆里多得数不完。我也记不起他是怎么说的,反正意思很明白,那是他送我们的。
我强笑说:“老王,这么新鲜的大鸡蛋,都给我们吃?”
他只说:“我不吃。”
我谢了他的好香油,谢了他的大鸡蛋,然后转身进屋去。他赶忙止住我说:“我不是要钱。”
我也赶忙解释:“我知道,我知道——不过你既然来了,就免得托人捎了。”
他也许觉得我这话有理,站着等我。
我把他包鸡蛋的一方灰不灰、蓝不蓝的方格子破布叠好还他。他一手拿着布,一手攥着钱,滞笨地转过身子。我忙去给他开了门,站在楼梯口,看他直着脚一级一级下楼去,直担心他半楼梯摔倒。等到听不见脚步声,我回屋才感到抱歉,没请他坐坐喝口茶水。可是我害怕得糊涂了。那直僵僵的身体好像不能坐,稍一弯曲就会散成一堆骨头。我不能想像他是怎么回家的。
过了十多天,我碰见老王同院的老李。我问:“老王怎么了?好些没有?”
“早埋了。”
“呀,他什么时候……”
“什么时候死的?就是到您那儿的第二天。”
他还讲老王身上缠了多少尺全新的白布——因为老王是回民,埋在什么沟里。我也不懂,没多问。
我回家看着还没动用的那瓶香油和没吃完的鸡蛋,一再追忆老王和我对答的话,捉摸他是否知道我领受他的谢意。我想他是知道的。但不知为什么,每想起老王,总觉得心上不安。因为吃了他的香油和鸡蛋?因为他来表示感谢,我却拿钱去侮辱他?都不是。几年过去了,我渐渐明白:那是一个幸运的人对一个不幸者的愧怍。

阅读说明文,完成下列小题。

把内脏当“子弹”打出去

    ①上的许多种动物皆可以视作一部励志大书,即便是那些生命形态极其简单的物种。 

    ②海参就是这样一种动物,它的生命形态简单得甚或连眼睛也没有,但仿佛世上越是简单的东西就越能练出不一般的本领。 

    ③隐身是人类眼下最热衷的“高科技”之一,比如隐身飞机,隐身潜艇等。海参数亿年前就具有这种隐身的本领,生活在礁石旁边的海参,它的身体颜色为棕色,而生活在海藻、海草中的海参则为绿色。海参变色的本领使得敌人很难发现它们。 

    ④海参有着极高的营养价值,人类往往要将它们作为餐桌的美味。为了不致于被贪得无厌的人捕捉,它们终于练就一种绝技,这就是自溶。海参通过进化,体壁中拥有了一种自溶酶,当海参离开水时间太长,体壁就会变形,自溶酶发生反应让整个海参迅速溶解成液体。 

    ⑤海参离开海水后六七个小时就溶解成水,是在向人类宣示:不要大量捕捉海参,即使存储起来,也是一场空!这样海参也就有效地保护了自己——至少在科学落后的时代是这样。 

    ⑥随着时间的推移,自溶成了海参们的一种自然归宿,在海洋中生长约10年时间,海参就会把自己溶解在海洋里,以此结束坚强而奇葩的一生。 

    ⑦海参的奇葩还在于它们一年两眠。海参除了冬眠外,还会夏眠。海参的食物来自于海洋中的微生物,微生物的特点是趋温避冷,冬秋之季水下的温度比海面要高,微生物就生活在海水下面。海参只在水深处13至15米的地方活动,这就让它们有了足够的食物。到了夏天,海水表面温度随着阳光的照射开始升高,海底的微生物上浮到海面上来活动和繁殖。这时海参的食物匮乏,它们于是开始夏眠,睡它三四个月的觉,一觉醒来,那些浮游生物正好沉入水底,在海参身边快乐玩耍着,这时海参只要开开合合嘴巴,很快就痛痛快快地吃了一个肚儿圆。冬天,浮游生物虽然在海水下面,但已不多了,这时,海参就再睡一个长长的大觉。 

    ⑧海参最为奇葩的技艺是遇到危险时,它们会把内脏当作“子弹”打出去。天敌来袭了,它们的身体一收缩,海参的肛门就有一道黑烟喷出。这可不是它们从体内排放出的对敌人造成伤害的有毒液体或气体,而是它们的身体内的肠子、肝脏以及大量的体腔液。海参的这一“子弹”也不是去伤害敌人,而是让天敌的眼前有一片障碍,不,海参是以整个内脏给贪心于食物的天敌,自己则借助内脏及体腔液喷射出去对身体所起的反作用力,从而迅速逃掉。 

    ⑨当然,海参这不是以自己的生命作代价。海参体内有一种结缔组织,这种结缔组织由若干个形状的细胞构成,让海参具有了很强的再生能力,它们一旦抛掉内脏等器官,仍然能够完好坚强地活着,并在适宜的条件下重新生出内脏。 

    ⑩纵观海参的各种绝技其实是一种自我牺牲,比如变色牺牲了特有的个性皮肤;夏眠牺牲了夏日海底世界的热闹与美丽景色;尤其是喷射出自己的内脏,海参更是忍受着巨大疼痛,还要牺牲一段时间享受美食。 

    ⑪正因为此,海参以极其简单的个体,在世界生存了6亿多年,成为地球上最古老的物种之一,有海洋活化石之称。

(选自《知识窗》2015年第7期)

阅读下文,回答小题。

不老的额头

    ①童年的印象里,母亲的额头是最亲切的。那时的我体质弱,常常生病发烧。每次见到我一脸绯红的样子,母亲就觉得不对劲,然后她的额头就会贴在我的额头上,只那么轻轻一贴,母亲就能准确判断出我的健康状况。

    ②母亲的额头,很多时间都被汗水占据着,劳动着的母亲是美丽的。那时候,年轻的母亲,以光洁而温馨的额头为纸,为这个家,书写着人生的喜怒哀乐。跟我们在一起,有说有笑的日子,母亲是开心的,幸福的,这些开心和幸福,在她的额头上表现得阳光灿烂。当我们遇到挫折和磨难,那额头上则会写满忧虑和郁闷。我一度怀疑,多年以后,母亲额头上那一条条清晰的纹路,该是多年担忧留下的记忆档案

    ③母亲用额头为我诊断了无数次病痛,而她自己生病的时候,总是悄悄瞒着。好些回,我看见母亲浑身无力地躺在床上,父亲用湿毛巾捂着她的额头,才知道母亲已被病魔折腾多时。每一次,母亲从疲惫中爬起来,第一件事就是揉拍前额,好让自己保持一份清醒,第一时间理清生活的繁琐,解开心头的愁结,为家的未来精打细算。韶华流转中,母亲老了,无论记忆力还是动作气力,已经大不如前,唯一不改的,依然是拍额头的习惯性动作,那手掌在额头上发出的声音,于我而言,更多成了一种带着淡淡咏叹的生活乐章。

    ④母亲是爱美的,也许从她懂事时起,就用那些粉膏,每天在额头上涂抹。然而岁月匆匆,雨霜重重,谁也无法挽留青春饱满的脚步。一道道皱纹,在一个个不经意的夜晚,悄悄爬上了母亲的额头。如果说母亲是一棵树,那额头上的纹路,就像一圈圈年轮,圈满了昨日的记忆。而我更感觉那纹路如林,是一种写在额头上的不变情怀,仿佛漫山遍野的秀木,永远葱绿绵长。

    ⑤母亲七十大寿那天,女儿忽然说头晕,母亲的额头,又习惯性地跟她贴在一起。那是怎样的两张额头啊,一张沧桑遍布,饱经风霜;一张青春饱满,一如母亲当年。母亲仔细端详着孙女,不由感慨万千:“奶奶老了,瞧这额头上的皱纹,多深!”我伸过手,轻抚母亲的额头:“妈,谁说您老呀。瞧您的额头,还是当年那样温暖。在我心里,您有一张永远年轻的脸。”

    ⑥是啊,母亲的额头是不老的,那里面,写满了永恒的母爱。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知己,是懂你的那个人

    《增广贤文》中说:“酒逢知己饮,诗向会人吟,相识满天下,知心能几人。”

    是的,茫茫人海里,能够遇见的人很多,然而真正能够走进心里的人,少之又少。生活的繁杂,总会负累,便希望能有一个懂得的人,诉说心里的不易,分享生命里的悲喜,人与人相处,偶尔也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委屈和误解,就需要一个懂得的人来倾诉心声。

    知己,一定是最懂你的那个人。因为懂得,所以包容,因为相知,所以疼惜,懂你的人,知道你的伪装和坚持,能看到你笑容背后的不容易。懂是心疼,是惦记,懂你的人不需要太多,一个就够了。

    徐志摩说,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

    亦舒说,那种难得的朋友,我成功,她不嫉妒,我委靡,她不轻视,人生得一知己足矣。知己,是无论你风光或落寞都陪在你身边的那个人。

    知己,是永恒的情,一个人的路途,风风雨雨,多么希望有那么一个人,在你伤心的时候给你安慰,在你失望的时候微笑着鼓励,哪怕一个相同的眼神,哪怕一句温暖的话语。总有那么一刻想找个人倾诉,话到嘴边又止住,总有那么一时,脑海里浮现了很多人,却找不到一个可以真正敞开心扉的人,生命有些人不是来得太晚,就是来得太早了,人生没有那么多刚刚好。

    我再怎样,努力也走不到你心里,你再怎么样完美,也不是我要等的人,越来越觉得朋友再多,不如知己一人。

    人生这趟烈车,总有人上车,总有人离开,让人无从把握,慢慢地才感觉到,那个一直在心里陪伴的人有多重要。

    总有一个懂你的人,会走进你的生活,出现在你未来的每一天,如果你还没有遇到,就请等待,如若遇见,请珍惜。

    从前的车马很慢,一生只够爱一人,如今的时光很快,快得跟不上岁月的节奏,行色匆匆的生活,人与人之间都学会了伪装,可再坚强的人,也是需要温暖和关怀的。

    一句懂得,即便相隔千山万水,也能融化内心的冰霜,一句,累了吧!会让心瞬间变得柔软,话不多,贴心最暖,知己,相互吸引,相互体谅,你若懂得,便在心上。

    花懂春的明媚,风懂云的飘逸,知己,是灵魂的相依,自有一份默契,安静,无所求,心灵的相通,胜过千言万语

    有的时候,听一首喜欢的歌,遇到快乐的事,就想找一个人一起分享。人生能遇到一个心趣相投的人有多重要,再好的风景,没有人一起欣赏,也会觉得遗憾,历尽千帆越发觉得,生命中若能遇到一个懂你的知己是莫大的幸福。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茉莉

白落梅

①我对茉莉的喜爱,缘于儿时的记忆。外婆的庭院,种了一些花木,春桃秋菊,夏荷冬梅,当然,还有她最爱的茉莉。茉莉花季很长,从暮春开到深秋,这些时日,茉莉花就那样悠然绽放,不曾间断。外婆种植的茉莉,枝繁叶茂,花瓣如雪。白花在绿叶的映衬下,似碧玉上的颗颗明珠,如夜空悬挂的点点繁星。每至晨昏,茉莉的淡淡幽香,飘过黛瓦白墙,弥漫至整个村庄。

②犹记得,外婆晨起打扫完庭院,则提篮采摘茉莉,泡上一盏茉莉香茗,坐于庭前石几上。穿针引线,串起的茉莉手链,给自家小姑娘佩戴,若有多余,则送与邻人。那些个夏天,外婆每日头上都簪着一枝茉莉,尽管如此,依旧遮掩不住她不断新生的白发。

③乡间老妪,本没有戴花的习惯,但茉莉与粉桃不同,不艳丽,不张扬。别一朵茉莉,不分年岁,只为了装点心情,还有那耐人寻味的淡香。后来想起刘姥姥游大观园时,曾说过她年轻时也风流,爱戴些花儿,抹些粉儿的。而外婆亦有此番情肠,试想每个女子,都珍爱自己的容颜,愿与繁花,相守一生。

④幼年总听外婆说起,她本富家小姐,也算得上是村里的大户。祖上修建的大宅院,福泽后辈,亭台楼阁,回廊水榭,叠石成山。而庭园里,花木成荫,折花插瓶,簪花佩戴,则成了她少女时代最美的回忆。

⑤那些闲逸的光阴,被时代的浪潮冲散,一去不复返。外婆嫁到了邻村的农家,几片青瓦,几亩薄田,她从千金小姐,成了平凡妇人。她的嫁妆,除了一双红绣鞋,还有几株曾外祖父栽种的茉莉。那掀开红盖头的男子,将与她开始未知的人生。

⑥外公是个书生,与农田相伴,一生没有改变其乡野村夫的命运。却总在夜阑人静之时,点烛读书,而年轻的外婆,则为她红袖添香。有时,泡上一盏茉莉清茶,静坐于他身边,裁衣缝衫,共守朝霞。

⑦外公一生爱酒,喜茶,亦好交朋友。每年都要取自家的粮食酿上几大坛好酒,兴起时,则邀约几个邻翁,于庭院喝酒闲聊。乡村月色明净,茉莉花开,暗香袭人。灵巧的外婆,下厨做几道农家小菜,虽不见荤腥,却是下酒的佳肴。最为别致的一道菜,是茉莉花炒鸡蛋。白日新摘的茉莉花,用井水洗净,打上几个鸡蛋,一起烹炒,清香可口,回味无穷。

⑧外婆自制的茉莉花酒,茉莉花茶,一时间远近闻名。镇上曾有商铺老板,慕名前来,询问秘方,被外婆回绝。其实自酿花酒、花茶只是一种心境,并无秘方,亦无须资本。自家栽种的粮食、茶叶、花木,巧妙地相容,便生了风雅。

⑨乐善好施的外婆,对平日走街串巷的卖货郎,或天南地北的江湖艺人,总会殷勤留客。虽是粗茶淡饭,却给了风餐露宿的他们,无限温情暖意。想来,外婆当年的乐施,皆是种下的善因。如今她九十高寿,前尘往事已然忘却,成了流水浮烟。那双红绣鞋也不知下落,唯留几树茉莉,年年开合,不说别离。

⑩我与外婆相处的日子,越发地短少。每年看到茉莉花开,便知我们的缘分,已薄如春梦。外婆已经不折茉莉簪头了,她两鬓的发,一如茉莉那样银白。以往只觉时光太慢,我的世界,总离不开那个小小村庄。而今我漂泊天涯多年,方知岁月催人老去,那些阔别已久的音容,都不再年轻。

⑪每次与外婆临别之际,她总会拉着我的手絮说几句珍重的话。她说她已朝不保夕,而我的人生,则如那一窗的茉莉,开谢了一季,还会重来。我竟无言以对,转身拭泪,任凭她目送我的背影,渐行渐远。

⑫这些年,无论我身在何处,我所居住的地方,皆种植茉莉。她曾陪我走过年少时光,又随我人世迁徙,如今和我一起安于江南某个旧院。也许这不是我最终的归宿,有一天我还会遭遇流转的命运,但茉莉亦会与我清淡相守,情深意长。在许多个苍茫无依的日子里,慰我孤独寂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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