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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困难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2019届九年级语文中考模拟试卷(二)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也是冬天,也是春天

迟子建

    在我这样的外地人眼中,上海是中国城市历史中最具沧桑美感的一册旧书,蕴藏着万千风云和无限心事。这里的每一处老弄堂注脚层叠,于我来讲是陌生的。但有一处地方,在记忆中却仿佛是熟知的,就是四川北路。鲁迅曾在致萧军萧红的信中,提到这条路:“知道已经搬了房子,好极好极,但搬来搬去,不出拉都路,正如我总在北四川路兜圈子一样”。

    2017年岁尾的一个上午得空,便独自奔向四川北路。

    我先去拜谒原虹口公园的鲁迅先生墓,这座墓从当年的万国公墓迁葬于此,已经一个甲子了。天气晴好,又逢周末,园里晨练的人极多,红男绿女穿梭其间,不为膜拜文豪,而是踏着热烈的节拍,跳整齐划一的舞。他们运动许久了吧,身上热了,大多将外套脱掉,只穿绒衣。广场边一棵粗大的悬铃木被拦腰系了一圈白带子,穿着吊钩,紫白红黄的外套挂在其上。文豪们的铜雕均是全身像,或坐或站。可怜的托尔斯泰,他右手所持的手杖,挂着一个健身者的挎包,一副苍凉出走的模样。与他一样不幸的,是手握鹅毛笔的莎士比亚和狄更斯,鹅毛笔成了天然挂钩,挂着色彩艳丽的超轻羽绒衣。最幸运当属巴尔扎克,他袖着手,深藏不露,难以附着,这尊雕像也就成了一首流畅的诗作。

    出了世界文豪广场,再向前是个卖早点的食肆,想着多年前萧红在这一带买早点,发现包油条的纸居然是鲁迅先生一篇译作的原稿。萧红愕然告知鲁迅,先生却淡然,复信调侃道:“我是满足的,居然还可以包油条,可见还有一些用处。”也不知这里的早点铺,如今用什么包油条?还能包裹出这拨云见日般的绮丽文事么?

    绕过食肆向前,更是人潮汹涌。我望见了推着童车散步的中年妇女,玩滑板的疾驰而过的少年,立于树间吊嗓子的小生,以及手持毛刷蘸着水写下“江山如此多娇”的男人,当然更多的是占据着每一处空地跳广场舞的人。各路音乐汇聚起来无比喧嚣,将自然的鸟语湮灭了。只见鸟儿一波一波飞过,却听不到它们的叫声。

    这幅世俗生活的长轴画卷渐次打开,我也领略了植物风光。槭树正在最美时节,吊着一树树红红黄黄的彩叶,看上去激情饱满。耐寒的杜鹃绽放红的粉的花朵,在我这个刚经历了哈尔滨飞雪的北方人眼里,无疑是日历牌上被漏撕的春日。

    鲁迅墓很好寻,无论哪条甬道,都有通往那里的指示牌。赏过如火的槭树,直行约三百米左转,绕过一群咿呀唱戏的人,再右转北上,在公园的西北角,就是鲁迅先生的墓地了。

    墓前广场比较开阔,长方形草坪上矗立着鲁迅塑像,他坐在藤椅上,左手握书,右手搭着扶手,默然望着往来的人。由于塑像有高大的基座,草地四围有密实的冬青做了天然藩篱,肃穆庄严。不过基座过高了,感觉鲁迅是坐在一个逼仄的楼台看戏,让人担忧他的安危。

    墓地两侧的石板路旁种植着樟树、广玉兰和松柏,树高枝稠,长青的叶片在阳光下如翻飞的翠鸟,绿意荡漾。我随手摘下一片广玉兰的叶子,拈着它走向鲁迅先生长眠之所,将它轻轻摆在墓栏上,想着烘托了一季热闹花事的叶片,是从花海中荡出的一叶扁舟,心房还存有花儿的芳香吧,权当鲜花。何况在我的阅读印象中,鲁迅是不怎么写花儿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和《秋夜》中,提到蜡梅一类的花儿,要么一笔带过,要么连名字也叫不出来。他最浓墨重彩地写花,是在《药》的结尾处瑜儿坟头的那圈红白的花儿,可见他笔下的花儿是死之精魂。

    鲁迅墓由上好的花岗石对接镶嵌,其形态很像一册灰白的旧书,半是掩埋半是出土的样子。因为是园中独墓,看上去显赫,却也孤独。其实无论是鲁迅的原配夫人朱安,还是无比崇敬鲁迅的萧红,都曾在遗言中表达了想葬在鲁迅身旁的想法,可惜都未如愿——怎么可能如愿?鲁迅曾在《病后杂谈》中表达过,他不喜欢被追悼,不喜欢挽联,倘有购买纸墨白布的闲钱,不如选几部明清野史来印印。这些表述绝非是故作超拔,这像他的脾气,这像一个目光如炬的人穿行于无边的黑暗后,留给自己的大解脱——最后的光明。可鲁迅的一生,是雷电的一生,身后必将带来风雨,不会是寂寞。

    鲁迅墓前并不安静,左右两侧花廊下,一侧是两个男人在练习格斗,互为拳脚;另一侧是三位大妈,在热聊什么。我脱帽向着这座清冷的墓,深深三鞠躬,静默良久之后转身,眺望鲁迅长眠之所面对的风景,有树,有花,有草,有路,也算旖旎,也算开阔,只是那尊端坐于藤椅上的雕像,阻碍着视线。也就是说,不管鲁迅是否愿意,他每天要面对自己高高在上的背影。

    墓前甬道尽头相连的路人流不息,健身娱乐的各路音乐此起彼落,让我有置身农贸市场的感觉。我想鲁迅被葬在这闹市的园子中,纵有绿树青草点缀,春花秋月相映,风雨雷电做永恒的日历,但终归少了一个人去后最该拥有的宁静清寂,我不知道他是否真的安息了。

    当我怅然离开墓地的时候,忽然间狂风大作,搅起地面的落叶和尘土,在半空飞舞。公园所有的树,这时都成了鼓手,和着风声,发出海潮般的轰鸣。我回身一望,我献给鲁迅先生的那片玉兰叶,已不见踪影,我似乎听到了他略含嘲讽的笑声:敬仰和怀念,不过是一场风,让它去吧!

(本文有删改)

(1)、文中说鲁迅的墓“并不安静”,又说这是“清冷的墓”。“不安静”和“清冷”分别体现在哪里?
(2)、分析划线句中划线词或短语的深刻含义。

①也不知这里的早点铺,如今用什么包油条?还能包裹出这拨云见日般的绮丽文事么?

②也就是说,不管鲁迅是否愿意,他每天要面对自己高高在上的背影

(3)、写“我”摘下广玉兰的叶子放在鲁迅墓前以及叶子被风吹走,作者分别抒发了怎样的情感?
(4)、有人说“也是冬天,也是春天”这个标题也可以改成“也是春天,也是冬天”,你是否同意?请简述理由。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完成1—4题。

方块汉字前途之争

汪品先

  ⑴方块汉字的前途,是我国知识界争论的百年话题。

  ⑵对于汉字的批评,首先来自其复杂难学,历史上只为少数人所掌握。“五四”运动后推行白话文、拟定注音字母,进一步的主张就是废除方块字、实行拼音化。然而建国后的实践表明:通过汉字简化和义务教育,汉字完全可以为大众所掌握,本身并不是造成文盲的主要原因。

  ⑶时至今日,废除方块字的主张不再活跃,流行的一种观点是方块字不适合于科学表达,不如拼音文字那样逻辑分明,因此汉字可以用来传承文化而不适用于发展科学。其实这里混淆了科学发展的传统背景和语言载体本身的特色。国人撰写的学术论文,无论用的是中文还是英文,往往有着论证不严、逻辑不清的毛病,这里既有我国传统文化中不利于科学发展的遗传病,也有在近代封闭条件下形成的恶习惯。文字无辜,这些毛病不该记在文字头上。

  ⑷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为各种文字的前途提供了重新排队的机会。对于二进制的计算机编码而言,一个汉字只相当于两个拼音字母。同一个文本,汉字的篇幅最短,输入计算机的速度也最快。汉字直观,承载的信息量远大于拼音文字。更重要的是汉字信息熵最高,有限数量的方块字经过搭配,可以构成无限多的新词;而依靠拼音字母的英文,需要不断制造新的单词才能表达不断出现的新概念。因此,汉字常用的只有几千字,而英语的词汇量早已超过40万,在应对新概念大量涌现的科学发展中并无优势。

  ⑸语言是文化传承的主角,以汉语作为载体的中华文化,在科学创新中应当具有潜在的优势。一种文化能够保持几千年而不衰,其中必有原因。值得参考的是犹太民族,三千年历史有两千年流离失散,却始终坚守着犹太教和希伯来文。在外界压力下,犹太人凭着对知识和智慧的重视,以一千多万的人口,赢得了世界四分之一的诺贝尔奖。华夏文化同样具有尊重知识和智慧的传统,是不是也在深处蕴藏着科学创新的基因,从而也有问鼎世界科学顶峰的前景?

                                   (选自2015年2月27日《文汇报》,有改动)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学习语文不能要求速成

        ①我常常接到这样的信,信上说:“我很想学好语文,希望你来封信说说怎样学。”意思是,去一封回信,他一看,就能学好语文了。又常常有这样的请求,要我谈谈写作的方法。我谈了,谈了三个钟头。有的人在散会的时候说:“今天听到的很解决问题。”解决问题哪有这么容易?哪有这么快?希望快,希望马上学到手,这种心情可以理解;可是学习不可能速成,不可能画一道符,吞下去就会了。学习是急不来的。为什么?学习语文目的在运用,就要养成运用语文的好习惯。凡是习惯都不是几天工夫能够养成的。比方学游泳。先看看讲游泳的书,什么蛙式,自由式,都知道了。可是光看书不下水不行,得下水。初下水的时候很勉强,一次勉强,两次勉强,勉强浮起来了,一个不当心又沉了下去。要等勉强阶段过去了,不用再想手该怎么样,脚该怎么样,自然而然能浮在水面上了,能往前游了,这才叫养成了游泳习惯。学语文也是这样,也要养成习惯才行。习惯是从实践里养成的,知道一点做一点,知道几点做几点,积累起来,各方面都养成习惯,而且全是好习惯,就差不多了。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写完一句话要加个句号,谁都知道,一年级小学生也知道,但是偏偏有人就不这么办。知道是知道,就是没养成习惯。

         ②一定要把知识跟实践结合起来,实践越多就知道得越真切,知道得越真切就越能起指导实践的作用。不断学,不断练,才能养成好习惯,才能真正学到本领。

        ③有人说,某人“一目十行”,眼睛一扫就是十行。有人说,某人“倚马万言”,靠在马旁边拿起笔来一下子就写了一万字。读得快,写得快,都了不起。一目十行是说读书很熟练,不是说读书马马虎虎;倚马万言是说写得又快又好,不是说乱写一气,胡诌不通的文章。这两种本领都是勤学苦练的结果。

        ④要学好语文就得下功夫。开头不免有点勉强,不断练,练的功夫到家了,才能得心应手,心里明白,手头纯熟。离开多练,想得到什么秘诀,一下子把语文学好,是办不到的。想靠看一封回信,听一回演讲,就解决问题,是办不到的。

        ⑤有好习惯,也有坏习惯。好习惯养成了,一辈子受用;坏习惯养成了,一辈子吃它的亏,想改也不容易。譬如现在学校里不少学生写错别字,学校提出要纠正错别字,要消灭错别字。错别字怎么来的呢?不会写正确的形体吗?不见得。有的人写错别字成了习惯,别人告诉他写错了,他也知道错,可是下次一提笔还是错了。最好是开头就不要错,错了经别人指出,就勉强一下自己,硬要注意改正。比方“自己”的“己”和“已经”的“已”搞不清楚,那就下点儿功夫记它一记,随时警惕,直到不留心也不会错才罢休。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蟋蟀的住宅

    居住在草地上的蟋蟀,差不多和蝉一样有名。它的出名不光由于它的歌唱,还由于它的住宅。

    别的昆虫大多在临时的隐蔽所藏身。它们的隐蔽所得来不费功夫,弃去毫不可惜。蟋蟀和它们不同,不肯随遇而安。它常常慎重地选择住址,一定要排水优良,并且有温和的阳光。它不利用现成的洞穴,它的舒服的住宅是自己一点一点挖掘的,从大厅一直到卧室。

    蟋蝉怎么会有建筑住宅的才能呢?它有特别好的工具吗?没有。蟋蟀并不是挖掘技术的专家。它的工具是那样柔弱,所以人们对它的劳动成果感到惊奇。

    在儿童时代,我到草地上去捉蟋蟀,把它们养在笼子里,用菜叶喂它们。现在为了研究蟋蟀,我又搜索起它们的巢穴来。

    在朝着阳光的堤岸上,青草丛中隐藏着一条倾斜的隧道,即使有骤雨,这里也立刻就会干的。隧道顺着地势弯弯曲曲,最多不过九寸深,一指宽,这便是蟋蟀的住宅。出口的地方总有一丛草半掩着,就像一座门。蟋蟀出来吃周围的嫩草,决不去碰这一丛草。那微斜的门口,经过仔细耙扫,收拾得很平坦。这就是蟋蟀的平台。当四周很安静的时候,蟋蟀就在这平台上弹琴。

    屋子的内部没什么布置,但是墙壁很光滑。

    主人有的是时间,把粗糙的地方修理平整。大体上讲,住所是很简朴的,清洁、干燥、很卫生。假使我们想到蟋蟀用来挖掘的工具是那样简单,这座住宅真可以算是伟大的工程了。

    蟋蟀盖房子大多是在十月,秋天初寒的时候。它用前足扒土,还用钳子搬掉较大的土块。它用强有力的后足踏地,后腿上有两排锯,用它将泥土推到后面,倾斜地铺开。

    工作做得很快。蟋蟀钻到土底下,如果感到疲劳,它就在未完工的家门口休息一会儿,头朝着外面,触须轻微地摆动。不大一会儿,它又进去,用钳子和耙继续工作。我一连看了两个钟头,看得有些不耐烦了。

    住宅的重要部分快完成了。洞已经挖了有两寸深,够宽敞的了。余下的是长时间的整修,今天做一点,明天做一点。这个洞可以随天气的变冷和它身体的增长而加深加阔。即使在冬天,只要气候温和,太阳晒到它住宅的门口,还可以看见蟋蟀从里面不断地抛出泥土来。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后面小题。

爷爷的黄豆

王琼华

    爷爷是染布的。他爱吃黄豆出了名。

    在镇子西头,爷爷十七岁那年刷刷地架起了好几口大染锅。这吃饭的手艺是“偷”来的。爷爷从小喜欢跑进大染坊找老板的儿子玩耍。有时老板的儿子跟私塾先生念书,爷爷便蹲在一旁,直愣愣地盯着热气腾腾的大染锅。爷爷蹲着看染布时,就从兜里摸出几粒炒熟的黄豆塞到嘴里嚼,这样一蹲就是一两个时辰。“呆瓜!”染布师傅往往这么笑话爷爷。当爷爷染出第一锅布时,大家才知道爷爷并不呆。

    那年,家里遭了大灾,爷爷架起几口大锅开始染布。开业那天,镇子里所有人都听到爷爷一边敲锣一边喊话,开张头半个月染布不收钱,染坏了一赔二。爷爷没钱请帮工,自己把麻绳往肚子上一勒,一把黄豆往嘴巴里一塞,一边香甜地嚼着,一边搅动大染锅。当爷爷嚼完三四把黄豆时,青布便染成了。青色衬着爷爷额头的汗珠,沉稳得像傍晚袭来的夜幕。

    后来,爷爷的技艺越来越精湛,生意越做越大。于是,成了镇子里最大的染坊。那名声像染布匠拿搅锅棍敲锅一样,咣咣当当响得很。在嚼着一把又一把黄豆时,爷爷兜里也开始响着咣咣当当的银元声。

    有了钱,除了每天有滋有味地多嚼几把黄豆,还娶了奶奶。

    在我的记忆里,爷爷一谈到自己就笑呵呵,一谈到父亲就唉声叹气。

    闲时,爷爷经常是一边慢慢地嚼着黄豆一边跟我聊天,像在咀嚼他的一生。他说,父亲是一个“倒钱筒”。父亲是爷爷的独苗,奶奶宠着他,惯着他。听爷爷说,父亲才十岁,就开始进大烟馆。没钱,就赊账。烟馆老板拿着赊账本来讨钱时,爷爷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

    父亲就像一棵荒野的树那样疯长。

    我十岁那年,三天三夜,父亲跟人赌输了。大染坊被抵了赌债。那一天爷爷没有嚼他的黄豆,唉声叹气,一脸乌云。

    搬出大染坊时,爷爷习惯性地掏出黄豆,迟疑了一下,爷爷这回没有把黄豆塞进嘴巴,而是把黄豆一路撒在地上。

    没几年,爷爷病得不行了。父亲依然整天不着家,爷爷的安危只是他耳边刮过的一阵微风。

    临终前的那个晚上,爷爷示意我到他跟前,他手中攥着一个小布袋,打开来,是些黄豆。昏暗的灯光下,豆子显得金灿灿的,爷爷说,这辈子只剩下这点黄豆了。他的声音很轻,连他旁边油灯的火苗都没有动一下。他颤巍巍地拈出一颗豆子,习惯性地放入口中,又想嚼它。不知是黄豆太硬还是爷爷老了,牙口不行,他没嚼动,又把豆子放入袋中。

    他叹叹气,说这辈子就爱这黄豆,人走了带上它,也算来这世上留个念想。他慈爱地对我说,如果你长大了真活不下去,可以再到爷爷这里来拿这黄豆吃。不过,你要是争气,最好就别来扰我了。他语气中满是沮丧。

    我愣愣的,不太明白,点了点头。

    第二天早晨,爷爷走了,手里紧紧攥着那小袋嚼不动的黄豆。邻居帮忙葬了爷爷后,父亲才回来。没人怪他,他在邻里眼中只是一个能够看得见的影子。

    父亲长号着,声音凄厉,如同塌了脊梁。大家都知道他为什么哭。整整两天两夜,他雇了好几个人把小院子掏了一遍又一遍,最后连瓦背也全掀掉了,还是没有找到传说中爷爷那几坨金子。他疯了。

    后来,一个金匠跟我说爷爷确实有几坨金子。不过,爷爷临终前偷偷让他把它们打成了一颗颗金珠子。

    我蓦然明白,爷爷那小袋黄豆是什么了。爷爷给我留了一笔活命钱。

    这笔活命钱,我一直没有拿,爷爷给予我的财富远比那些金珠子还要金贵。

    现在我有了自己的企业,人们称我是什么“著名企业家”。不久前,一次慈善大会上,我说了,死后捐出全部财产。

    为什么这么做?有记者问我,我一时语塞,眼前浮现出爷爷那小袋最后的黄豆。

(根据王琼华《最后一碗黄豆》删改)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卖豆浆的孩子

鲁先圣

    ①在我居住的小区门口,有一个天天早晨卖豆浆的孩子,这个孩子大约有十一二岁的年龄。他在这个地方卖了多少天了,我不得而知。我只知道从我不久前搬到这里来住,每天早晨的六点多钟开始,这个小孩子就在小区门口吆喝他的鲜豆浆了。

    ②最初发现这个卖豆浆的孩子,我以为是孩子的父母正巧这几天有什么事,让孩子代替几天罢了,也没有引起过多的注意。但是,时间一天一天地过去,门口吆喝鲜豆浆的却一直是这个孩子,一种好奇心驱使着我走出了家门,我实在想了解个究竟。

    ③有时候买豆浆的人很多,只见他很用力地用那个很大的铁皮瓢一下一下地从那个大塑料桶里往外舀清水添加到豆浆机里,又很熟练地在豆浆机的出口用塑料袋接豆浆。五角钱一份,他很熟练地算账、找钱、舀豆浆,有条不紊。盛清水的塑料桶有一米多高,放在一辆三轮车上,因而当卖去一半多以后,再舀,他的臂膀就不够长了。这时候,他往往就将半个身子趴在桶边上。我的心中有很多的疑问与不解,在当今这个时候,这么小的孩子,应该是早晨起不了床,被父母吆喝起来吃早点去上学了,而他却早早地在这里卖豆浆了。他一定有一个不同寻常的家庭,有着许多同龄孩子所没有的经历和背景。我总想找个机会与他攀谈,但看到他辛苦忙碌的样子,我虽然想急于了解却又不忍心打扰他。

    ④这一天,下了小雨,但是,孩子的吆喝声依然准时传来,我从家里走出来,发现他依然像往日一样站在小区的门口磨着豆浆。买豆浆的人很少,到我买的时候,我趁着没有人,就问他:你爸爸妈妈呢,怎么天天就你一个人?他回答说爸爸妈妈在另外两个地方卖。我又问,你卖了多长时间了?他说一年多了,从10岁开始就卖。看着面前这个孩子,心里很不是滋味。10岁,他就开始为生计而早起了。他不是短短的几天代替父母,而是承担了家庭中谋生计的一份责任,或者说,他从10岁开始就有了一种职业。

    ⑤我问他,卖豆浆不影响学习吗,起这么早?他说没事,卖完了再去,在班里还是最早到的呢!孩子生得虎头虎脑,极壮健,很精神,两只眼睛明亮而有神,他已经没有了一个十一二岁孩子所有的那些稚嫩与娇气,而平添了一份成熟,几分老练、一些骨气,而且,我还看到了一种生的勇气与坚强。

    ⑥当时小雨一直在下,他的头发和一件小背心都淋湿了,这个时候走过来一个领孩子去上学的女人。那孩子穿了一件夹衣,女人给孩子打着一把美丽的伞。那个孩子大约也是十一二岁的年龄。

    ⑦站在两个孩子之间,我不由自主地摇了摇头,那个孩子现在是幸福的,但这个卖豆浆的孩子呢?我无言以对。后来,我听别人讲,这个孩子的父母都在一个工厂里上班。工厂停产放假了,就做起卖豆浆的生意。

    ⑧每天见到这个卖豆浆的孩子,我的心里便有许多苦涩的东西在流淌。我想我不能够责怪孩子的父母让这样小的孩子就担负了生活的责任,或许这个孩子挣的这一份,就是他自己的生活费或学费。没有这一份收入,他就不能去读书了。

    ⑨卖豆浆的孩子天天早上六点钟就在我居住小区的门口响亮地吆喊,这个声音成为了我们居民生活中的一部分,或者起床买早点,去上班,喊孩子起床,或者去做生意。而我,也总是在听到这个清脆的声音之后,放下台上正在读的书或停下写作的思路,走出家门,吸纳新鲜空气,驱除一夜伏案的劳累。

    ⑩我总这样想,这个孩子今天卖豆浆的经历,一定是他将来人生的一笔财富。

阅读下面一篇文章,完成小题。

失落的风筝

王东梅

    老田头最喜欢去村西的小树林放风筝,儿子问树越子里咋放风筝?老田没搭理他,抓起风筝,倒背着手,走了。

    小树林那一片早先是各家的鸡刨地,村里人嫌这地块零散,种庄稼麻烦,就在地里栽上了一排排的白杨树。说起来,小树林倒是个乘凉的好地方。夏天,树叶长起来遮天蔽日,在树下一坐,头顶晒不着,脚下凉风走,别提多惬意了。可是,老田不光夏天来,秋天也来,冬天也来,一年四季,除去剑风下雨,几乎天天都要来。

    来的次数多了,树趟子里就被老田踩出一条光溜的小路。小路弯弯曲曲,通向林子深处。林子深处,有老田用石头摆出来的石桌和石凳。

    每回老田头来小树林,都是先把风筝拴在树上,再摸个石凳坐下,抻着脖子向树林对面的庄稼地里望。

    对面的庄稼地像一道连绵起伏的山岭。一会儿,麦苗顶着露水才拱出头;一会儿,已是麦浪翻卷此起彼伏;一会儿,又是玉米秸子摩肩接踵;一会儿,一场大雪已经掩埋了田野里的沟沟壑壑。老田头坐在小树林里看对面的庄稼地,高了又矮了,接了又高了。看地里那几个土丘,升起,又落下。

    有时候,老李头和老孙头也会来。

    老李会问:在老二家还是老三家?老田有时回答老二家,有时回答老三家。

    老李又问:没去老大那儿?老田就说:大孙子要高考了,儿媳妇说,家里人多了,吵。

    坐在一边的老孙就抢过话头,说了一句:城里人就是事儿多。俩人都不理会老孙,继续聊。

    老李问:闺女呢?好些日子没见了。老田说:脚崴了出不来。老李问:你咋不过去住几天?老田说:孩子病着,不想她劳心。

    老李“哦”一声,仨人就都没了话。忽然,脚下的风紧了一阵。原本拴在树上的屁帘风筝在地上就扑碌碌地打起了滚。风再紧些,一扬身,纸风筝贴着地皮林蹿了起来。可只蹿了一人多高,就被树上系着的绳子掩了回来,啪叽一下掉在地上。屁股后面的长尾巴不甘心,拼命扑腾了两下,也没动静了。

    仨老头看着风筝自个儿折腾,仍旧谁也不说话。

    对面地里的庄稼已经收得差不多了,光秃秃的大田里,只剩下那几个高高低低的土丘。

    老田就在心里想,现而今的孩子真是徽哪。什么省心种什么,一年到头地里除了麦子就是玉米,要不干脆就荒着。哪像他年轻那会儿,地里什么都有,芝麻、棉花、谷子、大豆、油葵、花生。那会儿,他老田领着老婆孩子整天在地里忙活。那会儿,孩子们都听他老田的吆喝。可现在,儿子说,没本事的人才在土里刨食。眼见着日头向西打歪了,老孙说:走了,接孙子。说着,推起三轮车,一瘸一拐地走了。

    看着老孙走远了,老李说:你算熬出来,孙子们都大了。说完,抬头却见老田满脸苦笑。老李自觉失言:接孩子好歹是个活儿,是个奔头。俩人又沉默了一会儿。

    秋深了,老田觉着屁股底下的石凳一天比一天凉了。

    老李说:天快冷了!老田就“嗯”一声。老李又说:天冷了,就别来了。老田就又笑了,苦笑:不来,去哪儿?孩子们都一家一屋过得好好的,去了谁家都多余。老李就也“嗯”了一声。

    日头沉到树后头去了,老李抬起身,说声:走了。该给老婆子翻翻身了。说着,倒剪着手出了林子。老田在后头问了一句:不见好吗?老李没回头,丢下一句:熬日子的人了,好啥好?远远地,老田发现老李的腰更弯了。

    林子里越来越暗了,风在脚下簌簌的也更密了,屁帘风筝迎着风,在地上滚来滚去。老田头捡起地上的风筝,看一眼天边正落下的日头,对着路边的一个土丘说:孩儿他娘,明儿再来陪你。身后,屁帘风筝的长尾巴拍打着老田头的屁股扑噜噜地响个不停。

    出了树林,向北,围了一圈子的人,老田好奇也凑了过去。原来是大队部以前堆杂物的仓房不知道啥时候被粉刷一新,还在门口戳了一块牌牌,写着“老年活动中心”。这是个啥事由?老田把风筝挂在窗子上,一头就扎了进去。

(选自《芒种》2017年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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