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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单选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苏教版第三册第三单元第17课《拿来主义》同步检测题

本段文字第一层应划在(   )

但我们被“送来”的东西吓怕了。②先有英国的鸦片,德国的废枪炮,后有法国的香粉,美国的电影,日本的印着“完全国货”的各种小东西。③于是连清醒的青年们,也对于洋货发生了恐怖。④其实,这正是因为那是“送来”的,而不是“拿来”的缘故。

A、①②③/④ B、①/②③④ C、①②/③④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目。

多美的夜色啊

迟子建

虽然哈尔滨的夏天足够凉爽,但我还是喜欢在每年的七、八月份放下笔来“歇伏”。这时最惬意的事情,就是读书。我会把插在书架中的那些花花绿绿的书打量个周详,如同皇帝选妃一样,抽出想读的,放在沙发旁和枕边。被选中的既有那些散发着微微霉味的、可以一读再读的老书,也有外表光鲜漂亮、漫溢着油墨芬芳的新书。比之新书,我更爱那些老书。经过了漫长岁月淘洗后仍然能流传下来的文字,总会像金子一样闪闪发光。

在浏览了两本空洞乏味、装神弄鬼的最新畅销书后,我已打算重温《聊斋志异》的诡谲、奇异之美了。那里的神仙鬼怪在我眼中是有血有肉的。在电闪雷鸣的夏日,读这样的书无疑就是聆听天籁之音。

由于搬家后没有给书做细致的分类,所以很多书都是乱插的。我在取《聊斋志异》的时候,发现了相挨着它的《欧洲美术中的神话和传说》,这是著者王观泉先生三年前所赠的,我记得爱人在那年春天离开我的最后一个夜晚,读的就是这本书。

书页上一定留有我用肉眼看不见的爱人的指纹,所以打开它的时候,那一幅幅绚丽的画面,在我眼里就是天堂的圣景图。

最先打动我的,是一组《丽达与天鹅》图画。丽达与天鹅的故事,是最传奇的爱情故事。天神宙斯有一天在神山上,看到身下的斯巴达草原上,有一个美丽的姑娘,她就是丽达。宙斯爱上了丽达,为了摆脱天后赫拉的控制,他变成一只天鹅,飞向人间,与丽达相爱,并生下了希腊的绝世美女海伦。海伦与特洛伊战争的故事,比丽达与天鹅的故事还要著名。

在对《丽达与天鹅》这个神话的演绎上,我最喜欢达利的那幅。柯勒乔的过于甜美,达•芬奇的太圆熟了,而达利表现的天鹅充满了激情和力量,它那富有质感的展开的双翼,是那么的刚健和柔美,充分体现了宙斯飞临人间、见到心爱的人时那种内心的狂喜。

在这本书中,既可看到威廉•琼斯表现的爱上自己倒影、最终化作水仙花的美少年纳西索斯,也可以看到鲁本斯以表现众女神为了争夺金苹果而引起祸端的《帕里斯的裁判》以及波提切利描绘的以色列民族女英雄《朱提斯》。还有充满了阴郁之气的伦勃朗的《大卫在扫罗面前弹竖琴》,灰黑的画面除了衬托了疯子扫罗内心的矛盾和焦虑,也把竖琴的凄美展现无疑。我觉得在描写音乐对人的影响的深刻性上,这则神话无疑是登峰造极的。

在书将结尾的时候,我看到了那个舞蹈着的莎乐美。2000年秋天,我曾经在都柏林的皇家剧院看过王尔德的话剧《莎乐美》。

《莎乐美》是写施洗者约翰死亡的故事的作品。希律王娶了弟弟腓力的妻子希罗底,约翰对此反对,惹恼了希律王,被关进监牢。莎乐美是希罗底的女儿,她美丽而富有才情,传说她向约翰表达过爱情,但遭到了拒绝。在希律王的生日宴会上,莎乐美被邀跳舞,为希律王助兴,莎乐美不从。希律王就许诺莎乐美,如果她当众舞蹈,就可以让她做一件最想做的事情。于是,莎乐美跳起舞来,舞毕,她要求希律王割下约翰的头给她,她终于吻到了死去的约翰的嘴唇。在约翰的头即将落地的时候,莎乐美感慨道:多美的夜色啊!

是啊,用这句台词来概括这本书的气质再合适不过了。欧洲那些美妙的神话和传说,当它们凝固在画面中的时候,它们就是人类艺术天空中最迷人的夜景。可惜在这个时代,欣赏这样的夜色的人少而又少了。所以王观泉先生在赠言中这样写道:

此书起笔于1953年,时为23岁当大兵时。但虽戎装披身,心中想的是保卫和平,使中国乃至世界宁静。匆匆近半个世纪流逝,这才发现世界其实一点儿也不太平。书虽然漂亮,2002年垂暮之年的我已经对世道不感兴趣了,只是愿意比我年轻的你及与你相似的中青年们,能如我在起笔写此书时一样好心情,赏析美。

王观泉先生晚年患有严重的眼疾,一再手术,如今他的一只眼睛几乎失明,而另一只眼睛的视线也极为微弱。这样的画集对他来说,注定是掩藏在心底的永恒的风景了。

我想爱人能够在最后的日子看这样的一本书上路,踏着这样的夜色归去,实在是幸运的。因为他是带着美走的。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病人

    ①每天下午,她都准时来到医院大门口左侧的台阶上,铺下一张报纸,静静地坐在那儿看书。那是一本很厚的书。她的面前是一个花坛,红色的郁金香正在灿烂地开放。在她若有所思的时候,能看到她那双大眼睛,平静而且清澈。虽然病号服并不合体,但并不能掩盖住她典雅的气质。

    ②她很友善,每当有人找她问事的时候,她都表现得异常耐心。我想,她有可能是位教师或幼儿园阿姨。

    ③起风了,她轻轻地合上那本书,又整整齐齐把那张报纸叠好,转身走进了大楼。

    ④楼内的人渐渐多了起来,这个点儿有上班的也有下班的,正好又是探视的日子。电梯刚停下,人们争着拥了进去。电梯马上就有了反应,发出了“受不了”的报警声。最后上来的人没有下去的意思,她就从中间挤了出来,等下一趟。

    ⑤下一趟人照样很多,大概也有十多个,不过还好,电梯没有报警。人们纷纷选择自己要去的楼层数。有个农民模样的大伯触动数字7的时候,那数字就是不亮。他有些着急,还有些紧张,一遍一遍地摁,但没有人告诉他为什么。她发现后,急忙说:“大伯,这部电梯双层停。”大伯仍然没有明白过来什么是“双层停”。说话间已经到了8层,大伯不知道该怎么办,她非常客气地对电梯内的人说:“请等我一下,我把他送到楼梯口。”她让大伯从8层走到了7层,其实楼梯口离电梯也就只有四五步远,她很快就回来了。电梯内的不少人只是表情严肃,并没有说什么。当然,肯定有人心里会想:“这人真多事。”

    ⑥电梯慢慢上行,一位手捧花篮的小伙子自言自语:口腔科病房是不是在12层?她主动接过来说:是的,往左拐。

    ⑦电梯到了14层,一位急着下电梯的姑娘掉下了插在塑料袋里的一枝玫瑰。塑料袋里有几盒营养品,但只有这一枝玫瑰。这时电梯门将要关上,她迅速触动开门按钮并捡起那枝玫瑰,她还没有说完:“请等我一下”就跨出了电梯,她一定想把那枝玫瑰还给那位姑娘。对于姑娘要看望的人,那肯定是一枝浪漫温馨的玫瑰,一枝可以疗伤的玫瑰。

    ⑧但她没有想到,她后脚刚刚迈出电梯,电梯内一位戴眼镜的女士“啪”一下就把电梯给关上了,并及时触动了上行的按钮。“神经病!”她似乎憋了一肚子的火气还没有发泄干净,继续说,“真的,这人我知道,在这里住了一个多月了,精神病人。”

    ⑨“啊,我也觉得她的行为不太正常 。”另一个穿西装的中年人接着说。

    ⑩电梯内剩下的十余人恍然大悟。大家都觉得甩掉她真是太正常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马小菊天空的天

    马小菊从家里出来时,天还好好的,走到半路就下起了雨。马小菊没带雨具,豆大的雨点打在身上又冷又疼。她看看离药店不远了,就跑了起来,跑到药店,衣服湿了个透。这个夏天的雨格外多,像失恋女人的眼泪,落得很频繁。

    “咋这天来了?”药店老板招呼马小菊。“婆婆疼得紧。”马小菊一边用她本就湿了的袖子擦拭脸上的雨水,一边回避着药店老板的眼睛。马小菊的婆婆有风湿病,一到雨天就疼得厉害。

    “向午真不是个东西,把家里的事都甩给你一个人,自个儿倒乐呵去了。”药店老板说。向午是马小菊的男人,当包工头挣了钱后就很少回家了,别人说他有了外遇。

    马小菊没理药店老板的茬,边说拿一盒膏药再拿一盒止疼片,边从温温的裤兜里往外掏钱。药店老板把找回的钱递给马小菊的时候说:“昨天二凯去省城进货看见向午了,他和一个女的在街上走着。”说完两眼盯着马小菊看,以为她会大骂向午一顿,可是马小菊似乎没什么反应,她先接过钱,然后像听别人家男人的事一样“哦”了一声。马小菊说:“要是二凯再看见向午,就跟他说他娘病了,想他。”

    马小菊说完拿上装在塑料袋里的药就往外走。雨还在下着,马小菊不紧不慢地走在雨里,密密的雨点实实地打在她身上。刚才要不是药店老板提起向午,她还想在药店避避雨的,可是药店老板提起了向午,她就不能再呆下去了。

    向午是马小菊的一块心痛。刚听说向午有外心的那会,马小菊的心都碎了。她整天哭整天骂,四处向人打听向午的行踪。她还去省城找了一趟,但偌大一座省城,要找一个人谈何容易,就像绣花针落门前草坡地了。马小菊找了三天三夜,没找到,就回来了。

    马小菊回到家才知道,她不在家这几天,婆婆摔断了腿。马小菊好懊悔,如果不是自己离开家去找向午,婆婆就不会摔伤。马小菊抱着婆婆的伤腿,眼泪流得像筛子眼里落下的米。一些人笑话马小菊,说她管不住自己的男人,马小菊不去理。她觉得眼下没有比照顾婆婆更重要的事了,真的没有了。

    马小菊揣着药走到家时雨停了,她心想:这雨,好像就是给我下的。

    马小菊进了屋唤了几声娘,没人回应。马小菊以为婆婆睡着了,就去自己的房间换衣服。等她换完衣服来到婆婆房间一看,婆婆昏倒在地上,口里吐着白沫,手里却紧紧地攥着一张向午的照片。马小菊明白了,婆婆是为了找放在抽屉里的向午的照片才摔倒的。马小菊赶忙把婆婆送到了医院。医生说是脑溢血,要马小菊去交住院押金。马小菊的钱不够,就去银行取钱。

    在去银行的路上,马小菊碰见了旺子媳妇。旺子媳妇追着撵着跟马小菊说:“我在省城看到远处一个男人,好像是向午呢。”马小菊说:“你再看见向午,跟他说他娘病了,病得很重,让他赶快回来。”旺子媳妇还想跟马小菊说些什么,马小菊却匆匆走了。

    经过一夜的抢救,婆婆仍然昏迷不醒,医生说能否醒过来不好说。

    马小菊说:“怎么就不好说了呢?”她想起别人曾给过她一个治疑难杂症的偏方,婆婆用了这个偏方也许会好起来。她就回到家找到那个偏方,按方子里写的,找了几味药,最后就差一味冬瓜皮。马小菊知道前院吴二婶家种了冬瓜,就去吴二婶家要冬瓜皮。

    马小菊到吴二婶家还没开口说话,吴二婶就先和她说起了向午的事。吴二婶说:“小菊,我去省城儿子家,看见向午和一个女人在逛街。”马小菊说:“吴二婶,你再见到向午,跟他说他娘病得很重,快不行了,让他赶快回来。”

    婆婆喝了马小菊熬的药,仍旧没有好,最后还是去了。

    婆婆入土那天,又下了雨,很大的雨,雨声把马小菊的哭声给淹没了。

    雨季快要过去的时候,向午回来了。向午一身落魄地回来了,他被人骗了个精光后回来了。

    “你还回来干啥?你娘不在了你还回来干啥呢?”马小菊说着,眼泪像雨滴一样落了下来。可这时窗外的雨却停了,天空响晴响晴的。

(选自《小小说选刊》,有删改)

阅读下文,完成下面小题。

冬牧场 (节选)

李娟

    ①我刚进入这片荒野的时候,每天下午干完自己的活,趁天气好,总会一个人出去走很远很远。我曾以我们的黑色沙窝子为中心,朝着四面八方各走过好几公里。每当我穿过一片旷野,爬上旷野尽头最高的沙丘,看到的仍是另一片旷野,以及这旷野尽头的另一道沙梁,无穷无尽。——当我又一次爬上一个高处,多么希望能突然看到远处的人居炊烟啊!可什么也没有,连一个骑马而来的影子都没有。天空永远严丝合缝地扣在大地上,深蓝,单调,一成不变。黄昏斜阳横扫,草地异常放光。那时最美的草是一种纤细的白草,一根一根笔直地立在暮色中,通体明亮。它们的黑暗全给了它们的阴影。它们的阴影长长地拖往东方,像鱼汛时节的鱼群一样整齐有序地行进在大地上,力量深沉。

    ②走了很久很久,很静很静。一回头,我们的羊群陡然出现在身后几十米远处(刚到的头几天,无人管理羊群,任它们自己在附近移动),默默埋首大地,啃食枯草。这么安静。记得不久之前身后还是一片空茫的。它们是从哪里出现的?它们为何要如此耐心地、小心地靠近我?我这样一个软弱单薄的人,有什么可依赖的呢?

    ③我试着打听过我们待的这个地方叫什么地名,但这么简单的问题,略懂汉语的居麻却怎么也领会不了。于是直到现在我都没弄清自己到底在茫茫大地的哪一个角落度过了一整个冬天……只知道那里位于阿克哈拉的西南方向,行程不到两百公里,骑马三天,紧挨着杜热乡的牧地,地势东高西低。据我的初步调查,这一带能串门的邻居(骑马路程在一日之内)有二十来户,每户人口很少有超过四个人的。共十来块牧地,每块牧地面积在两万至三万亩之间。大致算下来,每平方公里不到二分之一个人(后来我从牧畜局查了一下有关数据。密度比这个还小,整个富蕴县的冬季牧场,每平方公里不到四分之一个人)。

    ④放下茶碗,起身告辞的人,门一打开,投入寒冷与广阔;门一合上,就传来了他的歌声。就连我,每当走出地窝子不到三步远,也总忍不住放声唱歌呢!大约因为,一进入荒野,当你微弱得只剩呼吸时,感到什么也无法填满眼前的空旷与阔大时,就只好唱起歌来,只好用歌声去放大自己的气息,用歌声去占据广阔的安静。

    ⑤加玛一直戴着一对廉价又粗糙的红色假水钻的耳环,才开始我觉得俗气极了。很快却发现,它们的红色和它们的亮闪闪在这荒野中简直如同另外的太阳和月亮那样光华动人!另外她还有一枚镶有粉红色碧玺的银戒指,这个可是货真价实的值钱货,便更显得她双手的一举一动都美好又矜持。

    ⑥我还见过许多年迈的、辛劳一生的哈萨克妇人,她们枯老而扭曲的双手上戴满硕大耀眼的宝石戒指,这些夸张的饰物令她们黯淡的生命充满尊严,闪耀着她们朴素一生里全部的荣耀与傲慢

    ⑦有一天加玛在一件旧衣服的口袋深处摸到了一枚假金戒指。当时已经挤得皱皱巴巴,拧成一团了。居麻把它掰直了,再套在一根细铁棍上敲敲砸砸一番,使之恢复了原状。为表示友谊,加玛把它送给了我。我非常喜欢,因为它看上去和真的金子一模一样。若是以前,我是说什么也不会把这样的假东西戴在手上的。可如今,在荒野深处这个俭朴甚至寒碜的家庭里,在仅具备最基本日常用具的生活里,在空无一物的天地间,它是我唯一的修饰,是我莫大的安慰。它提醒自己是女性,并且是有希望和热情的……每当我赶着小牛向荒野深处走去,总是忍不住不时用右手去抚摸左手的手指,好像那枚戒指是我身体上唯一的触角,唯一的秉持,唯一的开启之处。在蓝天下,它总是那么明亮而意味深长。

    ⑧十二月初,每隔两天,就会有南迁的披红挂彩的驼队和羊群遥远地经过我们的牧地。我和加玛高高站在沙丘上,长时间目送他们远去,默数他们的骆驼数量,判断他们的财富。什么也不为,什么也不说。他们的行进真是骄傲又孤独。在荒野中他们最倔犟。

     ⑨有一天早茶后,加玛唤我出去,我一看,又一支队伍经过西面的荒野向南慢慢行进着。但是加玛又提醒我:“看,没有马。”仔细一看,果然,队伍里只有一个人步行牵着驼队,同时还兼顾赶羊。看来看去再也没有别人了。比起之前几支又是摩托车又是座饰华美的马匹的队伍,可真寒碜啊。加玛判断道:没有马是因为他家昨夜驻扎时,马跑散了;只有一个人前进是因为其他人都找马去了。

    ⑩无论如何,那情景让人看了很是辛酸。这是荒野,什么样的挫折都得接受,什么样的灾难都得吞咽。

【注释】居麻和加玛夫妻是冬牧场的哈萨克族牧民,作者在冬牧场时住在他们家。

阅读文本,解答问题。

跨越百年的美丽(节选)

    居里夫人的美名从她发现镭那一刻起就流传于世,迄今已经百年,这是她用全部的青春、信念和生命换来的荣誉。她一生共得了10项奖金16种奖章107个名誉头街 , 特别是两次诺贝尔奖。她本来可以躺在任何一项大奖或任何一个荣誉上尽情地享受,但是她视名利如粪土,她将奖金赠给科研事业和战争中的法国,而将那些奖章送给6岁的小女儿去当玩具。上帝给的美形她都不为所累,尘世给的美誉她又怎肯背负在身呢?凭谁论短长,漫将浮名换了精修细研,她一如既往,埋头工作到67岁离开人世 , 离开了她心爱的实验室。直到她死后40年 , 她用过的笔记本里,还有射线在不停地释放。

    爱因斯坦说:“在所有的世界著名人物当中,玛丽·居里是唯一没有被盛名宠坏的人。”她实事求是,超形脱俗,知道自己的目标,更知道自己的价值。在一般人要做到这两个自知,排除干扰并终生如一,是很难很难的,但居里夫人做到了。

    她让我们明白,人有多重价值,是需要多层开发的。有的人止于形,以售其貌;有的人止于勇,而呈其力;有的人止于心,而有其技;有的人达于理,而用其智。诸葛亮戎马一生,气吞曹吴,却不披一甲,不佩一刃;毛泽东指挥军民万众,在战火中打出一个新中国,却从不受军衔,不背一枪。大音希声,大道无形,大智之人,不耽于形,不逐于力,不持于技。他们淡淡地生活,静静地思考,执著地进取,直进到智慧高地,自由地驾驭规律,而永葆一种理性的美丽。

    居里夫人就是这样一位挺立在智慧高地的伟人。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新生

【前苏联】基里尔·梁波夫

皮包屁股,是指那些在战争中失去双腿、坐着小车在火车过道里滑来滑去、口中大唱悲歌的人。我父亲即是这样的人。1942年他从坦克学校毕业后就上了前线,1945年,他的队伍在华沙城下遭到伏击,所有人都成了肉饼,只有父亲幸存下来。

我当时5岁,疏散后跟妈妈回到列宁格勒,并不知道父亲发生了什么事。从战地医院出来后,父亲没有回家,显然是不想成为别人的累赘。我想他仍在战斗,妈妈大概以为他死定了。没有任何他的消息,也没有阵亡通知书,不过却常常有从喀山来的信件寄到战前我们跟外婆住过的地方。

有一天,我们从妈妈收土豆的农庄里回城,车厢内爬进一个坐着木头小车、身穿破背心、衣服脏兮兮、胡子乱蓬蓬的人。他用双手支撑地板,滑过车厢过道,唱着一支关于营队侦察员的歌。妈妈仔细地看着他,然后就大叫起来,向他跑去,①不过那男人却突然决绝地转过身子,向相反的方向滑走了。他在走廊附近跌落到小车外面,剩下的路只好匍匐前进。当我们追上他时,发现他已经烂醉如泥。

他是我的父亲。妈妈扳过他的身子,久久亲吻着他肮脏的脸颊和因失眠、醉酒肿胀的眼睛。他哭了,号啕大哭。

我们把他带回家。从此生活在一起。父亲没有任何身份证明,从野战医院出来后住过大大小小的车站,靠乞讨为生,此外父亲伤得很重,包括心灵和身体。

夜晚我常常被阵阵喊叫惊醒。父亲从床上跌到地板上,打着滚,蜷缩着身子。最可怕的是他那绝望的吼叫:“腿,腿疼呀……”妈妈不知该怎么办,只是一个劲儿地哭,我也哭,因为怜悯和恐惧。有时我竟希望他没有回来。父亲从不和我说话,仿佛我根本不存在。自从他出现后,妈妈不再关心我,以前她常常坐在床边跟我交谈,可是自从父亲回来后,我不得不睡在地板上,我突然从他们的生活中消失了。他们尝试重新建立自己的幸福生活,我则成了局外人,无法在家庭的崭新蓝图中占据一席之地。有一天妈妈对父亲说,她想生个孩子,父亲说,他也想有个孩子。不过这很难,他是个残废,没有收入,抚恤金还没发,有个孩子生活很难。妈妈说,没关系,很多人过得比我们差,还养活了3个孩子呢。我真想大声叫:你们是有儿子的呀,你们要拿我怎么办呢?难道我对你们来说就是个空位子吗?

不久,妈妈对父亲说,她怀孕了。她一句话也没跟我说,但是我一清二楚,我整天都跟他们在一起,尽管对他们来说我并不存在。

孩子出生了,是个男孩,非常小,长着一张老人的脸。我常常走到他的床边看着他,这是我的兄弟,我觉得自己对他的爱一点儿也不少于我对父母的爱,尽管他生下来就是为了取代我,这很明显,因为他们甚至给他取了我的名字——科利亚。

每天早晨妈妈都去上班,②父亲坐在他的小车上为他应得的抚恤金奔波,我则整日坐在窗台上看着外面,秋去冬来,冬去春来。孩子们上学了,他们却忘了让我上学,或者认为没有这个必要。因为我已经从他们的生活中消失。我的兄弟在长大。很快他已经能够单独走上几步路了。父亲开始领到他的抚恤金,甚至还在某个残疾人事务所里谋了差事,妈妈现在是工厂的车间主任,一切都很美好,我们的家庭终于迎来了久违的幸福生活。夜里父亲不再叫喊,妈妈也早就停止了哭泣,只有我仍旧每日坐在窗台上,生活不声不响地从我身边悄悄溜过。有一天父亲说:“我想去看看科利亚。”

妈妈哭了。

“把我带到他那儿去,”父亲说,“他毕竟是我们的儿子……”

“没错,没错。”妈妈急忙应和。

我默默地看着他们收拾行装,却有种奇怪的轻松感觉。我已经很久没跟他们在一起,我甚至从不出门,不过这一次我决定跟他们一起去。

我们从家里出来。一路上谁都不说话,父亲在妈妈旁边滑行着,努力不使自己落后。

路上他们从一个老奶奶的手里买了一束金合欢,我跟在他们身后,长久以来第一次感到自己无比幸福。

墓地上空无一人,大片雪花静静地飘落下来。妈妈很快就找到那座坟墓。

“在这儿。”她指着。

父亲看着小坟丘,久久地一言不发,后来他从怀里掏出一瓶酒放到嘴边喝了几小口,然后将瓶子递给妈妈,妈妈也喝了一小口。

“我会记住,”父亲说,“就算死了,也会记住……”

妈妈又哭起来。

“孩子们都在这儿。”她哭着说。

“走吧,”过了很久,父亲说道,“该去接科利亚了……”

他们向出口走去,很快就消失在白茫茫的雪花中。

而我则留在了自己的墓旁。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10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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