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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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贵州省遵义市2018-2019学年高一上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陆蠡

一个初冬的薄暮,弟弟气喘吁吁地从外边跑进来,告诉我邻哥儿捉得只鸟长脚尖喙,头有璎冠,羽毛洁白。“大概是白鹤吧。”他说。他的推测是根据书本上和商标上的图画,还掺加一些想象的成分。我们从未见过白鹤,但是对于鹤的品性似乎非常明了:鹤是清高的动物,鹤是长寿的动物,鹤是能唳的动物,是善舞的动物,鹤象征正直,鹤象征淡泊……鹤是隐士的伴侣,帝王之尊所不能屈的……

    当我们看见它的时候,它的脚上系了一条粗绳,被一个孩子牵在手中,翅膀上殷然有一滴血痕,染在白色的羽毛上,她们告诉我这是枪伤。瞧它那种耿介不屈的样子,一任孩子们挑逗,一动也不动,我们立刻便寄予很大的同情。我便请求他们把它交给我们豢养,答应他们随时可以到我家里观看,只要不伤害它。大概他们玩得厌了,便毫不为难地应允了。

    我们兴高采烈地把受伤的鸟抱回来,放在院子里。复拿水和饭放在它的面前。看它不饮不食,料是惊魂未定,所以便叫跟来的孩子们跑开,让它孤独地留在院子里。

    第二天一早,我们便起来现看这成为我们豢养的鸟。它的样子却相当漂亮,瘦长的脚,走起路来大模大样,像个“宰相步”。它的头上有一簇缨毛,略带黄色,尾部很短。只是老是缩着头颈,用金红色的眼睛斜看着人。

    昨晚放在盂里的水和饭粒,仍是原封不动。鹤是吃什么的呢?人们都不知道,书本上也不曾提起。“从它的长脚着想,它应当是吃鱼的。”弟弟也赞同我的意见,我们把鱼放在它的面前,看它仍是趔趄踌躇,便捉住它,拿一尾鱼喂进去。看它一直咽下,并没有显出不舒服,知道我们的猜想是对的了,使高兴得了不得。而更可喜的,是隔了不久以后它自动到水盂里捞鱼来吃了。

    从此我和弟弟的生活便专于捉鱼饲鹤了。它渐渐和我们亲近,见我们进来的时候,便拐着长脚走拢来,向我们乞食。我们时常约邻家的孩子来看我们的白鹤,向他们讲些“乘轩”“梅妻鹤子”的故事。受了父亲过分称誉隐逸者流的影响,羡慕清高的意思是有的,养鹤不过是其一端罢了。

    我们始终不曾听到它长唤一声,不曾看到它做起舞的姿势。它的超膀虽已痊愈,可是并没有飞扬他去的意思。一天舅父到我家里,在园中看到我们的鹤,他就皱皱眉头说道:

    “把这长脚鹭鸶养在这里干什么?”

    “什么,长脚鹭鸶?”我惊讶地问。

    “是的。长脚鹭鸶,书上称为‘白鹭’的。唐诗里‘一行白鹭上青天’的白鹭。”

    “白鹭!”啊!我的鹤!

    到这时候我才想到它怪爱吃鱼的理由,原来是水边的鹭鸶啊!我失望而且懊丧了。我的虚荣心受了欺骗。我的“清高”,我的“风雅”,都随同鹤变成了鹭,成为可笑的题材了。舅父接着说:“鹭肉怪腥臭,又不好吃。”

    懊丧转为恼怒,我于是决定把这骗人的食客逐出,把冒充的隐士赶走。我拳足交加地高声逐它。它不解我的感情的突变,徘徊瞻顾,不肯离开。我拿竹帘打它,打在它洁白的羽毛上,它才带飞带跳地逃走。我把它一直赶到很远,到看不见自己的园子地方为止。

    次晨踏进园子的时候,被逐的食客依然宿在原处,好像忘了昨天的鞭挞,见我走近时依然做出亲热祥子。这益发触了我的恼怒。我把它捉住,越过溪水,穿过溪水对岸的松林,复渡过松林前面的溪水,把它放在沙滩上,自己迅速回来。心想松林遮断了视线,它一定认不得原路跟踪回来的。果然以后几天内园子内便少了这位贵客了。

    几天后路过一个猎人,他的枪杆上挂着一只长脚鸟。我一眼便认得是我们曾经豢养的鹭。这回子弹打中了头颈,已经死了。它的左翼上赫然有着结痴的创疤。我忽然难受起来,问道:“你的长脚鹭鸶是哪里打来的?”“就在那松林前面的溪边上。”

    “鹭鸶肉是腥臭的,你打它干什么?”“我不过玩玩罢了。”

    “是飞着打还是站着的时候打的?”

    “是走着的时候打的。它看到我的时候。不但不怕,还拍着翅膀向我走近哩。”

    “因为我养过它,所以不怕人。”

    “真的么?”

    “它左翼上还有一个伤疤,我认得的。”

    “那么给你好了。”他卸枪端的鸟。

    “不要,我要活的。”

    “胡说,死了还会再活么!”他又把它挂回枪头。

    我似乎觉得鼻子有点发酸,便回头奔回家去,恍惚中我好像看见那只白鹭,被弃在沙滩上,日日等候他的主人,不忍离去。看见有人来了,迎上前去,但它所接受的不是一尾鱼,而是一颗子弹。

(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作者虚写鹤的形象,实写鹭的遭遇,虚实相生。鹤寄寓了作者追求淡泊、清高、正直、美好的心灵希冀。 B、“啊!我的鹤!”为语言描写,体现了“我”的惊讶、失望与懊恼。“我”自以为清高的虚荣心受到了打击。 C、在本文中,作者观察世界的眼光是敏锐的,对自己的剖析是深刻的。教材中的《囚绿记》也有这样的特点。 D、文章以“鹤”为标题,点明故事内容、深化主题:结构上,“鹤”起着线索作用,使故事情节出人意料。
(2)、文中“舅父”这形象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3)、请分析文中画线句子的内涵。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化装者

杰克•伦敦

    ①晚上,一群喝的醉醺醺的人在大街上走着,他们身上穿着五颜六色的皮袄和皮上衣,说说笑笑,一边走一边跳舞。一个身材矮小的士兵蹦蹦跳跳地走在人群前头,身穿一件破旧的军大衣,头上的帽子歪向一边。一位“军官”迎面向人群走来。“您为什么不向我敬礼?” “军官”向那个身材矮小的士兵猛扑过去,厉声问道。“呃?为什么? 站住!你是哪个部队的? 为什么不向我敬礼?”“亲爱的,可我们是化了装的人呀! ”矮个子士兵用女里女气的声音回答道,于是那群人和 “军官”都一起纵声大笑起来……

    ②包厢里坐着一位相貌美丽、体态丰盈的女子:她的龄很难确定,不过她还很年轻,而且在相 当长一段时期内她仍将很年轻……她衣着华丽,雪白的胳膊上戴着一副沉重的手镯,胸前别 着一枚钻石胸针。她身边放着一件价值上千卢布的毛皮大衣。在走廊上,一位袖口绣着金银 边饰的听差正在等着她,大街上停着两匹毛色乌黑发亮的高头大马和一 辆铺着熊皮车毯的 马车,等她乘坐……她那张保养得很好的漂亮脸庞和那身穿戴,都向人们表明:“我很幸福,我很有钱 ”不过读者诸君,你们可千万不要相信她的话。

    ③“我是个化了装的女人! ”她心里想道,“ 明天或者后天,男爵一旦跟奈 底娜要好起来,他就会把我身上的一切扒掉。”

    ④一张牌桌旁坐着一位身穿燕尾服的胖先生,他的下巴颏上叠着三层肉,两只大手又白皙又娇 嫩。他手旁放着一大堆钱。他打牌打输了,但并不气馁。相反他面带微笑,显得很从容。因为对他而言,输掉一千或两千卢布算不了什么。餐室里,有两个仆人正在为他准备牡蛎、野鸡和白兰地。他喜欢吃丰盛的晚餐。晚餐后,他将乘坐四轮轿式马车到她那儿去。她正在等待他。他日子过得一定很舒服吧?瞧他那副怡然自得的样子!不过且慢。你们去看看他那肥胖 的脑袋里正在胡思乱想些什么吧!

    ⑤“我是个化了装的人。一旦对我进行审查,大家就会发现,我只不过是个化了装的人而已!”

    ⑥法庭上,一位律师正在为一位女被告辩护……那 是一位相当漂亮的女人,她脸上流露出极 度的悲伤,显出一副完全无辜的样子! “上帝有眼 ,她是无辜的! ”律师的两只眼睛炯炯发亮,面颊上泛着红晕,话声里带着哭调……他为被告感到痛苦,如果她被判有罪,他准会悲痛欲绝,非活活气死不可!……听众都兴致勃勃地屏住呼吸听他辩护,唯恐他过早地结束辩护 “他不啻是一位诗人” ﹣﹣ 听众窃窃私语。但他只不过是个化了装的诗人而已!

    ⑦“要是原告能付给我几百卢布,我就会马上把她打入监牢! ”他心里这样想,“如果让我扮演 起诉人的角色,效果也许会更好!

    ⑧村里走着一个喝醉了的小个子农夫,他一边吱吱呀呀地拉着手风琴,一边唱歌。他脸上露出 一种令人怜悯的醉态。他嘻嘻地笑个不停,像跳舞似的蹦哒着。他日子一定过得很快活吧?不,他是一个化装者。

    ⑨“我饿了,我真想饱餐一顿!” 他心里这样想。

    ⑩一位年轻的医学教授正在讲导论课。他硬要人们相信,再也没有比献身于科学更幸福的了。他说:“科学就是一切!科学就是生命! ”人们都相信他的话……不过,要是能听到他下课后都对他妻子说了些什么,人们就会把他称作一个化装者了。他对妻子说:“亲爱的,我现在已经当上了教授。 教授登台上课赚钱的机会要比普通医生多十倍。我现在打算一年赚它两万五千卢布。”

    ⑪六个出入口,灯火辉煌,人群拥挤,宪兵在维持秩序,倒卖黑票的小贩比比皆是。 这是一座剧院剧院大门上赫然题写着“专演讽刺剧和醒世剧”这样几个大字,就像埃尔米塔日博物馆大门上的题字一样醒目。这里的票价特别昂贵,报纸上常常发表长篇评论,说是鼓掌者多,喝倒彩者少……不啻是一座艺术宫殿!不过,这是一座化了装的艺术宫殿。如果您把“专演讽刺剧和醒世剧”这个牌子摘掉,就不难看到它的真实名称:“康康舞和逗乐场 ”。

【注】康康舞起源于法国,原是一种轻快粗犷的舞蹈。康康舞的典型动作,高踢腿,必须高过鼻尖,另一个动作就是跳起来然后做一个落地大劈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戏痴

梅寒

    临城面山向水,地处水陆交通要塞,自古就是商贾云集之地,小城虽然不大,城中有钱有闲人家却不少。临城的戏园茶馆也就格外多,南来的北往的戏班子,来临城,没有一家不赚个钵满盆满满载而归的。

    在临城,余家是响当当的大户,余家老太太一口气连生五子,五个儿子中有四位子承父业开染坊做买卖,只有年纪最小的余五让父母大失所望。余五也生得人高马大气宇轩昂,却天生不喜欢做生意,倒是对游山玩水逛街下馆子挺在行。老爷子看不习惯,软硬兼施,企图把这个最小的儿子拉入商海正途,无奈余五是那扶不起的阿斗,心思全然不在那里。老爷子也只好放手,由了他去。余五自此越发像一匹脱缰的野马,活得没了章法。

    余五爱听戏,临城凡是搭台唱戏的地方,没有一处少得了余五的身影。余五彼时年纪正轻,家世又好,每每出行,华服香车,仆从前呼后拥。所过之处,街里街坊斜睨皱眉,心下慨叹老余家出了这等败家之子。到得戏园茶馆,余五所受待遇却完全是另一幅景象,老板笑脸相迎,台上扮戏的演员更是恭恭敬敬地称余五“五爷”。

    这一声“五爷”也不是白白叫得的,别看余五没有经商的天赋,对戏,对台上的戏子们而言,余五可谓知己。当然,余五也不可能成为所有戏子们的知己,他爱戏,捧角儿,只捧自己欣赏中意的人儿。不入他戏眼的,他连正眼都不瞧一下。也怪,但凡入了余五的戏眼,被他着意去捧的戏子,无论花旦还是老生,最终无一不红,无一不火。也正为此,五爷这个名字在梨园界越叫越响,前来奉承巴结五爷的人也就越来越多。入了这一行,吃了这碗饭,谁个不想成角儿?

    五爷却有五爷的标准,不肯轻易出手,他也决不轻易放弃。他不看好的戏子,哪怕将相王侯携了金玉满堂来找他也不肯叫一声“好儿”,他看好的,哪怕两手空空,他也场场都会准时前去捧场叫好儿。

    有时,城东城西,两边的戏班子摆开擂台,同时开唱,刚好两个戏班子里都有五爷要捧的角儿。这下可就忙坏了五爷和他手下的那些人,东城听一半,赶紧勒马上车,急匆匆往西城赶,西城听过紧要处,再匆匆忙忙往东城赶。因为对台上的戏了然于胸,哪里出彩儿,哪里该叫好儿,五爷把握得恰到火候,一个晚上在城东城西间穿来穿去,竟然也不耽误五爷为两边要捧的角儿叫好儿。这也是一种本事。

    那年,邻省有一个戏班来临城搭台唱戏,其中有一个唱花旦的少年,十四五岁,生得儒雅俊秀,唱腔深情婉转。五爷坐在台下,搭眼一望,侧耳一听就觉得他是一块唱戏的料。自此后,每有少年的戏,五爷一场不落。等那戏班在临城唱到第二十五天的时候,五爷同往常一样前去听戏,却发现台上的少年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另一位陌生脸孔。五爷急了,匆忙去后台打探,方知唱戏的少年嗓子出了问题,那会儿正神情落寞地在给班主烧水沏茶呢。看到五爷前来,少年的眼圈儿一下子就红了。

    五爷去找班主,让少年继续出台唱戏。班主面露为难之色:孩子的嗓子坏了,怕是祖师爷没赏他这碗饭吃啊……五爷不知怎么的,就认定这少年日后必成大器。那晚与班主商议不成,五爷竟然做出一个平生以来最疯狂也最大胆的决定。他花了几百两银子将少年从戏班里赎出来,又花几百两银子带着少年去求名师:孩子,只要找对师傅,别看你嗓子坏了,你仍然能成名成角儿。

    五爷的这一举动差点把家里的老爷子气得吐血。

    少年对五爷的举动,却是感激涕零,在五爷面前长跪不起,要认五爷为义父。五爷没应承,扶起少年就俯身去掸少年膝盖上的土:演戏有三境,一要演“准”二要演“美”三要演出“味儿”,这就好比“三级跳”,一跳要比一跳难啊,难能可贵,你小小年纪,就已悟得演戏的第三境了。好好唱吧。

    自此,五爷与少年以朋友相称。少年仍旧称五爷为五爷。

    五爷大半辈子只爱戏、捧角儿,无心商海仕途,无心娶妻生子,家中所有积蓄几乎全部被挥霍在这上面,父母在时还好,等到父母归西,家里四分五裂,五爷自己的生活都变得困难。五爷仍旧痴迷于戏,那份痴迷却仅仅局限于自己家里那台老旧的唱机。唱机滋滋拉拉,当年他捧红的那些角儿,在咿咿呀呀地唱。年迈的五爷眯着眼睛,摇着纸扇半躺在院中的摇椅上,听到至情处,手上的纸扇“啪”的一合, “好!”那一声,气息不减当年。

    却再也没有如潮的“好——”来附和了,只有院角的一树洋槐叶子在“唰啦啦”地响……

    五爷病危,想念自己昔日捧红的那些角儿,老生,花旦,小生……

却无一个前来。除了那个他曾为他赎身的少年——彼时,那少年已是红透大江南北的名伶。

    看到五爷老态龙钟病体恹恹,身边唱机里依然在放着师兄师妹们的唱片,名伶的眼眶儿就湿了:五爷,这些年,为这,可苦了你哇……

    不苦,不苦,苦因是迷,乐因是悟,五爷好的就是这一口儿哇……

    五爷长叹一声,欣然闭目……

(选自《小小说选刊》,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神迷路了

【西班牙】罗赫尔·卡拉维格

    一个一身红衣的女孩正略显匆忙地走着。她一边走一边听音乐,还在想着将要见到的人。她边走边听边想,同时又感到喜悦、害怕和希望纠结在一起。这个红衣女孩是个美女,既有古典美的气韵,又不乏现代感。她没有年轻到天真的程度,也没有成熟到不相信世界。她的未来正在不远处等着她。她一边走一边通过耳机听着手机里的音乐,现在播放的是霹雳弗兰德斯乐队的《神迷路了》。

    正播放着这首歌时,手机地图在她耳边提示:前方50米右转。这个红衣女孩边走路边听歌边想着她的未来,心中还纠结着各种情绪,尽管这样,她还是右转了。因为她是女人,能够同时做这一切。

    在这个女孩向右转的45分钟之前,一个戴着粗框眼镜,穿着磨损的牛仔裤,身材高大有型的男孩通过WhatsApp(社交煤体)发送了一个音乐厅的位置。他是男人,认识路。他选择了最喜欢的那件T恤,一件胸前印着“霹雳弗兰德斯”的黑色T恤。最终,他出发去见那个唯一令他感兴趣的女孩,她是那种能够明白为什么那件黑色的“霹雳弗兰德斯”T恤是他最爱的女孩。虽然他出门有点晚,不过他住得近,确信自己能按时赶到。这个戴着粗框眼镜的高个男孩是个聪明的小伙子,聪明又有创造力,属于那种总得干点什么的人。他一边走路,一边注意着街道的名字,尽管差一点走过了,他还是在刚好的时刻拐了弯。因为他是男人,认识路。

穿红衣的女孩和穿磨损的牛仔裤的男孩迎面碰上了。她曾想象过101次和他的交谈。他也曾想象过101次和她的交谈。但是现在两人并肩走着,对方就在眼前,却都不知道该说点什么。面对屏幕时简单得多,但当彼此非常熟悉却不太认识的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相遇时,却是一片沉默。他们走着,不再听音乐也不再思考,因为彼此就在面前,在身边。现在他们不通过音乐,不必思考,也能强烈地感觉到对方的存在,无论是iPhone还是iPad都不需要了。手机地图已经不再跟她说应该从哪里走,因为没必要了,因为她跟着他。他们走着,两个人都未意识到自己已流露出了微笑,甚至他已经忘了他们要去哪里,因为他和她走在一起,其他的都不需要了。

    从那次见面开始,男孩和女孩的关系亲密起来。他在Twitter(网站)上展露他的才智。她在Instagram(网站)上分享她的见闻。Facebook则记录了他们的生活。白天他们在WhatsApp(网站)上聊天,晚上各自回到家后,他们又通过Skype(网络电话)煲电话粥。他们经常相互取笑。“你闭嘴吧,连上卫生间都要Google(谷歌搜索)告诉你得走几步”“得了吧,你呢?如果让你离开微信,你就连话都不会说了”……

    于是,有一天她想到一个主意。自从三个月前他们第一次见面,就是他们在拐弯时相遇的那一次,她就想给他一个惊喜。到了那一天,她送给他一个用黑纸包着的盒子。盒子里是一台最新款的导航仪。她知道他不会喜欢,她只是想看看他那张脸,对他的气愤取乐一番。这个高大有型的男孩,不但聪明,还很真诚,他成功掩饰位了意外却没能掩饰住气愤。“一个导航仪?你在开玩笑,是吗?”他憎恶GPS,因为他是男人,认识路,因为方向感就是他的地图。但是礼物其实并不是导航仪,而是两张在巴塞罗那举行的“霹雳弗兰德斯”音乐会的入场券,导航仪里保存的是音乐厅的地址。因为她是女人,把一切都想到了。

    他去接她。从马德里到巴塞罗那至少要六个小时。男孩习惯于在“汽车叭叭”软件上面发布自己的出行计划,看看能不能拼车,这样会便宜一点;但这一次是私密旅行,他决定亲自去接她,而她在说定的时间已经准备好了。上路了,他打开那台导航仪。但他是男人,这玩意儿让他头疼;他是为了她才这样做的,她笑了。导航仪开始说:“你要去巴塞罗那奥恩音乐厅,在西尔瓦娜大街13号.你想选择以下哪条路线?最快的?生态环境最好的?最便宜的?”

    两人互相看了看,微笑起来,异口同声地回答道:“最长的。”他把导航仪扔出车窗,因为迷路是最好的爱的方式。就这样,一个漂亮的女孩,像古典美人一样的漂亮女孩,和一个高大有型,聪明而有创造力的男孩,永远地迷路了。(选文略有删改)

【注】本文获得了弗恩特塔哈写作俱乐部于2014年举办的第二届“科技之神”短篇小说竞赛第一名,该竞赛的主题是“科技与日常生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假面契诃夫

    某地社交俱乐部,出于为慈善事业募捐的目的,举办了一次假面舞会。已是午夜十二点。五个没有跳舞、不戴假面的知识分子,围坐在阅览室里一张大桌旁,看报、打盹。阅览室里十分安静。突然响起一个低沉而喑哑的声音,“看来这里更舒服!都上这儿来!快点,朋友们!”门敞开了,一个肩宽背厚的男人闯进阅览室,他穿着马车夫的号衣,一顶宽边帽上插着几根孔雀毛,脸上蒙着假面。在他身后跟进来两个戴假面的女人和一名端托盘的仆役。托盘上摆着几个酒瓶和杯子。

    “都别待在这里!现在不是看报和研究政治的时候……把报纸都扔了!”“我请你安静点,”有个知识分子透过眼镜,瞧了瞧那人的假面说,“这里是阅览室,不是喝酒的地方。”

    “天下怎么会有这样的聪明人,居然认为报纸比美酒还好,”插孔雀毛的男人给自己倒了一杯烈性甜酒,开口说,“照我看来,你们这些可敬的先生之所以喜欢看报,是因为你们没钱买酒喝……你别再装模作样,不如来喝一杯!”

    插孔雀毛的男人稍稍挺起身子,从眼镜先生手里一把夺过报纸。“您竟敢放肆!”眼镜先生发怒了,“您不知道您在跟谁打交道,我是银行经理热斯佳科夫!……”“我啐你这个热斯佳科夫!”男人拾起报纸,把它撕成碎片。孤儿院会计别列布欣红着脸、耸着肩膀说,“我简直不明白……有个无赖闯到这里……突然说出这种混帐话来!”“什么叫无赖?”插孔雀毛的男人大喝一声,一拳头捶在桌子上,震得托盘上的杯子都跳起来。“你是跟谁说话?快点,给我统统滚蛋!”“我们马上会看到结果!”热斯佳科夫说,他激动得连镜片都冒汗了。“快去把斯皮里多内奇叫来!”斯皮里多内奇,一个身着警察制服的老头,立刻到来了。“请您离开这里!”他瞪大可怕的眼睛,耸动着染过的八字胡,声音嘶哑地说。“哎呀,吓死人了!”男人快活得哈哈大笑,“居然有这么可怕的人,你那小胡子活像猫的触须,眼睛都瞪出来了……嘿嘿嘿……”斯皮里多内奇为了显示自己的威风,把俱乐部里所有的警察都叫了来。他坐下开始写违警记录。“写啊,写啊,”假面人用低沉喑哑的声音说,“哈哈!好吧,现在我让你们瞧瞧!一……二……三!”男人站起来,猛地摘下自己的假面,瞧着大家,快活得纵声大笑。他引起的反响的确非同小可。所有的知识分子都面面相觑,吓白了脸。斯皮里多内奇不安地清着嗓子,像个无意中做了蠢事的人。

    大家认出这个捣乱分子原来是当地的百万富翁、工厂主、世袭的荣誉公民皮亚季戈洛夫,这人向来以喜欢胡闹、热心公益事业而扬名乡里,另外,正如当地通报里不止一次所载的那样,他还“满怀对教育事业的爱”。

    知识分子们都哑口无言,踮起脚尖不声不响地走出阅览室。“你一定早知道他是皮亚季戈洛夫!”过了一会儿,斯皮里多内奇对着那个端酒进阅览室的仆役,声音嘶哑地斥责道:“为什么你一声不吭?我把你这个该死的畜生关起来!”“他老人家不许说,长官!”知识分子们在俱乐部里走来走去,一个个都垂头丧气,心神不定。夜里两点钟,皮亚季戈洛夫才从阅览室里出来。他来到大厅,在乐队旁坐下,打起瞌睡……

    “请问,要不要把您送回府上,或是吩咐备好马车?”别列布欣俯身凑着百万富翁的耳朵问。

    “我要回……回家……你送我……回去!”别列布欣高兴得眉飞色舞,赶紧扶起皮亚季戈洛夫。其余的知识分子立即跑过来帮忙,他们愉快地微笑着,七手八脚把这位世袭荣誉公民抬起来,小心翼翼地把他送到马车上。

    送走了皮亚季戈洛夫之后,那几个知识分子便面露喜色,开始安下心来。“临走时他还向我伸出手来哩,”十分得意的热斯佳科夫说,“这么看来,万事大吉了,他不生气了……”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复仇

刘平

    矮坨一动不动趴在那块布满青苔的岩石后面,警觉的目光盯着前面不远那片箭竹林。他肯定那只熊瞎子就在里面,打了几十年猎,矮坨追踪猎物的经验十分丰富。旁边林子里,几只兔子悠闲地啃着青草,松鼠在松枝间跳跃,可因为那只熊瞎子闯入了矮坨警觉的网,矮坨对兔子松鼠之类的小动物就不感兴趣了,他手中猎枪的枪口一直瞄着前面那片箭竹林。

    “狗日的!你的死期到了!”矮坨想,有些兴奋。

    矮坨就靠手中的猎枪喝酒吃肉和到山下镇上享乐,那些兔子、野鸡、松鼠之类的小动物对他来说就是小菜一碟,他们常常鲜血淋漓被绑上腿挑在猎枪管上,晃晃悠悠变成矮坨的下酒菜或被弄下山换成钱。而那只熊瞎子就不一样了,熊掌、熊胆、皮毛、还有肉,那是一大堆现大洋。是猎人,就会眼红。

    那只狡猾的熊瞎子多年来一直在这片山林里游荡,矮坨和另一个叫坑头的猎人曾经联合起来围剿它,可他们一次又一次的围剿都失败了。在最后一次围剿中,矮坨瘸了一条腿,那天傍晚他心生一计扮成熊瞎子引诱那家伙,却被坑头开枪打中左腿。

    在这片大山里,矮坨和坑头的两个最有经验的猎人,他们常常一起喝酒吃肉交流心得,关系密切得像两兄弟。开始,矮坨认定坑头那一枪是故意的,他想独吞那只熊瞎子!可坑头赌咒发誓自己不是故意的,他真的把他当成熊瞎子了。矮坨说:“你哄鬼吧!”

    三个月后的一天上午,坑头独自一人就去找那家伙复仇,结果被那家伙咬断了喉管。

    坑头的坟就在矮坨身后的林子里,清明那天,矮坨去给坑头烧了一大堆纸钱。矮坨烧纸钱的时候心情很复杂,他有些怀疑坑头那一枪究竟是不是故意的?坑头死了,这件事就成了永远的谜,矮坨心里不想再纠缠这个问题,他知道这片山林里少了一个顶尖的猎人,那只熊瞎子就属于他一个人的了。一大堆现大洋,他可以在小镇上买房子,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

    那只熊瞎子大摇大摆从箭竹林里走出来了。矮坨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看到那家伙,它大得像头牛犊,嘴张着,矮坨仿佛闻到了一股血腥气。熊瞎子没有意识到一支黑洞洞的枪口正瞄着它,它悠闲地在那里晃悠,这儿闻闻,那儿看看,一只蝴蝶飞到它面前,它还伸出一只爪子去拍。“畜生!你的死期到了!”矮坨又想,心里愈发兴奋了。

    矮坨觉得命中注定该自己发财,他和坑头联手围剿了那么多次都没有成功,而且坑头还把命丢了,今天,熊瞎子却自己往他的枪口走来!矮坨只要一扣动扳机,他和坑头的恩怨就彻底烟消云散了,啊,对了!小镇上那个满脸络腮胡的餐馆老板看到熊掌不知道有多高兴哪,嗯,不能轻易卖给他,要狠狠敲他一笔!

    那只熊瞎子还在那儿悠闲地玩耍,它把一丛白色的野花拔了起来,放鼻子上闻闻,又扔了。它似乎又对旁边树干上的一团蘑菇产生了兴趣,伸出一只爪子去拍。就在这时候,矮坨扣动了扳机!

    “砰——!”

    野兔、野鸡、松鼠们惊得四下逃窜,一股刺鼻的硝烟味弥散开来。可熊瞎子没有倒下,它肚子上淌着血愤怒地朝这边冲来。

    瘸了一条腿的矮坨还没来得及重新装弹,熊瞎子以愤怒地向他扬起了巴掌。矮坨感到脑袋被猛击了一下。

    那一瞬间矮坨还有一点意识,他突然想到了坑头,感到后悔不已!熊瞎子扑咬坑头的时候,他其实就在附近,那天他也在悄悄追踪熊瞎子。熊瞎子带伤跑到坑头面前时是他很好的开枪机会,那家伙脑袋的侧面正对着他的枪口。可他没有开枪,因为坑头打他的那一枪。

    那天,只要矮坨开枪,就可以救坑头的命。

    “完了!”矮坨绝望地哀鸣,可没有人能够听见了。

    拍昏了矮坨,熊瞎子又一巴掌将地上那杆猎枪拍成两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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