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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人教版语文选修9《中国小说欣赏》第五单元第10课《家族的学堂》同步练习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为什么人人都爱林书豪

       当ESPN打出“chink in the armor”(穿上盔甲的中国佬)的标题时,全美哗然了。亚洲人、西班牙人、黑人甚至土生土长的美国人都站了出来,他们将视频上传至Youtube,告诉ESPN,“你们的说法是多么的愚蠢。”一个白皮肤、典型的西方少年在一段视频上说,“你们这么形容林书豪,简直就是可笑的偏见在作祟。我们这个时代,人人平等,为什么还会有这种偏见?”林书豪在事发第二天回应:“我相信他们不是有意中伤,也不会有什么目的,既然他们已经道歉,我也不会再计较。”

       翻看林书豪的篮球经历就会了解,偏见对于他,是多么见惯不怪的事情。尽管他拿到北加州地区高中联赛的冠军和最有价值球员,却换不来一纸UCLA或者斯坦福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即使到了哈佛大学,他所受到的偏见依然没有减少。篮球世界依然是黑人和白人的天下。“黄种人会打篮球?”这几乎是林书豪每天都会听到的讥讽和嘲笑,“不仅是球迷,连教练都会说——别让那个东方小子得逞。”即使听到这些鄙视的话,林书豪也从不在语言上回击。“起初很生气,回家后不想说话。后来我知道,只有让自己更加强大,才是真正的回击。”

       进入NBA,林书豪在选秀时遭遇了无人问津的尴尬,虽然后来加盟勇士、火箭、尼克斯,头一个月他照样被冷落在板凳席的最末端,直到爆发的那天。

       林书豪的确震惊了世界,他在用行动回击人们那种黄种人不会打篮球的论调。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林书豪说:“一直以来,人们都有固有印象,我想做的就是,越打越好去回应这些不对的想法,希望有朝一日,不会再有这样的偏见;希望有朝一日,有更多的亚洲人,或者在美国出生的亚洲人能够打NBA

       这样一段话,让人们突然想起了另一个人——李小龙。人们甚至开始谈论,为什么林书豪让人想起李小龙。

两人都出生在美国,但生活时代不同,性格区别很大,成长经历也并不相似,可人们似乎总是能从他们身上找到共同点和同样值得尊敬的地方。

       当李小龙用腿将“东亚病夫”四字招牌踢断,用出神入化的拳脚捍卫正义时,美国人震惊了。曾经采访过李小龙的老记者皮尔曾经留下这样一段录音,“当他站在你面前时,不用任何动作招式,你就会了解一个中国人的志气和理想。”从那之后,李小龙用更加勤奋的努力和博大的智慧,影响了整个美国和西方。时至今日,无论身在海外的东方人还是本土的西方人,仍然将李小龙视为功夫宗师,美国最大的搏击比赛UFC甚至将他奉为这一赛事的真正创始人。科比·布莱恩特曾经学习过截拳道,还专门参与李小龙纪录片的拍摄。在《我是李小龙》中,科比用意大利语和英语对着镜头诉说对李小龙的敬意:“他是我终身的偶像。”

       林书豪所处的时代已经发生很大变化,他不会遭遇太多的不公和歧视。越来越多的东方人在这里取得了成功。社会更加公平和开放,原本高高在上的白种人,也已经开始学习尊重和理解。但篮球领域却是另一回事。一个并不强壮的亚洲小个子对抗只有黑人或者白人的固有世界时,所遭遇的传统理念上的挑战绝对不比身体的挑衅来得少。但林书豪告诉外界,“你越说我不行,我就越要证明给你看。”这就是为什么人们叫他“linsanity”。(Linsanity最早是《华盛顿邮报》给最近神奇的林书豪取的外号,现在已经成为林书豪个人的代名词。)

这也是为什么人们在谈论林书豪的个人意义时,会想到影响了很多代人的华人领袖李小龙。林书豪用自己的“拳脚功夫”证明西方人在篮球领域的偏见是多么愚蠢;他的冷静、谦虚和智慧,也让人们想到了总是能说出深奥哲理的那个华人偶像。他们都让西方人顶礼膜拜,也让东方人扬眉吐气。李小龙曾经说:“人应该活得像水一样,可以适应和接受一切,也要像水一样,拥有极大的能量,去冲击那些固有的障碍。”林书豪显然深谙其中的道理。

       ​一位华裔作家曾经写道:“林书豪已经找到了展现自己的模式:一种强大到可以改变偏见的力量;一种可以将人的正反两面完全揭示的力量;一种可以让梦想如此真实的力量。成就是惟一的尽头。他在无情地冲击篮筐、华丽地完成进攻的过程中找到了这股力量。

(摘自《南方人物周刊》,有删改)

(1)、文章最后一段画线句子有什么作用?请从内容和结构两方面作简要阐述。

(2)、林书豪在被外界认可之前,遭遇了很多歧视和偏见,请列举出来。

(3)、新闻中,作者对写李小龙着墨甚多,这是否喧宾夺主?请阐述你的看法。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黄遵宪的外交活动

作为清朝第一任驻日使参赞,黄遵宪表现出很强的历史责任感,除协助公使处理外交事务外,他“既居东二年,稍稍习其文,读其书,与其士大夫交游”。黄遵宪不愿埋首经籍,主张“识时贵知今,通情贵阅世”,走经世致用之路。为了澄清过去封建士大夫对日本的糊涂观念,“遂发凡起例,创为《日本国志》一书”。该书以“史家纪述,务从实录”为指导思想,力求客观地向中国人全面、准确地介绍日本的历史及现状,“详今略古,详近略远,凡牵涉西法,尤加详备,期适用也”。显然,黄遵宪想要通过叙述日本明治维新的改革历史,为中国的改革提供借鉴,书中以叙述日本历史为经,以评论古今得失为纬,用“外史氏曰”的形式,阐发他的见解,从而把自己的改革思想糅合进日本史的叙述之中。

1891年11月1日,黄遵宪被任命为清政府驻新加坡总领事。到任后,他详察南洋各岛情形,体察侨民疾苦,并着手改善侨胞待遇。当地英国殖民者设立的华民政务司“名为护卫华人,实则事事与华人为难”,甚至敲诈勒索。黄遵宪一面与英国殖民主义者斗争,一面将《大清律例》中有关财产各条抄出,并译成英文,要求总督交给华侨聚居地承审官“一体遵办”,以保护华侨的财产。同时,黄遵宪还提倡发展华文教育,改会贤社为图南社。他亲任社长,拟定学规,每月设定课题,鼓励南洋诸生学习中国文化,研究地方礼俗,关心民事民疾,当他卸任归国时,门生潘百禄在《送黄观察公度夫子返国》一诗中,用“遂令蛮貊文明开”、“无异岭表韩公来”表达对老师的赞誉之情。

《马关条约》签订后,准开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通商口岸。中日双方进行具休交涉时,黄遵宪受委派主持苏、杭两地谈判事宜。他谈判的对手是日本著名外交家珍田舍已。当时,珍田摆出一副盛气凌人的架势,要求在苏、杭开埠,专界专管,并且蛮横地说:“奉本国政府接收专管租界之命,但求按约指地。”黄遵宪毫不示弱,不为其气势所慑。他援引《马关条约》条文,指出“新约所评,只许通商,遍查中文、日文、英文,并无许以苏州让给一地,听日本政府自行管理之语”,拒绝了珍田的无理要求。他又亲自草拟《商埠议案》,凡是《马关条约》文本语焉不详的地方,只要是有有利于挽回中国自主权利的,“无孔不钻”,“无微不至”,从而有理有利有节地挫败了珍田舍己的嚣张气焰,在国家民族危亡的情势下为中国争了口气。

黄遵宪在《上某星使论外交家尽职书》中,把他十几年间处理外交事务的经验总结为“挪展之法” “渐展之法”和“抵制之法”,其中最重要的是“抵制之法”。因为在他看来,当时清朝处于列强环视之下,帝国主义瓜分中国的不平等条约已祸害多年,在对外交涉中只图能多挽回些利权,以保国民生计。又因为在弱肉强食的竞争原则下,弱国无外交,与帝国主义的斗争就不能不讲究策略。他阐述说:“于固执己见,则诿以彼国未明我意;于争夺己权,则托于我国愿同协力;于要求己利,则谬谓两国均有利益,不斥彼之说为无理,而指为难行;不以我之说为必行,而请其酌度。”即在谈判中千万不能感情用事,把事情弄僵,贻误全局,一定要掌握好谈判分寸,应想方设法达到自己的目的,同时又不至于使对方下不了台,交不了差。黄遵宪继续阐述说:“不以彼不悦不怿而阻而不行。言语有时而互驳,而辞气终不愤激;辞色有时而受拒,而请谒终不惮烦;议论有时而改易,而主意终不游移。将之以诚恳,济之以坚贞,守之以含忍。”黄遵宪认为,凡此种种交涉手段和谈判策略,最终是要达到使“吾民受护商之益”,即保护并发展民族工商业的目的。

(摘编自郑海麟《黄遵宪传》)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做人

吴万夫

    东爷六十多岁了,还没有找到嫡传弟子,祖传的宝贵医学经典也就只好束之高阁,无从授业。

    东爷膝下无嗣。但小镇方圆多远的人们却对东爷赞叹至极。无论三更半夜,刮风下雨,只要喊东爷出诊,东爷从不拒绝。东爷一直抱着“吃亏是福”的态度与人交往,常常借的浅还的满。东爷从医多年,从没让人说个“孬”字。

    但东爷却遇上一件使他终身都感到耻辱的事。

    那天,下着毛毛细雨,东爷从茅山坳里深一脚浅一脚地回来,趑趄中途,碰见一条壮汉躺在田埂上,鼻翼翕动,昏厥不醒。东爷掐脉一探,得知此汉患有急性病,遂给他摆治一番,喂药扎针。俄顷,便见有一缕幽幽气息自壮汉的口鼻中徐徐呼出。

    壮汉醒过来了,却一口咬定东爷拿走了他兜里的钱。

    东爷面色苍白,结结巴巴:“我救了你,还会拿你的钱吗?”

    壮汉说:“鬼知道你打的啥主意?也许见财忘义呗!”

    东爷讷讷:“我干了一辈子医……”

    壮汉说:“干了一辈子医,就能说明你是个好人?”

    东爷语塞。情急中倒翻药箱,解开衣扣,让壮汉搜查。

    壮汉两手一摊:“哼,一人藏东西,十人难找。那可是我全家人的口粮钱哪!”

    东爷真可谓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东爷义愤填膺掉头便走。可是壮汉仍尾随不放。到了东爷的门诊室里又哭又嚷。

    门口围了许多人。议论纷纭。

    “东爷会干这事吗?”

    “我看未必!”

    壮汉一把鼻涕一把泪:“没有的事我能无中生有吗?人心隔肚皮,做事两不知!你能坐在他心窝里保证他没干吗?”

    人们都无话可说。

    壮汉在地上滚号不已,满身泥巴,悲恸欲绝。

    人们觉得似假又似真。

    有人开始嘀咕:“站得再稳,也有跐脚的时候啰!”有人应和:“是哩,东爷真是一时糊涂,财迷心窍哇!”

    东爷脸色乌紫,嘴唇哆嗦,一个踉跄,差点儿跌倒。

    东爷颤颤巍巍数出一百五十元毛票,交给壮汉。壮汉接过钱,磕着响头千恩万谢而去。

    东爷的形象一下子在人们的心目中坍塌了。东爷大病一场。老伴守在床头,寸步不离,日夜安慰。东爷怎么也憋不过这口气。

    第五天晌午,东爷起来了,净过手,焚了香,战战栗栗地捧出一口檀木箱盒,端着列祖列宗苦心巴巴积累下的奇丹妙方,突然老泪纵横,恸哭失声。东爷哭一声,撕一张,撕一张,哭一声。当老伴从厨房赶来劈手夺过时,厚厚的一本书,已被东爷撕烧得只剩下几页白纸。黑褐色的纸屑,宛若万花丛中的蝴蝶,在蓝幽幽的火苗上,上下起舞。

    老伴也哭了,但却无可挽回。

    东爷从此不再给人医病。

    人常说,黄金有价药无价。东爷当了一辈子医生,却未见攒下分文。

    东爷还得生活。东爷还需要钱。

    一天黄昏,东爷到镇外的草坪上散步,碰见一条误食酒糟的狗。那狗挣扎过,浑身泥垢,嘴插在一泊水凼中。

    狗虽醉死半天,尚有活的希望。狗属土命,挨地活七分。

    东爷便弯下腰,抱起狗趴在自己的膝盖上,搣成弓状,稍一用力,只听咕咚一声,一团乱七八糟的秽物,从狗嘴里天女散花样四处喷出,溅了东爷两裤管。

    醉狗醒了,狺的一声吠叫,蹿出东爷的怀抱,张皇遁去。

    那狗跑了几步远,却又停下,蹲在地上,审视东爷须臾,又主动蹭到东爷面前,卧下身子,两条前腿做作揖状,晃着尾巴,喵喵呜呜,似是感激东爷的救命之恩。东爷拍拍那狗。那狗便眼角滚下几滴浊泪,恋恋而去。

    东爷的心受到震动。

    东爷回来后决定开个门诊,专治狗病。这样也可维持生计。

    从此,不时有人到东爷的门诊给狗治病。

    狗成了小镇人们的一种时尚。豢养狗的,大多是一些有钱人家。多则三五条,少则一两只。主人走到哪儿,狗也跟到哪儿。铁链子在狗颈上哗哗啦啦抖动,满街流淌金属响声,八面威风,如过狗队。狗,有的性如狼,有的猛似虎。龇牙咧嘴,让人退避三舍,唯恐避之不及。狗主人也无形中改变了地位,天高三尺,地陷一丈,人仗狗势,狗壮人胆,横行霸道,耀武扬威。镇民们被搅得谈“狗”色变,每每碰见“蜀犬吠日”,也要哆嗦一团。

    但东爷对狗,却毫无惧色。那些被东爷治过病的狗,往往见了东爷,多远都要冲过来,摇头摆尾,舔东爷的手,上东爷的身子,亲密无间。

    人们都羡慕东爷能和狗打成一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堂号

袁炳发

    听母亲讲,我们家从山东东平闯关东落户黑龙江时,发生过一件事。

    当时父辈兄弟三人投奔同乡至黑龙江苇子沟,立足未稳,即遭遇水灾,全镇子人陷入困顿,几乎家家缺吃少穿。

    一天深夜,我家邻居、造纸厂的会计张爷,突然被鸡叫声惊醒,以为黄鼠狼又来吃鸡,便手拎棍棒冲出门。

    冲出门的张爷,月色之下定睛一看,哪是什么黄鼠狼,是一窃贼在鸡窝行窃。此时窃贼也听见门外的动静,慌乱中丢物而逃。张爷将其所遗之物拿进屋中,亮灯一看,是个布袋子,里面装着张爷家两只芦花母鸡。

    张爷把母鸡放出之后,凑近灯下看布袋子,发现上面印着三个大字“敦本堂”。张爷想起,前些日子我大伯去他家借一斗玉米,用的正是这个袋子!

    当时听母亲讲这件事时,我还小,对“敦本堂”三个字不甚明白。上小学一年级后,父亲告诉我,“敦本堂”是我们这一支袁氏的堂号。那时候,家族堂号是一个标识或者说符号,更是一个家族自我建设的动力,也就是家风和对外立身的信誉。

    翌日一早,张爷拿着空袋子来到我们家,也不说话,将空袋子掷于地上,瞥我大伯一眼,鼻子哼了一声,扭头走了。

    我大伯见状,傻眼了,马上让我父亲去看下自家的布袋子在不在。

    当我父亲告诉大伯,我们家的布袋子的确不在了时,我大伯当时就哭了,说:“这人丢不起呀!”

    我父亲说:“丢什么人,又不是我们干的,袋子是让人偷走了。”

    我大伯说:“谁知道是怎么回事呀?咱们百口难辩!”

    我大伯哭得很伤心,感觉对不起老祖宗,没有保护好家族名声。说着,就安排我父亲和叔叔收拾东西,回山东老家东平去,不在此处丢人现眼了。

    我父亲急了:“我们是敦厚本分之家,不能就这么不明不白地受冤屈。”父亲掉头出去了。

    父亲要把这件事调查明白!

    事件发生时,正是阴历九月初,早晚有霜冻。夜间野兽出洞都会留下足迹,人畜如果晚间出来,踩出的痕迹也会像石膏一样凝住。我父亲在路上仔细查看,循着一趟可疑的足迹追出镇子,一追就是十几里地,追到了另一个屯子。那天半夜时分,我父亲带着两个人回来了,一个中年男人,一个十几岁的半大小子。三人直奔张爷家。

    原来,偷鸡的是那个十几岁的半大小子,中年人是他的父亲,一起过来赔罪来了。

    这件事的结果不说大家也能猜得出来,我们家和张爷家的嫌隙弥合了。这件事的发生,非但没有给我们家族抹黑,反而赢得了许多好名声,苇子沟的人一下子就接受了我们家。

    我们家以敦厚本分立家,赢得了远近邻居的信任。这件事之后,张爷在造纸厂的厂长面前,极力举荐大伯哥仨到纸厂上班。

    哥仨到纸厂上班后,专选苦脏累给钱多的活干,两三年间,就挣得一份不错的家业。而且,当时从山东来时,只有大伯一人娶亲,经过几年打拼,我父亲和叔叔每人都娶了一位好姑娘。就这样,我们家不仅没有退回到老家山东,倒是深深扎根在黑龙江了。

    扎根之后,大伯在正堂的一张桌子上,把祖辈牌位供上,并把堂号“敦本堂”三个字的横幅挂于牌位上方的墙上。

    几年后,“文革”开始,“红卫兵”的“破四旧”将我家的牌位、堂号掷于火堆,焚烧一尽。

    当时,大伯为了保护堂号,和“红卫兵”们厮打起来。结果,大伯的一条腿被“红卫兵”们打伤致残。

    从此,大伯每天都郁郁不乐。几个月后,大伯去了趟县城,家里人不知他去干什么,问他也不作答,只是从他舒坦的面容上,猜测他可能是到县城做了一件大事。

    这个谜,直到大伯去世时才揭开。

    那天,病中的大伯奄奄一息,我大伯母给大伯换寿衣,当大伯母除去大伯身上的旧衣时,我们袁氏家族的大人小孩,都在我大伯的前胸看到了刺上去的三个字——敦本堂。

    大伯母急忙问大伯:“那次你去县城就是刺字去了吗?”

    大伯吃力地点点头之后,长嘘一口气,就咽气了。……

    时隔多年,回想自己为官多年,竟一尘不染,这才猛然惊觉——其实,大伯前胸上的那三个字,早已扎在我心里的最深处了。

(选自《安徽文学》2017年第6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个题。

    所有的故事,深究下去,几乎都与渡口有关。

    感觉,那些人物以及与之相关、由他们一手主导或参与其中、轰轰烈烈或平平淡淡的故事,被时间之风,不费吹灰之力,就连人带马,统统拂向了渐行渐远深不可测的过往。

    只留下渡口的石阶,倾颓的雕梁,还有深入青石肌理的辙痕,作为那些或轰轰烈烈或平平淡淡的曾经的见证与代言。

    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这才是在时间之手不偏不倚的抚慰下,西河本该呈给我们的样子啊。

    一缕春光,脉动河畔新生的气息,正以黄金分割的美妙角度,先是温暖我遮罩在额上的手,再一气呵成跃聚在我的头。这气息来自杏花,桃花,油菜花,紫云英以及在这早春争先恐后开始蓬勃的事物,抑或就是从大地的脏腑里呼吸出来,更抑或就是骑乘太阳的光梭直接从宇宙的深处潜逸而来……

    那些西河曾经的过往﹣﹣以秒、分、时、日、月、年的速度,从西河的表面向着时空的纵深,义无反顾绝尘而去的过往﹣﹣被春光以新生的名义,从大地的脏腑,从时空的纵深,押解而来,融化于脉动的春韵,以量子态的方式,友好地呈现在我们视线无法兼达的背面。

    那时,西河的名气,好大好大,大得不要说听,就是现在想一想也是不可想象。

    ①青弋江以传世的清纯,恰似一匹锦缎,在皖南青葱的大地,漫游成一派卵石铺底、蝶花簇拥、流云翔鱼、蒹葭苍苍的诗经意象

    西河,正是这匹锦缎被风绾扣的一个标点。

    青弋江流过西河,一位美人已然完成从少女到成熟的蝶变。③上游的排筏,推拥着茶叶、石斛、笋衣、皮毛,一声欸乃,从黄山脚下,遥迢而来,汇集西河;下游的火轮,满载着洋布、洋火、洋油、食盐,几声突突,从长江口岸,破浪而上,泊聚西河。西河,以一副经世的俗套、老到与襟怀,上下兼顾,左右逢源。山里江外,易货换物;火轮排筏,各得其所。而最得便宜的,就是这占尽地利的西河。凭借一道渡口以及拾阶而上的码头,聚拢天下商贾,任他们在这里攫名取利,由他们在这里尽享温柔,最后使他们直把西河当故乡……

    这就是西河之渡!

    六百多年的时光,即使对于一条河流,也不能说是无所谓的长度。对于一道渡口,则完全算得沧海桑田的历程了。只是,足以沧海桑田的时光,却并没有让西河显得沧桑,它只是心存恻隐例行公事般与西河打了个照面,而让六百多年前西河之渡的气韵,从时光的那头,一直流淌到时光的今天。想当年,精明而勤苦的徽州商人,穿峡谷,过险滩,行至西河,初见渡口,是多么地兴奋难抑啊!这样笑迎八方的渡口,这样扼守青弋江要冲的码头,关键是,这样一方拢聚天下财富的水土,在一路劳顿的徽商眼里,简直就是上苍对他们的垂爱与奖赏!他们跳下排筏,走出火轮,跃上渡头,踏向码头,一边拾阶而上,一边频频回首。当他们踩着最后的一阶青石,站在高高的河堤,在初春的煦风中,他们看到了什么呢?江流涌浪,河阔水深,排筏接龙,火轮争先,商贾竞市,游贩穿梭,画舫隐现……他们初见渡口的兴奋,此刻已化作万丈豪情在胸中涌动。他们决定留下来,把根扎下来,而且他们不愿跨过河堤﹣﹣河堤的那边,看不见舟楫的梦想,赢不了渡口的先机。他们用目光勘测河堤,他们用脚步丈量河堤。他们用包袱里所有的金银,换取了远在河堤那边当地土著的首肯与崇拜。他们用竹竿与卵石标示出土地的界线,他们开始在这渡口之畔的河堤上,开挖出第一道地槽,安稳了第一块石基,他们要在这河堤之上,把敢为天下先的徽商种子再次种下!

    便有了这被六百年日月星光洗濯的西河老街。

    老街的房舍、门槛都在街道之下。有的,大约要跨下三五步;还有好些,雕砖门楣也深深跌入街面以下。这都是六百年来,徽商与大自然对峙共生的杰作啊!②从黄山绝壑一路奔泻而下的青弋江,每到五六月的汛期,总是雷雨倾盆,山洪暴发。这是温顺的青弋江内心深处激情的演绎与释放,这是一条发源于高山之河与生俱来的雄伟气质。河床,因之而年复一年地淤升;河堤,因之而年复一年地抬高。河堤上的门槛,也就因之而一年一年一寸一寸地被低下去。这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但徽商,这个被冠之野骆驼品性的一群,他们的心性,又岂是随便就会屈让的。结果,人与自然的对峙,人与时间的较量,徽商逐梦西河古渡的艰辛与荣耀,跨越六百年漫漫时空,以实景的形式,在这初春脉动的光影里,舒缓节奏,娓娓道来,渐次回放……

    一纸风鸢,盘亘在老屋的上空,翅膀在春风中拍出哗哗的水声。河对岸灿黄的油菜花丛,红衣少妇,正带着稚子,把手中的线卷,小心地收放。一只驳船,从河的对岸,向着此岸,突突突突。不用问,又一班人,要来这西河码头,看这西河老街了。

(选自《人民日报海外版》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问题。

启功的治学与创作

吴艳丽

启功先生自称"姓启名功",1912年7月26日生于北京。1913年,父亲去世,随祖父生活。 家道已经败落得一贫如洗,以致启功无力求学。在曾祖父门生的帮助下,他才勉强入校学习。1933年,21岁的启功虽说没有读完中学,而笔下的书画文章却有了佼佼之色。

20世纪至今,中国艺坛中诗、书、画以及书画鉴定兼擅且多真知灼见者,启功赫然在列。他 在鉴定家、书画家之外又有国学大师、古典文献学家和诗人之誉,这一切得益于他广博的学识和深厚的文化积淀。

启功的广博在于他是一位屈指可数的"杂家"。在文艺界受到现代文艺思潮冲击而冷落中国传 统文化之际,他坚守了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热爱及研究,涉足艺术史、历史学、语言学、民俗学、 敦煌学、碑帖学、考据学等多个领域。这种广览博取的建树, 一方面在于他个人的天赋和功夫     虽然他经历了民国、军阀混战、抗日战争、新中国成立、改革开放等重要历史时期,但学海 无涯苦作舟的毅力未变;另一方面在于家学的浸润,其翰林出身的曾祖父溥良开启的向学家风、祖父毓隆对翰墨书画的沉浸,都潜移默化地打开了启功向学、热爱祖国传统文化的心境。

启功是一位踏实的学者,所以他的“杂”非流于浅表而是深入其中并自有方法。例如,他对《红  楼梦》的注释,凭借其对满族历史文化、风俗掌故的熟知,对其中扑朔迷离的年代、地点、官职、 服装等进行了细致考据和梳理,贡献甚大;对明清两代兴起的碑帖学,他有着开拓性的研究,既 重视研究书法形式,又不忽视文辞内容;对于敦煌学,他从字体学、书法史角度研习敦煌写本,  并于20世纪中叶与王庆菽、周一 良、曾毅公等一起编撰了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部唐代敦煌变文 作品总集     《敦煌变文集》。而他的自作诗词,也多抒发人生感悟、生活意趣,并融入传统诗词之音韵格律和寄托、比兴等手法。

中国文化讲究圆融通会,艺术亦然。启功对传统文化的研究,并非拘泥于"习得”,更多是“悟得",这不仅拓宽了他的眼界心境,更将其深化于他的书画艺术之中——舍形似而求神契。

书法创作是启功最大成就之一,其动人之处有二:个人面貌突出与内容多是自创。前者来源 于他在临帖中的得悟。他自幼便刻苦临习各家名帖,如陆机、王羲之,智永、怀素、欧阳询、颜 真卿、柳公权、米芾、宋徽宗等。临习中他不求笔画全似,而求神气活现,在领悟中自得其法,终自成一格。后者源于他在古典文学和诗词上的积累。他的书法作品多书写自作诗词,表达心意、心境,故知晓自己为何而书、书的什么。因此,学界评价其书法:"典雅而具有古韵,饶有书卷气息;隽永而兼洒脱,使观赏者觉得很有余味。这是从学问中来,从诗境中来的结果。”

启功的绘画能很好的体现诗书画境的结合。从小以学画为志向的他,年少时便曾先后拜书画 名家贾羲民、吴镜汀、齐白石为师,并受同宗远支的溥心畲、溥雪斋等大师亲传。他的绘画,尤 其在其擅长的山水、花鸟中 ,并未过多承袭老师们的艺术面貌,而保持了自己的那一股"文 气”——接续元明清传统画理之髓、笔墨之趣、皴染技法,构图严谨、细笔设色,虽拘谨之端倪, 但也可见"南宗"之空灵、雅洁之诗意,或"北宗"硬朗刚健之雄浑,再加上自己的诗词款识,富有传统文人之意趣。

如果说深厚的传统文化素养润泽了启功书画创作的底蕴,那么书画创作实践又助他对传统文化进行.开创性探索。

广博而丰厚的文化积淀、多年的艺术实践和擅长文献考据,是启功在书画鉴定中的优势。因 为有书画实践经验和对书画史的深入研究,他对历朝历代特别是一些著名书画家的风格、构图、 笔墨乃至着色特征都了如指掌;因为擅长文献考据,他也能从墨迹之外,诸如题跋、称谓、避讳、背景、史料等文献考据中,综合运用各方面信息做出判断。

在启功书画鉴定方法的背后,还应看到它在学术上的意义____不止于真伪判定,更注重从整 理、充实中国书法史、绘画史的高度,以及用文物考经考史的角度,有目的地去考证研究。如《〈兰 亭帖〉考》《论〈怀素自叙帖>》《〈孙过庭书谱〉考》《戾家考》《古代字体论稿》等,这些启功着 力数十年的研究和著述,都是其围绕着为书法史、绘画史建立丰厚的材料基础这一 目标而进行的。 他还总结出在书画鉴定实践中容易使鉴定不公正的七个方面:皇威、挟贵、挟长、护短、尊贤、远害、容众,前三者来自权威的压力,后四者源于鉴定者的私心,以告诫世人。

启功还着力于书法理论及其他方面的开创性研究,如他的著作《论书绝句一百首》以诗的形 式总结了自己几十年来研究书法的理论系统,其中包含了他在实践中总结的对书法结字、用笔的独到见解。

如同他的斋号“坚净”,启功不仅坚守了中国传统文化的根本,也在开创中拓展着中国文化的 研究,同时传统文化的素养又对他人格和性情的提升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在启功身上,所应感佩的是其于文化中的静静耕耘,是融会贯通处显示出的文化眼光和力量。

(选自2015年7月19日《人民日报》,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乞丐

【英】毛姆

我在墨西哥韦拉克鲁斯市中心广场周边的街道上闲逛,不时瞥一眼那些精巧的庭院。最后,在环绕广场的拱廊里阴凉处坐下来,要了一杯酒。

太阳把无情的烈焰抛洒在广场上,耷拉着的椰子树沾满尘土,巨大的兀鹰不安地栖息其上,有时会突然降落地面,叼起几片残渣,扇动笨重的翅膀,飞上教堂的塔顶。我已经给完所有的零钱,只能对那些纠缠不清的乞丐频频摇头。他们不给你片刻的安宁,报童硬要把那些湿漉漉的报纸卖给我,乞丐们苦苦哀求指望能得到点施舍……但是他们随时留意着那个肥胖的警察,他会拿着皮带突然冲过来,照着他们的头或后背狠狠地抽上一鞭子。

突然,我被一个乞丐吸引住了,他的头发和胡子红得耀眼,胡子乱蓬蓬的,衣服破烂不堪,勉强遮体。他的腿和裸露的胳膊瘦得只剩下皮和骨头。在饥饿的人群里他显然最为可怜。他大约40岁,是唯一不开口说话的乞丐,甚至连手都不伸出来,只是凝视着你,让人感到极其不自在。如果有人给他一个硬币,他会向前一小步,伸出爪子一样的手,拿过硬币,也不说一声谢谢,就木然地走开。

他站在我面前,和他站在其他桌子前的时间一样长,用悲凉的目光看着我。我还从来没见过如此失魂落魄的人,他的外貌有种让人恐惧的东西,神志看上去也不是很健全。我没有什么好给他的,为了不让他白等,我摇了摇头。过了一段时间,他走开了。

傍晚时,凉风再次把我诱惑到了广场上。不久,大量的人群从四周的街道拥入广场,黑色的兀鹰尖叫着从人们的头顶飞过,一旦发现有什么东西可以啄食,它们就会猛然坠落地面,再从人们的脚下急急忙忙地跑开,我又看到了那个红发怪人,他没有在我的桌前停留。我估计他还记得早晨没能从我这里获取分文,觉得再这么做没有用。我在想他是不是个水手,一个英国人或者美国人,从船上开了小差,逐渐堕落到目前这种令人同情的状况。他不见了。

夜里醒时,不知道为什么,他衣衫褴褛的形象又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我突然有种奇怪的感觉,觉得我曾经见过他,但是我无法确定具体的时间和地点。

我度过的第二天和第一天完全一样。但我在守候红发乞丐的到来,当他站在我邻近的桌子旁边时,我仔细观察着他。现在我非常确信在哪里见过他,甚至认识他。我不好意思上前招呼他。我为不能把他对上号而恼火,就像你在努力回想一个人的名字,那名字分明已经在你的舌尖上,却又一下子溜走了。这一天就这么慢慢地过去了。

新的一天又到来了。他像往常一样出现在广场上,一声不吭。他站在一张桌子跟前,离我两张桌子远,无声地恳求着。这时,我看见了那个警察,他偷偷绕过来,用皮带照着红发乞丐响亮地抽了一下,乞丐的身子一缩,但他既不抗议,也没有表露出任何憎恨;他似乎已对这种鞭打的刺痛习以为常,他缓缓移动的身躯悄然融入降临到广场的暮色之中。然而这残酷的一鞭却抽醒了我的记忆,我突然想起来了。

他肯定也认出了我,因为这20年来我的外貌变化不大,这就是他从第一天早晨以后,就再也没有在我桌前停留的缘故。我认识他已经有20年了。那时候我在罗马过冬,每晚都去一个餐馆用餐。餐馆的常客多是一小群来自美国和英国的艺术院校学生。我们经常在那里无休无止地争辩着与文学和艺术有关的话题,他那时还是个大男孩,不会超过22岁;蓝眼睛、直鼻梁、红头发,长得很讨人喜欢。我记得他说曾在美国水果公司工作过,因为想成为一名作家,他放弃了那份工作。由于他过于傲慢,他在我们中间不怎么受欢迎。他觉得我们是一群可怜虫,并对此直言不讳,他不给我们看他的作品,因为我们的赞誉对他来说毫无价值,对我们的批评他则报以嗤之以鼻的态度。他极其自负,为了成为一名作家,他放弃了一切。他那么自信,而这种自信也让他的一些朋友受到感染。

我回想起当时他那种意气风发、精力充沛、对未来充满信心以及目中无人的样子。这不可能是同一个人,但是我确信这就是他,我起身去广场寻找他。我对比着过去和现在的他,琢磨是什么让他变成现在这种样子,我怎么也想不到他会落到如此悲惨的境地。成百上千的年轻人带着奢望投身艰难的艺术行业,但他们中的大部分最终接受了自己的平庸,并在生活中找到一处落脚之地,好让自己不被饿死,这太可怕了。我问自己能帮他些什么。我绕着广场走着,天色越来越暗,我担心自己错过了他。我经过教堂时看见了坐在台阶上的他。我走到他跟前。

“你还记得罗马吗?”我说。

他一动不动,也不回答我。他毫不在意我的存在,就像面前根本没有我这个人。他看都不看我一眼,空洞的蓝眼睛落在台阶底层那些为什么东西尖叫着争作一团的兀鹰身上,我不知道该做些什么。我从口袋里掏出一张黄色背面的纸币,塞进他手里,他看都没看它一眼,然而他的手动了一下,像爪子一样的细手指握紧纸币,搓揉着,搓成一个小纸团后把它移到拇指上,一下子弹到了空中,落到了聒噪的兀鹰中间。我下意识地转过头,就见一只兀鹰用嘴衔起它飞走了,两只尖叫着的兀鹰紧随其后。当我回过头来时,那个人已经走掉了。

我在韦拉克鲁斯又待了三天。我再也没有见到他。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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