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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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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安徽省合肥市一六八中学2019-2020学年高三下学期语文线上测试(四)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老校长的雨靴

庞余亮

    一个人的身份与穿着绝对有关系,比如我们校长曾经到村里的裁缝店做过一套西装。瘦瘦的校长穿起来就不伦不类,反倒是他穿上蓝卡其的中山装好看些。不过他到乡里开会到城里办事还是穿上了他的宝贝西装,又穿上了他的老皮鞋——怕有很多年了,有一只已经歪斜了。看得出他穿上西装的感觉并不好,可是他说有什么办法呢,上次进城,人家都以为他是个老古董,还是穿西装好些,穿西装人家的目光就少了,走路就轻松些,城里人就喜欢穿西装。

    穿西装也就穿西装吧,可是一到下雨天,穿上西装的他偏偏又蹬上了一双中帮雨靴,这就更加不伦不类了,怎么看怎么别扭。每当他穿上这件衣服,学生们就在背后叫他“德国鬼子”。但乡下土路一下雨就泥泞不堪,一走路就是一脚的烂泥,想甩都甩不掉,真是固执的坏脾气。如果还想“甩”的话——用校长的话说就是想要派头的话——皮鞋一会儿就变成了小泥船,所以雨靴还是更适合于土路。看来校长穿雨靴还是穿得理直气壮的,既然穿着理直气壮,别人怎么看也就无所谓了。他心安理得地穿着后摆有点吊的西装和粘着烂泥的雨靴到乡里或进城办事。回来时他乐呵呵的,他似乎没少了什么,实际上雨靴上已少了许多烂泥,而原先黑色的泥渍变成了白色的泥斑,像踩了一脚的雪。

    本来我早已不用雨靴了,过去在上师范前下雨赤脚;上师范时下雨也无所谓,到处都是水泥路。可是到我们学校就行不通了,烂泥似乎见皮鞋见得不多,反而亲昵得太过分了,开始我还“甩”,下雨穿皮鞋,后来再也不行了,我心疼。乡里经费紧,工资不仅发得迟还总打折,我不能死要面子活受罪,所以我托穿雨靴的校长到乡供销社买回了一双雨靴。

    新雨靴锃亮锃亮的,亮得能照见人的脸,雨珠滴在上面一会儿就滚走了。我走路时觉得有人在看我的脚。不过雨靴老得很快,不出几个雨天,雨靴就老得和校长脚上的雨靴差不多。似乎只有老了的雨靴才更和泥土亲近些,老了的雨靴更协调些。每年开学前我们学校里的老师都要乘船到城里新华书店一趟。我们在城里往船上搬书,搬完书后一起去一家馄饨店吃馄饨——校长说这是城里最好吃的馄饨。吃馄饨时还可以在碗里多撂一些辣椒,那个香啊,那个辣啊,吃得鼻子上都冒汗。吃完了我们一身轻松,校长还脱掉了西装,露出两种不同颜色织的毛衣,然后我们再一起乘船回去。有一次开学前去城里,正好早晨下雨,我们都穿了雨靴,然后又一起穿着雨靴上了船。上了船校长还指挥我们在船帮上把雨靴上的泥洗掉,用校长的话说,要让城里人认为我们穿的是马靴,而不是雨靴。亏他想得出来!到了城里,太阳升上来了,城里的水泥路不像乡下的泥路,乡下泥路要晒两个晴天才能晒干,而城里的水泥路只要一个钟头就干了。穿着雨靴的我们几个好像是“德国鬼子进城”,雨靴底在水泥路上总是要沉闷地发牢骚,天不热,我身上全是虚汗,到了新华书店,上楼梯时营业员都哧哧地发笑。如果这还不算尴尬的话,我在回船的路上居然遇到了我城里的同学。同学笑眯眯的,目光却朝下,他看到了我的雨靴,我们的雨靴。后来好不容易同学走了,我觉得满街上的人都在看我。我躲到校长他们中间走,他们走路声居然那么响,都有点步调一致了,我都感到全城人的目光在喊口令了:“一二一、一二一、一二一……”可校长和其他同事并没意识到这些,他们旁若无人“一二一”地走着,他们要带我一起去吃馄饨。

    回去的路上,校长首先把那双在水泥马路上叫了一天的雨靴脱下来,然后就躺到了我们刚从新华书店买回来的书捆上,我们也相继把雨靴脱下来。河上的风吹过来,吹得我们双脚那么舒坦,校长一会儿就在新书捆上睡着了。摇船的节奏好像在催眠,他还发出了呼噜声,而他的旧雨靴,一前一后地站着,像哨兵一样守卫着他的梦乡。

(《广西文学》2018年第5期)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校长特意做了西服且不伦不类地穿着,是为了开会、办事方便,并不是真为了“身份”。 B、“我”从不穿雨靴到穿上雨靴,既是现实环境需要,也因为“我”对雨靴情感的转变。 C、小说围绕着“雨靴”来展开情节,雨靴是乡村生活的象征,体现出与城市生活的不同。 D、“怎么看怎么别扭”“亏他想得出来”等叙述,似贬实褒,鲜明地表现了校长的性格特点。
(2)、小说以“我”的视角来叙事,对老校长这一形象的塑造有什么好处?请简要说明。
(3)、作品语言富有特色,极具表现力,请结合全文加以概述。
举一反三
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练习题。

     即便我们知道了制约宇宙的有关定律,我们仍然不能利用它们去预言遥远的未来。这是因为物理方程的解会呈现出一种称作混沌的性质。这表明方程可能是不稳定的:在某一时刻对系统作非常微小的改变,系统的未来行为很快会变得完全不同。例如,如果你稍微改变一下你旋转轮赌盘的方式,就会改变出来的数字。你在实际上不可能预言出来的数字,否则的话,物理学家就会在赌场发财。

    在不稳定或混沌的系统中,一般地存在一个时间尺度,初始状态下的小改变在这个时间尺度将增长到两倍。在地球大气的情形下,这个时间尺度是五天的数量级,大约为空气绕地球吹一圈的时间。人们可以在五天之内作相当准确的天气预报,但是要做更长远得多的天气预报,就既需要大气现状的准确知识,又需要一种不可逾越的复杂计算。我们除了给出季度平均值以外,没有办法对六个月以后做具体的天气预报。

    我们还知道制约化学和生物的基本定律,这样在原则上,我们应能确定大脑如何工作。但是制约大脑的方程几乎肯定具有混沌行为,初始态的非常小的改变会导致非常不同的结果。这样,尽管我们知道制约人类行为的方程,但在实际上我们不能预言它。科学不能预言人类社会的未来或者甚至它有没有未来。其危险在于,我们毁坏或消灭环境的能力的增长比利用这种能力的智慧的增长快得太多了。

    宇宙的其他地方对于地球上发生的任何事物根本不在乎。绕着太阳公转的行星的运动似乎最终会变成混沌,尽管其时间尺度很长。这表明随着时间流逝,任何预言的误差将越来越大。在一段时间之后,就不可能预言运动的细节。我们能相当地肯定,地球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会和金星相撞。但是我们不能肯定,在轨道上的微小扰动会不会积累起来,引起在十几亿年后发生这种碰撞。太阳和其他恒星绕着银河系的运动,以及银河系绕着其局部星系团的运动也是混沌的。我们观测到,其他星系正离开我们运动而去,而且它们离开我们越远,就离开得越快。这意味着我们周围的宇宙正在膨胀:不同星系间的距离随时间而增加。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文后各题。

加尔各答的天使

    1997年9月10日,印度的加尔各答。一场隆重的葬礼正在举行,逝者的遗体被12个印度人高高地抬起,所有在场的人全部下跪,包括印度总理。当逝者的遗体抬过大街时,两边大楼上的人全部下楼,没有人觉得有资格比她站得更高。

    这是印度各界人士以及自世界各地的吊唁者为被称为“加尔各答的天使”的特蕾莎修女举行国葬。成千上万的人冒着倾盆大雨走上街头,为她的离去流下哀伤的眼泪。

    1910年,特蕾莎修女出生在南斯拉夫联邦的马其顿共和国。12岁时,善良博爱的天性使她对慈善事业着迷,并加入天主教的儿童慈善会。她后回忆说:“我那时就意识到我有一个使命,就是去帮助穷人。”15岁时,与姐姐一起到印度接受传教士训练。18岁时,她到了被尼赫鲁称为“噩梦之城”的加尔各答。

    从1929年到1946年,特蕾莎修女在加尔各答的一所女子学校任教,事业虽然神圣,但学校里的女孩几乎都是出生于印度的上层社会。这个优越的环境与更加广大、更加真实的印度无关。1948年,她用仅有的一点积蓄,创办了一所露天学校,专门收留失学的流浪儿童。1950年,她创办了印度爱德修女会,并为它制订了教规,凡教会成员都要定下“贫困、贞洁和服从”的誓约。她解释说:“要爱穷人,了解穷人,我们自己必须是穷人。1952年,她在加尔各答的一座寺庙旁建起了“垂死贫民收容所”,让那些垂死的贫民在弥留之际享受一下人间的温暖。这一举动惹恼了寺庙的和尚,他们扬言要杀死这些垂死者。特蕾莎修女用身体挡住大门,大声地说:“你们要杀就杀死我吧。让这些垂死的人平静而尊严地去死吧。”说着,双手合十,双眼紧闭。她无所畏惧的气概震慑了闹事者,和尚们没趣地走了。到80年代末,大约有3万名身患不治之症而无家可归的人,在这里度过最后的有尊严的日子。当有人问“挽救这些患有不治之症的人是否值得”时,她很吃惊,因为这样的提问与她的人生观格格不入。

    特蕾莎修女到处奔走呼号,并将教皇保罗六世访问印度期间赠给她的一部高级轿车卖掉,成立了加尔各答唯一的麻风病防治中心,开始大量收留麻风病人。在贝鲁特的战区,在埃塞俄比亚的饥民区、在非洲艾滋病蔓延区都留下了她衰弱而坚定的身影。她甚至只身到科索沃交战区解救被围的妇女儿童,交战双方听说特蕾莎修女进入战区,立即停火,待她带走妇女儿童,双方又马上开火。当时的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听到消息后说:“连我也做不到的,她做到了。”

    她创建的组织所有的钱物都是人们捐赠的,并无偿提供给贫病无力的人。世界上最有钱的公司都愿意把钱捐给她,到她逝世前,她的组织有四亿多美元的资产,有7000多名正式工作人员,还有数不清的追随者和义务工作者分布在115个国家,管理着543个收容站、孤儿院和爱滋病防治中心。可是,她住的地方唯一的电器是一部电话。她穿的衣服,一共只有三套,而且自己换洗……

    1979年,特蕾莎修女被授予诺贝尔和平奖。她在颁奖仪式上的即兴讲话中说:“这项荣誉我个人不配领受,我只是一个群体的代表,我不过是汪洋中的一滴水”,“没有所谓集体的人,每个人都是具体的,个人才是最重要的,每一个人在我而言就是基督,她是那时那刻世上唯一的人……”

    在颁奖仪式上,特蕾莎修女还做了一件匪夷所思的事。她对主持者发出了真诚的呼吁:客人们能否不享用例行的盛宴,把盛宴的费用捐给她的组织。因为这100多人享用的盛宴,可以让1500名加尔各答的穷人吃一天饱饭,结果出席颁奖仪式的人一致同意取消宴会,把节省出的1700美元赠给了特蕾莎修女,她所获得的奖金也全部做了慈善基金。

    特蕾莎修女18次被提名为“年度最受尊敬人物”中的“十大最受尊敬女性”之一,并屡次当选。2009年10月,特蕾莎修女被诺贝尔基金会评为“诺贝尔奖百年历史上最受崇敬的获奖者”(共3位,另外两位是马丁·路德·金和爱因斯坦)。

    大地上远处有个修女,她穿梭于又臭又脏的废墟,与那四季踏遍天涯海角,含泪说着爱要爱到心痛。…………香港歌手郑秀文的名曲《加尔各答的天使》,将特蕾莎修女平凡而伟大的形象永远定格在了道德的天空……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在途中

【美】兰斯顿·休斯

    这是经济大萧条的年代,一个傍晚,大雪纷飞。萨劲特从一辆载货卡车上跳下来,面对满天飞雪,反应麻木,视而不见。他实在是饿极了,困极了,累极了。

    多赛牧师拧亮门厅的电灯,打开住宅的大门,他看到外面正下着雪,然而他发现,站在他面前的,是个一脸粘满雪花的大个子黑人,显然是个夜游人,一个失业者。

    萨劲特还未意识到自己是否已开口说话,牧师先生就抢先说:“对不起,不行。你顺着这条街往前走四条马路,往左拐,再走七条马路,就看到收容所了。对不起,这里不行。”

    牧师关上了住宅的大门。

    萨劲特想告诉那虔诚的人,他已经去过那个收容所了,在这萧条年代,他被迫去过上百个收容所,而每到一处,得到的回答总是没有床位、晚饭已供应过、地方已被占满。不管是真是假,他们反正歧视黑人。可是这位牧师先生,他竟然也说声“不行”,便关上了大门。显然,牧师不愿听他诉说这些,而人家也确实有扇门可以关啊!

    大个子黑人转身走开了。满天飞雪,他依旧漠然地直冲冲往雪中走去,或许他已感觉到在下雪了。他停下脚步,在人行道上弓下身子,他饥饿、疲倦、寒冷。他望望天,看看地,忽然发现,他正站在一座教堂前。是啊!一座小教堂,就在牧师住宅的旁边。没错,是教堂。

    教堂有两扇门。

    在夜色中,宽宽的石阶上铺满了白雪。两扇高高的小圆顶拱门,门两旁各有一根细细的石柱支撑着。正对面有一扇圆形的窗,里面衬着挑花纱窗帘,窗格中间镶着十字架,上面钉着石雕的耶稣基督。这一切在街灯下显得那么宁静,那么殷实。萨劲特眨眨眼睛,抬头望望,雪花飘进了眼里。这个晚上他第一次注意到了雪。

    他感到饥饿,感到寒冷,感到绝望,而又存着一线希望。他走上石阶,敲了敲门,没有回音。他转动了一下门的把手,门是上了锁的。他就用肩膀顶门,他有节奏地哼嘿着,就像被铁链拴在一起的囚犯在干活时喊着号子那样。

    门给撞开了。

    正当门板要往后倒的一刹那,两名警察乘着警车刚好赶到,他们手持警棍,跑上石阶,一把抓住了萨劲特。这一次,萨劲特有了反抗意识,他抓住门边的一根高石柱,抱紧不放。两个警察使劲拉他,他死死抱住石柱,街上过路的行人都跑到两个警察的背后,抱住他们的腰,帮着一块儿拉。萨劲特仍死抱住石柱不放。

    接着,教堂倒塌了。把两个警察和其他所有的人都埋在砖块、石头和瓦砾堆下,整个教堂都倒在雪地里。

    萨劲特从瓦砾堆中爬出来,一个劲地朝大街走去。

    萨劲特起初还以为自己是独自一人在走着,可是,他还听到了另一个人的脚步声,在跟他踩着同一个节拍。他回头看看,看见耶稣基督就在他身旁,和他齐步走着。他就是教堂圆窗格十字架上的那个基督——他仍然是石刻的,表面粗糙,好像就在教堂倒塌那会儿,从十字架上脱落下来,在他身边跟着走的。

    “真见鬼,”萨劲特说,“我这是头一回看到你从十字架上下来。”

    “是啊,”耶稣说,他的脚步把雪踩得沙沙作响。

    “天啊!我明白,你一定乐意从十字架上下来。”

    “当然乐意。”

    “你真的在十字架上给钉了两千年?”

    “一点儿没错。”

    “唉,我身上要是有几个现钱,我就带你到处逛逛。”

    俩人继续在雪地里走着,一直走到铁路旁。铁路上的红绿信号灯,被黑夜中的飞雪半遮着。铁轨一边的远处,有一堆篝火,是一些无业游民点燃的。

    “我可要歇脚了。我实在累了。”萨劲特说。

    “我要继续往前走,到堪萨斯城去。”耶稣说。

    “好吧,回头见!”

    大约清晨六点,有一列货车经过,萨劲特沿着铁轨飞跑过来,紧接着一跃身抓住了货车,想翻进一节敞顶煤车。说也奇怪,那节煤车里全是警察。靠近他的那个警察用警棍狠狠地朝他手指节上打。

    他设法想翻进去,他直着嗓子嚷: “妈的!让我进车厢!”

    “住嘴!”警察咆哮着,“你这疯黑鬼!”

    忽然,萨劲特意识到,他确实在监狱里,哪来的什么十字架上下来的耶稣、火车。晚上流的血,现在都干了。结在脸上,头痛得厉害。过道里的那个警察在狠狠地用警棍打他的手指关节,因为他抓住监狱的铁栅门死劲地摇晃,想把这扇门撞开。

(入选时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父亲

(智利)奥莱加里奥·拉索·巴埃萨

    一个小老头下巴蓄着又白又长的胡须,上唇的小胡子被尼古丁熏成了红色。他披着一件大红斗篷,脚蹬高跟皮鞋,头戴一顶龙舌兰编的草帽,胳膊上挎着一个小篮子,来到兵营的门口,走过去,倒回来,走过去,倒回来,反反复复,显得十分胆怯。他想向哨兵打听什么,但哨兵没等他开口就高声喊道:“警卫班长!”

    一个班长从门后跳了出来,仿佛是埋伏在那儿的。他仰起头用询问的目光打量着他,老头儿说:“我儿子在吗?”班长笑了起来。

    “他叫曼努埃尔……叫曼努埃尔·萨巴塔,先生。”

    “我不知道哪个士兵叫这个名字。”

    乡下人骄傲地直起身子讥讽地笑了: “可是,我儿子不是士兵,他是军官,是正儿八经的军官……”

    警卫团的号手听到了他们的谈话,凑过来低声告诉班长:“是新来的,刚从学校来的……”

    班长看他是个穷人,没敢请他去军官俱乐部,而是叫他去了警卫团。

    老头儿坐在一条木凳上,把篮子放在伸手可及的身边。士兵们一下子围拢来,他们以好奇的目光看着那个农民,对那个篮子很感兴趣。篮子不大,用一片口袋布盖着。那帆布下面先是听到啄食声,接着便有一只红冠老母鸡露出头来,由于闷热,它的嘴张开着,不停地喘着气。

    看到那老母鸡,士兵们一边鼓掌一边像孩子似的高声叫道:“炖鸡吃!炖鸡吃!”

    农夫急切地想见到自己的儿子,面对那么多持枪的士兵又十分紧张,不禁傻乎乎地笑起来,思想也乱了:“哈,哈,哈……对,炖鸡吃,炖了给我儿子吃。”

    说罢,老人却是一阵心酸,脸上立刻蒙上了一层阴影,接着又说道:“我都五年没见他了!他不愿意回村里去……”

    一个卫兵去叫中尉。中尉正在驯马场上跟一伙军官在一起。他个子矮小,长得黑不溜秋,躯干粗得像个木桶,面容俗气。卫兵打了个立正,两脚并拢时靴子底掀起一股尘土,报告道:“有人找您……我的中尉。”

    不知怎么回事,中尉的脑海里一下就闪现出了他老父亲那干瘪矮小的身影。他仰起头,为了让他的同事们听到,以鄙夷不屑的语调大声说道:“在这个镇子上,我谁都不认识……”

    卫兵又主动解释说: “是个满脸皱纹的小老头,披着斗篷……他从很远的地方来,提着一个篮子……”

    虚荣心顿时把中尉闹了个大红脸,他把手举到帽檐上说: “行啦……您走吧!”军官们的脸上露出诡异的神色,他们不约而同地朝萨巴塔扫了一眼。那么多道询问的目光令中尉实在难以承受,他垂下头,咳嗽了一声,点上一支香烟,开始用刀鞘包头在地上胡乱划起来。

    过了五分钟,又来了一个卫兵: “有人找您,我的中尉!是一个乡下老头子……他说他是您父亲……”

    中尉没有纠正卫兵的话,他把香烟扔到地上,怒冲冲地一脚踩灭,喊道:“滚吧!我就来。”

    为了不做任何解释,中尉一头钻进了马厩。老人坚持要见儿子,卫兵班长每五分钟向上司报告一次,上司军官被弄得烦了,就去找萨巴塔。

    与此同时,那个变得像孩童似的可怜的老父亲越来越心神不宁。他竖起耳朵听动静,只要听到一点儿声响他就伸长脖子往外看。那脖子又红又皱巴,跟火鸡脖子一样。听到脚步声,他就激动得浑身发抖,以为是自己的儿子来拥抱他,来给他讲述他的新生活,让他看他的武器、马具和马匹来了。

    警卫团军官佯装检查马厩找到了萨巴塔。他开门见山、干巴巴地对他说: “有人找您……说是您的父亲。”

    萨巴塔移开目光,没有回答。

    “他在警卫团……一定要见到您才走。” 萨巴塔狠狠地往地上跺了一脚,恼怒地咬了咬嘴唇去了那儿。

    他一进警卫团,有个士兵就喊道: “立——正!”听到喊声,士兵们立刻如弹簧一般霍地站了起来,团部里响起一阵大刀声、脚步移动声和鞋跟撞击声。

    士兵们对儿子的尊敬弄得老头儿晕头转向,他忘掉了篮子,也忘掉了老母鸡,张开胳膊向儿子迎过去。他那像老树皮一般的面庞上绽出了欢欣的笑容,兴奋得浑身颤抖着高音叫道: “我亲爱的曼努埃尔!我的小曼努埃尔……”

    尉官只冷冷地向他打了招呼。

    农夫的双臂落了下来,脸上的肌肉抖动不止。

    中尉偷偷地把他拉出军营,到了街上,悄悄地对他说: “你都干了些什么呀……干嘛到这来看我……我有军务在身……不能出去。”说罢,转身走进了军营。

    乡下老汉又回到警卫团,浑身哆哆嗦嗦,茫然不知所措。他狠狠心把鸡从篮子里掏出来给了警卫班长。

    “给你们吧,就你们吃。”

    他向士兵们告了别,失望之下,拖着沉重的步子慢慢离开了。走到门口时,他又转过身来两眼含泪地补充了一句:“我儿子特别喜欢吃鸡脯,你们给他一块……”

阅读下面作品,完成后面各题。
庄重
朱以撒

    ①在绿树掩映的弘一法师骨塔前,时光的力量已经渗透到旁边巨大的山石上——每一个游客都可以看到深深勒入石上的“悲欣交集”四个字,斜阳照在上边,又是一年深秋了,这四个字在萧瑟的松声里会诉说一些什么?它的含意太飘渺了,一些场景被放置在过去时上,把玩之下只能听到远来的风声。我想起来了,当时的情景也是在深秋,就要进入那个理想状态的世界了,法师挺着病体,已知未来。墨色在干裂的秋风里粘稠了,不是十分滋润,法师要来了纸笔,蘸满墨,闲闲澹澹地落下。字型依旧是清癯修长,像法师此时的一道影子。弟子们在旁屏息敛声,四周死一般岑寂,法师清瘦的面容和深陷的双目,流露出欣慰和平静之光——所有的感受都简化了,浓缩在这四个大字里。当笔轻轻搁下时,暮色已然卷进了高墙。我通常把这种寂静肃穆下的场景归于庄重。是的,怀揣庄严和深重,这种心情让人速长几岁。

    ②人生的一些场景如果不懂得庄重,心就总是悬浮无着。

    ③来到这个省会城市的初期,我租住在城市边缘的老房子里,开始了没有人管束的大学生活。我忙着读书写字,不知道这个城市的走向,对这个城市的习俗浑然无觉。一个清晨,从铜管乐的吹奏声中醒来,这是一个阳光灿烂的星期天,我伸着懒腰循声走去,婉转的《花儿与少年》在晨风里飘荡。接下来我吓了一跳,原来是办丧事——这是我第一次从侧面见到这个城市对远走的人的送别方式。后来,人陆续地到来,花圈慢慢地铺排展开,就有些人开始坐着喝茶抽烟、聊天说笑。这样的人多起来,气氛就有些变。庄重的场合一旦不庄重了,对其他人来说是一种隐痛,也使场景滑稽起来,模糊了主题。

    ④古人云:“死生亦大矣。”这是很有道理的。人不像树,一棵树倒下的时候,内部昭示了它生前隐藏的秘密。人的内部没有年轮,他的出生日就成了一种值得重视的记录——满月、周岁、每年的生日,仪式落满了俗世的尘埃,却郑重其事地举行着。一个人辞别这个世界,仪式的庄重是不亚于出生的。凄美的清明,春雨滋润,空气中布满潮湿,无数的祭奠仪式。我想这就是一种转换,一个人到来了,一个人远去了,他们擦肩而过,都郑重其事。

    ⑤唯有心真正地投入,庄重的神情才会浮现。对于庄重的感受,最初是一个人给予我的。她就是我的二姨。自幼残疾使她对生活倍加珍惜,在她有生的日子里,她的善良、宽容和博爱让邻里无不称赞。每次用餐前,我见她闭目默祷,然后,徐徐用箸。她感谢上天给予的一日三餐的美食,细嚼慢咽,庄重的神情下用心品尝。其实,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是城市居民生活的低谷,日子贫瘠粗砺。粮店凭票证供给的陈年老米,淘米时一片浑浊,入口时一股酸气、霉味;配搭的玉米粉、洗去淀粉后如树皮的地瓜片,令人难以下咽。她常年的胃痛加剧了,却仍然吃得那么香甜,如甘饴入口,点滴不曾遗漏。吃饭时不要说话,二姨如是说。这里的道理是什么呢?后来,我悟出来了,它不纯是生理卫生意义上的,主要是心灵感应上的——安静,有益于用心地品味造物主的赐予,心怀感恩。

    ⑥在离开家乡之前,我一直被这种庄重的神情熏染着,远离家乡的日子里,它不断涌出来。我最喜欢的还是独自用餐,慢条斯理,从容不迫。像二姨那样,我品尝到了大地的芳香。布莱克说:“从一粒细砂里看出一个世界,一朵鲜花便是天堂……”这“看”里肯定有心的投入,不是任何人用眼一瞥就可以那么轻易地感受。

    ⑦庄重的高级形式乃是敬。还是引朱熹的话来展开,“不要放肆,不要戏慢,整齐严肃,便是主一,便是敬”(《朱子语类》)。敬天地、敬社稷、敬祖宗、敬人伦,都是有道理的。人不是独立不倚的存在,连绵而下的遗传、血缘使人与这个世界的前前后后充满了联系。庄重的举止,使自己的心得到妥帖的安顿。不过,生活中这样的举止毕竟太少,无任何敬畏、禁忌,轻浮、放荡、粗野把更多时间与空间充塞了。在这个越来越娱乐化的世界里,戏说正在迅速消解着庄重;失去了敬,怀旧、伤春、悲秋、闺怨、别离这些恒久的主题,也会渐渐变得轻浮起来,甚至沦为世俗。

    ⑧放下书本,夜幕降临的时刻走到城市高处,在闪烁着艳丽的灯影里,我看到一个城市在娱乐中漂浮无定。这个城市早年生长过许多慷慨激昂的人物,我对他们是怀有崇敬之情的,把这些英灵看成城市的骨骼。他们的历程伴随着苦难与雄心,每一个人要被考证或阐释,都可以带出与之相伴的那段沉重的时光。可惜——没有噱头。他们的故居此时大门紧闭,黯淡无光,本该让城市所铭记的人,在娱乐声色中,渐渐被遗忘了。一个时代不庄重了,戏说搞笑如潮水浸湿了我们的生活,日子肯定浮华起来。时光如果像一盘不变质的录影带就好了,它可以倒卷,让我们看到一些凝重严峻的细节,包括每一个眉眼里那些值得崇敬的东西。

    ⑨那么,自问:你,在什么时候显得稍稍庄重一些呢?

    ⑩庄重,它所持有的庄严、深重的气息,令今日的生命感到难以承受之重。太多的娱乐色彩,冲淡了我们生命中原有的厚实部分,阻止我们顺利追求一些本质的东西。在初秋的树干上,我看到夏日遗留在上边的三五蝉壳,风吹过来,微微作响。主人扔下它们远去,此时恍若三五空屋。

(取材于朱以撒的同名散文)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习题。

小哥儿俩

凌叔华

    清明那天,不但大乖二乖上的小学校放一天假,连城外七叔叔教的大学堂也不用上课了。这一天早上的太阳也像特别同小孩子们表同情,不等闹钟催过,它就跳进房里来,暖和和地爬在靠窗挂的小棉袍上。

    前院子一片小孩子的尖脆的嚷声笑声,七叔叔带来了一只能说话的八哥。笼子放在一张八仙方桌子上,两个孩子跪在椅上张大着嘴望着那里头的鸟,欢喜得爬在桌上乱摇身子笑,他们的眼,一息间都不曾离开鸟笼子。二乖的嘴总没有闭上,他的小腮显得更加饱满,不用圆规,描不出那圆度了。

    吃饭的时候,大乖的眼总是望着窗外,他最爱吃的春卷也忘了怎样放馅,怎样卷起来吃。二乖因为还小,都是妈妈替他卷好的,不过他到底不耐烦坐在背着鸟笼子的地方,一吃了两包,他就跑开不吃了。

    饭后爸爸同叔叔要去听戏,因为昨天已经答应带孩子们一块去的,于是就雇了三辆人力车上戏园去了。两个孩子坐在车上还不断地谈起八哥。到了戏园,他们虽然零零碎碎地想起八哥的事来,但台上的锣鼓同花花袍子的戏子把他们的精神占住了。

    快天黑的时候散了戏,随着爸爸叔叔回到家里,大乖二乖正是很高兴地跳着跑,忽然想到心爱的八哥,赶紧跑到廊下挂鸟笼的地方,一望,只有个空笼子掷在地上,八哥不见了。

    “妈——八哥呢?”两个孩子一同高声急叫起来。

    “给野猫吃了!妈的声非常沉重迟缓。

    “给什么野猫吃的呀?大乖圆睁了眼,气呼呼的却有些不相信。二乖愣眼望着哥哥。

大乖哭出声来,二乖跟着哭得很伤心。他们也不听妈的话,也不听七叔叔的劝慰,爸爸早躲进书房去了。忽然大乖收了声,跳起来四面找棍子,口里嚷道:“打死那野猫,我要打死那野猫!”二乖爬在妈的膝头上,呜呜地抽咽。大乖忽然找到一根拦门的长棍子,提在手里,拉起二乖就跑。妈叫住他,他嚷道:“报仇去,不报仇不算好汉!”二乖也学着哥哥喊道:“不报仇不算好看!”妈听了二乖的话倒有些好笑了。王厨子此时正走过,他说:“少爷们,那野猫黑夜不出来的,明儿早上它来了,我替你们狠狠地打它一顿吧。”

    “那野猫好像有了身子,不要太打狠了,吓吓它就算了。”妈低声吩咐厨子。

    大乖听见了妈的话,还是气呼呼地说:“谁叫它吃了我们的八哥,打死它,要它偿命。”“打死它才……”二乖想照哥哥的话亦喊一下,无奈不清楚底下说什么了。他也挽起袖子,露出肥短的胳臂,圆睁着泪还未干的小眼。

    第二天太阳还没出,大乖就醒了,想起了打猫的事,就喊弟弟:“快起,快起,二乖,起来打猫去。”二乖给哥哥着急声调惊醒,急忙坐起来,拿手揉开眼。然后两个人都提了毛掸子,拉了袍子,嘴里喊着报仇,跳着出去。

    这是刚刚天亮了不久,后院地上的草还带着露珠儿,沾湿了这小英雄的鞋袜了。树枝上小麻雀三三五五地吵闹着飞上飞下地玩,近窗户的一棵丁香满满开了花,香得透鼻子,温和的日光铺在西边的白粉墙上。

    二乖跷高脚摘了一枝丁香花,插在右耳朵上,看见地上的小麻雀吱喳叫唤,跳跃着走,很是好玩的样子,他就学它们,嘴里也哼哼着歌唱,毛掸子也掷掉了。二乖一会儿就忘掉为什么事来后院的了。他蹓达到有太阳的墙边,忽然看见装碎纸的破木箱里,有两个白色的小脑袋一高一低动着,接着咪噢咪噢地娇声叫唤,他就赶紧跑近前看去。

    原来箱里藏着一堆小猫儿,小得同过年时候妈妈捏的面老鼠一样,小脑袋也是面团一样滚圆得可爱,小红鼻子同叫唤时一张一闭的小扁嘴,太好玩了。二乖高兴得要叫起来。

    “哥哥,你快来看看,这小东西多好玩!”二乖忽然想起来叫道,一回头哥哥正跑进后院来了。

    哥哥赶紧过去同弟弟在木箱子前面看,同二乖一样用手摸那小猫,学它们叫唤,看大猫喂小猫奶吃,眼睛转也不转一下。

    “它们多么可怜,连褥子都没有,躺在破纸的上面,一定很冷吧。”大乖说,接着出主意道,“我们一会儿跟妈妈要些棉花同它们垫一个窝儿,把饭厅的盛酒箱子弄出来,同它做两间房子,让大猫住一间,小猫在一间,像妈妈同我们一样。”

    “哥哥,你瞧它跟它妈一个样子。这小脑袋多好玩!”弟弟说着,又伸出方才收了的手抱起那只小黑猫。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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