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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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名著导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名著阅读。
       小团圆媳妇躺在炕上,黑乎乎的,笑呵呵的。我给她一个玻璃球,又给她一片碗碟,她说这碗碟很好看,她拿在眼睛前照一照。她说这玻璃球也很好玩,她用手指甲弹着。她看一看她的婆婆不在旁边,她就起来了,她想要坐起来在炕上弹这玻璃球。

(1)、结合选段内容,简要分析小团圆媳妇是一个怎样的形象。

(2)、小团圆媳妇最终死掉了,你认为害死她的凶手是谁?

举一反三
善良是心灵的灯盏

①风中夹杂着雪花,纷纷扬扬,如柳絮般飘落,小小山村,已经变成了粉妆玉砌的世界,显得那么晶莹、那么剔透、那么恬静。下了火车,他下意识地裹紧了棉衣,朝家的方向走去。简陋的家中,有他朝思暮想的妻子,有花骨朵般的女儿,有浓香的羹汤。想到这里,他的嘴角浮起一抹笑意。

②刚结婚那会儿,家里真的很穷,妻子爱意灼灼的眼神,让他心里升起阵阵暖意,女儿半岁时,他决定跟同乡一起外出打工,苦些累些都不怕,他只想多挣些钱,让她们过上殷实的日子。

③这两年,他披星戴月地干活,任城市的风尘皲裂了双手。他留下极少的生活费,其余的钱定期寄往家里,为了省下路费,连续两年没有回家。春节临近,思念更加煎熬着他的心,他决定怀揣积攒的血汗钱,回家过个团圆年。

④走进院落,房门紧锁。妻在信里提到过,家里门锁损坏,临时换了新锁。等了一会,有些着急,心想,干脆到外面走走,给女儿买些零食和玩具。离开家时,她还是襁褓中的小粉团,如今女儿长高了,会喊爸爸了吧?

⑤他挑了一兜蜜桔,又买了毛绒小熊。转身往回走,路过一家小诊所。诊所门口有个女人,抱着孩子轻轻地晃,急得泪珠直往下落。“怎么办?这可怎么办?”女人像是絮絮自语,又像是在对他诉说。

⑥他愣了一下,试着问:“怎么回事?”女人叹了口气,说:“孩子发高烧,带的钱不够。你看,烧得有些迷糊,真怕耽误了病情。”他低头一看,小女孩脸色红红的,偎在女人怀里嘤嘤地哭。

⑦摸了摸衣兜,闪过几分犹豫。他想起在外打工的艰难,每张钱都浸透着汗水。但转念一想,如果对面是自己的家人,面临这样的窘境,他多么希望能有一颗善心,一双温暖的手,帮她们渡过难关。

⑧他侧过身,从棉衣内兜里摸出钱夹,抽出一张50元,对女人说:“拿着,给孩子看病要紧。”女人望着衣着简朴、有些木讷的他,眼泪再次夺眶而出。他说:“快点取药去吧,先给孩子挂上针。”

⑨有些放心不下,他跟在女人后面,陪孩子打了退烧针,又挂上吊瓶,这才舒了口气。到底是孩子,烧刚退下一些,就有了精气神。柔嫩粉红的小脸上,大眼睛闪烁如星,对着他手里的小熊,咯咯地直笑。

⑩他把小熊递给女孩,说:“你是勇敢的孩子,叔叔奖励你一个小熊。”小女孩接过小熊,宝贝似的搂在怀里,女人低头望着孩子,眼里全是疼爱。看到女孩已无大碍,他转身离开了医院。

⑪回到家,妻子仍没回来。他倚在门口,又困又累,不知不觉睡着了。不知过了多久,他被轻柔的声音唤醒,揉揉惺忪的眼睛,看到站在眼前的妻。他咧嘴一笑,笑容突然凝固在脸上。原来,妻的旁边站着的小女孩,怀里抱着毛绒小熊。

⑫妻子笑吟吟地说:“女儿今天发起高烧,幸亏幼儿园老师带她看病,现在好多了。”他把女孩揽进怀里,亲了又亲,将几滴热泪蹭到女孩脸上,引得妻子莫名其妙。

⑬在外打工的日子,他遇到过各色目光,深感自身卑微如草芥。但无论何时何境,他的心里始终亮着“善良”的灯盏。正是这盏灯,让他固守内心的纯净,引领他回到温暖的家园。

阅读下面一篇文章,完成后面各题。

      ①散文最讲究味。一个人写散文,是因为他品尝到了某种人生滋味,想把它说出来。散文无论叙事、抒情、议论,或记游、写景、咏物,目的都是说出这个味来。说不出一个味,就不配叫散文。

      ②平淡而要有味,这就难了。酸甜麻辣,靠的是作料。平淡之为味,是以原味取胜,前提是东西本身要好。林语堂有一妙比:只有鲜鱼才可清蒸。袁中郎云:“凡物酿之得甘,炙之得苦,唯淡也不可造。不可造,是文之真性灵也。”平淡是真性灵的流露,是本色的自然呈现,不能刻意求得。庸僧谈禅,与平淡沾不上边儿。

      ③说到这里,似乎说的都是内容问题,其实,文字功夫的道理已经蕴含在其中了。

      ④如何做到文字平淡有味呢?

      ⑤第一,家无鲜鱼,就不要宴客。心中无真感受,就不要作文。不要无病呻吟,不要附庸风雅,不要敷衍文债,不要没话找话。尊重文字,不用文字骗人骗己,乃是学好文字功夫的第一步。

      ⑥第二,有了鲜鱼,就得讲究烹调了,目标只有一个,即保持原味。但怎样才能保持原味,却是说不清的,要说也只能从反面来说,就是千万不要用不必要的作料损坏了原味。作文也是如此。林语堂说行文要“来得轻松自然,发自天籁,宛如天地间本有此一句话,只是被你说出而已”。话说得极漂亮,可惜做起来只有会心者知道,硬学是学不来的。我们能做到的是谨防自然的反面,即不要做作,不要着意雕琢,不要堆积辞藻,不要故弄玄虚,不要故作高深,等等,由此也许可以逐渐接近一种自然的文风了。爱护文字,保持语言在日常生活中的天然健康,不让它被印刷物上的流行疾患侵染和扭曲,乃是文字上的养身功夫。

      ⑦第三,只有一条鲜鱼,就不要用它熬一大锅汤,冲淡了原味。文字贵在凝练,不但在一篇文章中要尽量少说和不说废话,而且在一个句子里也要尽量少用和不用可有可无的字。文字的平淡得力于自然质朴,有味则得力于凝聚和简练了。因为是原味,所以淡,因为水分少,密度大,所以又是很浓的原味。事实上,所谓文字功夫,基本上就是一种删除废话废字的功夫。陀思妥耶夫斯基在谈到普希金的诗作时说:“这些小诗之所以看起来好像是一气呵成的,正是因为普希金把它们修改得太久了的缘故。”梁实秋也是一个极知道割爱的人,所以他的散文有一种简练之美。世上有一挥而就的佳作,但一定没有未曾下过锤炼功夫的文豪。灵感是石头中的美,不知要凿去多少废料,才能最终把它捕捉住。

      ⑧如此看来,散文的艺术似乎主要是否定性的,这倒不奇怪:因为前提是有好的感受,剩下的事情就只是不要把它损坏和冲淡。换一种比方,有了真性灵和真体验,就像是有了良种和肥土,这都是文字之前的功夫,而所谓文字功夫无非就是对长出的花木施以防虫和剪枝的护理罢了。

                                                                                                                                      (节选自周国平《守望的距离》,有改动)

阅读下面的文章,回答问题。

玫瑰树根

    ①地下同地上一样,有生命,有一群懂得爱和憎的生物。

    ②那里有黢(qu,黑)黑的蠕虫,黑色绳索似的植物根,颤动的亚麻纤维似的地下水的细流。

    ③据说还有别的:身体比晚香玉高不了多少的土地神,满脸胡子,弯腰曲背。

    ④有一天,细流遇到玫瑰树根,说了下面的一番话:

    ⑤“树根邻居,像你这么丑的,我从来没见过呢。谁见了你都会说,准是一只猴子把它的长尾巴插在地里,扔下不管,径自走了。看来你想模仿蚯蚓,但是没有学会它优美圆润的动作,只学会了喝我的蓝色汁液。我一碰上你,就被你喝掉一半。丑八怪,你说,你这是干什么?”

    ⑥卑贱的树根说:

    ⑦“不错,细流兄弟,在你眼里我当然没有模样。长期和泥土接触,使我浑身灰褐;过度劳累,使我变了形,正如变形的工人胳膊一样。我也是工人,我替我身体见到阳光的延伸部分干活。我从你那里吸取了汁液,就是输送给她的,让她新鲜娇艳;你离开以后,我就到远处去寻觅维持生命的汁液。细流兄弟,总有一天,你会到太阳照耀的地方。那时候,你去看看我在日光下的部分是多么美丽。”

    ⑧细流并不相信,但是出于谨慎,没有作声,暗忖道,等着瞧吧。

    ⑨当他颤动的身躯逐渐长大,到了亮光下时,他干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寻找树根说的延伸部分。

    ⑩天啊!他看到了什么呀。

    到处是一派明媚的春光,树根扎下去的地方,一株玫瑰把土地装点得分外美丽。

    沉甸甸的花朵挂在枝条上,在空气中散发着甜香和一种幽秘的魅力。

    成渠的流水沉思地流过鲜花盛开的草地:

    “天哪,想不到丑陋的树根竟然延伸出美丽!”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孤独的老乡
夏阳
    ①我不知道他叫什么,暂且叫他小吴吧。
    ②第一次盘问小吴,真不能确定他在我眼皮底下多久了。偌大的天安门广场,游客络绎不绝,人流涌动如潮。大家背对巍峨的城楼,无不在忙着摄影留念。小吴不是这样。他到处转悠,瞅瞅这个,看看那个,总是撵在人家身后,时不时还支棱起耳朵,偷听人家在讲些什么,形迹可疑。
    ③我作为广场的巡逻人员,截住小吴,问:“你干吗?”他捏着衣角,嗫嚅道:“我在丰台那边打工。”
    ④“我是问你来天安门广场想干吗?”
    ⑤“没干吗呀。”
    ⑥“老实点,我注意你不是一回两回了,你老盯着人家游客干吗?”
    ⑦“我……我在找人。”
    ⑧“找谁?”
    ⑨“找老乡。我来北京三年,还没遇到过一个老乡。”
    ⑩我鼻子一酸,拍了拍小吴的肩,叮嘱道:“注意点形象,别太露骨,更不准妨碍人家。”他眼里汪着泪,点点头。
    ⑪天安门广场,草原一样广袤,来自祖国四面八方的人群,河流一般朝这里涌来。黄昏时候,夕阳之下,人流涌得愈加湍急。小吴迎着无数面孔走去,仔细辨别暮色下的每一张脸、每一句方言。
    ⑫夜深了,广场上游客稀疏,灯火慵懒,小吴拖着疲惫的身躯,追上了20路公交车。公交车从我跟前一闪而过时,我看见小吴抓着吊环,挤在一群人中间,眼里满是恋恋不舍。
    ⑬小吴来的时间很固定。每个星期天早上,换乘三趟公交车来,晚上又换乘三趟车回去。我巡逻时经常遇到他,有时会问:“找到了吗?”他总是一脸黯然。
    ⑭有一次,我发现他神情大异,跟着一个旅行团很久,最后还是悄悄地离开了。我问他:“不是吗?”他失望地答道:“不是,是相邻那个县的。”
    ⑮“相邻那个县也是老乡啊。”
    ⑯他摇了摇头,固执地说:“连一个县的都不是,能算是老乡吗?”我安慰他说:“实在想家了,就回去看看吧。”他笑道:“回家?我爹在山上打石头被炸死了,那个女人改嫁去了外省,哪有什么家?”说完,撇开两条瘦腿,消失在人海中。
    ⑰小吴找到按照他的标准定义的老乡,是在一个下午。远远地,看见他和一个夹着公文包的中年男人在国旗下拉扯。我立即赶了过去。小吴看见我,激动地说:“他是我老乡,绝对的老乡!”那中年男人甩开小吴的手,整了整领带,呵斥道:“老乡?谁和你是老乡,老子是北京人!”小吴说:“你耍赖,你刚才打电话说家乡话,我听出来了,你是我们县的。”中年男人厌恶地挥了挥手,骂道:“神经病。”听了这话,小吴的身体晃了一下。
    ⑱这件事后,很长时间没有看见小吴在我眼皮底下转悠了。我心中不禁想:是死心了还是离开北京了?这孩子,挺好的,时间长了没见,还真让人心里有点挂念。
    ⑲小吴再一次出现,是带一对老人来看升国旗。这对老人脸色凄苦,衣衫褴褛。我问他:“你找到老乡了?”小吴说:“没呢。他们是一对聋哑夫妇,东北的,也没有老乡,我就对他们说,我们做老乡吧。”
    ⑳我欣慰地笑了,说:“那加我一个吧。”小吴狐疑地问:“你?”我看着远方,沉默了一会儿,说:“我在这里巡逻快三年了,也没遇见一个老乡。”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问题。

猫狗之缘

韩少功

    ①小猫咪咪本事渐长,表现欲也渐增,见到我在院子里走过,忽然冲到我的前面,唰地蹿上树,又唰地从树上蹿下来,其实没有什么要事,只是想请你见识它非凡的速度和高度。

    ②它也有失手的时候。它不明白竹子不是樟树或梓树,不知道竹竿太滑也太硬,有一次当着我的面一路猛冲,闪电一般蹿上竹竿,仁瓜子抓拉不住,终于哧溜溜滑了下来,摔了个四脚朝天,真是很没有面子。

    ③它夹着尾巴快步溜走,以后再也不爬竹竿。

    ④实在很无聊的时候,它才会想到名叫“三毛”的一条狗。三毛比它年长几岁,算是狗大哥。但大哥在本领上比不过小弟,上不了树,爬不了墙,打架也笨,只会傻乎乎地硬着头皮朝前拱,架不住小弟十八般兵器组成的立体攻势——手抓、脚蹬、尾巴抽、牙齿咬。就算三毛的身躯大,重型战车撞倒了对方,但小弟腾空一跃上了楼梯,没等对手看清楚,已迅速退到安全地带。

    ⑤三毛甩甩一身长毛,发现没了目标,一犯傻就朝错误方向扑去,在一个个房间里蹿进蹿出地搜查,气喘吁吁还是一无所获。它没有料到咪咪此时正端坐高处,以逸待劳,悠悠然摇着尾巴,对敌方的忙碌懒得搭理。

    ⑥到后来,狗哥甘拜下风,凡事让猫小弟三分。见咪咪抢吃它的饭,就一旁待着,实在冒火了,才去猫碗里大吃两口,算是很没出息的报复。有时躺在地上,听任椅子上的咪咪垂下尾巴,在它的头上不时敲打。三毛半眯着眼睛,忍着。

    ⑦它们一般来说还算友好,有时可以同睡一个纸箱,甚至互相抱着(如同热拥)。如此至爱亲朋,僵住好一阵,直到睡意大发,才结束亲密的一幕,分头各睡各的。它们也开始互相学习,比如三毛学会了抓老鼠,咪咪则学会了见人即仰卧,亮出肚皮以示友好。有一次,院子西头发出一声惨叫,听上去像猫的声音。我还没有反应过来,三毛全身一震,已狂叫着朝惨叫的方向蹿去,四蹄刨得沙土翻飞,蓬松长毛被疾风刮得紧贴全身,使它平平扁扁完全变了形。虽然它最后没发现蛇,没发现黄鼠狼,只发现一只野猫越墙而去,但还是在草丛里四处嗅,好一阵才罢手。它刚才一定是在担心猫小弟的安危。

    ⑧这使我夸了它好一阵,见义勇为和高风亮节的高帽子,一顶顶戴在它头上。咪咪也许能听懂一二,也许听得有点不服气。接下来的几天,每天早上打开大门,门外正当眼的地方,可能有血淋淋的一丝鼠肠或一只鼠腿——这当然是咪咪的战绩,是它割下敌寇的首级,回头向主帅报功。我突然明白了,它有心留下这一口,无非是表示它没有白吃饭,至少不比三毛草包到哪里去。

    ⑨比较麻烦的是,它割来的首级不但有鼠肉,有时也有鸡肉或者鸟肉。这就是说,它一直不清楚自己110的职责范围,一直把鸡和鸟看作有翅膀的老鼠。尤其是那些灰黑色的小东西,在它看来一定是老鼠的乔装打扮,绝不可放过和轻饶。我家的鸡崽在它嘴里好几次减员大半,使我们后来根本不敢买小鸡,尤其是黑毛小鸡。我气得大骂它践踏法律 , 但它瞪着眼睛并不理解。

    ⑩有一次,它叼着满满一口黑毛兴冲冲地跑来,再一次引起公愤:“你叼鸟做什么?讨打呵?”我破口大骂一顿,吓得它东躲西藏,却绝不松口。我抄起树棍猛追,又用泥块连续射击,打得它在林子里乱窜,最后呼啦啦跳上了墙。但它还是死叼着小鸟不放,眼里满是委屈和困惑,对我不赏反罚大为义愤。

    ⑪这一天晚上,它很晚都不回家吃饭,可能是已被一只鸟塞饱了肚子,也可能是想狠狠地发一回脾气。

(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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