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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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困难

2016年广西桂林、百色、崇左、来宾、贺州联考高考语文模拟试卷(5月份)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大先生

赵威

    先生姓凌,有绝活儿,能把戏里的场景搬到木头上,一块巴掌大的破木板,只需半炷香的工夫,就能让人瞧明白刻的是“桃园三结义”还是“三英战吕布”。所以凌先生起初是凌木匠。凌木匠不是本地人,早年间逃荒来的。凌木匠来到村里的日子,是那年冬天日头最短的时候。薄暮下,先是一根打狗棍进了三叔家的院门,继而是一个身影,像用那根棍子挑进来的,破衣旧絮,褡裢挂在肩头,趿拉着一双单布鞋的脚,有一只似乎受了伤,缠着破布条。正在院里喂鸡的三婶,委实被吓着了,以为大白天撞到鬼。刚要喊人,“鬼”却先开口,怯生生地道:“大娘啊,要饭的来了,给口吃的吧。”三婶仔细一瞧,是个讨饭的。只见他端着搪瓷缸子的手捂在胸口,哀求就是从那里发出来的。给完吃的,三叔三婶看他可怜,天又冷,就留他在磨坊里过夜。凌木匠

    望着三叔三婶的眼睛,变得浑浊了。天亮后,他见磨坊里堆着打磨了一半的木料,知道这家要盖房。就对三叔说,他会做木工,可以帮忙,给口吃的就行。三叔寻思,正好雇的木匠有事,就让他试试吧。没想到,凌木匠的手艺精得很,不但会做门窗,还会木雕,窗棂花饰、门簪颂语,好看极了。聊着聊着,又知他不光有好手艺,还装着一肚子墨水。嘿,正好村小缺个先生。

    就这样,凌木匠留在了我们村,成了凌先生。“手艺人”在村人口中格外尊贵,而凌先生的尊贵,一部分来自他的手艺,一部分来自肚子里的墨水。因此,“手艺人”和“先生”似乎都配不上凌先生了,村人便称他为“大先生”。

    大先生活儿细,字儿好,可闷头做活儿可以,写信作文也行,只是嘴太笨,肚子里的学问也便像茶壶里的饺子,倒不出来。而大先生却总认为自己的理儿多,不光要讲个“知其然”,还要讲个“知其所以然”,于是越讲越糊涂,化简单为复杂了。渐渐地,就不受娃们待见,老是捉弄他。一开始,大先生气得直跺脚,骂道:“朽木不可雕也!孺子不可教也!”后来,习惯了,也便没了火气,只顾讲他的,哪管下面乱成一锅粥?大先生是文人,文人最瞧不上文人,他总是跟我们讲,历代风流才子中只佩服李白,还是半个。他说李白一半是诗,一半是酒,他最讨厌喝酒,也便只佩服半个李白了。

    大先生喜欢讲唐诗,尤其是李白的诗。“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大先生说李白的床不是床,而是井栏。说这话时,身为木匠的大先生显得颇有把握。我们却哄堂大笑,床就是床,怎么可能是井栏呢?每次我们一笑,他就一窘,嗓门提高了,像是要争辩,说:“你们想想,床在屋里,窗户是木头的,还贴着纸,哪会看得见月光?在院子里,就着月光,看到井栏,才会思乡,背井离乡嘛!”

    讲到这里,他突然停住了,扭头望着窗外,我们也停止了议论,只有窗外不知谁家的羊在不知趣地叫着。大先生陷入沉思,眼睛变得浑浊。然后。他又扭过头来,说:“这是思归之辞也!”教室里又是一片笑声,“死鬼之词”,大先生骂李白是个死鬼哩……不知从哪冒出来的灵感,我站起来说了一句:“就是想家了嘛!”大先生用浑浊的目光向我投来赞许之意,似乎还念叨了一句:“孺子可教也。”

    农村撤点并校后,大先生也退了。教了几十年的书,一下子闲下来,不知所措,于是,大先生又拾起了木匠活儿。第一件作品,就是把祠堂里的旧课桌搬回家,拆掉,打磨,又合到一起,变成一口棺材,严丝合缝。漆了好多遍,晾干,放到厢房里,是留给自己的。不教书了,自己也老了,

    大先生认为剩下的日子也不多了,只等着哪天躺进去了,身为木匠,那是一生最大的幸福。可是,他想不明白的是,自己却越活越精神。

    想不明白的事不只这一件。国家针对民办教师的新政策出台后,给大先生补上了退休待遇。头次领到工资,他就跑到支书家里,不干了,说:“我教书时,每月不到300块,现在不教了,

    怎么还拿3000块呢?不能白拿这钱。”支书跟他掰扯了半天,也没讲明白,命令道:“国家的政策,不拿也得拿!”大先生的眼睛又浑浊起来。

    后来,大先生用每月领到的钱买了好多木料,做了结实的课桌椅,给镇上的学校送去。再后来,还设了助学会,村里谁家的孩子考上大学,他就赞助一笔。直到有一天,他心满意足地躺进自己打制的棺材。

    大先生死的那天,我特地查了《辞海》,其中一条写:“床,井上围栏。”

(选自《人民日报》2016年2月22日)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A、本文开头描写大先生却以“能把戏里的场景搬到木头上”的“绝活儿”呈现其木匠形象,颇能吸引读者,并引出下文对大先生不平凡经历的叙述。 B、文中写大先生“见磨坊里堆着打磨了一半的木料,知道这家要盖房”,可见其精明能干,有学问,这也是他成为村里人心中尊贵的好艺人和先生的契机。 C、本文多次描绘大先生眼睛“变得浑浊”,分别表现了他对三婶的感激之情、李白诗句触动了他思乡之情、对国家给他发放退休工资的感恩之情。 D、文中写大先生退休后的第一件作品是将旧课桌搬回家,拆掉,打磨,变成一口棺材,留给自己用,这虽表现了他节俭的美德,但也看出他的自私自利。 E、文中的“我”仅是线索人物,通过“我”的所见所闻,更加真实地表现了一个乡村普通人物的悲喜人生,“我”没有推动故事情节发展的作用。
(2)、大先生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3)、文中划线句子运用了什么手法来描写大先生?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4)、文末写大先生:“他心满意足地躺进自己打制的棺材。”请结合文本,探究大先生“心满意足”的原因。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捡硬币的男孩

    我正坐在街心公园的一把长椅上晒太阳。突然,身后传来一阵细碎的声音,我回过身,看见一个六七岁的小男孩,正弯着腰,好像在寻找什么东西。

    “叔叔,请抬一下脚,”男孩看着我说。我莫名其妙地应声抬起了双脚。男孩把我原来放脚的地方也仔细地检查了一遍。“也没有。”男孩失望地叹了一口气,在我旁边走了过去。

    我叫住了他:“你到底在找什么?”

    男孩停住脚步,想了想说:“你不会告诉别人吧?”

    “嗯,我谁也不告诉。怎么,这是秘密吗?”我吃惊地扬起了眉毛。

    “我在捡硬币。要是找对地方的话,有时候能找到很多,一般街心公园的长椅下面有。我去年夏天就在这儿捡到了很多。”

    “捡硬币?”我以为我听错了,“这么说,你去年夏天就开始在这儿捡了?”

    “对,”男孩的神情非常庄重。“那你今天有什么收获?”我出于好奇,又问。

    “等我看看。”男孩从裤袋里掏出一个小纸包,有几枚亮闪闪的硬币。男孩皱着眉头,把纸片上的硬币一枚一枚地捡到自己脏兮兮的小手里,边捡着嘴边动着,显然,他是在仔细地数今天捡了多少钱。“一共__个戈比。”男孩终于数完了,又把那些硬币放回到纸上,包好,装进了裤袋。①

    “噢,你已经很有钱了。”我笑着说。

    “这还不算多,这个夏天我肯定能捡到很多。”

    我想起了儿子和自己的童年,谁小时候没为买几块糖果或者一个心仪的玩具想方设法地攒过钱呢?

    “你是攒钱买糖果吗?或者买一把小手枪?”

    小男孩皱着眉没说话。看到他如此严肃的表情,我知道我不能再问下去了,这孩子可能另有隐情。“好了,祝你找到更多的硬币。明天还来吗?”我说完,点燃了一支烟。

    男孩低声说:“来。只要不下雨,我每天都来。”

    就这样,我和这个叫伊柳沙的孩子认识了,后来还成了朋友。我每天都去那个小街心公园,坐在椅子上等他。他也每天都来,而且几乎是同一个时间。我每次问他有什么收获时,他就蹲在地上打开纸包,认真地把自己捡到的硬币数一遍,但每次都没有超过一个卢布。②

    有一次我问他:“伊柳沙,我有几个硬币,你拿去好不好?”

    伊柳沙低着头想了很长时间,然后抬起头来说:“不行。妈妈告诉过我,不能白要别人的钱,得拿东西换才行。你有多少硬币?”

    我把手里的硬币数了一遍说:“45个戈比。”

    “我马上就回来。”伊柳沙说完,跑进了附近的一片树丛里。几分钟后他又跑了回来,小手里握着一小截红铅笔,一张糖纸和一小块绿色玻璃。

    这是我们第一次交易。

    从那以后,我每天来的时候都给他带一些零钱,而走的时候衣兜里则塞满了他的宝贝,有啤酒瓶盖,玩具汽车和塑料小人什么的。最后一次,伊柳沙给我带来的是一个断了一支胳膊的变形金刚。这可能是孩子最珍爱的玩具了,我实在不忍心带走,但伊柳沙的态度非常坚决,容不得我拒绝。

    那天之后,伊柳沙就说什么也不肯再和我交换下,他才告诉了我实情。原来,他已倾其所有,再也拿不出什么来了。

    于是,我耍了个小花招。我比以前早来一点,然后悄悄地往长椅下放几枚硬币。伊柳沙来了之后,捡起来,然后就蹲在我脚边一丝不苟地数他一天来的收获。③

    我已经习惯每天看见他,我喜欢上这个小男子汉。我欣赏他的懂事和执着。但有一个疑问一直折磨着我:他为什么要捡硬币呢?而且一捡就是一年多?我一直也没找到答案。我每天都会给伊柳沙带几块糖果和口香糖来,伊柳沙每次都吃得津津有味。而且我还发现,这个孩子很少笑。后来伊柳沙却突然不来了,整整一个星期没露面。我再次见到他时,他正坐在那把长椅上,低着头,看着地。

    “你好啊,伊柳沙,”我高兴得合不拢嘴,“天也没下雨,你怎么一直没来啊?椅子底下的硬币都没人捡了。”

    “我不需要硬币了。”伊柳沙的声音里充满了无尽的悲伤和绝望。

    “伊柳沙,到底发生什么事了?”我搂住他的小小的肩膀,忐忑不安地问,“你为什么不捡硬币了?”

    伊柳沙低垂着头,泪水从眼睛里流了出来,一滴一滴地落到了小小的膝盖上。“维拉阿姨说我爸爸酒喝得太多了,把身体喝坏了。可我妈妈说我爸爸能治好,但需要很多钱,所以我就每天出来捡硬币。我已经捡了很多硬币了,但还是没能治好爸爸……”

    孩子说话时脸上的泪已经流成了两条小河。

    我把孩子紧紧地搂在了怀里。“我爸爸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爸爸,可我却没来得及救他!”伊柳沙放声大哭。这种情景我一生中还是第一次经历,我一时不知该如何安慰这个可怜的孩子,只是流着泪紧紧地抱着他,抚摸着他的头。

    伊柳沙突然挣脱了我的怀抱,用又红又肿的眼睛看了我一眼,说“谢谢你给我硬币,你是我最好的朋友。”说完,他就站起身,抹了一把眼泪,沿着一条林间小路跑了。

    我望着孩子远去的背影,不停地叹息。命运让这个孩子小小的年纪就经受了如此沉重的打击,可我却无法帮助他。

    在后来的一个月的时间里,我每天都去那个我们以前经常见面的街心公园,但我再也没有见到伊柳沙,没有见到这个只有六岁的小小的男子汉。现在我很少去那个小公园了,但每次去,我都要在长椅下放几枚硬币。

    我要让他知道我是他的朋友,我就在他身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悲惨命运

(英国)威·毛姆

    有些人,在拜访别人或晚上与人聊天的时候,总觉得告辞是一件艰难的事。时间一分接一分地过去,到了拜访者觉得自己真的该走的时候了,他站起来吞吞吐吐地说:“呃,我想我……”紧接着主人就说:“噢,你这就要走吗?时间真的还早哩!”于是拜访者拿不定主意的尴尬就接踵而至了。

    在我所知的这类事情中,最悲惨的例子要数我可怜的朋友梅尔帕梅纽斯·琼斯先生的遭遇了,他简直不知道如何从所拜访的人家里脱身:他是那么忠厚,又是那么规矩,从不愿失礼。在他放暑假的第一天下午,他去他的一个朋友家拜访。他在那儿聊了一会儿天,喝了两杯茶,然后好不容易鼓起了勇气说:“呃,我想我……”

    可是女主人说:“噢,别急!琼斯先生,你真不能再多呆一会儿吗?”

    琼斯从来都是说实话的。“噢,能,”他说,“当然,我——呃——可以再呆一会儿。”他留了下来,喝了十一杯茶。夜幕开始降临了,他再一次站起身来。

    “呃,现在,我想我真的……”

    “你非要走吗?”女主人客气地说,“我还以为你可以留下来吃饭哩……”

    “呃,是可以的,”琼斯说,“假如……”

    “那就留下来吧,我肯定我丈夫会很高兴的。”

    “好吧,那就留下来吧。”他颓然坐回到椅子上,灌了一肚子茶水,怪难受的。

    男主人回来了。他们开始吃饭,席间琼斯从头到尾都坐在那儿盘算着要在八点三十分告辞。主人一家都在纳闷,不知琼斯到底是因为呆笨而显得郁闷不乐呢,还是仅仅只是呆头呆脑。

    吃完饭之后,女主人想“打开他的话匣子”,于是就拿出照片来给他看。她把家里珍藏的所有照片都拿了出来,总共有好多哩。到八点三十分的时候,琼斯已看了七十一张照片,大约还有六十张没看。琼斯站了起来:“现在我得告辞了。”他以恳求的口吻说。

    “告辞?”他们说,“才八点三十哩!你有什么事要去办吗?”

    “没什么事。”他承认,接着又闷声闷气地坐下,然后苦笑了一下。

    就在这时候,大家发现主人家的宝贝儿子——那个可爱的小调皮鬼把琼斯先生的帽子给藏起来了,因此,男主人说,琼斯先生非留下来不可了,于是就请琼斯一起抽烟和聊天。琼斯时时刻刻都想果断地离去,可就是办不到。后来男主人开始厌烦琼斯了,用反话挖苦说:“琼斯先生最好留下来过夜,我们可以给你临时搭一个铺。”琼斯误解了他的本意,竟热泪盈眶地向他连连道谢。于是男主人便把他安顿在一间空房里,内心却在狠狠地诅咒他。

    第二天吃完早饭后,男主人进城上班去了,留下琼斯和在家的宝贝儿子玩。琼斯这一天一直在琢磨要离去,可他又左右为难。男主人傍晚下班回去,发现琼斯居然还在家里,大感吃惊和恼火。他想开个玩笑把琼斯支走,于是就说,他认为该向琼斯先生收房租和伙食费了!那个不幸的小伙子目瞪口呆了一阵子,然后紧紧握住男主人的手,向他预付了一个月的食宿费。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他神情忧郁,最后他终于垮了。他发烧可真厉害,根本就神志不清。后来病情进一步恶化,怪可怕的。有时候,他会从床上惊坐起来,尖叫道:“呃,我想……”紧接着又倒回到枕头上,同时发出一声令人毛骨悚然的大笑。再过一会儿,他又会跳起来,大叫道:“再来一杯茶,再拿些照片来!哈!”

    最后,经过一个月的痛苦折磨,在他假期的最后一天,他去世了。人们说在他临终之际,他坐在床上说:“噢!天使们在召唤我,我想我真的该走了,再见!”

(选自《外国微型小说百年经典》,百花洲文艺出版社,2012.1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马小菊天空的天

    马小菊从家里出来时,天还好好的,走到半路就下起了雨。马小菊没带雨具,豆大的雨点打在身上又冷又疼。她看看药店不远了,就跑了起来,跑到药店,衣服湿了个透。这个夏天的雨格外多,像失恋女人的眼泪,落得很频繁。

    “咋这天来了?”药店老板招呼马小菊。“婆婆疼得紧。”马小菊一边用她本就湿了的袖子擦拭脸上的雨水,一边回避着药店老板的眼睛。马小菊的婆婆有风湿病,一到雨天就疼得厉害。

    “向午真不是个东西,把家里的事都甩给你一个人,自个儿倒乐呵去了。”药店老板说。向午是马小菊的男人,当包工头挣了钱后就很少回家了,别人说他有了外遇。

    马小菊没理药店老板的茬,边说拿一盒膏药再拿一盒止疼片,边从温温的裤兜里往外掏钱。药店老板把找回的钱递给马小菊的时候说:“昨天二凯去省城进货看见向午了,他和一个女的在街上走着。”说完两眼盯着马小菊看,以为她会大骂向午一顿,可是马小菊似乎没什么反应,她先接过钱,然后像听别人家男人的事一样“哦”了一声。马小菊说:“要是二凯再看见向午,就跟他说他娘病了,想他。”

    马小菊说完拿上装在塑料袋里的药就往外走。雨还在下着,马小菊不紧不慢地走在雨里,密密的雨点实实地打在她身上。刚才要不是药店老板提起向午,她还想在药店避避雨的,可是药店老板提起了向午,她就不能再呆下去了。

    向午是马小菊的一块心病。刚听说向午有外心的那会,马小菊的心都碎了。她整天哭整天骂,四处向人打听向午的行踪。她还去省城找了一趟,但偌大一座省城,要找一个人谈何容易,就像绣花针落门前草坡地了。马小菊找了三天三夜,没找到,就回来了。

    马小菊回到家才知道,她不在家这几天,婆婆摔断了腿。马小菊好懊悔,如果不是自己离开家去找向午,婆婆就不会摔伤。马小菊抱着婆婆的伤腿,眼泪流得像筛子眼里落下的米。一些人笑话马小菊,说她管不住自己的男人,马小菊不去理。她觉得眼下没有比照顾婆婆更重要的事了,真的没有了。

    马小菊揣着药走到家时雨停了,她心想:这雨,好像就是给我下的。

    马小菊进了屋唤了几声娘,没人回应。马小菊以为婆婆睡着了,就去自己的房间换衣服。等她换完衣服来到婆婆房间一看,婆婆昏倒在地上,口里吐着白沫,手里却紧紧地攥着一张向午的照片。马小菊明白了,婆婆是为了找放在抽屉里的向午的照片才摔倒的。马小菊赶忙把婆婆送到了医院。医生说是脑溢血,要马小菊去交住院押金。马小菊的钱不够,就去银行取钱。

    在去银行的路上,马小菊碰见了旺子媳妇。旺子媳妇追着撵着跟马小菊说:“我在省城看到远处一个男人,好像是向午呢。”马小菊说:“你再看见向午,跟他说他娘病了,病得很重,让他赶快回来。”旺子媳妇还想跟马小菊说些什么,马小菊却匆匆走了。

    经过一夜的抢救,婆婆仍然昏迷不醒,医生说能否醒过来不好说。

    马小菊说:“怎么就不好说了呢?”她想起别人曾给过她一个治疑难杂症的偏方,婆婆用了这个偏方也许会好起来。她就回到家找到那个偏方,按方子里写的,找了几味药,最后就差一味冬瓜皮。马小菊知道前院吴二婶家种了冬瓜,就去吴二婶家要冬瓜皮。

    马小菊到吴二婶家还没开口说话,吴二婶就先和她说起了向午的事。吴二婶说:“小菊,我去省城儿子家,看见向午和一个女人在逛街。”马小菊说:“吴二婶,你再见到向午,跟他说他娘病得很重,快不行了,让他赶快回来。”

    婆婆喝了马小菊熬的药,仍旧没有好,最后还是去了。

    婆婆入土那天,又下了雨,很大的雨,雨声把马小菊的哭声给淹没了。

    雨季快要过去的时候,向午回来了。向午一身落魄地回来了,他被人骗了个精光后回来了。

    “你还回来干啥?你娘不在了你还回来干啥呢?”马小菊说着,眼泪像雨滴一样落了下来。可这时窗外的雨却停了,天空响晴响晴的。

(选自《小小说选刊》,有删改)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獾鼻

(俄罗斯)巴乌斯托夫斯基

    时值秋天,阳光明媚,也常起雾。穿过光秃秃的林木,可以望见远处的浮云和浓浓的蓝天。到了夜间,我们四周的树丛中,星星低垂,摇曳不定。

    我们在歇脚的地方生了一堆篝火。这篝火成天烧着,而且通宵不灭,为的是赶狼——远处湖岸上,有狼在轻轻哀嚎。篝火的烟味和人的欢叫,使它们不得安宁。

    我们相信,火光能吓走野兽,但是有一天晚上,篝火旁边的草地里,竟有一只什么野兽怒冲冲地发出嗤鼻声。它不露身子,焦躁地在我们周围跑来跑去,碰得高草簌簌地响,鼻子里还嗤嗤作声,气哼哼的,只是连耳朵也不肯露出草丛。

    平锅上正煎着土豆,一股浓香弥漫开来,那野兽显然是冲着这香味来的。

    有一个小孩子同我们做伴。他只有九岁,但是对于夜宿林中,秋天劲烈的晓寒,倒满不在乎。他的眼睛比我们大人尖得多,一发现什么就告诉我们。

    他是个善于虚构的人,但我们大人都极喜爱他的种种虚构。我们绝不能,而且也不愿意戳穿,说他是一派胡言。他每天都能想出些新花样:一会儿说他听见了鱼儿喁喁私语,一会儿又说看见了蚂蚁拿松树皮和蜘蛛网做成摆渡船,用来过小溪。

    我们都假装相信他的话。

    我们四周的一切都显得很不平常:无论是那一轮姗姗来迟、悬挂在黑油油湖面上的清辉朗朗的月亮,还是那一团团高浮空中、宛若粉红色雪山的云彩,甚至那已经习以为常、像海涛声似的参天松树的喧嚣。

    孩子最先听见了野兽的嗤鼻声,就“嘘、嘘”地警告我们不要作声。我们都静了下来,连大气也不敢出,尽管一只手已不由自主地伸出去拿双筒猎枪——谁能知道那是一只什么野兽啊!

    半个钟头以后,野兽从草丛中伸出湿漉漉、黑黢黢的鼻子,模样像猪嘴。那鼻子把空气闻了老半天,馋得不住颤动。接着尖形的嘴脸从草丛中露了出来,那脸上一双黑溜溜的眼睛好不锐利。最后斑纹的毛皮也现了出来。

    那是一只小獾。它蜷起一只爪子,凝神把我们望了望。然后厌恶地嗤一下鼻子,朝土豆跨前一步。

    土豆正在煎,咝咝作响,滚油四溅。我正要大喝一声,然而晚了,那獾子已纵身一跳,到了平锅跟前,把鼻子伸了进去……

    一股毛皮烧焦的气味传了过来。獾子尖叫一声,嚎天动地逃回草丛去。它边跑边叫,声音响彻整片树林,一路上碰折好多灌木,因为又气又痛,嘴里还不时吐着唾沫。

    湖里和树林里一片慌乱。青蛙吓得不合时宜地叫起来,鸟儿也骚动起来,还有一条足有一普特重的狗鱼在紧靠湖岸的水里大吼一声,有如开炮。

    次日早晨,孩子叫醒我,说他刚刚看见獾子在医治烫伤了的鼻子。我不相信。

    我坐在篝火边,似醒未醒地听着百鸟清晨的鸣声。远处白尾柔鹬一阵阵啁啾,野鸭嘎嘎呼叫,仙鹤在长满苔藓的干沼泽上长唳,鱼儿泼剌泼剌地击水,斑鸠咕咕个没完。我不想走动。

    孩子拉起我的一只手。他感到委屈。他要向我证实他没有撒谎。他叫我去看看獾子如何疗伤。

    我勉强同意了。我们小心翼翼地在密林中穿行,只见帚石南丛之间,有一个腐朽的松树桩。树桩散发出蘑菇和碘的气味。

    在树桩跟前,那獾子背朝我们站着。它在树桩中心抠出个窟窿,把烫伤的鼻子埋进那潮湿冰凉的烂木屑中。

    它一动不动地站着,好让倒霉的鼻子凉快一些。另有一只更小的獾子在周围跑来跑去,嗤鼻作声。它焦急起来,拿鼻子拱拱我们那獾子的肚皮。我们的獾子向它吼了两声,还拿毛茸茸的后爪踢它。

    后来,我们的獾子坐下,哭了起来。它抬起圆圆的泪眼看我们,一边呻吟,一边用粗糙的舌头舔受伤的鼻子。它仿佛恳求我们救它,然而我们一筹莫展,爱莫能助。

    一年以后,我又在这个湖的岸上,遇到鼻子留有伤疤的獾子。它坐在湖边,举起一只爪子,尽力想捉住振翅飞翔、发出薄铁皮一样声音的蜻蜓。我朝它挥挥手,但它气狠狠地对我嗤了一下鼻子,藏到越橘丛中去了。

    从此我再没有见到它了。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细马回家

曹文轩

    细马确实是一个很有主意的男孩。他已暗暗行动,准备离开油麻地,回他的江南老家。他去办户口的地方,想先把自己的户口迁出来。但人家笑话他:“一个小屁孩子,也来迁户口。”根本不理他。他就在那里软磨硬泡。管户口的人见他不走,便说:“我要去找你家的大人。”他怕邱二爷知道他的计划,这才赶紧走掉。他也曾打算不管他的户口了,就这么走了再说,但无奈自己又没有路费。现在,他已开始积攒路费。他把在放羊时捉的鱼或摸的螺蛳卖得的钱,把邱二爷给他买糖块吃而他没有买糖块吃省下的钱,全都悄悄地藏到床下的一只小瓦罐里。

    当然,细马在暗暗进行这一计划时,也是时常犹豫的。因为,他已越来越感受到邱二爷是喜欢他的,并且越来越喜欢。他不会游泳,而这里又到处是河。邱二爷怕他万一掉进河里——这种机会对于生活在这里的人来说,也实在太多了——就教他学游泳。邱二爷站在水中,先是双手托着他的肚皮,让他在水中扑腾,然后,仅用一只手托住他的下巴,引他往前慢慢地游动。一连几天,邱二爷就这么耐心地教他。邱二爷是好脾气。细马终于可以脱开邱二爷的手,向前游动了,虽然还很笨拙,还很吃力,仅仅才能游出去丈把远。

    那天,邱二爷在河边坐着,看着他游,后来想起一件什么事来,让细马不要游远了,就暂时回去了。细马突然起了要跟邱二爷淘气一下的心思,看着邱二爷的背影,就悄悄悄躲到了水边的芦苇丛里。邱二爷惦记着水中的细马,很快返回,见水面上没有细马,一惊:“细马!细马!……”见无人答应,眼前只是一片寂静的水面,邱二爷又大喊了一声“细马”,纵身跳进了水中。他发了疯地在水中乱抓乱摸。在水底下实在憋不住了,才冒出水面:“细马!细马!……”他慌乱地叫着,声音带着哭腔。细马钻出了芦苇丛,朝又一次从水底冒出来的邱二爷,露出了大门牙,笑着。邱二爷浑身颤抖不已。他过来,揪住细马的耳朵,将他揪到了岸上,然后操起一根棍子,砸着细马的屁股。这是细马来到油麻地以后,邱二爷第一次揍他——第一次揍就揍得这么狠。细马哭了起来,邱二爷这才松手。细马看到,邱二爷好像也哭了。

    这天深夜,细马觉得有人来到了他的床边。他半睁开眼睛,看到邱二爷端着一盏小油灯,正低头查看着他的被棍子砸了的屁股。邱二爷走了。他看着昏暗的灯光映照下的邱二爷的背影消失在门口,然后闭上双眼。不一会,就有泪珠从眼缝里挤了出来。细马想起,邱二爷去江南向他的父亲提出想要一个孩子,而他的父亲决定让邱二爷将他带走时,邱二爷并没有嫌他太小,而是喜欢地将一只粗糙的大手放在了他的脑袋上,仿佛他此次来,要的就是他。而当他听父亲说要将他送给二叔时,他也没有觉得什么,仿佛这是一件早商量好了的事情。他在那只大手下站着,只觉得那只大手是温暖的……

    但细马还是计划着走。夏天过去之后,细马与邱二妈又发生了一次激烈的冲突。邱二妈向邱二爷大哭:“你必须马上将他送走!”

    邱二爷是老实人。邱二爷与邱二妈成家之后,一般都听邱二妈的。他们家,是邱二妈作主,邱二爷只是随声附和而已。他想想细马在油麻地生活得也不快活,就不想再为难细马了,就对细马说:“你要回去,就回去吧。”他去把细马的户口迁了出来。

    邱二爷把细马送到县城,给细马买了一张长途汽车票,又买了一些路上吃的东西。邱二爷很想将细马一直送回家。但他有点羞于见到细马的父亲。再则,细马已经大了,用不着他一直送到底了。

    细马上车后,将脸转过去看邱二爷。他看到邱二爷的眼睛潮湿着站在秋风里,一副疲惫而衰老的样子。细马还发现,邱二爷的背从未像今天这样驼,肩脚从未瘦得像今天这样隆起,脸色也从未像今天这样枯黑——枯黑得就像此刻在秋风中飘忽的梧桐老叶

    细马将脸转过去哭了。

    车开动之后,细马又一次转过脸来。他看到了一双凄苦的目光……

    第二天黄昏时,桑桑正要帮着将邱二爷的几只在河坡上吃草的羊赶回邱二爷家时,偶然抬头一看,见路上正走过一个背着包袱的孩子来。他几乎惊讶得要跳起来:那不是细马吗?但他不相信,就揉了揉眼睛,双脚不由自主地往前走着,仔细地看着:细马!就是细马!他扔掉了手中赶羊的树枝,翻过大提,一路往邱二爷家跑。一边跑,一边大叫:“细马回来了!细马回来了……”

节选自《草房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信封上的大头菜

马犇

    代写是个老行当,多在邮局附近出摊。少时,一两家;多时,十多家。

    这个行当无需太多东西,一张桌,一沓纸,一支笔足矣。讲究的代写人,会使专用笺纸,且以毛笔书之。但多数代写者只用钢笔,纸也就地取材,机关、企业、学校的稿纸都有人用。

    代写多是代人写信,偶尔也代写诉状、遗嘱、传记、家史。代人写信并不复杂,顾客口述大概内容,代写人书之。也有代写回信的,不识字的人拿来收到的信,请代写人读信,然后将回信的大致内容告知代写人。

    代写冯不是最早的代写者,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才加入队伍。选择代写,并不是因为他已从工厂病退,而是另有他因。

    代写冯秉持着自己的原则,每写完一封信,就忘掉内容,在写信的过程中尽可能准确地呈现出顾客的想法。加之其价格在同行中最低,所以找他代写的人特多。

    与别人不同的是,当有人往台湾寄信时,代写冯写信封前,都会与顾客商议,“同志,请允许我在信封背面画一个代写摊的标志”,多数顾客不会拒绝,或者说并不在意,因为别说他画个标志,就是涂满信封,邮资也不变。

    代写摊的标志是个大头菜,下面写有“大头菜·冯”。后来为提高效率,代写冯刻了枚章,上置大头菜图案,下刻文字,极易辨识。

    解放前,淮城有不少人在南京加入国民党,蒋介石兵败台湾前,有很多淮城籍的国民党军官回乡将亲友带走。所以后来,淮城往台湾寄的信,往往比寄往周边的信还多。

    代写冯清楚地记得,他六岁时,哥哥十岁,身为国民党军官的舅舅回乡省亲,在冯家小酌,自己和哥哥在院里玩耍,哥俩路过堂屋时,舅舅立即召唤哥哥。谁也没想到,饭毕,哥哥即被带走。从此,一条海峡分隔开哥俩。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两岸掀起寻亲潮。由于老家所处的街巷已被更名数次,即便哥哥记得旧址,信也会被打回。而哥哥的地址,代写冯更是一无所知。

    令哥俩终身难忘的或许只有大头菜,因为他们小时候,家里有个腌制老卤大头菜的作坊。当年,站在巷口,就能闻到大头菜那极为特殊的香气。

    那些年,因为贫困,大头菜被广泛食用。虽然条件艰苦,但淮城人一直乐观,他们尝试着“细做”大头菜,且将腌制大头菜的卤留下来,像传家宝一样传下去,到了第二代甚至第三代,卤仍在缸里。用老卤腌制大头菜成了当地的习俗。

    旧时岁月,老卤大头菜不仅让单调的饮食多了些滋味,还给困窘的生活提了鲜。后来,生活水平提高了,但老卤大头菜并没消失,它成了淮城人的情结。再后来,它在外地也红火起来。淮城有民谚:“大头菜不是菜,出门人往外带。”淮剧《补缸调》更为直白:“河北闻名大头菜,招来宁沪大客商。肩挑车运到码头,货到南边用船装。远销南京和上海,还有扬州和镇江。河北地方腌切户,家家都有腌菜缸。”

    《补缸调》里的河北,即河下古镇北边的河北村。代写冯家正住在河北村,当年,哥俩餐餐都离不开自家的大头菜。

    代写冯干了十多年,代写的寄往台湾的信有数百封。一个冬日,梁二拿来台湾亲戚的回信,代写冯照例读给梁二听,除了梁家的信,还有张宣纸,几列隽秀的毛笔字,上书——近日,几位淮城籍友人相聚,席间,谈及家乡的大头菜,梁君便拿出一封来自家乡的信,信封背面钤着大头菜的印。梁君说淮城有个代写摊,所代写的来台的信皆有此印。“大头菜·冯”,代写摊莫非恰是吾弟所设吧,今借梁君的信,附上通联。含泪盼复。

    代写冯热泪盈眶,他做梦也没想到,这个笨方法竟能找到哥哥。代写冯替梁二写完信,即给哥哥写信,一口气写了十多页。自此,哥俩频繁通信。

    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哥哥回乡,五十年了,哥俩终于重聚家乡。代写冯做了很多家乡菜,还特意放了碟老卤大头菜。令代写冯意想不到的是,哥哥从包里拿出一个从未开封的小坛。这是当年离淮时,母亲塞给他的。

    哥俩夹起大头菜,老泪纵横。

(选自《小小说月刊》,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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