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短文,回答问题。喀布尔人
[印度]泰戈尔
我五岁的女儿敏妮在我书桌旁,用手轻轻敲着膝盖玩。我正专心地写小说的第十七章。忽然敏妮跑到窗前,喊道:“一个喀布尔人(喀布尔是阿富汗的首都,喀布尔人在印度多做小贩)!”街上果然有个喀布尔人走过。他穿着宽大污秽的喀布尔服装,裹着高高的头巾;背着个口袋,拿着几盒葡萄干。
我不知道我女儿看到这个人有什么感想,但是她开始大声叫他:“哎!”那个喀布尔人回过身来抬头看。她看到这光景却被吓住了,跑到妈妈那里躲起来。她糊里糊涂地认为这个大个子背着的口袋里也许有两三个和她一样的孩子。这时小贩已经走进门微笑着和我打招呼,我也停下来买了一点东西。他要走的时候,问道:“先生,那个小姑娘在哪儿呢?”
我想到敏妮不应当有这种无谓的恐惧,就叫人把她带出来。
她站在我的椅子旁边,望着这个喀布尔人和他的口袋。他递给她一些干果和葡萄干,但是她没有动心,只是紧紧地靠近我。这是他们第一次会面。
可没过几天,我意外地发现敏妮坐在门口长凳上和那个坐在她脚边的大个喀布尔人又说又笑。她小纱丽(印度妇女传统服装,丝绸制的连衣裙)的角上已经塞满了杏仁和葡萄干——喀布尔人用这种有力的贿赂,使两人成了很好的朋友。
他们常说些玩笑。敏妮满脸含笑地坐在喀布尔人面前,小大人似的低头看着这大高个:“呵,喀布尔人! 你口袋里装的什么?”他用山民的鼻音回答:“一头象!”也许这并不可笑,但是这两人多么欣赏这句俏皮话!
喀布尔人也不放过开玩笑的机会:“那小人儿,你什么时候到公公家去呢?”
敏妮对这问题有点莫名其妙,但她不肯显露,却机灵地回答:“你到那去么?”
可在喀布尔人这一阶层中间,“公公家”有双关的意思,还能指监狱。“呵,”他向幻想中的警察挥拳:“我要揍我的公公!”听到他这样说,想象到那个狼狈不堪的“公公”,敏妮哈哈大笑。
敏妮的母亲恳求我留心那人。她是个极胆小的女人,只要一看见有人向我们的房子走来,她就立刻断定他们不外乎是盗贼、醉汉、疟疾菌。她对这个喀布尔人也充满了疑虑。我总是笑笑,辩解说拐卖一类的事多半不会发生。喀布尔人和敏妮的亲密友谊便不受约束地继续着。
有天早晨,我听见街上有吵嚷声。往外一看,拉曼被两个警察架住带走了。我赶紧跑去问怎么回事。原来是有个街坊欠了这小贩一条围巾的钱,争吵中拉曼把他刺伤了。这时在盛怒之下,这犯人正在乱骂他的仇人。忽然间在凉台上,敏妮出现了,她照样喊着:“呵,喀布尔人!”拉曼回头,脸上露出了笑容。今天他胳臂底下没夹口袋,所以她不能和他谈关于象的问题。她立刻问:“你到公公家去么?”拉曼说:“我正要到那去!”看到他的回答没有使孩子发笑,他又举起手说:“可惜我的手被铐住了,不然我就揍那老公公了!”
拉曼被判了刑,再无消息。时间一天天过去,敏妮也长大了,总和朋友们一起,不像往常那样到她爸爸的房间里来了。又一个秋天,我们把敏妮的婚礼筹备好了。我们家的光明要到她丈夫家去,把她父亲丢到阴影里。
我的敏妮今天要出嫁了。
从清早起,房子里就充满了婚礼的嘈杂和忙乱。院子里,要用竹竿把布篷撑起来;每一间屋子和走廊里要挂上叮叮的吊灯,真是没完没了的忙乱和热闹。我在书房查账,有个人进来恭敬地行礼,原来是拉曼,那个喀布尔人。起先我不认识他,他没有了口袋,没有了长头发,也失去了从前的那种生气。但他微笑着,我又认出他来。
“你什么时候来的?”我问。
“昨晚,”他说,“我从监狱里出来了。”
我觉得这话听起来很刺耳。碰巧他今天来,这不是个好预兆。
“这正在办喜事,”我说,“我正忙。能不能过几天再来?”
他迟疑地说:“我可不可以看看那小人儿呢,先生,只一会儿?”他相信敏妮还像从前那样,会像往常那样跑来,叫着:“呵,喀布尔人!”为纪念过去的日子,他带了一点杏仁和葡萄干,好好用纸包着。
我说:“家里正在办喜事,你谁也见不到。”
这人露出失望的神色。他走近递过他的礼物说:“先生,我带了这点东西来,送给那小人儿。您有一个小姑娘;我在家也有一个这么大的小姑娘。我想到她,就带点果子给您的孩子——我不是想赚钱的。”
他伸手掏出一张又小又脏的纸来,小心地打开,在桌上用双手把它抹平。上面有一个小小的手印。这个墨迹模糊的手印平平地捺在纸上,当他每年到加尔各答卖货时,自己小女儿的这个手印总在他心上。
眼泪涌到我的眼眶。我忘了他是个穷苦的喀布尔小贩,而我是——不,我又哪比他强呢? 他也是个父亲啊。
我把敏妮叫出来。她穿着红绸衣,额上点着檀香膏,打扮成新娘的样子,含羞地站在我们面前。看着这景象,喀布尔人显出惊讶的样子,他不能重温他们过去的友谊了。他只微笑着:“小人儿,你要到公公家去么?”
但敏妮现在懂得“公公”的意思了,她不能像从前那样回答他。她脸红了,在他面前把脸低下去。我想起他和敏妮第一次会面的那天,感慨万千。
她走后,拉曼长吁一口气坐下来。婚礼的喇叭吹起来,秋天温煦的阳光倾泻在周围。拉曼坐在加尔各答的小巷里,却冥想着阿富汗光秃秃的群山。在悠长的岁月里,他的女儿一定也长大了。我递给他一张钞票,说:“回到你的家乡、你的女儿那里去吧,拉曼,愿你们重逢的快乐给我的孩子带来幸运!”
送了这份礼,婚礼的排场就须节省些。我不能用我原来想用的电灯,也不能请军乐队,家里的女眷们感到很失望,但我觉得这婚筵格外光彩。因为我想到,在遥远的地方,有一个久出不归的父亲,要和他的女儿重逢了。
(冰心、倪培耕译,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