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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山东省淄博实验中学2019-2020学年高三上学期语文开学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①作为“仁学”的有机组成部分,孔子的文艺观主要通过他对《诗经》的评论提出,因此又被称作“诗教”观。一般认为,孔子“诗教”文艺观重“教”,即侧重于“诗”(文艺)的社会教化作用与伦理实践意义。从文艺的社会作用层面讲,身处“礼崩乐坏”的春秋动荡年代,出于实现社会理想的需要,孔子尤为看重文艺的道德教化功能,力图发挥文艺在蓄养健全人格、构建和谐社会上的独特功用。从文艺的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层面讲,要求两者完善和谐,甚至更重内容。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武》《韶》两乐相比,《武》颂攻伐,虽然形式也完美,但不如歌颂仁政的《韶》乐那样“尽善尽美”。从文艺批评标准的层面讲,孔子明确道:“《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无邪”即“中正和雅”,要求的是作品在缘情、言志时不要太直露,而应适度。同样,“无邪”仍然是从突出“文治合一”的社会教化论申发的,关涉孔子对文艺“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中和美理想的追求。

    ②孔子“诗教”文艺观在重“教”的同时并不忽视“诗”。一方面,孔子并非就文艺论文艺,而是将其作为培植理想人格、建立和谐社会的一种途径;另一方面,他又并非简单将文艺视为教化的工具,而是充分认识到了其所具有的“文以发蒙”“以美养善”的社会效益。正是以上两点,构成了孔子文艺观的鲜明特色,并对整个中国传统文艺思想产生了根本影响。“兴观群怨”的例子最能说明这一特色。“兴”即“引譬连类”“感发志意”,强调通过譬喻,使人联想、领会到某种类似的深微曲隐的思想感情,受到感染和熏陶;“观”即“观风俗之盛衰”“考见得失”;“群”指“群居相切磋”“和而不流”;“怨”指“怨刺上政”“怨而不怒”。其中,“兴”是“观”“群”“怨”的基础,四者虽均以实现“诗教”的社会功用为目的,但又必须以尊重文艺独特的审美规律为前提。

    ③我们可以从“教”与“诗”两个层面洞悉其对重塑当代中国文化的智慧启迪。首先,孔子“诗教”文艺观的最突出特点就是它的“在地性”或实践品格。基于对现实生活的反省和总结,《论语》言“诗”都十分接地气,目的都在强调文艺树正气、凝人心的社会教化意义。作为中华传统文化的最重要一脉,孔子儒学在此不仅彰显出开创性、典范性价值,更淬炼出后世文艺载道安邦、经世致用的实践品格和人文精神。可以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生不息,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孔子及儒家的文化自觉。

    ④其次,孔子尤为看重“以诗为教”“以美养善”的“会通性”。“诗教”必须以尊重文艺自身的特殊性、审美规律性为基础,否则就会失去它所特有的寓教于乐、润物无声的魅力。孔子十分重视文艺“不言之教”的特质,在讲文艺的社会作用时,始终把“兴于诗”作为前提和基础。由此以来,中国文艺逐步确立“诗缘情”“诗言志”的主流传统,汇聚刘勰、王昌龄、王夫之、王国维等人智慧的中国特色的“意境”理论,也正是赓续孔子的文艺思想发扬所得。

    ⑤今天的文艺家们按照美的规律去激活文论传统的生命力,进而在兼收并蓄古今中外异质文化因子的基础上,再续中华民族自信、自觉和自豪的心魂。

(选自王杰泓《诗与教》,《光明日报》2018年5月7日)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A、孔子对于《诗经》的评论被称为“诗教”观,这也是“仁学”的有机组成部分。 B、“兴观群怨”体现了重“教”也重“诗”的文艺观,是孔子文艺观的鲜明特色。 C、立足于现实生活,强调社会教化意义,这是孔子“诗教”文艺观的最突出特点。 D、“诗言志”的文艺传统、自古以来的文艺理论,都是孔子文艺思想影响的产物。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首段通过引用孔子对《韶》《武》的评价,论证了孔子更重文艺内容的观点。 B、文章通过举例论证,阐述了“教”与“诗”的辩证关系,强调了二者的有机统一。 C、文章基于延续优秀传统文化的立场,论述了“诗教”观对于重塑当代文化的意义。 D、文章以孔子“诗教”观对传统文艺有重大影响为前提,论述了孔子文艺观的特色。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孔子更看重文艺的道德教化功能,与其所处的时代背景及当时的社会理想息息相关。 B、从社会功用层面看,“诗教”的文艺观强调“诗”的文艺审美,也是为了更好地“教”。 C、“诗教”文艺观的“在地性”体现了“教”的层面,“会通性”体现了“诗”的层面。 D、重塑当代中国文化,须从社会教化的“教”,逐渐过渡到尊重文艺自身审美规律的“诗”。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庄子思想对中国文艺发展的影响

    庄子的思想与老子思想合为道教思想,其与儒家思想互补,贯穿了整个中国文化思想史。经他完善的道家美学与文论思想深刻地影响着中国人的思维,滋养着中国艺术。

    首先,庄子追求精神自由的生活态度影响了后世文人。庄子“逍遥于天地之间而心意自得”,摒除欲望,宁可过卑贱贫穷的生活而保有自由,也不愿富贵而为统治者所利用,这对那些追求独立人格与尊严、追求个性解放和张扬的后世文人具有很强的吸引力。魏晋名士、李白、苏轼等无一不深受庄子影响。庄子展示的个体精神自由和思维原创力的解放,在文论中则表现为艺术或形象思维的自由超越性。庄子的“逍遥游”创造了一个超越、永恒、宁静的精神家园,为中国的知识分子提供了宝贵的精神源泉。

    其次,庄子崇尚的“大美”审美理想深刻影响了后世文艺的美学境界与高度。庄子以“道”为旨归,崇尚天地之间的“大美”,这种“大美”体现为无限广阔、宏大、雄浑、壮阔的境界和寂寞无为、朴素自然、澹然无极的特征。庄子的这种美学思想对于后代文艺产生的影响是,一方面引发了人们对博大雄奇的壮美境界的追求,如杜甫提出“鲸鱼碧海”、韩愈提出“巨刃磨天”等都是;另一方面“大美”的自然、本真、天放的本性又引导后世文人反对人为斧凿雕琢艺术,追求自然、素朴的风格境界。如刘勰的“自然之道”、李白的“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司空图的“妙造自然”等都有庄子“自然”风格论的影子。“自然”的风格要求还影响到了音乐、绘画等其他艺术领域。

    第三,庄子“体道”时“虚静”论对后世文艺创作主体审美态度的影响。庄子提出“体道”主体必须具备“虚静”的精神状态。“虚静”思想要求创作主体在艺术构思时不为外物所乱,不为心智所蔽,保持凝神专一、忘怀一切、全身投入的精神状态。这种认识论注重内心的体察领悟,揭示出了审美和文艺创作中主体心灵的超功利特点,对后世影响极大。后世的文学家和文学理论家都或多或少地受到庄子“虚静”说的影响。魏晋南北朝,陆机、刘勰率先将虚静心态同艺术想象联系起来:“收视反听,耽思傍讯,精骛八极,心游万仞”(陆机),“陶钧文心,贵在虚静”(刘勰)。唐代皎然还将虚静心态同艺术灵感联系起来:“意静神王,佳句纵横,若不可遏,宛如神助。”苏轼《送参寥师》云:“欲令诗语妙,无厌空且静。静故了群动,空故纳万境。”还有王国维的“无我之境”等等无不受庄子“虚静”论思想的影响。

    第四,庄子的言意观对后世文论的影响。庄子在对“言”的广泛性、复杂性及其表“意”的歧义性、暧昧性作出深刻思考的基础上提出了“言不尽意”“得意忘言”等诸多智慧观点,道出了言、意关系的奥秘,把人们引向一种幽远、玄妙的意境,一种主体独特的、内省式的领悟,直接引发了魏晋时期的言意之辨,并在魏晋以后被直接引入文学理论,形成了中国古代文学注重“意在言外”的传统,并且为意境说的产生和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如钟嵘的“滋味”说、皎然的“但见兴趣,不见文字”、司空图的“韵味”说和“四外”说,以及后来的欧阳修、严羽、王士祯、王国维乃至于绘画、书法领域等无不受庄子言意观的影响。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土司文化是土司制度创建和推行过程中产生的一种特殊的历史现象,它是根植于土司制度之中的。土司制度是元明清中央政府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推行的一种特殊的管理方式,即由当地少数民族首领担任世袭地方官,通过他们对少数民族的管理,达到对边远少数民族地区进行统治的目的。

    土司有专门的机构,如宣慰司、宣抚司、安抚司、长官司、土府、土州、土县等。土司地区实行的是一种区域性的自治,但要归地方行政长官统一管理,并纳入国家的官制体系之内。土司制度推行之前,少数民族地区大多未纳入中央政府的有效管辖之中,被历代统治者视为“化外”之区。土司制度带来了区域社会管理的新模式,使得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出现了相互依赖的关系,促进了土司地区与中原地区经济、文化的往来。其特殊的管理模式及相关的依赖交流机制、世袭制、等级制构成了土司制度与文化的鲜明特征。土司制度推行了六百多年,在西南等少数民族地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土司制度的建立,实际上是中央政府与地方首领的双方认同。一方面地方首领表示“归顺”“向化”,希望保住自身的地位和利益;另一方面朝廷在不易派官管理的少数民族地区需要寻求代理人。因此,当土酋“归顺”,朝廷即授以土司之职,通过颁发敕书及官印,使其成为可以世袭的朝廷命官,并允许他们管理自己的领地。而中央政府也经常征调土司兵作战,或抗击外寇,保卫疆土;或镇压内乱,稳定地方。明嘉靖年间的抗倭战争,明廷就调集了大量士兵。因此,土司制度是一种地方行政管理制度,体现了元明清中央政府“齐教修政”、“因俗而治”的统治方针,同时采取这样一种过渡性的管理方式,将其纳入中央政府的管理体制之内,也为日后的郡县化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这与其他国家中由少数民族统治的行政中心更多体现其强势的当地民族特征是完全不同的。

    作为地方行政管理制度,土司制度创建了一种区域社会管理的新模式,即在行省之内实行双轨制,既有流官管理的府州县,又有土司自治的地区。这种管理模式体现了两个特点:其一是体制的稳定性。土司制度推行长达六百多年,虽经三个朝代的更迭,这一政策仍得到有效的实施,其基本点在于维持边疆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其二是政治运作的协同性。在土司制度推行过程中,中央政府与该地区少数民族之间在某种程度上是存在一定的和济与协调的。它的运作,对于国家的统一和稳定,社会文明的进步,社会经济的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土司制度是在保留各民族文化的基础上建立的。当地民族的宗教信仰、传统文化、生活习俗继续保留、发展,形成了促进该地区社会稳定以及民族和谐共处的长效机制,从而促进了多民族文化的共处与包容,保护了民族文化的多样性传承。清代在四川等地新设土司,不强求那里的少数民族剃发易服。从制度层面上说,土司制度也许不是一种理想的社会制度,但可以肯定,它是适合当时西南等地少数民族社会实际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制度。

(摘自《文史知识》2016年第4期,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试题。

    海绵城市是一种形象的表述,是指城市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雨水带来的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建设海绵城市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

    北京建筑大学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院长李俊奇认为,我们的城市应该像海绵一样,遇到降雨时能够就地或者就近“吸收、存蓄、渗透、净化”径流雨水,补充地下水,调节水循环;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出来并加以利用,从而让水在城市中的迁移活动更加自然。

    海绵城市建设的主要措施是对路面进行透水铺装,和建造下沉式绿地、绿色屋顶、蓄水池等设施。其直接目的固然在于收集利用雨水、减少洪涝灾害,但从城市建设理念来讲,这其实是对城市公共设施、生态系统的改造和升级,是着眼于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科学规划布局。

    海绵城市理念主要包括一个核心指导思想,三大建设途径,三大雨水系统和四大关键目标。

    一个核心指导思想指低影响开发理念。三大建设途径指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低影响开发。针对生态敏感区和生态脆弱区,进行最大限度的保护,维持自然的水文特征。针对已经遭受传统城市建设模式破坏的生态系统,采用生态手段进行修复。在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应积极采用低影响开发理念,减少硬化面积,提高城市滞蓄、渗透、净化雨水能力。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更好地实施海绵城市建设呢?海绵城市建设具有复杂性和长期性,不可能一蹴而就。

    海绵城市建设遵循的指导思想之一就是“道法自然”,建设自然、生态、绿色的基础设施。这些年我们在城市建设的过程中太过于强调灰色基础设施建设,相应地淡化了绿色基础设施的建设。灰色基础设施过分注重人工化的工程。而绿色生态的基础设施,就是用生态自然的,或者模仿自然的生态措施实施。

    海绵城市建设还应因城、因地而异,不能简单地套用或复制某一固定模式。应该尊重科学,不能过分地夸大或贬低绿色雨水基础设施的作用。注重利用适宜当地的生态化设施,如植草沟、雨水花园、雨水塘、多功能调蓄水体等,这些设施还可以充分利用雨水资源,缓解城市径流污染和内涝风险,降低水环境污染巨额治理费用,减少城市内涝造成的巨额损失。

    海绵城市的建设必须得到全社会的支持,鼓励社会资本的参与。通过宣传与交流,让老百姓明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可建立关于雨水排放的奖励和补贴机制等。北京就曾经对开发商提出了,如果建立雨水利用设施,就会减免防洪费。

    海绵城市的建设,必然会拉动经济增长,从本行业的规划、施工、软件模型开发,到带动其附属产业的产品制造等,能够促进多产业共同发展。在雨水系统改造的同时,可以结合道路铺装改造、绿化景观提升等项目来共同完成。国家的投资,加上地方上的配套资金和社会资本的参与,甚至有人预计未来海绵城市的建设规模可达万亿。

    海绵城市建设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连片效应,不然,就很难实现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若每一个区域,每一个小区、每一条道路,都按照低影响开发理念来规划和实施,就会积少成多,效果会更好。

    近年来,国家提出了“以水定城”的战略,这对推动城市文明的发展,特别是推动海绵城市的建设会大有裨益。

(选自半月谈网《海绵城市建设是百年大计》,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材料一:共享经济,是由个人或第三方平台将闲置资源或服务以有偿分享给需求者,并从中获得报酬的经济模式,其核心特征是基于信息技术平台的资源优化配置。共享经济的发展驱动力主要有以下四点:一是互联网信息技术的产生与普及。开放数据、移动互联网的普及,为共享经济平台进行资源优化配置提供了技术条件。二是人口红利。近年来共享经济在中国的大发展也源自人口基数带来的互联网人口红利。三是大量共享经济服务提供者。在中国经济转型升级过程中,大量的传统行业劳动力进入共享经济领域,个人的技能或服务借助第三方平台实现更快速的流动。四是大量闲置资源可供优化。以汽车为例,根据摩根士丹利的研究显示,平均一辆车只有4%的时间在行驶,而在96%的时间中被闲置,这在客观上提供了可供优化的资源。

(摘编自《国家地理》周刊编辑部《共享经济的发展现状和未来趋势》)

材料二:共享经济的发展能够有效利用过剩产能、闲置资产、闲置时间、闲置技术,是去产能去库存的有力方式,不仅提升了资源的配置和利用效率, 而且拓展创新了分工合作的方式和模式。共享经济的发展不仅为个人带来发展的契机和动力,而且对企业、社会、国家乃至世界的发展带来了强大的发展动力,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实施,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速,共享开放将是未来经济发展的主旋律,共享带来的合作与创新将进一步推动经济社会开放发展、协调发展、创新发展。

(摘编自陈健、龚晓莺《共享经济发展的困境与突破》)

材料三:相对于共享经济在全球范围的蓬勃发展,共享经济在国内的发展似乎还是慢了一拍,大体量的共享经济企业还不多,涉足的领域也较国外为少。究其原因,一是国内的共享经济起步本身较晚,在共享出行以外的其他很多领域都还在学习和培养用户习惯的阶段。二是因为人际信任基础相对薄弱。大部分的共享经济商业行为都会与不曾相识的人打交道,但在中国对陌生人的信任度相对还比较低,此外也缺乏可靠的个人信用体系可供参考。三是文化差异与社会环境的不同。例如在西方国家人们善于也鼓励社交,人们对于在陌生人家里借住、将车借给陌生人出行等事情上需要克服的心理障碍比中国人要小很多,因此在某些领域就会存在西方成功的商业模式无法移植的问题。

(摘编自财新网《共享经济将会在中国如何发展》)

材料四:共享单车矩阵分析图

类别

分析层面

政治环境

经济环境

社会环境

技术环境

内部

因素

优势

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大力支持

降低人们的出行成本;较低的实施和运营成本

共享单车是短途出行的绿色代步工具;减少交通挤塞;减少燃料的使用;增加健康效益

移动支付技术成熟;单车快速认证、无桩优势比较明显

劣势

政策尚未落实,未真正发挥作用

早期发展阶段缺乏赢利模式,企业靠着补贴的形式获取用户、培养用户

基础设施不健全;城市容纳度有限,有些城市共享单车产能恐将出现过剩情况

GPS 定位不准确; 有些单车采用轴承传动、车身沉重,骑行十分费力,用户体验不佳;

外部

因素

机遇

国家大力倡导政府与私人组织合作建设城市基础项目,配套政策陆续发布

我国互联网共享经济行业飞速发展

城市交通拥堵;低碳、绿色出行兴起

互联网技术不断发展和手机用户普及

威胁

政府推行的公共自行车对其形成竞争

多家共享单车公司相互之间存在资本的激烈竞争

乱停乱放、被损毁、被盗窃、变成私人独享的交通工具;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薄弱

保障实名注册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成为难题

(资料来源于李琨浩《基于共享经济视角下城市共享单车发展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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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司法的疑罪从无、从轻

李竟恒

    传统中国司法制度的主流,尤其重视审慎,以避免冤案的出现。先秦时期司法精神的主流,主张司法的审慎与宽和,《论语·子路》中孔子主张“赦小过”,上博楚简《仲弓》作“赦过与辜”,《周礼·秋官司寇·司刺》也主张赦免幼弱、老耄与蠢愚这三种人。其中很重要的一部分,是疑罪从无或疑罪从轻。《左传·襄公二十六年》引《夏书》“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即从夏代的司法精神中,便强调与其造成冤案,宁可达不到执法效果,即宁纵毋枉。周人的《尚书·吕刑》中,尤其强调司法的审慎:“五刑之疑有赦,五罚之疑有赦,其审克之”,司法中的疑罪,采取赦免从无原则。汉代孔安国的注解认为,刑狱有疑点的,应该改为较轻的处罚,小惩罚有疑点的,应该完全赦免。按照孔安国的解释,这一周代的司法精神同时兼有疑罪从轻和疑罪从无两种。

    秦朝的司法思想以有罪推定为基本底色,最有代表性的就是《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两件事。一次是有人在东郡的陨石上刻诅咒秦始皇的文字,秦始皇便“尽取石旁居人诛之”,陨石旁边所有的居民都被进行了有罪推定,所以杀无赦。类似的例子,秦始皇在梁山宫怀疑身边的人将信息泄露给了丞相李斯,于是便将“时在旁者”全部杀掉。云梦秦简《封诊式》记载,秦法对于犯罪嫌疑人,“无解词,笞讯某”,即一边刑讯逼供,一边要嫌疑人自证清白。这种有罪推定的司法,很容易产生冤假错案,如张家山出土竹简《奏谳书》中,就记载了一个秦代冤案,一个叫“讲”的人,被怀疑偷牛,在严刑鞭打下最终屈打成招,惨遭冤狱,全家遭殃。正是秦朝的这种严酷司法,最终导致“赭衣半道,群盗满山”,路上遇到一半的人都被判定犯罪,漫山遍野都是逃跑的亡命者。

    汉儒继承了先秦主流的司法思想,反对秦朝法律文化。《礼记·王制》:“疑狱,汜与众共之,众疑,赦之”,即有疑点的案子要拿出来众人讨论,如果大家都认为存疑,便作赦免处理。汉代儒书《孔子家语·刑政》也有:“疑狱,则泛与众共之,疑者赦之”,主张疑罪从无。汉儒贾谊在《新书·大政上》主张:“疑罪从去,仁也;疑功从予,信也”,即疑罪从无是仁政的司法要求。汉儒刘向在《新序·杂事第四》中曾经记载一个寓言,据说魏国有疑罪,一半的司法人员主张应该做有罪推定,魏王便请教大商人陶朱公。经陶朱公启发,魏王意识到应该“狱疑则从去”,于是“梁(魏)国大悦”,确定了疑罪从无的司法原则,因而获得民众的拥护。

    这些汉儒疑罪从无、从轻的司法思想,对汉代的司法实践具有积极的影响。《汉书·于定国传》记载,汉宣帝时廷尉于定国,学习儒家《春秋》,接受了儒的价值观,所以“其决疑平法,务在哀鳏寡,罪疑从轻”。这位司法官员虽然没有实践疑罪从无,但却践行疑罪从轻,比起秦法的有罪推定传统来说,是一种明显的改善。

    相比于秦朝的有罪推定,儒学的疑罪从轻、疑罪从无思想都是更合理的。当然,从轻和从无二者之间又有高下之分。明代人梅鹫在《尚书考异》中就指出,“罪疑惟轻,贤人以下。忠厚之事,圣人似不止此”,意思是罪疑从轻原则,只是一般儒者就能主张的水平,而疑罪从无,才是真正圣人的司法思想。

(节选自《南方周末》2019.2.28)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美和伦理、经济等概念不一样,美更多涉及人对事物的情感评价,而且这种评价均趋于正面。以此为背景,审美的超功利性促进人追求雅化生活并对生活抱理想态度,这些都天然地通向一种健康、乐观、高尚的道德情操。也就是说,审美不是道德,但它却天然孕育并涵养着道德。

    中国传统文明萌芽于上古时期的巫史传统,但与西方不同的是,中国上古的“巫”并没有发展出对后世文明产生强大统摄作用的宗教,而是显现出更理智清明的特点。这一特点的表现就是以美善相济作为社会的核心价值观。这一价值观念的确立始于西周时期周公的制礼作乐。礼主要涉及道德伦理问题,但由其昭示的人的行为的雅化和群体活动的仪式化,则是审美的;乐是中国社会早期对诗、乐、舞等艺术形式的统称,它预示的心性、社会乃至天地人神的整体和谐,却指向伦理性的至善理想。虽然按照现代学科划分,美与善之间存在分界,但在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论述中,两者却是混融的。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美与善之间仍然存在差异。比如在《论语·八佾》中,孔子评价上古乐舞《武》“尽美矣,未尽善也”,《韶》则“尽美矣,又尽善也”。这一方面说明美的未必就是善的,另一方面则说明善必然是从美出发的善,美对于道德之善而言具有奠基性和先发性。正是因此,自孔子以降,中国儒家主张以审美教育涵养道德教育,即以美储善。

    中国传统儒家强调美对善的生成和涵养作用,同时也强调善向美的二次生成。人们相信,人的内在道德品质与外在形貌具有一体关系,良善的本性总会以美的形象向外显现。基于这种看法,孟子认为涵养内在的“浩然之气”是培育君子之德的要务,被这种道德化的浩然之气充盈的状态就是美的状态。

    当代的儒家伦理学研究中,人们习惯于将中国儒家关于美、德关系的看法限定在个体化的人性养成方面,但事实上,它却具有家国天下的广远视野。按《诗经·泮水》等文献,起码在春秋时期,中国即存在完整的国家礼乐教育体系,天子有辟雍,诸侯有泮宫,民间有痒序。宋元以降,借助话本和曲艺等民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礼乐精神更在民间得到了广泛的传播和弘扬。

    要而言之,在中国古代,美一方面涵养道德,另一方面引领道德;它在个体层面涉及“以美立人”问题,在国家层面涉及“以美立国”问题。从中国历史看,由儒家确立的社会道德原则和伦理秩序之所以具有纵贯数千年的生命力,关键在于它借助美和艺术深化了道德的人性基础,活化了社会伦理秩序,软化了诸多人伦规则的机械和僵硬,使其更合乎人性和人情。认清这一点,有助于更深刻地体认美育之于中国当代学校乃至国民教育的重要性,同时也有助于为国家道德建设开启出一条更趋行稳致远的道路。

(摘编自刘成纪《中国古典美学中的“美”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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