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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上海市普陀区2019届高三语文二模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各题。

杜尚的质疑

    ①1917年,纽约正在酝酿一个大型独立艺术展。法国艺术家杜尚把一件从器皿店购得的陶瓷小便池送到展会。这件被命名为《泉》的作品,是作者刻意寻来的批量生产且“从任何审美角度来说都没有吸引力的东西”。它的到来掀起了一场艺术风暴。

    ②在传统观念中,艺术是独特的,应该看上去是美的。杜尚用自己的行动对习惯性的看法提出了质疑。自此以后,艺术并不只是追求表现崇高的美、和谐的美,现代艺术打破了古典艺术的壁垒 , 拓展到了诸如荒诞、颓废、反讽、神秘等范畴。

    ③那么,从现代美学的视野来透视,究竟该如何看待艺术呢?美学上对艺术的讨论,首先遇到的问题是,艺术是一个总体性的种概念,其中还包含一些具体的属概念,比如艺术品、艺术家、欣赏者等。在这方面,美国当代著名学者艾布拉姆斯提出了一个艺术四要素理论。他认为,艺术这个方程实际上包括四个基本要素:世界(指作品所反映的现实世界或情感世界)、作品、艺术家和欣赏者。他用示意图来加以说明:

    ④在这四个要素中,杜尚并不看重“作品”本身。对于他来说,作品不必是某种精湛的手工技艺的结晶,“随便哪一个”都可以,重要的是艺术家以及艺术家对世界的认知。所以他信手拈来小便池这样一个“现成物”,把它作为服务于艺术家思想观念的工具,表现出对艺术和日常生活关系的思考。由此,当代很多艺术成为一种“观念艺术”,仅在观念的层面上存在着,甚至产生了“没有艺术这回事,只有艺术家而已”的慨叹。

    ⑤然而,在四要素示意图中,一个值得关注的事实是,艺术品被置于中心位置,其他三个要素都是通过艺术品关联起来的。工程师建造工程,商人制作商品,而艺术家所以为艺术家,是因为他创作的是艺术品,而不是其他什么产品。所以,对艺术的美学考察,还必须深入到艺术品中去。

    ⑥从常识角度说,艺术品是什么好像并不是一个问题,它不就是那些我们称为绘画、雕塑、电影、戏剧、小说、诗歌或音乐的事物吗?然而杜尚的质疑给我们带来了困惑:为什么我们把挂在墙上的绘画作品称为艺术品,而很少把家里日用的锅碗瓢盆说成艺术品?为什么我们可以把手头的某本小说说成艺术品,而不把报纸上的新闻叫作艺术品?

    ⑦在美学中,艺术品和非艺术品的一个重要分界在于,前者是专供人审美欣赏而存在的,即康德所说的审美“无功利性”。与此相对,实用的物品,无论是一把锤子,抑或一件衣服,它们都有具体的实用功能,比如锤子可用于敲击物体,衣服可用于御寒或社交目的。因此,这些实用物品本质上是功利性的。正因为两者之间的这个区别,所以,我们总是对艺术品作出“美”或“不美”的判断,而对实用物品则常常作出“有用”或“无用”的判断。

⑧尽管这样的说法有一定道理,可是在具体的情境中,尤其是面对复杂的对象时,我们很难加以区分。比如,有许多物品既是实用对象,也是审美对象,建筑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紫禁城是供人居住的皇宫,同时也是中国古典建筑艺术的典范;帕特农神庙是古希腊雅典城的一个重要祭祀场所,但我们同样可以把它当作西方建筑风格典范和理想艺术品来加以欣赏。

    ⑨于是,有的美学家修正说,实用物品同样可以成为艺术品,当它作为艺术品被欣赏者观赏时,人们看到的不再是它的实用功能,而是它的审美特性。比如希腊古瓷瓶,本来只是用以盛水或酒,然而,当它作为艺术品呈现在我们面前时,我们观赏的是其优美的造型、和谐的色彩等等。如此说来,一件物品是否成为艺术品,主要取决于我们对它采取什么态度。当它经过人们慧眼的发现,被赋予某种审美的意义,在一个特定的欣赏背景中,它便有可能作为艺术品,成为我们的欣赏对象。

    ⑩从这个角度看,杜尚的《泉》或许是有意要打破日常实用物品和作为审美对象的艺术品之间人为的划分,拓宽我们审美欣赏对象的范围,让日常用品在特定条件下转变为审美静观的对象。

    ⑪当然,是艺术品和艺术品的高下是两种不同的判断。杜尚的《泉》在特定条件下可以成为我们观赏的对象,这并不意味着它是一件有很高艺术价值的艺术品。诚如迪基所指出的:“杜尚的‘现成物’作为艺术品价值并不高,但是作为艺术的范例,它们对艺术的理论却极有价值。”杜尚通过质疑重新界定了艺术,并通过这种方式改变我们看世界的眼光。

(1)、第②段中画线的词语“壁垒”在文中指的是
(2)、分析第③段示意图在文中的作用。
(3)、下列推断与第⑪段文意一致的一项是(    )
A、艺术品的价值并不等于其艺术价值。 B、艺术品的形式不能决定其艺术价值。 C、杜尚成功地提升了艺术理论的地位。 D、杜尚改变了人们对世界的审美眼光。
(4)、依据本文对“艺术品”的概念界定,分析司马迁的《史记》是否属于艺术品。
(5)、概括本文的行文思路。
举一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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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与新闻

    盼望着,盼望着,中秋来了,“十一”的脚步近了。中国新闻网做了一篇让媒体同行哭笑不得的稿子——《打个赌,国庆期间你一定会看到这“十条新闻”》,作者“突然发现”每年国庆假期的新闻都高度相似,于是“大胆”预测。

    从“高速部分路段拥堵提前×小时,今日×时开堵”到“假期出游人挤人,有关部门提醒注意安全”,从“黄金周游客再现恶习,文明出游任重道远”到“节后综合症来了!教你满血复活”……盘点不可谓不全面,而且确实都是似曾相识的“新闻”。

    要说这是“打赌”,中新网定然稳操胜券,不信等着瞧。不过这个发现也不是秘密,但凡有过几年从业经历的媒体人,都知道这个秘密。新闻是有套路的,很多都有成熟的操作流程。如果有闲心,相当一部分的新闻都是可预测的。

    可预测的新闻还是新闻吗?只要符合真实性原则,当然还是。但这样的新闻总是怪怪的,因为它们是被刻意“发现”的,与人们对“新鲜事”的预期不相符。

    一个老人摔倒了,讹人了,很快各地媒体都会报道老人摔倒的事,讹不讹人都是新闻。讹人的话,开腔讨论“老人变坏还是坏人变老”;没讹人的话,那是正能量。是摔倒的老人突然变多了吗?是老年人群体的道德水准突然变化了吗?都不是。只因为“扶不扶老人”成为热门话题,各媒体的记者、编辑便都来蹭流量。中国这么大,发现几个老人摔倒的故事还不容易?这和国内女星去戛纳蹭红毯没有境界高下之分。

    国庆节新闻的可预测性,道理同样如此。世上没有两片长得完全一样的叶子,又岂会有一成不变的国庆假期?不变的或许不是国庆假期,而是媒体发现新闻的眼睛。

    当然,也不能全怪媒体人的职业素养。首先,人人都放假的时候,媒体总要留人值班。他们还不像交警等特殊岗位可以得到人们的点赞,而只能默默奉献,有时连他们经常替其他群体呼吁的加班工资都拿不到。再者,每逢佳节新闻少,除了带着预设的视角去注定会发生新闻的地方守株待兔,真没有太多办法。

    从另一个视角来看,媒体可以偷懒,还是因为报道对象配合,毕竟媒体不能改变报道对象的客观属性。高速公路如果不堵了,媒体肯定不会虚构拥堵。游客如果都文明观光了,媒体自然无由开启批判模式。监督者和被监督对象本应是同步进化的。如果被监督对象重复犯一些低级错误,监督者却自己先进化到高级层次那也说不过去。这就好比,村民还食不果腹,大喇叭没办法去宣讲肥胖症的危害。

    因此,到底是媒体的眼光太死板,还是报道对象多年无变化?大家不妨在这个国庆假期多留个心眼。

(节选自《南方都市报》2015-9-29,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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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立德而后文艺

詹福瑞

    论才与论德在传统思想中是浑然一体的,古代才与材通用,德的本义即以“材质所得”为主,先秦思想家以德为人普遍的抽象,以才为个体的材质,视全面开掘自我材质为成就德性的手段。

    自政治铨选上,元世祖时,赵天麟上策曾云:“选用之法,莫贵于德,莫急于才”,其中“才德兼全者大丈夫”,而“有才无德者”则被命之曰“小人”。文艺审美的尺度亦然,但凡研讨诗文,在才华要求之外,论诚者为言德,论真者为言德,论诗言志、诗缘情、诗出感兴者皆为言德;追求成教化、厚人伦、美风俗者更是言德,文艺瞩望着德才兼美。谢榛《四溟诗话》中曾将文才比作舟船,德行比作舵:“心犹舸也,德犹舵也。鸣世之具,惟舸载之;立身之要,惟舵主之……大抵德不胜才,犹泛舸中流,舵师失其所主,鲜不覆矣。”意思是才与德不可分,就如同船与舵不可分一样。没有德行保障的创作,就如同舟船失去了舵的掌握,既没有方向目标,更无从把控力度,那么船随时都有倾覆的危险,又如何能够乘风破浪勇往直前?

    值得关注的是,对创作而言,德并非出于思想稳定需要而“临时从场外租借的规范”,事实上,在中国古代文艺美学思想中,它与文学创作存在着根本的关联。德才兼美是创作传世的重要条件。创作依托文才,但才高八斗也难免千秋淹没,原因诸多,其中道德是作品能否进入主流传播从而获得赏鉴并流传的先决条件。

    德才兼备,也是艺术审美的内在需要。众所周知,文艺作品并非文艺形式与道德内容的机械叠加,道德不会成为低劣艺术毛坯的点金石,文艺自然更不能简化为道德的传声筒。文艺之所以离不开道德,是因为通过修身养性、陶冶情操、充扩胸襟,能直接影响主体文才的发挥:德修则刚健不馁又葆华养和,才气自然轩举;德修则民胞物与,家国关情,而非风花雪月的自我沉醉,也非讨好“窄众”俗趣的沉湎,才情自然雅正;德修则审己有度,察物有道,能够超越一己功利、超越一时迷障,才思自然阔达……

    这并非是今人应景的花腔,而是古人在长期文艺实践中早已勘透的真知,诸如论书:“心正则笔正”“人正则书正”“作字先做人”;论画:“学画者先贵立品”;文学自然概莫能外,刘熙载一言以蔽之:“诗品出于人品 ”。对于具有文才的作家而言,德立则文明不是空洞的说辞,而是“实实在在的艺术臻达顶峰的必由路径”。

    当下生活中,不乏禀赋非凡的作家、演员,但其中少数人对一些强化自我修养的忠告不以为然,究其根源,在于他们偏执地认为论修养就是对才华的钳制,没有真正理解才德之间从社会意义到美学意义的深刻关系。无论何时何地,凡为文人,“先器识而后文艺”可以视为才德关系的公论。

(摘自《人民日报》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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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家”具有三重文化意蕴

    从“对话”的视角看中国古代之“家”,不难发现,“家”的功能经历了一个从祭祀、生产再到住所的过程。换言之,“家”是人与神灵对话、人与自然对话以及人与人对话之所。

    家是人与神灵对话的场所。祭祀对中国古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不仅是对神灵和超自然对象的臣服,也是人与神灵交流的一种方式。祭祀对象分为三类:天神、地祇、人鬼。天神称祀,地祇称祭,宗庙称享。天神地祇由天子祭,诸侯大夫祭山川,士庶只能祭祀祖先和灶神。《孝经·士章疏》就有“祭者,际也,人神相接,故曰际也”的说法。祭祀就是人与神灵交接对话的一种方式。

    祭祀需要场所,而家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一种祭祀的场所。《礼记·王制》曰:“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庶人祭于寝”。天子七庙指的是四亲(高祖、曾祖、祖、父)庙、二祧(高祖的父和祖父)庙和始祖庙。诸侯五庙指的是父、祖、曾祖、高祖、始祖之庙。大夫三庙:一昭,一穆,与太祖之庙而三。

    普通的老百姓只是“寝祭”。寝祭在古代是一种普遍的对祖先的祭祀方式。贵族统治者的庙祭,是在寝祭基础上形成的。有意思的是,宗庙的主室是庙,王宫的主室是朝,而庶人住屋的主室则是寝,三者其实具有相同的功能。

    庶人的主室既称为寝,又可以称为家,寝祭就是家祭。通过这种对话,人们既可以表达对鬼神的敬畏,也可以表达对美好未来的期盼。

    家是人与自然进行对话的载体。这种对话首先以生产的方式实现。夏商周时期,中国最基本的社会制度就是宗族制度。而宗族作为政治、经济和生活的综合体,成为社会基本组织形式。此时的个体家庭,则是组成宗族的最基本的单元。《周礼》记载,西周时期,庶人的具体家庭已经成为一个生产经营单位,只不过土地仍然为宗族所有。每个个体家庭的人口在2—7人,每家有一个成年男性作为家长,家庭要按照人口服徭役。当时的个体家庭尚未从宗族中独立出来,在生产上实行的是“耦耕俱耘”的方式。按照《诗·周颂·良耜》的记载,在宗族内部,个体家庭之间相互形成劳动协作的关系,也就是“一族同时纳谷”,“出必共洫间而耕,入必族中而居”。以家为生产单位,人才实现了与自然之间有效的对话,而不是听任自然的摆布。

    家是人与人进行对话的情感港湾。《周易·序卦传》说“伤于外者,必返其家”。意思是受伤之后,一定会返回其家。之所以要返回其家,一是“亲亲之谊”可恃,二是“休戚之情”可同,不必与人争仇,不必与人争利。家即是夫妇、父母和子女的对话场所。如《诗·周南·桃夭》写道:“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这里的“室家”,指夫妇结合后的家庭。《汉书·匡衡传》有这样的表述:“臣又闻室家之道修,则天下之理得。”“室家之道修”即夫妇之道修,就是夫妇之间的对话与和谐。

    综上,家是一个人情感的归属和保障,身体的安歇和庇护之所,亲属关系的维持之处。正因如此,《周易》才进一步说“家定而国家可保”,《大学》才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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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天万物复苏,面对烂漫春光,有人在“红杏枝头”品味春意,于“拂堤杨柳”陶醉氤氲春雾,有人却语竭词穷、词不迭意,停留在“哇”“超赞”的简单感叹。尽管众人眼中的景色“远近高低各不同”,但网络语言风靡、文化内涵缺失的现象,不经意间影响着越来越多人的日常交流和情感表达。

    汉语博大精深、自成一体,在表达上有简洁、生动、意蕴深长的特点。不说古诗词,单说日常用语就是如此。比如,单就一个“笑”字,就有前仰后合的大笑、勉为其难的苦笑、忍俊不禁的微笑、尖酸刻薄的嘲笑等区分,仅形容笑声就有“哈哈”“嘻嘻”“嘿嘿”“咯咯”“呵呵”“扑哧”等区别。可以说,多样的表达折射出多重情感,反映着多彩生活。而善用语言,不仅可以更好地说出个人的故事、自己的想法,而且能够以百花齐放的语言实践,营造丰富多元的文化氛围。

然而,最近的一项调查显示,76.5%的受访者感觉自己的语言越来越贫乏,主要表现在不会用复杂、微妙且精确的修辞,以及基本不会引用乃至创作诗句。正如网友所说,“有时候脑子里想一件事,无法很利索、饱满地说出来”,越来越多的人习惯使用一套固定句式或者很多夸张的语气词,看似个性实则雷同,既钝化了丰富多彩的表达方式,也在一定程度上阻滞了吐故纳新的文化积累。

    是我们的语言贫乏了吗?并不尽然。从存量上来说,我们词汇、句子、典故等语料的多少,可能并没有太大变化。从增量上说,网络语言等已有新的迅猛增加。与其说语言贫乏,不如说是表达上的一种偏爱。语言嬗变的风向,也是时代发展的走向。互联网时代争分夺秒,自然要求更直接的信息、更简洁的表达。信息洪流的湍急,也让同质化信息唾手可得,随手复制粘贴称得上高效。网络语言所创造的大量流行词、新句式、新修辞,在简化语言的同时也为其注入了鲜活的生命力和时代感。因此,古诗成语也好,网络用语也罢,都是表情达意的方式,都蕴含着语言的力量。

    语言的活力来自常用常新。在一个新词汇层出不穷的时代,准确说出所思所想,比不假思索套用流行词汇更有价值。很多时候,网络用语的风头正盛只是暂时的,真正拥有生命力的语言总会在时间的沉淀下大浪淘沙。只有直面内心感受的差异化表达,才能生机勃勃、经久不衰,造就语言的经典。

    更进一步看,身处网络时代和自媒体时代,我们或许更需要“咬文嚼字”。一段时间以来,从教科书上的“姥姥”“外婆”的称谓之争,到“远上寒山石径斜”“乡音无改鬓毛衰”等诗词的古音讨论,如今的语言生活空前活跃也空前复杂。在语言的吐故纳新中,倒映着传统与现代的激荡、文化与生活的互动。如何对待语言、如何更好表达,其实也是如何善待文化、对待生活。语言是文化的载体,用丰富的表达去认清自我、认识生活,在创新与守正的辩证中感悟过去、探索未来,语言的河流就会奔腾不息,交流与沟通就能心心相印。

(选自盛玉雷《善用我们的语言宝库》,《人民日报》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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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完《庄子》,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庄周梦蝶这一故事。“昔者庄周梦为蝴蝶,栩栩然蝴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蝴蝶与?蝴蝶之梦为周与?

    周与蝴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庄子·齐物论》。”这段文字的译文为:过去庄周梦见自己变成蝴蝶,很生动逼真的一只蝴蝶,感到多么愉快和惬意啊!不知道自己原本是庄周。突然间醒过来,惊惶不定之间方知原来是我庄周。不知是庄周梦中变成蝴蝶呢,还是蝴蝶梦见自己变成庄周呢?

    庄周与蝴蝶那必定是有区别的。这就可叫作物、我的交合与变化。这是齐物论的最后一则寓言,从这则寓言中我看到了庄子精神修养的三层意境。第一个意境:周是周,蝶是蝶——见山是山,见水是水。周与蝶为形躯所限隔,生命互不相通。

    而人与外界是否能融和交感?其间是否有必然的关系存着?这是哲学上的老问题。如果以认知的态度来研究,西洋历代有不少哲学家都持相反的见解。然而,这一见解如果掉到不可认知的范畴时,人与外界的隔离便无法克服了。

    第二个意境:周不是周,蝶不是蝶——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庄子不像西方的哲学家一样,他不从认知的立场去追问,他却以美感的态度去观赏。在观赏的同时,发出广大的同情,将自我的情意投射进去,和外物相互会通交感,而入于凝神的境界中,物我的境界消解而融合。浑然成一体。这是以美学的感受来体会,绝不能以科学的分析来理解。庄子透过美感的经验,藉化蝶的寓言来泯除物我的隔离,使人与外在自然世界,存在一大和谐的存在体。

    在感官经验里,人因形躯物累的限定,生命精神得不到自由,故周只是周,蝶只能是蝶,是突破不的,也不能相知的。在梦中,形躯物累消解了,纯然是精神生命的活动。在这里生命精神飞扬奔放,是生命精神自我展现的世界。所以,周可以是周,蝶可以是蝶,不管是周梦蝶还是蝶梦周,彼此都消除了经验感观的形躯物累,顿然升越到精神互摄生命交感的意境中,这就是生命的玄理,有无限性。是故周可以是蝶,蝶可以是周。这是彼此都忘了自己,我忘了我是周,他忘了他是蝶,周与蝶才能一体俱化。此为精神修养的飞越历程。

    第三个意境:周更是周,蝶更是蝶——见山只是山,见水只是水。经历了山不是山,水不是水的“物化”修养,在这一层面偏重了“精神”的修养,这时候的山水是精神上的山水,而不是感官经验所对了物理山水。有了庄周不是庄周的精神提升,此时庄周就可以更是庄周了。因为此时的庄周,不但拥有庄周自身的生命精神,同时也涵盖了蝴蝶的生命精神。当我们通过自身的修养容受他人时,我们的生命气象就不断的超越扩大;我们不再是自己一个人活着,而是和我们感通的人一起活着,我们关怀朋友,我们生命中就有朋友;我们关爱家庭社会,我们生命中就扩及家庭社会。经历了庄周忘了自己是庄周而以为是蝴蝶,蝴蝶忘了自己是蝴蝶而以为是庄周的精神涵养,就顿然发现庄周仍是庄周,蝴蝶依然是蝴蝶,然而此时的周与蝶是交感互摄的。是故,在成长的过程中,当我们放开自己形躯的局限,忘掉自己的存在,而与万物感通相知,可以使自己更是自己。

(摘自中国论文联盟网《<庄子>读书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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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伦理治理是现代科技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现代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新兴科技的快速发展在给人类带来福音的同时,也给人类社会带来诸多挑战。一些新兴科技带来的涉及人类生命健康安全、隐私保护、家庭和社会关系、生态安全、资源分配等的科技伦理问题,使既有科技管理体制面临巨大挑战,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甚至社会风险,并影响科技本身的持续健康发展。面对日益复杂的科技伦理问题,现代社会对新兴科技及其应用的伦理规范已不再局限于道德层面,许多国家已将科技伦理规范纳入制度和法律之中,不断加大治理力度。科技伦理治理作为审慎型、控制性治理,对科技创新在给予激励的同时,也从伦理道德出发加以必要的约束或管控,治理不轨行为,从而保障科技健康发展,实现科技更好造福人类的目标。健全科技伦理治理体制,需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实现治理方式转型。对于科技伦理治理,传统治理方式基于先行原则,简而言之就是“做了再说”。现代治理方式基于防范原则,强调紧盯科技研发和应用的最前沿不断完善风险评估、加强监管,是一种“适应性治理”方式。从实践来看,实验室里的研究无法完全验证现代科技不可预知的风险,传统“做了再说”的治理方式往往难以有效应对某种颠覆性新技术所带来的社会风险。因此,健全科技伦理治理体制,应推动治理方式从传统的“做了再说”向现代的“适应性治理”转型。

完善监管制度。随着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和一体化发展,科技伦理监管的真空地带越来越多。一些案例表明,体制内监管的不完备和体制外监管的缺失,很可能会导致科技伦理领域的“灰犀牛”事件或“黑天鹅”事件。因此,有必要构建体系严整的科技伦理监管制度,通过新的制度安排强化监管机构的横向联系,不断扩大监管覆盖面;完善伦理规制和监管程序,使监管过程有理有据、有机衔接。应改进科技伦理监管制度,实现对新技术从基础研发到产业应用的全过程监管,实现对科研工作者伦理问题的终身追责,有效防范违反科技伦理的事件发生。

建立自律机制。科研人员能否遵循科技伦理,很大程度上依赖其自律。为防范新兴科技滥用和其他风险,在健全科技伦理治理体制时有必要建立完善的科技伦理自律机制。比如,大型科技企业内部建立伦理审查机制,行业组织制定行业规范;相关行业加强对科研人员的科技伦理规范培训,引导科研人员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增强各学术团体的监督意识,确保自律规范落到实处,营造重伦理、讲道德的创新环境和学术氛围。

    推进科技伦理法律化。随着科技对人类社会的影响越来越大,有必要推进科技伦理法律化,借助法律的刚性约束加强科技伦理治理。把科技伦理中的一些重要道德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目的是用法律的特性和优势更好推进科技伦理治理。我们要善于通过立法,借助法律的权威,进一步巩固科技伦理治理成果,增强科研人员和科技企业的伦理意识,使科研人员和科技企业在面对科技伦理问题时的行为选择有明确的依据,更加有效调节和控制科技发展及其后果。

(摘编自李泽泉《健全科技伦理治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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