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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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广东省第二师范学院番禺附属中学2018-2019学年高二上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橘子

    老马把那个橘子捧在手上,橘子不是特别好看,有些渐斑点,但熟透了,黄澄澄的。不一会儿,老马的心里又发起怵来,他又把橘子放到面前的桌子上,点燃了第八根烟。

    老马是个四十一岁的老实男人,有一个上初中的女儿。家里条件不是很富裕,但也过得去,三口之冢住着一个七十几平米的老式生房。

    今天下午老马他们单位要装修,所以中午提前下班,几个同事中午一起去下馆子,其实只是在一家很小的大排档点了几个小菜。老马平时不爱喝酒,可在哥们儿面前,谁愿意做那个“不喝酒的男人”?于是他们闹闹哄哄的,干了好几杯,啤的。

    回家的路上,几个人半醒半醉,走到了离老马家很近的一条小路上。路上吵吵闹闹的,老马他们凑到人群中看,原来有一个老奶奶摔在了地上,旁边是地的目行车,自行车上有一根挑了两个布袋的扁担,一个个橘子不停地从袋子里滚出来,她应该是个卖橘子的。这条路中间有一个小桥,弧度不大,但桥和路相连,所以自行车上了桥如果不踩稳,很容易滑下桥,再摔在路上。这个老人肯定也是从桥上摔下来的,她躺在地上痛苦不堪,可能是哪里摔骨折了。

    周围围观的人很多,但没有上去扶的。老马想,如果有其他人先云帮忙,那我也去吧,现在社会太危险了,还是不要做那个倒霉鬼吧,再说刚才不是听旁边的人说有人已经打120了吗。

    这时,老马的一个同事凑到他耳旁说:“看,那边有人在捡橘子唉,反正等会儿会有人来救这个老太大,要不咱也捡两个橘子醒醒酒?”“这……不好吧,”老马皱皱眉,“有点对不起老大太吧。”同事笑了一声,说:“几个小橘子算什么何?再说别人都捡了,就差咱们这几个?我可跟哥儿几个都说了,只要你也答应,咱就一人捡俩回家了,”老马扭头看看,果真,几个人围在袋子旁边捡橘子,里面有青年人,中年人,甚至还有几个“埋头苦干”的老年人。老马动摇了,那一个个橘子真的挺诱惑他的,橘子的酸甜可口和他心里的信念、原则做着斗争。一两个橘子确实算不上什么,老太太马上要被送去医院了,橘子也一定会被路人捡光,要不,自己也捡一个?

    老马自己都不知道怎么回事,手上就莫名地出现了一个橘子,也许是同事递过来的,也许是自己夹在人群中捡的,总之,可能那段时间他想的太多,犹豫太多,以致究竟是怎么拿的橘子,就全记不清了。

    握着橘子回到家,老马赶紧把它放在桌上,女儿还没放学,妻子还没下班,家里特别安静,老马坐在桌子旁,点燃了一支又一支烟,酒似乎完全醒了,老马皱紧了眉头,想着,这事我做得真不道德,不去帮助人就算了,居然还乘人之危,趁火打劫地拿人家的橘子,这,这算不算是偷啊,不,都算是抢了吧,这样来的橘子,我怎么敢吃呢?那个者人看来已经年纪不小了,碰上这样的事已经很倒霉了,还损失了这公多的橘子,就不说来之不易的财产的损失,老人的心里得有多难过啊,而我,也是那些无耻的,没有道德的害人者之一!

    老马闭上了眼睛,想要摆脱那罪恶的橘子,可眼前还是一遍遍地浮现起老人摔倒时的场景,他居然看到,捡橘子的人群中,有一个熟悉的面孔——是他的女儿,老马冲上去,想要阻止她,可她无所谓地笑了笑,指了指老马的手,老马的手中,是那个黄澄澄的橘子,一旁的老奶奶,正在痛苦地求助。

    “不!不!”老马捂着脑袋,他再也受不了了,他抓起橘子,跑到窗边,用尽全身力气将橘子扔下楼。扔罢,老马的心里好受多了。

    霎地,他听见了一声尖叫,不好,老马将头探出窗户,他看到,他看到有一个人倒在了血泊里。旁边,是那个已沾上鲜血的,黄澄澄的橘子。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
A、“橘子”是全文的线索,贯穿全文情节,故事从橘子开始展开描写,始终围绕“橘子”来叙述故事情节。 B、文章叙述故事独具匠心,采取倒叙的表现手法,设置悬念,吸引了读者的阅读兴趣,避免了平铺直叙。 C、老马是一个老实男人,如果没有那天的同事聚会喝酒,没有同事撺掇他去拿橘子,他是不会将橘子拿回家的。 D、文章又对老马的心理描写细腻生动,内心独白恰当深刻地刻画了人物性格思想,也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
(2)、请结合小说情节,简要梳理老马拿橘子和扔橘子的心理变化过程。
(3)、有人认为结尾画线一段非常精彩,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唐朝的韭菜

         李汉荣

“夜雨剪春韭,新炊间黄粱。”

一千多年前,那个雨夜里的春韭,被杜甫保鲜在一首诗里,至今仍散发着清香。

诗为五言,句子精短,与韭菜精致的模样很般配。

我觉得,韭菜是自然的五言诗,五言诗是文化的韭菜。

我读过的唐诗,涉及写蔬菜或韭菜的,几乎都是五言,很少有七言或更长的句式。这很可能是因为,面对这娇小、精致的可爱植物,唤起了诗人们细腻、爱怜的情思,用五言这精致的样式,表现这精美的植物,是很相宜的。

这也似乎说明,在唐朝,韭菜,以及众多蔬菜,都是天然、本来的长相和品性。

蔬菜嘛,就该是朴素本分的样子,安静单纯的样子,露水盈盈的样子。这样子,才叫蔬菜。

假若杜甫老哥来到现代,来到我们的蔬菜地里,他一定十分惊讶:这是蔬菜吗?这不是一片杂木林吗?芹菜已疯长成灌木;莴苣正演化成芭蕉;葱虽然暂时还没变成芦苇,但已有了芦苇的个头;土豆已膨胀成杜甫喝汤用过的大土瓷碗;韭菜呢,五言诗的韭菜哪去了呢?这又高又胖、模样粗糙、神情张狂的另类灌木,是韭菜吗?一千多年没见,出落成这样子了?

杜甫老哥啊,你少见多怪了。一切都在变,菜地如何不变?假如你走进我们的文化菜地看看,你又如何不被惊呆?别摇头嘛,老哥。别的,你暂且别看,就看看那被你视为“文章千古事”的文章,就看看你一生钟情、“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诗吧。如今,一个写手随便就日产万言,短篇不过夜,中篇不过周,长篇不过月,一年制造十几部长篇,不难嘛,只需喝几杯咖啡,吸几口香烟,猛敲键盘,快速码字,滚滚泡沫就席卷世界的沙滩;写诗,稀松平常事,手起键响,键响诗成,一日千行,何难?回车键频频按,诗,就像那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滔滔滚滚源源不断,注入我们古老的奄奄一息的江河荒滩。你语不惊人死不休,呕心沥血一生,才写了一千来首,字数不够一个中篇,还不及写手们一天的产量。杜老啊。你太低产了。

这下,我得赶快告诉杜甫原委,不然老先生会被吓傻的。就这么一个诗圣,被我们吓傻了,我们对不起万古千秋。

是这样的,杜甫老哥:你在蔬菜地里看见的那颠大的、张狂的、疯长的、妖艳的、粗壮的灌木形状的蔬菜,都是服用化肥、农药、增红素、增绿素、增高素、拉长素、膨胀素等等市场激素催生出来的。

你问:好吃吗?有营养吗?我如实回答你:不好吃,营养很少,毒性很大,垃圾食物而已。

你在文化菜地(其实那是文化工业流水线)看见的那泡沫翻腾的泡沫文化,那废水汹涌的废诗,也是服用化肥、农药、增红素、增绿素、增高素、拉长素、膨胀素等等市场激素大批量疯长出来的。

你问:好吃吗?有营养吗?我如实回答你:不好吃,营养很少,基本是废物。垃圾食物而已。

杜甫一脸茫然,摇着头,迷惑不解地走了。

和杜甫一样,唐朝的韭菜,包括那雨夜里的韭菜,没见过的世面太多了,没见过农药,没见过化肥,没见过增红素、增绿素、增白素、增高素、拉长素、膨胀素,只见过露水、月光、荷锄的农人,见过蜜蜂、蝴蝶、毛毛虫,见过低飞的燕子和菜地上空款款飞过的黄鹂、喜鹊、斑鸠、白鹭。

韭菜何其有幸,在那个温暖的春夜,韭菜,用它质朴、醇正的清香,接待了诗人和他的诗。

唐朝的土地上,生长着清清爽爽的蔬菜,生长着清清爽爽的诗。

你且看那韭菜——

朴素安详地,一根一根地,在露水和清风里,认真地排列着自己,把自己排列成诗。

(选自《散文选刊》,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旷世风华——大运河传》序篇

    ①山影远远的,虽只是天际间的一抹黛色,却作龙马奔腾状,极富于气势和动感。那是八达岭,燕山山脉西段军都山的主峰,而号称京师“北门锁钥”的居庸关便雄踞于此。“天门骁开虎狼卧,石鼓昼击云雷张。”元代诗人萨都剌笔下的那种大场面虽过于久远,但游牧民族的马蹄确曾在关外踢腾出漫天的烟尘。关山如海,残阳如血,掩映着莽莽苍苍的古长城——那是中华民族最伟硕的雄性徽章。

    ②我站在昌平城东南凤凰山下的荒野中,脚下是原始的阡陌和披离的衰草,曾相伴过秦时明月汉时关的古长城就在一望之内,而我在寻找——水。

    ③不,我是在寻找——河,寻找那曾滋润了华夏民族的生存状态和生命情调,世世代代流淌在我们血脉中的母亲河——京杭大运河。

    ④这里有山,有树,有北方黄土地上的一应野趣,偶尔也有几声鸡鸣狗吠,但唯独没有水。

    ⑤白浮泉这名字原本是与水有关的,至今,那草丛中仍孤傲地伸出九个石雕的龙头,那是水的滥觞。细细寻去,附近还残存着龙泉岛的石碑,只是字迹已漫漶难辨,但当初那种恣肆奔涌的水势可以想见。现在,这石雕龙头和古碑已成了荒野中孤独的守望者,它们因守望而孤独,因孤独而矜持。

    ⑥这就是四千里长河最北端的源头么?

    ⑦遥望西北,八达岭正逶迤在沉沉暮霭中,此刻,长城上该还有留连观光的游人吧?他们能不能看到白浮泉,看到这里的石雕龙头和古碑呢?“老夫聊发少年狂”,我禁不住朝着那边呼喊起来,喊声拖着长长的尾音,在暮色中一波接一波地传送。少顷,又一波接一波地回过来。我坚信那声波曾抚摸过长城,因为回声中挟带着苍古的风尘气息,甚至还传递着长城堞口那特有的顿挫有致的质感。在这一瞬间,我惊栗了,一种异乎寻常的大感情溢满胸际:我站在大运河的源头向着万里长城呼喊,而作为中华民族最具文化生命和魅力的两大工程原来竟靠得这样近,近得几乎一踮脚、一弯腰就可以牵手共舞。古老的运河与同样古老的长城默默对视了几多春秋。这是雄迈与坚韧的对视,是高远与深邃的对视,是冷峻与妩媚的对视,是阳刚与阴柔的对视,是铁马秋风与杏花春雨的对视,是石破天惊的伟烈与世俗生活常态的对视。

    ⑧在我们民族的精神文化史上,只有它们够资格这么长久地互相对视,因为无论是体魄还是精神上,它们都处于同一档次。从外形上看,大运河和长城有着很多相似之处,它们都有一种奔腾向前的动感,对于长城,那是崛起于山脊的伟岸;对于运河,那是穿越于原野的浩荡。它们的造型中都有一种单纯的成分,单纯得令人一目了然。单纯是一种美的经典形态,它无须雕琢和修饰,也不屑于卖弄什么。它突出的是异常单纯简洁的整体形象,以其粗犷而飞扬流动的轮廓线条,表现出力量、运动以及由之而形成的气势之美。你看我们的长城和运河,它们就把那么一大片朴素的原始形态——古拙也罢、残破也罢——展示在你面前,让你在惊悸中叹为观止。它们和所处的山川大地融为一体,似乎它们原本不是人工所为,而是天生就该在那里,或者说是上苍的安排。你欣赏它们,就必须和它们周围的一切——天空、阳光、旷野、山梁和风沙——一起欣赏,因为它们原本就是彼此的一部分。至于它们内在的典雅、华丽和万千气韵,那是懂得美的人解读出来的,你读出了什么就是什么,你总是对的,但你永远不可能读出全部。

    ⑨我想起了那些赞颂长城的歌谣,其中最著名的当数那首《长城长》,作者很懂得解读长城,“大漠”、“边关”、“冷月”之类的背景虽然被人们重复了千百年,却仍然一如既往地煽情。长城总能给人以沉雄冷冽的情感冲击,那是一种关乎历史、民族和人生的忧患意识。

    ⑩但至今没有一首歌是唱给大运河的。

    ⑪或许是大运河不够古老吧?一翻历史,不对了,公元前486年,吴王夫差在江淮大地上热火朝天地开挖邗沟时,北方诸国还在凭借拙笨的战车和胡人来去如风的骑兵对垒,根本没有想到可以在荒原上筑一堵高墙以自守。可以毫不客气地说,在大运河面前,长城只能道一声“余生也晚”吧。但长城总是摆出一副老资格的样子,它雄视千古,饱经沧桑,而且从不掩饰自己的苍老与破败。它在凄厉的寒风和如血的残阳下板着面孔,等待着你风尘仆仆地去朝拜,也等待着你去修缮。这就是长城。而大运河却更愿意微笑着走进你的生活,它拒绝苍老,尽管它已经不堪重负,尽管它完全有资格充当“太祖母”。但它的精神是鲜活的,富于世俗的生活情调;它那热情的天性驱使着它总是欢快地流动。它更多地被人们看作日常生活的一部分——灌溉之源、舟楫之利、浣衣淘米以至爱情的麇生地——而不是一段僵硬的历史。人们对自己生活中的伟大总是熟视无睹的,时间长了,反倒有一种“本该如此”的心安理得。大运河对生活太投入了,它的光环因此消解在生活的寻常色调之中。

    ⑫当大运河在盛世风华中仪态万方时,北方的长城却在孤独中悄悄地坍塌。运河兴则长城废,反之亦然,在隋唐以来的一千四百多年中,这两位巨人很少联袂演出。它们总是在历史舞台的入口处擦肩而过。当一方粉墨登场时,另一方则在某个角落里黯然神伤。这种错位原也不难理解,运河意味着安定和丰足,它是王朝的血脉,血脉流畅则通体强健,这是王朝鼎盛的标志;而在大修长城的背后则往往是边关的烽火和塞上的狼烟,它意味着外患频仍,国势萎靡。王朝鼎盛则威震外夷,万国衣冠拜冕旒,长城遂成为一道闲适的风景。国势萎靡则边关示警,子女玉帛皆从属于干戈,哪里还有心思去调理运河?

    ⑬我曾一次次登高望远,以大呼小叫来挥霍过剩的豪迈;也曾徜徉在西风古道上,伤感得满地都是婉约派的词章。但不管怎样意气风发,我都从来不曾对大运河说过什么——我是不敢。因为它太恢弘博大了,也太宽厚慈祥了。而且更重要的是,它虽然古老,却至今仍然没有风化为僵硬的古董,仍然在默默地濡养我们,孕育着生命的鲜活。它流进菜花、渔歌和船队的汽笛;也流进丝绸、陶瓷和文人的山水画;最后流进了母亲澎湃的乳汁和喜悦的泪花中。面对着她,你只能由衷地感谢一个古老生命的坚韧伟大。

    ⑭于是,带着几分跃跃欲试的自信,也带着一种朝圣般的向往,五十岁的我踏上了考察大运河的旅程。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藏青色西服

季明

    工地离住处,有很长一段路程,老磨他们需要坐公交车回去。

    傍晚,收工之后,老磨他们满身都是泥灰和臭汗。他们一屁股瘫坐在地上,一方面是喘息片刻,另一方面呢,老磨他们是在等大傻。

    大傻,真名叫于大厦,喊来喊去,老磨他们就给他起了个绰号:于大傻。大傻跟老磨他们不一样,每次收了工,立即冲洗干净,然后从带来的包里,取出一套西服,换上,再把脏工作服,裹上塑料袋,塞进那个包里。

    那西服,是藏青色的,大傻来到这个城市打工,刚领到第一个月工资,就上街买了这套西服。等大傻换洗完毕,大家一块儿往回走。这景象有些独特:一群脏了吧唧的民工队伍里,走着一位身穿干净而笔挺西服的人,很是不协调,同时,也让大傻显得很另类,很不合群。

    回去的时候,正值晚高峰,公交车上异常拥挤,但只要老磨他们一上来,人群立马闪开条道,让他们过去。毕竟谁也不愿意让自己的衣服,与泥灰和汗水亲密接触。这个时候,车上绝对没有空座位,但老磨自有办法,他来到一个座位旁,站住,随着车的晃动,身体与坐着的乘客,始终保持着若即若离的距离。在泥灰和汗味的骚扰下,终于,那位皱着眉头、捂着鼻子的乘客,忍无可忍,狠狠瞪了老磨一眼,起身离开,老磨赶紧一屁股拍到座位上去。

    这时候,一身西服的大傻,则静静地融合在人群中,用不屑的目光看着老磨,他最讨厌的,就是老磨这个拙劣的表演。

    节假日不干活时,老磨他们喜欢逛逛街,穿着也很随意,有的干脆就穿着皱巴巴的工作服。大傻则不同,必须换上西服,才出门。这样一来,大傻就很醒目,在一行人中,很有些众星捧月的样子。这令老磨他们非常不舒服,就与大傻拉开了距离。

    一次,老磨斜着眼睛,说,大傻,穷烧个啥哩?瞧把你能的,穿上西服你还是农民工,变不成城里人!

    大傻不服气,说,穿干净点不好吗?农民工就应该是脏兮兮、臭烘烘的形象吗?那是犯贱!

    大傻又说,挤公交时,你看人家那厌烦的目光,我都替你脸红。

    这话,噎得老磨直翻白眼,一愣一愣的。于是,老磨他们就决定,必须收拾一下大傻。

    这天,收了工,冲洗完毕,大傻却发现那个装着西服的包不见了。大傻急了,遍地翻找,可横竖找不到。

    老磨他们坐在地上,喝水抽烟,冷眼看着大傻忙活,偷偷地笑。

    过了许久,满头大汗的大傻,仍然四处寻找那个包。

    老磨喊,大傻,别找了,再不回天就黑啦。

    又有人喊,大傻,你那西服,长翅膀飞啦。

    大傻不听,依然在工地上跑来跑去,执着地寻找。

    老磨他们说,真是个大傻熊!就撇下大傻,先走了。

    当老磨他们得到消息,赶到医院时,大傻已躺在了手术台上。在寻找西服时,楼顶一截钢筋倏地掉下来,从大傻的左肩膀插进去,从腰部穿透出来……

    老磨他们怔怔地守在手术室外,彻底傻了。

    过了很久,大傻才被推出来,仍处在昏迷之中。老磨哭了,冲上前去,喊,大傻,不穿那西服,你他娘的能死啊?!

    第二天,老磨他们来到工地,从一堆水泥里,挖出那个装着西服的包。它,已经变成了个水泥疙瘩,半晌,他们都没说话。

    许多天,老磨他们都像丢了魂儿,蔫着脸,闷头干活,那件藏青色的西服,总是在眼前晃动、晃动……

    一个月后,大傻出院了,但需要回家继续休养。那天,老磨他们专程上街,精心挑选,给大傻买了套藏青色的西服,送了过去。

    大傻走后,老磨他们每人也都买了套西服,藏青色的,像大傻一样,收工后,冲洗干净,换上西服,再去挤公交车。这时候,他们才发现,乘客们的目光,很平和,丝毫没有了厌恶、敌意和距离,能同这个城市的人们亲密地挤在一起,坐一程车,这感觉,真不赖!

    于是,老磨就给大傻打电话,他说,于大厦,现在咋样?养好了赶紧回来吧,我们等着你!

——选自《小说月刊》,有删改

阅读下面作品,完成后面各题。
庄重
朱以撒

    ①在绿树掩映的弘一法师骨塔前,时光的力量已经渗透到旁边巨大的山石上——每一个游客都可以看到深深勒入石上的“悲欣交集”四个字,斜阳照在上边,又是一年深秋了,这四个字在萧瑟的松声里会诉说一些什么?它的含意太飘渺了,一些场景被放置在过去时上,把玩之下只能听到远来的风声。我想起来了,当时的情景也是在深秋,就要进入那个理想状态的世界了,法师挺着病体,已知未来。墨色在干裂的秋风里粘稠了,不是十分滋润,法师要来了纸笔,蘸满墨,闲闲澹澹地落下。字型依旧是清癯修长,像法师此时的一道影子。弟子们在旁屏息敛声,四周死一般岑寂,法师清瘦的面容和深陷的双目,流露出欣慰和平静之光——所有的感受都简化了,浓缩在这四个大字里。当笔轻轻搁下时,暮色已然卷进了高墙。我通常把这种寂静肃穆下的场景归于庄重。是的,怀揣庄严和深重,这种心情让人速长几岁。

    ②人生的一些场景如果不懂得庄重,心就总是悬浮无着。

    ③来到这个省会城市的初期,我租住在城市边缘的老房子里,开始了没有人管束的大学生活。我忙着读书写字,不知道这个城市的走向,对这个城市的习俗浑然无觉。一个清晨,从铜管乐的吹奏声中醒来,这是一个阳光灿烂的星期天,我伸着懒腰循声走去,婉转的《花儿与少年》在晨风里飘荡。接下来我吓了一跳,原来是办丧事——这是我第一次从侧面见到这个城市对远走的人的送别方式。后来,人陆续地到来,花圈慢慢地铺排展开,就有些人开始坐着喝茶抽烟、聊天说笑。这样的人多起来,气氛就有些变。庄重的场合一旦不庄重了,对其他人来说是一种隐痛,也使场景滑稽起来,模糊了主题。

    ④古人云:“死生亦大矣。”这是很有道理的。人不像树,一棵树倒下的时候,内部昭示了它生前隐藏的秘密。人的内部没有年轮,他的出生日就成了一种值得重视的记录——满月、周岁、每年的生日,仪式落满了俗世的尘埃,却郑重其事地举行着。一个人辞别这个世界,仪式的庄重是不亚于出生的。凄美的清明,春雨滋润,空气中布满潮湿,无数的祭奠仪式。我想这就是一种转换,一个人到来了,一个人远去了,他们擦肩而过,都郑重其事。

    ⑤唯有心真正地投入,庄重的神情才会浮现。对于庄重的感受,最初是一个人给予我的。她就是我的二姨。自幼残疾使她对生活倍加珍惜,在她有生的日子里,她的善良、宽容和博爱让邻里无不称赞。每次用餐前,我见她闭目默祷,然后,徐徐用箸。她感谢上天给予的一日三餐的美食,细嚼慢咽,庄重的神情下用心品尝。其实,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是城市居民生活的低谷,日子贫瘠粗砺。粮店凭票证供给的陈年老米,淘米时一片浑浊,入口时一股酸气、霉味;配搭的玉米粉、洗去淀粉后如树皮的地瓜片,令人难以下咽。她常年的胃痛加剧了,却仍然吃得那么香甜,如甘饴入口,点滴不曾遗漏。吃饭时不要说话,二姨如是说。这里的道理是什么呢?后来,我悟出来了,它不纯是生理卫生意义上的,主要是心灵感应上的——安静,有益于用心地品味造物主的赐予,心怀感恩。

    ⑥在离开家乡之前,我一直被这种庄重的神情熏染着,远离家乡的日子里,它不断涌出来。我最喜欢的还是独自用餐,慢条斯理,从容不迫。像二姨那样,我品尝到了大地的芳香。布莱克说:“从一粒细砂里看出一个世界,一朵鲜花便是天堂……”这“看”里肯定有心的投入,不是任何人用眼一瞥就可以那么轻易地感受。

    ⑦庄重的高级形式乃是敬。还是引朱熹的话来展开,“不要放肆,不要戏慢,整齐严肃,便是主一,便是敬”(《朱子语类》)。敬天地、敬社稷、敬祖宗、敬人伦,都是有道理的。人不是独立不倚的存在,连绵而下的遗传、血缘使人与这个世界的前前后后充满了联系。庄重的举止,使自己的心得到妥帖的安顿。不过,生活中这样的举止毕竟太少,无任何敬畏、禁忌,轻浮、放荡、粗野把更多时间与空间充塞了。在这个越来越娱乐化的世界里,戏说正在迅速消解着庄重;失去了敬,怀旧、伤春、悲秋、闺怨、别离这些恒久的主题,也会渐渐变得轻浮起来,甚至沦为世俗。

    ⑧放下书本,夜幕降临的时刻走到城市高处,在闪烁着艳丽的灯影里,我看到一个城市在娱乐中漂浮无定。这个城市早年生长过许多慷慨激昂的人物,我对他们是怀有崇敬之情的,把这些英灵看成城市的骨骼。他们的历程伴随着苦难与雄心,每一个人要被考证或阐释,都可以带出与之相伴的那段沉重的时光。可惜——没有噱头。他们的故居此时大门紧闭,黯淡无光,本该让城市所铭记的人,在娱乐声色中,渐渐被遗忘了。一个时代不庄重了,戏说搞笑如潮水浸湿了我们的生活,日子肯定浮华起来。时光如果像一盘不变质的录影带就好了,它可以倒卷,让我们看到一些凝重严峻的细节,包括每一个眉眼里那些值得崇敬的东西。

    ⑨那么,自问:你,在什么时候显得稍稍庄重一些呢?

    ⑩庄重,它所持有的庄严、深重的气息,令今日的生命感到难以承受之重。太多的娱乐色彩,冲淡了我们生命中原有的厚实部分,阻止我们顺利追求一些本质的东西。在初秋的树干上,我看到夏日遗留在上边的三五蝉壳,风吹过来,微微作响。主人扔下它们远去,此时恍若三五空屋。

(取材于朱以撒的同名散文)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面小题。

单筒望远镜

冯骥才

    这房子不稀奇,四合套,三进院落,但稀奇的是从第二进的院子里冒出一棵老槐树,树冠好此一把撑开的巨伞,把这三进院子统统罩在下边。

    欧阳老爷相中这房子,没有翻新老屋,只留下老屋的敦厚与沉静。他明白,明代的雍容大气,清代绝对没有了。

    一天,欧阳老爷坐在厅堂里,看到院里树影满地,好似水墨点染,十分好看,自然就想起苏轼的“槐荫满堂”,请人做了块匾“槐荫堂”,一时感到富贵优雅,元气沛然。

    欧阳老爷妻子殁了,如今两个儿子都大了,有了家室,大儿子单字尊,小儿子单字觉。

    一天欧阳老爷忽然看到槐树大树杈上出现一个很大的鸦巢,比衣服箱还大,心想,这些丧气的家伙在头顶上安家,风水可就全要破了。

    事情还没完,过年那天夜里,放鞭炮,谁想到焰火竟把大树引着了。

    可是来年初春,大槐树已不是什么大事,整个天津城都不对劲了。大街上多了模样像外地来的人。这些人都像是庄稼汉,装束特别。这些人打哪儿来的?来干什么?

    欧阳老爷在家里听到了,不觉联想起半年多来自己家遭遇的邪乎事,感到不妙,心里暗暗祈求天下太平。

    今儿一早,二少爷欧阳觉从家出来时兴致勃勃。并没有什么事,只是年轻人都这样。

    好似春意在春天的树上鼓荡。老槐树苍老发黑的枝丫上则钻出嫩芽。这些嫩芽看上去更像一颗颗小小的豆豆,嫩绿、鼓胀、繁密、生意盈盈。

    欧阳觉没走几步,就到了自家纸店,柜台前站着几个人,那几个人中间一张奇花异卉般女人的脸儿正对着他——洋女人!

    “二弟,这位是马老板,你们见过。这位是莎娜小姐,不久前从法兰西来到咱们天津租界,今儿马老板陪她逛逛。”

    马老板机灵,笑嘻嘻说:“莎娜小姐头次来天津,头次来中国,还想请您陪地转转。”然后就叫欧阳觉和莎娜相互称呼名字。

    欧阳觉心里高兴,带着他们走出纸店。

    他和她凭窗而立。他指她看,告诉她,那是戏台,那旗杆曾是船上的桅杆,那边沿河的小丘是盐坨。

    莎娜好像想起什么,她从手袋里抽出一根半尺长的铜棍。铜棍中间一段包着一层很讲究的黑色皮箍。她两手前后一拧一抻,竟变成了两尺多长。这东面,她举到眼前,将细的一端紧压在右眼眶上,粗的一端直对着前方看。欧阳觉很奇怪,没等他问,马老板说:“这是洋人打仗时用的,远处的东西,拿它一照,全都看得清清楚楚。”

    欧阳觉说:“千里眼吗?头次见。”

    莎娜很高兴,她挺满足,欧阳觉也得到一种新奇感。

    政阳觉待莎娜和马老板上车一走,忽然觉得好像有什么东西失去了。这种感觉从来没有过,可能只是一种错觉。

    晚饭时一家人吃饭。坐在欧阳觉身边的二少奶奶庄淑贤,忽扭头对欧阳觉说:“你身上有什么香味,挺特别。”欧阳觉美道:“咱家只有槐花的味。现在离花开还早着呢。哪有特别的香味?”正说着,忽然一怔,是不是那莎娜身上的味儿。刚才他和她挤着看千里眼时,他觉得她真香,而且香得特别又好闻。难道自己身上也沾了她的香味儿了?

    这欧阳觉,欧阳老爷费了不少周折,为儿子相中个子不高,微胖,沉稳持重的庄姓姑娘。俗人看事,用钱做尺,自然不明白欧阳老爷为什么选定这个相貌平平的姑娘。不管别人怎么猜度,庄氏过门半年,欧阳老爷的眼光就叫人信服了。

    只是两媳妇一直没怀上孩子,欧阳老爷坐在屋里,心里嘀咕,二百年的老树哪能没有神灵?闹乌鸦,摔坏了老仆钱忠,除夕放焰火又烧去了一块大树,原先“槐荫满院”,现在变得白晃晃,好好的日子像要塌下来似的,挡也挡不住……接下来还有什么。

    这一天,大少爷差人回家找欧阳觉,叫他到宫南的店里去一趟。传话的人也不知道什么事,只说愈快愈好。欧阳觉赶到宫南,远远看见门口站着两人,兄欧阳尊,马老板。

    欧阳觉问:“请我嘛事?”

    马老板还是那张笑脸:“哪是我请,是上次来逛娘娘宫的法兰西的莎娜小姐请您。”

    说完便拉着欧阳觉上了马车。这种往来于老城与紫竹林租界之间的新式轿车,轮子大,跑得快,车厢下边有洋人造的弹簧,跑起来也不颠屁股。车厢四面全镶着玻璃,欧阳觉坐在里边,觉得分外光明。

(选自《当代》2019年1期,有删改)

【注释】租界,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前,帝国主义列强通过不平等条的强行在中国获取的租借地的简称,多位于港口城市。

阅读下面的材料,完成下面小题。

一支队伍路过乔家屯

乔迁

队伍来到乔家屯的时候,正是年根,眼瞅着就要过年了。这天,天色刚刚泛白,屯子还笼罩在一片灰白之中。乔家屯的乔老六最先看到队伍,应该说是碰到的。他一大早被尿憋醒,急忙爬起来,迷迷糊糊地蹿出屋就往房后的树趟子跑。一钻进树趟子便一头撞在了一个人身上。乔老六头也没抬哪囔了一句,话音未落,他的肩膀便被牢牢抓住了。

他挣扎了一下,没挣开,骂了一句:“瞎闹啥!”抬头一瞧,立马清醒了,面前黑压压耸着一群人,个个手里都拿着家伙什儿,能打响的那种。他虽没摸过,但是见过,百八十里地外的拉哈镇他去过,有扛枪站岗的。

乔老六差点儿没把尿整到裤兜子里,神色紧张地看着这群带枪的人。

抓着他肩膀的人口气和蔼地问了他一句:“你是这屯子的?”

乔老六忙点下头。

那人就笑了一下说:“兄弟,你别怕,我们是抗联,屯子里来没来外人?”

乔老六赶紧摇头,磕巴着说了一句:“我们这地偏,没人来。”

那人便说:“我姓王,是队长。你能带我去见一下屯子里主事的人吗?”

王队长说话的语气一直和蔼可亲,乔老六便不那么紧张了。他苦着脸说:“能让我把尿先撒了吗?快憋不住了。”

王队长笑了笑,拿开了手。

走出树趟子,乔老六说:“我带你们去找我四哥,他是主事的,我们屯儿大事小情都由他做主。”

王队长回头对队伍说:“你们在这里等着。”

这会儿,乔家屯主事乔金贵已经起来了。他每天起得都很早,琢磨着该做的活儿,派谁干着合适。乔老六把王队长带到他面前时,他怔了一下,目光盯在了王队长挎的盒子枪上。

乔老六说:“四哥,他说他是抗联的。”

王队长就上前一步,冲乔金贵伸出手说:“你好,我姓王……”乔老六突然在后面一把抱住了王队长,急切地冲乔金贵喊道:“四哥,快,拿绳子!他们人老多了,都在房后的树趟子里呢,他是头儿。”

王队长既没动,也没挣扎,微笑着说:“我们是咱穷苦百姓的队伍……”

乔老六叫道:“别蒙人了,拉哈镇我去过,警察贴着告示说你们抗联烧杀抢掠无恶不作,谁要是发现你们,报告了有赏钱,抓住赏钱更多呢。”

王队长说:“那些警察都是日本人的汉奸走狗,专门帮日本人祸害咱老百姓的。”

乔老六喊道:“我们这从来没来过队伍,谁知道哪个好哪个坏的!”

“松开!”乔金贵冲乔老六喝道。

“四哥……乔老六不撒手。

“松开!”乔金贵厉声喝道,口气不容置疑。

乔老六迟疑着慢慢地松开了手,目光紧紧盯着王队长的手,怕王队长伸手去摸枪。

乔金贵冲王队长一抱拳:“来的都是客!不知贵客有何吩咐?”

王队长忙道:“我们要去火烧沟,昨天晚上八成是走错了路,跑到了这里,能否找个认路的给带个路?”

乔金贵没吭声。

乔老六看王队长被松开后并没掏枪,依旧和蔼亲切地说话,心中颇有好感,便说道:“我认识路,我带你们去。”

乔金贵迟疑了一会儿,点了下头。

王队长说:“能否再给弄点儿吃的,一天一宿没吃东西了。”说着,从兜里掏出两块钱,递给乔金贵说:“只有这些了,日后一定来补上。”

乔金贵面容抽动了一下,摆手说道:“不用!王队长去把队伍带进来吧,我立刻安排人做饭。饭菜不好,但是热乎,管饱。”

王队长连声感谢,转身去带队伍。

队伍吃饱后,要走,王队长跟乔金贵告辞,一个战士过来,牵着一匹健壮的大黑马,对王队长说:“队长,咱们用一下老乡的这匹马吧,伤员走得太慢了。”王队长立刻喝道:“不行!抬着伤员走。”

那个战士无奈地松开了马缰绳。

乔金贵喊乔老六:“你带他们走小路,送到就回来。把大黑马牵上,驮着伤员走。”乔老六转身要走,乔金贵说道:“带上干粮和水。”

乔老六说:“不用,送到后,我骑大黑马有个把小时就回来了,大黑马跑得快。”

乔金贵眼一瞪说:“带上!”

乔老六只好进屋去拿了干粮和水。

贴近晌午的时候,乔老六便回来了。乔老六跳下大黑马时,乔金贵说了一句:“骑回来了?”乔老六边拴马边对乔金贵说:“不骑回来我还能再牵着走回来!非得让我带干粮,我都说了大黑马跑得快,晌午饭都没耽误的。给,王队长非得让我交给你的。”乔老六伸过来的手里是乔金贵没要的那两块钱。

乔金贵嘴唇抖动了好几下,伸手摸着大黑马的脖子,哽咽着说了一句:“这支队伍,能行!”

这时,远远的屯子里依稀传来爆竹声,一声高,一声低……

(选自《小小说选刊》2019年第6期,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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