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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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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黑龙江省大庆市铁人中学2019-2020学年高二上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秋天的怀念

林中洋

    ①清晨上班的路上,车子堵在了桥头。桥下,易北河水在刚刚升起的朝阳下缓缓流过,河滩上,天空中,无数的大雁起起落落。过去,我每看见大雁,就会想起千山万水之外的故乡;现在,我会想起已经在天国里的母亲,大雁在天上飞,应该离她更近一些。

    ②我很早就想写一篇关于母亲的文章,却迟迟动不了笔,原因好像很复杂其实却又很简单,因为母亲,是每个人曾经的全部天空,在这个天空里,有绚丽的彩霞,也有密布的乌云;有雷鸣电闪,也有雨后的长虹,我不知道从何说起。

    ③母亲很晚生我,所以,我从来没见过她十分年轻时候的样子,但是中年之后的她,仍旧有着白皙细腻的皮肤,头发烫得一丝不苟。在那些物质并不富裕的岁月里,母亲虽然衣着朴素却从不失讲究,裤子总是熨得笔挺,后来我知道,她从小女孩的年纪就喜欢黑色的衣服,黑色,对她而言是选择,不是将就。

    ④我的外公是亨得利钟表眼镜行的经理,家境殷实,所以我的母亲从小不必为生计或是家务操心,但是她却有一双巧手,她会织各种花色的毛衣。每年初秋,母亲都会把我们去年已经穿小了的毛衣拆掉,混上新的毛线重新织就。她曾经用我的旧牛仔裤给我的吉他做了一个套子,记得当年所有见过这个套子的人都顽固地认为这么精致的东西只可能是买的。母亲是南方人,虽然在北方长大,却保留了南方人的口味,做菜总是要放一点糖,过年的时候,母亲都会早早买好了糯米、黑芝麻和猪油,用一只小石磨把糯米合着水细细地磨成浆,她做的宁波汤圆,晶莹剔透如珠玉,里面的馅子隐约可见,一口咬下去,香甜酥糯,满口留香。这个味道对我来说,就是母亲的味道。

    ⑤我小的时候非常怕黑,厉害的时候即使开着灯睡觉也不踏实,于是我就会跑到父母的房间去,要求睡到他们俩中间,母亲张开手臂,我的脸一枕到她柔软的臂膀上,就会毫无悬念地立刻睡着。随着我渐渐长大,只要半夜站在父母床前,父亲就会叹口气然后抱起枕头睡到我的小床上去。我那时还经常生病,有次问母亲我会不会就要死了,她哈哈大笑,说你放心,要是你得了什么治不了的病,我肯定比你先死!我听了就平静下来,好像只要有母亲防着,我连死都不必怕了。

    ⑥母亲是物理老师,她的学校离家很远,每天都早出晚归,晚上还经常要批改作业或考卷。那时候只有周日是休息日,这一天就不可避免地成为洗衣服和打扫卫生的时间,所以退休之前,母亲的脾气有时会很暴躁。到了我的青春叛逆期,我和母亲之间会时不常地硝烟弥漫,激烈的时候,我宁愿物理考不及格也不去找母亲答疑,最后干脆进了文科班,彻底不用再学物理。那个时候,我总觉得母亲不理解我,不在乎我,后来想想,我自己那时也真够混账的。

    ⑦我很年轻就去国离家,每次在机场离别的时候,母亲都等到她以为我看不见了时才偷偷转身暗自哭泣,我远远地看见她擦眼泪的样子,都会肝肠寸断,其实,我何尝不是这么爱你呢!妈妈!只是我说不出来!现在我说出来了,却是在你永远也听不见的时候。

    ⑧秋天,是思念的季节。母亲也是在一个深秋的中午离开了我们,每看到雁群从头顶掠过,我都会想,为什么有些大雁往南飞,有些却向北飞,它们到底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不管怎样,如果你们遇见我的母亲,请给我带个信儿,告诉她我想念她,天堂里如果很冷,请告诉她不要害怕,因为,我会把她放在心里最温暖的角落。

(选自《散文》2017年第1期)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正确的一项是( )
A、作者起笔写自己清晨上班路上堵车,从而有时间看天空中大雁的起起落落,并由此想起已经去世的母亲,意在突出自己工作很忙。 B、作者其实早就想写一篇关于母亲的文章,但迟迟不能动笔的主要原因是母亲在他的生命中曾经是“全部天空”,不知道从何说起。 C、文章虽然没有写到母亲具体详细的生活片段,但全文通过全景式概括性的叙述,交代了母亲艰辛的一生,表达了作者对母亲的高度赞美。 D、文章主要运用侧面描写,立体化地刻画了母亲这一形象,在平易朴实的语言之中,蕴含着对母亲深深的爱戴与思念。
(2)、请简要分析文中母亲的形象特征。
(3)、文章最后一段在文中起了什么样的作用?请结合全文加以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春天从一棵树开始

    ①又一个春天随着温润的小南风漫过树梢,燕子们越过山川河流,乡村都市,在大地上跳跃,鸟翅划出优美的弧线,呢喃在苏醒的屋檐下。

    ②回想蛰伏一冬的困惑和隐藏,真如冬眠的蛇一样.我需要—次小鸟破壳般的突围,一声惊雷或一场大雨,即便是一场见血封喉的箭雨。

    ③日子和岁月贴着我的生命,像一场梦,像一次毫无准备的情感盛宴,直奔我的胸怀,把我打得一个踉跄接着一个踉跄。假面具的生活和伪饰的情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把自己躁躏或驯化为哈哈镜中的变形人,甚至连自己也不认识自己.假话像水雾中的塑料花摇曳多姿,矫情被包装成各种各样的面目招摇过市,以适应活得舒服的本能需求。心中想长出一片绿叶或属于自己的一扇窗口,却淹没在都市人肉物欲的丛林里。除了仰天长叹,就只能把自己紧紧地包裹起来,从一堆肉和又一堆肉中伸着血脖子挣鹿逃开,在回望祖先的心路历程中或在线装古装的书本里寻找一点过去。因为,当下的书本抒情也在迅速地干涸化,假情假意像子弹一样呼啸在我们的耳边,一切都在激素的催生下疯狂地生长,并开出恶之花。在星空下漫步,与树木、云朵待在一起,看看那些柔软、缓慢的炊烟已成生命和心灵的奢望。工业化城市化覆盖了一切,它几乎像一条条强制装配的流水线,不知不觉中就把我们搅进、吞没,甚至连骨头渣也不吐。柔软的躯体已失去人生的弹性和光滑,血液粘稠成果冻状,不是堵住心脏就是栓塞大脑,放支架的人越来越多,走路摇摇晃晃的人越来越多;人们的眼泪少了,少得想硬挤都挤不出来。都市的心在盐碱化,硬且苦涩,不相信眼泪,更缺少动情而怜悯的眼泪。

    ④我看见一棵树,一颗春天的风中之树。

    ⑤风来了,从我的身旁刮过,也刮过树的身旁,我被风吹得摇摇晃晃,我抱着树,紧紧抱着。风越刮越大,雨也来了,一群鸟猛的钻入树冠中,树成了我们的天和地。我们不走,树却像有急事般,把头摇得呼天抢地,它从雨中汲取营养,直到夜色苍茫,一群鸟叽叽喳喳飞离,犹如后山坡上的果园里黑色的山雀一哄而起。雨停了,树止住了脚步,我们却该回家了。月牙儿出来了,遥远的星河泛着白光,树在星光下闪烁,它的根躲藏在被雨水浸泡的大地中,挺拔的躯体在夜的神秘中,一片昏暗,仿佛传说中一尊令人敬畏的神。

    ⑥当阳光在天空中绽开,两只鹿或羊在树下或山坡上悠闲地采摘着叶片或啃着青草,你一生有漫长的光阴,可以读点闲书,喝点小酒。直到后来,暮色漫进衣襟,你永远躺在那棵树下合上永不睁开的眼,树已成林,林里传来天堂的风声。

    ⑦一棵树在雨中走动,你不动,却和这棵树擦肩而过。我就是在这个时候认识了这棵树,一颗在雨中走动的树。它树干挺拔雄伟,浑身披满了青苔,湿漉漉的仿佛水浸过一般,虽然被数以万计的人注目和抚摸,它依然冠盖群芳,呼风唤雨。即使许多年后它倒下了,在地下,在水中,风化为煤或重生为风,它依然保持这种天然得有点傲慢的姿态。水在它的周围静静地流着,它用身躯改变了水的姿势。如果有流水从它身上滑过,在它的胸部,可能又会长出一棵小树,那小树颤颤地站了起来,临风起舞,搅动起叮咚的水声,风铃般在山坳回荡。当人们踏水匆匆而过,一个趔趄,弯腰或伸手想去抓住那颗小树时,老树和小树就被人们所记忆,所牵挂。

    ⑧我怀想着沉在水底的那些树。我觉得它们真正的气韵和美就是沉静,沉静得一睡千年也不喧嚣浮华。它们巧夺天工或大气磅礴,行走在哪儿就和那里的山水,花草鱼虫融在了一起。水绿了又黄,黄了又绿,山浓了又淡,淡了又密,而那些风干或沉在水中的树,总是藏静于心,大智若愚,只被风和水亲昵着。风和水永远活着,大树和小树就永远活着,老树生花,树真的是成精成神了。水声淙淙,树影婆娑,瀑布雷鸣,一切都像一个纵情的少年把性情拨弄得如四季的风,树在风中旋转和奔跑,活一千年,死一千年,朽一千年,再生,永远不死!

    ⑨我不是一棵树,我不能。

    ⑩我真的不能吗?当生命仅仅被活着所用,漫长的光阴又有何用?而当暮色漫进衣襟,谁在风雨里懊悔。金色的红狐爬上树梢,一切消失得无影无踪,漫山的树林里只传来孤单的风声。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追风筝的人

【美】卡勒德·胡赛尼

    斗风筝比赛是阿富汗古老的冬日风俗。规则是放起你的风筝,割断对手的线。若有风筝被割断,那些孩子就拼命地追逐那个随风飘扬的风筝。对追风筝的人来说,最大的奖励是捡到最后掉落的那只风筝,那是无上的荣耀。每个斗风筝的人都有助手,我的助手——兼仆人与朋友——是哈桑。

    那年冬天的一个夜里,距比赛还有四天,爸爸对我说:“我觉得今年你也许能赢得比赛!”爸爸随口一说,却在我脑海中埋下了一颗种子:好办法!让他看看,他的儿子终究非同凡响。

    街上新霁的积雪银光闪闪,天空蓝得无可挑剔。哈桑和我走出大门,雪花反射出白晃晃的光芒,照得我睁不开眼。街上,风筝斗士们在做最后的准备。街道传来欢声笑语,各处屋顶挤满了看客。我朝自家的屋顶看去,爸爸挥挥手,我不知道他究竟是跟我还是跟哈桑打招呼。

    “我们得开始了。”哈桑说。

    突然间我想放弃。爸爸在屋顶上看着我,他的眼光像太阳那样热得令人发烫。

    “我有点不想放风筝了。”我说。

    “今天是个好日子。”哈桑说。

    我试图让眼光离开我们家的屋顶。哈桑上前一步,低声说了一句让我有些吃惊的话。

    “记住,阿米尔少爷,没有鬼怪,只是个好日子。”哈桑一眼看穿我。

    “没有鬼怪。”我低声说,出乎意料的是我竟然觉得好些。

    不到一分钟,我的风筝扶摇直上。一个钟头后,空中已经挂着至少四十只风筝,如同纸制的鲨鱼,巡游搜猎食物。寒冷的微风吹过我的头发。哈桑在我身旁,他的手掌被线割得鲜血淋漓。第一批被挫败的风筝断了线,像流星那样划过苍天,拖着闪亮的尾巴,散落在临近的街区,给追风筝的人带来奖赏。

    我偷眼望向爸爸,寻思他眼下在想些什么。风筝纷纷坠下,而我的仍在翱翔。我双眼不时瞟向爸爸,紧紧盯着他的羊毛衫。

    下午三点,阴云密布,太阳躲在它们后面,影子开始拉长。只剩下六只风筝了,我的是其中之一。我双腿发痛,脖子僵硬。但看到风筝一只只掉落,心里的希望一点点增大。

    一只蓝风筝在过去那个钟头里大开杀戒。现在只剩下我的红风筝和那只蓝风筝了。局势紧张得如同我流血的手拉着的线。人们纷纷顿足尖叫:“干掉它!干掉它!”爸爸会不会也在欢呼呢?但我所能听到的是脑袋里血液奔流的声音。

    一阵风拉升了我的风筝,我占据了有利的位置。“干掉它!干掉它!”的欢呼越来越响,仿佛罗马人对着斗士高喊:“杀啊!杀啊!”。

    “快赢了,阿米尔少爷!”哈桑兴奋得直喘气。那一刻来临了,我合上双眼,松开拉线的手。寒风将风筝拉高,线又在我手指上割开一个创口,接着……

    不用听人群欢呼,我也知道我赢了!我看到爸爸站在屋顶边缘,双拳挥舞,高声欢呼。我体验到有生以来最棒的一刻。

    “安拉保佑,我们等会儿再庆祝吧。现在,我要去帮你追那只蓝风筝。”哈桑撒腿就跑。

    “哈桑,”我大喊,“把它带回来!”

    他踢起阵阵雪花,飞奔到街道的拐角处。他突然停下来,转身,双手放在嘴边,说:“为你,千千万万遍!”然后露出一脸微笑,消失在街角之后。

    我收回风筝后,寻找每条通道都没有哈桑的踪迹。我正在担心时,天就快黑了。突然听到前面传来一阵声响,这是一条僻静的死胡同。只见哈桑站在末端,拳头紧握,双腿微微张开。在他身后,摆着那只蓝风筝。那是我打开爸爸心门的钥匙。

    三个邪恶的大男孩挡住了哈桑的去路。我觉得自己无法呼吸。他们逼近哈桑。

    “把风筝给我!”其中一个挥舞着拳头。

    哈桑眼里流露出恐惧,可是他摇摇头。“这是阿米尔少爷的风筝。”

    “你这个白痴!把风筝给我们。”

    哈桑弯腰捡起一块石头。他们一愣,退后一步。

    “这是你最后的机会了!”

    哈桑高举那只抓着石头的手。

    我张开嘴,几乎喊出来。但我没有,我浑身麻木。

    他们动手了,哈桑扔出石块,击中了其中一个的额头。他们一拥而上……

    有种温热的东西从我眼角流淌下来。我眨眨眼,看见自己依旧咬着拳头,咬得很紧,从指节间渗出血来。我回到一个空无一人的市场,斜倚在一家小店铺紧闭的门前。

    十五分钟后,哈桑回来了,手里拿着那只蓝风筝。

    “你到哪里去了?我在找你。”我艰难地说,仿佛在吞嚼一块石头。

(节选自《追风筝的人》,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寻找恩人

韦名

    建涛发誓,这辈子一定要找到女儿的救命恩人,给他恭恭敬敬地鞠个躬,道声歉。

    女儿描述的救命恩人是个不高不矮,不胖不瘦,说话不卑不亢,眼睛不大不小,头发不长不短的中年男人。

    那天上午,事情太突然了:站在马路边等车的她发现一辆车疯了一样向自己狂奔过来。小嘴张得巨大的她,既说不出话,也挪不动身子,眼睁睁看着车子朝自己飞奔过来……就在车子要撞上她的刹那间,她被一个人扑倒在路边的绿化带上——疯狂的车子从女儿刚刚站着的地方呼啸而过。

    和女儿一起倒在绿化带上的中年男人扶起了脑子一片空白的女儿。女儿却站不稳,蹲在绿化带上,瑟瑟发抖。

    “没事了!”中年男人扶起女儿。

    惊魂未定的女儿终于抬起了头,看到了中年男人眉心间一颗黑闪闪的痣。女儿连一声谢谢也没说,只呆呆地望着沾了一身泥水的中年男人头也没回地消失在马路上。

    救了女儿一命,女儿却来不及对恩人道声谢,建涛心里不安,发誓这辈子一定要亲口向恩人道谢!

    为了心中这一声谢,多少年,只要一有空,建涛就四处寻找恩人。

    这样的恩人,在芸芸众生里,普通得不能再普通,无异于稻仓中的一颗稻谷,找这样一个人,也无异于大海捞针。

    执着的建涛却不言弃,一直在寻找恩人。

    在寻找恩人的过程中,建涛也做了很多和恩人一样的好事,成了别人嘴里的恩人。

    女儿就在建涛不断寻找恩人的日子里逐渐长大,成了別人的女人——尽管建涛心里不大乐意女儿嫁给一个罪犯的儿子,一直对女婿很冷淡,可看到女儿后来又拥有了自己活泼可爱的女儿,一家三口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建涛认了。

    看到女儿的幸福,建涛寻找恩人的决心更加坚定。

    多年寻找未果。建涛不仅不放弃,还在家里亲自给恩人画像,画像眉心间有黑闪闪的痣。

    建涛画了一张又一张,画完就让女儿认,每一张画,女儿都说像又不像。

画到后来,建涛把中年恩人画成了老年恩人:皱纹加深了,头发变白了……当然,唯一不变的是眉心间的那颗痣。

    女儿说,除了那颗痣,父亲画的恩人怎么越看越像父亲自己。

    突然有一天,女儿告诉建涛,她想和男人带着女儿去遥远的地方看望从未谋面还在服刑的家公。

    建涛欣慰地点了点头。

    女儿一家去了遥远的地方,建涛继续画像寻找恩人。

    女儿从遥远的地方一回来,就急匆匆地跑来告诉建涛,“爸!我找到了!找到了!”

    “找到了什么?”建涛一脸茫然。

    “恩人!”女儿说时,眼里闪着一丝亮光。

    “在哪?”建涛停下画像,盯着女儿。

    “在遥远的地方!”女儿眼里的那丝亮光不见了,“家公眉心间就长着那颗我永远忘不了的黑痣!”

    “……”建涛惊讶地张大嘴说不出话。

    “可他看着我们三个,听我激动地讲15年前的那一刻,始终不承认他曾救过我!”女儿有点灰心。

    “你确定?”建涛很久才回过神来。

    “爸,错不了,就是他。”女儿又激动起来,“可他为什么不承认这一切呢?”

    “谢谢你!”尽管亲家公和建涛画的像一点儿也不像,但一见面建涛还是隔着厚厚的玻璃深深地深深地给亲家公鞠了一躬。

    “谢谢你!”亲家公也深深地给建涛回了一鞠躬。

    建涛提醒亲家公:15年前的那天早上,一个人默默地沿着当时车少人稀的马路朝公安局走去……女儿就是那天那个时段在那段马路被一个眉心有痣的中年男人救起的!

    亲家公却一脸平静。

    “我女婿你儿子说,你那天出门的样子他永远忘不了!我女儿你儿媳说,你眉心间的黑痣她也永远忘不了!”

    亲家公静静地听着,轻轻摇了摇头。

    看着平静如水的亲家公,建涛没再继续说下去:来看望亲家公之前,他找到了当年接待亲家公自首的警官。警官说了一个细节,亲家公自首时衣服上一身泥水,十分狼狈。

    建涛又隔着厚厚的玻璃给亲家公深深鞠了个躬,离开了监狱会客室。

    建涛不再画像,却继续寻找恩人。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抄检大观园  曹雪芹

一语未了,人报:“太太来了。”凤姐听了诧异,不知为何事亲来,与平儿等忙迎出来……凤姐也着了慌,不知有何等事。只见王夫人含着泪,从袖内掷出一个香袋子来,说:“你瞧。”凤姐忙拾起一看,见是十锦春意香袋。

王夫人说道:“且叫人传了周瑞家的等人进来,就吩咐他们快快暗地访拿这事要紧。”凤姐听了,即唤平儿进来吩咐出去。

一时,周瑞家的与吴兴家的、郑华家的、来旺家的、来喜家的现在五家陪房进来。王夫人嫌人少不能勘察,忽见邢夫人的陪房王善保家的走来,方才正是他送香囊来的,便要他也进园内照管照管。

王善保家的道:“如今要查这个主儿也极容易,等到晚上园门关了的时节,内外不通风,我们竟给他们个猛不防,带着人到各处丫头们房里搜寻。”王夫人道:“这话倒是。”因问凤姐如何。凤姐只得答应。于是大家商议已定。

晚饭后,王善保家的便请了风姐一并入园,喝命将角门皆上锁,便从上夜的婆子处抄检起,不过抄检出些多余攒下蜡烛灯油等物。于是先就到怡红院中,喝命关门。宝玉迎出凤姐来,问是何故。凤姐道:“丢了一件要紧的东西,大家查一查去疑。”袭人自己先出来打开了箱子并匣子,任其搜检一番,不过是平常动用之物。随放下又搜别人的,挨次都一一搜过。到了睛雯的箱子,袭人等方欲代睛雯开时,只见晴雯挽着头发闯进来,豁一声将箱子掀开,两手捉着,底子朝天往地下尽情一倒,将所有之物尽都倒出。王善保家的也觉没趣看了一看,也无甚私弊之物。回了凤姐,凤姐听了,笑道:“既如此咱们就走,再瞧别处去。”

又到探春院内,探春命丫头们把箱柜一齐打开,将镜奁、妆盒、衾袱、衣包若大若小之物一齐打开,请凤姐去抄阅。凤姐笑道:“既然丫头们的东西都在这里,就不必搜了。”探春冷笑道:“你果然倒乖。连我的包袱都打开了,还说没翻。明日敢说我护着丫头们,不许你们翻了。你趁早说明,若还要翻,不妨再翻一遍。”夙凤姐知道探春素日与众不同的,只得陪笑道:“我已经连你的东西都搜查明白了。”周瑞家的等都陪笑说:“都翻明白了。”

那王善保家的自恃是邢夫人陪房,因越众向前拉起探春的衣襟,故意一掀,只听“拍”的一声,王家的脸上早着了探春一掌。

遂到惜春房中来。因惜春年少,吓得不知当有什么事,故凤姐也少不得安慰他。谁知竟在入画箱中寻出一大包金银锞子来,又有一副玉带板子并一包男人的靴袜等物。因问是那里来的,入画只得跪下哭诉真情,说:“这是珍大爷赏我哥哥的……”惜春说:“我竟不知道。这还了得!……嫂子别饶他这次方可……嫂子若饶他,我也不依。”凤姐道:“素日我看他还好。谁没个错,只这一次。二次犯下,二罪俱罚。”

来迎春房内时,迎春已经睡着了,遂往丫鬟们房里来。因司棋是王善保的外孙女儿,凤姐倒要看看王家的可藏私不藏,遂留神看他搜检。先从别人箱子搜起,皆无别物。及到了司棋箱子中搜了一回,才要盖箱时,周瑞家的伸手掣出一双男子的锦带袜并一双缎鞋来。又有一个小包袱,打开看时,里面有一个同心如意并一个字帖儿。一总递与凤姐。凤姐看那帖子是大红双喜笺帖,是司棋表弟潘又安的。这王家的一心只要拿人的错儿,不想反拿住了他外孙女儿,又气又臊,只恨没地缝儿钻进去。凤姐只瞅着他嘻嘻地笑,向周瑞家的笑道:“这倒也好。不用你们作老娘的操一点儿心,他鸦雀不闻的给你们弄了一个好女婿来,大家倒省心。”周瑞家的也笑着凑趣儿。王家的气无处泄,便自己回手打着自己的脸。凤姐见司棋低头不语,也并无畏惧惭愧之意,倒觉可异。料此时夜深,且不必盘问,只怕他夜间自愧去寻拙志,遂唤两个婆子监守起他来。带了人,拿了赃证回来,且自安歇,等待明日料理。

(有删改)

【注释】“抄检大观园”的结果是抄检的起因被忽视,而毫无牵连又无辜的晴雯、入画等都被逐出贾府。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各题。

堂号

    听母亲讲,我们家从山东东平闯关东落户黑龙江时,发生过一件事。

    当时父辈兄弟三人奔扑同乡至黑龙江苇子沟,立足未稳,即遭遇水灾,全镇子人陷入困顿,几乎家家缺吃少穿。

    一天深夜,我家邻居、造纸厂的会计张爷,突然被鸡叫声惊醒,以为黄鼠狼又来吃鸡,便手拎棍棒冲出门。冲出门的张爷,月色之下定睛一看,哪是什么黄鼠狼,是一窃贼在鸡窝行窃。此时窃贼也听见门外的动静,慌乱中丢物而逃。张爷将其所遗之物拿进屋中,亮灯一看,是个布袋子,里面装着张爷家两只芦花母鸡。

    张爷把母鸡放出之后,凑近灯下看布袋子,发现上面印着三个大字“敦本堂”。张爷想起,前些日子我大伯去他家借一斗玉米,正是用的这个袋子!

    当时听母亲讲这件事时,我还小,对“敦本堂”三个字不甚明白。上小学一年级后,父亲告诉我,“敦本堂”是我们这一支袁氏的堂号。那时候,家族堂号是一个标识或者说符号,更是一个家族自我建设的动力,也就是家风和对外立身的信誉。

    翌日一早,张爷拿着空袋子来到我们家,也不说话,将空袋子掷于地上,瞥我大伯一眼,鼻子哼了一声,扭头走了。我大伯见状,傻眼了,马上让我父亲去看下自家的布袋子在不在。

    当我父亲告诉大伯,我们家的布袋子的确不在了时,我大伯当时就哭了,说,这人丢不起呀!

    我父亲说,丢什么人,又不是我们干的,袋子是让人偷走了。

    我大伯说,谁知道是怎么回事呀?咱们百口难辩!

    我大伯哭得很伤心,感觉对不起老祖宗,没有保护好家族名声。说着,就安排我父亲和叔叔收拾东西,回山东老家东平去,不在此处丢人现眼了。

    我父亲急了:我们是敦厚本分之家,不能就这么不明不白地受冤屈。父亲掉头出去了。

    父亲要把这件事调查明白!事件发生时,正是阴历九月初,早晚有霜冻。夜间野兽出洞都会留下足迹,人畜如果晚间出来,踩出的痕迹也会像石膏一样凝住。我父亲在路上仔细查看,循着一趟可疑的足迹追出镇子,一追就是十几里地,追到了另一个屯子。那天半夜时分,我父亲带着两个人回来了,一个中年男人,一个十几岁的半大小子。三人直奔张爷家。

    原来,偷鸡的是那个十几岁的半大小子,中年人是他的父亲,一起过来赔罪来了。

    这件事的结果不说大家也能猜得出来,我们家和张爷家的嫌隙弥合了。这件事的发生,非但没有给我们家族抹黑,反而赢得了许多好名声,苇子沟的人一下子就接受了我们家。

    我们家以敦厚本分立家,赢得了远近邻居的信任。这件事之后,张爷在造纸厂的厂长面前,极力举荐大伯哥仨到纸厂上班。

    哥仨到纸厂上班后,专选苦脏累给钱多的活干,两三年间,就挣得一份不错的家业。而且,当时从山东来时,只有大伯一人娶亲,经过几年打拼,我父亲和叔叔每人都娶了一位好姑娘。就这样,我们家不仅没有退回到老家山东,倒是深深扎根在黑龙江了。

    扎根之后,大伯在正堂的一张桌子上,把祖辈牌位供上,并把堂号“敦本堂”三个字的横幅挂于牌位上方的墙上。

    几年后,“文革”开始,“红卫兵”的“破四旧”将我家的牌位、堂号掷于火堆,焚烧一尽。当时,大伯为了保护堂号,和“红卫兵”们撕打起来。结果,大伯的一条腿被“红卫兵”们打伤致残。从此,大伯每天都郁郁不乐。几个月后,大伯去了趟县城,家里人不知他去干什么,问他也不作答,只是从他舒坦的面容上,猜测他可能是到县城做了一件大事。

    这个谜,直到大伯去世时才解开。

    那天,病中的大伯奄奄一息,我大伯母给大伯换寿衣,当大伯母除去大伯身上的旧衣时,我们袁氏家族的大人小孩,都在我大伯的前胸看到了刺上去的三个字——敦本堂。

    大伯母急忙问大伯:那次你去县城就是刺字去了吗?大伯吃力地点点头之后,长嘘一口气,就咽气了。……

    时隔多年,回想自己为官多年,竟一尘不染,这才猛然惊觉——其实,大伯前胸上的那三个字,早已扎在我心里的最深处了。

(选自《安徽文学》2017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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