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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文学类文本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广东省广州市2019届高三语文12月调研测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林掌柜

贾大山

    林掌柜的“义和鞋庄”不大,只有两间作坊,两间门市。门市柜台上,除了放着算盘、笔砚、账簿,还放着一把特制的小巧玲珑的铡刀。据说,只要顾客问一声:“掌柜的,鞋底里面,垫的是纸是布呀?”林掌柜便微微一笑,一手接过鞋,一手抬起小铡刀,咔嚓一声,把鞋铡作两截,送到顾客眼皮底下看——林掌柜又叫“铡刀林”。可是,在我的记忆里,那把小铡刀从来没有用过,只是那么放着,并且总是擦得明晃晃的。

    一天,我正骑着石头狮子玩耍,杨跛子过来了,一跛一跛地走到林掌柜的柜台前面,说:“买鞋!”

    那天顾客不少,林掌柜见他来了,赶忙拿出几双鞋,让他挑选。他拿起一双鞋,朝柜台上一扔:“铡一双看看!”

    林掌柜望着他,笑而不语。

    “不敢铡?”

    “敢铡。”

    “不敢铡就不是好货!”

    “这么着吧,爷们儿!”林掌柜拿起那双鞋,一面用纸包着,一面笑着说:“这双鞋,拿去穿,钱,不忙给;鞋底磨通了,鞋帮穿烂了,好货赖货一看便知。”话儿也柔和,手儿也利落,话说完了,鞋也包好了,朝他怀里轻轻一扔,“别客气爷们儿,拿着,穿坏了再来拿!”

    杨跛子真的不客气,白白拿走一双鞋!顾客们都很气愤,林掌柜却依然笑着,说:“只当铡了一双。”

    父亲和林掌柜是至交。遇到下雪下雨的天气,或是生意不忙的时候,林掌柜便来我家杂货铺子里闲坐。两人到了一起,就要喝一点酒,“老哥,喝点儿?”“喝点儿,老哥。”他们到里间屋里,在炕上放个小桌,对面坐了,慢慢地喝。——我家卖酒,也卖松花、咸蒜、豆瓣酱。每次分别的时候,两人总要互相奉承一句:

    “我最馋你的豆瓣酱。”

    “我最服你的小铡刀。”

    我也深深喜爱林掌柜的小铡刀。有一次,他们喝着酒,我问:

    “林大叔,你那小铡刀快不快呀?”

    “快呀,飞快飞快。”

    “一年铡多少鞋?”

    “早先铡一些,后来就不铡了。”

    “既然不铡了,要它干什么?”

    “放着。”父亲说,“世界上有些东西,一定得有,用到不用的时候,便是用好了。”

    林掌柜乐了,举起酒杯说:“知我者,老哥也!”

    他们每次喝酒,总是这么快活。

    那年腊月的一天,天很晚了,父亲站在货架子前面,正自盘算什么,林掌柜把门一推,头上顶着几片雪花进来了。父亲说:“你也没睡?”

    “睡了,又起来了。”林掌柜结着扣子说,“我想喝两盅。”

    林掌柜自己下手,弄了一碟韭菜花儿,弄了一碟豆瓣酱,然后从酒坛里舀了一小壶酒,说是一醉方休——林掌柜心地坦和,总是那么快乐。

    可是,他刚抿了一口酒,突然皱起眉头:“酒里掺水了?”

    “没有。”父亲一愣。

    他又抿了一口,红着脸嚷起来:“掺水了,肯定是掺水了!”

    父亲尝了一口,脸也红了,急得拍着桌子说:“咦,这就奇了!老地方进的酒呀!”

    “最近,谁来打过酒?”

    “昨天,前天……杨跛子!”

    “披一件破大袄?”

    “披一件破大袄!”

    “要赊账?”

    “要赊账!——三斤的瓶子灌满了,提下柜台,才说要赊账。我说不赊账,他就不打了……”

    “酒呢?”

    “我又倒回去了!”

    “坏了!”林掌柜仰起脖子,咯咯咯地笑起来,笑得没了声音没了眼睛。他说,杨跛子打酒,惯用此法:他的破大袄里另外藏着一只瓶子,里面装满凉水……

    父亲听了,也被气笑了:“你说,这半坛酒……”

    “洒了!”

    “洒了?”

    “再卖倒字号。”

    “半坛酒,总有七八斤呀……”

    “不喝了,睡觉!”林掌柜好像生气了,起身要走,父亲赶忙拦住他:“怎么了,老哥?”

    “人也有字号!”

    我赶紧开开门,抱起酒坛子,把“酒”洒到街里去了。林掌柜拍着我的头顶笑了笑,说:“这小子长大了做买卖能发财。”我要去给他们打好酒,他说不用了,父亲也说不用了,催我去睡觉。

    我不想睡觉,看他们喝酒,听他们说话。鸡叫头遍了,他们的话还没有说完。最后三举杯:头杯酒,三十年打早抹黑,苦巴苦干,两家都有吃有穿,没饿着没冻着,喝了;二杯酒,两家相识相知,老不哄少不欺,谁也没有做过亏心的买卖,喝了;最后一杯没有喝,他们把酒洒在地上,敬了天地财神,算盘和秤,还有那把小铡刀。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以契合人物职业身份的“鞋”和“酒”为道具来串连情节,并由此构设画面感极强的送鞋和喝酒场面,构思巧妙,文脉清晰。 B、“世界上有些东西,一定得有,用到不用的时候,便是用好了”,这是父亲对“我”的教育,也是父亲对与林掌柜深厚情谊的肯定。 C、小说结尾聚焦于父亲与林掌柜的三举杯,这一情景极具仪式感,既是雪夜酒叙情节的收束,也是全文的升华,带给读者无限遐思。 D、小说多用简短而又鲜活的人物对话,“赖货”“打早抹黑”“苦巴苦干”等方言词语也具有浓郁的生活气息,整体语言风格质朴自然。
(2)、“小铡刀”在文中多次出现,这样安排有什么用意?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3)、“我”和杨跛子在文中所起的作用有同有异,请结合作品对此进行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题。

冬天里的秘密

    弗兰茨是个孤苦伶仃的老人,在这个世界上已经没了亲人。他在医院住了两年多了,是洛里安大夫的病人中年纪最大的一位。

    冬天来临的时候,他已经连路都走不动了,还要靠人喂饭,洗脸。夜里他总是做噩梦,大声地说胡话,医生把他安排在了顶楼的小房间里,房间的窗户朝着一条寂静的横街,这意味着,他开始默默地等待死神的降临。

    但是圣诞节到了,新年到了,死神却一直没到顶楼房间里来找他,洛里安大夫也不明白这老人为什么看上去好像只剩下最后一口气了,却还有强烈的活下去的愿望。凭大夫多年的经验,使弗兰茨活下来的不是药物,而是一种神秘的力量,他相信,这老人的心中一定有个秘密。

    这天傍晚,洛里安大夫推开弗兰茨的门,却发现他正朝窗外张望。看到大夫进来,他立即把脑袋缩了回去。大夫说:“您应该静静地躺着休息,为什么总往窗外张望?”弗兰茨先生想了一会儿,对洛里安大夫说:“请您走到柜子后面去,不要露面,要不就不灵了。”

    于是大夫就走 到柜子后面去。弗兰茨先生坐起来,关掉床头柜上的灯,这时小房间里一片昏暗。接着他又开了灯,又关掉,又开灯。突然,在他们对面横街的一间亮着灯的顶楼窗 户里出现一个姑娘。这是个可爱的小姑娘,大眼睛,黑头发,她笑着并朝这儿招手示意,弗兰茨先生也向她招手示意。小姑娘在对面鼓掌,然后把各式各样的东西摆 在窗台上,她自己站在窗台后面。窗台上摆的尽是玩具,有乔木,灌木,有一个教堂,还有许多洋娃娃,只要用手插进洋娃娃的衣服里面,它的形态就能不断变化, 像活的一样。

    小姑娘在她的窗口表演了一场真正的木偶戏!表演完毕,小姑娘鞠了一个躬。

    弗兰茨先生笑了,这可是大夫几个月以来第一次看到他笑,于是情不自禁地往前走了两步。这时,在小姑娘半明半暗的房间里出现了一个妇人,当她意外地发现弗兰茨先生和医生时,她惊呆了,赶紧拉上窗帘,接着就什么也看不见了。

    “对不起,是我妨碍了演出!”洛里安大夫沮丧地说。弗兰茨先生躺在床上喘了会儿气,终于开口了:“我认识这个小姑娘五个星期了,纯粹是偶然,一天,我想转身到另一侧,当我抬起头时,看到了她,她就把那些洋娃娃指给我看,并开始表演起来。为我表演!

    “从那时开始,她每天给我表演节目,而且总是新的,感谢上帝,让我的眼睛还看得到东西。我每天都在焦急地等待傍晚来临,这个时间我们用信号约好了,灯一闪,她的演出就开始。”

    接下来的整个冬天,洛里安大夫每天给弗兰茨先生检查身体,每天都关切地问同一个问题:“您一定又往窗外看了吧?”

    老人总是轻松地回答:“是的!”雪融化了,弗兰茨先生竟然已经能够坐在桌旁吃饭,能够自己洗澡了。3月份的时候,他可以自己走路了,所有的人都不敢相信这个奇迹。

    4月初的一天,弗兰茨先生惊慌失措地对洛里安大夫说:“大夫先生,大夫先生,昨天小姑娘不见了!要是她出了什么事……”

    接下来的整整一个星期都不见小姑娘的踪影,可怜的弗兰茨先生完全失去了常态,他甚至有点旧病复发。但是洛里安大夫对此似乎完全不当一回事,直到第八天,他对弗兰茨先生说:“请您穿好衣服,有人邀请我们。”

    “有人邀请?在什么地方?”

    “那个为你表演的小姑娘的父母亲邀请我们去吃午饭。您动作快一点,要不我们就迟到了。”

    弗兰茨先生穿衣服还从来没有那么快过!洛里安大夫想搀扶他过马路,但他走得比大夫还快,老人踉踉跄跄地径直上了对面那幢房子的顶层。

    大夫似乎熟悉这里的房门,他在一道门牌上写着“维德曼”的门上按了电铃。一位女士开了门,这位女士就是老人曾经在小姑娘的房间里常常看到的那个,在她后面站着一位先生,当他们看到弗兰茨先生时,脸上马上泛起了笑容,一起说:“非常欢迎,亲爱的弗兰茨先生。”

    看到弗兰茨先生困惑不解的样子,小姑娘的父亲解释道:“不久前,洛里安大夫拜访过我们,谈起了您的情况。”

    弗兰茨突然明白了大夫的良苦用心,他感激地看着洛里安大夫,急切地问小姑娘现在在哪里?

    小姑娘的父亲领着弗兰茨走过了客厅,在一道门前站住:“我的女儿玛利亚就在这里面,这门应该由您来推开。”弗兰茨双手颤抖着推开门,这是一间装饰得很漂亮的儿童房间,玛利亚,他的小朋友,大眼睛,黑头发,她正躺在靠窗的小床上,被子滑落下来,弗兰茨先生看到玛利亚的右腿从脚趾到膝盖绑着石膏绷带。

    “太好了,您终于来了!”玛利亚兴奋地喊道。

    维德曼太太说:“我的女儿6个月前患了严重的骨髓炎。她必须卧床,老是卧床。我们请了最好的医生,用了最好的药物,但是毫无用处。我们非常担心玛利亚会终身残疾。可前段时间,玛利亚的病情突然好多了,起先我们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后来我们才知道,她每天为您演出……上一周的检查出现了奇迹。检查表明现在她只有局部发炎,医生说很快就能康复了。”

    玛利亚向弗兰茨伸出一只手,他也伸手握住了她的小手。

    “您和玛利亚有一个秘密,正是您和这个秘密使她得到了健康,我们将永远感谢您!”小姑娘的父亲嗓音沙哑地说。

    洛里安大夫意味深长地说:“不,有两个秘密:一个是你们之间的小秘密,还有一个是能够影响健康,能够驱赶孤单,能够创造奇迹的秘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大先生

赵威

    先生姓凌,有绝活儿,能把戏里的场景搬到木头上,一块巴掌大的破木板,只需半炷香的工夫,就能让人瞧明白刻的是“桃园三结义”还是“三英战吕布”。所以凌先生起初是凌木匠。凌木匠不是本地人,早年间逃荒来的。凌木匠来到村里的日子,是那年冬天日头最短的时候。薄暮下,先是一根打狗棍进了三叔家的院门,继而是一个身影,像用那根棍子挑进来的,破衣旧絮,褡裢挂在肩头,趿拉着一双单布鞋的脚,有一只似乎受了伤,缠着破布条。正在院里喂鸡的三婶,委实被吓着了,以为大白天撞到鬼。刚要喊人,“鬼”却先开口,怯生生地道:“大娘啊,要饭的来了,给口吃的吧。”三婶仔细一瞧,是个讨饭的。只见他端着搪瓷缸子的手捂在胸口,哀求就是从那里发出来的。给完吃的,三叔三婶看他可怜,天又冷,就留他在磨坊里过夜。凌木匠

    望着三叔三婶的眼睛,变得浑浊了。天亮后,他见磨坊里堆着打磨了一半的木料,知道这家要盖房。就对三叔说,他会做木工,可以帮忙,给口吃的就行。三叔寻思,正好雇的木匠有事,就让他试试吧。没想到,凌木匠的手艺精得很,不但会做门窗,还会木雕,窗棂花饰、门簪颂语,好看极了。聊着聊着,又知他不光有好手艺,还装着一肚子墨水。嘿,正好村小缺个先生。

    就这样,凌木匠留在了我们村,成了凌先生。“手艺人”在村人口中格外尊贵,而凌先生的尊贵,一部分来自他的手艺,一部分来自肚子里的墨水。因此,“手艺人”和“先生”似乎都配不上凌先生了,村人便称他为“大先生”。

    大先生活儿细,字儿好,可闷头做活儿可以,写信作文也行,只是嘴太笨,肚子里的学问也便像茶壶里的饺子,倒不出来。而大先生却总认为自己的理儿多,不光要讲个“知其然”,还要讲个“知其所以然”,于是越讲越糊涂,化简单为复杂了。渐渐地,就不受娃们待见,老是捉弄他。一开始,大先生气得直跺脚,骂道:“朽木不可雕也!孺子不可教也!”后来,习惯了,也便没了火气,只顾讲他的,哪管下面乱成一锅粥?大先生是文人,文人最瞧不上文人,他总是跟我们讲,历代风流才子中只佩服李白,还是半个。他说李白一半是诗,一半是酒,他最讨厌喝酒,也便只佩服半个李白了。

    大先生喜欢讲唐诗,尤其是李白的诗。“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大先生说李白的床不是床,而是井栏。说这话时,身为木匠的大先生显得颇有把握。我们却哄堂大笑,床就是床,怎么可能是井栏呢?每次我们一笑,他就一窘,嗓门提高了,像是要争辩,说:“你们想想,床在屋里,窗户是木头的,还贴着纸,哪会看得见月光?在院子里,就着月光,看到井栏,才会思乡,背井离乡嘛!”

    讲到这里,他突然停住了,扭头望着窗外,我们也停止了议论,只有窗外不知谁家的羊在不知趣地叫着。大先生陷入沉思,眼睛变得浑浊。然后。他又扭过头来,说:“这是思归之辞也!”教室里又是一片笑声,“死鬼之词”,大先生骂李白是个死鬼哩……不知从哪冒出来的灵感,我站起来说了一句:“就是想家了嘛!”大先生用浑浊的目光向我投来赞许之意,似乎还念叨了一句:“孺子可教也。”

    农村撤点并校后,大先生也退了。教了几十年的书,一下子闲下来,不知所措,于是,大先生又拾起了木匠活儿。第一件作品,就是把祠堂里的旧课桌搬回家,拆掉,打磨,又合到一起,变成一口棺材,严丝合缝。漆了好多遍,晾干,放到厢房里,是留给自己的。不教书了,自己也老了,

    大先生认为剩下的日子也不多了,只等着哪天躺进去了,身为木匠,那是一生最大的幸福。可是,他想不明白的是,自己却越活越精神。

    想不明白的事不只这一件。国家针对民办教师的新政策出台后,给大先生补上了退休待遇。头次领到工资,他就跑到支书家里,不干了,说:“我教书时,每月不到300块,现在不教了,

    怎么还拿3000块呢?不能白拿这钱。”支书跟他掰扯了半天,也没讲明白,命令道:“国家的政策,不拿也得拿!”大先生的眼睛又浑浊起来。

    后来,大先生用每月领到的钱买了好多木料,做了结实的课桌椅,给镇上的学校送去。再后来,还设了助学会,村里谁家的孩子考上大学,他就赞助一笔。直到有一天,他心满意足地躺进自己打制的棺材。

    大先生死的那天,我特地查了《辞海》,其中一条写:“床,井上围栏。”

(选自《人民日报》2016年2月22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再见,萤火虫

王开岭

    ①扳指一算,我至少二十余年没见萤火虫了。

    是惟剩野趣的地儿,她的湖冰和早樱都很美。即便如此,其夏夜却让我黯然神伤,那一盏盏清凉似风的小灯笼呢?那明明灭灭、影影幢幢的小幽灵呢?

    ③连续几个夏季,我一无所获。我知道,对水源有洁癖的萤虫,若不在这落脚,恐怕城里也就无处投亲了。

    ④天上的星星,地上的流萤。小时候,这是我沉迷夏夜的两大缘由。

    ⑤无人工照明的年代,自然界唯一的光华,唯一能和星子呼应的,就是它了。“我徂东山,慆慆不归……町畽鹿场,熠燿宵行。”这是《诗经·豳风》里的景象。一位思妻心切的戍边男子夜途返乡,替之照明的,竟是漫山遍野的流萤,多美的回家路啊!

    ⑥萤虽虫,但民间很少以虫称之,其绰号数不过来:蚈、照、夜光、景天、挟火、宵烛、宵行、丹鸟、耀夜、熠耀、夜游女子……我最喜欢的还是“流萤”。一个“流”字,将其隐隐约约、稍纵即逝、亦真亦幻的飘曳感、玲珑感、梦游感——全勾画了出来。萤之美,除了流态,更在于光,那是一种难形容的光,或说青色,或说黄绿,还有说冰蓝,我觉得皆似,又皆非。你刚想说它忧郁,又觉不失灿烂;你刚想说它冷幽,又觉颇含灼情……总之,有一抹谜语气质,一股童话的味道。它能激发你无穷的灵感和描述欲望,虽然换来的是沮丧。

    ⑦农历七月,流萤最盛。巧的很,俗称“七月半,鬼乱窜”的送衣节(又称中元节、盂兰会、鬼节)正值七月十五。据民俗家推测,鬼节位于此,大概和田野里流萤闪烁让人联想鬼魂有关。相传七月初一,阴曹地府开鬼门关,鬼魂们可到人间散散心,休探亲假。而人间七月,瓜果稻粟皆已入仓,酷暑亦过,也该置衣备寒了,从物资到节气,正是孝敬先人的好时候。朵朵流萤,鬼魂返乡……很温馨。

    ⑧少时读《聊斋》,即觉得鬼魂很美,一点不可怕。成年后,尤其父亲去世,我更加想,若没有魂,若魂不可现,若阴阳两界永无来往,多么可怕啊。

    ⑨民间的两个说法,“腐草化萤”和“囊萤夜读”,都被科学证了伪,指成迷信和虚构。我想,现代人真蠢啊,竟拿这么浪漫的事开刀,没劲。古人重意境和梦游,不问虚实,擅长诗意地消费。面对流萤这般影影绰绰,人的精神难道不该缥缈些吗?腐草化萤,化腐朽为神奇,多可爱的想象,多灿烂的心愿。较之现代人的刻板和物理,古生活有种务虚之美。

    ⑩长大后翻古书,方知白日听蝉、黑夜赏萤,乃文人最心仪的暑乐。一聒一静,一炎一凉,没有这俩伴,夏天就丢了魂,孩子就丢了魂,风雅者就丢了魂。

    ⑪ “银烛秋光冷画屏,轻罗小扇扑流萤”“于今腐草无萤火,终古垂杨有暮鸦”“夕殿萤飞思悄然,孤灯挑尽未成眠”……作为虫,“萤”飞入古诗中的频率,大概超过蝴蝶,堪与蟋蟀并列。我想,一方面和彼时萤繁盛有关,抬头不见低头见;一方面古人对萤的注视和美学欣赏,已成雅习。那时候,不仅有萤,且有闲、有心、有情。问问现在的城里孩子,谁见过流萤?

    ⑫我看到一篇有关萤火虫的科普文章,称其比华南虎等明星更重要,因为它属于“指示物种”,意思是说,在自然界,它属广泛性、基础性、标识性的生物,若其濒危,证明生态环境已极恶劣。萤很单薄,水污染、光污染、农药化肥,都是其致命敌。

    ⑬如今,北京夜空中常见一朵一朵的闪烁,比树高,比云低……那是人在放夜筝,上面绑了发光器。还有一年,和朋友在厦门海滩放孔明灯,当它飘到很远很远,只剩一个似是而非的小点时,我觉得像极了流萤……

    ⑭每见它们,总是想起童年的萤火。想起流萤照亮的草丛和小径,想起那会儿的露天电影,想起父母的电筒和唤孩子回家的喊声,那时他们比我现在还年轻……

    ⑮那一刻,我体会到难以名状的美和疼痛。

(选自《古典之殇——纪念原配的世界》,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那一天是哪一天

杨晓东

    那一天是哪一天?我不能准确地记起,只记得入冬后一个静谧的晚上,油灯上的灯花瘦了又长,长满了又瘦;火妒里的火苗一闪一闪,温暖舒适。我趴在简易的饭桌上,歪歪扭扭地在本子上写下当天学的生字。母亲衲着鞋底,油灯在偏我的方向放着。突然,她停下了手中的针线,轻声地问我:“我的名字怎么写?”我刚随手在语文课本上写下一个“黄”字,母亲就连忙说:“怎么在课本上乱画,找个用过的本子,在背面写。”于是,我找了个用过的数学本,在背面一笔一画地写下“黄定秀”三个字。母亲眼盯着三个字,慢慢地放下手中的针线,拿起铅笔,在本子上一遍一遍地模仿着。母亲拿笔的姿势真不如拿针线的娴熟,但母亲极为认真,写了很久。这恐怕是母亲一生能写的三个字。母亲识字三个,却用一生写下了无尽的文字。

    那一天是哪一天?我还是记不太清楚,只记得阴雨连绵的初夏,子规声声,烟雨满川。放在房檐下的木盆,一会儿就接满了屋檐水。在吃水靠挑的当时,接雨水洗衣服是每个家庭主妇首先想到的,母亲也不例外。木盆里泡着的是我的黄帆布书包,时不时散发出一股腥味。母亲边洗边说,这是哪条野狗跑到门上来了?因为雨淋在狗身上,常常散发出一种腥腥的味道。我便默不作声。直到晚上,我才给母亲说了实情:我上学时偷偷拿了家里一个鸡蛋,准备卖给学校附近的商店,换取两毛钱,去买包“月亮牌”方便面。我把鸡蛋装在书包里,没到学校,鸡蛋被压破了,书本连同书包都沾满了蛋液。母亲说:“我早就知道了,故意说是野狗子串来的腥味,妈是怕让你爸知道,你少不了一顿打。你以后千万不要自己悄悄拿东西,更不能拿别人的东西,这是最不好的习惯。”

    那一天是哪一天?我仍然无法记起,只记得早饭后雪花漫天飞舞,到处都是白茫茫一片。深冬风厉,家家户户都掩门闲户,围坐在柴火炉边拉着家常。我和弟弟在雪地里开始忙乎着堆雪人。刚刚堆起雪人的身子,弟弟喊我:“哥,哥,有讨米叫花子。”我顺着声音望去,门前走来一个50岁左右的男子,头发乱蓬蓬的,驼着背,身上背着一个大破背包,上身穿着一件破棉袄,腰间用一根大拇指粗的布条捆着;两只不一样的解放鞋,用稻草绳缠了两圈,走路有点瘸;嘴巴微微张开,像是要说什么又没有说。这时,母亲出来了,问他是哪里人,他就咿呀咿呀的,原来他是个哑巴。母亲对我们说:“他肯定又冷又饿,快让他到屋里火炉边,给他热碗米饭。”他离开我们家的时候,母亲给他找了一双父亲的旧棉鞋。他小心翼翼地放进背包里,眼含热泪,不住地点头。

    那一天是哪一天?我真的记不起来,只记得那是一个燥热的初秋,知了还在聒噪地喊叫。母亲被几个亲戚送了回来,走进屋,我连忙上去搀着母亲。母亲脸上毫无血色,一张灰土泛着蜡黄的脸瘦小无比,眼睛深深地陷了进去,双腿浮肿,走起路来显得僵硬和吃力;语言也显得迟钝,很想说但是又好似骨鲠在喉。那是母亲第一次出远门,和我们亲戚一块儿去河北武安的煤矿上,给工地做饭。或许是因为水土不服,或许是身体早已有了问题,短短的十几天就病倒了。送回来的那一刻,妹妹和弟弟边烧水边小声哭泣。我也是第一次看见父亲潸然落泪。

    那一天是哪一天……

    那一天是哪一天?我记得很清楚,那一天是农历2000年7月29日。母亲突发脑溢血,永远地离开了我们。

    那一天就是这一天,在这个世界上,我、妹妹和弟弟再也没有妈妈了。

(选自《散文百家·下旬刊》2017年第1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追风筝的人(节选) 

卡勒德·胡赛尼

    “把风筝给我!”阿塞夫挥舞着拳头。

    哈桑眼里流露出恐惧,可是他摇摇头。“这是阿米尔少爷的风筝。”

    我停止了观看,转身离开了那条小巷。有种温热的东西从我手腕流淌下来。我眨眨眼,看见自己依旧咬着拳头。咬得很紧,从指节间渗出血来。我意识到还有别的东西。我在流泪。就从刚才那个屋角,传来阿塞夫的狂笑。

    我仍有最后机会可以做决定,一个决定我将成为何等人物的最后机会。我可以冲进小巷,为哈桑挺身而出——就像他过去无数次为我挺身而出那样——接受一切可能发生在我身上的后果。或者我可以跑开。

    结果,我跑开了。

    我逃跑,因为我是懦夫。我害怕阿塞夫,害怕他折磨我。我害怕受到伤害。我转身离开小巷、离开哈桑的时候,心里这样对自己说。我试图让自己这么认为。说真的,我宁愿相信自己是出于软弱。因为另外的答案,我逃跑的真正原因,是觉得阿塞夫说得对:这个世界没有什么是免费的。为了赢回爸爸,也许哈桑只是必须付出的代价,是我必须宰割的羔羊。这是个公平的代价吗?我还来不及抑止,答案就从意识中冒出来:他只是个哈扎拉人,不是吗?

    我沿着来路跑回去,回到那个空无一人的市场。我跌撞上一家小店铺,斜倚着那紧闭的推门。我站在那儿,气喘吁吁,汗水直流,希望事情并没有变成这个样子。

    约莫隔了十五分钟,我听到人声,还有脚步声。我躲在那家小店,望着阿塞夫和那两个人走过,笑声飘过空荡荡的过道。我强迫自己再等十分钟。然后我走回到那条和冰封的小溪平行、满是车辙的小巷。我在昏暗的光芒中眯起眼睛,看见哈桑慢慢朝我走来。在河边一棵光秃秃的桦树下,我和他相遇。

    他手里拿着那只蓝风筝。那是我第一眼看到的东西。时至今日,我无法扯谎说自己当时没有查看风筝是否有什么裂痕。他的长袍前方沾满泥土,衬衣领下面开裂。他站着,双腿摇摇晃晃,似乎随时都会倒下。接着他站稳了,把风筝递给我。

   “你到哪里去了?我在找你。”我艰难地说,仿佛在吞嚼一块石头。

    哈桑伸手用衣袖擦擦脸,抹去眼泪和鼻涕。我等待他开口,但我们只是静静地站在那儿,在消失的天光中。我很感谢夜幕降临,遮住了哈桑的脸,也掩盖了我的面庞。我很高兴我不用看着他的眼睛。他知道我知道吗?如果他知道,我能从他眼里看到什么呢?埋怨?耻辱?或者,愿真主制止,我最怕看到的:真诚的奉献。所有这些里,那是我最不愿看到的。

    他开始说些什么,但他有点儿哽咽。他闭上嘴巴,张开,又闭上,往后退了一步,擦擦他的脸。就在当时,我几乎就要和哈桑谈论起在小巷里头发生的事情来。我原以为他会痛哭流涕,但,谢天谢地,他没有,而我假装没有听到他喉咙的哽咽,就像我假装没有看到他身上的伤口一样。也假装没有看到,从他的伤口上滴下的血滴,它们滴下来,将雪地染成黑色。

    “老爷会担心的。”他就说了这么一句。他转过头,蹒跚着走开。

    事情就如我想象的那样。我打开门,走进那烟雾缭绕的书房。爸爸和拉辛汗在喝茶,听着收音机传出的噼里啪啦的新闻。他们转过头,接着爸爸嘴角亮起一丝笑容,他张开双手,我把脸埋在他温暖的胸膛上,哭起来。爸爸紧紧抱着我,不断抚摸着我的后背。在他怀里,我忘了自己的所作所为。那感觉真好。

 注:①节选部分背景:斗风筝比赛是阿富汗古老的冬日风俗,每个斗风筝的人都有助手,小说中“我”(阿米尔少爷)的助手是“我”的仆人兼儿时唯一关系亲密的玩伴哈桑。“我”为了赢得爸爸的欢心,要在这场斗风筝比赛中获胜。在斗风筝过程中,“我”成功割断对手的风筝线赢了比赛,但要取得最终胜利还要捡到那只最后掉落的风筝。哈桑全力以赴替“我”去捡风筝,却遭到了阿塞夫等人的欺辱。

②卡勒德·胡赛尼,美籍阿富汗作家。

    ③哈扎拉人是在阿富汗长期受到普什图人歧视甚至迫害的少数民族,小说中哈桑就是哈扎拉人,而“我”是普什图人。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材料一:

1934年10月,第五次反围剿斗争失利,面对国民党调集的50万重兵,面对规模空前的“铁桶围剿”,面对党内严重左倾教条主义错误带来的生死存亡危机,中央红军不得不进行战略转移。当86000多人离开中央苏区时,没有谁能预知即将开始的远征,他们不过是怀揣一个简单的信念:改造中国。

万里长征路遥迢,青史长留照古今。红军用脚步丈量出胜利的征程,行经15个省份,转战地域超过半个中国;翻越20多座高山,其中5座位于世界屋脊之上且终年积雪;渡过30多条河流,包括世界上最汹涌险峻的峡谷大江;走过了世界上海拔最高的广袤湿地,几乎和法国的面积相等……面对“天上每日几十架飞机侦察轰炸,地下几十万大军围追堵截”,这支年轻的队伍平均每天急行军50公里以上,平均3天就遭遇一次激烈的战斗。扭转敌我力量悬殊的劣势、战胜恶劣自然环境的障壁、通过严峻党内斗争的考验,1936年10月,红二、四方面军同红一方面军胜利会师,中国的西北角迎来了光焰万丈的日出。

在这条征途上,年轻的共产党人以对国家的深刻忧患、对民族的责任担当,把自己的命运与中华民族的命运联系在一起,把军事上的战略转移与政治上的战略转变联系在一起,把长征前进的大方向与建立抗日的前进阵地联系在一起,创造了世界军事史的惊人奇迹,谱写下中国革命史的光辉篇章。从东南到西北,从红土地到黄土地,每一步都是创造历史的脚注。被国民党认定“流徙千里,四面受制”的红军,走出了一条“把活路堵死、向死路求生”的新路。

这是一条牺牲之路,一支队伍舍生忘死、抛洒热血。“如果要念一遍倒在湘江边的官兵的名字,我会从黄昏念到黎明。”湘江战役,红军浴血奋战7个昼夜,战士马革裹尸,湘江血可漂橹,当地居民“三年不食湘江鱼,十年不饮湘江水”。激战独树镇、强渡乌江、浴血娄山关、飞夺泸定桥、鏖战腊子口……万水千山之路,也是万死千伤之路。红一方面军从江西出发时的86000人,抵达陕北时只剩6000多人;平均每走1公里就有4名红军战士倒下,每14人只有1人到达陕北。“青山有幸埋忠骨”,这条血色之路上,至今仍有大量红军墓、红军碑,诉说80年前这支队伍“虽九死其犹未悔”的英勇与坚贞。

这是一条转折之路,一个政党走向成熟、涅槃蜕变。1935年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在贵州遵义的一栋小楼里开了3天会,“撤换了‘靠铅笔指挥的战略家’,推选毛泽东同志担任领导”。“过去我们就是由先生把着手学写字”,而遵义会议之后,“我们就懂得要自己想问题”。从确立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基本路线,到逐步形成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一个创立刚刚15年的政党,在这条路上完成自己的“成人礼”。

这是一条锻造之路,一代新人朝气蓬勃、淬火成钢。长征队伍中,大约54%的人都在24岁以下,只有4%的人超过40岁。“长征塑造了一代新人,这代新人在不到20年的时间内,就推翻了两千年来停滞不前的伦理体系和政治制度。”正如毛泽东所说,经过长征锤炼的同志,“一个可以当十个,十个可以当百个”。1955年授衔的十大元帅、1000多位将军中,90%以上参加过长征。那些经受过生死考验的幸存者们,增长了胆识与才干,成长为革命的中坚。

“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多少人千难万险中跋涉,多少人枪林弹雨中战斗,多少人壮怀激烈中牺牲,多少人上下求索中坚定……旗帜指引理想,鲜血铸就丰碑,让长征成为萦绕于世界东方的“红飘带”。

(选自任仲平:铸就我们民族的精神航道——写在长征胜利80周年之际,有删改)

材料二:

毛主席接着说:“从瑞金算起,十二个月零二天,共三百六十七天,战斗不超过三十五天,休息不超过六十五天,行军约二百六十七天,如果夜行军也计算在内,就不只二百六十七天。”然后,他扳着手指说:“我们走过了闽、赣、粤、湘、桂、黔、滇、川、康、甘、陕,共十一个省,根据一军团的统计,最多的走了二万五千里,这确实是一次远征,一次名副其实的、前所未有的长征!”

“长征万岁!”会场里霎时升起欢呼声。

“二万五千里长征万岁!”口号声此起彼伏。

毛主席打断口号声继续说:“二万五千里中,红军占领了几十个中小城镇,筹款数百万元。扩红数千人,建立了数百个县、区的苏维埃政府,我们走遍了五岭山脉、苗山、雷公山、娄山、云雾山、大凉山、六盘山,渡过了于都河、信来河、潇水、湘江、清水江、乌江、赤水河、北盘江、金沙江、大渡河、白龙江、渭水河,经过了苗、瑶、彝、回、藏等兄弟民族地区。我们完成的空前伟大的远征,是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毛主席说到这里略略停顿了一下,然后又接着说:“长征是历史纪录上的第一次,长征是宣言书,长征是宣传队,长征是播种机。……”

(节选自杨成武回忆录《长征胜利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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