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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人教版语文选修9《中国小说欣赏》第五单元第10课《家族的学堂》同步练习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为什么人人都爱林书豪

       当ESPN打出“chink in the armor”(穿上盔甲的中国佬)的标题时,全美哗然了。亚洲人、西班牙人、黑人甚至土生土长的美国人都站了出来,他们将视频上传至Youtube,告诉ESPN,“你们的说法是多么的愚蠢。”一个白皮肤、典型的西方少年在一段视频上说,“你们这么形容林书豪,简直就是可笑的偏见在作祟。我们这个时代,人人平等,为什么还会有这种偏见?”林书豪在事发第二天回应:“我相信他们不是有意中伤,也不会有什么目的,既然他们已经道歉,我也不会再计较。”

       翻看林书豪的篮球经历就会了解,偏见对于他,是多么见惯不怪的事情。尽管他拿到北加州地区高中联赛的冠军和最有价值球员,却换不来一纸UCLA或者斯坦福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即使到了哈佛大学,他所受到的偏见依然没有减少。篮球世界依然是黑人和白人的天下。“黄种人会打篮球?”这几乎是林书豪每天都会听到的讥讽和嘲笑,“不仅是球迷,连教练都会说——别让那个东方小子得逞。”即使听到这些鄙视的话,林书豪也从不在语言上回击。“起初很生气,回家后不想说话。后来我知道,只有让自己更加强大,才是真正的回击。”

       进入NBA,林书豪在选秀时遭遇了无人问津的尴尬,虽然后来加盟勇士、火箭、尼克斯,头一个月他照样被冷落在板凳席的最末端,直到爆发的那天。

       林书豪的确震惊了世界,他在用行动回击人们那种黄种人不会打篮球的论调。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林书豪说:“一直以来,人们都有固有印象,我想做的就是,越打越好去回应这些不对的想法,希望有朝一日,不会再有这样的偏见;希望有朝一日,有更多的亚洲人,或者在美国出生的亚洲人能够打NBA

       这样一段话,让人们突然想起了另一个人——李小龙。人们甚至开始谈论,为什么林书豪让人想起李小龙。

两人都出生在美国,但生活时代不同,性格区别很大,成长经历也并不相似,可人们似乎总是能从他们身上找到共同点和同样值得尊敬的地方。

       当李小龙用腿将“东亚病夫”四字招牌踢断,用出神入化的拳脚捍卫正义时,美国人震惊了。曾经采访过李小龙的老记者皮尔曾经留下这样一段录音,“当他站在你面前时,不用任何动作招式,你就会了解一个中国人的志气和理想。”从那之后,李小龙用更加勤奋的努力和博大的智慧,影响了整个美国和西方。时至今日,无论身在海外的东方人还是本土的西方人,仍然将李小龙视为功夫宗师,美国最大的搏击比赛UFC甚至将他奉为这一赛事的真正创始人。科比·布莱恩特曾经学习过截拳道,还专门参与李小龙纪录片的拍摄。在《我是李小龙》中,科比用意大利语和英语对着镜头诉说对李小龙的敬意:“他是我终身的偶像。”

       林书豪所处的时代已经发生很大变化,他不会遭遇太多的不公和歧视。越来越多的东方人在这里取得了成功。社会更加公平和开放,原本高高在上的白种人,也已经开始学习尊重和理解。但篮球领域却是另一回事。一个并不强壮的亚洲小个子对抗只有黑人或者白人的固有世界时,所遭遇的传统理念上的挑战绝对不比身体的挑衅来得少。但林书豪告诉外界,“你越说我不行,我就越要证明给你看。”这就是为什么人们叫他“linsanity”。(Linsanity最早是《华盛顿邮报》给最近神奇的林书豪取的外号,现在已经成为林书豪个人的代名词。)

这也是为什么人们在谈论林书豪的个人意义时,会想到影响了很多代人的华人领袖李小龙。林书豪用自己的“拳脚功夫”证明西方人在篮球领域的偏见是多么愚蠢;他的冷静、谦虚和智慧,也让人们想到了总是能说出深奥哲理的那个华人偶像。他们都让西方人顶礼膜拜,也让东方人扬眉吐气。李小龙曾经说:“人应该活得像水一样,可以适应和接受一切,也要像水一样,拥有极大的能量,去冲击那些固有的障碍。”林书豪显然深谙其中的道理。

       ​一位华裔作家曾经写道:“林书豪已经找到了展现自己的模式:一种强大到可以改变偏见的力量;一种可以将人的正反两面完全揭示的力量;一种可以让梦想如此真实的力量。成就是惟一的尽头。他在无情地冲击篮筐、华丽地完成进攻的过程中找到了这股力量。

(摘自《南方人物周刊》,有删改)

(1)、文章最后一段画线句子有什么作用?请从内容和结构两方面作简要阐述。

(2)、林书豪在被外界认可之前,遭遇了很多歧视和偏见,请列举出来。

(3)、新闻中,作者对写李小龙着墨甚多,这是否喧宾夺主?请阐述你的看法。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言文语段,完成文后小题。

穷鬼

莫泊桑(法)

    15岁那年,在通往瓦维尔的大道上,他的腿被一辆大车碾碎。从那以后,他便架着两根拐子要饭为生。

    他叫尼古拉·众圣,本是神甫在一条沟里捡着的弃婴。村里的面包房老板为了取乐,请他喝了几杯酒,害得他成了残废。

    四十年来,他那残废身体在各家破屋里进进出出,人们早已感到厌烦。可是他呢,一点也不想走开,因为他并不认识别的地方。那些乡下人遇见他,常常高声问:“为什么你不到别的村子走走,老在这儿拐来拐去?”他总是一言不答走开,心里突然涌起一种对陌生世界模糊的恐惧。陌生的面孔,素不相识的人的斥骂和疑虑的眼光,大道上成对走着的宪兵,都叫他害怕。

    当他远远望见阳光底下亮光闪闪的宪兵时,他的行动突然间变得特别敏捷,像猛兽躲藏时那样敏捷。他会从木拐上很快地出溜下来,跟一堆破烂布似的落在地下,把身子缩做一团,变得非常小,就好比缩在窝里的野兔紧挨着地皮趴着,那一身棕色的破衣服也跟土色不相上下,简直看不见他了

    他尽管生活在人群中,却在那些乡下人中间只引起一种冷酷的轻蔑和无可奈何的反感。大家给他起个绰号叫“吊钟”,因为他在两根木棍当中摆来摆去,活像悬在木架中间的吊钟。

    两天以来,他一点东西也没有下肚。农妇们一看到他,就老远地喊道:

    “你还不走开,你这个下流东西!”

    他于是架着木拐转过身去,走到旁边的人家,那里,他受到了同样的接待。

    他走遍了圣底赖尔、瓦维尔和皮埃特,没有讨得一个小钱或一块面包皮。现在只有都诺勒一处希望了。可是他累得再也不能挪动。

不过他还是出发了。

    那时正是十二月,寒风在田地里刮着,在光秃秃的树枝间呼啸着。低暗的天空里云块飞驰,匆匆地不知要奔向何方。他慢慢地走着,很费力地一先一后移动着两支拐棍,一面用留下的那条弯曲的腿支着身子,这条腿的下端还留着一只畸形的脚,裹着一块破布。

    他奔波了三个钟头,居然看见村里的树木了,于是加快了动作。

    他遇见的第一个乡下人,当他张嘴向他乞求时,这样回答他:

    “你又来了,老主顾!我总也躲不开你了!”

    “吊钟”只好走开。他挨门讨过去,大家都这样粗暴地对待他,任何东西也不给他就把他赶走,他还是挨家求乞了一遍。一个铜子也没有讨到手。

    他只好到村外农庄去,疲倦得简直拿不起他的拐子。人们总是把他赶走。天气是这样一种又冷又愁惨的天气,人们遇到这种天气,心里便觉得凄凉,脾气变得容易激怒,心灵变得阴沉,既懒得伸手施舍东西,也懒得伸手援助别人。

    等他走完了他所认识的几家人家,他便瘫倒在希盖老爹庭院外面一条长沟的角上。寒风横扫,一群黑母鸡从他身旁经过,时时刻刻用嘴啄起一粒或是一条人们看不见的虫。

    “吊钟”先是心里什么也不想地看着它们,后来发生了一个念头:如果用枯枝生火,把这些动物弄一只过来烤熟,一定很好吃。

    他抄起了手边的一块石头,一下子就把离他最近的那只鸡打死了。他刚走到那个头上带着血迹的小黑东西旁,就觉得有人在背上重重地推了他一下,身子便跌翻在十步开外。希盖老爹怒火冲天地向这个小偷扑了过来,在这个无力抵抗的残废人身上拼命地打起来,一面派人去叫宪兵。

    正午的时候,宪兵出现了,希盖老爹声称受到穷鬼的攻击,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保护住自己。

    小队长一声叱喝:

    “站起来!”

    可是“吊钟”已不能转动。他们以为这个小偷在假装,于是毫不客气,抓住了他的肩膀,硬把他架在他的拐子上。

    他非常害怕,这种恐惧是对黄色军用皮带的天生的恐惧,是飞禽走兽遇见猎人时的恐惧,是老鼠遇见猫时的恐惧。他使出了超人的气力,竟能站稳了。

    “动身吧!”小队长说。他也真的走了起来。庄园的全体人员都眼睁睁地看着他出发。妇人们举着拳头威吓着他,男人们满面狞笑不住地骂他。

    傍黑的时候,他们来到了府的首镇。

    他被关到镇上的监牢里。宪兵们想不到他会需要吃东西,就这样把他撂到第二天。

    不过等到一清早,人们来审讯他的时候,却看见他已经死在地上。这多么出人意外!

(选自《莫泊桑短篇小说选》,有删改)

阅读下面一段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喜好翰墨有如相马,初始时必有人教,教一些用笔、结体的要素。笔画太长使之短,结体倾斜扶之正,速度快了使慢,墨汁浓了添水。所谓教与学,传道授业解惑,都是.可说的部分,使双方都具有一种真实不虚的感受。所谓学成毕业,也就是该讲的都讲了。清人宋湘<说诗》说得好:“学韩学杜学髯苏,自是排场与众殊。若使自家无曲子,等闲铙鼓与笙竽。”是啊,拜师学艺,往往看起来这一家那一派学了不少,热闹之余盘点,还都是一些皮毛之相。

    清人钱大昕讲得比较辩证:“善相马者,妙在牝牡骊黄①之外,否则团人厩吏②优为之矣。”圉人厩吏成日饲养管理马匹,过眼之马无数,也算得上对马有知的专业人才了,可是许多年过去.还是成不了一位善于相马者。因为他留意的只是马匹的增减、生死这一类琐事,深入不了马的内在。长年与马打交道,处在一种没有递进的平面认识中,是马堆里的“陌生人”。这很像一些人,把笔时日也够长了,每日勤苦,可是永远平平。若说笔墨技巧,也合乎矩蠖,守于常道。可就是要神采没神采,要风骨乏风骨。此时已无人可以指教,亦无良方,缘于精神方面的不可说、不可教,只能自省、自处。明人董其昌颇有感触:“予学书三十年,悟得书法,而不能实证者,在自起自倒、向牧自柬处耳。”这种属于私有的感悟,即便公之于众,旁人听起来还是云里雾里。古人强调“自养”,缺什么养什么。宋人吕本中曾回顾自己:“读三苏进策涵养吾气,他日下笔,自然文字滂沛,无吝啬处。”这一养,时日就长了,和风细雨孤云淡月,闲中稽古静处观心,缓慢中渐进。何日养成又难以期待一一也许有一日养成,笔墨渐变:也许养术成,终其一生笔墨依旧。每一个人的情怀、才气、悟性、灵气是何等复杂幽微,无可复制,再现,只能走一程算一程,这一点又很有一些宿命的味道了。

    明人徐渭有“师心横纵”之说,因此他是“不傍门户”的,下笔不是“信手扫来”,就是“醉抹醒涂”。师心的最大审美价值就是充分地开发了内心的能量,依靠自己的悟性,走向吏加深邃的境界。越往后,依赖外在的引导越发减弱,那些恍兮惚惚的部分,无法言说,全然要倚仗自己内心活跃、敏感的程度去捕捉。心可以如止水,纤微不动:亦可以如江河之奔竞,波澜自阔,浩乎沛然。只有通过对个人内心的养护、挖掘,激活那些沉睡的部分,才可能凌空蹈虚,破坚发奇.有一些与故我不同,也与众人不同的玄妙。只是,即便要与外人言说,亦无法言说清楚。

    这和伯乐、九方皋的相马有同理之妙。他们站在马的面前,都能得其精而忘其粗,入其内而忘其外。有人问如何相得如此准确,二人竟不知如何说才好。

(节选自朱以撒《谈艺随笔小辑》,有删改)

【注】①牝牡骊黄:牝牡,雌性和雄性;骊黄,黑色和黄色。②圉人厩吏:负责养马放牧的官员。圈,养马的地方。厩,马棚。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琥珀手串

宗璞

    祝小凤当护工已经六七年了,照顾的大多是老太太。她做事细心,手脚又麻利,是上等的护工。

    这一次,祝小凤照顾的这位老太太,姓林。老太太只有一个女儿,在一家大公司做事,人称林总,母女俩相依为命。

    祝小凤心里羡慕林老太的女儿。林总的衣着,那真是千变万化。有时毛衣上开几个洞,像是怕风钻不进去;有时靴子上挂两个球,走起路来乱甩。跟着她的人对老太太说:“林总经常出现在各种场合,报道中总少不了介绍她的服装。”老太太叹一口气,摇摇头。

    这一天,林总来了。她穿了一件黑毛衣,完整的,没有窟窿;胸前有一件蜜色挂坠,非常光润;手上戴了同样颜色的手串,随意套在毛衣袖子外面,发着幽幽的光。小凤只觉得好看,不知道是什么材质。林老太看着女儿说:“今天穿得还算正规,黄和黑这两种颜色搭配,很典雅。”女儿便把手串褪下来,说:“这叫蜜蜡,琥珀中的上品,做工也好。”林老太随手模了摸,说:“戴首饰越简单越好。好在你不太喜欢这些东西。”

    祝小凤照顾林老太吃晚饭,问了一句:“琥珀很贵吗?”林老太说:“要看质地……”说着便呛咳起来。祝小凤忙倒水、捶背,不敢再多话。

    过了几天,祝小凤的丈夫来看她。二人去逛市场,忽然看到一个小摊。祝小凤站住了,她的目光落在一件饰物上,那俨然是一件琥珀手串。她拿起手串,摸了又摸,看了又看,看不出和林总的有什么不一样,几次放下,又拿起来。丈夫善解人意,和摊主讨价还价,花了五块钱,把手串买下了。小凤明知这钱是自己挣的,心里还是荡漾过一阵暖意。

    回到医院,小凤指着手腕上的手串,请林老太猜值多少钱。林老太说:“做得真像。十块?二十块?”小凤道:“您出个价,我卖给您。”二人都笑了。

    晚饭后,护工们议论起小凤新戴的手串。一个说,一看就是假的,玻璃珠子罢了;另一个说,别看是假的,做得真像呢;还有一个说,管它真的假的,好看就行。

    晚上,林总来了,祝小凤拿起自己的手串请她过目。林老太忽然说:“小凤这么喜欢这样的手串,你们两个换着戴几天。”女儿笑着把手串褪下来。小凤不敢接,林总说:“换着戴吧,怕什么,只要妈妈高兴。”说着,她把手串放在桌上。小凤便也把自己那串放在桌上,取了林总那串戴上。

    林老太拿起祝小凤的手串,仔细端详着说:“真像,只是光泽不一样,懂行的人一眼就能看出来。”林老太看了看女儿,不由得叹道:“东西戴在你手上,假的也是真的。”说着又摇了摇头。

    林总出了医院,回到办公室,随手把手串扔在桌上。次日,一个半生不熟求林总办事的人来,见了说:“这么贵重的东西,就丢在这里?”回去物色了一个精致的盒子送过来,说:“好东西要有好穿戴,原来一定有的,添一个是我的心意。”秘书收了盒子,林总瞥了一眼,心想,可以给妈妈看,证明妈妈的话。

    祝小凤戴上真的琥珀手串,有些飘飘然。护士长来了,看着祝小凤戴的手串说:“呀,这么好看!”祝小凤觉得护士长识货,便抬起手让护士长看。不料她说:“做得真像,看上去很贵重似的。”祝小凤说:“你仔细看看,这是真的呀!”护士长笑着说:“戴在你身上,真的也是假的。”

    林总去美国出差,几天没有来医院,病房里很平静。凌晨时分,祝小凤听到林老太哼了几声,没有在意。等她起来梳洗后,见老太太没有动静,过去看时,见她双目微合,神态安详,叫了几声都不应,已经停止了呼吸。

    后来,祝小凤想起她拿着林总的真琥珀手串,应该去把自己的那件换回来。她不愿意用自己不值钱的东西去换别人值钱的东西,况且她的手串是丈夫给她买的。

    听她说明来意后,林总拿出那精致的盒子,递给她。祝小凤去取盒子里的手串。林总按住盒子,向前推了推,示意祝小凤连盒子收下。她戴上自己的真琥珀手串,喃喃道:“妈妈说这样很好看。”林总明亮的眼睛里装满了泪,一滴滴落在衣服上。那天她穿了一身黑衣服。

    时间流逝,祝小凤的生活也一如往常,送走旧病人,迎接新病人。她把手串连同盒子放在箱子里,再想到取出来戴时,已是次年暮春了。这时,她的病人仍是一位老太太,见了说“好看”。祝小凤故意说:“这是琥珀手串。”老太太疑惑地上下打量着她,慢慢地说:“假的吧?”

(有删减)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精神明亮的人

王开岭

    十九世纪的一个黎明,在巴黎乡下一栋亮灯的木屋里,居斯塔夫·福楼拜在给最亲密的女友写信:“我拼命工作,天天洗澡,不接待来访。不看报纸,按时看日出(像现在这样)。我工作到深夜,窗户敞开,不穿外衣,在寂静的书房里……”

    “按时看日出”,我被这句话猝然绊倒了。

    一位以“面壁写作”为誓志的世界文素,一个如此吝惜时间的人,却每天惦记着“日出”,把再寻常不过的展曦之降视若一件盛事,当作一门必修课来迎对……为什么?

    它像一盒水泼醒了我,我浑身打个激凌。

    我竭力去想象、去模拟那情景,并久久地揣摩、体味着它……

    从词的意义上说,黑夜意味着“低息”和“孕育”;而日出,则象征着一种“诞生”,一种“升跃”和“伊始”,乃富有动感、饱含汁液和青春性的一个词。它意味着你的生命画册又添置了新的页码,你的体能电池又充满了新的热力。

    正像分娩决不重复,“日出”也从不重复。它拒绝抄袭和雷同,因为它是艺术,是大自然的最重视的一幅杰作。

    迎接晨曦,不仅仅是感官愉悦,更是精神体验;不仅仅是人对自然的欣赏,更是大自然以其神奇力量作用于生命的一轮撞击。它意味着一场相遇,让我们有机会和生命完成一次对视,有机会深情地打量自己,获得对个体更细腻、清新的感受。它意味着一次洗礼,一场被照耀和沐浴的仪式,赋予生命以新的索引,新的知觉,新的闪念、启示与发现……

    “按时看日出”,乃生命健康与积极性情的一个标志,更是精神明亮的标志!它不仅仅代表了一记生存姿态,更昭示着一种热爱生活的理念,一种生命哲学和精神美学。

    透过那枯色晨曦,我触摸到了一幅优美剪影:一个人在给自己的生命举行升旗仪式!

    与福楼拜相比,我们对自然又是怎样的态度呢?

    在一个普通人的生涯中,有过多少次沐浴晨曦的体验?我们创造过多少这样的机会?仔细想想,或许确实有过那么一两回吧。可那又是怎样的情景呢?比如某个刚下火车的凌晨—睡眼怪松,满脸疲态的你,不情感地背着包,拖着灌铅的腿,被人流推操着,在昏黄的路灯陪衬下,涌向出站口。踏上站前广场的那一刹,一束极细的腥红的浮光突然鱼鳍般游来,吹在你脸上—你像地意识到:日出了!但这个闪念并没有打动你,你丝毫不关心它,你早已被沉重的身体击垮了,眼皮浮肿,头疼欲裂,除了赶紧找地儿睡一觉,你啥也不想,一秒也不愿多呆…

    或许还有其他机会,比如登泰山、游五岳什么的:蹲在人山人海中,嬉在租来的军大衣里,无聊而焦急地看夜光表,热上一宿。终于,当人群开始骚动,在巨大的欢呼声中,大幕拉开,期待已久的演出开始了……然而,这一切都是在混乱、嘴杂、拥挤不堪中进行的。越过无数的后脑勺和下巴,你终于看到了,和预期一模一样—像升国旗一样准时,规定时分、规定地点、规定程序。你会突然惊醒:这是早就被设计好了的,美则美,但就是感觉不对劲儿:有点失真,有人工痕迹,且谋划太久,准备得太充分,有“主题先行”的味道。

    而更多的人,或许连一次都没有!

    一生中的那个时刻,他们无不嬉缩在被子里。他们在昏迷,在蒙头大睡,在冷漠地打着呼噜——第一万次、几万次地打着呼噜。那光线永远照不到他们,照不见那身体和灵魂。  

    放弃早晨,意味着什么呢?

    意味着你已先被遗弃了,意味着你所看到的世界是“旧”的,和昨天一模一样的“陈”。仿佛一个人老是吃经年发霉的粮食,永远轮不上新的,永远只会把新的变成旧的。意味着不等你开始,不等你站在起点上,就已被抛至中场,就像一个人未谙童趣即已步入中年。

    一个真正热爱自然、值得尊敬的成年人,一定是那种“直至成年依然查心未派的人”,一如福楼拜。我甚至敢断言,假如他能活到今天,在那所谓“第一缕曙光”照着的地方,一定找不着他的身影。

    无论何时何地,我们只有恢复孩子般的好奇与纯真,只有像儿童一样精神明亮、目光清澈,才能对这世界有所发现,才能比平日看到更多,才能从最平凡的事物中注视到神奇与美丽。

(选自王开岭散文集《精神明亮的人》,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各题。

信一口

    明嘉靖十三年,被流放云南,“永远充军烟瘴”的大诗人杨慎来到建水拜访他的朋友,西南边睡的建水城令他大吃一惊并留下了数篇文字。令我惊讶的是,杨慎诗里描写的建水,并未隔世,我几乎以为,杨慎才搁笔走了不久。杨慎笔下的这个建水城大体上还在着,“少年社火燃灯寺”,燃灯寺还在,依然在响着木鱼。寺院门口的那口井依然清冽,杨慎如果在燃灯寺喝过寺僧沏的茶,茶水应当就是这口井里的水。

    如今建水县的大街上,经常可以看见送水的马车。马车上绑着一只铁桶,里面装着井水。马车驶进小巷,将井水送给各家各户。在自来水已经普及的今天,城市里还有送井水的人,除了建水恐怕世界上再也没有第二个。这是一份古老的工作,我三十年前来建水的时候,就见过这些送水的马车。现在,马车已经被汽车包围了,依然雄赳赳气昂昂地跑在汽车中间,没有被取缔,可以说是一个奇迹。送水的人骑在桶上,吆喝着湿淋淋的马车跑过建水城,就像童话里的人物。马车一到,接水的人们心怀喜悦,开门出来,提着一桶芳香四溢的清水回家去。井水渗入人们的生活习惯中,没有这桶水,一天的生活便无法开始。

    马车送来的水,取自水板井。建水民谣说:“先圈大板井,后建建水城。”如果没有这口井,建水城不会建在此,文明不会兴起。至今,大板井的水依然清冽甘醇,一位前生产队的老会计守护着它,老伯已经70多岁了,终日坐在井后面的小庙里,他后面是供着龙王的神龛。水井对于建水人来说,不仅仅是水源,而且是来自大地的保护神,每一口水井都具有神的地位。许多井的旁边,都盖着庙,里面供奉着龙王、水神,终年香火不绝。建水立城以来,一直靠井水滋养。喝井水的人,已经死去无数,运送井水的人,也死去无数。但新一代的送水人仍通过送水而生活,这是一种故乡经验。井水是一种“信”,这不仅是源于生活习惯的依赖,更是祖传的“信”,每个建水人都收到过这个“信”。井水令一代一代建水人信任大地,安居乐业。生生之谓易,送水人不会怀疑,跟着祖先送水就行了。这一眼,令他成了一个保守派。破旧立新、怀疑旧物是这个时代的风气,改天换地,人们已经不再信任大地,不再道法自然了。送水的人必须守旧,大地之水是旧的,从来没有进步过一滴。这个时代的目标是“先富起来”,送水的人像井一样,天然地自甘落伍。送水只能维持温饱,年复一年地送水,做这个活计更得不为所动。但是,只要水在,他就不会失业,也不必担心成本。人们信任他,只要他的马车一到,各家各户就提着桶走出来,仿佛他是一个大地派来施水的使者。井水维系着这座小城中人与人之间的“信”。建水的送水人诚实地信任着祖传的井,就像祖先们信任大地之水、开始之水。他通过日复一日运送这口唯一的井里的水,立其诚。送水的人像写诗一样,送的是大地的现成,大块假我以文章。这个工作微不足道,没有技术含量,有力气就能干。但是,必须有人干,不能须臾或缺。他的职业精神,就是每一次送水都要恭恭敬敬的,忠实于一口井。看建水人如何取水,送水人站在马车上,用瓢将桶中的水慢慢舀出,车旁的人双手捧着盆,捧至眼前,瓢里的水跃入盆中,如天地孕育出的精灵。送水人与取水人不说话,但凭借青色的一缕完成了最神秘的交流。偶尔,水沾湿额头,有一点凉,这是确定无疑的,大地之凉。

    说实话,大板井的水与自来水管里流出来的没有多少区别,如果用技术检测的话,成分也不会有多大差异。但这是一种“信”,这种“信”非常古老,这是对起源、开始的“信”。人们迷信的是这个开始,通过对开始之水的迷信,人们永远记着祖先为什么在这个地方定居。从科学的观点来看,这是迷信。科学只看到水的分子构成:水(H2O)是由氢、氧两种元素组成的无机物,无毒。在常温常压下为无色无味的透明液体。科学不知道这种“信”来自时间、经验、细节,井是文明照亮的,水不是一般的水。水中有“信”,是人们对于祖先和神灵的一种态度,水井唤起的是感激和敬畏。大板井的旁边不仅有龙王庙,还有无数的传说、诗歌,无数来自祖母们的自生自灭的箴言……没有人会为自来水公司建一座庙,虽然它的有无也生死攸关。人们喝水管里的水只是因为契约、抵押、担保、制度,所以不会对一个水表、一份供水合同恭恭敬敬。人们提心吊胆,担心着毁约。大地不会毁约,大地就是诚实。人们与大地的关系是“信”,不是契约。

    黎明,马蹄嗒嗒响起,送水的人来了,这是一个喜讯。有部电影叫作《都灵之马》。

    大风,灰沙弥漫,疯狂之马,最后几颗土豆,一群吉普赛人在荒野中找到一口干了的井。在整个世界上,井越来越少,一口接一口地少下去,现在,井就像诗一样卑贱而金贵。许多井已经不被信任,封了填了。有一次我在苏轼老家的井边跪下去,像信任他的诗那样信任着,捧起一口来喝掉,旁边的导游大喊:“喝不得!”他不信了。大地藏着毒药,不再信任井,这是一种新的觉,人类从来没有如此觉过,耶稣、佛陀、庄子、老子等的觉都是:井是好的,井就是诚实,可以信任、依靠。井藏着毒药,这种可怕的想法已经萌生。黑暗是什么?是送水的人不再来了。建水城可以信任,看啊,送水的马车来了!

    马车从我身边经过,我坐在燃灯寺前,像五百年前的杨慎一样,端起茶碗,品着井水,品着“信”的滋味。

(选自于坚《建水记》,中信出版社2018年版,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真假乔二

孙方友

    陈州城清化北街路口有一卖大肉包子的,姓乔名二,城北乔村人,干着卖包子的营生,却酷爱评书。每当包子熟了揭笼之后,他将案上的“醒木”一甩,开始书归正传,很受食客称道,观者络绎不绝。肉包置于案旁,吃者自取,掷钱于筐。一场书下来,能卖包数屉。这叫以商养文,又叫以史经商,两者结合,相得益彰,因此,乔二的日子不坏。

    这一日,乔二刚开张,来了一客,来客年近七旬,银须泼面,双目有神,稳坐一旁,气宇轩昂,一不吃包,二不喝茶,只是听乔二说书。乔二见来客非常,格外下了功夫,换得阵阵喝彩。说到热闹处,老者突然起身,掏出一把银钱掷于筐内,然后望了乔二一眼,扬长而去。乔二见老者离去,情绪顿时低落,出口索然无味,急忙刹书谢场,目光却直直追随老者很远很远……

    不料打烊时分,那老者却突然又闪进店内,双手抱拳道:“先生发财!”乔二一见是那老者,让座沏茶。老者并不客气,上首落座之后,顺手拿起那块醒木,笑道:“此木周祖留,文武分龙虎。我辈登场用,其名曰醒木!”乔二一听,同行来了,急忙让人备下酒席,请那老者入了上座。

    “请问先生贵姓?”乔二斟酒敬上,问道。

    “免贵!老夫姓乔名二,字轩亭!”那老者笑答。

    乔二一听是艺界大名鼎鼎的真乔二来了,面如泥色,急忙磕头谢罪道:“万请乔先生海涵,小的原名乔虎,虽寒门出身,但自幼热爱评书,更是慕先生绝技,赶巧你我同姓,便借了你的大名在此养家糊口!”

    老乔二见乔虎真诚,拈须片刻,突然仰天大笑道:“贤弟不必多疚,人生在世,吃穿二字,真真假假,假假真真,能混饱肚皮为上策!”

    乔虎一听此言,千谢万谢,连连施礼,让酒又让菜。

    酒过三巡,老乔二突然说道:“实不相瞒,我今日也有一事相求。”

    “先生请讲。”

    老乔二叹了一声,凄凄地说:“想我乔二,一生漂泊,被有钱人唤来叫去,如今孑然一身,无依无靠!眼下我已老,底气不足,已不宜在书界留恋!今日来到陈州,是想借您的地盘,讨几个饭钱!”

    乔虎一听,满口答应。第二天生意一开张,老乔二登场亮相,“醒木”一拍,果真是开口惊人。一传十,十传百,乔虎的铺子前人山人海。老乔二口喷珠玑,声音庄重,远听如高山流水,近听如琴似筝,一场书下来,盖了整个陈州城。

    老乔二一连说书十场,场场爆满。这天生意未开场,场地上已水泄不通。可直到太阳竿子高,却不见老乔二。乔虎甚急,匆匆进了老乔二下榻之处,却不见人影,只见一封书信置于桌子正中。乔虎急忙拆信,上面几行小字:“大凡从文从艺者,不养小不养老!望贤弟悬崖勒马,专心经商,富甲一方!”乔虎暗笑老头儿多事,出门与众人解释一番,然后亲自登场。不料一开口,像一下从高山跌入深谷,书淡如水,大扫了听客兴致,连喝倒彩。原来没比较,如今一比,听客自然有了鉴别。乔虎从此再不敢说书,一心一意卖起包子来。

    陈州人再说乔二时,只夸那说评书的真乔二,假乔二无形中恢复了原名,只落个“卖包子乔虎”的名声。没书做引,乔虎的包子生意也开始清淡。乔虎很伤心,只得专心研究包子的质量和销路。不想几年过后,乔家包子的名声越来越大,后来连汴京、上海一带都开了分店。乔虎成了有名的富商。

    一日,他突然在《申报》上看到一则消息:“著名评书艺人乔轩亭,因年老多病,穷困潦倒,于×日凌晨投入黄浦江……”乔虎看后,如炸雷击顶,怔然许久才泪流满面地说:“恩公……多亏您当年指点迷津,我乔虎才有今日啊……”

    言毕,乔虎匆匆赶赴上海,为乔二举行了隆重的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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