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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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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河北省鸡泽县第一中学2016-2017学年高二上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菊痴

凌鼎年

    菊花种类繁多,黄白红紫,不胜枚举。唯绿色菊花极为少见,而绿色品种中,“绿荷”花朵最大,绿意最浓,一向被认为是菊之上上品。

    大凡名贵品种都娇气,“绿荷”也是这样,极难培植;只有少数大公园才有这种品种,其珍贵显而易见。私人有“绿荷”品种的更不多见,但老菊头有。

    说起老菊头这个人,可算一怪—一他一辈子单身独居,仿宋代名士林逋“梅妻鹤子”,自谓“菊妻菊子”,爱菊爱到如醉如痴的地步。

    他家屋里屋外全是菊,什么“帅旗”“墨十八”“绿刺”“绿水长流”“枫叶芦花”“凤凰转翅”“贵妃出浴”等等,简直就是一个小型菊展。上百品种中,老菊头最珍爱的自然是“绿荷”。也真有他的,那盆绿荷被他养得高不盈尺,枝不过三,棵壮叶大,底叶不焦,每枝一花,同时竞放;花绿如翡翠,花大似芙蓉。远观,绿溢盆沿,花叶难辨;细瞧,苍翠欲滴,绿意可掬。此花乃老菊头命根子也。

    据传闻,此绿荷品种出自清廷御花园,所以老菊头一向以拥有御菊亲本、正宗绿荷而自傲。他脑子里只有菊花,别的一概不管不顾。他每见报上登有菊展消息,必自费前往。一到菊展,必先寻觅有无绿荷品种展出。若有,他必赏看再三,临走必甩一句:“非正宗绿荷!”言语间,洋洋得意之情难抑。回家后对那棵绿荷愈发爱护。

    老菊头虽爱菊,但最烦别人要他参加什么花卉协会,似乎一入会,绿荷名菊就难保了。老菊头为了保存这棵正宗绿荷,可谓煞费苦心。这绿荷品种他每年只种一盆,绝不多种。他年年插枝,成活后选取一棵最壮实的保留,其余的连同老根一起毁掉,以免正宗不正。

    老菊头的这盆绿荷犹如邮票中的孤票、古籍中的善本,使得许多菊花爱好者垂涎欲滴,好多人千方百计想得到它,但任你软的硬的,一概碰钉子。

    多少年来,他家的菊花只准看不准要。谁若不识相,开口向他要一盆,或想动脑筋分个根,剪一枝什么的,那他必不给你好脸色看,随你是什么人,一律如此。

    秋天的时候,老菊头的侄女带着一莫俊潇洒的青年来看望他。老菊头向来把侄女当亲女儿待的,见侄女有如此一表人才的男友,自然欣慰万分,于是不免多看了几眼。这一多看,老菊头发现这青年很面熟,想了很久,他终于记起来了,这青年就是曾劝他加入县花卉协会最起劲的那位,对了,好像他还是公园的什么技术员。想到此,老菊头立即警觉起来,遵神经末梢也像长了眼睛似的,防贼似的注意起了这青年的一举一动。

    好啊,耍手段耍到我侄女身上来了。看来和我侄女谈朋友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有了这想法后,老菊头对侄女也有了三分戒心。

    有天半夜,老菊头放风雨声惊醒,他放心不下那盆绿荷,披衣到天井里把绿荷搬进屋,不料地湿,脚下一滑跌了一跤。老菊头怕摔坏绿荷,倒地时为了护住绿荷,自己跌得很重,痛得爬都爬不起来。过后一检查,是尾骨骨折,需卧床静养。

    于是,照顾老菊头、照看菊花的责任,自然落到了他侄女身上。老菊头对侄女的热心生出了几分怀疑,他怕有意外,索性叫侄女把绿荷搬到他床前。慢慢地,这盆绿荷不如先前精神了。

    第二年春上,绿荷虽然长出了几个新芽,但嫩嫩的绿芽的。侄女几次提出搬到天井里晒晒阳光,老菊头终因放心不下,坚持不肯。后来,眼看这盆绿荷快要活不成了,老菊头才无可奈何地同意搬到天井里。可刚搬出去,他就本能地感觉到侄女的男友也在天井里,急得大叫搬进来,慌慌地细数着那仅有的几个芽,看缺了没有。

    终于,绿荷一缕芳魂去矣。老菊头倾注一生心血养护的所谓御菊亲本、正宗绿荷就此绝种。

(1)、名贵菊花“绿荷”在小说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2)、小说主人公老菊头这一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3)、小说最后写老菊头“倾注一生心血养护”的“绿荷”死亡,这个结尾能引发你哪些思考?请结合全文和现实生活,谈谈你的看法。
(4)、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开头两段由一般菊花写到不同凡响的“绿荷”,突出了“绿荷”的珍贵,而后由菊点出主人公老菊头,这是一种由物及人的写法。 B、菊花历来是高洁、孤傲、坚强的象征,老菊头一生爱菊,把菊当作自己的亲人,爱得如醉如痴,表现了老菊头洁身自好、孤高傲世的品格。 C、老菊头之所以特别偏爱“绿荷”,不仅因为它极为少见,是菊中的上上品,也因为它极难培植,更因为它出自宫廷、属于正宗。 D、老菊头侄女的男友当初劝老菊头加入花卉协会的目的是想得到“绿荷”,但没有成功,后通过老菊头侄女来到老菊头家中,但其用心立马就被老菊头看穿了。 E、这篇小说的内容可分为前后两个部分,前一部分主要从几个方面概述老菊头对菊花的痴爱;后一部分则通过故事情节刻画人物形象。
举一反三
阅读《荷花淀》选段,完成小题。

    水生说:“今天县委召集我们开会。假若敌人再在同口安上据点,那和端村就成了一条线,淀里的斗争形势就变了。会上决定成立一个地区队。我第一个举手报了名的。”

    女人低着头说:“你总是很积极的。”

    水生说:“我是村里的游击组长,是干部,自然要站在头里。他们几个也报了名。他们不敢回来,怕家里的人拖尾巴,公推我代表,回来和家里人说一说。他们全觉得你还开明一些。”

    女人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她才说:“你走,我不拦你。家里怎么办?”

    水生指着父亲的小房,叫她小声一些,说:“家里,自然有别人照顾。可是咱的庄子小,这一次参军的就有七个。庄上青年人少了,也不能全靠别人,家里的事,你就多做些,爹老了,小华还不顶事。”

    女人鼻子里有些酸,但她并没有哭。只说:“你明白家里的难处就好了。”

    水生想安慰她。因为要考虑和准备的事情还太多,他只说了两句:“千斤的担子你先担吧。打走了鬼子,我回来谢你。”

    说罢,他就到别人家里去了,他说回来再和父亲谈。

    鸡叫的时候,水生才回来。女人还是呆呆地坐在院子里等他,她说:“你有什么话,嘱咐嘱咐我吧。”

    “没有什么话了,我走了,你要不断进步,识字,生产。”

    “嗯。”

    “什么事也不要落在别人后面!”

    “嗯。还有什么?”

    “不要叫敌人汉奸捉活的。捉住了要和他们拼命。”这才是那最重要的一句。女人流着眼泪答应了他。

    第二天,女人给他打点好一个小小的包裹,里面包了一身新单衣,一条新毛巾,一双新鞋子。那几家也是这些东西,交水生带去。一家人送他出了门。父亲一手拉着小华,对他说:“水生,你干的是光荣事情,我不拦你,你放心走吧。大人孩子我给你照顾,什么也不要惦记。”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千层底

李佩甫

    见他娘有男人,却过的是没有男人的日子。

    男人当年推着独轮车去禹县送草药,说是七日方回。走时还捎了土坯,俗称“娘娘土”,路上喝茶时捻一块土沫放在碗里,消灾。可他一去没回来,后来有人说他被动路的劫了,也有的说他被当兵的抓了,再后就有人说他去了台湾。兵慌马乱的,谁也说不清,都说人没死。

    人没死就不算寡妇。

    新媳妇守空房是很愁人的,好在有了见儿。开初,娃儿小,上有老人,下有娃儿伴着,也不觉得太苦。就日日盼着。夜里醒来,听见门响,就以为是男人回来了。匆匆开了门,大月明地儿,风凉凉的,树影婆姿心里一寒,有泪。开了几次门,不见人,亲亲娃儿,就又睡了。

    娃儿一点一点长,慢慢能叫娘了,离身了。白日好说,有活儿忙着,夜里空落落的,难熬。那日子像磨一样,推着推着,就推不动了。就想,小孩嘴里吐实话,问问娃儿吧。就把娃儿叫过来,问:

    “娃,你爹啥时能回来?”

    娃儿没见过爹,娃儿愣愣的。

    娘就说:“你说个数?”

    娃儿看看娘,就说个数,娃儿说:“三。”

    娘先是一喜,觉得日子并不多。尔后就不语了,觉得这不是个好数,是个不吉利数,不是成双成对的数,娘的脸沉了,过一会儿,娘又问:“娃,你再说个数?”

    娃儿再看看娘,看了很久,说:“三。”

    娘叹口气,眼里泪花花的,转过脸去了。娘还是不甘心,忽又转过脸来,擦擦眼里的泪,直视着娃儿,说:

    “娃,你再说个数!”

    “三!”

    娘就琢磨这个“三”。想想,又觉得是个好数。爹、娘、儿,加起来不就是三吗?再说,儿说了三回三,三三见九,九九归一,那是一定回来了。娘又喜了,喜得心里扑咚扑咚乱跳。往下,她又想,是三天?还是三年?三天太短了,不会那么短。兴许是三年?

    娘心里有盼头了。夜里睡不着,就起来给男人做鞋。做那千层底布鞋。底儿、面儿都是用的好布料。知道不急穿,就慢慢做。先糊袼褙子,把布一层一层贴好,晾干,尔后照着男人的破鞋剪下样儿来,捻下好麻线儿一针一针纳……那鞋底厚,瓷实,针针见情份。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日子像山一样堆着,一针一针扎过去,日子就过得快些。此后每年做一双,做好的就放柜里。

    做满三双了,男人仍没信儿。娘就想,兴许是九年?就又做下去,一年一双……

    后来,老人下世了。儿也长大了。娃争气,先上小学,后上中学,上着上着就上出去了。村里人说,见他娘有福啊,养了个好娃,将来情跟着他享福了。娘笑笑,心里却很若,家里就剩她一个人了。儿子偶尔回来一次,叫声娘,娘心里很热。看看娃,爹一样大了,娘心里酸,暗暗落泪。过几日,娃走了,娘还是一个人独过。中秋节了,桌上多放双筷子……这时候,就有人来说合。说人怕是不在了,就是在,也不会回来了。老德人不错,就过一家吧,有个照应。见他娘心里湿湿的,就说:“叫我想想。”

     夜里,风呜呜地刮着,见他娘心里很乱。数数柜里的鞋,已有十七双了。十七个年头,夜夜孤寂,那日子就像是针尖儿上走过来的。老德是个好人,她知道老德是个好人。老德待人诚,脾气也好。去林子里拾柴,老德常常帮她。老德不多说闲话,给她拾掇一捆树枝儿,让她背回去烧。想着老德,心说:就不做了吧?但又看那鞋,一双双在柜里摆着,有半柜那么多了。十七双啊!那十七双鞋叫人喜悦,是劳动的喜悦,期待的喜悦。那仿佛又是一种奖赏,好像说,看,你已等了那么久了!……思谋到天亮,见他娘想,已到这份上了,万一回来呢?那一双双不就白做了?就做吧。就又做了。

    过几日,见他娘又把鞋都翻出来看,一双双摆在床上,摆一大堆。尔后把鞋一双双标上记号。心说,那一日差点儿就吐口了。要是答应下来,十几年就白熬了。她想,不能白熬啊,不能白熬。

    做到儿子娶媳妇了。儿子带着城里的女人回来看娘。城里媳妇洋气,花枝枝一般,还带着洋镜子,也叫一声娘。娘听了心里热热的,就掉泪了。夜里数数柜里的鞋,已有二十四双了。摸摸,再摸摸……听见儿子跟媳妇在耳房里笑闹,见他娘就走出屋门,默默地在院里站着。

    叹一声,又叹一声,就望见老德茅屋里的灯亮了。老德也很孤,老德还没睡哪。这几年,见了老德就很不好意思,就觉得欠了人家什么,勾着头默默地走。可老德并没有冷他,照常让她去林子里拾柴烧,有时还帮她背回来。进了院,她就说:“他叔,歇歇,喝碗水吧。”可老德不歇,老德把柴放下就走了,默默地……心说:人不就一辈子吗?不做吧,不做了。

    想了,就有热热的一股从心里涌出来,浑身躁。见他娘走出院门,走上村街,来到林子边上,却又站住了。心说:就不做了吗?已做了这么多了,就不做了……迟疑地站着,想想,再想想,又勾回头走。

    二日,儿叫一声娘,媳妇叫一声娘,叫得她心麻。就着半截烂镜看了,头上已有白发,脸上的老皱儿一道一道的。心说:老了,还是做吧。万一人回来呢?

    就接着做。纳鞋底已纳得手麻了,针都捏不住,就咬着牙往上扎,扎着扎着就扎出血来了。见了血,反而愉快了。鞋底上一线线带着红染,那已不是情份了,而是沉甸甸的一种东西,叫人不能歇手。那鞋底就越纳越密,越纳越瓷实,见他娘就为这瓷实纳下去……

    那年秋后,见他娘死了。死的时候还坐着纳鞋底呢,一针没穿过去,人就不行了。村里人连夜给见捎了信,见回来了。埋娘的时候,见翻了翻屋里的东西,也没找着啥值钱的东西,就见柜子里整整齐齐地放着三十双千层底布鞋。

见哭了……

(节选自《李佩甫文集》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吃过了吧

童树海

    陈春的父亲老了,可他偏要一个人住在乡下,说是离不开老家的绿水青山,更离不开老家的老邻居们。可陈春哪放得下心,在陈春的再三请求之下,父亲终于进城来了。

    自打父亲进城后陈春还是很孝顺的,能推的应酬一律推掉,只要能抽得出时间,就陪父亲下棋、散步、喝茶、聊天,可是最近他却因此有了些烦恼。

    无论是在电梯里,还是在小区散步,只要见到人,尽管素昧平生,父亲总会笑眯眯地问上一句:“吃过了吧?”而对方听后一脸茫然,或者面无表情地昂着头扬长而去,甚至还有人面露鄙夷之色。

    这样的遭遇一多,陈春便有些尴尬了,趁没人时低声说道:“爸,以后不要认不认识的都打招呼,咱老家兴这个,可城里人不兴的……”

    父亲一直乐呵呵的,好像根本没觉察到人家的冷漠,还反驳说:“儿子,你怎么知道城里人不兴这个?再说了,即使他们不兴这个,我主动打招呼总不是坏事吧?城里人不是讲礼貌吗,我这就是讲礼貌,不对吗?”

    陈春听了苦笑一声,父亲老了,多年的生活习惯一下子改不过来了,慢慢来吧。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陈春发现他不仅没能改变父亲,事态的发展反而出乎意料……

    这天黄昏,陈春照例陪父亲在小区花园里散步。正走着,迎面过来一个人,神色严肃、不怒自威,一身名牌西装十分得体,一副不苟言笑的样子。陈春记得父亲曾经向他问好,当然了,人家的反应是一脸漠然,好像根本没听到。就在这时父亲就像遇见自家亲戚似的笑吟吟地又开口了:“他大哥,吃过晚饭了吧?”

    令陈春暗吃一惊的是,那“西装大哥”竟然破天荒地挤出一丝生硬的笑容,然后语调不太自然地说:“吃过了,这个——你也吃过了吧?”

    再往后事态的发展越发奇怪:给父亲报以笑容的人越来越多,并且回以问候的人也越来越多,他们脸上的笑容也越来越自然。最令陈春感到惊讶的是胖大婶。

    胖大婶跟陈春有过过节。有一次,陈春正散步,一只小狗忽然蹿出来,“哇呜”一声扑向陈春,吓得陈春忙不迭地一跳,腿没咬伤,可裤管给撕扯坏了。

    这时小狗的主人,也就是那位胖大婶过来了,陈春没让她赔裤子,只是说了一句:“把小狗拴好。”谁知引得胖大婶大怒道:“你这么个大男人怎么跟小狗一般见识呢?你是人,它是牲畜,知不知道?”一句话把陈春噎得无语,跟这样的人真是无法沟通了。从此以后,陈春见着胖大婶便“目中无人”,而胖大婶同样当他透明。

    父亲每次见了胖大婶都打招呼,不出所料,胖大婶每次总是从鼻子里哼一声,一脸不屑地走开。

    可这一天情况有了变化,当父亲再次一脸笑意地问胖大婶吃过没有时,大婶竞回了一句:“吃过了吃过了,他大哥,你也吃过了吧?”

    陈春听完发了半天愣。

    不久后,父亲要回老家了,陈春怎么留也留不住,因为种瓜种豆的季节到了,父亲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如果你不睬土地,那它也什么都不给你。就这么简单。”

    父亲回老家后,陈春便独自散步。一位大爷见着陈春就问道:“小伙子,你爸呢?”

    陈春忙停下来,一五一十地告诉对方父亲暂时回了老家,大爷听了点点头,又笑着一竖大拇指,说:“你爸是个好人,你也不错,对你爸特好,我们都看在眼里呢。”

    陈春听了,一时间心潮起伏,继续往前走时,对面走来那位“西装大哥”,还离着老远,“西装大哥”就一脸友善地问道:“你好,你爸呢?”

    陈春忙回答:“你好你好,我爸回乡下了。”

    话一出口,陈春心里舒坦极了,原来问候陌生人并不是件令人尴尬的事。而当有一天遇见牵着小狗的胖大婶时,陈春发觉自个儿说话顺溜极了,简直是脱口而出:“你好,遛狗呢?”

    胖大婶笑道:“是啊,你好!对了,你爸呢?好长时间不见他了,去哪儿了?怪想他的。”

    再然后,陈春发觉小区里的人们不再像以前一样见面板着脸了,而是挂着友善的笑,试探着互相问候起来。

    种瓜便得瓜,种豆便得豆,父亲说的一点没错。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阳光路十七号

王虹莲

    新婚后不到一个月,他就出去打工了。他们山村的男人几乎全出去谋活路,山上的东西实在是不能养活他们。

    她在家里,种地、养猪、赡养老人,等待着他从远方来寄来的信和钱。

每个月,他都会给家里寄来钱,或多或少。她似孩子一样,跑到储蓄所存起来,舍不得花掉一分钱。他们文化都不高,写封家书还是够用的。他的字丑陋,可是她喜欢,那字里行间,满是对她的牵挂和惦念。她也回信,羞涩地表达着惦记。正是新婚,她的每一瓣心花里,全是那个黑黑瘦瘦的男子。

    他的地址她早就背下来了——阳光路十七号。

    阳光路,多好听的名字。在那个繁华的大城市,这条路一定是铺满了金灿灿的阳光。何况,他在来信中说,阳光路是一条非常漂亮的路,绿阴蔽日,碎石铺就,这里条件相当好,住的是有露台的那种房子,虽然是打工,可并觉得不苦。

于是她的想像就更加完美,问,那阳台上有杜鹃花吗?有水仙花吗?那围墙上青藤爬满了吗?这种幻想让她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好感。所以,等待着阳光路十七号的来信成了她最大的快乐。

    她喜欢听他描述外面的世界,那些红白相间的房子,那些穿着漂亮衣服的女孩子,那悠扬的钢琴声;他还说起过麦当劳,说,什么时候你来,我带你去吃。

但那年的春节,他却没有回来。他说,公司组织去海南旅游,机会难得,还是明年再回去吧。她逢人便说,我们家男人去海南旅游了,公司组织的。好像公司是个很气派的词,好像海南是国外一样。

    存折上的钱越来越多了,她跟他说,明年你回来,我们一起盖个新房子吧。他们在信上的计划是那么美好,盖个新房子,买几只小猪仔,再种点玉米,生一个小孩子。想着想着,她就会甜蜜地笑。

    他离开家快两年了,她想他想得快发了疯了。于是她准备动身去找他,想给他一个惊喜。坐了三天三夜的火车,她到达了那个城市。那真是一个美丽的大都市,她一下子就晕了,如果不是警察帮助,她简直分不清东南西北了。她把写着“阳光路十七号”的纸条递给警察。警察说,很远的地方,在郊区呢,离城市还有两个小时的车程。她呆住,以为听错了,他明明说是在市中心啊。

    坐了两个小时的车,她又打听这个地方,有人指给她说,往前走,那边搭的简易棚子就是!

    她终于看到一块破牌子上写着——阳光路十七号。

    那是一块简陋的木牌子,上面有水泥和白灰。她也看到了那些简陋的房子,真是红白相间,红的砖,上面画着白线。而刚才路过那些漂亮的小区时,她也的确看到了带露台的房子,听到了钢琴声,可那都是别人的快乐。

    旁边的人说,这片大楼快盖完了,这片简陋的房子也快拆除了,这帮农民工也应该回家了。他们在这儿干了快两年了,为挣钱都舍不得回家,可春节时老板跑了,连路费都没给他们留。

    站在那简陋的房子前,她哭了。她没有去找他,而是又坐三天三夜的火车回了家。

回家后她写信给他:我想你了,回家吧。

    一个月后,他带着大包小包回了家,当然,还带着一份不再新鲜了的麦当劳。她让他吃,他说,你吃,我在外面总吃。她含着眼泪吃完那个叫汉堡的东西,然后说,不好吃,不如红薯粥好喝呢,怪不得你说吃腻了。

    整整一夜,他给她讲外面的世界,一直说阳光路十七号,她听着,在黑暗中流下眼泪。最后,她握住他的手:因为有你,那条路才叫阳光路。

她一直没有说,她去过阳光路十七号。

    那是她一个幸福而心酸的秘密。

(选自《中国青年》杂志,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寻找翠翠

祝勇

    闲坐于草亭,忽地想起翠翠,仿佛想起一个熟识的故人。

    天碰巧落着雨。我们碰巧饮着酒。雨和酒,碰巧都易于勾起人的愁肠。碰巧是在酉水边,酉水碰巧和沈从文小说里写的一般模样。我们碰巧都是沈从文迷。

    所有与翠翠有关的事物,碰巧在这个时刻,聚齐。

    而翠翠,却只能隔着茫漠的时空同我们说话。翠翠很远。翠翠只生长于沈从文三十年代的小说里,穿着图案简单的衣裳。悠远的日子早已布满了旧电影似的划痕,但她的明眸不会褪色。沈从文说:“翠翠在风日里长养着,故把皮肤变得黑黑的,触目为青山绿水,故眸子清明如水晶。自然既长养她且教育她,故天真活泼,处处俨然如一只小兽物。人又那么乖,从不想到残忍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平时在渡船上遇陌生人对她有所注意时,她便用光光的眼睛瞅着那陌生人,作成随时皆可举步逃入深山的神气,但明白了面前的人无心机后,就又从从容容地来完成任务了。”严格来说,翠翠是由所有喜欢翠翠的人集体创作的。凡是读过《边城》的人,心里都装着一个翠翠。

    翠翠是典型的中国式梦境的产物。她容纳了民间中国对于自然、人性、爱情与生命的本质看法。或者说,翠翠是河流的另一种形式的存在。她的每一寸肌肤都是秋露和山雨凝聚成的,所以她才清明秀丽,有着透明的秉性。她是中国河流的青春写照。凡是河流可以带我们去的地方,她都可以带我们去。

    翠翠就是这样陪着我,在湘西,一路走了好远。她是无处不在的河水和月光。我知道她不独属于我,但她总会在我最需要的时候出现。

    ——这是《边城》以外的翠翠。沈从文不知道还有这样一个翠翠。翠翠在《边城》里,在沈从文的设计里,只属于傩送,傩送就一下子成了《边城》外许多人的共同的情敌。

    《边城》真正煽情之处,是翠翠的等待。翠翠的等待就是整部作品的高潮。也可以说,前面所有的故事,都只是一个交代,翠翠执着而执拗的等待,才是作品的核心。但是故事恰好就在这里戛然而止了,读者会根据自己的人生取向作出自己的抉择和判断,沈从文一句也没有多写,只有轻描淡写的几句:“到了冬天,那个坍塌了的白塔,又重新修好了。那个在月下唱歌,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来的年轻人,还不曾回到茶峒来。”“这个人也许永远不会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美丽的翠翠,就这样将期望抛向未知的远方。她实在不该在遥遥无期的等待中耗尽自己的一生,她蓬勃健美的生命不该有这样的结局。也许,在某个“明天”,翠翠会突然看见傩送风尘仆仆的微笑重又出现在岸头,但是我们仍不妨作一个残酷的假设——傩送从此远行,心中装着他的翠翠,梦里想着他的翠翠,走遍天涯,却永不归来。而翠翠,则同渡口一同老去。这样,翠翠的一生,因为爱而不完整;另一方面,对爱的忠贞又使她的生命比任何一个人都要完整。翠翠于是成了沈从文为我们造的一个断臂女神

    然而,这一切即使是梦想,也来得太迟了。翠翠被时间裹挟着,像傩送一样一去不回头了。傩送和翠翠在时间和空间上远离着我们。翠翠如蓝印花布一样纯朴的背景,带着湿润的乡下气息,消失在时间深处了。

    坐在草亭里想念翠翠,翠翠既远且近。雨还在下,河面上是一片烟,天气越来越寒凉。酒还在饮,身子却越来越暖。野渡无人,视野里有浓有淡。浓的是水边的青石,怪兽般长满绿毛;淡的是若有若无的远山,以及山脚下的江水。一幅典型的中国式风景。遂想起沈从文的一句话:“一切总永远那么静寂,所有的人每个日子都在这种不可开窍的单纯寂寞里过去。”当然,翠翠也在其中。想起她的爱,她悠长的等待,想哭。生活也许早已不那么静寂,在自己的节拍里沉了很久的湘西人在现代的步伐面前也表现出一丝慌乱。要抵挡香车宝马的诱惑已不那么容易了,尽管它的价值并不超过当年的一座碾坊。爱情,早已成了休闲中的甜点与快餐,成了一次性消费品。这个时代里,过路的女学生,即使装扮再奇奇怪怪,行为再不可思议,也不是风景了。但翠翠是。

    可是河流还在。只要河流还在翠翠就在。

    当翠翠在孤独中等待傩送的时候,世间有多少个傩送,踏遍千山,在寻找着翠翠!

    寻找翠翠,翠翠成了我们这个时代的忧伤。

(选自散文集《凤凰:草鞋下的故乡》,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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