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吉林省长春市五校2018-2019学年八年级下学期语文素质教育交流研讨试卷

阅读选文,完成下列小题。

永恒之莲——长生草

    ①长生草是多肉植物中的一种,在分类学上属于景天科,长生草属。它曾是被忽略的草根阶层,给人摆不上台面的印象。但是,现在它的魅力越来越大,形象越发高大上,已然成为美化环境的生力军。

    ②长生草的形态特征与它的生存环境密不可分。长生草原本生活在欧洲中南部的高山上,那里到处都是贫瘠的碎石,山高风大。在这种恶劣的生存环境中,它的叶片肥厚多汁,储存了宝贵的水和营养。叶片轮生,每株8到__枚,排列紧密。整个花株的形态与盛开的莲花相似。它的花是是粉色系、呈星形。它通常侧芽繁殖,有的也通过叶心分裂繁殖。欧洲人见到这种花朵一样的植物冬天也不凋落,而且繁殖得越来越多,认为它可以永生。于是取名长生草。

    ③长生草的进化历史要从一百多年前说起。那时欧洲百姓开始把长生草从野外带回家园,用它来美化环境。他们将长生草从石缝中拔下来,粗暴地扔到屋顶上,顽强的长生草就把根扎在在瓦片间,长出一座空中花园。后来园艺家们也关注到这种神奇植物,通过近百年的杂交培育,目前已有400多个园艺品种。除蓝色之外,彩虹中的其他颜色都能在长生草中见到,长生草的家族可谓异彩纷呈!中国早就引进了长生草,但仅限于极少的几个品种。近两年,更多的多肉玩家赴欧洲考察,拍回长生草的各种照片,于是长生草圈粉无数,各种新鲜的园艺品种漂洋过海来到中国,走进寻常百姓家。

    ④那么如何养好长生草?

    ⑤长生草在野外是生长在石缝中的,所以它的根喜欢透气。栽培时最好用泥炭、椰土、珍珠岩、剩的蜂窝煤烧碎渣等充分混合的土,这样的土透气透水。南方潮湿,所以大颗粒的比例要多一点;北方干燥,则小颗粒的比例要多一点。

    ⑥长生草的家乡没有大树遮阳,它只能全天暴露在阳光下,又饱受寒风阵阵。家庭栽培时,春季秋冬这三个季节最好把花盆放在有阳光的窗台上,保证长时间日照。在这样的环境中,长生草会呈现出最美的颜色。夏季高温高湿,对长生草是个考验。这个季节要避免它晒到直射阳光,但又不能太暗,需要明亮的散射光。还要少浇水,因为空气湿润,土壤很热,过多的水会把植物闷死。可在凉爽的夜间稍微浇点水。如果长生草是超级大群生长的,就很难在特别潮湿的环境里生长,那么最好忍痛分株,否则容易腐烂。

    ⑦长生草容易染上“根粉蚧”(一种吸食根部汁液的白色小虫),可以用蚧必治、速扑杀或呋喃丹等药物灌根,但这几种药都属于高毒性农药,最好不要轻易使用。最安全的是整盆土倒掉,清洗根部后,将它植入新土中。

    ⑧造景时可以将长生草群植在一起,形成“百花齐放”的壮观美景;也可以利用长生草侧芽繁殖的特点,打造长生草“瀑布”;还可以把它种在墙缝里、砖块间,欣赏它原生的味道。

    ⑨长生草,是欧洲的老明星,中国的小新贵。永恒之莲,魅力无限。

(选自《博物》,有删改)

(1)、选文②~⑧段主要从哪几个方面介绍长生草?
(2)、选文第②段画线句运用了哪两种说明方法?有什么作用?
(3)、分析选完第⑨段划线词语“小新贵”的妙处,并概括出选文的语言特点。
(4)、佳琪的妈妈麦拉了长生草,并细心培植。下列做法不恰当的一项是(    )
A、春天,妈妈把它放在窗台上,让它享受充足阳光。 B、夏天,妈妈担心长生草缺水,每天早晨都给它浇水。 C、发现长生草生出白色小虫,妈妈给它清洗根部,更换土壤。 D、为提升长生草的观赏性,妈妈买来大花盆,进行群植。
举一反三
阅读文段,回答问题。

病毒的话

   我们家族的名称是“病毒”。顾名思义,就是能致病的毒物。因此,人们谈病毒色变。可是,这不能赖我们呀!是你们人类给我们起了这么一个不雅的名称。

   我们也不好怪人类,给我们起这个名称也是有来由的。19世纪末,烟草得了花叶病;荷兰植物学家比林杰克把病的烟叶捣碎,挤出液汁,用没有上釉的瓷过滤器过滤,滤过的液汁用当时最好的显微镜都检查不出有什么细菌,可是它仍然能让烟草得病。比林杰克认为,这一定是比细菌还小的微粒在作怪。他把这类微粒叫做“病毒”,人类就是这样结识了我们。后来发现,人类许多疾病,如流感、麻疹、肝炎等等,其罪魁祸首也都是我们。把我们称作病毒就更有理由了。

   人类的本事越来越大,科学家终于看到了我们的真面目。我们家族最小的成员只有细菌的千分之几那么大,直径只有百万分之一厘米,大的也只有百万分之二十五厘米。(A)我们的构造比细菌还简单的多。我们根本没有细胞结构,只不过是由一个核酸分子(一种记录遗传密码的物质)外包一层蛋白质外壳而已。

   其实同世界万物一样,我们之中有有害的病毒,也有有益的病毒。

    20世纪初,科学家就发现,我们家族中有些成员有孙悟空钻进铁扇公主肚内的本领,能钻进细菌体内,在那里繁殖,使细菌死亡,科学家把它们叫做“噬菌体”。(B)人种了牛痘可以产生对天花的免疫力,牛痘就是经过“改造”后毒性减弱的天花病毒。经过这一番改造,它不仅不再危害人类,还反戈一击,帮助人类消灭这种可怕的传染病。现在许多种疾病的病毒已经被用来制造疫苗为人类服务了。我们家族中还有一些成员叫做“肠道腐生病毒”。它们在婴儿出生以后不久就进入婴儿肠道,在人一生中始终呆在那里。其中有些是有益的。它们可以促进人体产生有防治疾病作用的干扰素,抑制能致病的肠道病毒、流感病毒等等。科学家现在已经制成活肠道病毒、流感病毒等等。科学家现在已经制成活肠道病毒疫苗,它能预防多种传染病,甚至还有一定的抗癌作用哩!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苦 瓜
                                                                                                                      肖复兴
       ①原来我家有个小院,院里可以种些花草和蔬菜。这些活儿,都是母亲特别喜欢做的。把那些花草蔬菜侍弄得姹紫嫣红,像是给自己的儿女收拾得眉清目秀、招人眼目,母亲的心里很舒坦。
       ②那时,母亲每年都特别喜欢种苦瓜。其实,这么说并不准确,是我特别喜欢苦瓜。刚开始,是我从别人家里要回苦瓜籽,给母亲种,并对她说:“这玩艺儿特别好玩,皮是绿的,里面的瓤和籽是红的!”我之所以喜欢苦瓜,最初的原因就是它里面的瓤和籽格外吸引我。苦瓜结在架上,母亲一直不摘,就让它们那么老着,一直挂到秋风起时。越老,它们里面的瓤和籽越红,红得像玛瑙、像热血、像燃烧了一天的落日。当我掰开苦瓜,兴奋地注视着这两片像船一样盛满了鲜红欲滴的瓤和籽瓜时,母亲总要眯缝起昏花的老眼看着,露出和我一样喜出望外的神情,仿佛那是她老人家的杰作,是她才能给予我的欧·亨利式的意外结尾,让我看到苦瓜最终这一落日般的血红和辉煌。
       ③以后,我发现苦瓜做菜其实很好吃。无论做汤,还是炒肉,都有一种清苦味。那苦味,格外别致,既不会传染上肉或别的莱,又有一种苦中蕴含的清香和苦味淡去的清新。
       ④像喜欢院里母亲种的苦瓜一样,我喜欢上了苦瓜这一道菜。每年夏天,母亲都会经常从小院里摘下沾着露水珠的鲜嫩的苦瓜,给我炒一盘苦瓜青椒肉丝。它成了我家夏日饭桌上一道经久不衰的家常菜。
       ⑤自从这之后,再见不到苦瓜瓤和籽鲜红欲滴的时候了,是因为再等不到那时候了。
       ⑥这样的菜,一直吃到我离开了小院,搬进了楼房。住进楼房,依然爱吃这样的菜,只是再吃不到母亲亲手种、亲手摘的苦瓜了,只能吃母亲亲手炒的苦瓜了。
       ⑦一直吃到母亲六年前去世。
       ⑧如今,依然爱吃这样的菜,只是母亲再也不能为我亲手到厨房去将青嫩的苦瓜切成丝,再掂起炒锅亲手将它炒熟,端上自家的餐桌了。
       ⑨因为常吃苦瓜,便常想起母亲。其实,母亲并不爱吃苦瓜。除了头几次,在我一再的怂恿下,勉强动了几筷子,皱起眉头,便不再问津。母亲实在忍受不了那股子异样的苦味。她说过,苦瓜还是留着看红瓤红籽好。可是,她依然每年夏天当苦瓜爬满架时,为我清炒一盘我特别喜欢吃的苦瓜肉丝。
       ⑩最近,看了一则介绍苦瓜的短文,上面有这样一段文字:“苦瓜味苦,但它从不把苦味传给其他食物。用苦瓜炒肉、焖肉、炖肉,其肉丝毫不沾苦味,故而人们美其名日‘君子菜’。”
       (11)不知怎么搞的,看完这段话,让我想起母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①我不由得停住了脚步。

    ②从未见过开得这样盛的藤萝,只见一片辉煌的淡紫色,像一条瀑布,从空中垂下,不见其发端,也不见其终极。只是深深浅浅的紫,仿佛在流动,在欢笑,在不停地生长。紫色的大条幅上,泛着点点银光,就像迸溅的水花。仔细看时,才知道那是每一朵紫花中的最浅淡的部分,在和阳光互相挑逗。

    ③这里春红已谢,没有赏花的人群,也没有蜂围蝶阵。有的就是这一树闪光的、盛开的藤萝。花朵儿一串着一串,一朵着一朵,彼此着,好不活泼热闹!

    ……

    ④这里除了光彩,还有淡淡的芳香,香气似乎也是浅紫色的,梦幻一般轻轻地笼罩着我。忽然记起十多年前家门外也曾有过一大株紫藤萝,它依傍一株枯槐爬得很高,但花朵从来都稀落,东一穗西一串伶仃地挂在树梢,好像在试探什么。后来索性连那稀零的花串也没有了。园中别的紫藤花架也都拆掉,改种了果树。那时的说法是,花和生活腐化有什么必然关系。我曾遗憾地想:这里再也看不见藤萝花了。

    ⑤过了这么多年,藤萝又开花了,而且开得这样盛,这样密,紫色的瀑布遮住了粗壮的盘虬卧龙般的枝干,不断地流着,流着,流向人的心底。

    ⑥花和人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不幸,但是生命的长河是无止境的。我抚摸了一下那小小的紫色的花舱,那里满装生命的酒酿,它张满了帆,在这闪光的花的河流上航行。它是万花中的一朵,也正是一朵一朵花,组成了万花灿烂的流动的瀑布。

    ⑦在这浅紫色的光辉和浅紫色的芳香中,我不觉加快了脚步。

阅读下列说明文,完成下列各题

       ①生活在海洋中的鱼类,也有自己的医生﹣﹣种体态小巧,行动轻盈的小鱼。鱼医给鱼治病,不是通过用药,而是州尖尖的嘴巴为病鱼清除细菌和坏死的细胞。实际上鱼医是以病鱼身上的寄生虫为美味佳肴的。

       ②病鱼就诊时,必须头朝下,尾巴朝上,笔直地悬浮在水中。如果是喉咙生病,那么病鱼就得乖乖地张大嘴巴让鱼医钻进嘴里去。病鱼会不会把鱼医吃掉呢,根据海洋学家的观察分析,这种事情不会发生。即使是遇上敌害,病鱼也会将鱼医吐出后再逃之夭夭。

       ③海年学家试图在鱼医经常活动的水域将鱼医捉走,结果,前往求医的大为减少。令人惊讶的是,鱼医失踪两周后,该水域的很多鱼都染上疾病,一些鱼的鳞、腮和鳍上开始出现脓肿。海洋学家又做了一个试验,在一些鱼池中放有鱼医,而在另一些鱼池中不放鱼医。结果,有鱼医的水池里,鱼都不生病,而在没有鱼医的水池中,疾病迅速蔓延。

       ④鱼医治病的速度快得令人难以置信。一位海洋生物学家留连续6小时在水中观察鱼医治病,经他统计,一条鱼医在这6小时内竟医治了300条病鱼!

       ⑤海洋学家还发现,拜访鱼医的病鱼以雄鱼居多。有时,一条雄鱼一天中竟几次找不同的鱼医看病。经过观察发现,原来是雄鱼间为了争夺雌鱼,常常发生激烈的“情战”,因而负伤的机会较多。此外,海洋学家还发现,有些雄鱼根本没有负伤,也没有病,但它们仍然频繁地去找鱼医。对此他们猜想,雄鱼们可能是为了取悦雌鱼,而找鱼医为自巴“美容”的。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王世虎

    ①看见这只手,他的心“咯噔”颤抖了一下。

    ②尘封的记忆就像发黄的电影胶片徐徐拉开了序幕。

    ③这只手不白,肤色还有些黝黑,想必小时候也是个“淘气鬼”吧。那时,村庄前流过一条河,每年一到暑假,吃过午饭,趁大人们午睡后,他和小伙伴就像脱了缰的野马,扑通跳进河里抓鱼、嬉戏、游泳,不亦乐乎地玩到夕阳西落,一个个被晒成了一条条小泥鳅。母亲常被气得火冒三丈,一边拿鞋底追他一边责骂,我让你淘气!我让你淘气!

    ④这只手不大,食指明显要粗一些,大概曾经也是个爱学习的孩子吧。虽然顽皮,但他却天资聪明,学习成绩一直在班里名列前茅。他尤其喜欢写作,作文屡屡被老师当成范文在班上朗诵。他还有写日记的习惯,每天睡觉前,趴在床上把一天发生的事情认真记录下来,先后写满了十多个笔记本。久而久之,他握笔的食指关节就显得有些突兀。

    ⑤这只手不滑,手掌上还有一层厚厚的茧子,看来也是个吃过苦的人。初一那年,母亲上山采药时意外跌落山谷不幸去世,家里的重担全都落在了父亲一个人肩上。上有卧病在床的奶奶,下面还有弟弟妹妹,懂事的他毎天放学后就飞奔回家,喂猪、放牛、劈柴、做饭,然后辅导弟妹做作业。他要用稚嫩的身躯,帮父亲分担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

    ⑥这只手小心地向前游走,但显得有些踌躇不定。高考后,他跟着村里的大人进城打工,因为学历不高,又没有技能,找工作四处碰壁。在本家叔叔给包工头买了一包好烟后,他进了建筑工地做小工。第一天下来,他累得全身都快散架了。晚上,躺在工地简易的木板床上,他流下了酸楚的泪水,他想放弃……但一想到家人,他又咬牙告诉自己,要坚持!

    ⑦这只手轻轻一拉,慢慢打开了一个黑洞。一个偶然的机会,他认识了一个叫“黑皮”的老乡黑皮开着豪车,穿着名牌,问他想不想发财。他点点头。黑皮带他去了一处偏僻的小区,说是公司的“培训基地”。听完第一堂课,他就什么都明白了。他内心很挣扎,但讲台上那一叠叠厚厚的人民币,就像一个诱人的“旋涡”,把他的欲望搅得蠢蠢欲动…

    ⑧这只手缓缓伸进了黑洞 , 好像在寻找什么东西。第一次执行任务,他万分紧张,虽然身边站满了“同事”,他还是害怕不已,仿佛周围有一万只眼睛在盯着自己。黑皮递给他一个“鼓励”的眼神,他深呼了一口气,借着公交车的颠簸走上前…没想到一切那么顺利,他成功了。“不错,是个好苗子!”黑皮拍拍他的肩膀,讪笑着把一叠钱塞进他手中。

    ⑨这只手忽然停了下来,似乎找到了想要的东西。在黑皮的带领下,公司的业务越做越大,他的腰包也越来越鼓。渐渐地,黑皮开始不满足于街头巷尾的小业务了,而把目光盯向了别墅区。最后一次行动,他们做了周密的计划,收获丰厚。可刚出小区,就被埋伏的警察一网打尽了——原来警察早就盯上了他们,人赃并获,无可狡辩。带上手铐的那一刻,他猛然间觉得世界都塌了……

⑩这只手开始慢慢抽出,一个黑色的皮夹露了出来。三年后,他出来了。回到老家,父亲朝他叹气,弟弟妹妹看他的眼神有些怪异,亲朋好友们也都有意无意地疏远他。那是他人生中最灰暗的一段时光……一个月后,他简单地收拾了几件衣服又返回城里,从最初的搬运工、泥瓦匠,到服务员、销售员,如今的他,自考本科,开了一家广告公司,有了家庭和孩子,才更真实地懂得脚踏实地的珍贵。

    ⑪这只手继续往外抽,皮夹的大半个身子都出来了……他的心也跟着提到了嗓子眼。

    ⑫“嗨,兄弟,真是你啊!”突然,他一把抓住这只手,寒暄道。

    ⑬这只手一惊,皮夹又滑落了回去,一双清澈而又充满惊恐的眼睛看向了他。

    ⑭“你不认识我了,我是你表哥啊!”话刚落,车到站了,他拉着这只手飞快地下了车。

    ⑮“大哥,我是第一次,真的!我发誓以后再也不会了……求你千万别报警!”他感觉这只手在颤抖。

    ⑯“好好做人,人生的路还长!”他用力握紧了这只手,然后松开了。

    ⑰望着这只手渐渐消失在人海中,他如释负重的松了一口气。

    ⑱曾经,他也有这么一只“手”。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