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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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安徽省合肥市第四十六中学2019-2020学年九年级上学期语文开学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问题。

给妈妈的一封信

亲爱的妈妈:

    您好!

    ①当您看到这封信的时候也许会很惊讶,因为这是我第一次给您写信。也许您在这封信里,感受不到________的文笔;感受不到________的文意;感受不到________的文风。

    ②但我相信,你一定会在这字里行间里感受到儿子对你深深的敬意和浓浓的爱意!——我可亲、可敬、可爱的妈妈!

    ③俗话说:“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人有何尝不是呢?借此,我想表达一下此刻的复杂心情

    ④曾记得,我在镇上的学校上四年级的时候,由于调皮贪玩,把脚趾甲给压伤脱掉了,就只能让家人接送我回家。那时,正值夏收时节,家里的人都忙里忙外,但你不但要忙,而且要在百忙之中抽空接我回家,学校离家要三公里的路程,你不会骑自行车,只能用架子车拉我回家,看到你脸上豆大的汗珠,我一次又一次的骂我不坚强,痛恨不能给你减少一下负担,你汗流浃背的样子,让我心如刀绞,它在我脑海留下了深深的印记。当时有好多同学嘲讽我,我也觉得很伤面子。好久都不想再见你,但等我慢慢思索后,我又觉得我好傻好傻,至此,我好长时间都在自责中度过,不知道应该怎样去面对你!

    ⑤曾记得,多少个炎夏酷暑之日,星期天,我从学校回家,您不在家里,我以为您去邻居家串门去了,我就去问奶奶,在奶奶那里我才得知您是去了地头,当我去地里找您时,您竟然昏厥在地,脸色暗黄,吓得我也不醒人事,最后是邻居们送我们去了医院。等醒来时,您已不在病床,已出院了,留我一人慢慢养病,在我的再三追问下,我才得知您,又去了地里头,我当时有种说不出的纠心的疼。多少个寒冬腊月之时,您也不曾闲着,一大早就起来去扫雪或者是帮奶奶他老人家生火做饭,当我问您时,您却说,“闲着也是闲着,毛主席都说‘生命在于运动’我还很年轻嘛!”我一听您这话,我就像喝了蜂蜜一样甜,因为您虽然不曾进学堂,但懂的却是格外的多!

    ⑥曾记得,去年的母亲节,您还在忙碌的工作着,因为您很辛苦,所以我就想在此给您一个意想不到的惊喜。于是,我在您没有允许的情况下,用您给的生活费给您买了一个发卡。我记得那是您最喜欢的,因为有好几次您在卖主那里询问发卡的情况,而不曾买下。于是,我就暗记在心,在母亲节时悄悄的买下,本来想给您一个惊喜,没想到您却因此事而打了我,我因此事也很伤心。过后几天里,我却觉得很值得。因为,每当您拿起它时,嘴角都会浮现孩子般那迷人的微笑。从此,我就感到无比的高兴,因为,您只是不愿意让我变得大手大脚的花钱。您说的我都会记得,也同样会做到。我深深的爱着您!

    ⑦大多数人都知道:妈妈是我们的避风港;是我们的遮阳伞;是我们的保护树。知道不应该:让妈妈,头发斑白而负于道路;病体佝偻而蹒跚市井;生活困窘而乞讨维生。

    ⑧但是,却又有好多的现实事例,让我们痛心疾首:不和老人同在一起住,不和老人同在一起吃,打老人的、骂老人的……比比皆是。

    ⑨十月怀胎重,三生报答轻。从呱呱坠地到长大成人,母亲无事无时不为你操心受累。从牙牙学语到满腹经纶,母亲无时无刻不为你辛苦奔波。从托手小孩到八尺男儿,母亲无声无息的在照顾养育。

    ⑩慈母爱儿意,绵绵不绝期。从家里到学校,母亲一直在谆谆教导着你;从小学到大学,母亲一直在孜孜不倦的鼓励着你;从学成到工作,母亲一直在默默支持着你;从结婚到生子,母亲一直在深深祝福着你。

    ⑪愿用片言语,聊表愚儿意。从生命最开始,母亲就在含辛茹苦、倾其所有的照顾养育我,而我在小时候,却用自己的无知与幼稚在亵渎这份神圣无私的爱。

    ⑫我要让母爱熔铸在这字里行间,让它成为无人亵渎、永不凋零的雪莲花!

    ⑬妈妈——您是一首写不完的诗词,一曲道不尽的长歌,一杯品不够的香茗!

    ⑭在此,我只能用这只言片语聊表我对您的爱,我把它献给我那——可亲、可敬、可爱的妈妈!

    此致!

敬礼

您的儿子

(选自《美文网》)

(1)、在文中横线上依次填入词语,最恰当的一项是(    )
A、耐人琢磨    字字珠玑    透心入骨 B、字字珠玑    透心入骨    耐人琢磨 C、字字珠玑    耐人琢磨    透心入骨 D、透心入骨    耐人琢磨    字字珠玑
(2)、请依据书信内容,概括作者通过哪几件事表达此刻复杂的心情。
(3)、书信中,两次提到“可亲、可敬、可爱的妈妈”,请问这三个词语的顺序能否互换?为什么?
(4)、请品析下列句子的表达效果。

①当我问您时,您却说,“闲着也是闲着,毛主席都说‘生命在于运动’我还很年轻嘛!”。(从人物描写的角度)

②妈妈——您是一首写不完的诗词,一曲道不尽的长歌,一杯品不够的香茗!。(从修辞的角度)

(5)、信中写道:愿用片言语,聊表愚儿意。请结合书信内容,说说“我”如何来“聊表愚儿意”。
举一反三

                                                                                                       往天空写字
                                                                                                          谢汝平
          最近热播的电视剧《手机》,因其精彩的情节、出色的表演以及非常贴近生活而获得广大观众的喜爱。在电视剧中,最让我感动的一段是,儿时的严守一和张小柱拿着废矿灯,往天上写字。张小柱写的是:娘,你不傻;严守一写的是:娘,你在哪儿?据说字迹能在天上停留五分钟。而当严守一家庭与事业都遇到挫折时,又恰逢其作为心灵归属象征的奶奶离开人世,办完丧事的那天晚上,夜特别黑,伸手不见五指,严守一拿着手电筒往天上写:奶,想跟你说话。那字迹在天上,整整停留了七分钟。看到这里,让作为观众的我不禁潸然泪下。
         为了打破沉闷而伤感的气氛,我跟一起看电视的妻子和儿子说,小时候,我也经常用手电筒往天空写字。儿子对我的话非常感兴趣,追问我在天上都写了什么字。我一下子愣住了,虽说小时候经常用电筒往天上照,那也只是一种好奇,是对遥远夜空感到神秘而已,在记忆里虽然经常出现往天空写字的情景,但写了什么字却真的记不得了。儿子对我的回答感到很不满意,非得我好好想想到底写了什么?妻子对我小时候的事情也产生了好奇,与儿子一唱一和,非得让我回忆写了什么。
         于是,我的记忆回到了小时候,夏天的夜晚,同小伙伴们一起疯玩,用手电筒去捉知了、掏麻雀,闲暇的时候就会一起用电筒往天上照。看着笔直光柱射往漆黑的天空,光亮消失在遥远的地方,感到天空太神秘,而自己太渺小,心中更多的是恐惧和迷茫。在这种心境下,几个人便晃动手电,让手中的光柱像一把剑一样,互相追逐与砍杀,俨然每个人都成了手握利器的英雄,心中才略微好过一些。后来,我们便往天空写字,我终于想起每次写的似乎都是阿拉伯数字“123456789”,不为别的,就是这几个数字写来顺手。儿子知道答案以后,显得很失望,问我,难道当时就没写点别的,就像严守一张小柱一样,他们写的字是那么的感人。
         我的确没有写过别的,不仅在天空写字,就是有时用树枝在沙滩上写字,或者调皮时撒尿在雪地上写字都是写的阿拉伯数字,看样子我只是一个平庸的人而已。看着儿子失望的样子,我反过来问他,假如你在天空写字,会写什么呢?儿子听了我的话,思索了一会,然后拿来手电筒,透过窗户,认认真真地往天上写起来。沿着手电筒的光柱,看着儿子一笔一划写的是:我爱爸妈。那字迹在天上亮了很久,仿佛永远都不会消失,那一刻,我和妻子的眼睛都湿润起来。

阅读短文,完成下面小题。

读永恒的书

       ①人类所创造的精神财富是通过各种物质形式保存的,其中最重要的一种形式就是文字。因而,在我们日常的精神活动中,读书便占据着很大的比重。一般而言,我们很难想像一个关注精神生活的人会对书籍毫无兴趣。“我扑在书籍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高尔基说的这句话,非常贴切地表明了这一点。

       ②然而,古今中外的书不计其数,该读哪些书呢?从精神生活的角度出发,我们也许可以极粗略地把天下的书分为三大类。一是完全不可读的书,这种书只是外表像书罢了,实际上是毫无价值的印刷垃圾,不能提供任何精神的启示、艺术的欣赏或有用的知识。在今日的市场上,这种以书的面目出现的假冒伪劣产品比比皆是。二是可读可不读的书,这种书读了也许不无益处,但不读却肯定不会造成重大损失和遗憾。世上的书大多属于此类。我把那些专业书籍也列入此类,因为它们只对有关专业人员才可能是必读书,对于其他人却是不必读的书,至多是可读可不读的书。三是必读的书。这类书每一个关心人类精神历程和自身生命意义的人都应该读,不读便会是一种欠缺和遗撼。

       ③应该说,这第三类书在书籍的总量中只占极少数,但绝对量仍然非常大。它们实际上是指人类文化宝库中的那些不朽之作,即所谓经典名著。这些伟大作品不可按学科归类,不论它们是文学作品还是理论著作,都必定表现了人类精神某些永恒的内涵,因而具有永恒的价值。在此意义上,我称它们为永恒的书。要确定这类书的范围是一件难事,事实上不同的人就此开出的书单一定有相当的出入。不过只要开书单的人确实有眼光,就必定都会选中一些最基本的好书。例如,他们决不会遗漏掉《论语》、《史记》、《红楼梦》这样的书,柏拉图、莎士比亚、托尔斯泰这类作家的著作。

       ④在我看来,真正重要的倒不在于你读了多少名著,古今中外的名著是否全读了,而在于要有一个信念,那便是非最好的书不读。有了这样的信念,即使你读了许多并非最好的书,你仍然会逐渐找到那些真正属于你自己的最好的书,并且成为它们的知音。事实上,对于一个具有独特个性的追求的人来说,他的必读书的书单绝非照抄别人的,而是在他自己阅读的过程中形成的,这个书单本身也体现着他的个性。正像罗曼?罗兰在谈到他所喜欢的音乐大师时说的:“现在我有我的贝多芬了,犹如已经有了我的莫扎特一样,一个人对他所喜爱的历史人物都应该这样做。”

       ⑤费尔巴哈说,人就是他所吃的东西。至少就精神食物而言,这句话是对的。从一个人的读物大致可以判断他的精神品位。一个在阅读和深思中与古今哲人文豪倾心交谈的人,与一个只读明星轶闻和凶杀故事的人,他们当然有着完全不同的内心世界。天下好书之多,一辈子也读不完,我们岂能把只有一次的生命浪费在读无聊的东西上。                                                                                                                                          (作者:周同平)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马的眼镜

莫言

       1984年解放军艺术学院创办文学系,徐怀中老师是首任主任,我是首届学员。他确定的教学方针以及他为这届学员所做的一切,却让我们一直牢记在心。今年三月初,在文学系的讲座上,我忆起北京大学吴小如先生给我们讲课的事,虽寥寥数语,但引发了怀中老师的很大感慨,于是,我就写下这篇文章,回忆往事,以防遗忘。

       吴先生为我们讲课,应该是在1984年的冬季,前后讲了十几次。他穿着一件黑色呢大衣,戴一顶黑帽子,围一条很长的酱紫色的围巾。进教室后他脱下大衣解下围巾摘下帽子,露出头上凌乱的稀疏白发,目光扫过来,有点鹰隼的感觉。他目光炯炯,有两个明显的眼袋,声音洪亮,略有戏腔,一看就知道是讲台上的老将。因为找不到当年的听课笔记,不能准确罗列他讲过的内容。只记得他第一节讲杜甫的《兵车行》。杜诗一千多首,他先讲《兵车行》,应该是有针对性的,因为我们是军队作家班。这首诗他自然是烂熟于胸,讲稿在桌,根本不动,竖行板书,行云流水——后来才知道他的书法也可称“家”的——他的课应该是非常精彩的,他为我们讲课显然也是十分用心的,但由于我们当时都发了疯似地摽劲儿写作,来听他讲课的人便日渐减少。最惨的一次,偌大的阶梯教室里,只有五个人。

       这也太不像话了,好脾气的怀中主任也有些不高兴了。他召集开会,对我们提出了温和的批评并进行了苦口婆心的劝说。下一次吴先生的课,三十五名学员来了二十多位,怀中主任带着系里的参谋干事也坐在了台下。吴先生一进教室,炯炯的目光似乎有点湿,他说:“同学们,我并不是因为吃不上饭才来给你们讲课的!”这话说得很重,许多年后,徐怀中主任说:“听了吴先生的话,我真是感到无地自容!”吴先生的言外之意很多,其中自然有他原本并不想来给我们讲课是徐怀中主任三顾茅庐才把他请来的意思。那一课大家都听得认真,老先生讲得自然也是情绪饱满,神采飞扬。记得在下课前他还特意说:我读过你们的小说,发现你们都把“寒”毛写成了“汗”毛,当然这不能说你们错,但这样写不规范,接下来他引经据典地讲了古典文学中此字都写作“寒”,最后他说,我讲了这么多课,估计你们很快就忘了,但这个“寒”字请你们记住。

       现在回想起来,吴先生让我们永远记住这个“寒”字,是不是有什么弦外之音呢?是让我们知道他寒心了吗?还是让我们知道自己知识的浅薄?

       其实,我从吴先生的课堂里,还是受益多多的。他给我们讲庄子的《秋水》和《马蹄》,我心中颇多合鸣,听着他绘声绘色的讲演,我的脑海中便浮现出故乡一望无际的荒原上野马奔驰的情景,还有河堤决口、秋水泛滥的情景。后来,我索性以《马蹄》为题写了一篇散文,以《秋水》为名写了一篇小说。《马蹄》发表在1985年的《解放军文艺》 上,《秋水》发表在1985年的《莽原》上,这都是听了吴先生的课之后几个月的事儿。

       这两篇作品对我来说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马蹄》表达了我的散文观,发表后颇受好评,还获得了当年的“解放军文艺”奖。《秋水》中,第一次出现了“高密东北乡”这个文学地理名称,从此,这个“高密东北乡”就成了我的专属文学领地。我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以为我是在《白狗秋千架》这篇小说中第一次写下了“高密东北乡”这几个字,在国内外都这样讲,后来,我大哥与高密的几位研究者纠正了我。《秋水》写了在一座被洪水围困的小土山上发生的故事,“我爷爷”“我奶奶”这两个“高密东北乡”的重要人物出现了,土匪出现了,侠女也出现了,梦幻出现了,仇杀也出现了。应该说,《秋水》 是“高密东北乡”的创世纪篇章,其重要意义不言自明。

       吴先生讲庄子《秋水》篇那一课,就是只来了五个人那一课。那天好像还下着雪——我愿意在我的回忆中有吴先生摘下帽子抽打身上的雪花的情景。我们的阶梯教室的门正对着长长的走廊,门是两扇关不严但声响很大的弹簧门。吴先生进来后,那门就在弹簧的作用下“哐当”一声关上了。我们的阶梯教室有一百多个座位,五个听课人分散开,确实很不好看。我记得阶梯教室南侧有门有窗,外面是礼堂前的很大一片空场。因为我坐在第七排最南边的座位上,侧面便可见到窗外的风景,那天下雪的印象多半由此而来。

       虽然只有五个人听讲,但吴先生那一课却讲得格外地昂扬,好像他是赌着气讲。我当时也许想到了据说黑格尔讲第一课时,台下只有一个学生,他依然讲得慷慨激昂的事,而我们有五个人,吴先生应该满足了。

       “秋水时至,百川灌河,泾流之大,两涘渚崖之间,不辨牛马。于是焉,河伯欣然自喜,以天下之美为尽在己……”先生朗声诵读,抑扬顿挫,双目烁烁,扫射着台下我们五个可怜虫,使我们感到自己就是目光短浅不可以语于海的井蛙、不可以语于冰的夏虫,而他就是虽万川归之而不盈、尾闾泄之而不虚,却自以为很渺小的北海。

       讲完了课,先生给我们深深鞠了一躬,收拾好讲稿,穿戴好衣帽,走了。随着弹簧门“哐当”一声巨响,我感到这老先生既可敬又可怜,而我自己,则是又可悲又可耻。

       因为当时我们手头都没有庄子的书,系里的干事便让我将《秋水》、《马蹄》这两篇文章及注解刻蜡纸油印,发给每人一份。刻蜡纸时我故意地将《马蹄》篇中“夫加之以衡扼,齐之以月题”中“月题”的注释刻成“马的眼镜”,其意大概是想借此引逗同学发笑吧,或者也是借此发泄让我刻版油印的不满。我没想到吴先生还会去看这油印的材料,但他看了。他在下一课讲完时说:“月题”,是马辔头上状如月牙、遮挡在马额头上的佩饰,不是马的眼镜。然后他又说——我感到他的目光盯着我说——“给马戴上眼镜,真是天才!”——我感到脸上发烧,也有点无地自容了。

       毕业十几年后,有一次在北大西门外遇到了吴先生,他似乎老了许多,但目光依然锐利。我说:吴先生,我是军艺文学系毕业的莫言,我听过您的课。

       他说:噢。

       我说:我听您讲庄子的《秋水》、《马蹄》,很受启发,写了一篇小说,题目叫《秋水》,写了一篇散文,题目叫《马蹄》。

       他说:噢。

       我说:我曾在刻蜡纸时,故意把“月题”解释成“马的眼镜”,这事您还记得吗?

       此时,正有一少妇牵着一只小狗从旁边经过,那小狗身上穿着一件鲜艳的毛线衣。吴先生突然响亮地说:“狗穿毛衣寻常事,马戴眼镜又何妨?”

阅读下面文章,回答问题。

闯祸精

李娟

    ①总的来说,大狗丑丑的缺点多于优点。样子凶,吃得多,记性差,咬赛虎,追鸡。除此之外,还爱偷鞋子。不,应该是收集鞋子。眼下这面耕地共有上万亩,它把上万亩面积内的鞋子全收集到我家蒙古包后墙的土堆旁。隔三岔五的便有人光着脚前来找鞋。在那堆鞋子里翻来翻去,像身处派出所失物招领室。丑丑卧在一边边晒太阳边摇尾巴,俨然这一切不关它事。

    ②它不但喜欢把别人家鞋子往自己家搜罗,还热衷于把我家的鞋子往别人家送。真是难以理解的嗜好。

    ③最初发现它这个嗜好那天,我妈早上一起床就发现少了一只鞋。荒野中不可能丢东西,何况是一只又破又脏的旧鞋。当她找得翻天覆地的时候,突然有人上门,那是一个住在一公里外的地窝子里的哈萨克男孩。

    ④他拎着一只破鞋问我妈:“阿姨,是你的吗?”

    ⑤我妈一头雾水。他又说:“你的狗,拿到,我的房子。”汉语不太灵光。

    ⑥虽疑惑不解,我妈还是赶紧道谢。

    ⑦但他还了鞋子后仍没有离开的意思。扭捏半天又说:“阿姨,我的鞋,你找一找……”

    ⑧再一看,这孩子光着脚。他说路过我家,一眼看到丑丑卧在太阳地里,正抱着他丢掉的一只鞋又咬又啃,玩得不亦乐乎。

    ⑨他夺回鞋子,又再去寻找另一只。没找到,却找到我妈的鞋。

    ⑩我妈又窘又恨,连忙高声骂狗。带着那孩子去屋后找鞋。

    ⑪那是我妈第一次发现丑丑的鞋类收藏中心,真可谓琳琅满目:有男式的有女式的,有单只的有成双的,有新有旧。我妈仿佛看到邻里们统统光着脚的情景……

    ⑫我妈一时头大。委托那男孩把消息传出去。从此,住这附近的,不管是谁,一丢了鞋就径直往我家跑。只要住这附近的,晚上都把鞋子妥善收进室内。我妈则把鞋高高挂起来。

    ⑬除了收集鞋子,丑丑这家伙还喜欢逮鸡玩。逮到鸡后,也不吃,也不咬,就像抱娃娃一样把人家抱在怀里,然后用舌头反复舔啊舔啊……把鸡舔得浑身都湿透,瑟瑟发抖。这种把戏共玩过两次,一只鸡给活活吓死了。另一只虽然被我妈及时营救出来,从此也萎靡不振。丑丑还舔过兔子,把人家摁在地上,先顺毛舔,再逆毛舔,把兔子舔得呆若木兔,跳都不会跳了

    ⑭丑丑唯一的功劳是驱赶鹅喉羚(即黄羊)。戈壁滩深处的鹅喉羚有段时间天天来啃葵花苗,丑丑一看到就追,令人欣慰。虽然追的过程中,被这家伙践踏毁坏的秧苗并不比被羚羊糟蹋的少。

    ⑮每到那时,我妈束手无策,干脆装作不认识这条狗。

    ⑯嗯,丑丑这家伙吧,虽说让人心烦,但若是半天不见踪影,我妈还是很惦记的。

    ⑰今年大旱,眼看着地里的葵花一片一片干掉,我妈急得满嘴上火。好容易水来了,这时候丑丑不见了。妈妈一边浇地,一边东张西望,大声呼喊。直到下午仍不见狗影。我妈不由胡思乱想、心慌意乱。但地没浇透之前,人没法离开。总之她好几次简直想把水先停掉,等找到丑丑后再安心干活——似乎到了那会儿,天大的事情也比不上那只可恶的狗重要。

    ⑱丑丑终于回来了,我们为这狗可真是操碎了心。

    ⑲我妈说:“哎,我的丑丑最好了。”

    ⑳我说:“就会惹祸,有什么好的。”

    ㉑我妈说:“它会赶鹅喉羚。”

    ㉒我嗤之:“天啦,好大的本领。”

    ㉓她想了想,又说:“它陪伴了我。”

(选自《文汇报》,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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