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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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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山西省右玉县教育集团2018-2019学年八年级下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选文,回答下列小题。

【颁奖词】

    青嵩一握,水二升,浸渍了千多年,直到你出现。为了一个使命,执着于千百次实验。萃取出古老文化的精华,深深植入当代世界,帮人类渡过一劫。呦呦鹿鸣,食野之蒿。今有嘉宾,德音孔昭。

【获奖致词】

    最后,我要万分感谢的,是一种生长在中国大地上的草本植物——青蒿。它星散生长于低海拔、湿润的河岸边砂地、山谷、林缘、路旁等,也见于滨海地区。在中国近二十个省、区都能见到它的身影。

    一岁一枯荣的青蒿,生,就生出希望;死,就死出价值。

    其茎,其叶,其花,浓香、淡苦,蕴含丰富的艾蒿碱、苦味素,是大自然送给人类的一种廉价的抗疟疾药。

    在我的科研生涯中,一代又一代,一茬又一茬的青蒿“前赴后继”,奉献了自己的身驱,成就了中国的中医事业。

    正是因为他们的牺牲,才铺就了我通往诺贝尔的坦途。

    青蒿呦呦。

    情感呦呦。

    生命呦呦。

    临来瑞典前,我曾经有一个想法,想带85株青蒿来到卡罗林斯卡学院,让它们和我一起分享成功的喜悦,但我怕在机场、海关遇上安检、植检的麻烦,便打消了这个念头;我还想邀请85名参与过523项目的科学家来到瑞典,共同发布青蒿素的科研报告,但我怕诺贝尔奖基金会无法承担这笔庞大的开支,最终,我决定还是一个人来,代表中国,代表中国中医和中国科学家,领取诺贝尔奖。

(1)、“一岁一枯荣的青蒿,生,就生出希望;死,就死出价值。”中的青蒿和“一代又一代,一茬又一茬的青蒿”意思一样吗?
(2)、屠呦呦成为“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得主”,通过阅读材料,你认为她获奖的原因是什么,请把它写下来,谈谈你的思考。(不少于100字)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阿庆(丰子恺)
①我的故乡石门湾虽然是个小镇,但是附近村落甚多,每日上午,农民来做买卖,非常热闹,两条大街上肩摩踵接,推一步走一步,真是一个商贾辐辏的市场。多数农民都是乘航船来的,只有卖柴的人,不便乘船,挑着一担柴步行人市。
②卖柴,“柴主人”肩扛大秤,给每担柴称好分量,然后介绍他去卖给哪一家。柴主人熟悉情况,知道哪家要硬柴,哪家要软柴,分配各得其所。卖得的钱,农民九五扣到手,其余百分之五是柴主人的佣钱。农民情愿九五扣到手,因为方便得多,他得了钱,就好扛着空扁担人市去买物或喝酒了。
③我家一带的柴主人,名叫阿庆。阿庆独身汉,上午忙着称柴,所得佣钱,足够一人衣食,下午空下来,就拉胡琴。他不喝酒,不吸烟,惟一的嗜好是拉胡琴。他拉胡琴手法纯熟,各种京戏他都会拉,当时留声机还不普遍流行,就有一种人背一架有喇叭的留声机来卖唱,听二出戏,收几个钱。商店里的人下午空闲,出几个钱买些精神享受,都不吝惜。这是不能独享的,许多人旁听,在出钱的人并无损失。阿庆便是旁听者之一。但他的旁听,不仅是享受,竟是学习。他听了几遍之后,就会在胡琴上拉出来。
④夏天晚上,许多人坐在河沿上乘凉。阿庆就在此时大显身手。琴声宛转悠扬,引人入胜。浔阳江头的琵琶,恐怕也不及阿庆的胡琴。因为琵琶是弹弦乐器,胡琴是摩擦弦乐器。胡琴声接近于肉声,容易动人。钢琴不及小提琴好听,就是为此。中国的胡琴,构造比小提琴简单得多。但阿庆演奏起来,效果不亚于小提琴,这完全是心灵手巧之故。有一个青年羡慕阿庆的演奏,请他教授。阿庆只能把内外两弦上的字眼——上尺工凡六五乙上——教给他。此人按字眼拉奏乐曲,生硬怪异,不成腔调。他怪怨胡琴不好,拿阿庆的胡琴来拉奏,依旧不成腔调,只得废然而罢。记得西洋音乐史上有一段插话:有一个非常高明的小提琴家,在一只皮鞋底上装四根弦线,照样会奏出美妙的音乐。阿庆的胡琴并非特制,他的心手是特制的。(选自《缘缘堂随笔集》)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昙花
      只看过一次昙花的开放,那种感觉,凄美而壮烈。
      一共五盆,排在大厅的一旁。
      圆筒形的主枝,傲然直立。分枝多,呈叶状形,枝上巍巍然地挂着即将灿烂地开放的花蕾。
      我和朋友,坐在厅里,喝茶、谈心。
      茶原本是甘醇的,话原本是投缘的;但是今晚,整颗心,都去了昙花那儿,心情有点儿焦躁、有点儿兴奋、又有点儿不安。所以,入口的茶,变得无味;入耳的话,变得单调。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聊着,最后,索性闭口不语了。
      等。
      在全然的寂静中等。
      子夜过后,还是完全没有动静。
      意识渐渐地陷入半朦胧的状态中。忽然,响起了一种很轻微、很轻微的声音:“啪啪啪、啪啪啪”,好像蝴蝶振翼欲飞时所发出的声响。迅速睁开眼睛,盆里的昙花,灿烂地、绚丽地、快活地、无羁地开放了。
      花,很大很大;非常非常白;味儿呢,浓郁强烈。
      我看,我闻,我惊叹。
      立在枝上的昙花,顾盼生姿,得意非凡。
      它尽情地享受人间蜂拥而来的爱。
      然而,就在“旖旎风光无限好”的时刻,鸡啼声起,它大限到来。不作无谓的留恋与挣扎,它迅速萎谢。
      众人齐声叹可惜。
      独我。羡慕它。
      它辉煌而来,辉煌而去。
      生命虽短,不曾浪费一点一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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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乡村的爷爷

蒋曼

    孩子的爷爷在乡下,八十多岁了,嗓门宏亮,身体硬朗,还能参加各种劳动。他似乎从未有退休打算,每天都很忙碌,忙着照顾他的鸡、鸭、蔬菜和庄稼。

    前不久,接他到城里住过几天,可他老是记挂着乡下:菜该灌肥,该撒点草木灰,寄养在邻居家的看门狗还是天天回来睡,水沟要刨刨,不然树苗的根要烂了,母鸡们都下蛋在山上,便宜了黄鼠狼。在他的土地上,有太多需要他的物和事,从未有被生活丢弃的感觉。

    从孩子的爷爷身上,我看到这样一个老人,面目黝黑,衣衫褴褛,在与土地朝夕相处的日子里,大自然慷慨地把尊严和自豪传给他,二十四节气镌刻进他的血脉,知道什么时候劳作,什么时候休息。

    平常日子,他会仔细地安排家里地里的活计。菜长出来了,鸡长大了,就在它们之间编一道竹篱笆;赶场时,买点不常见的菜苗,种出来,看着都感觉稀奇。天燥地旱,他不着急:"没啥,油菜今年长得好,天干油分足。"如有阴雨,他也会安慰家里人:"稻子灌浆的时候,雨水多,不空壳。"某年洪水来犯,他也如此淡定:"这土肥沃啊,明年又种嘛。"数十年与土地亲密相守,其经验足够让他从容不迫。

    乡村老人对死亡有一种独特豁达,生死本是自然轮回,荣衰不只是庄稼和草木。爷爷能在一岁一枯荣的山野田间洞悉生命秘密。在乡村,死亡从来不是禁忌,到了高龄岁数,他们会早早地请来风水先生,选好墓地,准备好寿木,放在堂屋里,每年会亲自刷一遍漆,红色的或者黑色的,平时用来储存需要干燥的粮食,最后,存放自己。

    孩子的爷爷喜欢种树。我老公考上大学,他高兴地在村里小学种下一排香樟树,现在还都郁郁葱葱,生长在已被废弃的小学校里。我们结婚时,他建议我们种一棵树,然而在水泥森林的城里,连人都难以安顿,我们在哪里可以种下属于自己的树呢。

    有了小孙女,爷爷说:"我在乡下给孙女种了棵香樟树,以后她大了,树也大了。"爷爷说不来动听的话,小孙女却记住了爷爷的礼物。这个城市出生的孩子,从此与遥远的乡村老家有了心灵相通的所在:一棵树,一棵和她一起成长的树。

    有一次,我们回老家时,女儿终于见到了这世界上属于她的那一棵树。爷爷领着孙女,骄傲地走在自家的土地上,满怀一个勤劳庄稼人的自豪感,大声地告诉孙女:"这地是我的,也是你的,小池塘是你的,大公鸡是你的,坡上的柏树全是你的,那只叫团团的狗也是你的……"

    不由地凝神驻足,聆听又感动。我们给了孩子生命,留守乡村的爷爷则给了她广袤而丰盈的故乡,豁然开朗,哀而不伤。

(摘自2016年5月《长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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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我

迟子建

       ①我生来是个丑小鸭,因为生于冰天雪地的北极村,因此不惧寒冷。小时候喜欢犟嘴,挨过母亲的打。挨打时,咬紧牙关不哭,以示坚强。气得母亲骂我:“让你学刘胡兰哪?”

       ②我幼时淘气,爱往山里钻,爱往草滩钻,捉蝴蝶和蝈蝈,捅马蜂窝,钓小鱼,采山货,摘野花,贪吃贪玩。那时曾有一些问题令我想不明白:树木吃什么东西能生长?树木为什么不像人屙出肮脏的屎尿来?鱼为什么能在水里游?鸟儿为什么能在天空中飞?野花如何开出姹紫嫣红的色彩?如今看来,这些问题我仍旧没想明白,可见是童心未泯,长进不大。

       ③父亲是小学校长,在哈尔滨读的中学,在五六十年代人烟稀少的大兴安岭,他就是秀才了。他吹拉弹唱样样都行,喜欢喝酒,顶撞上司,清高自负,极其善良。因为喜欢曹子建的《洛神赋》,就想当然地把我的名字冠以 “子建 ”二字,幸而我还能写点文章,否则迟家若是出了个叫 “子建 ”的农夫,他起的名字就是一个笑话了。父亲毛笔字写得好,在永安小镇时,每逢春节他都要铺开红纸,饱蘸笔墨书写对联。他鼓励已上初中的我编写对联,我欣然从命,有一些被他采纳后龙飞凤舞地写在纸上,贴在寒风凛冽的户外。看到门楣上贴着的对联内容是由我胡诌的,我便沾沾自喜了。那算是我最早的作品,编辑和发表者是父亲,我没有一文的报酬,读者只限于家人和左邻右舍。

       ④我喜欢小动物,养过一只毛色发灰的野猫,将它的腿缚在椅子上,否则它就乱窜乱跳,比老虎还要威风。我还养过狗。当然,这是些有兴趣的收养。最无聊的是养猪养鸡,这些家禽家家户户都养,没什么特点,尤其是猪,它食量惊人,放学后不得不出去给它采菜回来烀食,把人累得头晕眼花的目的无非是让猪长膘,之后把它杀掉当成美餐分食,而食物又化成了田地的肥料,这样循环往复地一想,便觉无趣,觉得人是世界上最无聊的动物。

       ⑤大自然亲切的触摸使我渐渐对文字有了兴趣。我写作的动力往往来自于它们给我的感动。比如满月之夜的月光照着山林,你站在户外,看着远山蓝幽幽的剪影,感受着如丝绸般光滑涌动的月光,内心会有一种湿漉漉的感觉,这时候你就特别想用文字去表达这种情感。我爱飞雪,爱细雨,爱红霞漫卷的黄昏,爱冰封的河流,爱漫漫长冬的温存炉火。直到如今,大自然给了我意外的感动后,我仍会怦然心动,文思泉涌。

       ⑥我出身的家庭清贫,但充满暖意;我出生之地文化底蕴不深厚,但大自然却积蓄了足够的能量给予我遐想的空间;我的祖父和父亲早逝,亲人的离去让我过早感觉到人世间的沧桑和无常。我明白一朵云聚了会散,一朵花儿开了会谢,河水总是向前流,春夏秋冬,日月更迭,周而复始。大自然的四季轮回,令我们每时每刻都能感受到,让我们明白它们是万古长青的,而人生的四季戛然而止后,我们还看不到人的轮回,只能用心灵去体悟、发现和领会。我渴望着年事已高时能做到“不说人间陈俗事,声声只赞白莲花” , 能够在老眼昏花时看到人生真正的绚烂境界,那将是一种大喜悦、大感动。

       ⑦对于生活,我觉得庸常的就是美好的。平常的日子浸润着人世间的酸甜苦辣的情感,让你能尽情品咂。对于文学,我觉得应持有朴素的情感,因为生活是变幻莫测的,朴素的情感能使文学中的生活焕发出某种诗意,能使作家葆有一颗平常心和永不褪色的童心,而这些在我看来都是一个作家最应具备的素质。

(节选自2016.7《读者》)

阅读短文,回答问题。科学是美丽的
沈致远
    在常人心目中,科学是深奥的、艰难的、枯燥的。科学怎么会是美丽的呢?不可思议!
    事实是:科学不仅是美丽的,而且是旷世奇美,美不胜收。常人为什么没有感受到呢?这恐怕与科学家有一定的关系吧,也许是他们沉浸于科学美中,自得其乐,忘记与大众分享了。但也有例外,李政道近年来频频撰文著书,极力宣传科学美。他曾经请了著名画家李可染、吴作人、吴冠中等作画描绘物理学的内涵美,这引起了科学界和艺术界的注目。
    旧金山大学的天文物理学家琳达·威廉斯,为宇宙的瑰奇美景倾倒,决定利用业余时间传播科学美。威廉斯对《纽约时报》记者说:“天文物理是最美丽的。还有什么比宇宙的诞生更美丽?还有什么比黑洞、多重宇宙和交响共鸣着的宇宙流更美丽?”威廉斯说得好!让我们继续下去:还有什么比原子中“云深不知处”的电子云更具朦胧美?还有什么比生命之梯回旋曲折的DNA双螺旋更具活力美?还有什么比“纳米”世界中用原子砌成的纤巧结构更具精致美……
    威廉斯为科学美所启迪,开始写科学诗。《纽约时报》于2000年6月4日刊登了她的一组诗,下面是其中的一首:碳是女孩之最爱/黄金确实很宝贵/但不会燃起你心中之火/也不会使火车长啸飞驰/碳是地球上一切生命之源/它来自太空的陨石/构成一切有机物质/在大气层中循环往复/钻石煤炭石油总有一天用完/能构成一切的将是碳纳米管/碳是女孩之最爱。“钻石是女孩之最爱”是美国流行的谚语,威廉斯扩其意而用之,从碳元素的一种特殊结晶形态——钻石,推广到碳的各种形态。女孩爱钻石,无非是爱钻石首饰之光华夺目价值连城,用以炫耀自己雍容华贵的外表美。威廉斯以诗意的语言,赞美碳的实用价值及其对生命循环的重要性,表现的是内涵美。较之原谚语,这是艺术的升华,意蕴更为丰富。
    不仅物理学是美丽的,数学也是非常美丽的。早在古希腊和古罗马时代,艺术家就发现了人体的曲线美。现代派的雕塑家和画家以他们的作品表现了几何形体的视觉美,毕加索晚期作品中频频出现的怪异人像——两个鼻子三只眼睛等等,据说其灵感来自数学中超越现实三维空间的抽象高维空间。数学家以叠代方程在复数平面上产生的“分形”图案之奇幻迷离、千变万化,使艺术家也叹为观止。
    科学追求真理,揭示宇宙万物的真相及其变化规律。真正的科学家都懂得:真理是简单的,而且越是深层次的、适用范围越是普遍的真理就越简单。简单、深刻、普遍三位一体,这就是科学美之源泉。科学家在追求真理的过程中,锲而不舍,孜孜以求。常人往往认为苦,其实他们虽然辛苦却乐在其中。科学家顿悟和突破后的快感乃先睹为快——享受前人从未见过的瑰丽美景。
    科学是美丽的!你同意吗?
阅读《淡雅百合》回答小题。

淡雅百合

枫林

    ①记得小时候,母亲在院子里种了很多花卉,每到夏季,各种鲜花争芳吐艳,满院飘香。

②我喜欢那一簇簇迎风盛开的山百合。那时的我经常和小伙伴们躲在花丛下捉迷藏;用那些紫色的百合种子穿成“珠珠串”,美美地戴在手上。有时在盛开的花朵上,还可以捉到漂亮的蜻蜓或者蝴蝶。花儿的馨香、翩翩起舞的蝴蝶和孩子们的欢笑声,充盈着院中的每一个角落。那份温馨、那份快乐,幸福着我的童年。望着我们沾满花粉的手臂和笑脸,母亲总会忍俊不禁,并小心拾起那些紫褐色的种子,继续种在花圃里。因为有母亲的精心培育,我家的百合年年花繁叶茂,美丽旖旎。母亲不仅培育了美丽的百合,也把爱花、养花、惜花的情愫遗传给了我,把对花儿的痴情种进了我的灵魂,使之成为成年的我生活中唯一的嗜好。

    ③百合花又叫夜合花,原产于新疆吐鲁番盆地。自古以来,百合的美,常是诗人墨客吟咏的对象,一般人对它也喜爱有加,无论是栽植于庭园或瓶插于室内,它都散发出一股与众不同的清纯高雅的气息。至于百合名称的由来,则因其根茎由许多白色的鳞片层层环抱,状似白莲,取其“万事随心”“百年好合”之意。

    ④我寓所周围的山上生长着许多野生的山百合,“学染淡黄萱草色,几枝带露立风斜”。每年到了百合的花季,你看那红色的花瓣上,点缀着颗颗褐色的笑靥,紫色的花蕊突出于花瓣之外,俏丽的绽放于树下、林间。与庭院中种植的各色百合遥相辉映,芬芳妩媚,香馥悠长,成为我生活中一道亮丽的风景。

    ⑤我爱百合花,尤为喜爱白色的百合花,也许是它身上美丽、纯洁、脱俗、清馨的气质深深打动着我。你看百合花那绿绿的叶,片片衬托着花枝上白白的花瓣,喇叭形的花朵自然舒展;花无异色,含露低垂;那洁白的百合花,像月下的霜雪,像无瑕疵的白玉,像少女的肌肤,像水洗的胭脂。清新脱俗的百合花散发淡淡的清香,就像婀娜多姿的清秀佳人,如梦似幻,超然脱俗,不染纤尘。

    ⑥我对百合花是一往情深的。我喜欢她不附庸风雅的品格,喜欢她“天然淡泊好精神”的本色,喜欢她超凡脱俗、矜持含蓄的气质。当你走近百合花丛,便不由自主地沉醉于陆游“芳兰移取通中林,余地何妨种玉簪,更乞两丛香百合,老翁七十尚童心”所描绘的诗意之中。

    ⑦百合花,尽管羸弱轻柔,却拥有顽强的生命力和激进的灵魂,无论刮风下雨,它都能在墙角一隅淡然的伫立。它不比四君子的刚毅,但却在柔柔的妩媚中有着矜持的顽强和脱俗的清雅。它不为流俗而动,依然保持了原始的简单,一色的白,一心的坚持,一生的自持。尽管人们培植了更多眩目的品种,但它依然无动于衷地坚持着自己,成就了永恒的白色经典,保持了永恒的纯净。

    ⑧每每在百合盛开的季节,采撷一束淡雅秀逸的百合花放置我的桌案上,独自欣赏着如此纯净、淡雅、清馨的花朵,自是一种最美的享受。在人与花的互相凝视中欣赏着、交流着,仿佛她就是我的亲人、我的朋友、我的知己。每次面对她,一切压力、忧郁和不快,都会荡然无存。她给小屋带来了祥和、安宁和温馨,她把我带入一个生机勃勃、如歌如诗般的境界,让我尽享熏风送暖的惬意。愿她在我的心谷里永不凋谢,让她的清香萦绕着我,与我相依相随。

    ⑨也许我早已被中国的花文化潜移默化却浑然不知,不然我怎么会在万种娇艳中独爱那一种?是的,“花非花,人非人,花是人,人是花”,百合不仅是一种简单的存在体,更是一种心情,一种文化,一种经典的创造。

    ⑩常听人说起“花语”:牡丹象征富贵,康乃馨象征温馨、祝福,玫瑰象征着爱情。我喜欢百合,希望她成为“圣洁”和“友谊”的象征。

    ⑾美丽的花儿,只有当她脱离大自然的田野,悄然进入人们心田的一瞬间,她才会变成一种永恒。

(选自散文在线“精美散文”,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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