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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人教版语文选修14《外国小说欣赏》第八单元《沙之书》同步练习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黄遵宪的外交活动

作为清朝第一任驻日使参赞,黄遵宪表现出很强的历史责任感,除协助公使处理外交事务外,他“既居东二年,稍稍习其文,读其书,与其士大夫交游”。黄遵宪不愿埋首经籍,主张“识时贵知今,通情贵阅世”,走经世致用之路。为了澄清过去封建士大夫对日本的糊涂观念,“遂发凡起例,创为《日本国志》一书”。该书以“史家纪述,务从实录”为指导思想,力求客观地向中国人全面、准确地介绍日本的历史及现状,“详今略古,详近略远,凡牵涉西法,尤加详备,期适用也”。显然,黄遵宪想要通过叙述日本明治维新的改革历史,为中国的改革提供借鉴,书中以叙述日本历史为经,以评论古今得失为纬,用“外史氏曰”的形式,阐发他的见解,从而把自己的改革思想糅合进日本史的叙述之中。

1891年11月1日,黄遵宪被任命为清政府驻新加坡总领事。到任后,他详察南洋各岛情形,体察侨民疾苦,并着手改善侨胞待遇。当地英国殖民者设立的华民政务司“名为护卫华人,实则事事与华人为难”,甚至敲诈勒索。黄遵宪一面与英国殖民主义者斗争,一面将《大清律例》中有关财产各条抄出,并译成英文,要求总督交给华侨聚居地承审官“一体遵办”,以保护华侨的财产。同时,黄遵宪还提倡发展华文教育,改会贤社为图南社。他亲任社长,拟定学规,每月设定课题,鼓励南洋诸生学习中国文化,研究地方礼俗,关心民事民疾,当他卸任归国时,门生潘百禄在《送黄观察公度夫子返国》一诗中,用“遂令蛮貊文明开”、“无异岭表韩公来”表达对老师的赞誉之情。

《马关条约》签订后,准开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通商口岸。中日双方进行具休交涉时,黄遵宪受委派主持苏、杭两地谈判事宜。他谈判的对手是日本著名外交家珍田舍已。当时,珍田摆出一副盛气凌人的架势,要求在苏、杭开埠,专界专管,并且蛮横地说:“奉本国政府接收专管租界之命,但求按约指地。”黄遵宪毫不示弱,不为其气势所慑。他援引《马关条约》条文,指出“新约所评,只许通商,遍查中文、日文、英文,并无许以苏州让给一地,听日本政府自行管理之语”,拒绝了珍田的无理要求。他又亲自草拟《商埠议案》,凡是《马关条约》文本语焉不详的地方,只要是有有利于挽回中国自主权利的,“无孔不钻”,“无微不至”,从而有理有利有节地挫败了珍田舍己的嚣张气焰,在国家民族危亡的情势下为中国争了口气。

黄遵宪在《上某星使论外交家尽职书》中,把他十几年间处理外交事务的经验总结为“挪展之法” “渐展之法”和“抵制之法”,其中最重要的是“抵制之法”。因为在他看来,当时清朝处于列强环视之下,帝国主义瓜分中国的不平等条约已祸害多年,在对外交涉中只图能多挽回些利权,以保国民生计。又因为在弱肉强食的竞争原则下,弱国无外交,与帝国主义的斗争就不能不讲究策略。他阐述说:“于固执己见,则诿以彼国未明我意;于争夺己权,则托于我国愿同协力;于要求己利,则谬谓两国均有利益,不斥彼之说为无理,而指为难行;不以我之说为必行,而请其酌度。”即在谈判中千万不能感情用事,把事情弄僵,贻误全局,一定要掌握好谈判分寸,应想方设法达到自己的目的,同时又不至于使对方下不了台,交不了差。黄遵宪继续阐述说:“不以彼不悦不怿而阻而不行。言语有时而互驳,而辞气终不愤激;辞色有时而受拒,而请谒终不惮烦;议论有时而改易,而主意终不游移。将之以诚恳,济之以坚贞,守之以含忍。”黄遵宪认为,凡此种种交涉手段和谈判策略,最终是要达到使“吾民受护商之益”,即保护并发展民族工商业的目的。

(摘编自郑海麟《黄遵宪传》)

(1)、黄遵宪所撰《日本国志》一书具有哪些特点?请简要概括。

(2)、从文中看,作为清政府驻新加坡总领事,黄遵宪的主要功绩是什么?请简要论述。

(3)、黄遵宪认为,在当时的形势下,外交谈判应该坚持“诚恳”、“坚贞”、“含忍”三项原则,请选择其中一项,并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举一反三
阅下面的文字,完成6~10题。

                                                                                                      母亲的中药铺

                                                                                                           甘典江

     那时候,我最喜欢去的地方,除了新华书店,就是母亲的中药铺,因为我喜欢嗅闻那些中药的味道,特别是爱咀嚼几片苦甜苦甜的甘草。

     母亲当过赤脚医生。八十年代初,母亲参加医疗培训后,进入了城关镇合作医疗站。

     医疗站在我读书的中学附近,临街两间旧木房。一间开处方和打针,另一间是药铺。和母亲一起在守药铺的,有三个阿姨。一天到晚,她们就做三件事:抓药,打针,织毛衣。除此之外,便是无休无止地聊天。我注意到,她们抓药非常麻利,瞟一眼处方,就可以找到相应的抽屉。仅凭手抓,就基本准确,最后还是放进小秤称一称,添点或减点。然后,把药倒入毛边纸或废报纸,包好扎紧,写几个字交待几句,递给别人。

     只要一走进药铺,我就被一股浓重的药香包裹得严严实实,有点喘不过气来。我望着那些神秘莫测的抽屉,瞅着那些贴着标签的药名,兴奋不已:什么“半夏、黄精”,什么“益母草、白芨”,都是名字曼妙的植物。当然,也有的是矿物和其他异类,比如“朱砂、雄黄、海马”,不由得使我产生了相关的联想:这朱砂,肯定就是国画中传统的红色颜料吧?李可染曾用顶级朱砂绘过四张毛主席诗意图《万山红遍》,已成画史上的经典。至于雄黄,不就是许仙曾意气用事的东西吗?所谓的海马,只是相当于一条小鱼而已。

     其中,我最喜欢的药草,是甘草。首先,是因为它的名字,甘草,望文生义,就是“甘甜之草”。昔时,神农氏遍尝百草,解毒靠的就是这宝贝。再加上,我自己就姓“甘”,与这甘草,是家门,五百劫前,应是同根而生之族。最早,是母亲教我嚼的甘草,一是因为它的药理,二是可以变相地替代水果糖,八十年代,任何甜味都是奢侈品。就这样,我嚼着甘草成长着,自以为嚼出了甘草的本真之味,破解了甘草的一切密码。

     母亲还爱用党参来炖乌骨鸡和猪肚,补血。她营养不足,严重贫血。人参太贵,吃不起。还有金银花和枸杞,母亲用来泡茶喝。自然,我也跟着全部享受到了。

     在自家的院子墙角,母亲还栽了几株三七。蔓延的藤叶牵上墙,覆盖成了一面翠绿的毯子,像青绿山水画的设色,极其养眼。可惜,后来拆迁,毁于一旦,使我失去了这一片翠绿。母亲只好把三七块茎挖出,收藏好。她说,三七可以治妇科恶疾,以及跌打损伤。

     九十年代的某一天,这个合作医疗站被撤销了。回到家,母亲专职做她的家庭主妇。赚钱的任务,彻底由父亲负责。那个中药铺,被别人买去,改作了服装店。从此,街上流行的药店,大多是连锁的西药店。在我的印象中,传统的中药是文化,望闻问切的中医大夫,近似于诗人。相反,我害怕西药,因为这些东西是实验室配制合成出来的,至少没有一个在阳光之下生长的过程,没有温度、湿度,更无个性与灵魂。我实在难以想象,“阿莫西林”比母亲的“金银花”会更让我亲近与依赖。甚至,当我感冒受寒,母亲亲手煎熬的一罐红糖姜开水,也会比昂贵的感冒药更能帮我发汗,助我痊愈,让我心暖。

     现在,父亲走了,去了天国。母亲一个人守着我们,在空旷的屋顶上栽花种菜。母亲身子瘦弱,时有病痛,我很是担忧,同时,我又安慰自己:生病不正常吗?不正证明了人生活着?何况这世上,还有那么多栩栩如生的药在陪护呢。一根草是药,一撇叶是药,一线阳光,一滴水,也都是,甚至,一个人可以是另一个人的灵芝。母亲多年与草木为伴,沉浸于无边无际的药香之中。于我而言,母亲就是我人生一味无价的中药,为我清热解毒,为我抵御这世间的种种伤害。

                                                                 (本文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读书的时光

    我们先可以不假思索地构想出一幅图画,它能勾勒出书呆子的形象,并能引人发出一声讥笑:一个面色苍白、形容消瘦的书生,身着长袍大褂,成天冥思苦想,手无缚鸡之力,一招呼女人就面红耳赤,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头潜入故纸堆中。只要一进旧书店,便流连于幽暗的角落,耗去几个时辰。——这无疑是一个习性乖戾、单纯可爱的人物,与我们谈到另一类人绝无相似之处。一个真正的读者,从本质上说是很年轻的。他充满强烈的好奇心,思想活跃,心胸开阔,善于交际。对他来说,读书主要是一种喜欢户外活动的自然秉性,而非执意深居简出、潜心学问的愿望;他沿途跋涉,爬过一山又一山,直到登上清新宜人、令人陶醉的境地。这全然不同于蛰居苦读式的上下求索。

    我们童年时读的那些书,总是悄悄地从不许接触的书架上偷来读的,给人以某种非现实感,令人惊讶,像是全家犹在沉睡之际,偷看了晨曦洒向静谧田野的景象,像是从帘帷空隙窺见了奇怪朦胧的树影。尽管我们还不太明白那些究竟是什么,却从此终生不忘,因为儿童具有一种奇特的预知能力。

    往后的阅读却截然不同了。也许这是破天荒第一次吧,所有的限制解除了,我们可以随心所欲地读书,图书室任我们自由进出,而且我们的朋友也获得了同样的自由。我们整天整天地百事不问,一个劲儿地读书。这是一段令人异常兴奋和欣喜的时间,我们仿佛天南海北,处处结识英雄。我们心中有一种奇迹感,好像我们所体验的一切全是真实的;同时还带着一种莫名其妙的傲慢心理,极力表明自己对世上出现过的伟人颇为熟悉。这时的求知欲最强烈,起码对自己信心十足,而且真心实意地感到,伟大作家对于人生理想的估价似乎与自己的向往完全一致。

    我们步入社会萌发了与世人友善之心。我们对当代作家的作品产生了更多的兴趣;由于使我们感到亲切的缘故,我们原谅了他们缺乏给人启示的弱点。甚至可以说,虽然他们也许大为逊色,但比起已经作古的名家来,我们从同代人身上实际获益更多,

    这样一来,站在满是崭新书籍—书页还粘在一起,书背上的金色涂料未干——大书肆里,也会同置身古旧书店时一样,令人感到愉快和兴奋。也许不那么陶醉,但原先那种渴求知道不朽人物的愿望,已经让位于更加耐心地了解同代人在想些什么的好奇心。活着的男女有些什么感受?他们的住宅像什么样子?他们穿什么服装?用什么钱币?吃什么食品?爱什么恨什么?对周围世界有何看法?活着时抱着什么幻想?当代作家在自己的作品里,把这一切都告诉了我们。从他们的作品里,我们还可以窥视这个时代的精神面貌和现实状况,正像我们亲身观察时所见到的一样。

    这种好奇心一旦攫住我们,经典著作便会很快积上厚厚的一层灰,除非受某种需要的驱使,我们不会去翻阅它们。说到底,活人的声音最容易听懂。我们可以平等地对待他们。他们在猜我们设的谜语,更重要的是,我们能理解他们讲的笑话。很快,我们会养成另一种情趣,不仅仅满足于大作家,而且对闲书发生兴趣——这也许不是一种高贵的情趣,但却是一份很受用的财产。这给我们提供了难以言喻的享受,我们很感激这些闲书,事实上,我们会逐渐把它们的作者和书中的主人公当做我们静静的一生中起着不小作用的人物。

    没有哪个时代的文学像我们时代的这样不服权威,桀骜不驯,离经叛道,另辟蹊径。即使是细心的观察家,似乎也很难发现我们的诗人和小说家的作品带有任何共同的特征,或在追逐同一的目标。无论从经典著作中学得了什么,我们现在得鉴别当代作家作品,因为他们的作品只要具有生命活力,其影响就会伸向未知的领域,获得新的体现方式;我们也必须随之驰骋想象,倘若我们要接受并理解它们赐予我们的新奇启示。

(《伍尔夫读书随笔》摘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白痴的生活

【爱沙尼亚】梅希斯·海因萨尔

    维洛·林德意识到了自己是个白痴,这使得他的生活变得复杂起来,尽管周围人并没有觉察到这一点,就连他的妻子和孩子们也丝毫没有想到他有这种可怕的症候。

    “这一切简直太离谱了!”维洛暗想。

    维洛开始频繁地照镜子端详自己的脸,可是除了忧虑的表情之外,并没有什么令人担心的样子。而忧虑的表情对于一家之长、真正的父亲来说,是理所当然的,家里人都认为这再正常不过。事实上,无论是家庭生活还是工作,不管他所做的事多么引人入胜,不管工作中取得了怎样辉煌的成就,都不能给他带来像白痴那样生活所享受到的快乐。可他却不得不掩饰这见不得人的秘密。

    有时候,劳碌地工作了一天之后,维洛发现自己在公园里张大嘴巴看着麻雀,有时更傻里傻气地纵声大笑。他惶恐地看看四周,扮出一副正经八百的神情,然后匆忙离开。

    与这种神魂颠倒完全不同的是,维洛做出了不少杰出的发明。他受过两种高等教育:一种是人文科学,另一种是实用艺术。现在他在塔尔图家具公司担任厨房装饰工艺艺术设计师,在这一领域他颇受尊重,是当之无愧的知名专家。此外,他还熟练掌握了五种外语,娶了哲学教授的女儿为妻,和她一起养育了三个孩子,他还善于结交朋友,其中不乏绝顶聪明和智慧超群的人物。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不得不承认,所有这一切都起不到他所期望的那种作用。所有的大智慧固然很有意思,使他开心,可在这中间他根本体会不到那种快乐、那种生活中原本质朴而纯真的快乐。

    三十五岁时,维洛终于明白:如果揭开那并非天生而是后天获得的保护色,那么可以看出,在他心中一直存在着一个活生生的白痴。意识到这一点之后,他很悲伤,却又感到某种解脱。从那时起,他开始享有静谧而怡然自得的独处时刻。他有时提前下班或者星期日一大早就悄悄溜出家门。

    在这样的日子,维洛的眼睛格外闪闪发光,他几乎一路小跑着来到长途汽车站,随便登上某辆城郊汽车,前往几十公里外的基亚尔尔肯纳或艾克。不过,他最常去的地方是设在达比韦雷的垃圾场。在那里他能摆脱掉一切束缚,自由自在。他毫不掩饰内心的快乐,高兴地看看被扔掉的暖气片、熨斗还有旧杂志,随心所欲地挺直身子躺在发霉的破垃圾堆当中,放心地扯着噪子大声喊叫,以迎合乌鸦的哇哇叫声。

    当妻子偶尔问他经常外出到哪里去时,维洛早就准备好了答案:因为家具市场竞争激烈,他不得不经常到图书馆去,以便提高专业水平。他为了证实自己的话,会从公文包里取出各种专业书籍和图纸,再加上专业术语来解释分析。妻子不明白他说的是什么,也就相信了他。这样维洛便可以继续过着自己原本状态下的隐秘生活了。

    过了一段时间,他又有了更加喜欢的地方。那是一个被废弃的古老的庄园。维洛一到庄园就钻到畜牲棚里,仰面躺在鸡群和羊群之间,静静地待在饲料和干粪堆上。他欣赏着吃力咀嚼饲料的羊,觉得自己像在家里一样,体验着最幸福美妙的瞬间。鸡在他瘦削的身体上悠闲地散步,用呆傻的目光看他,有时啄他外衣上的纽扣。羊呢,不停地闻着维洛那沾满谷壳饲料的头发,用粗糙地舌头舔维洛那抹了盐的脖子。他眨巴着眼睛,嘴角上流出黄色的口水。有趣的是某一只母鸡会把维洛当成公鸡在他眼前迈着碎步走过,向他卖弄风情,竖起羽毛向他求偶,面对这种情景,他的心里美滋滋的。他与这间破旧不堪的小房、鸡、羊,还有弥漫在阳光中的尘埃融合在一起,他每分每秒都在享受着极乐世界般的幸福。

    外面天开始变黑了,维洛跑进庄园里的厨房,默默的坐在板凳上,凝视着日光渐渐把自己的阴影从污水桶向右边移动,直到破旧餐桌上仅仅留下一个小小的亮点。这时小老鼠爬到餐桌上寻找面包残渣吃,它根本不在意这里坐着一个人,而这个人正在看着它。小老鼠对于他这个生命体的存在毫不在乎,如此不加掩饰地无视他是一个生命体,使他顿时产生许多感悟。

    每次维洛这样外出归来,情绪都格外高昂,眼里闪烁着特殊的光芒。他热烈地亲吻妻子,和孩子们玩耍嬉戏。而当夜幕降临时,他坐在办公桌前,开始设计用于遥远未来的另类家具。在这些迅速绘制出的桌、椅、柜橱的草图中,可以捕捉到某种非同寻常的、完全新颖的、宏伟壮观的风格,维洛会立刻把这些图纸藏到办公桌的最里面,仿佛担心被不吉祥的毒眼看见似的。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列车上遇到的姑娘

(印度)拉斯金·邦德

    我一个人独自坐了一个座位间,直到列车到达罗哈那才上来一位姑娘。为这位姑娘送行的夫妇可能是她的父母,他们似乎对姑娘这趟旅行放不下心。那位太太向她作了详细的交代,东西该放在什么地方,不要把头伸出窗外,避免同陌生人交谈,等等。

    我是个盲人,所以不知道姑娘长得如何,但从她脚后跟发出的“啪嗒啪嗒”的声音,我知道她穿了双拖鞋。她说话的声音是多么清脆甜润!

    “你是到台拉登去吗?”火车出站时我问她。

    我想必是坐在一个阴暗的角落里,因为我的声音吓了她一跳,她低低地惊叫一声,末了,说道:“我不知道这里有人。”

    是啊,这是常事,眼明目亮的人往往连鼻子底下的事物也看不到,也许他们要看的东西太多了,而那些看不见的人反倒能靠着其他感官确切地注意到周围的事物。

    “我开始也没看见你。”我说,“不过我听到你进来了。”我不知道能否不让她发觉我是个盲人,我想,只要我坐在这个地方不动,她大概是不容易发现庐山真面目的。

    “我到萨哈兰普尔下车。”姑娘说,“我的姨妈在那里接我。你到哪儿去?”

    “先到台拉登,然后再去穆索里。”我说。

    “啊,你真幸运!要是我能去穆索里该多好啊!我喜欢那里的山,特别是在十月份。”

    “不错,那是黄金季节。”说着,我脑海里回想起眼睛没瞎时所见到的情景,“漫山遍野的大丽花,在明媚的阳光下显得更加绚丽多彩。到了夜晚,坐在篝火旁,喝上一点白兰地,这个时候,大多数游客离去了,路上静悄悄的,就像到了一个阒无人烟的地方。”

    她默默无语,是我的话打动了她?还是她把我当作一个风流倜傥的滑头?接着,我犯了一个错误,“外面天气怎么样?”我问。

    她对这个问题似乎毫不奇怪。难道她已经发觉我是一个盲人了?不过,她接下来的一句话马上使我疑团顿释。“你干吗不自己看看窗外?”听上去她安之若素。

    我沿着座位毫不费力地挪到车窗边。窗子是开着的,我脸朝着窗外假装欣赏起外面的景色来。我的脑子里能够想像出路边的电线杆飞速向后闪去的情形。“你注意到没有?”我冒险地说,“好像我们的车没有动,是外面的树在动。”

    “这是常有的现象。”

    我把脸从窗口转过来,朝着姑娘,有那么一会儿,我们都默默无语。“你的脸真有趣。”我变得越发大胆了,然而,这种评论是不会错的,因为很少有姑娘不喜欢奉承。

    她舒心地笑了起来,那笑声宛若一串银铃声。“听你这么说,我真高兴。”她道,“谁都说我的脸漂亮,我都听腻了!”

    啊,这么说来,她确实长得漂亮!于是我一本正经地大声道:“是啊,有趣的脸同样可以是漂亮的啊。”

    “你真会说话。”她说,“不过,你干吗这么认真?”

    “马上你就要下车了。”我突然冒出这么一句。

    “谢天谢地,总算路程不远,要叫我在这里再坐两三个小时,我就受不住了。”

    然而,我却乐意照这样在这里一直坐下去,只要我能听见她说话。她的声音就像山涧淙淙的流水。她也许一下车就会忘记我们这次短暂的相遇,然而对于我来说,接下去的旅途中我会一直想着这事,甚至在以后的一段时间里也难忘怀。

    汽笛一声长鸣,车轮的节奏慢了下来。姑娘站起身,收拾起她的东西。我真想知道,她是挽着发髻?还是长发散披在肩上?还是留着短发?

    火车慢慢地驶进站。车外,脚夫地吆喝声、小贩的叫卖声响成一片。车门附近传来一位妇女的尖嗓音,那想必是姑娘的姨妈了。

    “再见!”姑娘说。

    她站在靠我很近的地方,从她身上散发出的香水味撩拨着我的心房。我想伸手摸摸她的头发,可是她已飘然离去,只留下一丝清香萦绕在她站过的地方。

    门口有人相互撞了一下,只听见一个进门的男人结结巴巴地说了一声“对不起”。接着门“砰”地一声关上,把我和外面的世界隔了起来。我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列车员嘴里一声哨响,车就开动了。

    列车慢慢加快速度,飞滚的车轮唱起了一支歌。车厢在轻轻晃动,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我摸到窗口,脸朝外坐了下来。外面分明是光天化日,可我的眼前却是一片漆黑!现在我有了一个新旅伴,也许又可以小施骗技了。

    “对不起,我不像刚才下车的那位吸引人。”他搭讪着说。

    “那姑娘很有意思,”我说,“你能不能告诉我,她留着长发还是短发?”

    “这我倒没注意,”他听上去有些迷惑不解。“不过她的眼睛我倒注意了,那双眼睛长得很美,可对她毫无用处——她完全是个瞎子,你注意到了吗?”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青龙偃月刀

韩少功

    何爹剃头几十年,是个远近有名的剃匠师傅。无奈村里的脑袋越来越少,包括好多脑袋打工去了,好多脑袋移居山外了,好多脑袋入土了,算一下,生计越来越难以维持——他说起码要九百个脑袋,才够保证他基本的收入。这还没有算那些一头红发或一头绿发的脑袋。何爹不愿趋时,说年轻人要染头发,五颜六色地染下来,狗不像狗,猫不像猫,还算是个人?他不是不会染,是不愿意染。师傅没教给他的,他绝对不做。结果,何爹的生意一天天更见冷清。我去找他剪头的时候,在几间房里寻了个遍,才发现他在竹床上睡觉。

    “今天是初八,估算着你是该来了。”他高兴地打开炉门,乐滋滋地倒一盆热水,大张旗鼓进入第一道程序:洗脸清头。“我这个头是要带到国外去的,你留心一点剃。”我提醒他。“放心,放心!建伢子要到阿联酋去煮饭,不也是要出国?他也是我剃的。”

    洗完脸,发现停了电。不过不要紧,他的老式推剪和剃刀都不用电——这又勾起了他对新式美发的不满和不屑:“你说,他们到底是人剃头呢,还是电剃头呢?只晓得操一把电剪,一个吹筒,两个月就出了师,就开得店,那也算剃头?更好笑的是,眼下婆娘们也当剃匠,把男人的脑壳盘来拨去,耍球不是耍球,和面不是和面,成何体统?男人的头,女子的腰,只能看,不能挠。这句老话都不记得了么?”

    我笑他太老腔老板,劝他不必过于固守男女之防。

    “好吧好吧,就算男人的脑壳不金贵了,可以由婆娘们随便来挠,但理发不用剃刀,像什么话呢?”他振振有词地说,剃匠剃匠,关键是剃,是一把刀。剃匠们以前为什么都敬奉关帝爷?就因为关大将军的功夫也是在一把刀上,过五关,斩六将,杀颜良,诛文丑,于万军之阵取上将军头颅如探囊取物。要是剃匠手里没有这把刀,起码一条,光头就是刨不出来的,三十六种刀法也派不上用场。”

    我领教过他的微型青龙偃月。其一是“关公拖刀”:刀背在顾客后颈处长长地一刮,刮出顾客麻酥酥的一阵惊悚,让人十分享受。其二是“张飞打鼓”:刀口在顾客后颈上弹出一串花,同样让顾客特别舒服。“双龙出水”也是刀法之一,意味着刀片在顾客鼻梁两边轻捷地铲削。“月中偷桃”当然是另一刀法,意味着刀片在顾客眼皮上轻巧地刨刮。

    至于“哪吒探海”更是不可错过的一绝:刀尖在顾客耳朵窝子里细剔,似有似无,若即若离,不仅净毛除垢,而且让人痒中透爽,整个耳朵顿时清新和开阔,整个面部和身体为之牵动,招来嗖嗖嗖八面来风。气脉贯通和精血涌跃之际,待剃匠从容收刀,受用者一个喷嚏天昏地暗,尽吐五脏六腑之浊气。

    何师傅操一杆青龙偃月,阅人间头颅无数,一套古典绝活玩下来,他只收三块钱。

    尽管廉价,尽管古典,他的顾客还是越来越少。有时候,他成天只能睡觉,一天下来也等不到一个脑袋,只好招手把笑花子那流浪崽叫进门,同他说说话,或者在他头上活活手,提供免费服务。但他还是决不焗油和染发,宁可败走麦城也决不背汉降魏。大概是白天睡多了,他晚上反而睡不着,常常带着笑花子去邻居家看看电视,或者去老朋友那里串门坐人家。从李白的“床前明月光”,到白居易的“此恨绵绵无绝期”,他诗兴大发时,能背出很多古人的诗作。

    三明爹一辈子只有一个发型,就是刨光头,多年来是何爹刀下最熟悉、最亲切、最忠实的脑袋。虽然不识几个字,三明爹却是他背诗的最好听众。有一段,三明爹好久没送脑袋来了,何爹算着日子,不免起了疑心。他翻过两个岭去看望老朋友,发现对方久病在床,已经脱了形,奄奄一息。

    他含着泪回家,取来了行头,再给对方的脑袋上刨一次,包括使完了他全部的绝活。三明爹半躺着,舒服地长长吁出一口气:“贼娘养的好过呀。兄弟,我这一辈子抓泥捧土,脚吃了亏,手吃了亏,肚子也吃了亏呵。搭伴你,就是脑壳没有吃亏。我这个脑壳,来世……还是你的。”何爹含着泪说:“你放心,放心。”光头脸上带着笑,慢慢合上了眼皮,像睡过去了。何爹再一次“张飞打鼓”:刀口在光亮亮的头皮上一弹,弹出了一串花,由强渐弱,余音袅袅,算是最后一道工序完成。他看见三明爹眼皮轻轻跳了一下。

    那一定是人生最后的极乐。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三奶奶的小木船

吴建

    三奶奶推着坐在轮椅上的木头在遛弯儿:“木头,咱们这辈子还能去南海看看不?”木头知道奶奶“去南海看看”的意思,就拍了一下自己的腿,叹了一口气:“唉!都是我,拖累你了!”三奶奶的眼圈有些发红,苦笑了一下:“算了吧,咱都老了,走不动了,听说去南海先坐飞机再坐轮船,千里遥远的,这辈子想想就算去了。”

    三奶奶和木头两个人一块儿过,大门上挂着“烈属”的红牌牌。这个红牌牌让三奶奶脸上荣光了一生,也心痛了一生。

    没过几天,三奶奶问木头:“木头,快告诉我,咱们薛河的水是不是流向西湖的?”

    “是呀。”

    “西湖水是不是流向东海呢?”

    “对呀。”木头弄不明白三奶奶问这些做什么。

    三奶奶又说:“那东海的水一定是通南海的,对不?”

    木头愣了一下,说:“是呀,还别说你知道的真不少呢。”

    听木头说是,三奶奶昏花的老眼瞬间亮了。

    过了些日子,三奶奶又对木头说:“木头,咱们找人做一只小木船吧?”

    木头不明白地看着三奶奶:“你做小木船干啥?不当吃又不当喝的。”

    “我看见有人把河灯放在小木船上,河灯就不会下沉,顺着河水往下漂,听说能漂很远很远,挺好玩的。”

    木头心里想,你都多大年纪了,还放河灯?怪不得有人说老人是“老顽童”“老小孩”,看来这话说得一点也不假。

    几天后,三奶奶拿回家一只小木船,像拿个宝贝一样欣喜地反和正地看。

    夏季的一天,山洪暴发,薛河涨水了。三奶奶踮着小脚推着坐在轮椅上的木头急急地出了门:“快,木头,咱们走。”三奶奶把小木船放在轮椅后面,她自己背着一个布包,“木头,走,咱们下河去。”三奶奶推着木头到了河边。

    河水暴涨,黄龙一样滚滚向西。三奶奶把那个布包层层打开,里面是一双发了黄的老布鞋,就是那种手工的,千缝百纳能踢死牛的老布鞋。木头一惊,突然明白了三奶奶要做什么了。

    三奶奶小心翼翼地把老布鞋放入小木船里,再用绳子固定好,然后把小木船缓缓地推进了河里,那只载着老布鞋的小木船就顺着浪涛向下漂去。三奶奶看着越漂越远的小木船,松了一口气:“好了,这下老三就能穿上我做的鞋了。”

    那只小木船越漂越远,三奶奶的心也好像跟着小木船漂走了:“老三啊……六十七年了呀,我一直想给你送这双老布鞋·去南海太远了。再说,木头这个样子,一会儿也不能离人,我没办法呀………晚上我只要一合眼,就看到你光着脚丫子在大海里……我和木头也没有多少日子了,就要去见你了……”原来,三奶奶心里一直藏着一个故事,三奶奶的故事只有木头知道。

    六十七年前,三奶奶过门才三天,三爷的部队就接到了攻打海南岛的命令。三爷脱掉脚上结婚时的新布鞋,穿上那双露着脚趾头的烂布鞋就要走。那双新布鞋是结婚时借对门二蛋的。三奶奶一把拉住了三爷:“急啥呀?”三奶奶也顾不上脸面了,央求婆婆去东家借鞋布,西家借鞋底,点灯熬油整宿没睡觉,也只赶出来一只,另一只才刚起头儿,三爷就穿着那双露着脚趾头的旧布鞋跟着部队走了。三爷走时对三奶奶说:“媳妇,慢慢做,等我打完海南岛回来再穿也不晚。”谁知三爷这一去就没能回来。

    后来,三爷的连长回来了,他们是同乡。连长是拄着一双拐杖回来的。连长握着三奶奶的手说:“他是个英雄,没有他就没有敢死队!”连长说着从一个小箱子里拿出一只老布鞋,那是一只露着脚趾头的褪了色的旧布鞋。连长双手托着,像托着一枚军功章,给三奶奶……原来,三爷带着敢死队强渡琼州海峡时英勇牺牲了。连长只抢回了三爷的一只漂在海水中的鞋子。三爷的声音一直在连长的心头炸响:“如果我光荣了,请你照顾好我的女人!”

    连长留下来了。木头就是那个连长。

    望着越来越远的小木船,木头忽然缓缓地抬起右手,向小木船和那双老布鞋敬了一个标准的军礼!

(选自《海燕》2019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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