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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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浙江省宁波市九校2018-2019学年高一下学期语文期末联考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屋头青瓦是谁家

潘新日

    ①一场雨,让寄居的小城隐在淡淡的雨雾中,临窗而立,瓢泼的雨把楼下的青瓦洗得清亮,雨水顺着瓦楞流着,在檐下挂起了一条条银丝,清脆的雨滴声里,溅起了思乡的水花,朦胧里似曾看见了青瓦上的故乡。

    ②夏天的雨下得如此急,甚至楼下的阿婆来不及收院子里的衣服,我木然地看着阿婆迈着祖母一样蹒跚的脚步,在院子里奔忙,脚下踩着家乡一样的韵味。这个时候,我会庆幸自己住的楼下还有一片这样的风景,幽深的小巷里,几十排青砖黑瓦的老房子错落有致地排列着,弥漫着民国的韵致,祖先的味道。

    ③这样的天气里,我可以在雨中细细品味故乡的味道,精心昤听雨中的精彩。雨滴拍打着青瓦,犹如奏响了一曲美妙的轻音乐,雨声里有我梦里的家,有我青砖黑瓦的童年。瓦楞间的青苔和一棵棵直起腰身的野蒿,还有散落在小巷里的一朵朵红的、蓝的、七彩的伞花,一切都那么相似,一切都那么亲切。异乡里,古巷就是一条长长的藤,一头连着故乡,一头连着南方夜空中最广阔的宁静和最深沉的安详。

    ④真的没有想到在这样的闹市里还会有这样的一片天地,和家乡的情调如此相近,只是少了青山秀水。如此,那无边的乡愁也变得淡然了,虽然身处异乡,却因了这些故乡一样的青瓦而内心殷实,充盈着幸福和快乐,不管这家园是地理上的还是心理上的,我都很知足。

    ⑤在江南这一排排青瓦覆盖的老房子里,已经摒弃了民国所有的遗风,已找不到故乡古村落的封闭和凋残,它把古朴的身影遗落在繁华里,在城市的节奏里呼吸、生活,除了青瓦本身的年龄和记忆,所有的都融进城市的心跳里。

    ⑥雨中的青瓦格外别致,这些城市里的隐士把青衫和旗袍压进箱底,让梅雨的叮咛慢慢发霉,长出许多思念来,一片青瓦,一块历史,一片浓得化不开的乡愁,在小巷里弥漫。我想起戴望舒,想起丁香一样的女孩,想起民国的油纸伞,但此时花开已没了旧人。

    ⑦不过,我还是喜欢家乡的青瓦房,没有拘束,可以自由地敞开胸怀,让细细的炊烟顺着风远行,流浪的身影里,有瘦弱的文人,有迁徙的商旅,有远嫁的红颜,在这样的青瓦泪里思念着,怀旧着,他们在青瓦覆盖的木格子窗棂边沉吟、思念,古诗词里的张继、李商隐带着古风,流下了思乡泪水。

    ⑧时常,我会把青瓦当做一部旧书,把它当成故乡老家的屋子,在亲切和畅想中阅读乡愁。我相信很多人都有心中的家园,任何一处青瓦覆盖的老房子都有家乡的味道,都能生出家的温馨,天南地北,青瓦就是流浪的历史,任何建筑都无法代替的历史,当然,加上木门边的蓑衣和斗笠、檐下的农具,堂屋里雕花桌案上的青花瓷坛,案头上的线装书,这些民间的朴实记忆沉淀了一个地方的丰厚底蕴,我喜欢。

    ⑨青瓦也是历史中发黄的名片,它们静静地点缀在各个角落,有名的,没名的,都一样的厚重着,抵达游子的内心深处。如角直、周庄、鲁镇、凤凰、木渎、同里、乌镇、西塘、宏村、大理、婺源,院落有乔家大院、李家大院、刘家大院,大的有古城的城楼,小的有不同时代的县衙,文人雅士里有丰子恺的缘缘堂;有戏院、有宗祠、有寺庙。总之,那些与青瓦有关的建筑细节,花窗、飞檐、雕梁和隔扇,早已脱离了一般意义上的建筑点缀,成了一种文化抑或精神上的指向,指向古典,指向旧梦,幻化出生活的七彩来。

    ⑩青瓦上的故乡是遥远的乡愁、是故乡的低语、是亲人的倾诉,是童年的遥想、是民间的歌谣,是农历里的季节,是婉转的鸟鸣,是唐代李义山缠绵的“巴山夜雨”,是宋朝柳三变萧瑟的“秋风斜雨”,是陆放翁清新的“杏花小雨”,古人如此,今人也如此。雨声里,我把目光久久地定格在凝重的青瓦之上,看着它们在故乡的思绪里静静地被雨声浸润。

    ⑪雨声敲打着青瓦上的思乡曲,茫茫雨色里,市声繁华,又有谁能掩掉喧嚣的尘世,看到青瓦上的故乡呢?纵使青瓦逐渐淡出我们的视野,而那记载着前世风雨的故乡依然清晰,是我们永远的家。

    ⑫屋头青瓦是谁家?无论在哪里,我敢说,青瓦上的故乡是民国留存的旧照片,在传统和现代之间,是最软的乡情,是最硬的风骨。

(1)、结合上下文分析第⑦段中作者说“不过,我还是喜欢家乡的青瓦房”的原因。
(2)、赏析文中第⑥段画线的句子。
(3)、文章最后一段有什么作用?请从内容和结构两个角度进行分析。
(4)、在“青瓦听雨”的过程中,作者的情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请概述这一变化,并对变化的原因作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练习题

(二)活着的伤疤

牛汉

    从口外草地回来的人,身上多半带着大大小小深深浅浅的伤疤。如果伤在手上脸上,谁都看得见,而有些伤是很难看得见的;首先,他就不愿让谁看见,而有些伤,即使让你看,你也看不见。这些伤,痛在骨头里,只能从他们艰难的步态(并非由于衰老,他们大都不过三十几岁的人)和深重的哮喘声中,猜想到他们曾经遭受过难以想象的磨难和病痛,小灾小病难不倒他们。

    秃手伯失去双手,一目了然,他无法瞒过谁,但是他那满胸脯的伤,却从来不让人看。

    我也只见过一回。

    有一年夏天,他一人在河里洗身子,我悄悄地游到他身边,想帮他擦擦后背,才第一次窥见他胸脯的伤疤(只听说狼差点把他的胸脯撕开)。不见则已,一见真把我吓得目瞪口呆。这哪里是伤疤?我心想,他回来已有两三年,再早的伤也早该结疤,但现在看见的是血淋淋的一个胸脯。我觉得血还不住地在流,映着夕阳的光辉。秃手伯的满胸脯伤疤,像多年之后我见到的红珊瑚,从形象到颜色,都十分相像。

    我惊奇地对秃手伯说:“伤口还在流血,可不能见水!”

    秃手伯很平静地说:“不碍事,早已不见血了,这叫红疤。很不吉利。”

    秃手伯用“手”抚摩着自己多难的胸口,叹了口气,说:“红疤,就是说这伤还没有死。”

     “还没死?”伤还有不死的,我还是第一次听说。

     “是的。没有死,伤还活着。天阴下雨时它不让我安生,整个心口还像那只狼在咬我撕我。”

    我禁不住想去摸摸秃手伯痛苦的血红的胸脯,他没有阻拦我。我不敢用手摸,生怕血冒了出来。

     “愿意摸就摸摸,不碍事。”

     “疼吗?”

     “不疼。”

    是的。伤疤显然没有死。我觉得它还在折磨他,哪有不疼的伤?尤其这红疤,还活着的伤疤,更不能轻信它。

    几乎没有摸到一点光滑的好皮肤,蚯蚓似的隆起的密密的伤疤,仿佛在蠕动着,它们比好皮肤还要硬得多。

    一条条隆起的弯曲的伤疤里,似乎都生出了自己的筋骨,自己的血管,自己的神经,自己的记忆,难怪它不死!

    几十年过后,我才知道伤疤也是一种生命。看得见的伤疤,有许多一直活着,看不见的伤疤,有的也一直不死。

    记得过了好多天,我问秃手伯:“你胸脯上的那些伤疤为什么不愿意让人看见?”

    他皱着眉头说:“伤疤千万不能露给别人看,不能让人为自己承担痛苦,更不愿让谁可怜。”

    以后我再不向他提伤疤的事。我跟他常常一起吼唱西口调。

…………

    有关伤疤的道理,半个多世纪之前,秃手伯就对我讲过,当时我并不理解。直到我的身上心灵上,带上了许多伤疤,也很大,也很深,而且有的到我死后,可能仍然活着不死,我才真正地悟知了伤疤这个活东西。      

(选自《小小说选刊》)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豪华的生活

(日)星新一

    “可真是世道艰难啦,这钱一点也不顶用!”S先生无精打采地嘟囔着。

    他多少也领到了点奖金。可是,去了还债,再添点生活必需品,就一点也不剩了。不,准确些说,不是一点也不剩,而是只剩一张纸币了。

    想整批地买些东西,或尽兴地旅游一番,这钱实在是不够用。索性买一张彩票吧……忽然,他脑海里又闪现出一个惊人的主意。他想起了附近那个神社,传说还很灵验呢,于是他去了,低下头开始了祈祷。这一来,不知从哪里立即传来了说话的声音:

    “好吧!叫你遂心如愿。”

他四下瞧瞧,连个人影也没有。啊!方才一定是神仙显灵了,怪不得说话的声音是那样庄严矜重。S先生不由得把仅有的一张纸币投进了香资盒里。他诚惶诚恐地说:

    “请您开恩,让我也领略一下豪华生活的滋味吧!可是为什么这么快,我的祷告神佛就知道了呢……”

    “最近,不信神佛的人越来越多,听说香资的收入也减少。所以,神仙有时候必须显示下神仙的威力。”

    “说起来,我的命运还不坏。香资也已献上了。不过,能不能灵验呢?”

    “心诚则灵。神仙是不会说谎的,安心地等待吧!”

    S先生用舞蹈般的步伐走回了公寓,独自一人仰卧在冷冰冰的屋子里。

    “真是谢天谢地,太令人感激了。不过,真的会遂心如愿吗?是啊!需要等待,可要等到什么时候呢?打听一下就好了。虽说不会撒谎,可若是几十年之后才……”

    这时,好像有人来了,那里站着一位陌生的男人。

    “您是哪一位?有什么事……”

    “送货来啦。”

他记不得有这么回事。正在纳闷儿,物品已经源源不断地被运到了屋里。有地毯、成套的接持宾客用的家具、坐钟、大型电视机……还有高价的洋酒,也混在一起运了进来。那男人走了以后,S先生轻轻地一一抚摸着送来的物品,心里有些疑虑:这该不是幻觉吧?然而所有的物品分明都是真的,而且是全新的。送东西来的到底是谁呢?他能想到的只有一个,除了方才那位神以外,还会有谁呢。他再一次赞叹起神的威力了。

    把送来的物品一一摆好以后,屋里过去那种寒酸气一扫而光,变得豪华极了。S先生坐在沙发上,尽情地品尝着豪华生活的滋味。但,总有些美中不足之感。S先生到现在为止,还是一个独身汉呢!那么,这不足之处在哪里,他自己很快也就意识到了。

    “我不应该有什么怨言。可是,如果能够叫我一切都遂心如愿,我多么希望更完满些呀!”

    他正在这样嘟嘟囔囔,又一次响起了敲门声。

    他开门,吃了一惊,一位年轻、美貌的女郎正笑容满面地站在那里。

    “啊!叫您久等了,不必客气,请进吧!”

    S先生用极其兴奋的语调表示欢迎。仿佛又一次进入了梦境。他想碰一碰美女的手,但又觉得为时过早,何必那么着急呢!相反,他倒是掐了自己一下,好疼,一切都是在现实之中。他面对着端坐在椅子上含羞带笑的女郎,真不知从何说起。

    “唉,何必那样害羞。您做什么工作?”

“啊啊,我在百货商店上班。”她提到了一个一流大百货商店的名字,那是一个因为店员的教养好而出名的商店。作为婚姻的对象,那里的店员是没有什么可挑剔的。S先生感到十分惬意。

    “是呀!那么就请随便些吧,不必拘束,因为您为什么来的,我十分清楚哟……”

    听他这么一说,女郎这才流露出轻松的表情。

    “既然是这样,那就好说了。其实,我是因为年终太忙,写错了发货传票,竟把应该送到别处的东西送到您这儿了……”

    “什么?”

    S先生还在发愣,运货人从门外进来,已经把物品接连不断地运了出去。那位女郎也一同扬长而去了。一切又都恢复到可悲的原状。S先生走了出去,跑到神社,大发牢骚:

    “神哪!你太冷酷无情了。”

    “少说废话。这就是一张纸币的份儿。若想尝到更好的滋味,要付出更多的代价才行!”

    听着这庄严的声音,S先生又嘟囔起来:

    “真是世道艰难啦!这钱,一点也不顶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不速之客

梁晓声

    几天前,我家来了一位不速之客,是我1985年在新疆认识的一位青年石油工人。吃过饭,他吞吞吐吐地请求:梁老师,我想住在你家,只住一宿,明天一早就走。

    当时已是晚上九点半了。我爽快地说:当然可以,好不容易见上一面,你住下,在北京玩几天吧!

    他笑着摇头:那可不行。只有半个月假。在沧州住三五天,还想回家见我母亲呢。

    我奇怪地问:那么你到沧州去,并不是……

    他又摇了摇头:您忘了我家在大庆?到沧州农村去,是探望我奶奶。我父亲在天津站上车找我。我们一起去沧州。

    我不但奇怪,而且糊涂了。在我记忆中,他奶奶早已去世了。

    他见我困惑,于是娓娓道来:梁老师,您是知道的,我们石油人中,有不少父子兵。别人以为,父子可以天天在一起似的。其实不尽然。有时调令一下,一走就是几千里,一别就是七八年!

    他问我:您还记得我们队上的小侯么?我说:记得,那个下了班就抱着吉它弹起来没完,外号叫观赏猴的小伙子,对不对?他说:对。就是他。人们都说我俩长得像双胞胎。但去年他死了。我不禁一怔,不知道小侯为什么死,更不知和到沧州去探望奶奶之间有什么联系。

    他吸了两口烟,说:小侯是在大风暴中,为了保护十几万美金进口的器材而死的,他用外衣保护好器材,自己却被沙暴埋住了。人们从一米多深的沙丘下把他扒出来,在他的遗物中发现了一封信,是他父亲写给他的。他父亲是胜利油田的一位老工人,父子俩九年没见面了。父亲在信上说,因公要路过兰州,希望可以在兰州站见上一面。火车在兰州停车二十分钟,可以叙叙父子情。队友们传看了那封信,都哭了。大家都觉得,还是暂不告诉他父亲真相好。自然而然的,大家将目光集中到了我身上。

    我也明白了大家的意思,于是我就去找队里的领导,请求批准我冒充小侯一次。领导当即就批准了,还方方面面地嘱咐了我一通,怕我和小侯的父亲见面之后露出破绽,把小侯遗物中的他父亲的一张照片交给我。

    在车站,他望着我,我望着他。过了好一阵儿,他问我:儿子,是你么?我说:爸,是我啊!

    我和那人就拥抱在一起。我忍不住哭了,仿佛我们真的九年没见过面了。他也落泪了。

    我们找了个僻静的地方,蹲下,互相望着,都不停地吸着烟。聊了一会儿之后,父亲似乎起了疑心,从兜里摸出我的照片,也就是小侯的照片,低头看看照片又看看我,犹豫好一阵儿,终于单刀直入的问:小伙子,别演戏了。说吧,你为什么冒充我儿子?

    我无奈,只有老实交待。听完我的话,他将一只手拍在我肩上,说:儿子,不,对不起,我现在已经不该叫你儿子了。既然你老实交待了,那么我也老实交待吧。我也不是小侯的父亲。小侯的父亲死在工作岗位上了。和你一样,我也是被大家推选出来,经领导批准,专为完成这一项任务的。

    我们彼此再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互相望着,都默默流泪。

    列车即将启动,我们不得不都站起。两双手紧紧握在一起,彼此约定要常往家里写信。

    小侯有一个双目失明的奶奶,和他的伯父婶子们住在沧州乡下。一周前,我收到了老孟,也就是当年冒充小侯父亲那个人写给我的信。信上说,小侯八十三岁双目失明的老奶奶,既想儿子,又想孙子,想得整天磨磨叨叨的。老孟在信中跟我商量,无论怎样,也应该了却老人家的心愿,使她在归天之前,和儿子、孙子,团圆上几天。我想,这一路上,能节省几元钱,就节省几元钱吧!

    唉。这些石油人哪!怎么是这么奇特的人啊!

    我流下了泪,默默从冰箱里取出了朋友送给我的几盒蜂王浆,递给他,诚挚地说:把我这点儿心意,也给老人家带去吧!

(选自《梁晓声文集》,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冬日絮语

冯骥才

每每到了冬日,才能实实在在触摸到岁月。

年是冬日中间的分界。有了这分界,便在年前感到岁月一天天变短,直到残剩无多!过了年忽然又有大把的日子,成了时光的富翁,一下子真的大有可为了。

岁月是用时光来计算的。那么时光又在哪里?在钟表上,日历上,还是行走在窗前的阳光里?

窗户是房屋最迷人的镜框。节候变换着镜框里的风景。冬意最浓的那些天,屋里的热气和窗外的阳光一起努力,将冻结在玻璃上的冰雪融化;它总是先从中间化开,向四边蔓延。透过这美妙的冰洞,我发现原来严冬的世界才是最明亮的。那一如人的青春的盛夏,总有荫影遮翳,葱茏却幽暗。小树林又何曾有这般光明?我忽然对老人这个概念生了敬意。只有阅尽人生,脱净了生命年华的叶子,才会有眼前这小树林一般的明澈。只有这彻底的通彻,才能有此无边的安宁。

安宁不是安寐,而是一种博大而丰实的自享。世中唯有创造者所拥有的自享才是人生真正的幸福。

朋友送来一盆“香棒”,放在我的窗台上,说:“看吧,多漂亮的大叶子!”

这叶子像一只只绿色光亮的大手,伸出来,叫人欣赏。逆光中,它的叶筋舒展着舒畅又潇洒的线条。一种奇特的感觉出现了!严寒占据窗外,丰腴的春天却在我的房中怡然自得。

自从有了这盆“香棒”,我才发现我的书房竟有如此灿烂的阳光。阳光照进并充满每一片叶子和每一根叶梗,把它们变得像碧玉一样纯净、通亮、墨洁。我还看见绿色的汁液在透明的叶子里流动。这汁液就是血液。人的血液是鲜红的,植物的血液是碧绿的,心灵的血液是透明的,因为世界的纯洁来自心灵的透明。

但是为什么我们每个人都说自己纯洁,而整个世界却仍旧一片混沌呢?

我还发现,这光亮的叶子并不是为了表示自己的存在,而是为了证实阳光的明媚、阳光的魅力、阳光的神奇。任何事物都同时证实着另一个事物的存在。伟大的出现说明庸人的无所不在;小人的恶言恶语不恰好表达你的高不可攀和无法企及吗?而骗子无法从你身上骗走的,正是你那无比珍贵的单纯。老人的生命愈来愈短,还是他生命的道路愈来愈长?生命的计量,在于它的长度,还是宽度与深度?

冬日里,太阳环绕地球的轨道变得又斜又低。夏天里,阳光的双足最多只是站在我的窗台上,现在却长驱直入,直射在我北面的墙壁上。一尊唐代的木佛一直伫立在阴影里沉思,此刻迎着一束光芒无声地微笑了。

阳光还要充满我的世界,它化为闪闪烁烁的光雾,朝着四周的阴暗的地方浸染。阴影又执着又调皮,阳光照到哪里,它就立刻躲到光的背后。而愈是幽暗的地方,愈能看见被阳光照得晶里晶发光的游动的尘埃。这令我十分迷惑:黑暗与光明的界限究竟在哪里?黑夜与晨曦的界限呢?来自早醒的鸟儿第一声的啼叫吗……这叫声由于被晨露滋润而异样地清亮。

但是,有一种光可以透入幽闭的暗处,那便是从音箱里散发出来的闪光的琴音。鲁宾斯坦的手不是在弹琴,而是在摸索你的心灵;他还用手思索,用手感应,用手触动色彩,用手试探生命世界最敏感的悟性……琴音是不同的亮色,它们像明明灭灭、强强弱弱的光束,散布在空间里。那些旋律片段好似一些金色的鸟,扇着翅膀,飞进布满阴影的地方,有时,它会在一阵轰响里,创造出一个辉煌夺目的太阳。

冬日里最令人费解的还是天空。盛夏里,有时乌云四合,那即将被峥嵘的云吞没的最后一块蓝天,好似天空的一个洞,无穷地深远。而现在整个天空全成了这样,在你头顶上无边无际地展开,空阔、高远、清澈、庄严。除去少有的飘雪的日子,大多数时间连一点点云丝也没有,鸟儿也不敢飞上去,这不仅由于它冷冽寥廓,而是因为它大……大得叫你一仰起头就感到自己的渺小。只有在夜间,寒空中才有星星闪烁。这星星是宇宙间点灯的驿站。万古以来,是谁不停歇地从一个驿站奔向下一个驿站?为谁送信?为了宇宙间那一桩永恒的爱吗?

我从大地注视着这冬天的脚步,看看它究竟怎样一步步、沿着哪个方向一直走到春天。

(有删改)

现代文阅读Ⅱ

老 马

蒋子龙

老马,大名马步良,年已七十有五。身体羸弱,心脏不好,肠胃不好,睡眠不好,血压还有点高……总之浑身是病。幸好有个好老伴照顾,活得倒也滋润。这天老伴突然觉得喘不上气来,还咳了一摊血,送到医院一查,竟是肺癌晚期。

从老伴住院的那一刻起,他就抓着老伴的手不放,嘴里说个不停:“都怪我,都是为了照顾我把你累成这样的,我总以为你比我年轻两岁,身体也比我好,闹了半天你是强撑着!你可不能出事,花多少钱咱都治,咱有积蓄,闺女也有钱,他们都是孝顺孩子。没有你我可没法活,闺女忙,谁管我?咱俩不是早就说好了吗,我先走,你送我……”老伴的病情越来越重,不是一天比一天重,而是一刻比一刻重,老马神情凄惶,双眼迷离,不再出声,跟谁也不再说话,谁问什么也不搭腔,只是默默地抓着老伴的手,一刻也不松开。直到晚上被逼着回家睡一觉,至于睡着睡不着,那就另说了。

他走后,老伴强打精神嘱咐女儿:“我不放心你爸,平时家里的药都是我管着,放药的抽屉里有个安眠药的小瓶,里面大概还有二十多片,白天趁你爸在医院的时候你回家一趟,把安眠药片倒出来,数数多少片,再换上谷维素片。”

送走老伴从火葬场回到家,女儿跟他说:“以后就不要开伙了,跟我们一块儿吃,哪天累了不想动,我就做好饭菜送过来,好在只隔着一个门。”老马哪有胃口,几天来都没有好好吃东西,仍然一点不饿,晚上只喝了半碗多面汤,就回到自己的家。家还是原来的那个家,却一下子变得特别空旷而陌生,实际上这也不是他的家了,小时候老娘在哪儿,哪儿就是家,老了有老伴就有家,老伴一走,家充其量就是个安身的窝。老马在火葬场没有掉泪,此时却悲从中来,躲进卫生间,关好门窗,打开水龙头,擗踊拊心放声痛哭。

直到哭够了,洗了个澡,出来换上自己最喜欢的干净衣服,坐在椅子上,对着老伴的遗像开始说话:

老梁啊,算啦,还是像刚处对象的时候一样叫你惠洁吧。世人都认为长寿好,可对老两口子来说,谁先走谁有福,长寿的那个反而受罪。老话说“过一不过三”,一对老夫妻先走了一个,剩下的那一个大多活不过一年,即使活过了一年,也逃不过三年,我病病怏怏的,就不想再多受那一年的罪了!六号楼的老杨,比我大两岁,自年初老伴死后就不出门,谁劝也不行,理由很奇怪,怕丢人现眼,没脸见人,总觉得心里冤屈得慌,还老哭……谁都不理解,说他脑子出了毛病,我现在倒觉得有点理解他的感受。四号楼的大老王,跟我是一个单位的,每天早晨买一大堆菜、肉,有时还有水产,下午估计儿媳妇们快下班了,就出去溜了。两个儿媳妇特别团结,下班后都到老公公这儿来,两个人合计着把饭菜做好,两家人吃完,再各自带着明天中午吃的,当然也给老头剩一点。等儿孙们都走了,老王才回家,说回家早了看见儿媳妇们连吃再带,怕人家不好意思。他每个月把自己那点退休费花得精光还不够,老伴活着时攒了一点钱,等把那点存款花完,还不知该怎么办。说起来还是咱的闺女好,他两口子工作都不错,收入也不少,外孙子已经上了大学,咱们算是没有牵挂了,只有我是她的累赘。人想人是天下最苦的事了,特别是想死人。这些天我翻过来调过去,前思后想,决定跟着你一块儿走,比赖赖巴巴活着强。你等我一会儿,我马上就来。

他从抽屉里找出那小半瓶安眠药,从柜子里拿出整瓶的直沽高粱酒,他打听过了,就着水服死不了人,反而又吐又难受白折腾一通,用白酒送服安眠药则必死无疑,舒舒服服就睡过去了。他去卫生间,把体内的脏东西打扫干净,再穿上几乎没怎么穿过的那身西装,将安眠药全倒进嘴里,扬脖咕咚咕咚喝了几大口白酒,险些没被呛着。随后慢慢仰面躺好,欢欣鼓舞地等着去见老伴了,给她个惊喜。

在去见老伴的路上并不舒服,肚子不好受,脑袋又疼又胀,有一段时间感到身体似乎是飞了起来,显然是要进天堂了……四外一片亮堂,想必天堂已到,他猛地睁开眼,没有万丈祥云,没有五彩霞光,跟人间差不多,心里还有点失望。女儿开门进来,一手端着豆浆,一手拿着烧饼、油条……他大叫一声:“你怎么来了,你娘呢?”眼睛瞪得老大,中邪一般。

女儿放下早点,顺手把酒瓶子放进柜子里:“昨天晚上自己一个人又喝酒了?怎么穿着衣服就睡了?以后馋酒在吃饭的时候喝,不能一个人喝闷酒。”她又拿起安眠药瓶晃了晃,说道:“安眠药没了,以后睡前我给您拿过来,一次只能吃一片,不能多吃……”这时老马清醒过来,自己没有死,只是睡了一大觉,到天堂边上转了一圈又回来了。他把女儿赶走,起来看了看安眠药的瓶子,又到放药的抽屉里翻了半天,没错,就是这一瓶,他数过,一共二十七片,足以置人于死地,为什么对他无效?

(选自《小说月报》2021年第1期,有删改)

现代文阅读Ⅱ

山在那儿

刘慈欣

(前情梗概:一心想要登山的冯帆曾经在大学组织攀登珠峰,最后导致全队四人死亡,为了惩罚自己从此远离陆地,他决定一辈子不登山。但机缘巧合,原本是为了逃离登山而来到海上的冯帆,遇到了因外星飞船入侵而形成的一座比珠穆朗玛峰还要高两百多米的水山。人类大难临头……)

冯帆站在救生艇上,目送着蓝水号远去,他原准备在其上度过一生的。另一边,在太空中的巨球下面,海水高山静静地耸立着,仿佛亿万年来它一直就在那儿。

当感觉到救生艇的甲板在水坡上倾斜时,冯帆纵身一跃,跳入被外星飞船的光芒照得蓝幽幽的海中。

他要成为第一个游泳登山的人。

现在,已经看不到海山的山顶,冯帆在水中抬头望去,展现在他面前的,是一面一望无际的海水大坡,坡度有四十五度,仿佛是一个巨人把海洋的另一半在他面前掀起来一样。冯帆用最省力的蛙式游着,想起了大副的话。

他大概算了一下,从这里到顶峰有十三公里左右,如果是在海平面,他的体力游出这么远是不成问题的,但现在是在爬坡,不进则退,登上顶峰几乎是不可能的,但冯帆不后悔这次努力。能攀登海水珠峰,本身已是自己登山梦想的一个超值满足了。

这时,冯帆有某种异样的感觉。他已明显地感到了海山的坡度在增加,身体越来越随着水面向上倾斜,游起来却没有感到更费力。回头一看,看到了被自己丢弃在山脚的救生艇,他离艇之前已经落下了帆,此刻却见小艇仍然稳稳地停在水坡上,没有滑下去。他试着停止了游动,仔细观察着周围,发现自己也没有下滑,而是稳稳地浮在倾斜的水坡上!冯帆一砸脑袋,骂自己和大副都是白痴:既然水坡上呈流体状态的海水不会下滑,上面的人和船怎么会滑下去呢?现在冯帆知道,海水高山是他的了。

冯帆继续向上游,越来越感到轻松,主要是头部出水换气的动作能够轻易完成,这是因为他的身体变轻了。重力减小的其他迹象也开始显现出来,冯帆游泳时溅起的水花下落的速度变慢了,水坡上海浪起伏和行进的速度也在变慢,这时大海阳刚的一面消失了,呈现出了正常重力下不可能有的轻柔。

在低重力下,海浪的高度增加了许多,形状变得薄如蝉翼,在缓慢的下落中自身翻卷起来,像一把无形的巨刨在海面上推出的一卷卷玲珑剔透的刨花。海浪并没有增加冯帆游泳的难度,浪的行进方向是向着峰顶的,推送着他向上攀游。随着重力的进一步减小,更美妙的事情发生了:薄薄的海浪不再是推送冯帆,而是将他轻轻地抛起来,有一瞬间他的身体完全离开了水面,旋即被前面的海浪接住,再抛出,他就这样被一只只轻柔而有力的海之手传递着,快速向峰顶进发。

他突然想到了蓝水号,意识到船长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应该将船径直驶向海水高山,既然水坡上的重力分量不存在,蓝水号登上顶峰如同在平海上行驶一样轻而易举,而峰顶就是风暴眼,是平静的!想到这里,冯帆急忙掏出救生衣上的步话机,但没人回答他的呼叫。

冯帆已经掌握了在浪尖飞跃的技术,他从一个浪峰跃向另一个浪峰,又“攀登”了二十分钟左右,已经走过了三分之二的路程,浑圆的峰顶看上去不远了,它在外星飞船撒下的光芒中柔和地闪亮,像是等待着他的一个新的星球。

冯帆进行了最后的一次飞跃,他被一道近三十米高的薄浪送上半空,那道浪在他脱离的瞬间就被疾风粉碎了。他正在被吹向气旋的中心。当冯帆飘进风暴眼时,风力突然减小,托着他的无形的气流之手松开了,冯帆向着海水高山的峰顶坠下去,在峰顶的正中扎入了蓝幽幽的海水中。冯帆在水中下沉着,过了好一会儿才开始上浮,这时周围已经很暗了。当窒息的恐慌出现时,冯帆突然意识到了他所面临的危险。一种熟悉的感觉向他袭来,他仿佛又回到了珠峰的风暴卷起的黑色雪尘中,死亡的恐惧压倒了一切。就在这时,他发现身边有几个银色的圆球正在与自己一同上浮,最大的一个直径有一米左右,冯帆突然明白这些东西是气泡!低重力下的海水中有可能产生很大的气泡。他奋力游向最大的气泡,将头伸过银色的泡壁,立刻能够顺畅地呼吸了!当缺氧的晕眩缓过去后,他发现自己置身于一个球形的空间中,这是他再一次进入由水围成的空间。他感觉自己是在乘着一个水晶气球升上天空。上方的蓝色波光越来越亮,最后到了刺眼的程度,随着“啪”的一声轻响,大气泡破裂,冯帆升上了海面。在低重力下他冲上了水面近一米高,再缓缓落下来。

不管怎么样,冯帆想,我登顶成功了。(选自《刘慈欣作品集》,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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