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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苏教版语文选修《现代散文选读》《可以预约的雪》同步检测练习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老八样

 薛 舒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厌倦了在家里过除夕。这是一年中最繁忙、最嘈杂的一天,她总是借故赶稿子而躲避着厨房。她身上穿着父亲的大棉袄,脚上拖着母亲的老棉鞋,像一只慵懒的家猫一样身陷沙发的怀抱。她的面前,小小的折叠桌上立着超薄笔记本电脑,屏幕上开着一页空白的文档,上面还没有留下只字片言。

     空调嗡嗡驱赶着寒冷,玻璃窗阻隔了正逐渐入侵的暮色,遥远的爆竹声渐次密集起来,“××酒”金红闪光的广告在央视春晚开始前试图夺人眼目。人们让喧闹留有余地,是对零点以后新年的莅临表示更为热烈的欢迎。一切都在拥挤着来临,旧年只剩下最后一日,“旧”,“一”和“日”的左右结构,将成为一段打上句号的往昔。

     母亲往花瓶里插入一束银柳,然后抓起一块抹布擦着早已亮闪闪的电视柜,唠叨着:要在零点之前扔掉垃圾,在零点之前冲好抽水马桶,在零点之前洗完脏衣服……大年初一,不可以做一切与“扫除”有关的事。

     父亲正在准备年夜饭,忙碌的身影不时从厨房进入客厅,又从客厅进入厨房。进出间,熏鱼和酱鸭的香味飘逸而来,油锅正发出“哔哔啵啵”和“哩哩啦啦”的欢快的哼唱。老八样,还是老八样,他三十年如一日地为除夕的餐桌奉上最古老的八道菜。她给他买过一本《时尚家庭菜谱》,他只粗略地翻了一遍彩页,并且对华而不实的菜式嗤之以鼻。他排斥“时尚”或者“流行”这样的字眼,他认为那是“浮躁”和“骗术”的代名词。他并未意识到他的过时,一如既往地操作着古老的年夜饭,并且永远保持着三十年前的热情。他看着自己做出来的一大碗一大碗的菜肴,脸上流溢着满足的表情。他好像从不知道,她早就吃腻了老八样。整个春节期间,他把那八道菜端出端进,从除夕一直端到正月十五。

     这是她记忆中千篇一律的春节,她过够了。于是今年,她准备出逃,自然是有人领着她逃。她只给家里打了一个电话,然后,有一双大手牵着她的小手,长了翅膀一样,远走高飞了。去海南的机票竟不打折,原来那么多人和她一样,厌烦了在家里过年。满员的经济舱里空气浑浊,却浑浊得让她心安理得。深冬的海南没有一丝深冬的气象,绿意葱茏的热带植物染绿了她的眼睛,碧蓝的大海边,暖风飞扬起她单薄的衣衫,赤裸的脚趾里灌满了温暖的细沙……没有人忙于过年,没有人惦记着插银柳、大扫除、做年夜饭、放鞭炮,没有人记得,这是一个特殊的日子,这个日子叫除夕。直到午夜,手机忽然发出一声布谷鸟的呼唤,是短信。白天的疯玩让她疲惫不堪,她打开昏昏欲睡的眼皮看短信:阿囡,新年到啦,爸爸妈妈祝你快乐,进步!

     新年到了吗?她以为她在梦中,梦中的新年为何是一盏昏暗寂寞的床头灯?怎么是一床除了白色还是白色的被褥枕头?怎么是一个没有飘逸出熏鱼酱鸭香味的标准间?她终于清醒地意识到,她逃离到了一个不需要过除夕的地方,可新年还是马不停蹄地来临了。

     她推了推熟睡的人:新年好!

     熟睡的人发出梦中的呢喃:好!……继续熟睡。

     体内的生物钟醒了,她终于惦念起了某些食物,那些应该出现在除夕餐桌上的三十年不变的食物。她便问熟睡的人:现在,你最想吃什么?

     熟睡的人没有回答她,她便自问自答:第一想吃八宝饭,第二想吃白斩鸡,第三油爆虾,第四咸肉炖笋干,第五熏鱼,第六酱鸭,第七扣三丝……她掰着手指头数了一遍,才七个,还有一个,对了,还有一个,肉圆蛋饺三鲜锅。

     她简直胃口大开,她几乎要吃成一个大胖子了,她第一次用想象和回忆,品尝出了老八样的美味。美味的老八样,让她忽然有些想念她厌倦了的家。

     她忍不住又推了推依然熟睡的他:明天,我们还是回上海吧,我想吃我爸做的老八样。

(选自《光明日报》,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采用了先抑后扬的手法,写出了“她”由吃腻了老八样到想吃老八样的转变,情节一波三折,意蕴丰富。 B、母亲在除夕这天进行大扫除,不停唠叨着“要在零点之前扔掉垃圾,在零点之前……”,这表现了母亲的封建迷信思想。 C、父亲每年除夕都做老八样,女儿给他买了一本《时尚家庭菜谱》,他却对书上的菜式嗤之以鼻,他觉得自己做的老八样是世上最美味的菜肴。 D、第四段中提到父亲的老八样而不具体点明,吊读者胃口;倒数第三段通过“她”的口一一道出八样菜的名称,前后呼应。 E、强烈鲜明的对比是这篇小说突出的特色,同时,语言描写、动作描写、心理描写等多种描写手法的灵活运用也为小说增色不少。
(2)、小说中的“她”厌倦在家过除夕的原因是什么?请简要概括。

(3)、这篇小说在线索安排上有哪些特点?请结合原文简要分析。

(4)、有人说这篇小说主要写的是亲情,有人说这篇小说主要写的是新旧两种文化的碰撞,你有怎样的看法?请结合全文简要谈谈。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金岳霖的魏晋风度

王开林

①有些人城府深,门禁严,大门之内还有二门,二门之内还有三门。金岳霖特别单纯,他不功利,也不势利,是著名的老顽童。

②少年时,赶上辛亥革命,他兴冲冲地剪掉辫子,意犹未尽,又仿照崔颢的《黄鹤楼》作打油诗一首:“辫子已随前清去,此地空余和尚头。辫子一去不复返,此头千载光溜溜。”谐诗流出,立刻传为闾巷笑谈。

③金岳霖终身未婚,朋友们的孩子都叫他“金爸”。他喜欢搜罗大个头水果,比如雪花梨、苹果、橙、柚、石榴,将它们摆在书案上,或拿去跟孩子们比赛,这种较量往往要拉锯多个回合。好一位独孤求败,输了比赢了更开心。在书房里他收藏着“水果状元”,谁能吃到它,谁就是得意门生。

④金岳霖对中国的大种鸡了如指掌,他养过大黑狼山鸡,还养过大斗鸡。房屋一隅他摆放长排蛐蛐罐,只为在寂静的夜晚倾听它们的“瞿瞿奏鸣曲”。吃饭时,大斗鸡跳上餐桌,伸长脖颈啄食荤素,他不驱不赶,待若家人。在《世说新语》中,阮氏兄弟与猪崽共用大瓮饮酒,已属一奇,金岳霖不遑多让。

⑤金岳霖有个规矩和习惯:上午不见客,不干其他事务,集中精力读书写字。构思时,他静坐冥想,仿佛老僧入定,红尘俗务不复萦怀。有一次,那群惊弓之鸟都跑空袭警报去了,他却窝在宿舍里,浑然未觉,岿然不动。待警报解除,大家奔回废墟寻人,竟发现他提笔而立,呆若木鸡,浑身都是尘土。

⑥金岳霖讲课,不带讲义,只带粉笔,但十有八九黑板上不著一字。他的课学生爱听,大教室座无虚席。他喜欢提问,西南联大没有点名册,他就想出奇招:“今天,穿红毛衣的女同学回答问题。”将令一下,所有穿红衣的女同学都会深呼吸,既忐忑,又光荣。

⑦沈从文教语体文写作,主动为青年弟子开“小灶”,将金岳霖拉去讲“小说和哲学”。大家仰颈翘盼金先生讲出一番精深的道理来。不料他迂回曲折地讲了半天,结论仍是“小说和哲学没有关系”。有人纳闷,问道:“《红楼梦》算不算一个例外?”他说:“红楼梦里的哲学不是哲学。”说话间,他突然停顿下来,把右手伸进后脖颈,捉出一只跳蚤,捏在指间,细细打量,那神情比京城名捕逮住钦犯还要得意。

⑧钱端升教授的夫人陈公蕙有一句趣谈:“那个老金呀,早年的事情是近代史,现在的事情是古代史。”金岳霖能够将昆明大观楼的长联倒背如流,却经常忘记自己的姓名。有一回,他给老友陶孟和打电话,接通后,陶家佣人问道:“您哪儿?”金岳霖答不上来,就回答:“你别管我是谁,找陶先生说话就行。”不料陶家佣人跟他较真,不报姓名不通融。金岳霖无奈,只好回头问自己的车夫王喜,王喜摸了摸后脑勺,替他理出头绪来:“只听见人家叫金博士。”一个“金”字点醒梦中人,他又恍然记起了自己的名字。

⑨金岳霖是单身汉,拿着一级教授的高工资,他乐得资助学生和朋友。乔冠华到德国留学,金岳霖资助几百块大洋,乔冠华至死都感念他的再造之恩。抗战期间,米珠薪桂,“教授教授,越教越瘦”。某日清晨,张奚若的夫人发现椅子上放着一叠钞票,她很惊讶,这么多钱是哪位客人不小心遗落的?张奚若回想之后,立刻断定“这是老金干的好事”。

⑩晚年,金岳霖体弱多病,常赴协和就医。革命小将不准他乘坐汽车,他就屈就平板三轮车,自携小马扎,身穿长棉袍,任人慢慢悠悠一路蹬过去。他觉得蛮好玩,并不感到憋屈和难受。

11 多年后,冯友兰在《怀念金岳霖先生》一文中写道:“金先生的风度很像魏晋大玄学家嵇康。嵇康的特点是‘越名教而任自然’,天真烂漫,率性而行;思想清楚,逻辑性强;欣赏艺术,审美感高。……金先生的著作,我们可以继续研究,金先生的风度是不能再见了。”

12 赤子和名士,在金岳霖身上实现了无缝结合,他的可爱是公认的。---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题目。

圣坛上的鲁迅

洪  烛

1936年,一面以“民族魂”命名的旗帜覆盖着鲁迅的遗体。在剩下的大半个世纪里,他并没有死去,反而获得了新的生命。他以影子的形式继续存活,以至人们忘却他的真身。一个完美的鲁迅,如同一尊不会生病的神。

这完全可以理解。危急关头的中国,总是需要旗帜、需要偶像的。“时势造英雄”,用在鲁迅身上颇为合适,他成了首屈一指的文化英雄。

说鲁迅是英雄,似乎一点不为过。他本人是想做战士的,眉宇之间也弥漫着硝烟的气息。而且形容鲁迅的文风,大家也习惯了以投枪、匕首之类比喻。出于时代的需要,他本身也成了一件带有仪仗性质的兵器,用来在思想领域披荆斩棘或镇妖捉鬼。

鲁迅仿佛有两个。一个是作为文学符号的,一个是作为政治符号的。他的政治色彩经常压倒他的文学色彩。然而更多的人误解了他。

作为诗人、小说家的鲁迅,恐怕不愿意自己被误解、被误读;作为唯物主义者的鲁迅,恐怕也不愿意自己被美化、被神化。可惜,鲁迅还是成了中国文化的一个神话。

其实鲁迅也是有缺点的。如果我们死劲掩盖或回避他的缺点,反而会模糊了他的真实性以及可信度。

鲁迅这个人,在任何时代,都不愿意坐在主席台上,更不能接受别人向他进贡或烧香。鲁迅很平凡,只是一个儿子、一个丈夫、一个父亲、一个半途而废的医生、一个爱国者、一个思想者。朴素的鲁迅,其实比那些强加于他的华丽的外衣更有魅力。本色的鲁迅,有什么不好的呢?干吗非要镀金呢?

在我读书的那个时代,中小学的语文课本里,选收鲁迅的文章是最多的。他的人被偶像化了,几乎成了文化的“高大全”。他的人格魅力得到了空前的强调,尤其是毛主席说了,鲁迅的骨头是最硬的,他也就给众生以“铁人”的印象。古希腊英雄阿喀琉斯还有个易受伤的脚踵呢,而鲁迅连脚踵都是铁打的,一点破绽都没有。鲁迅啊,一个时代的变形金刚,在烈火中永生,在花丛中永生。

鲁迅生前一直呼吁并追求人的平等,死后却被赋予了特权。只是这种特权绝不是他自己所需要的。一个影子的特权,滋养了诸多不折不扣的实用主义者——他们把鲁迅当成公开化的遗产,当成一日三餐的饭碗,当成做生意抑或政治赌博的本钱……鲁迅被改造得刀枪不入,鲁迅又被解构得体无完肤。鲁迅的只言片语,被他们搜寻来作为舍利子,作为镇塔之宝。于是,鲁迅成了先知、导师、民族的佛陀。

这不是鲁迅的错,是时代的错。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耳边杜鹃啼

罗琅

午夜梦回,睡不着觉时,我通常起身看书或写稿,醒的时间无定时。近来醒来常听见悲切鸟啼,像贺铸词《忆秦城》句:

三更月,中庭恰照梨花雪。梨花雪,不胜凄断,杜鹃啼血。

杜鹃鸟通常在二月份起就开始夜啼,唐诗中有“杜鹃枝上月三更”,年年二月起,它的凄厉悲切的啼声,时近时远。我住的地方附近,有一片树林,那一片树林,晨昏可听到各种鸟鸣,自然每年也少不了杜鹃的“不如归去”的鸣叫,夜半鹃啼大概也发自那里。

据说杜鹃啼到吐血而死,三月份姹紫嫣红的“山踟蹰”,有人叫“映山红”,更多人则叫它为杜鹃花,传说是因杜鹃啼叫吐血亡后,这花便是它的血化成的。杜鹃鸟开始啼叫,正是杜鹃花开得最灿烂的时候,像现在已四月立夏,我在浅水湾头,耳边还有它悲悲啼啼的声音,传自山边。看来花虽已谢而鸟未亡,可见啼血化花只是美丽的附会。

杜鹃这种鸟在动物学上,是不值得恭维的,据说它不自己营巢,产卵在地上,等到其它鸟类出去觅食,剩下空果,它就把卵统统放进别人巢中,等别的鸟代它孵育。这自然不是一位好母亲所为。想来小鸟孵出来后,可能还要别人代它喂养到毛翼丰满,能自行觅食为止。这鸟比起乌鸦燕子的母性,显得不负责任,好在它能整天悲悲切切却引人同情,所以又说它是杜宇望帝的化身,是“蜀人悲子鹃鸟鸣”哩!

据说逆旅中的游子,听到这种啼声,常常动起思家归心,唐代无名氏《杂诗》云:

    早是有家归未得,杜鹃休向耳边啼。

有家归不得时,整天却听到“不如归去,不如归去”,心中的烦躁牵挂之情可以想象。

杜鹃啼声凄厉悲切,古今公认,但它的声音大概在不同地方有不同的附会。有人听出它是“姑姑,姑姑”,也有人听出是“姑乎,姑乎”,而潮州人则听出是“姑虎,姑虎”,且凭这蹄声,编织成一个动人的故事叫做《姑嫂鸟》,潮州家喻户晓,还在舞台演出。

潮州旧历四月盛产杨梅,到了端午便过时,杨梅开花在初春,也正是杜鹃启啼之时,传说有姑嫂两人善于绣花,工艺精湛,能见之花均被绣尽,唯独未见杨梅花的样貌,而杨梅开花在夜间,开完便谢,同时杨梅多种于山林,封建时代的妇女三步不出闺门,她们两人深以未能亲见杨梅花开为憾,于是相议于月明之夜,结伴离家到杨梅林中观赏杨梅花开的形状,准备把它绣出来。当她们到杨梅林时,遇见一只老虎,嫂子惊得昏了过去,及醒来,不见小姑。于是一路呼唤“姑姑,姑姑”,后来叫的精疲力竭,发现小姑的鞋子,知为虎所害,于是啼叫“姑姑”变成“姑虎,姑虎”,因怕回婆家被责骂,叫至吐血而死,死后化成鸟,在每年杨梅花开时即开始呼叫,一直叫到端午杨梅过后为止。

潮州人叫这种鸟为“姑嫂鸟”,而不说它是与杜宇有关。一种鸟有这样那样的传说,自然是各地有不同人创造的故事。文学作品是人创造出来的,故事同环境、时间相结合,可以编成动人的作品。即使像杜鹃这样不值得恭维的鸟,一样可以附会成凄婉哀伤的故事。当我们听到这些故事,甚至读到前人写的诗词时,我们同情其故事,就自然忘记了这种鸟的恶行止,可见文学手段可以化腐朽为神奇。人们也喜欢把一些耳闻眼见的事物,与美好的传说结合在一起。杜鹃这种鸟就这样美化了几千年 , 而且还会继续下去。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⑴~⑷题。

沼泽地

                              [日]芥川龙之介

    一个雨天的午后,我在某画展的一个房间里发现了一幅小油画。说“发现”未免有些夸大,然而,惟独这幅画就像被遗忘了似的挂在光线最幽暗的角落里,框子也简陋不堪,所以这么说也未尝不可。记得标题是《沼泽地》,画家不是什么知名的人。画面上也只画着浊水、湿土以及地上丛生的草木。恐怕对一般的参观者来说,是名副其实的不屑一顾吧。

而且奇怪的是,这位画家尽管画的是郁郁葱葱的草木,却丝毫没有使用绿色。芦苇、白杨和无花果树,到处涂着混浊的黄色,就像潮湿的墙上一般晦暗的黄色。莫非这位画家真的把草木看成这种颜色吗?也许是出于其他偏好,故意加以夸张吧?——我站在这幅画前面,一边对它玩味,一边不由得心里冒出这样的疑问。

我越看越感到这幅画里蕴蓄着一股可怕的力量。尤其是前景中的泥土,画得那么精细,甚至使人联想到踏上去时脚底下的感觉。这是一片滑溜溜的淤泥,踩上去“噗哧”一声,会没脚脖子。我在这幅小油画上找到了试图敏锐地捕捉大自然的那个凄惨的艺术家的形象。正如从所有优秀的艺术品感受到的一样,那片黄色的沼泽地上的草木也使我产生了恍惚的悲壮的激情。说实在的,挂在同一会场上的大大小小、各种风格的绘画当中,没有一幅给人的印象强烈得足以和这幅相抗衡。

“很欣赏它呢。”有人边说边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我觉得恰似心里的什么东西给甩掉了,就猛地回过头来。

“怎么样,这幅画?”对方一边悠然自得地说着,一边朝着《沼泽地》这幅画努了努他那刚刮过的下巴。他是一家报纸的美术记者,向来以消息灵通人士自居,身材魁梧,穿着时新的淡褐色西装。

这个记者以前曾经给过我一两次不愉快的印象,所以我勉强回答了他一句:“是杰作。”

“杰作——吗?这可有意思啦。”记者捧腹大笑。

大概是被他这声音惊动了吧,左边看画的两三个人不约而同地朝这边望了望。我越发不痛快了。

“真有意思。这幅画本来不是会员画的。可是因为作者本人曾反复念叨非要拿到这儿来展出不可,经他的遗族央求审查员,好不容易才得以挂在这个角落里。”

“遗族?那么画这幅画的人已经故去了?”

“死了。其实他生前就等于是死了。”

不知不觉间,好奇心战胜了我对这个记者的反感。我问道:“为什么呢?”

“这个画家老早就疯了。”

“画这幅画的时候也是疯着的吗?”

“当然喽!要不是疯子,谁会画出这种颜色的画呢?可你还在赞赏,说它是杰作哩。这可太有趣儿啦!”

记者又得意洋洋地放声大笑起来。他大概料想我会对自己的无知感到羞愧;要不就是更进一步,想使我对他鉴赏上的优越留下印象吧。然而他这两个指望都落空了。因为他的话音未落,一种近乎肃然起敬的感情,像难以描述的波澜震撼了我的整个身心。我十分郑重地重新凝视这幅《沼泽地》的画。我在这张小小的画布上再一次看到了为可怕的焦躁与不安所折磨的艺术家痛苦的形象。

“不过,听说他好像是因为不能随心所欲地作画才发疯的呢。要说可取嘛,这一点倒是可取的。”

记者露出爽快的样子,几乎是高兴般地微笑着。这就是无名的艺术家——我们当中的一个人,牺牲了自己的生命,从人世间换到的惟一报偿!我浑身奇怪地打着寒战,第三次观察这幅忧郁的画。画面上,在阴沉沉的天与水之间,潮湿的黄土色的芦苇、白杨和无花果树,长得那么生气蓬勃,宛如看到了大自然本身一般……

 “是杰作。”我盯着记者的脸,斩钉截铁地重复了一遍。

(摘自《世界文学名著经典文库》)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白发上津城

梅 洁

小时候,就隐约听父亲说过湖北郧西有个“朝秦暮楚”的地方,可少小离家,光阴荏苒,岁月沧桑,再没问津。长大后才知人们已经把这个“古成语”作为对爱情不专一的贬损词。

接郧西邹龙权电话时,我就问,郧西是不是有个“朝秦暮楚”的地方?邹龙权说:有呀,上津就是。

我说,我去上津看看好吗?邹龙权说当然可以,我老家就是上津的。

没去上津时,只知“朝秦暮楚”是个成语,去了上津,才发现这是一个秦楚千年相依的古地!这不,我们去上津的车子停在了秦人聚集的陕南古漫川,漫川镇的执政者们把我们领到一片开阔场地,那里并排矗立着二百多年前秦楚两地人各建的古戏楼。秦人的戏楼简约、雄浑,楚人的戏楼精巧、华丽。真有点像一对秦楚相好,在这里牵手百年。

苍莽秦岭,不仅是中国南北气候的分界线,也是秦楚两种不同文化的揖别地。

我们在漫川古镇穿街走巷。我问郧西朋友,为什么在陕西地界停下?朋友说,这里离上津只有十几分钟的路程。来上津参观的人,必领到漫川,去漫川参观的人必领来上津,这已成惯例。啊,秦楚不再战争!啊,鄂陕息息相依!

走进上津,才知上津这个有着1 800岁的古城是多么的老,老得白发千丈!老得只想让人跪地揖手仰凝。走进上津,才知道蜗居在秦岭深处的楚塞秦关在中国历史上是怎样地举足轻重!如果从建安二十四年(公元219年)曹丕在这里建平阳县算起,1 800年里,上津曾14次设县、6次设郡、2次设州,历史太垂顾汉江边这块弹丸之地了!

上津北枕秦岭,南临汉水,金钱河穿城飘逸而过。这里自古就是兵来将去、战马鸣嘶的军事重镇,也同时是一个舟楫穿梭、商贾云集的商贸荣城。三国时,曹操部将就在此扼守中原关口,南宋年间,岳飞和金兀术部将在这里杀声震天,元初忽必烈把这里设为囤粮基地。六千里迢迢的金元蒙古人,居然占领上津前后达80年之久!以至于后来的李自成、王聪儿、新四军……上津饱经战争创伤。

唐代杜牧有诗:“长安回望绣成堆,山顶千门次第开。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上津人知道,当年给杨贵妃送荔枝的船就是在他们那里起岸,然后由骑士打马飞奔,送入长安宫的。也由此,唐玄宗派八品令官把守上津驿站。

上津人还说,长安是13朝古都,历朝历代从江南选送美女进皇宫的船队,经长江、汉水数月的水上劳顿到达上津之后,已人困马乏,纷纷上岸休息,之后转陆路穿秦岭到长安。而无数江南女子上岸后乘机进入上津、郧西民间,千年的美女逃遁,使郧西一代一代女子都天生丽质。鄂西北自古至今都流传着一句谚语:“要吃米到竹溪,要娶媳妇到郧西。”应该是对这一历史事象的注释。

上津古城长宽仅二三百米,周长也仅1.2千余米,不足诞生我的郧阳古城的三分之一,但它东西南北四边城门上的鎏金大字“连郧”“通汉”“达楚”“接秦”,已足以显示它通连四海的属性。

走在似乎有些固若金汤的城墙上面,凝望城下黑瓦土墙、飞檐斗角的老街,心中倏忽一颤:这是鄂西北最后一座古城了,也是中国最后四座保留完好的古城之一了!千年的郧阳府城、铁打的均州古城都已在南水北调工程中沉没了。保护好上津古城吧,权当是为中国千年的文化留下一瞥最后的回眸。

前些时,收到上津26岁的镇长陈林的电子信件,他在信中写道:“……还记得我吗?郧西县上津镇的那个小陈镇长,在你眼里或许我还是一个‘伢’。你们是我所见到的最好的作家,温文尔雅、学识广博,敬意油然而生。我必须得感谢你们来上津,这是上津人民的荣幸,更是我的荣幸……”他告诉我他又有了作家梦,说这梦是见到我们之后才有的。

我立即给“伢”回信:“……我和我们一行真的不能忘记上津,不能忘记很年轻的小陈镇长——请恕我不称呼你‘陈镇长’,我怕把你叫老了!我很惊讶古老得如白须仙翁般的上津,有你这样一位童颜稚子坐镇!也许正是这一老一小,才真正是上津的生命所在。”

(选自2010年6月11日《人民日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月下美人泪

肖建国

    惠州城有两大养花高手,一个叫黄金,一个叫季献民。

    称得上高手的,总得有点绝活。

    先说黄金。

    从黄金记事起,他家就是花匠。别人养花大都为了观赏,而黄金家是为了生活。他家以种花卖花过日子,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全靠花。所以黄金从小就跟着家人干养花的活。八岁,黄金去上小学。刚好学校的校园在翻整,墙角要种一排花。有员工过来问,种什么花?校长沉吟一会说,种白鹤仙吧,陆游不是说过“芳兰移取偏中村,余地何妨种玉簪”吗?

    校长对古诗词有研究,这玉簪就是白鹤仙。

    黄金一听,就说不行不行。这玉簪不能种墙根,炕都会炕死。少儿雌黄,校长哪放在心上。果然种上不多久,这玉簪全都晒死了。

    校长对黄金刮目相看.黄金读到初二,辍学了。他成绩不好,整天就想着如何侍弄花草。校长说,你回去也好,花草有本心,说不定能让你黄金万两。

    校长也真说对了。十多年后,黄金成了惠州城花卉行业的大佬。他不种一般的花,只种奇花异草。比如兰花走俏时,惠州城里的花匠都去养。春兰、蕙兰、建兰、寒兰、墨兰,你方唱罢我登场。朝京门的王胡子竟养出了猴脸小龙兰。一茎一花一雷公,粉面蒜鼻红头发。嘿,奇了。轮到黄金出手,养的是蝴蝶兰。品种虽一般,可花蕊里包含着一只展翅欲飞的白鸽!栩栩如生,绝了。

    再比如,养昙花,也叫月下美人。

    黄金能让昙花在白天开放。这个,稍有养花经验的人都会。将昙花用黑布蒙起来,不让其见光。到了晚上,则用射灯对着照,照得昙花“阴阳颠倒”。一个星期后,昙花彻底蒙了,不得不顺从人意,在白天开放。

    虽然都会,然而都没黄金的昙花开得艳,开得大,开得多。黄金的诀窍在哪里?据王胡子说,黄金爱搞嫁接,不是一类的花,也硬要把它们“嫁上”。

    黄金的昙花供不应求。为防假冒,他在每盆花上都系个标牌:黄金之花。王胡子有次在黄金家喝了点酒,对他说,你养花虽好,可比不过季献民。黄金心里咯噔一声。

    季献民是教书匠,退休后回到家里,开始养花。他只养四种花,梅花、兰花、昙花、菊花。可能因为竹子不方便“院养”,就换成了昙花。他养的花不卖,只送人。

    送人也看对象。王胡子同季献民认识多年,也只得到过一盆。

    季献民养花好在哪里呢?黄金想去看看。

    季献民家住在东江边,门前有棵木棉树,老干横枝,雄姿英发。据说每到春天,木棉花开,这树冠就成了燃烧的火焰山。

    有同行来访,季献民忙迎出屋外。黄金开口便说,听说你的花种得很好,特来向你请教。按照黄金的想法,若季献民不愿意,稍稍皱下眉头,他寒暄两句便走。毕竟有技艺的都怕外露。

    没想到季献民非常高兴,连说岂敢岂敢,今日你来得正好,晚上我有昙花盛开,正好一起品赏。

    季献民的花种在后院,有三四个屋地大小,木架上按品种分类,养的全是花。有幼苗,有成品,有的正热热烈烈地开放。花香扑鼻。

    黄金仔细嗅了嗅,这花香与他那里香得不一样。香得纯粹,甘甜。真是奇怪了。

    再看昙花,黄金更为惊讶。有很多盆都是他家的,“黄金之花”标牌还在呢。季献民说,这都是别人丢掉的,我捡回来重新修整。昙花期短,可它命长。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救花一命,它知感恩。

    这高论,黄金第一次听说。晚上,季献民刷牙漱口、洗面洗手,清理好自身,才进入后院.后院里没有灯,星月辉映,影影绰绰。黄金莫明地感到一阵心虚。

    就这样赏花?

    对。不过,你坐着,我还要做点事,来,看着这盆昙花,今晚她将为我们绽放。季献民边说边拿出一管笛子来。黄金发现今晚要观赏的,正是从前他的昙花。

    笛声响起,婉转悠扬,伴随习习凉风,如清水般掠过黄金心田。黄金不懂旋律,更不懂诗文,但此刻,这如怨如慕的笛声让他觉得身心变空,身体在变轻盈,有一种想飘起来的感觉。

    醉了,还是晕了?黄金想不明白。他只想随着这笛声向上走,向上飘,最好能飘到云端去,再也不回来。然而,笛声戛然而止。

    昙花开了。

    在月光的映照下,悄悄然,昙花的花蕾慢慢翘起。随着笛声的缠绵,昙花如同少女一般,很害羞地将淡紫色的外色慢慢打开。一层层,一片片,有序地展现洁白芬芳的玉体。当花心褪到最后一层时,忽地,满院飘香,如雪般的大花朵就这样猝不及防地绽放了。最让人惊奇的是,每朵花片上都凝聚一滴晶莹的泪,在月光下闪着温润的光,并当着黄金的面滴落而下。有的落到了黄金的膝盖上,沁人心脾的凉!

    黄金彻底呆了。好久,他才醒悟过来。

    月偏西,黄金告辞季献民回家。转身,他发现季献民家门口贴了副很显眼的对联:

相看何须尽解语

爱花最是惜花人

    这联,进去时怎么没看到呢?黄金自言自语。

(选自《百花园》2018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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