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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填空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容易

苏教版第三册第三单元第15课 《传统文化与文化传统》同步检测题

根据文意,请分别给“传统文化”与“文化传统”两个概念下定义。

传统方化:      

文化传统: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金岳霖的魏晋风度

王开林

①有些人城府深,门禁严,大门之内还有二门,二门之内还有三门。金岳霖特别单纯,他不功利,也不势利,是著名的老顽童。

②少年时,赶上辛亥革命,他兴冲冲地剪掉辫子,意犹未尽,又仿照崔颢的《黄鹤楼》作打油诗一首:“辫子已随前清去,此地空余和尚头。辫子一去不复返,此头千载光溜溜。”谐诗流出,立刻传为闾巷笑谈。

③金岳霖终身未婚,朋友们的孩子都叫他“金爸”。他喜欢搜罗大个头水果,比如雪花梨、苹果、橙、柚、石榴,将它们摆在书案上,或拿去跟孩子们比赛,这种较量往往要拉锯多个回合。好一位独孤求败,输了比赢了更开心。在书房里他收藏着“水果状元”,谁能吃到它,谁就是得意门生。

④金岳霖对中国的大种鸡了如指掌,他养过大黑狼山鸡,还养过大斗鸡。房屋一隅他摆放长排蛐蛐罐,只为在寂静的夜晚倾听它们的“瞿瞿奏鸣曲”。吃饭时,大斗鸡跳上餐桌,伸长脖颈啄食荤素,他不驱不赶,待若家人。在《世说新语》中,阮氏兄弟与猪崽共用大瓮饮酒,已属一奇,金岳霖不遑多让。

⑤金岳霖有个规矩和习惯:上午不见客,不干其他事务,集中精力读书写字。构思时,他静坐冥想,仿佛老僧入定,红尘俗务不复萦怀。有一次,那群惊弓之鸟都跑空袭警报去了,他却窝在宿舍里,浑然未觉,岿然不动。待警报解除,大家奔回废墟寻人,竟发现他提笔而立,呆若木鸡,浑身都是尘土。

⑥金岳霖讲课,不带讲义,只带粉笔,但十有八九黑板上不著一字。他的课学生爱听,大教室座无虚席。他喜欢提问,西南联大没有点名册,他就想出奇招:“今天,穿红毛衣的女同学回答问题。”将令一下,所有穿红衣的女同学都会深呼吸,既忐忑,又光荣。

⑦沈从文教语体文写作,主动为青年弟子开“小灶”,将金岳霖拉去讲“小说和哲学”。大家仰颈翘盼金先生讲出一番精深的道理来。不料他迂回曲折地讲了半天,结论仍是“小说和哲学没有关系”。有人纳闷,问道:“《红楼梦》算不算一个例外?”他说:“红楼梦里的哲学不是哲学。”说话间,他突然停顿下来,把右手伸进后脖颈,捉出一只跳蚤,捏在指间,细细打量,那神情比京城名捕逮住钦犯还要得意。

⑧钱端升教授的夫人陈公蕙有一句趣谈:“那个老金呀,早年的事情是近代史,现在的事情是古代史。”金岳霖能够将昆明大观楼的长联倒背如流,却经常忘记自己的姓名。有一回,他给老友陶孟和打电话,接通后,陶家佣人问道:“您哪儿?”金岳霖答不上来,就回答:“你别管我是谁,找陶先生说话就行。”不料陶家佣人跟他较真,不报姓名不通融。金岳霖无奈,只好回头问自己的车夫王喜,王喜摸了摸后脑勺,替他理出头绪来:“只听见人家叫金博士。”一个“金”字点醒梦中人,他又恍然记起了自己的名字。

⑨金岳霖是单身汉,拿着一级教授的高工资,他乐得资助学生和朋友。乔冠华到德国留学,金岳霖资助几百块大洋,乔冠华至死都感念他的再造之恩。抗战期间,米珠薪桂,“教授教授,越教越瘦”。某日清晨,张奚若的夫人发现椅子上放着一叠钞票,她很惊讶,这么多钱是哪位客人不小心遗落的?张奚若回想之后,立刻断定“这是老金干的好事”。

⑩晚年,金岳霖体弱多病,常赴协和就医。革命小将不准他乘坐汽车,他就屈就平板三轮车,自携小马扎,身穿长棉袍,任人慢慢悠悠一路蹬过去。他觉得蛮好玩,并不感到憋屈和难受。

11 多年后,冯友兰在《怀念金岳霖先生》一文中写道:“金先生的风度很像魏晋大玄学家嵇康。嵇康的特点是‘越名教而任自然’,天真烂漫,率性而行;思想清楚,逻辑性强;欣赏艺术,审美感高。……金先生的著作,我们可以继续研究,金先生的风度是不能再见了。”

12 赤子和名士,在金岳霖身上实现了无缝结合,他的可爱是公认的。---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老八样

 薛 舒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厌倦了在家里过除夕。这是一年中最繁忙、最嘈杂的一天,她总是借故赶稿子而躲避着厨房。她身上穿着父亲的大棉袄,脚上拖着母亲的老棉鞋,像一只慵懒的家猫一样身陷沙发的怀抱。她的面前,小小的折叠桌上立着超薄笔记本电脑,屏幕上开着一页空白的文档,上面还没有留下只字片言。

     空调嗡嗡驱赶着寒冷,玻璃窗阻隔了正逐渐入侵的暮色,遥远的爆竹声渐次密集起来,“××酒”金红闪光的广告在央视春晚开始前试图夺人眼目。人们让喧闹留有余地,是对零点以后新年的莅临表示更为热烈的欢迎。一切都在拥挤着来临,旧年只剩下最后一日,“旧”,“一”和“日”的左右结构,将成为一段打上句号的往昔。

     母亲往花瓶里插入一束银柳,然后抓起一块抹布擦着早已亮闪闪的电视柜,唠叨着:要在零点之前扔掉垃圾,在零点之前冲好抽水马桶,在零点之前洗完脏衣服……大年初一,不可以做一切与“扫除”有关的事。

     父亲正在准备年夜饭,忙碌的身影不时从厨房进入客厅,又从客厅进入厨房。进出间,熏鱼和酱鸭的香味飘逸而来,油锅正发出“哔哔啵啵”和“哩哩啦啦”的欢快的哼唱。老八样,还是老八样,他三十年如一日地为除夕的餐桌奉上最古老的八道菜。她给他买过一本《时尚家庭菜谱》,他只粗略地翻了一遍彩页,并且对华而不实的菜式嗤之以鼻。他排斥“时尚”或者“流行”这样的字眼,他认为那是“浮躁”和“骗术”的代名词。他并未意识到他的过时,一如既往地操作着古老的年夜饭,并且永远保持着三十年前的热情。他看着自己做出来的一大碗一大碗的菜肴,脸上流溢着满足的表情。他好像从不知道,她早就吃腻了老八样。整个春节期间,他把那八道菜端出端进,从除夕一直端到正月十五。

     这是她记忆中千篇一律的春节,她过够了。于是今年,她准备出逃,自然是有人领着她逃。她只给家里打了一个电话,然后,有一双大手牵着她的小手,长了翅膀一样,远走高飞了。去海南的机票竟不打折,原来那么多人和她一样,厌烦了在家里过年。满员的经济舱里空气浑浊,却浑浊得让她心安理得。深冬的海南没有一丝深冬的气象,绿意葱茏的热带植物染绿了她的眼睛,碧蓝的大海边,暖风飞扬起她单薄的衣衫,赤裸的脚趾里灌满了温暖的细沙……没有人忙于过年,没有人惦记着插银柳、大扫除、做年夜饭、放鞭炮,没有人记得,这是一个特殊的日子,这个日子叫除夕。直到午夜,手机忽然发出一声布谷鸟的呼唤,是短信。白天的疯玩让她疲惫不堪,她打开昏昏欲睡的眼皮看短信:阿囡,新年到啦,爸爸妈妈祝你快乐,进步!

     新年到了吗?她以为她在梦中,梦中的新年为何是一盏昏暗寂寞的床头灯?怎么是一床除了白色还是白色的被褥枕头?怎么是一个没有飘逸出熏鱼酱鸭香味的标准间?她终于清醒地意识到,她逃离到了一个不需要过除夕的地方,可新年还是马不停蹄地来临了。

     她推了推熟睡的人:新年好!

     熟睡的人发出梦中的呢喃:好!……继续熟睡。

     体内的生物钟醒了,她终于惦念起了某些食物,那些应该出现在除夕餐桌上的三十年不变的食物。她便问熟睡的人:现在,你最想吃什么?

     熟睡的人没有回答她,她便自问自答:第一想吃八宝饭,第二想吃白斩鸡,第三油爆虾,第四咸肉炖笋干,第五熏鱼,第六酱鸭,第七扣三丝……她掰着手指头数了一遍,才七个,还有一个,对了,还有一个,肉圆蛋饺三鲜锅。

     她简直胃口大开,她几乎要吃成一个大胖子了,她第一次用想象和回忆,品尝出了老八样的美味。美味的老八样,让她忽然有些想念她厌倦了的家。

     她忍不住又推了推依然熟睡的他:明天,我们还是回上海吧,我想吃我爸做的老八样。

(选自《光明日报》,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百万英镑

马克·吐温

    一个豪华房间里坐着两兄弟,这两位绅士忽发奇想:假如一位有头脑、又诚实的外地人落难伦敦,举目无亲,除了一张百万英镑的大钞一无所有,而且他还没法证明这张大钞就是他的,这样的一个人会有怎样的命运呢?大哥觉得那人肯定会被抓住,然后饿死。弟弟却不以为然,他说愿出两万英镑打赌。就在这时,沦落在伦敦街头,破衣烂衫,兜里只剩一块钱的我来了。

    他们给我一个信封,说打开便知他们的心意。我走到看不见那所房子的地方,打开信封一看,里边装的是钱哪!我急不可待地撒腿就朝最近的小吃店跑,一顿猛吃,一直到肚子实在塞不下东西了,我掏出那张钞票来展开,只扫了一眼,就差点昏倒。五百万!乖乖,我懵了,盯着那张大钞头晕眼花,想必足足过了一分钟才清醒过来。突然我计上心来,把那张大钞递到小吃店老板眼前。老板以为我是故意打扮成这样来跟他开玩笑的,说这点小钱不算什么,我想什么时候结就什么时候结。

    从小吃店出来我去找了那两兄弟,想把事情问清楚把钱还给他们,却被告知他们出远门了,得一个月才能回来。我把刚才那信封里的信抽出来,信上说这笔钱借我用三十天,不计利息。这俩兄弟在我身上打了一个赌。假如弟弟赢了,我可以在他的职权范围内随意择一个职位。我对那份美差浮想联翩,期望值也开始上升。不用说,薪水肯定不是个小数目。过一个月就要开始上班,从此我就会万事如意了。

    转眼间,我感觉好极了。看到一家服装店,我想甩掉这身破衣裳,可是,不一会儿我又转了回来,来来回回走了足有六趟,终于,我投降了,还是进去了。

    我问他们有没有顾客试过不合身的衣服。伙计没搭理我,只是朝另一个点点头,另一个也不说话,又朝第三个点点头。第三个说这就来,我等着他忙完了手头的事,看他在一摞退货当中翻了一通,挑出一套最寒酸的来。这衣服不合身,毫无魅力可言,可它总是新的。我迟迟疑疑地说:“要是你们能等两天再结账。就帮了我的忙了。现在我一点零钱都没带。”店员端出一副刻薄至极的嘴脸说:“哦,您没带零钱?说真的,我想您也没带。我以为像您这样的先生光会带大票子呢。”我火了:“我买得起,就是不愿添麻烦,让你们找不开一张大票。”他稍稍收敛了一点:“我可没成心出口伤人,我们找得开。”我把那张钞票递给他,他笑着接了过去,那种无处不在的笑容,笑里有皱,笑里带褶,一圈儿一圈儿的,就像往水池子里面扔了一块砖头。可是,只瞟了一眼钞票,他的笑容就凝固了,脸色大变,就像你在维苏威火山山麓那些平坎上看到的起起伏伏的凝固熔岩。我从来没见过谁的笑脸定格成如此这般的永恒状态。这时老板过来看到底出了什么事。

    那老板看了一眼,便一头扎进一堆衣服里乱翻起来。一边翻,一边不停唠叨:“把一套拿不出手的衣服卖给一位百万富翁!这个傻瓜!从来就没分清过谁是百万富翁,谁是流浪汉。啊,我找的就是这件。先生,请把这些东西脱了,都扔到火里去。您赏我个脸,穿上这件衬衫和这身套装。合适,太合适了!简洁、考究、庄重,完全是王公贵族的气派!”我表示满意。

    往后的事你心里明白了吧?我顺其自然,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买完了,吆喝一声“找钱!”不出一个星期,我把所需的各色安享尊荣的行头统统置办齐备,在一家价格不菲的旅馆安顿下来,日子过得阔气有排场。我已经成了这个世界大都会的显赫人物,我的思想简直是彻头彻尾地改造了。不管你翻开哪份报纸,无论是英格兰的,苏格兰的,还是爱尔兰的,你总会看到一两条有关身藏百万英镑者及其最新言行的消息。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菊痴

凌鼎年

    菊花种类繁多,黄白红紫,不胜枚举。唯绿色菊花极为少见,而绿色品种中,“绿荷”花朵最大,绿意最浓,一向被认为是菊之上上品。

    大凡名贵品种都娇气,“绿荷”也是这样,极难培植;只有少数大公园才有这种品种,其珍贵显而易见。私人有“绿荷”品种的更不多见,但老菊头有。

    说起老菊头这个人,可算一怪—一他一辈子单身独居,仿宋代名士林逋“梅妻鹤子”,自谓“菊妻菊子”,爱菊爱到如醉如痴的地步。

    他家屋里屋外全是菊,什么“帅旗”“墨十八”“绿刺”“绿水长流”“枫叶芦花”“凤凰转翅”“贵妃出浴”等等,简直就是一个小型菊展。上百品种中,老菊头最珍爱的自然是“绿荷”。也真有他的,那盆绿荷被他养得高不盈尺,枝不过三,棵壮叶大,底叶不焦,每枝一花,同时竞放;花绿如翡翠,花大似芙蓉。远观,绿溢盆沿,花叶难辨;细瞧,苍翠欲滴,绿意可掬。此花乃老菊头命根子也。

    据传闻,此绿荷品种出自清廷御花园,所以老菊头一向以拥有御菊亲本、正宗绿荷而自傲。他脑子里只有菊花,别的一概不管不顾。他每见报上登有菊展消息,必自费前往。一到菊展,必先寻觅有无绿荷品种展出。若有,他必赏看再三,临走必甩一句:“非正宗绿荷!”言语间,洋洋得意之情难抑。回家后对那棵绿荷愈发爱护。

    老菊头虽爱菊,但最烦别人要他参加什么花卉协会,似乎一入会,绿荷名菊就难保了。老菊头为了保存这棵正宗绿荷,可谓煞费苦心。这绿荷品种他每年只种一盆,绝不多种。他年年插枝,成活后选取一棵最壮实的保留,其余的连同老根一起毁掉,以免正宗不正。

    老菊头的这盆绿荷犹如邮票中的孤票、古籍中的善本,使得许多菊花爱好者垂涎欲滴,好多人千方百计想得到它,但任你软的硬的,一概碰钉子。

    多少年来,他家的菊花只准看不准要。谁若不识相,开口向他要一盆,或想动脑筋分个根,剪一枝什么的,那他必不给你好脸色看,随你是什么人,一律如此。

    秋天的时候,老菊头的侄女带着一莫俊潇洒的青年来看望他。老菊头向来把侄女当亲女儿待的,见侄女有如此一表人才的男友,自然欣慰万分,于是不免多看了几眼。这一多看,老菊头发现这青年很面熟,想了很久,他终于记起来了,这青年就是曾劝他加入县花卉协会最起劲的那位,对了,好像他还是公园的什么技术员。想到此,老菊头立即警觉起来,遵神经末梢也像长了眼睛似的,防贼似的注意起了这青年的一举一动。

    好啊,耍手段耍到我侄女身上来了。看来和我侄女谈朋友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有了这想法后,老菊头对侄女也有了三分戒心。

    有天半夜,老菊头放风雨声惊醒,他放心不下那盆绿荷,披衣到天井里把绿荷搬进屋,不料地湿,脚下一滑跌了一跤。老菊头怕摔坏绿荷,倒地时为了护住绿荷,自己跌得很重,痛得爬都爬不起来。过后一检查,是尾骨骨折,需卧床静养。

    于是,照顾老菊头、照看菊花的责任,自然落到了他侄女身上。老菊头对侄女的热心生出了几分怀疑,他怕有意外,索性叫侄女把绿荷搬到他床前。慢慢地,这盆绿荷不如先前精神了。

    第二年春上,绿荷虽然长出了几个新芽,但嫩嫩的绿芽的。侄女几次提出搬到天井里晒晒阳光,老菊头终因放心不下,坚持不肯。后来,眼看这盆绿荷快要活不成了,老菊头才无可奈何地同意搬到天井里。可刚搬出去,他就本能地感觉到侄女的男友也在天井里,急得大叫搬进来,慌慌地细数着那仅有的几个芽,看缺了没有。

    终于,绿荷一缕芳魂去矣。老菊头倾注一生心血养护的所谓御菊亲本、正宗绿荷就此绝种。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水缸里的文学
    ①我始终认为,我的文学梦,最初是从一口水缸里萌芽的。
    ②我幼年时期自来水还没有普及,一条街道上的居民共用一个水龙头,因为家家户户都有一个储水的水缸,我们家的水缸雄踞在厨房一角,像一个冰凉的大肚子巨人,也像一个傲慢的家庭成员。记得去水站挑水的大多是我的两个姐姐,她们用两只白铁皮水桶接满水,歪着肩膀把水挑回家,哗哗地倒入缸中,我自然是袖手旁观,看见水缸里的水转眼之间涨起来,清水吞没了褐色的缸壁,我便有一种莫名的亢奋。现在回忆起来,亢奋是因为我有秘密,秘密的核心事关水缸深处的一个河蚌。
    ③请原谅我向大人们重复一遍这个过于天真的故事,故事说一个贫穷而善良的青年在河边捡到一只被人丢弃的河蚌,他怜惜地把它带回家,养在唯一的水缸里。按照童话的讲述规则,那河蚌自然不是一只普通的河蚌,蚌里住着人,是一个仙女!也许是报知遇之恩,仙女每天在青年外出劳作的时候从水缸里跳出来,变成一个能干的女子,给青年做好了饭菜放在桌上,然后回到水缸钻进蚌里去。而那贫穷的吃了上顿没下顿的青年,从此丰衣足食,在莫名其妙中摆脱了贫困。
    ④我现在还羞于分析,小时候听大人们说了那么多光怪陆离的童话故事,为什么独独对那个蚌壳里的仙女的故事那么钟情?如果不是天性中有好逸恶劳的基因,就可能有等待天上掉馅饼的庸众心理。我至今还在怀念打开水缸盖的那些瞬间,缸盖揭开的时候,一个虚妄而热烈的梦想也展开了:我盼望看见河蚌在缸底打开,那个仙女从蚌壳里钻出来,一开始像一颗珍珠那么大,在水缸里上升,上升,渐渐变大,爬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一个正规仙女的模样了。然后是一个动人而实惠的细节,那仙女直奔我家的八仙桌,简单清扫一下,她开始往来于桌子和水缸之间,从水里搬出一盘盘美味佳肴,一盘鸡,一盘鸭,一盘炒猪肝,还有一大碗酱汁四溢香喷喷的红烧肉!(仙女的菜肴中没有鱼,因为我从小就不爱吃鱼。)
    ⑤很显然,凝视水缸是我最早的阅读方式,也是我至今最怀念的阅读方式,这样的阅读一方面充满诗意,另一方面充满空虚,无论是对诗意还是空虚,都要用时间去体会。我从来没有在我家的水缸里看见童话的再现,去别人家揭别人家的水缸也一样,除了水,都没有蚌壳,更不见仙女。偶尔地我母亲从市场上买回河蚌,准备烧豆腐,我却对河蚌的归宿另有想法,我总是觉得应该把河蚌放到水缸里试验一下,我试过一次,由于河蚌在水里散发的腥味影响水质,试验很快被发现,家里人把河蚌从缸底捞出来扔了,说,水缸里怎么养河蚌?你看看,辛辛苦苦挑来的水,不能喝了,你这孩子,聪明面孔笨肚肠!
    ⑥我童年时仅有的科学幻想都局限于各种飞行器,我渴望阅读,但是身边没有多少适合少年儿童的书,我想吃得好穿得光鲜,但我的家庭只能提供给我简陋贫困的物质生活。这样的先天不足是我童年生活的基本写照,今天反过来看,恰好也是一种特别的恩赐,因为一无所有,所以我们格外好奇。我们家家都有水缸,一只水缸足以让一个孩子的梦想在其中畅游,像一条鱼。孩子眼里的世界与孩子身体一样有待发育,现实是未知的,如同未来一样,刺激想象,刺激智力,我感激那只水缸对我的刺激。
    ⑦我一直相信,所有成人一本正经的艺术创作与童年生活的好奇心可能是互动的。对于普通的成年人来说,好奇心是广袤天空中可有可无的一片云彩,这云彩有时灿烂明亮,有时阴郁发黑,有时则碎若游丝,残存在成年人身上所有的好奇心都变得功利而深奥,有的直接发展为知识和技术。对人事纠缠的好奇心导致了历史哲学等等人文科学,对物的无限好奇导致了无数科学学科和科技发明。而所谓的作家,他们的好奇心都化为了有用或无用的文字,被淘汰,或者被挽留。这是一个与现代文明若即若离的族群,他们阅读,多半是出于对别人的好奇,他们创作,多半是出于对自己的好奇。在好奇心方面,他们扮演的角色最幸运也最蹊跷,似乎同时拥有幸运和不幸,他们的好奇心包罗万象,因为没有实用价值和具体方向而略显模糊,凭借一颗模糊的好奇心,却要对现实世界做出最锋利的解剖和说明,因此这职业有时让我觉得是宿命,是挑战,更是一个奇迹。
    ⑧一个奇迹般的职业是需要奇迹支撑的,我童年时期对奇迹的向往都维系在一只水缸上了,时光流逝,带走了水缸,也带走了一部分奇迹。我从不喜欢过度美化童年的生活,也不愿意坐在回忆的大树上卖弄泛滥的情感,但我绝不忍心抛弃童年时代那水缸的记忆。这么多年来,我其实一直在写作生活中重复那个揭开水缸的动作,谁知道这是等待的动作还是追求的动作呢?从一只水缸看不见人生,却可以看见那只河蚌,从河蚌里看不见钻出蚌壳的仙女,却可以看见奇迹的光芒。
(取材于苏儿的同名散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白痴的生活

【爱沙尼亚】梅希斯·海因萨尔

    维洛·林德意识到了自己是个白痴,这使得他的生活变得复杂起来,尽管周围人并没有觉察到这一点,就连他的妻子和孩子们也丝毫没有想到他有这种可怕的症候。

    “这一切简直太离谱了!”维洛暗想。

    维洛开始频繁地照镜子端详自己的脸,可是除了忧虑的表情之外,并没有什么令人担心的样子。而忧虑的表情对于一家之长、真正的父亲来说,是理所当然的,家里人都认为这再正常不过。事实上,无论是家庭生活还是工作,不管他所做的事多么引人入胜,不管工作中取得了怎样辉煌的成就,都不能给他带来像白痴那样生活所享受到的快乐。可他却不得不掩饰这见不得人的秘密。

    有时候,劳碌地工作了一天之后,维洛发现自己在公园里张大嘴巴看着麻雀,有时更傻里傻气地纵声大笑。他惶恐地看看四周,扮出一副正经八百的神情,然后匆忙离开。

    与这种神魂颠倒完全不同的是,维洛做出了不少杰出的发明。他受过两种高等教育:一种是人文科学,另一种是实用艺术。现在他在塔尔图家具公司担任厨房装饰工艺艺术设计师,在这一领域他颇受尊重,是当之无愧的知名专家。此外,他还熟练掌握了五种外语,娶了哲学教授的女儿为妻,和她一起养育了三个孩子,他还善于结交朋友,其中不乏绝顶聪明和智慧超群的人物。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不得不承认,所有这一切都起不到他所期望的那种作用。所有的大智慧固然很有意思,使他开心,可在这中间他根本体会不到那种快乐、那种生活中原本质朴而纯真的快乐。

    三十五岁时,维洛终于明白:如果揭开那并非天生而是后天获得的保护色,那么可以看出,在他心中一直存在着一个活生生的白痴。意识到这一点之后,他很悲伤,却又感到某种解脱。从那时起,他开始享有静谧而怡然自得的独处时刻。他有时提前下班或者星期日一大早就悄悄溜出家门。

    在这样的日子,维洛的眼睛格外闪闪发光,他几乎一路小跑着来到长途汽车站,随便登上某辆城郊汽车,前往几十公里外的基亚尔尔肯纳或艾克。不过,他最常去的地方是设在达比韦雷的垃圾场。在那里他能摆脱掉一切束缚,自由自在。他毫不掩饰内心的快乐,高兴地看看被扔掉的暖气片、熨斗还有旧杂志,随心所欲地挺直身子躺在发霉的破垃圾堆当中,放心地扯着噪子大声喊叫,以迎合乌鸦的哇哇叫声。

    当妻子偶尔问他经常外出到哪里去时,维洛早就准备好了答案:因为家具市场竞争激烈,他不得不经常到图书馆去,以便提高专业水平。他为了证实自己的话,会从公文包里取出各种专业书籍和图纸,再加上专业术语来解释分析。妻子不明白他说的是什么,也就相信了他。这样维洛便可以继续过着自己原本状态下的隐秘生活了。

    过了一段时间,他又有了更加喜欢的地方。那是一个被废弃的古老的庄园。维洛一到庄园就钻到畜牲棚里,仰面躺在鸡群和羊群之间,静静地待在饲料和干粪堆上。他欣赏着吃力咀嚼饲料的羊,觉得自己像在家里一样,体验着最幸福美妙的瞬间。鸡在他瘦削的身体上悠闲地散步,用呆傻的目光看他,有时啄他外衣上的纽扣。羊呢,不停地闻着维洛那沾满谷壳饲料的头发,用粗糙地舌头舔维洛那抹了盐的脖子。他眨巴着眼睛,嘴角上流出黄色的口水。有趣的是某一只母鸡会把维洛当成公鸡在他眼前迈着碎步走过,向他卖弄风情,竖起羽毛向他求偶,面对这种情景,他的心里美滋滋的。他与这间破旧不堪的小房、鸡、羊,还有弥漫在阳光中的尘埃融合在一起,他每分每秒都在享受着极乐世界般的幸福。

    外面天开始变黑了,维洛跑进庄园里的厨房,默默的坐在板凳上,凝视着日光渐渐把自己的阴影从污水桶向右边移动,直到破旧餐桌上仅仅留下一个小小的亮点。这时小老鼠爬到餐桌上寻找面包残渣吃,它根本不在意这里坐着一个人,而这个人正在看着它。小老鼠对于他这个生命体的存在毫不在乎,如此不加掩饰地无视他是一个生命体,使他顿时产生许多感悟。

    每次维洛这样外出归来,情绪都格外高昂,眼里闪烁着特殊的光芒。他热烈地亲吻妻子,和孩子们玩耍嬉戏。而当夜幕降临时,他坐在办公桌前,开始设计用于遥远未来的另类家具。在这些迅速绘制出的桌、椅、柜橱的草图中,可以捕捉到某种非同寻常的、完全新颖的、宏伟壮观的风格,维洛会立刻把这些图纸藏到办公桌的最里面,仿佛担心被不吉祥的毒眼看见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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