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真题 难易度:普通

四川省凉山州2019年中考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题。

回不去的才叫故乡

陈晓卿

    ①故乡是什么?

    ②字面上的故乡是指自己的出生地。但事实上,每个人心里还装着另外一个故乡——那是自己非常依恋的地方;是自己可以看不惯,但绝不允许别人骂的地方;是无论自己开心还是沮丧,都可以寄托情感的地方。

    ③比起故乡的样貌,人们更容易记住的是故乡的口味。从科学的层面上说,人的口味基本形成于童年时代,你童年时吃到什么,以后的口味就是什么。顽固的故乡口味依赖,源自神秘的童年味觉编码。

    ④故乡的味道首先是地理意义上的,它标识着你的归属,每个人都站在自己建立的食物鄙视链的顶端。这种归属感牢不可破,尤其以有风味的经济发达地区为代表。一名北京的兄弟总结他们家的婆媳关系,太太和老太太亲如一家的和谐中,一直存在着餐桌上的口味博弈 , 因为他娶了一个上海美女。

    ⑤故乡味道还证明着你口味的正宗。如果你对自己故乡的食物有着清晰的记忆,那么在一个饭局上,尤其是和你的口味正好吻合的饭局上,你就有绝对的话语权。故乡甚至关乎个人的尊严。在我看来,没有哪个地方的食物更好吃,但是一个故乡感非常强烈的人,他能把故乡的“口味正确”上升到信数的水准。比如,哪个地方的辣椒最辣,这绝不是史高维尔指数能够标定的。羊肉更是这样,甘肃、宁夏都声称自己拥有世界上最好的羊肉,新疆和内蒙古更具体到南疆还是北疆、呼伦贝尔还是锡林郭勒。一个海南人过来插话,加积鸭、文昌鸡、和乐蟹、东山一羊字还没说出来,所有北方的网友不约而同地敲黑板:注意,我们在讨论羊肉的话题。

    ⑥所以在饭局上,我经常会小心询问在座宾客的籍贯,稍一大意,就会对人际关系造成永久的伤害。因为中国太大,连汤圆、粽子、豆浆都存在甜党和咸党,鸿沟几乎与信不信中医、吃不吃转基因食品一样,一言不合,势同水火。南京人请客吃烧卖,一个呼和浩特人充满同情,什么,糯米馅儿的?江苏现在经济形势不行啊,吃不起肉?旁边一个广东人打圓场,我们广东更可怜啦,烧卖连面粉都用不起,用鸡蛋擀皮儿,而且,只能当早点。

    ⑦事实上,故乡的味道不仅仅是空间意义上的,也是时间意义上的,和你的记忆、你的成长有关。

    ⑧每个人都有两个故乡,一个是空间的故乡,一个是时间的故乡。对于一个成年人,假如他的生长地在另外一个地方,那个地方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前的样子会永远刻在他的脑海里,而且被赋予更多的情感色彩,同样地也包括当年的味道。就像梁实秋的北京,郁达夫的杭州,张爱玲的上海,汪曾祺的高邮。与其说他们在怀念故乡的食物,不如说他们在回忆自己的成长。

    ⑨所以有人说得好,回得去的叫家乡,回不去的才叫故乡。

    ⑩天涯咫尺,故乡难寻。这几年,我和同事只做了一件事情——用食物给大家描绘一个美味的故乡。

(选自《读者》,有删改)

【注】①史高维尔指数:指1912年美国化学家史高维尔所制订度量辣椒属果实的辣味的单位。

(1)、说说文章第①段在结构上的作用。
(2)、赏析文中第②段画线句子。
(3)、请简要分析第④段中划线词语“博弈”的含义。
(4)、作者为什么说“回不去的才叫故乡”?请结合文章内容,说说你的理解。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问题。

最大的事情

刘亮程

    ①一年中我们在地里忙上一个月(一辈子在村里也就住几十年),把麦子打掉,麦草扔在地边,便走了。不管活儿干没干完,都不是我们的事情了。

    ②老鼠会在仓满洞盈之后,重选一个地方打新洞。也许就选在草棚旁边,或者草垛下面。草棚这儿地势高,干爽,适合人筑屋、鼠打洞。麦草垛下面隐蔽、安全,麦秆中少不了有一些剩余的麦穗麦粒足够几代老鼠吃。鸟会把巢筑在我们搭起的草棚上,在长出来的那截木头上,涂满白色鸟粪。野鸡会从门缝钻进来,在我们曾经睡觉的草铺上,生几枚蛋,留一地零乱羽毛。

    ③这些都是给下一年来到的人们留下的麻烦事情。下一年,一切会重新开始。剩下的事将被搁在一边。

    ④如果下一年我们不来。下下一年还不来。

    ⑤如果我们永远地走了,从野地上的草棚,从村庄,从远远近近的城市。如果人的事情结束了,或者人还有万般未竟的事业但人没有了。再也没有了。

    ⑥那么,我们干完的事,将是留给自然最大的事情。

    ⑦别说一座钢铁空城、一个砖瓦村落。仅仅是我们弃在大地上的一间平常的土房子,就够它们多少年收拾。

    ⑧草大概用五年时间,长满被人铲平踩瓷实的院子。草根蛰伏在土里,它没有死掉,一直在土中窥听地面上的动静。一年又一年,人的脚步在院子里来来去去,时缓时快,时轻时沉。终于有一天,再听不见了。草根试探性地拱破地面,发一个芽,生两片叶,迎风探望一季,确信再没锨来铲它,脚来踩它,草便一棵一棵从土里钻出来。这片曾经是它们的土地已面目全非,且怪模怪样地耸着一间土房子。

    ⑨草开始从墙缝往外长,往房顶上长。

    ⑩而房顶的大木梁中,几只蛀虫正梢悄干着一件大事情。它们打算用七八十年,把这棵木梁蛀空。然后房顶塌下来。

    ⑪与此同时,风四十年吹旧一扇门上的红油漆。雨八十年冲掉墙上的一块泥皮。

    ⑫厚实的墙基里,一群蝼蚁正一小粒一小粒往外搬土。它们把巢筑在墙基里,大蝼蚁在墙里死去,小蝼蚁又在墙里出生。这个过程没有谁能全部经历,它太漫长,大概要一千八百年,墙根就彻底毁了。曾经从土里站起来,高出大地的这些土,终归又倒塌到泥土里。

    ⑬但要完全抹平这片土房子的痕迹,几乎是不可能的。

    ⑭不管多大的风,刮平一道田梗也得一百年工夫;一只随意弃在塘边的碎瓷碗,三百年后依旧会硌疼一只野鸭的蹼掌;一个从空中飘过的白色塑料袋,也许会造成千年后野地里一只兔子的死亡;一根扎入土地的钢筋,带给土地的将是永久的刺痛;几乎没有什么东西能够消磨掉它。

    ⑮除了时间。

    ⑯时间本身也不是无限的。

    ⑰所谓永恒,就是消磨一件事物的时间完了,但这件事物还在。

    ⑱时间再没有时间。

(选自《刘亮程文集》,有删改)

阅读下面选文,完成下列小题。

假如人生没有磨难

    ①到过农村的人常发现这样一种农事现象:农民们对刚出土的青苗要进行碾压。开始人们觉得不可思议,甚至认为对柔嫩的幼苗采取如此高压手段,似乎近于残酷。后来有经验的老农告诉我们,碾压青苗恰恰是为了能让青苗长得更好!刚出土的青苗头重根浅,耐不住风吹雨打,必须施以重压才能扎稳根须,夯实基础。根扎得稳,苗才长得壮。

    ②一个人又何尝不是如此呢?生下来就掉进福堆里,左拥右抱,百般呵护,不经受种种磨砺,不遭受些许苦难,这种环境能培养出栋梁之材吗?显然不能!其实,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这样说:磨难是人生最好的礼物!

    ③假如人生没有磨难,人类就不会进化,社会也不会向前发展。人类长期生活在一顺百顺、无忧无虑的环境中,那么既淘汰不了劣者,也筛选不出强者。假如当初就如此,人体的各种功能必将全面退化,最后可能倒退回原始状态。真的那样,人类也许现在还同猿猴们称兄道弟,与野兽们同林为伍!

    ④假如人生没有磨难,人类就可能会成为愚不可及的白痴蠢蛋。富贵温柔真如同一把无形利剑,它削去了人的铮铮铁骨、坚强意志、奋斗精神和冲天豪气,将猛虎变为猫咪,将雄狮变为绵羊,将雄鹰变为麻雀,将龙种变为跳蚤……古语说:“富贵不过三代”,又说“自古纨绔无伟男”。清代八旗子弟的历史悲剧就是明鉴。

    ⑤假如人生没有磨难,人类就会丧失很多优秀品质。胆识、进取、意志和坚韧等一串串闪光的字眼便没有任何社会意义,甚至可能会从字典中删除,黯然“下岗”。然而,现实中,正是这些千古不朽的社会理念在支撑着人生的框架,在构建着人生的坐标,在书写着人生的底蕴,在指引着人生的航向……

    ⑥所以,假如人生没有磨难,其本身就是一种灾难。

    ⑦磨难乃人类的良师。它令人振作,催人奋进,教人警醒,激人超越。正是磨难本身使人产生了对于环境的种种“适应性”,诱发了人的种种潜智潜能。环境需要听力,人便提高了耳朵的听觉功能;环境需要视力,人便提高了眼睛的视觉功能;环境需要思维,人便促使大脑日益聪睿精进。

    ⑧磨难实乃人类文明成果的孵化器、催生剂和奠基石。关于磨难,司马迁曾深有感慨地说出下列掷地有声的话语:“西伯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此真乃千古良言,历久弥珍!我们甚至还可以将司马迁的名句续写下来:太史公受辱而作《史记》,杜甫流落乃成《三吏》、《三别》,吴敬梓落第方有《儒林外史》,曹雪芹困顿而著《红楼梦》。中国历史上这些辉煌灿烂的文明成果,无一不是因作者饱受磨难而成。假如当初这些文化先贤没有遭受如此磨难,恐怕人类就不会有这些文化精品出现了!

    ⑨有人说过,人的脸型就是一个“苦”字,天生就该受尽各种苦难。此言似乎不谬。想人之一生,在自己的哭声中临世,在亲人的哭声中辞世,中间百十年的生涯,无时无刻不在与艰难、困苦、疾病、灾祸打交道。然而正是由于人类历尽磨难而甘之如饴,才将我们的生命演绎得如此波澜起伏,跌宕有致,如诗如画,如梦如歌……

    ⑩因此,我们对于人生中的各种磨难要有充分的心理准备。我们知道 “阳光总在风雨后”“吹尽黄沙始见金”。我们向磨难要勇气,要智慧,要韧性,要成功!只要是人生中不可摆脱的磨难,尽管来吧!早些来吧!我们昂首挺胸地站立着!绝不胆怯!绝不屈服!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以文学的名义飞翔

    ①上世纪八十年代,是文学的辉煌和鼎盛期。几乎每一个大学生都怀揣文学梦想,都想头戴一顶熠熠生辉的诗人光环。

    ②我背着行李从偏僻农场来到新疆司法警官学校,是最早走进307宿舍的一个。铺好床被之后,斜靠在床头,掏出席慕蓉的诗集阅读。那时候,我正痴迷于诗歌创作,已经写完了三大本几百首诗歌。第二位走进来的男生看到我手里的诗集,顿时眼放光芒。“我叫方如果,也喜欢写诗”。待到张庆春和杜焕青分别拿着《诗潮》和《诗林》走进来,我豁然觉得来学的不是法律,而是诗歌创作。

    ③那时候,出名真是很快。学校广播站播了我们四人的几首诗,307在学校俨然成了文学高地。于是我们决定办一份文学校报,取名《诗爱者》。

    ④经过项目论证和资金核算,版式为八开,半月一张。手推印刷机向学校借,蜡板、蜡纸、油墨、白纸四人凑钱。咬咬牙,从家里寄来的40元伙食费里,挤出10元——大不了多吃一周的咸菜,合在一起,可以保证每月出两期。说干就干,购置材料,挑选诗稿。晚自习和星期天,轮流在蜡板上一笔一划刻字,一张一张印刷。挥汗如雨,双手如炭。出到四、五期,就已经引起了很大的反响。本校稿源剧增,常有外校投稿。

    ⑤有一件事情,一直困扰着我们。在油印干得热火朝天的时候,作品却没有在公开报刊上变成铅字,就像养了一大群没有户口的孩子。

    ⑥我们把报刊的投稿地址抄下来,在信封上端端正正写好,再毕恭毕敬地投进邮箱。每一封信就是一叶启航的小舟,载着小心翼翼的期冀朝着海洋深处驶去。

    ⑦第一个等来消息的是方如果。他在《塔城日报》上发表了一组诗。重要的是随样报还寄来了6块钱稿费单。我们合伙出菜票,在307摆下豪门盛宴。举杯的同时,我在心里不停默念,自己的哪一只舟船,正在返航的途中?

    ⑧终于有一天,接到杂志社回信了。做几下深呼吸,再慢慢打开——原来是我收到的第一封退稿信。此后,每月都能收到两三封退稿信。

    ⑨快放暑假的时候,张庆春高举着一份《诗歌报》,声音洪亮而颤抖:“我的诗发表了!”

    ⑩庆贺的晚餐上,我和杜焕青自然同病相怜,先相互赞美,再痛斥编辑,最后得出结论,我们还不到二十岁,只要坚持,总会有刊物发现两个旷世奇才的。

    ⑪整个暑假我都处在创作的亢奋期,不停地写,不停地投。

    ⑫回到学校,杜焕青的诗也在一张小报发表了。我成了最后一个稿件没有变成铅字的“作家”。

    ⑬再参加《诗爱者》的出版活动,我都会产生惶恐,觉得自己有南郭之嫌。不知是积郁成疾还是肝火攻心,终于病倒了。勉强支撑了一节课,赶紧到校医室看病。年轻女校医一脸平静地检查完,拿出处方单问:“叫什么名字?”我报上姓名。她抬起头认真地看了我一眼问:“你就是熊红久?”我疑惑地点了点头。她回过头在处方上写下我的名字。“你的小说写得挺有意思的。”她轻声的一句话,对我不亚于一声惊雷,血轰然一下涌到头上。“你在哪儿看到的?什么报刊?哪一天的?文章是什么名字?”我的过度反应显然惊着了她。愣了几秒钟,她起身从医务室的报刊架上抽出一张报纸,递给我。“今天刚到的,《生活导报》。”我一把接过来,迅速翻到第四版,小小说《约会》,赫然写着我的名字。我冲着校医说,“这张报纸送给我吧,不用开药了,太谢谢你啦!”

    ⑭直接跑回了宿舍,一个人躺在床上。尽管我几乎可以把每个章节都背下来,但以铅字的形态再次阅览,依然心潮澎湃。阅读了四五遍,才渐渐平缓。把报纸工工整整叠好,放在枕头底下,仿佛枕着自己一生的命运,也枕着这个世界对自己文学才华最真实的评价。

    ⑮三十多年过去了,虽然已经发表了不少作品,但一想到第一篇处女作变成铅字的过程,依然记忆犹新,依然怦然心动。

    ⑯我知道这就是文学的魅力,它会带着你的灵魂飞翔。

(作者熊红久,有改动)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小题。

读什么书,成什么人

    ①西方有一句谚语,读什么书,成什么人。你对书的选择,就是对人生的选择,就是对未来的选择。我觉得这话讲得很有道理。读什么书,也许比你读书更重要。

    ②我小时候有一个非常贪婪的想法,要把关下好看的书都读一遍。因为这个野心,我不断地找书、拼命地读。有些书对我来说是有点艰涩的,但只要里面有一点点好看的,我就会读下去。

    ③有一件东西,只要你一旦拥有,永远就属于你,不会被别人夺走,就是你读过的好书。你读过这本书,感动了,这本书就成为你生命的一部分,跟你的生命、血液融合在一起,永远不会离开你,没有任何力量可以把它从你的生命中夺走——这种感觉就像被枪打中了一下,在身上留下一个口子,流血,痛,最后结成一个疤。以后只要看到这个疤,就想起当时的感觉。而这种感觉是不会消失的。

    ④我觉得从小就要养成一种这样的习惯:读到一篇好的文章,你记住作者的名字,然后你再去找这个作家其它的书。我回忆少年时代的阅读,很多作家就是这样认识的。也许课文里的一篇文章,或者别的地方读到的一本书,但如果我喜欢了,我就会用心记住他的名字,然后找他别的书。

    ⑤大概在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借到一本书,是泰戈尔的散文诗集《飞鸟集》。小时候读书我有一个习惯,不做阅读笔记,因为一做笔记,读书就变得很慢,抄写文字的时间比我阅读的时间多得多,这样我的阅读就变得不流畅。但是《飞鸟集》真得让我惊艳,我把这本书抄了一遍。书里的文字带着神秘感,含着哲理,蕴含着很深的感情。我现在还记得里面的很多文字。上中学的时候,我读了大量的泰戈尔的书。就是因为一部《飞鸟集》,我认识了泰戈尔。对一个作家的认识不是听别人介绍的,如果你阅读到一定程度,你对文字是有感觉的,对书是有评判能力的,那么你读到一本好书,一定会记住这个作家。

    ⑥我也喜欢集邮,专门收集跟我读过的书有关、跟文学有关的邮票。有些作家我是通进邮票认识的。有一次我买到两张非常古老的邮票,图案一样的,颜色不一,一张蓝的,一张深红色的,画面上是一个作家的头像,背后有一个小小的舞台,上面有人在演戏。很长时间我都不知道邮票上印的是谁。后来一个翻译家告诉我,上面印的是莫里哀,于是我就找到了莫里哀的书,看了很多他写的剧本。

    ⑦我跟我喜欢的每一位作家都有很深的交往,因为我走进了他们的作品,走进了他们的灵魂。我的经验也许对孩子们没有用,但有一点肯定是有用的:读书的时候,你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接受者,更应该是一个思想者。为什么这个作家的书你会喜欢读?为什么读他的书会觉得悲伤?他的书为什么会打动你?你如果真的被打动,记住他的名字,再去找他别的书。只有这样,你才会成为一个真正的阅读者、读书人。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