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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广东省第二师范学院番禺附中2018-2019学年高一下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经典的形成总是与特定的文化背景、特定的民族和地域相联系,因而经典具有了某种特殊品格。但是,经典之所以成为经典,还表现于它的超时代价值。《论语》中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体现了春秋时期政治体制及伦理关系中的价值取向,同时也内含从普遍的文化层面加以阐释的可能,例如,今天我们可以从责任意识和义务意识的层面进行阐发,思考如何使个体充分履行各自义务的问题。经典不仅有超越时代的价值,更有超越地域的世界性的意义。真正的经典既是民族的,也是世界的,它是世界文化共同财富的组成部分。中外经典,概莫能外。柏拉图的《理想国》是西方文化中的经典,其重点讨论的正义问题的意义和价值不只适用于西方;儒家典籍《论语》讨论的仁道原则,其意义同样超越中国。在不同的文化尚未相互作用时,这样的意义也许隐而不彰,但当不同文化彼此相遇,经典的世界性的意义就会显现出来。

    承认经典具有普遍意义,就意味着我们要开眼界。在阅读、理解经典的过程中,如果眼界封闭,常常会给经典的理解带来多方面的限制;而视域的扩展,则有助于更深入地把握经典。因此,一方面,我们需要引进来,借鉴西方历史演化过程中积累的文化成果;另一方面,我们也需要主动走出去,参与世界范围的百家争鸣。不管是西方文化的引进来,还是中国文化的走出去,都既要以其各自的特殊内涵为背景,也要以它们所具有的普遍意义为前提。

    承认经典具有普遍意义,还要再反思。再反思就是在承认经典所拥有的超越时代与地域的普遍性的前提下,对时下一些流行看法进行理解和反思。如“以中释中”,即以所谓纯粹传统中国概念去理解中国的问题,这种思路明显忽视了经典的普遍意义。外来语已逐渐输入并融入现代汉语,这也不可避免地带来外来思想和观念内容。当我们用受外来语影响的现代汉语去理解经典时,相应地也受到外来语背后的深层思想和观念的影响,因而,试图以“纯而又纯”的中国观念去解释以往的经典,事实上已缺乏可能性。与之相比,王国维在20世纪初所倡导的“学无中西”的观念则更具有开放意识,他就是在当时世界文化融合的背景下,以世界文化视野来反思和理解多样文化经典的。近代梁启超、章太炎、梁漱溟等大儒者,他们尽管以回归或延续儒学为学术旨趣,并对西方文化有各种批评,但他们对以往经典的诠释在不同层面上都受到西方外来观念的影响,都体现了“学无中西”的理念,这也就是他们的学说被称为“新儒学”的重要原因。

(摘编自杨国荣《经典的意义》,有删改)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论语》《理想国》等中外经典具有民族性、地域性,同时也具有世界性的普遍意义。 B、虽然经典有特殊品格,但我们可以从普遍意义的层面对经典作出具有现代意义的阐释。 C、经典具有特殊品格又有普遍性,理解与解读经典要引进来,也要参与全球文化的争鸣。 D、“新儒学”的大儒们能够辩证地认识西方文化,对其持既批评又充分借鉴吸收的态度。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从“超时代价值”和“世界性意义”两个层面来论证经典所具有的普遍意义。 B、文章以“经典具有普遍意义”为前提,进而提出要以开放的视野来阐释经典的建议。 C、文章从正面强调要认识经典的普遍意义,相应地批评了忽视经典普遍意义的观点。 D、文章比较了“以中释中”与“学无中西”的不同点,旨在反思以“中”为主的偏颇。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
A、要想更好理解经典的内涵,应该摆脱经典特殊性的限制,着重分析它的普遍意义。 B、中国文化只有“走出去”参与世界范围的“百家争鸣”,才能体现“学无中西”。 C、外来语在思想和观念上影响现代汉语,现代汉语也必然会在文化互动中影响西方。 D、反思“以中释中”的观念,不排斥以“纯而又纯”的方式去解释中国以往的经典。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在儒家体系中,对伦理与道德关系在不同历史发展时期有不同的表述。在孔子是“礼”与“仁”,在孟子是“五伦四德”,董仲舒以后则是“三纲五常”。但无论如何演变,伦理与道德始终一体,而且“礼”、“五伦”、“三纲”的伦理,之于“仁”、“四德”、“五常”的道德总是处在优先地位。

    孔子以后,在中国传统道德体系尤其是儒家体系中,总有三个结构性元素:伦理性的礼或人伦,道德性的仁或德性,而修养则是它们之间使二者同一的“第三元素”。修养的关键在于“修身养性”。“身”即人的个别性或所谓“单一物”,“性”即人的公共本质或所谓“普遍物”。“性”作为普遍本质为人所共有,因而需要“养”;“身”作为个别的感性存在则潜在某种道德上的危险性,因而有待“修”。“修身养性”的过程,简单说就是克服人的自私,完成人的社会性的过程。

    可见,对于伦理与道德的关系,在儒家思想中说是礼仁合一,伦理道德共生,伦理优先。儒家学说以道德理想主义和伦理理想主义,对现实的伦理存在和道德状况采取批判的态度,提出“内圣外王”,“圣”是“王”的前提条件,以此作为对“王者”的道德教训。宋明理学通过儒道释的融合,以“理”或“天理”统摄“礼”的伦理与“仁”的道德,也是伦理与道德统一的一种诠释。到了理学阶段,中国道德哲学核心概念,已经不是“礼”,也不是“仁”,而是“理”。

    与西方相比,中国没有强大的宗教。但人们一般承认中国伦理尤其儒家伦理的准宗教意义,这不仅因为中国伦理以家庭伦理为基础,也不仅因为作为完成形态的中国传统伦理的宋明理学中已经融合了佛教的因素,宗教参与了中国伦理的历史建构和现实发展,更重要的是,伦理精神本身与宗教有相通之处。伦理必须作用于人们的精神才能在现实社会中实现。所以,中国道德哲学一开始就设置了兼具伦理与宗教意义的“天”的概念。到了宋明理学,形成所谓“天理”概念,标志着中国传统道德哲学的完成。

     “天”与“理”的结合,是伦理与宗教的结合。这种结合不能一般地解释为道德哲学中融合了宗教的因素,而是可以看作中国伦理与宗教在哲学上的文化相通。在西方,伦理的实体被人格化,这就是上帝。在中国,伦理性的实体被哲学地把握和表达,但由于它同样具有某种终极性的意义,同样具有神圣性,因而寄托于集自然、伦理、宗教于一身的“天”的概念以表述和表现。孔子着力于“仁”,坚持“为仁由己”,求“仁”得“仁”,但却认为“仁”是一个精神境界。“伦”的实现,有赖于“精神”的信念和信仰,“伦理”便是所谓“伦”之“理”。因此,不仅实体性的“伦”,而且作为达到“伦”的条件的“精神”,都具有某种宗教的哲学气息。(有删改)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真情实感”论的贫乏和僵化

    现代和当代散文缺乏系统的理论,散文理论界影响最大的是“真情实感论”。其著名论述是:“散文创作是一种表达内心体验和抒发内心情感的文学样式。”“它主要是以内心深处迸发出来的真情实感打动读者。”不难看出,事实上把散文的特殊性定性在“真情实感”,也就是抒情性上。这种“真情实感论”在相当一个时期中,拥有相当的权威,至今仍然得到学界并不敏感的人士的广泛认同,但这样的理论是极其粗陋的。

    首先,真情实感并不是散文的特点,而是一切文学共同的性质。其次,真情实感的强调,并非永恒现象,而是一种历史现象,最初出现在五四时期,是对“瞒和骗”的文学传统的反拨,后来,是在新时期对“假大空”政治图解的颠覆。把这种理念从具体的历史语境中抽象出来,作为散文的永恒的性质,实质上是以抒情为半径为散文画地为牢。中国散文史乃至西方散文史上,并不全以抒情为务,不以抒情见长的散文杰作,比比皆是。不管是蒙田还是培根,不管是博尔赫斯的《沙之书》,还是罗兰•巴特的《艾菲尔铁塔》,甚至是苏东坡的《赤壁赋》,诸葛亮的《出师表》,都不仅仅是以情动人的,其中的理性、智性,恰恰是文章的纲领和生命。

    这样的散文理论之所以独步一时,最根本的原因在于,话语霸权遮蔽了思维方法上的漏洞。第一个疏漏是把一定历史条件下的散文观念当作永恒不变的规律。第二个疏漏比之第一个漏洞更加严重,那就是,真情实感,和巴金讲真话一样,并不是文学的规律,而是对作家的道德要求。第三个遗漏,就散文而言,在表现情感时,并不一定局限于真和实,作为文学创作,最根本的规律乃是想象,更全面的说法应该是真假互补虚实相生。

    因为没有西方现成的理论资源,也没有自己的像样的理论,散文不得不从历史和现状中直接进行概括。这就用得上逻辑的方法和历史的方法。问题在于,流行的真情实感论,既没有逻辑的系统性,又没有历史的衍生性。它是一种抽象混沌,没有内部矛盾和转化。实际上,情和感并不是统一的,而是在矛盾中转化消长的。情的特点是动,但是,情是一种“黑暗的感觉”,情之动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它要借助感觉才能传达,所以叫做“感动”。感有一个特点,就是它是在情感冲击下发生“变异”的。情人眼里出西施,月是故乡明,贾宝玉第一眼看到林黛玉就说这个姑娘见过的,王维在散文中感到深巷寒犬“吠声如豹”,这些在真情冲击下变异了的感觉,明显不是“实感”,而是“虚感”。通过这种“虚感”传达出来的感情是真情还是假情呢?

    看不到内在矛盾,也就看不到运动发展、变化,从而对情与感的历史的消长视而不见。在散文历史的最初阶段,实用理性占着绝对的优势,情在散文中是被排斥的。至少到了魏晋以后,抒情才从实用理性中独立出来。晚明小品中提出独抒性灵,五四散文继承了这个传统。散文的抒情主题,其深层的矛盾,其实不仅在于感,而且在于理。主情的极端就是用变异的感觉来抑制理性,走向极端就是情感的泛滥,变成了滥情、矫情、煽情。故到了二十世纪中叶,西方产生了抑制抒情的潮流,在中国的先锋诗人和小说家中,跳过情感,直接从感觉向审智方面深化,追求冷峻的智性成为主流,而散文却停留在真情实感的抒情中。直到余秋雨出现,他把诗的激情和文化的智性,水乳交融地结合在一起,迈向了散文的新阶段,也就是从主情到主智的历史过渡。

    “真情实感论”如果真要成为一种严密的学科理论基础,起码要把情与感之间的虚和实,情与理之间的消和长作逻辑的同时又是历史的展开。它最大的缺失在于号称散文理论,却并未接触散文本身的特殊矛盾。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骚扰电话该谁管?

    最近,网上流行这样一句话:“每天叫醒我的,不是闹钟,也不是梦想,而是骚扰电话。”虽有戏谑与夸张成分,但未尝不是人们深受骚扰电话之害的真实写照:

    理财推销、发票开具、中奖兑换、房屋租售、辅导培训,骚扰电话五花八门,商业推广与电信诈骗混为一体,让人感觉“接不完,不胜烦”。

    骚扰电话到底有多少?今年3月,百度发布的《中国互联网安全白皮书》显示,2015年,全国骚扰电话总量为948亿条,较2014年上涨57%。这么大的数量,即使设套诈骗的概率有限,最后被骗用户的绝对数也不少。最不可思议的是,很多人手机上显示,一些被安全软件标注了上千次甚至上万次的骚扰电话还能继续拨打,岂非怪事?

    客观地看,骚扰电话的界定确实不容易。以常见的骚扰号码400+电话为例,除非含有色情、暴力、淫秽等明显违法内容,否则很难认定哪些电话是骚扰、哪些内容属诈骗。更有人认为,电话通信是公众权利,在不能判定某个号码涉嫌违法的情况下,运营商没有权力擅自停止服务。这种似是而非的“付费就能使用论”,好像有一定道理,但听起来不免让人心塞。对每年数以几百亿计的骚扰电话,难道只能听之任之?

    据知情人透露,目前骚扰电话分工精细,已经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条。一些所谓高科技软件公司开发出的系统,既能批量外呼,还能语音自动群呼,更能随意更改主叫号码,为骚扰电话推波助澜;有的地方电信运营商为了追求利润,滥用透传技术,出售通道帮不法分子建立呼叫中心,提供交换机等设备支持,更助长了骚扰电话的气焰。有媒体报道,在这条黑色利益链背后,每通话1分钟,运营商能获得五六分钱的收益。

    打击骚扰电话,离不开电信运营商的主动作为。对个别地方运营商参与骚扰电话产业链牟利问题,各大运营商总部应严格行业规范,定期开展网络安全普查,清除内部害群之马。对授权出售常见骚扰电话号段的代理商家,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在电信号源、号码发放、资质审核、投诉处理等环节都不能放松。在甄别骚扰电话的技术上,积极与相关互联网公司开展合作,不断改造升级屏蔽软件,让相关软件更有效。

打击骚扰电话,需要创新监管方式,加大处罚力度。在这方面,一些国家的做法值得借鉴。比如,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开设专门网站,为电信用户申请“别打我电话”服务,把那些申请保护的电话编入“全国别打电话名录”,推销公司如果拨打列入该名录的电话,将被处以1.1万美元的罚款。德国法律规定,乱打骚扰电话者,将根据情节,除被处以数额不等的罚款外,还将面临最长3年的监禁。

    这几年,为打击骚扰电话,我国有关部门先后多次开展“清网行动”,查处了不少伪基站,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根本上管住骚扰电话,还需要相关部门共同协作。电信运营商应当尽到管理责任,工信、工商、金融、公安等相关部门建立应急协调机制,提高骚扰电话的拨打成本,加大对违法分子的处罚力度,为饱受骚扰的电信用户讨回一个清静。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材料一:

    咬文嚼字有时是一个坏习惯,所以这个成语的含义通常不很好。但是在文学,无论阅读或写作,我们必须有一字不肯放松的谨严。文学借文字表现思想情感,文字上面有含糊,就显得思想还没有透彻,情感还没有凝练。咬文嚼字,在表面上象只是斟酌文字的分量,在实际上就是调整思想和情感。从来没有一句话换一个说法而意味仍完全不变。

    一般人根本不了解文字和情感的密切关系,以为更改一两个字不过是要文字顺畅些或是漂亮些。其实更动了文字就同时更动了思想情感,内容和形式是相随而变的。姑举一个人人皆知的实例,韩愈在月夜里听见贾岛吟诗,有“鸟宿池边树,僧推月下门”两句,劝他把“推”字改为“敲”字。这段文字因缘古今传为美谈,于今人要把咬文嚼字的意思说得好听一点,都说“推敲”。古今人也都赞赏“敲”字比“推”字下得好,其实这不仅是文字上的分别同时也是意境上的分别。“推”固然显得鲁莽一点,但是它表示孤僧步月归寺门原来是他自己掩的,于今他推。他须自掩自推,足见寺里只有他孤零零的一个和尚。在这冷寂的场合,他有兴致出来步月,兴尽而返,独往独来,自在无碍。他也自有一副胸襟气度。“敲”就显得他拘礼些,也就显得寺里有人应门。 他仿佛是乘月夜访友,他自己不甘寂寞,那寺里假如不是热闹场合,至少也有一些温暖的人情。比较起来,“敲”的空气没有“推”的那么冷寂。就上句“鸟宿池边树”看来,“推”似乎比“敲”要调和些。“推”可以无声,“敲”就不免剥啄有声。惊起了宿鸟,打破了岑寂,也似乎平添了搅扰。所以我很怀疑韩愈的修改是否真如古今所称赏的那么妥当。究竟哪一种意境是贾岛当时在心里玩索而要表现的,只有他自己知道。如果他想到“推”而下“敲”字,或是想到“敲”而下“推”字,我认为那是不可能的事。所以问题不在“推”字和“敲”字哪一个比较恰当,而在哪一种境界是他当时所要说的而且与全诗调和的。在文字上“推敲”,骨子里实在是在思想情感上“推敲”。

(朱光潜《咬文嚼字》(节选))

材料二:

    有一天,苏小妹、苏东坡和黄山谷(黄庭坚)三人在一起谈论诗句。苏小妹为了显示她的才华,抢先说:“轻风细柳,淡月梅花。请哥哥在这两句各自的中间加上一个字,作为诗的“腰”,成为五言联句。”苏东坡略加思索,随即说道:“轻风摇细柳,淡月映梅花。”即前句加了一个“摇”、后句加了一个“映”。苏小妹不屑地说:“还尚好。不过,只能算为下品,这个‘腰’不够美。”那么,怎样的“腰”才算美呢?苏东坡认真思索后,得意地说:“有了,轻风舞细柳,淡月隐梅花。”即分别加了“舞”与“隐”这两个“腰”。苏小妹笑道:“好是好,但仍不属上品。”坐在一旁的黄山谷也认为加这样的“腰”很好,心想,是不是苏小妹在故弄玄虚?于是忍不住问道:“依小妹的高见呢?”苏小妹便得意地念了起来:“轻风扶细柳,淡月失梅花。”苏东坡、黄三谷拍手称绝。

(清·褚人获《坚瓠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传统礼制因其长期附着在传统政治体制之上,必然具有种种封建之质核,然而同样无可否认的是,对于个人来说,礼及礼制是立身处世的一套准则;对于群体来说,礼和礼制又是人际交往的文明规则;扩而大之,对于整个社会来说,礼和礼制则是为构建稳定的社会秩序和制度而设计的。因此,礼制中必定蕴含着中华先民的生命经验和生活智慧。这种经验与智慧的深厚积累之核心,就是一个“仁”字。

    《礼记》载:“礼者,理也。”即统治者以“礼”来治事理政,也就是以“理”来治事理政。在儒家理念中,政治上最大的“理”就是要施行德治主义的“仁”政。孔子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又说:“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民)有耻且格。”即在仁政中,德与礼相互为用,不可分割。

    在孔子看来,仁政有诸种具体表现,国家在施政过程中必须具备。仁政的具体表现有五项特质:“恭”“宽”“信”“敏”“惠”,概而言之,便是庄重、宽容、诚信、勤勉及惠人。这些准则亦是各种具体而微的礼制规范由以制定和实施的内在理念。因而仁、礼关系可以简要地表述为“礼”为“仁”之用,“仁”为“礼”之体;或者说“礼”为“仁”之流,“仁”为“礼”之源。

    “仁”的原初含义是指人与人之间的亲善关系。最古老的政书《尚书·仲虺之诰》有“仁,爱也”语,《诗经·郑风·叔于田》有“洵美且仁”语,是指民风。《左传·襄公九年》有“体仁足以长人”语,仁者爱人,施仁政可以发展人的才能。这些理念原本是先秦族群社会普遍存在的血缘亲情关系的天然反映,同样具有历史正当性。在这种基于血缘关系的小共同体中,由长者(族长)主导的权利义务之间的关系,表现为父权和父责相统一,即“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君仁、臣忠”。显然,这是一种对君臣父子双方都有约束力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原初含义是:君要像个君,臣要像个臣;父要像个父,子要像个子,各安其位,各行其责。所以,从原生儒家的君权、父权中推不出后世“三纲五常”中绝对专制的理念来。恰恰相反,原生儒家的观念是“圣道”高于君命,儒士为王者师,信仰高于权位,所以孟子有“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之类的民本思想,荀子有“从道不从君,从义不从父,人之犬行也”的道德原则。

    从血缘亲情中生长出来的仁爱观念,再外推一步,即是“忠恕之道”。孔子说:“吾道一以贯之。”根据曾子的解释,“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忠恕之道”的正解就是“己欲达而达人,己欲立而立人”,其反解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其基本精神都是将心比心,推己及人,也就是孟子所说:“不忍人之心。”“所以谓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非所以内交于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誉于乡党朋友也,非恶其声而然也。”由此孟子推出“四心”,即“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他将此作为“仁”之“四端”。孟子所言,实质就是人区别于动物、人之为人的根本特征,故可简称为“人性”,也就是“仁”的具体表现。古今中外,概莫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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