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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外国诗歌散文欣赏》人教版语文选修第二单元第1课《故乡》同步练习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故乡的沉沦

耿 立

曾看到过一幅照片:一个农民在故乡新建成的楼房前呆坐,他的肤色是久在风雨暴晒下才有的酱色。我心中涌动起莫名的风雨飘絮的黍离之情,只觉得无边的乡村在沉沦,或者说在一点点坍塌。

乡土的中国,故乡的中国,真的转换这么快?一夜之间,土地里不再种出庄稼,而是种出了成片的高楼。“农民上楼”,就如镰刀割下了谷子,这不是一次收割的事件,而是一个精神的事件。有人说这世界消失的方式不是一声巨响,而是一声呜咽。谷穗碰到镰刀是呜咽,大树遭遇斧头是呜咽,而故乡田园风光的消逝更是呜咽。

有一个成语叫背井离乡,“背”是背离,这是孩子都能理解的。但我宁愿理解“背”为背负,一个背负着故乡井水的人是有底气的,无论走到哪里都有故乡井水的滋润,有故乡做依靠。记得,在一次文人雅集的酒桌上,友人问我,你的眼睛为何这样亮?我说那是故乡的水井!又问,你的头上隐隐像有什么东西,那是什么呢?也许,是我醉酒的缘故,我回答:那是故乡的屋檐。友人愣住了,不知如何应答,他有点黯然,然后醉了。他说,我没有故乡的屋檐。然后就伏在桌子上呜呜大哭起来。

故乡是一个人的血地。台湾把故乡叫做原乡,作家钟离和说“原乡人的血,只有回到原乡,他的血才能停止沸腾”,真是彻肤彻骨,透到了骨髓。

故乡是一种容器,故乡是收藏我们童年哭声的地方,一石一础,一草一叶,井栏树冠,那都是我们的见证,那里勾留了我们的年轮,涂抹了黄昏时我们读书的影子,还有那塞满草的窗子。当我们夜晚背诵课文的时候,常仰着脖颈望着星空,像是背诵着夜。现在那里的夜还是那样纯净么?没有一丝阴翳,没有污染,没有毁容?

一个人不能没有灵魂。曾记得一个台湾老兵的故事。他把装着故乡泥土的玻璃瓶子弄丢了,他的魂魄也随之丢失了。老兵住院,什么样的医术也疗救不了他这种思乡之痛。他的事传播开来,人们同情他,一个研究生翻找资料,在实验室里为老兵配制了他家乡的土。土里特别多放了一点盐分,用以配出老兵家人在这土地上流过的汗水。但细心的老兵呢?看出了黄土是用色素染成的!他说,故乡的土,是不可以配制的,那些童年的声音留在土里的,那些炊烟留在土里的,那些牛羊的哞叫留在土里的,这些怎能够配制出来?老兵最后说,这一瓶配出的黄土里面缺一样最要紧的东西:当初,母亲把土摊在白纸上,戴好老花镜看过、拣过,弄得干干净净,两滴眼泪落在土里,这一大瓶配置的土里却没有!

老兵带着那瓶故乡的泥土走过七个省,最后越过台湾海峡。

我不知道这个老兵最后的归宿,但我揪心的是即便他的灵魂得以还乡,在那被毁容整容后的故乡,他能找得到魂牵梦绕的归路么?他能找得到在路口大树下苦苦遥望的母亲么?

我的老家的村口也曾有几株明代的柿子树,经历了400年的沧桑啊!几年前被连根移走了。我回老家为母亲上坟,看到移走古树后留下的大大的树坑,如枯干的泪眼,无助无望。我童年留恋的柿子树,那曾荫庇过多少代家乡子孙的老树啊!

没有故乡的人,没有根基,没有身世。

“归去来兮,田园将芜胡不归?”是千年前的陶潜在时空外呼唤如今疲惫的心灵么?

其实对沉沦的故乡来讲,连荒芜也不配,只是一片钢筋水泥的狰狞。

我看不见灵魂的归路,我只隐约听见灵魂的呜咽!                  (有删改)

(1)、文中台湾老兵说“故乡的土,是不可以配制的”,这句话有什么深刻含义?请简要分析。

(2)、本文以“故乡的沉沦”为题,有什么作用?请联系全文简要回答。

(3)、文中说:“一个人不能没有灵魂。”结合本文,联系实际,谈谈你对这句话的认

识和感悟。

举一反三
阅读《访草》,完成下列题目。

访草

陈冠学

    我很少访人,却常访草。朋友们都有工作,各忙各的,而草则永远安详地在那儿。我自己便像一株草,总在家里,朋友们来,很少找不到我。

    这个世界若没有了草,人便无法活下去。一个地方若望不见草,对于我来说就成了牢狱。此时我活在草种多到让我有选择的地方,就像食品多到让我只选取佳肴珍馐一般,故我感到十分幸福——虽然对于我自身以外的世界我感到十分不幸。

    我的围墙门,就像陶渊明所说的“虽设而常关”,门闩经常蒙着一层锈,偶尔开门时(有客来时,到村子里去买吃食时,上城市买书时,出去访草时),就粘满了手。

    单是庭面上便有三四十种草,其中如碎米知风草、小画眉草、线叶飘忽草,便可爱得有如小天使,又如天真稚气的小女孩。有了这些草,我实在可以不必再去拉动那生了锈的门闩到田野去。可是一如家里虽有几橱架的书,时而忍不住还是要出去买几本,这庭面边的草就好像是我的另一橱架的书,每日阅读着、摩挲着,给了我无上的快乐与安慰,然而既已知道外边还有些橱架上没有的,就忍不住要出去。

    各个角落有各个角落的草。有时我不出门,就在屋角边访草,或者反过来说,草到家来访我了。一连下过一二十日的雨之后,那大树底下的屋基或后墙上,就不期然有一片新绿吸引住我的目光,苔藓和小冷水花不知几时来家了。

    萧、艾、蒿是草原三姊妹。艾、蒿庭下就有,萧则已随童少年时光一起消失了,于是它成了我的童少年时光的象征,每怀念起童少年时光就想起萧,怀念起萧就想起童少年时光。那一年我在近山脚的荒地上发现了一小片萧,仿佛见着童少年时光返转。不久再去,已了无踪迹。一个小学生在那里放羊,问我何所寻。我说寻萧。小学生笑着说:“搬家了。”我问:“搬哪里去了?”小学生说:“搬到无人的地方去了。”的确,这个时代有人的地方万物就不好存活。最近我在绝对无人到的山脚溪床沙地上发现了一大片萧。啊,但愿这个地方永远不会有人到,好让我的童少年时光跟萧草群落一起长驻!

    十一月起,小金英(兔儿菜)遍地都是,随着朝日的升起,满田野绽开千千万万黄金似的小花,灿烂地闪烁着千千万万点的金光,仿佛随着季节来到,那土层中含蕴着的金质就凝聚着开成了花,要来增饰南台湾美丽的冬春二季一般。这个季节一到,我就频频拉动门闩,门闩再也不生锈了——而且雨季也过去了。小金英随着日出展蕊,直开到晌午便一齐闭合萎谢,第二天晨光到来它又随之而开。这半年花期的田野,上下午截然是两样世界。下午在田野间走着,会觉得上午直似幻境。但是这一两年来遭村人当药材无保留地采拔,景观已经衰残。

    春天一到,满路满阡陌的黄蝴蝶,一忽儿停在草尖上,一忽儿飞起,千点万点,明明灭灭,起起落落,停下时是蝴蝶花,飞起时是花蝴蝶——我一直将它看成是世上唯一会飞舞的花,是异常珍贵的景观,而它却也已随着童少年时光消逝了。今年年初,我在一处已枯的豆田看见了约五十只的小景观,谛视良久,看到惨淡而且褪了色的童少年时光,不由感到一阵凄然。

    村里每个人都记得全村人的名字,在村道上遇见,不单是点点头或挥挥手,而且还唤名。田野里的草,对于我,就跟村里人一样,在路旁田畔遇见,我总要唤唤它的名字;有的,我甚至会站在一旁告诉它,你晓得吗?你有许多名字,也唤这个,也唤那个。比如萧,也叫香蒿,又叫青蒿,又叫茵陈蒿,台湾农人还叫它蚊子香——农家大量用它来为牛熏蚊,这使得萧很快趋于绝灭;而现在农村没牛了,萧看着可能复苏了。

    英国伟大散文家乔治·吉辛喜欢遇见不认识的植物,借着书本的帮助,下一次看见它在路旁闪耀时叫出它的名字。能够叫出原是不认识的草的名字固然快乐,但熟悉的草,唤着它熟悉的名字更加亲切。

    我不是食草的动物,但我没有草便跟食草动物一样活不下去。我固然喜爱孤独,但若不是天上有千万点星星,地上有亿兆根青草,我一刻也无法孤独下去。其实我有这么多的伴,我并不曾孤独过。我所谓孤独,只是求脱出世尘的熏染而已。(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五个饽饽①(有删节)

莫言

    除夕日傍黑天时,下了两天的雪终于停了。爷爷嘱咐我把两个陈年的爆竹放了,蜡烛有钱也难买到,通宵挂灯的事只好免了。

    母亲把家里的两盏油灯全点亮了,灯芯剔得很大,屋子里十分明亮。母亲在灶下烧火,干豆秸烧得噼噼啪啪响。火苗映着母亲清癯的脸,映着供桌上的祖先牌位,映着被炊烟熏得黝黑发亮的墙壁,一种酸楚的庄严神圣感攫住了我的心……

    奶奶把一个包袱郑重地递给爷爷,轻轻地说:“供出去吧。”爷爷把包袱接过来,双手捧着,像捧着圣物。我跟着爷爷到了院子里,院子当中已放了一条方凳,爷爷蹲下去,小心翼翼地把饽饽摆好。

    “来吧,孩子,给天地磕头吧!”爷爷跪下去,向着东南西北四个方向磕了头。我这个自称不信鬼神的中学生也跪下,将我的头颅低垂下去,一直触到冰凉的雪。天神地鬼,各路大仙,请你们来享用这五个饽饽吧!……这蒸饽饽的白面是从包饺子的白面里抠出来的,这一年,我们家的钱只够买八斤白面,它寄托着我们一家对来年的美好愿望。不知怎的,我的嗓子发哽、鼻子发酸,要不是过年图吉利,我真想放声大哭。

    就在这时候,柴门外边的胡同里,响起了响亮的歌声:

    财神爷,站门前/看着你家过新年/大门口,好亮堂/石头狮子蹲两旁……

    我从地上爬起来,愣愣地站在院子里,听着“财神”②的祝福。他都快要把我家说成刘文彩家的大庄院了。“财神”的嗓门宽宽的,与其说是唱,还不如说他念。他就这样温柔而悒郁地半念半唱着,仿佛使天地万物都变了模样。

    多好的精神会餐!我被“财神爷”描绘的美景陶醉了。我端着碗走到胡同里,“财神”急步迎上来,抓起饺子就往嘴里塞。

    “财神,你别嫌少……”我很惭愧地说。他为我们家进行了这样美好的祝福,只换来六个饺子,我感到很对不起他。

    “不少,不少。大侄子,快快回家过年,明年考中状元。”

    “财神”一路唱着向前走了,我端着空碗回家过年。

    “娘。咱家要是真像财神爷说的有一麻袋钱就好了。那样,你不用去喂牛,奶奶不用摸黑纺线,爷爷也不用去割草了。”

    “哪里还用一麻袋。”母亲苦笑着说。

    “会有的,会有的,今年的年过得好,天地里供了饽饽。”——奶奶忽然想起来了,问:“金斗他娘,饽饽收回来了吗?”

    “没有,光听‘财神’穷唱,忘了。”母亲对我说,“去把饽饽收回来吧。”

    我来到院子里,伸手往凳子上一摸,心一下子紧缩起来。再一看,凳子上还是空空的。“饽饽没了!”我叫起来。爷爷和母亲跑出来,跟我一起满院里乱摸。“找到了吗?”奶奶下不了炕,脸贴在窗户上焦急地问。

    爷爷找出纸灯笼,把油灯放进去。我擎着灯笼满院里找,灯笼照着积雪,凌乱的脚印,沉默的老杏树,堡垒似的小草垛……

    我们一家四口围着灯坐着。奶奶开始唠叨起来,一会儿嫌母亲办事不牢靠,一会儿骂自己老糊涂,她面色灰白,两行泪水流了下来。已是后半夜了,村里静极了。一阵凄凉的声音在村西头响起来,“财神”在进行着最后的工作,他在这一夜里,要把他的祝福送至全村。就在这祝福声中,我家丢失了五个饽饽。

    “弄不好是被‘财神’这个杂种偷去了。”爷爷把烟袋锅子在炕沿上磕了磕,沉着脸站起来。

    “爹,您歇着吧,让我和斗子去……”母亲拉住了爷爷。

    “这个杂种,也是可怜……你们去看看吧,有就有,没有就拉倒,到底是乡亲,抬头不见低头见。”爷爷说。

    我和母亲踩着雪向村西头跑去。积雪在脚下吱吱地响。“财神”还在唱着,他的嗓子已经哑了,听来更加凄凉:

    快点拿,快点拿/金子银子往家爬/快点抢,快点抢/金子银子往家淌……

    我身体冷得发抖,心中却充满怒火。“财神”,你真毒辣,你真贪婪,你真可恶……我像只小狼一样扑到他身边,伸手夺过了他拎着的瓦罐。

    “谁?谁?土匪!动了抢了,我咧着嗓子嚎了一夜,才要了这么几个饺子,手冻木了,脚冻烂了……”“财神”叫着来抢瓦罐。

    “大田,你别吵吵,是我。”母亲平静地说。

    “是大嫂子,你们这是干啥?给我几个饺子后悔了?大侄子,你从罐里拿吧,给了我几个拿回几个吧。”

    瓦罐里只有几十个冻得梆梆硬的饺子,没有饽饽。

    饽饽上不了天,饽饽入不了地,村里人都在过年,就你“财神”到我家门口去过。我坚信爷爷的判断是准确的。我把瓦罐放在雪地上,又扑到“财神”身上,搜遍了他的全身。“财神”一动也不动,任我搜查。

    “我没偷,我没偷……”“财神”喃喃地说着。

    “大田,对不住你,俺孤儿寡妇的,弄点东西也不容易,才……金斗,跪下,给你大叔磕头。”

    “不!”我说。

    “跪下!”母亲严厉地说。

    我跪在“财神”面前,热泪夺眶而出。

    “起来,大侄子,快起来,你折死我了……”“财神”伸手拉起我。

    屈辱之心使我扭头跑回家去,在老人们的叹息声中久久不能入睡。天亮的时候我做了一个梦,梦见那五个饽饽没有丢,三个在下,两个在上,呈宝塔状摆在方凳上……

【注解】①本文是以1961年春节为背景写的一短篇小说。有删节。②财神:除夕夜里,有乞丐站在门外高声唱些吉利话,人们把煮好的饺子倒在乞丐的瓦罐里;乞丐把一个草纸叠成的小元宝放到空碗里。纸元宝端回家去,供在祖先牌位下。这叫“接财神”。文中“财神”是村里一个四十多岁的光棍。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渐渐消散的炊烟

    老了。这是老木最近的发现。

    慢慢地,就没了热度,还怕冷,把云彩当衣服裹在身上。还没了力气,直往西山里坠。老木挤巴几下眼睛,定定神,继续往山凹里望。

    记得还是放牛娃的时候,也喜欢坐在这块大石头上,往山凹里望。那片竹林里,是二蛋、毛哥和三顺的家。那长有一大团雪白梨花的梨树后面,是瞎眼奶奶家,眼睛虽瞎着,却灵醒得很,还没靠近梨树呢,就戳着棍子叫骂开了,龟孙子,又磨牙了吗。但真到梨子大了熟了,每家每户的娃,人手一个是棍打不动的。那是小琴的家,她的笑声最好听。那是黑妹家的两间茅草屋,她家最穷,她也最不讨人喜欢。

    老木闭着眼都能指出各家的位置。小时候,老木还和伙伴玩过这样的游戏,就是根据各家屋顶上冒出来的炊烟,猜各家在烧什么好吃的东西。老木是赢得最多的,也正是这一点,让伙伴们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

    老木笑了,露出豁了牙的嘴。其实那算不上什么秘密的。那时候,没有哪家有大鱼大肉吃,除了玉米、南瓜和山芋,其他的就是想吃也吃不上。谁家种了什么东西,什么东西种得多,哪天又收获了什么,在村子里窜上窜下的老木能不知道吗?鼻子长,才是老木的神通。

    可如今不行了,那些像树林一样密的炊烟呢?怎么就不见了?二蛋的儿子是包工头,在城里买了房子,把二蛋老两口给接走了;黑妹考上了大学,据说当了官,早就把家给搬到了省城;瞎眼奶奶的儿子媳妇和孙子孙媳妇都在外打工,那一树梨子早就没人管了;三顺家的小子是最迟去打工的,据说也混得不错,一家人都带出去不说,连山场和田地都不要了。

    一个个乡里乡亲,都只剩下印象了,而且越来越模糊。每次走过已经不再有人居住的老宅,老木都会站上半天,总感觉门会突然打开,会有人笑嘻嘻地走出来,叫老木进去坐坐,喝口水,唠上一时半会。可除了一刻不离跟随自己的阿黄,什么也没有。总是阿黄的几声叫,把老木给唤醒,滞重的脚步才继续缓慢挪动。

    汪,汪,汪。阿黄在叫了,有气无力的,就在身边。以前的阿黄可不是这样。记得儿子媳妇才出门那会,有老伴陪着,倒没感觉什么。地种着,田耕着,孙儿孙女带着,照样其乐融融,只是多受些累,但老木心里踏实。一场病,把老伴给送到了山上,再也不回来了。儿子媳妇要老木一起出门,说一家人在一起放心,可老木不愿意。

    老木舍不下那几间土屋,只有在那屋里,身心才舒坦;舍不下田地里用汗水浸泡的庄稼,那也是儿女呀,是自己的根;舍不下屋对面山上孤零零的老伴,谁去给她清除坟头上的杂草。

    阿黄是老伴走后的第三天头上出现的。瘦得皮包骨头,一身的瘌子,是老木治好了它的病,然后收养了它,从此形影不离。老木到哪,阿黄一准到哪,听到阿黄的叫声,老木才踏实。可阿黄的皮也塌拉下来了,越发灰暗,声音早没了洪亮,以前一叫就是高亢的连声,现在成了短促沉闷的一下一下了。

    柿子树后面,有炊烟升起来了,若隐若现,淡淡的白。老木来劲了,仔细地瞅。老木站起身来,想看清楚,到底是哪一家。老木成木桩了,好半天才跌坐回冰冷的石头,那是李家的女儿在给她娘做“三七”,根本就不是什么炊烟。

    想到李家嫂子的过世,老木又添了心事。全庄子的人都来了,还站不满一堂屋。最关键的,是没几个能做事的人。一个个佝腰驼背,稍微出点力,就动弹不了了。该走的程序省了大半,将就着才把人送上了山,抬棺的本家老二还闪了腰。

    等自己老了的时候,儿子媳妇又到哪张罗帮忙的人呢?听说城里都是火化,以前老木一听到火化就动气。人活一辈子吃苦受累也就罢了,死了连个全尸都没有,造孽呀。可现在老木不这样想了,人死了,还知道什么呢,能肥几棵庄稼也算是做了好事。烧就烧吧,总比没人料理要好。

    山凹里终于有炊烟袅袅地升起来了,甚至没有老木抽的烟锅里的烟浓厚,就那么稀稀落落着,不用风,转眼即逝。阿黄也沉默了,一双浑浊的老眼默默地望,老木也是,直到暮色像沉重的幕布,缓缓合拢……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一条缎带

    真正使她来到沃勒商店的,肯定不是什么传奇之类的事。她已经向母亲保证自己买一双长筒靴,可是,当她在商店漫步游逛时,却在渴望地盯着那些她买不起或不让穿戴的东西,比如那件正像莉妮有的游泳衣。

    莉妮,是的,伯特也许正带着她参加募捐舞会呢,在星期六这个美妙的夜晚。

    而她自己呢,有谁曾邀请她到乡村俱乐部去参加募捐舞会呢?当然,没有人会邀请这个害羞的珍妮。她沿着走廊走着,耷拉着头,从她的样子来看,心情很沉重。一块标着“吸睛利器”的招牌挡住了她,牌后放着一些丝带,周围摆着各式各样的蝴蝶结,牌上写着:各种颜色应有尽有,挑选适合你个性的颜色。

    她在那儿站了一会,尽管她有勇气戴,但还为母亲是否允许她戴上那又大又显眼的蝴蝶结而犹豫不决。是的,这些缎带正是莉妮经常戴的那种。

    “亲爱的,这个对你再合适不过了。”女店员说。

    “噢,不,我不能戴那样的东西。”她回答道,但同时她却渴望地靠近一条绿色缎带。

    女店员惊奇地说:“哟,你有这么一头可爱的金发,又有一双漂亮的眼睛,孩子,我看你戴什么都好!”

    也许正是女店员这几句话,她把那个蝴蝶结戴在了头上。

    “不,向前一点。”女店员提醒道。“亲爱的,你要记住一件事,如果你戴上任何特殊的东西,就应该像没有人比你更有权戴它一样。在这个世界上,你应抬起头来。”她用评价的眼光看了看那缎带的位置,赞同地点点头,“很好,哎呀,你看上去无疑地令人兴奋。”

    “这个我买了。”珍妮说。她为自己做出决定时的音调而感到惊奇。

    “如果你想要其他在集会、舞会、正规场合穿着的……”女店员继续说着。珍妮摇摇头,付款后向店门口冲去。速度是那么快,以至与一位拿着许多包裹的妇女撞了个满怀,几乎把她撞倒。当她走到门口时,一位可笑的老人正盯着她。那个人有一双乌黑的眼睛,在绿呢帽下垂着一把灰胡子,你能感觉得到,那灰胡子下的嘴正在笑她的缎带。她瞥了他一眼。尽管它不很贵,但这已经很了不起了。

    过了一会儿,她吓得打了个寒颤,因为那个人事实上正在后边追她,不会是为那缎带吧?真是吓死人了。她向四周看看,听到那个人在喊她,她吓得飞跑,一直跑到一条街区才停下来。

    出人意料,她眼前正是卡森的杂货店,她意识到她开始就一直想到这儿来的。

    这儿是镇上每个姑娘都知道的地方,因为伯特每个星期六下午都在这儿。

    他果然在这儿,坐在卖饮料的柜台旁,倒了一杯咖啡,并不喝掉。“莉妮把他甩了,”珍妮暗想,“她将与其他人去跳舞了。”她在另一端坐下来,要了一杯饮料。很快她感觉到,伯特转过身来在望着她。她笔挺地坐着,昂着头,意识得到,非常意识得到头上的那绿色缎带。

    “嗨,珍妮!”

    “哟,是伯特呀!”珍妮装出惊讶的样子说,“你在这儿多久了?”

    “整个一生。”他说,“等待的正是你。”

    “奉承!”珍妮说。她为头上的绿色缎带而感到自负。

    不一会儿,伯特在她身边坐下,看起来似乎他刚刚注意到她的存在,问道:“你的发型改了还是怎么的?”

    “你通常都是这样注意吗?”

    “不,我想正是你昂着头的样子,似乎你认为我应该注意到什么似的。”

    珍妮感到脸红起来:“这是有意挖苦吧?”

    “也许。”他笑着说,“但是,也许我有点喜欢看到你那昂着头的样子。”

    大约过了10分钟,真令人难以相信,伯特邀她去跳舞。当他们离开杂货店时,伯特主动要陪她回家。珍妮忽然想起那条用于参加集会、舞会和正式场合戴的缎带。她不能戴现在这个,因为它和她的夜礼服多不相称呀。她告诉伯特,在沃勒的商店关门前她要去一趟。

    珍妮到那儿时,商店正在关门,她奔向柜台。当女店员看清是谁时,笑着走向柜台。“我知道你会回来的。”她说,“我一直为你保存着它。”可是她取出的不是用于正式场合的那种。

    “它和我刚才买的那条一样呀?”珍妮奇怪地说。

    很快,她惊讶得张开了嘴。

    天哪,当时撞到那人时,它一定是被撞掉了……

    “这就是那条。”女店员说。

    忽然,珍妮笑了起来,笑个不停。她心不在焉地听着女店员讲述着:“一个好心的戴着绿呢帽的老人,拿着那条绿色缎带来到柜台……”

    她舒畅地昂起头。

(选自《读者文摘》1988年第7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信封上的大头菜

马犇

    代写是个老行当,多在邮局附近出摊。少时,一两家;多时,十多家。

    这个行当无需太多东西,一张桌,一沓纸,一支笔足矣。讲究的代写人,会使专用笺纸,且以毛笔书之。但多数代写者只用钢笔,纸也就地取材,机关、企业、学校的稿纸都有人用。

    代写多是代人写信,偶尔也代写诉状、遗嘱、传记、家史。代人写信并不复杂,顾客口述大概内容,代写人书之。也有代写回信的,不识字的人拿来收到的信,请代写人读信,然后将回信的大致内容告知代写人。

    代写冯不是最早的代写者,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才加入队伍。选择代写,并不是因为他已从工厂病退,而是另有他因。

    代写冯秉持着自己的原则,每写完一封信,就忘掉内容,在写信的过程中尽可能准确地呈现出顾客的想法。加之其价格在同行中最低,所以找他代写的人特多。

    与别人不同的是,当有人往台湾寄信时,代写冯写信封前,都会与顾客商议,“同志,请允许我在信封背面画一个代写摊的标志”,多数顾客不会拒绝,或者说并不在意,因为别说他画个标志,就是涂满信封,邮资也不变。

    代写摊的标志是个大头菜,下面写有“大头菜·冯”。后来为提高效率,代写冯刻了枚章,上置大头菜图案,下刻文字,极易辨识。

    解放前,淮城有不少人在南京加入国民党,蒋介石兵败台湾前,有很多淮城籍的国民党军官回乡将亲友带走。所以后来,淮城往台湾寄的信,往往比寄往周边的信还多。

    代写冯清楚地记得,他六岁时,哥哥十岁,身为国民党军官的舅舅回乡省亲,在冯家小酌,自己和哥哥在院里玩耍,哥俩路过堂屋时,舅舅立即召唤哥哥。谁也没想到,饭毕,哥哥即被带走。从此,一条海峡分隔开哥俩。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两岸掀起寻亲潮。由于老家所处的街巷已被更名数次,即便哥哥记得旧址,信也会被打回。而哥哥的地址,代写冯更是一无所知。

    令哥俩终身难忘的或许只有大头菜,因为他们小时候,家里有个腌制老卤大头菜的作坊。当年,站在巷口,就能闻到大头菜那极为特殊的香气。

    那些年,因为贫困,大头菜被广泛食用。虽然条件艰苦,但淮城人一直乐观,他们尝试着“细做”大头菜,且将腌制大头菜的卤留下来,像传家宝一样传下去,到了第二代甚至第三代,卤仍在缸里。用老卤腌制大头菜成了当地的习俗。

    旧时岁月,老卤大头菜不仅让单调的饮食多了些滋味,还给困窘的生活提了鲜。后来,生活水平提高了,但老卤大头菜并没消失,它成了淮城人的情结。再后来,它在外地也红火起来。淮城有民谚:“大头菜不是菜,出门人往外带。”淮剧《补缸调》更为直白:“河北闻名大头菜,招来宁沪大客商。肩挑车运到码头,货到南边用船装。远销南京和上海,还有扬州和镇江。河北地方腌切户,家家都有腌菜缸。”

    《补缸调》里的河北,即河下古镇北边的河北村。代写冯家正住在河北村,当年,哥俩餐餐都离不开自家的大头菜。

    代写冯干了十多年,代写的寄往台湾的信有数百封。一个冬日,梁二拿来台湾亲戚的回信,代写冯照例读给梁二听,除了梁家的信,还有张宣纸,几列隽秀的毛笔字,上书——近日,几位淮城籍友人相聚,席间,谈及家乡的大头菜,梁君便拿出一封来自家乡的信,信封背面钤着大头菜的印。梁君说淮城有个代写摊,所代写的来台的信皆有此印。“大头菜·冯”,代写摊莫非恰是吾弟所设吧,今借梁君的信,附上通联。含泪盼复。

    代写冯热泪盈眶,他做梦也没想到,这个笨方法竟能找到哥哥。代写冯替梁二写完信,即给哥哥写信,一口气写了十多页。自此,哥俩频繁通信。

    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哥哥回乡,五十年了,哥俩终于重聚家乡。代写冯做了很多家乡菜,还特意放了碟老卤大头菜。令代写冯意想不到的是,哥哥从包里拿出一个从未开封的小坛。这是当年离淮时,母亲塞给他的。

    哥俩夹起大头菜,老泪纵横。

(选自《小小说月刊》,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二十年以后

欧·亨利

    纽约的一条大街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来。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人已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

    男子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来给你讲讲。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男子继续说,“我和吉米·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从小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俩约定:20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俩将来到这里再次相会。”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啰!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飕飕的风穿街而过 , 接着,一片沉寂。他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察先生。”“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你是鲍勃吗?”来人问道。“你是吉米·维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来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不错,你是鲍勃。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啧,啧,啧!20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来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哦,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来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你不是吉米·维尔斯。”他说,“20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容貌全非。”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20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你被捕了,鲍勃。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朋友写给你的。”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便条上写着:

    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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