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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北师大版语文八年级下册第一单元第1课《人民科学家的精神风采》同步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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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学森一生对金钱看得很淡漠。他当年放弃在美国的优厚条件,坚决要求回到各方面都还十分落后的祖国,就是为了和祖国人民同呼吸、共患难,用他的知识和智慧建设国家,使祖国强大,人民幸福。

      他回国以后,完全靠自己的工资生活,一级教授一个月三百元多一点。除了工资之外,他还有一些稿费收入,晚年也曾得到过较大笔的科学奖金。但他把自己所得几笔较大的收入统统捐了出去。这包括:他的《工程控制论》1958年中文版稿费,千元以上,这在当时是一个普通干部两年的收入,捐给了中国科技大学力学系,资助贫困学生买书和学习用具。一九六二年前后,他的《物理力学讲义》和《星际航行概论》先后出版,稿酬有好几千元。这在当时简直就是一个“天文数字”。那时还处在“三年经济困难时期”,人人都吃不饱肚子,钱学森一家和全国人民一样,也是勒紧裤带过日子。但是这么一大笔钱并没有使钱学森动心。当他拿到这两笔稿费时,连钱包都投打开,转手就作为党费交给了党小组长。

      一九七八年钱学森又交了另一大笔党费。当时“文化大革命”刚刚结束,开始落实各方面的政策。钱学森的父亲钱均夫老先生原在全国政协文史委员会上班,一九六九年去世。因为“文化大革命”的冲击,从一九六六年就不发工资了,直到去世,三年未领到一分钱工资。一九七八年落实政策,补发了三干多元的工资。钱学森是钱均夫惟一的儿子,自然有权继承。但是钱学森认为,父亲已去世多年,这笔钱他不能要。退给文史委员会,人家拒收,怎么办?钱老说,那我只有作为党费交给组织。后来这三千多元也交了党费。

     钱学森曾任国防部第五研究院院长、副院长,第七机械工业部副部长,国防科委副主任,国防科工委科技委副主任,中国科协主席,全国政协副主席等要职,其地位不可谓不高。但钱学森对这些“官位”一点也不在意。要不是工作的需要,他宁可什么“官”也不当。他常常说:“我是一名科技人员,不是什么大官,那些官的待遇,我一样也不想要。”所以,他从不爱出席什么开幕式、闭幕式之类的官场活动,只喜欢钻进科学世界,研究学问。在这方面若有所得,就十分高兴。他常说:“事理看破胆气壮,文章得意心花开。”

(1)、阅读所选文字,请简要概括本段所写的内容。

(2)、结合课文内容,请你谈谈钱学森是怎样的一个人?

举一反三
神奇的人体“天网”
①前不久,德国科学家在观察人体免疫系统对付细菌的过程中意外发现,在那些被人体灭菌勇士白血球杀死的细菌周围,经常会看到一些丝体物质。起初,他们以为这是显微镜的镜片不干净导致的观察错觉。但后来他们发现,这些丝状体物总是在细菌进入人体后,很快就出现在细菌周围。它们相互缠绕,构成了网。这些网就像蜘蛛网那样,能够迅速把细菌横七竖八地粘在上面,从而将细菌擒拿。随后,这些网就密切配合人体白细胞里的其他物质,把被擒拿的细菌毒杀或者吞吃掉。
②更为奇特的是,这种由丝状体物质构成的网还能对人体内健康的细胞起到保护作用。实验发现,在对付病毒的战斗中,有一种细胞分泌出来的蛋白酶在同细菌作战的时候,有时候会伤及无辜,给人体健康细胞造成伤害。为了避免或减少这种伤害事件的发生,这个网凭借自身的粘性,主动把这些蛋白酶集中到病菌密集的局部地方,帮助它们认准来犯之敌,同时避免误伤健康细胞。
③最让人感动的是,这些由丝状体物质编成的网,在发挥完杀敌和护体作用后;就自行化解,神秘地消失了。
④那么,人体内的“天网”是谁抛出的?它是由什么物质编织的?
⑤科学家对中性粒细胞已经了解得比较透彻了,知道它们是人体白血球中的主力成员:正常人每立方毫米的血液大约有白血球5000—10000个,这其中,中性粒细胞就占了55%-70%。他们也知道,中性粒细胞具有追踪病菌和吞噬,毒杀细菌的能力,是人体内抵御病毒最出色的勇士。但中性粒细胞究竟与“天网”有没有关系,还是个未知数。
⑥在电子显微镜下,德国科学家对一群中性粒细胞进行了追踪观察,结果发现,中性粒细胞在有细菌的环境里,会马上被唤醒并向细菌围拢。当它们靠近细菌后,先前没有出现的“天网”不久便悄然出现了,但在没有细菌出现的环境里,则只有中性粒细胞在自由活动,唯独不见“天网”的踪影。那么,“天网”究竟是中性粒细胞抛出的呢,还是细菌抛出的呢?“天网”到底是由什么物质编织的呢?
⑦德国科学家通过细致观察和辨认,最后揭开了谜底。原来,白血球里的中性粒细胞在发现细菌入侵的敌情后,会马上奔赴疆场,与细菌拼杀。这些投入到疆场的中性粒细胞注定要成为烈士,因为它们就像是过河的小卒,从不知道退路在哪里,而且它们的寿命只有几个小时。这些投入疆场的勇士,在与细菌拼杀到筋疲力尽的时候,便自行“剖腹”解体,从体内抛出丝状体物质。众多勇士的丝状体物质缠绕在一起,就构成了细菌难逃的“天网”。让人惊讶的是,构成“天网”的丝状体物质,恰恰就是隐藏在中性粒细胞内部的DNA!
⑧DNA竟然会在危机时刻挺身而出,织“网”杀敌-这可是长久以来有关DNA的从未有过的重大发现!
⑨人体内由DNA编织的“天网”被发现后,这种奇特现象立即触发了许多医学家的联想和灵感。他们发现,过去许多非常难解的医学迷案,现在看来可能与人体“天网”有关。

阅读下面《红楼梦》选段,回答后面的问题。
      一语未了,只听后院中有人笑声,说:“我来迟了,不曾迎接远客!”黛玉纳罕道:“这些人个个皆敛声屏气,恭肃严整如此,这来者系谁,这样放诞无礼?”心下想时,只见一群媳妇丫鬟围拥着一个人从后房门进来。这个人打扮与众姑娘不同,彩绣辉煌,恍若神妃仙子:头上戴着金丝八宝攒珠髻,绾着朝阳五凤挂珠钗,顶上戴着赤金盘珞圈,裙边系着豆绿官绦,双横比目玫瑰佩,身上穿着缕金百花大红洋缎窄袄,外罩五彩刻丝石青银鼠褂,下着翡翠撒花洋裙。一双单凤三角眼,两弯柳叶吊梢眉,身量苗条,体格风骚,粉面含春威不露,单唇未启笑先闻。黛玉连忙起身接见。贾母笑道:“你不认得她,她是我们这儿有名的一个泼皮破落户,南省俗谓作‘凤腊子’就是了。”黛玉正不知以何称呼,只见众姊妹都忙告诉她道:“这是琏嫂子。”黛玉虽不识,也曾听见母亲说过,大舅贾赦之子贾琏,娶的就是王氏之内侄女,自幼假充男儿教养的,学名王熙凤。黛玉忙赔笑见礼,以“嫂”呼之。这熙凤携着黛玉的手,上下细细打量了一回,乃送至贾母身边坐下,因笑道:“天下真有这样标致的人物,我今儿才算见了!!况且这通身的气派,竟不像老祖宗的外孙女,竟是个嫡亲的孙女,怨不得老祖宗天天口头心头一时不忘。只可怜我这妹妹这样命苦,怎么姑妈偏就去世了!说着,边用帕拭泪。贾母笑道:“我才好了,你倒来招我。你妹妹远路走来,身子又弱,也才劝住了,快再休提前话。”这熙凤听了,忙转悲为喜道:“正是呢,我见了一个妹妹,一心都在她身上了,又是喜欢,又是伤心,竟忘了老祖宗。该打,该打!”又连携黛玉之手,问“妹妹几岁了?也可上过学?现吃什么药?在这里不要想家,想吃什么吃的,什么玩的,只管告诉我,丫头老婆们不好了,也只管告诉我。”一面又问婆子们:“林姑娘的东西行李都搬进来了?带了几个人来?你们赶紧打扫两间下房,让他们去歇歇。”
      说话时,以摆上了茶果上来。熙凤亲为捧茶捧果。又见二舅母问她:“月钱放过了不曾?”熙凤道:“月钱以放完了。刚才带着人道后楼上好缎子,找了这半日,也并没有见昨日太太说的那样的,想是太太记错了?”王夫人道:“有没有,什么要紧。”因又说道:“改随手拿出两个来给你这妹妹裁衣裳的,等晚上想着叫人再去拿罢,可别忘了。”熙凤道:“这倒是我闲聊着了,知道妹妹不过这两日到的,我已预备下了,等太太回去过了目好送来。”王夫人一笑,点头不语。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最怕妈妈突然对我好

孙道荣

       ①新学期,她给孩子们布置了第一篇作文﹣﹣《最难忘的时刻》。

       ②她是一名支教老师,在这个偏远山区,方圆几十里,只有这一所学校,学生大多是留守孩子,他们的父母,大部分都远赴外地打工,难得回来一次,这也成了很多孩子与父母一年中难得相聚的机会。其时,春节刚过,孩子们刚刚与久别的父母重聚,她希望孩子们用手中的笔,记录下这一温暖的时刻。

       ③作文交上来了,她认真地批阅。

       ④一个女孩子写的是,爸爸给她新买的书包,当爸爸帮她将新书包背好的那一刻,她觉得自己好幸福。

       ⑤一个男孩子写道,他已经两年多没有见到过爸爸了,爸爸刚走进家门的时候,他都一下子没有认出来,爸爸突然一把将他抱了起来。那一刻,他感觉有点陌生,但是,很温暖,真的很温暖……

       ⑥那一刻,温暖,难忘。

       ⑦她的目光,久久地停在了一个女孩子的作文本上。女孩子写道,以前,是爸爸一个人出去打工,后来,妈妈也出去了,留下我和弟弟,跟着年迈的爷爷一起生活。每年,他们都只在春节的时候,才能回来,年一过完,他们就又出去打工了。今年,直到年初二,他们才回到家,因为他们没买到年前的火车票。这一次,因为没赶回来吃年夜饭,爸爸妈妈答应我和弟弟,会在家里多呆几天,这可把我俩乐坏了。

       ⑧爸爸妈妈回来之后,很忙,除了走亲戚外,他们还要将庄稼地重新翻整一遍,这样,年迈的爷爷春耕的时候,才好播种。虽然爸爸妈妈回来之后,忙得根本没时间陪伴我们,甚至顾不上我们,但我仍然觉得很满足,很幸福。

       ⑨一天,妈妈没有下地干活,而是一整天都陪着我和弟弟,给我们做饭,烧了好几个好吃的菜,帮我们把所有的衣服都洗干净叠整齐了,爸爸还检查了我和弟弟的作业……总之,那一天,妈妈和爸爸对我们姐弟俩特别好,特别温柔。

       ⑩读到这儿,她以为女孩子接下来会写,那就是她最幸福的时刻。可是,没有。女孩子写的是:那一刻,我哭了。我知道,爸爸妈妈明天肯定又要离开家,出去打工了。

       ⑪女孩子在作文结尾这样写道,我最难忘的时刻,也是最难过的时刻是,妈妈突然对我特别好,因为,那意味着,他们第二天,又要离开家了,又要一年之后,才能回来了。

       ⑫在这行文字下面,她依稀看到几滴泪水的痕迹。

       ⑬她也流泪了。

       ⑭她已经支教三年了。在城里,她有一个温暖的家,有一个调皮可爱的儿子。每次离开城里的家之前,她也念念不舍,她觉得自己亏欠这个家太多,尤其是对儿子。所以,每次,离开家之前的那一天,一向粗线条的她,也都会对儿子表现出特别温柔,特别细致,特别耐心,恨不得把对他所有的爱和牵挂,都留下来。也许,儿子也特别害怕自己突然对他那么好吧?

       ⑮她突然无比想家。她给老公打了个电话。夜已深,儿子已经睡着了,她让老公将手机放在儿子的面前,她听到了细微的鼾声。那一刻,她泪流满面。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那远去的吆喝声

孙德国

       一个秋日的午后,风无情地撕扯着路边杨树的树叶,树下一地金黄。

       我正坐在窗边的办公桌前翻阅卷宗,突然从窗外飘来一声悠长的吆喝声:“磨剪子来戗菜刀……”声音被风吹得断断续续,但听起来却是那么熟悉亲切!我急忙站起身探头向窗外望去,儿时飘荡在农村的吆喝声顿时在脑海中响了起来……

       那时农村集市稀少,农户中缺少的物品大多是从走街串巷的小贩那里换来的。小贩们一般练就了一副好嗓子,大街上一叉腰,脖子上搭一条毛巾,扬起脖子大喊起来,那声音抑扬顿挫,韵味十足。

       孩童们只要听到大街上的吆喝声,顿时像注射了兴奋剂一样,不约而同从各自家中窜出来,瞬间把小贩的车子层层包围,咽着口水盯着那货筐里的东西。

       记得有个卖油条的老人,他衣衫黑亮,骑着一辆加重的自行车,车后封着一个红荆条编成的筐,筐里装满了油条。只听他在大街上吆喝一声:“卖果子哩!”声音不高,但极具穿透力。孩童们闻讯便从家中窜出来,跟在老人身后,盯着筐中的油条,贪婪地吮吸着油条飘出的香味儿。要是看到谁家用麦子换油条吃,准会羡慕地回家向父母报告。看到老人卖完油条后用沾油的手往头发上一抹,头发打着绺,油光锃亮。老人从村东走到村西,孩子们也默默地从村东跟到村西,直到老人跨上自行车,渐行渐远,才怅然若失地各自回家。

       最萦绕心间的还是那卖货郎的吆喝声。卖货郎手推一辆小推车,上面用铁丝缠绕成网状的笼子,笼子里面放着针头线脑,大碗里盛着孩子们最喜欢吃的糖稀(用玉米熬成的很黏的糖),笼子外则挂着五颜六色的欢喜团(一种用糖粘成的大米球),着实惹人眼馋。货郎把小推车放下,手中拿一面拨浪鼓,极有韵味地一摇,然后亮开嗓门,“洋火洋线,针头线脑,拿烂鞋来换糖稀来……”

       婶子大娘们听到吆喝声,应声而出,一边拉着家长里短,一边围着货郎挑火柴和五颜六色的针线。孩子们则直勾勾地盯着货郎车上悬挂着的欢喜团和货笼子里的糖稀。有的小伙伴终于禁不住诱惑,拔腿跑回家中,向父母要只穿破的露脚指头的布鞋,怯生生地递到货郎手中。货郎就会用细细的两截高粱秸秆伸进糖稀碗中快速搅拌,眨眼间一团发红的糖稀递了过来。换来糖稀的小伙伴骄傲地咧着嘴舔着糖稀,就像“皇帝”一般,有着至高无上的绝对权威。如发号施令,其他小伙伴此时都会心甘情愿地“俯首称臣”。因为表现好了可以得到“皇帝”的奖赏——舔一口糖稀。也有的只能在一边眼巴巴地望着,随着“皇帝”嘴巴的蠕动,跟着一口一口地咽口水。

       “刁钻”一点儿的小伙伴,则施出“诡计”,用家中的小画书来换取糖稀。一幕讨价还价的情景剧上演了。

       “让我舔一口,我让你看小画书行吗?”

       “什么小画书?”

       “《地雷战》可好看了,八路军用粑粑雷把鬼子炸得屁滚尿流!”

       “好吧,就一小口!”

        ……

       那街头巷屋的吆喝声,像跳动的音符,给乡村的大人孩子们带来无限的喜悦,在那个物质和精神都极为匮乏的年代,那质朴的吆喝声能熨帖人们的心灵,给人们带来希望和梦想。

阅读下面这篇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老师!老师!

阎连科

    ①我又见着我的老师了,如朝山进香的人见到他自幼就心存感念的一位应愿之神。

    ②在今年正月,我回家奔三叔的喜丧事。在这闲空间,张老师到了我家里,坐在我家堂屋的凳子上。乡间室内的空旷和凌乱,分隔着我与老师的距离。相向而坐,喝着白水,削了苹果,说了很多旧忆的伤感和喜悦,诸如三十几年前在初中读书时,我的学习,我的作业,我的逃课。

    ③我老师张梦庚的一生,清寂中夹缠暖意,暖意里藏裹着刺骨的寒凉。

    ④生于上世纪的20年代末,老师读书辍学,辍学读书,反反复复,走在田埂与人生的夹道中,经历了抗战和解放战争,有了1949年的红旗飘扬,记忆中从来都是饥饿辛劳,土改时家里却忽然成了地主。好在,他终归识字,也有文化,祖国的乡村,也最为明白文化的斤两,虽然文化不一定就是尊严富贵,可让孩子们认字读书,能写自己的姓名和粗通算术,也是生活的部分必然。于是,老师就成了老师。从一个乡村完小到另一个乡村完小,从一个乡村中学到另一个乡村中学。直至改革开放后,他被调入县里的一所高中,做了教导主任,最后主持这个学校的工作。一晃就让他全部人生的金贵岁月,43个春秋的草木荣枯,都在布满土尘、青草蓬生的学校里荣枯衰落,青丝白染。

    ⑤不知道老师对他的人生有何感想,从他写的一本《我这一生——张梦庚自传》的简朴小册里,读下来却是让人心酸胃涩,想到世事的强大和个人的弱小,想到命运和生命多么像流水在干涸沙地上蜒蜿涓涓,奔袭挣脱,流着流着,可终归无法挣脱干涸的吞没。最后的结局是,我们毕业了,老师白发了;我们中年了,老师枯衰了。我们成家立业了,而老师却在寂静的人生中,望着他曾经管教训斥抚疼过的学生们,过着忆旧的生活,想着那些他依然记得、可他的学生们早已忘却的往事。

    ⑥还记得,初一时,他是我的班主任,又主教语文。一天酷暑,我家棉花地里蚜虫遍布,多得兵荒马乱,人心恐惧,我便邀了班里十几个相好的男同学,去帮我母亲捕捉蚜虫。自然,那一天教室里学生寥寥,老师无法授课而只能让大家捧书阅读。从棉花地里回校的来日上午,老师质问我为什么带着同学逃课,我竟振振有词地说,是带着同学去棉花地捉了半天蚜虫;竟又反问老师道,地里蚜虫遍布,我该不该去帮我母亲捕捉蚜虫?说蚜虫三天内不除掉去净,棉花就会一季无收,时间这样急迫,我家人手不够,我请同学们去帮半天,到底又做错了什么?

    ⑦事情的结果,似乎我带同学们逃课捉虫正合校规事理,反让老师在讲台上一时有些哑言。回忆少时的无理取闹,强词夺理,也许正是自己今天在写作中敢于努力把不可能转化为可能的开始。可是,现在,面对耄耋(mào dié,指年纪八九十岁)老人,给我一生养育呵护的父辈尊者,我心里三十几年不曾有的内疚,忽然如沙地泉水般汩汩地冒了出来。

    ⑧我们就那样坐着喝水聊天,说闲忆旧,直至夕阳西下,老师执意要走,不无快意地说他的子女们都在外工作,孝顺无比。真是天应人愿,让一生坎坷、教书认真的老师,年老时,子女有成,学生有成,仿佛曲折的枯藤根须,终于也繁漫出了一片森林。

    ⑨老师从我家离去时,是我扶他站起;离开院子时,是我扶他过的门槛;送至门口远去时,是我扶他过的一片不平不整的地面。我的父亲离开人世太早,扶着老师的时候,我就像扶着我年迈的父亲。望着村头远去的父亲般的老师,落日中他如在大地上移动的一棵年迈的树。直至他在村头缓缓消失,我还看见他在我心里走动的身影和慢慢起落的脚步,如同宁静里我在听我的心跳一样。

    ⑩说不出老师哪儿伟大,可就是觉得他伟大。也许这个世界,凡人才是真正的伟大,而伟大本身,其实正是一种被遮蔽的大庸大俗吧。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幽幽七里香

丁立梅

    ①这世界哪怕再叫人失望,也有一种叫美好的东西,在暗地里生长。

    ②三层小楼,粉墙黛瓦,阅览室设在二层靠楼梯的一面墙上,满满当当的,摆的全是书。朝南的窗户外面,植着七里香。人坐在室内看书,总有花香飘进来,深深浅浅,缠绵不绝。

    ③这是当年我念大学时,学校的阅览室。对于像我那样痴迷读书,而又无钱买书的穷学生来说,这间免费开放的阅览室,无疑是上帝恩赐的一座宝藏。在那里,我如饥似渴,阅读了大量的中外文学书籍。也是在那里,我初次接触到《诗经》,立马被那些好听的“歌谣”迷上。野外总是天高地阔的,我一会儿化身为那只在河之洲的斑鸠,一会儿又变身为采葛的女子,岁月绵远,天地皆好。

    ④其实那时,我心卑微。我来自贫困的乡下,无家世可炫耀,又不貌美,穿衣简朴,囊中时常羞涩。在一群光华灼灼的城里同学跟前,我觉得自己真是又渺小又丑陋。

    ⑤读书却使我的内心,慢慢的,变得丰盈。那真是一段妙不可言的光阴,每日黄昏,一下了课,我匆匆跑回宿舍,胡乱塞点食物当晚饭,就直奔阅览室而去。看管阅览室的管理员,是个三十多岁的年轻人,个高,肤黑,表情严肃。他一见我跑去,就把我看的《诗经》取出来,交到我手上,把我的借书卡拿去,插到书架上。这一连串的动作,跟上了发条似的,机械连贯,滴水不漏。我起初还对他说声谢谢的,但看他反应冷淡,后来,我连“谢谢”两字也免了,只管捧了书去读。

    ⑥读着读着,我贪心了,我想把它据为己有。无钱购买,我就采取了最笨的也是最原始的办法——抄写。一本《诗经》连同它的解析,我一字不落地抄着,常常抄着抄着,就忘了时间。年轻的管理员站我身边许久,我也没发觉,直到他不耐烦地伸出两指,在桌上轻叩,“该走了,要关门了。”语调冷冷的。我才吃一惊,抬头,阅览室的人已走光,夜已深。

    ⑦我不好意思地笑笑,归还了书。窗外七里香的花香,蛇样游走,带着露水的清凉。我心情愉悦,摸黑蹦跳着下楼,才走两级楼梯,身后突然传来管理员的声音:“慢点走,楼梯口黑。”依旧是冷冷的语调,我却听出了温度。我站在黑地里,独自微笑很久。

    ⑧那些日子,我就那样浸透在《诗经》里,忘了忧伤,忘了惆怅,忘了自卑,我蓬勃如水边的荇菜、野地里的卷耳和蔓草。也没想过自己到底为什么要迷恋,也没想过自己日后会走上写作的路,只是单纯地迷恋着、挚爱着,无关其他。

    ⑨很快,我要毕业了。突然收到一份礼物,是一本《诗经译注》,岳麓书社出版的,单价七块六毛,厚厚的一本。扉页上写着:赠给丁小姐,一个爱读书的好姑娘。下面没有落款。

    ⑩我不知道是谁寄的,我猜过是阅览室那个年轻的管理员。我再去借书,探询似的看他,他却无甚异常,仍是一副冰冰冷的样子,表情严肃。我又怀疑过经常坐我旁边读书的男生和女生,或许是他,或许是她。他们却埋首在书里面,无波,亦无浪。窗外的七里香,兀自幽幽的,吐着芬芳。

    ⑪我最终没有相问。这份特殊的礼物,被我带回了故乡。后来,又随我进城,摆到了我的办公桌上。我结婚后,数次搬家,东迁西走,丢了很多东西,但它却一直都在。每当我的眼光抚过它时,我知道,这世界哪怕再叫人失望,也有一种叫美好的东西,在暗地里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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