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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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安徽省安庆一中2016-2017学年高三上学期语文第一次月考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小狗鲍比

马中行

    小弟说,美国比中国先进了一个世纪,你来过过下个世纪的生活。来了个霸王请客,不由分说,把机票寄来了。

    我到纽约才发现,小弟住着一个套房,可他为了省钱,把里屋转租给一个阿拉伯人。

    无可奈何,他为我找了一个中国女医生家,与她和她的12岁的小儿子阳阳做房客。

    我刚走到她门口,开门扑上来的,是一只小不点儿的、全身长着长长的白毛的、小球球似的狗。我生平最怕小动物,见了毛烘烘的猫、狗,我全身的毛孔都会竖起来,感到皮肤发刺,心发紧。这回找了个养狗的户,还和人家合住。

    我吓得够呛,女医生连忙“鲍比!”“鲍比!”叫着,把它轰开了。

    小弟为了多挣钱要上两个班,只有星期六、星期天带我出去猛玩。平常我就关在家里,女医生出门时总要关照我,有人按铃,你就拿起话筒问他是谁,屏幕上会现出来人的形象,认得了,你再按开门的钮;还要我一定得把通凉台的玻璃门锁上。特别要警惕黑人。

    纽约就这么吓人。

    小弟为解除我的寂寞,给我租了好多录像带。

    每回我要看录像,就和鲍比展开了沙发争夺战。它狗模人样,白天总是躺在正对电视机的沙发上睡觉。

    我看着它那侧卧着安然入睡的小样儿发愁,用录像带顶着它的脊背叫它挪挪窝。可它只要见我坐在沙发上,就要把它毛烘烘的身体偎向我,睁着一双蓝蓝的洋眼睛。

    它那小样儿挺招人怜爱,但我怕那一身的毛。当我轰它走开时,我看到它像小孩受到挫伤,不胜落寞地逃向床底下阴暗的地方。

    它大概像我一样,也感到寂寞吧。

    一次,我陪女医生出去遛狗,碰上住在隔壁的矮墩墩的riben女人,她操着生硬的英语说,白天我们不在家里,她常常听到鲍比哭。

    它也会哭?而且失声地哭?

    当它再偎向我时,我试着去抚摸一下它,它马上就来舔我的手,还用它那尖锐的小狗牙,轻轻地咬往我的指头玩,舔我的脸,钻到我的腋下,爬到我的肩上,没完没了。

    两个天涯沦落的灵魂,一个人,一个狗

    我们吃饭的时候,也是它最忙的时候,我坐在椅子上,它立起来正好够得着我的腿。它把两只前爪放在我的腿上拍着要东西吃。我把一块肉从高处丢下,它总能准确无误地用嘴接住,然后津津有味地、张大嘴嚼着。

我为女医生和阳阳表演我的拿手菜贵州鸡和红烧肉,阳阳一边大口吃着,一边抱怨他妈不给他做。

    顺便我们也喂鲍比点,谁知它的胃口越来越高,它先是不吃狗食了,然后是不吃面包要吃香肠和肉饼,到吃过贵州鸡、红烧肉以后,它连香肠也不吃了。喂它吃的,它不再张开嘴接,而要用鼻子嗅,是贵州鸡或红烧肉,它才张开嘴,否则一律不接。

    别看鲍比如此矫情,它从不敢找阳阳要东西吃,不但不敢斗胆去拍他的腿,甚至不敢挨着阳阳拍我或女医生的腿。阳阳其实非常爱鲍比,但他是顽童式的爱法,没轻没重地拍它一下或吼它一声,鲍比坚决不接受阳阳这种爱的方式,总是远远避开他。只要阳阳一声叫它,它马上悄悄躲进床底下。

    女医生因工作忙,无暇养狗,决意把鲍比送给在洛杉矶的女儿,无论阳阳怎么抗议、闹情绪,女儿的朋友还是来接鲍比了。

    女医生、阳阳和我三人送鲍比到机场,鲍比被关进了一个小铁笼子。我们三人决意要一直把它送到登机口,和它一块儿通过X线检查。

    我刚越过X线,看见迎面两个黑人女工作人员,捂着嘴、哈着腰笑得不可收拾。我一回头,X线口的工作人员和入口的乘客也都在哄然大笑。这时我才发现,在打开铁笼检查时,鲍比跑了出来,此刻它正立起来竖在地上,为自己冲出铁笼洋洋得意地蹦跳。

    他们又把它关进笼子,放在登机口,等候检票。

    这时,阳阳突然说,鲍比在哭!我俯下身去,果然看见它脸上挂着晶莹的泪珠,哼哼叽叽地抽泣。我赶忙打开笼子把它抱起来。阳阳伸手要抱鲍比,可鲍比突然很愤怒地抗拒他,咬他。虽然常和阳阳斗气,可从来没有真正咬过他,今天可没准,它是真的生气了,可能以为自己被送进笼子全是阳阳害的。

    送走鲍比,我们回到家,再也听不见它欢乐的吠叫,看不见它那蓝蓝的眼睛和嬉戏的娇态、憨态。

【注】①没几天,女医生的女儿打来电话,说鲍比到洛杉矶后,天天都寻寻觅觅,似在找我们。一天,带它上街,它远远看见前面一个妇人,以为是我,挣脱绳子,穿越马路,奔跑追去,被一辆急驰的汽车撞倒,猝然死去。②一个孤独的小生命,为了寻求爱,惨死轮下……

(有删节)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中弟弟强行邀请“我”去美国,“我”去了美国后弟弟却将“我”安排在别人家居住,这说明弟弟的邀请是虚情假意的。 B、小说中的小弟为了生存玩命地工作,“我”这个姐姐来到这人生地不熟的异国,他也很少陪同,这表明美国社会里人伦关系的冷漠。 C、小说中,小狗鲍比对“我”给的食物的要求越来越高这一情节安排,说明鲍比对“我”充满着一种信任与依赖。 D、小说在写我们去机场上送走鲍比时的情节中,运用了神态、动作等描写手法来表现鲍比被关笼中的愤怒、委屈。 E、小说的最后说“一个孤独的生命,为了寻求爱,惨死轮下……”,这句话是作者的感叹,它有着揭示、深化主旨的作用。
(2)、在这篇小说里,“我”与小狗鲍比的关系经历了怎样的一种变化发展过程?请结合小说简要概括。
(3)、结合小说内容,说说你对文中划线的句子“两个天涯沦落的灵魂,一个人,一个狗”的理解。
(4)、这篇小说结尾的 ①②两段文字可否删去?请结合小说,从情节结构、形象刻画、主旨表达三个方面谈谈你的理解。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丁家斋

孙方友

    ①北下街位于陈州城西南角,南起西关大街,北至朱家街。很早的时候,北下街就是回族群居的老街,到了清朝年间,回族聚居点不断由城内的“回族巷”向西扩展,北下街一带回民不断增多,只是少了一个清真寺。清末时,居住在西大街的沙、马两家富户捐资,在路西搭了个席棚,称为“经房”,回民们开始就近在此礼拜。直到1920年,回教徒才开始集资筹建清真寺。再后来,越来越多的回民围寺而居,形成了较大的回民区。

    ②清末民国时期,西关大街的商业繁盛,也给北下街的回族同胞带来了商机。他们纷纷做起清真风味小吃,而且很快形成了气候,打出了名气。如豆沫、羊肉胡辣汤、牛骨髓油茶、绿豆糊涂、羊肉水煎包等各有特色。名气大的有盖家“宝隆铺”的小苏肉、牛肉丸子,马家烧饼,白家豆腐脑儿,丁家斋八宝莲子粥。

    ③白家豆腐脑儿配有煮熟的咸黄豆、酱胡萝卜、黄瓜丁、酱油盐卤和适量的卤汤,卤汁鲜美,豆腐软嫩,色泽明快,老少皆宜。丁家斋八宝莲子粥是用江米、薏仁米熬制而成,吃的时候,每碗现加糖莲子、糖百合、瓜条、葡萄干儿、桃仁、杏仁、瓜子仁等多种果料和白糖桂花。糯甜、味香、爽口,且又营养丰富,颇受顾客青睐。

    ④传说掌柜白福祥的嗓音非常好,他站在店前一声吆喝,顺风能传到朱家街。白家和丁家的店铺挨着,席棚相连,白福祥年过古稀,身板硬朗,还能站坛前卖豆腐脑儿。丁家的老主人丁百仟已过世,接班的少掌柜丁海是丁百仟的三儿子,进铺子当掌柜的那一年才21岁,熬粥配料已很内行。

    ⑤与白家豆腐脑儿相比,无论制作方法和配料,丁家斋的八宝莲子粥皆属“贵族粥”,就是说,是有钱人喝的。由于它配料高档,卖价也高。当时一碗豆腐脑是一文钱,而莲子粥就需十文钱。所以前来喝粥的客人多是中等以上的人家。为能与“贵人吃贵物”配套,丁家的铺子也比较高档一些:八仙桌、石鼓凳、明窗亮几。“丁记八宝莲子粥”的招牌据说是当年丁海的爷爷专请名人写的,花了50两银子。与丁家相比,白家就显得寒酸:低桌子,小矮凳,而且又破又旧,油腻腻的样子。又由于所卖的是价格低廉的大众食品,前来喝豆腐脑儿的人也多是引车卖浆之流。对这种人,低桌矮凳自然也就可以了。每每开张,摆在街边处,上面搭卷棚,给人一种很临时的感觉。前来吃饭的人也多是慌里慌张的,全不像进丁家斋喝八宝粥的客人那样把吃饭当成了某种享受。

    ⑥这样,丁海就有点儿看不起白家了,觉得白家太“下里巴人”,与他们为邻总有点儿掉份儿之感。开始的时候,他还有点儿顾及父辈们的交情,每天早晨开张还时不时向白老板打声招呼,可后来就很少正眼朝白家卷棚瞧了。为能抬高自家的身价,丁海开始装修门面。他花钱将店门重漆一遍,门前的走廊间原来是砖铺地,现在换成了大理石的。店门两旁还放了两尊青田石狮,又摆了几盆时令大花盆。为与花盆对称,还在屋檐下挂了四个山东莱州的红绣球。如此一翻新,丁家斋更加“阳春白雪”,更让白家显得寒酸。

    ⑦可是,让丁海不解的是,他如此这般非但没引起白福祥的不满和嫉妒,相反他还非常高兴似的,每见到丁海就禁不住由衷地祝贺,而且能让人看得出那是一种真诚与善意的祝贺,毫无虚伪之处。这就让丁海有些犯难,丁、白两家店铺相邻,世代友睦。他原以为自己如此朝“贵族化”发展能引起白家的忌恨,然后搬迁或将店铺转让于他,那样他就可以再将铺面扩大,使丁家斋彻头彻尾变成“阳春白雪”,专赚富人们的银锥子。不想白老汉如此死脑筋,自己如此“欺负”他,他还表示由衷的祝贺,仿佛丁家的生意是他白家的一样,跟这种毫无野心的人为邻,除非辈辈平庸下去,绝不会有大的发展。

    ⑧曾有那么几天,他看白家一直无动于衷,心想你不搬我搬,可又一想,回族巷是小吃一条街,如果离开此黄金地段生意肯定会受损不说,自己花这么多钱不是白装修了。更令他不可理解的是,白家的生意非但没因他的“贵族化”而减弱,反而越来越红火,自家的生意反而不见长进,某些时段还仿佛不如以前。

    ⑨一天,他按捺不住,向“宝隆铺”的盖老板求教。盖老板开初不愿说,逼得急了才笑了笑,说:“丁老板,你别忘了,车有车路,马有马道,你赚的是贵人的钱,而白老板赚的是穷人的钱,可天下还是穷人多呀!”丁海一听,恍然大悟。自己一心想赚富人的钱,而北下街的富人就那么多,再加上北下街本来就是小吃一条街,人家真正有钱的人压根儿就不朝这里来。你把店铺打扮得再贵族化,可在人家眼里你的整条街就不够格儿!人家去的是闹区的大饭店,要的是档次。

    ⑩后来,丁海的生意越来越清淡,门台一高,穷人不敢进,富人不愿来。再后来,终于撑不住,就将店铺盘了出去。可令他做梦也想不到的是,接他家店铺的不是别人,而是卖豆腐脑儿的白老汉。

(选自孙方友《陈州笔记》,有删改)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荆轲之死

    荆轲从秦武阳手中的托盘里取过地图,身子前倾,双手举过头顶。”“秦王,这是我们燕国地图,从此以后,燕国将俯首称臣,如大秦之属县,岁岁纳贡,不敢有半点异图。”

秦王喜不自禁,俯身来看。

    地图一点儿一点儿展开,一点点展开,末了,寒光一闪,一柄锋利的匕首出现在眼前。

    荆轲突地执匕朝秦王猛刺,秦王情急中躲开利刃,荆轲奋力追赶……

    “停停停停,”台下赵团长击着手掌,示意台上停下来,“金科,你演荆轲演了多少年?三十年。三十年一直都这么演?”

    “这是历史正剧,当然这么演!”

    “啧啧啧!”赵团长不停地摆头,“难怪我们剧团濒临倒闭,三十年啊,一成不变!时代不同了,金科,老戏要演出新意,要融入时代元素嘛!这戏要改,一定要改!”

    怎么改?

    赵团长经过一个星期的编写,终于拿出了一个自己十分满意的剧本,剧情是这样的:荆轲并不是什么义士,而是一个无赖,整天好酒贪杯爱色敛财,一心想着飞黄腾达。于是买通关系,混骗到了燕王身边。后来见秦国势力强大,燕国岌岌可危,便假托刺秦,携燕国地图、奇珍异宝投靠了秦王……

    金科开始认真地看了两页,看着看着,脸色大变,一抬手将剧本扔出了窗外。

    “狗屁!”金科愤怒地说。

    赵团长心痛地捡回剧本,赶紧收回公文包里。“我说金科,现在不是流行戏说吗?不是流行穿越吗?不是流行搞笑吗?你那什么什么义薄云天,忠肝义胆,狗屁!谁信?谁看?没人看,哪来钱?没钱哪来房?哪来车?金科呀金科,你不能再固执下去了,好好想想吧!”赵团长痛心疾首地说。“要演你演!”金科剑眉倒竖,黑着脸甩手走了。

    赵团长还真想演,但他演得好吗?金科是县剧团的台柱子,金科饰演的荆轲神形毕肖,唱念做打,无不精彩绝伦。只是这金科演荆轲久了,出不来,总以为自己就是荆轲,他耿直,敢怒敢言,这不,连赵团长他都不给一点面子。

    赵团长只得强忍着,低下身价去求金科,“金科啊,我初来乍到,您是老革命,一定要支持我的工作啊!如果我们把这个戏演好了,到省里拿个一等奖什么的,奖金可是两万呢!”

    赵团长软磨硬泡了几天,

    金科才心一软,勉强默认了下来。

    经过两个月精心排练,新版《荆轲刺秦》终于隆重上演。首演在县大剧院举行。锣鼓铿锵,大幕开启,艳丽的灯光下,十位盛装女子且歌且舞,巧笑倩兮,美目流转,妖冶异常,歌舞升平中,荆轲摇摇晃晃,晕晕乎乎,醉眼蒙眬,美女们挤眉弄眼,极尽挑逗,荆轲左牡丹,右芙蓉,沉醉在温柔乡里……

    易水送别……

    图穷匕见……

    荆轲从秦武阳手中取地图在手,突然间神情大变,脸色异常凝重起来。地图一点点展开,一点一点展开,图穷,寒光一闪,一柄锋利的匕首出现在眼前。赵团长大惊,按照新剧本,地图里是没有匕首的。

    荆轲左手扯住秦王衣袖,右手执匕首朝秦王猛刺。饰演秦王的演员覃望也吃了一惊,戏不是改了吗?怎么还刺?金科朝覃望使了一个眼神,低声道:“按老剧本演。”覃望愣了一下,只好拔剑,一边拔一边奔跑,一边奔跑一边想,赵团长不是吩咐过吗?不,不能按老剧本演,荆轲不能死,死了后面的戏怎么演。于是继续奔跑,装作剑始终拔不出来的样子。金科瞧出来覃望的意思。

    荆轲止步,仰天长笑:“哈哈哈哈!秦王施暴政天怒人怨,荆轲我受重托为民除奸,焉能好美色贪钱财忠义扫地,留千古骂名遗臭万年!罢罢罢!难手刃秦贼,我怎能苟且偷安,纵万死无生也不污我忠肝义胆。”金科突然擅自加进了一段唱词,还好琴师老练,跟了上去。唱罢,荆轲将匕首在脖子上一横,身子一斜,栽倒在地,倒地的那一刻,看得见金科眼中噙满泪水。

    戏完全演乱套了,赵团长急忙令人将幕布拉上。

    奖牌呀!奖金呀!赵团长捶胸顿足。为了奖牌,为了两万元奖金,不管怎样,戏还得演,赵团长只得压住满腔怒火上金科家去求他。金科避而不见,让老婆传出话来,荆轲已死!

从此以后,金科告别舞台,不再演戏。(选自《小小说月刊》,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山城

施蛰存

    如果你相信昆明是一个山城,那么拿我现在所小住着的地方比较起来,她就有点不配这个称了。昆明的确是一个建筑在山国中的城市,但是我们如果要想像一个山城,那么像目下的昆明样地不缺少一切近代物质设备的城市是不会浮现在我们眼前的。我愿意把山城这个名词用之于良,用之于路南,甚至用之于大理,但决不是昆明。

    我现在所住着的是一个离昆明一百余公里的小城。说她是一个小城,这是一个外省人的口吻她实在并不比我所曾到过的宜良、路南这些县城更小。她有邮政局和电报局,她能够供给你法国的脂粉,甚至德国制的注射剂。然而不管一切,她还是我所旅行过的许多县城中最配称之为山城地方。这是因为她还保留了一个山城所该有的特殊气息。

    我在这里已经算是住下来了。早晨,我定首先看见妇女们在门口操作,或是扛了农具出城去。当那些幸福的男子起床来,端一个矮凳坐在门口,吃茶、晒太阳的时候,一定是快要到正午了。正午,城里的街上是寂静的,年轻人都聚集在城外汽车站旁边的几家茶馆或小食铺里,等侯来往的车看热闹。无所事事的日子虽然好像很悠长,但终于到了黄昏,于是你可以听见牧人在吹起哨子赶着牛羊进城了;驻屯营里吹起生疏的喇叭,召集士兵归队了;打柴的老妇人伛偻的背上负着一捆柏枝或松毛从小巷里穿出来了……一排荒凉的雉堞渐渐没入黑暗的夜色中,于是这小城中惟一西街上是透露着光亮的地方,因为一切的店铺都在西街上,别的铺子虽然都早已关了门,而茶馆宵夜铺却正当热闹的时刻,何况茶馆及宵夜铺又占了所有的商铺的半数以上。

    但是,它们虽则卖夜市,才过十点钟,所有的光亮便已全部熄灭掉。现在是狗的城市了。它们逐着,叫嗥着,在绝对的黑暗中,使一个不习惯早睡的旅客,在枕上会仿佛感到土匪来攻城的征兆。赶街子是使人们的生活形成一种特殊样式的主因。这里的人从来不作每天的计划。“一日之在于晨”,这句古谚于他们是没有用处的。对于他们,每一个月并没有三十天,而是只有六天,因为他们每五天赶一次街子。一切的事情都得在街子天做。买鱼肉鸡蛋蔬菜米粮,均须到街子天,错过了这个街子天,就得等下一个街子,于是五天就很容易地过去了。医生什么人,也是赶街子的。人倘若生了什么病,五天之内没有变化是幸福的。医生给你诊了脉,给你留下五天服食的药,你就等到下一个街子天再请教他。警察也是赶街子的,当警察不够维持秩序时,不得不让过去被裁的警察来临时服务一下。这就是赶街子的警察,谁知道他们在非街子天做些什么事呢。

    人们永远很迟缓,永远很闲懒,永远没有时间的观念。很少人家有一个钟或表。既然今天或明天都没有什么关系,上午与下午更有什么分别呢?你说,这不是赶惯了街子对他们的生活方式的影响吗?

我不喜欢,并且也不习惯于这种山城里的生活,但我既在这里住了几天之后,也似乎稍微发现了她一点好处。我常常会想起“山静似太古,日长如小年”这一副对联,仿佛很可以用来贴在这里的城门上。然而这种和平与淳朴的好处,到底只堪从想像中去追求的,比如你身处于一个烦嚣的都会里,偶尔憧憬一下这样的山城生活,那是对你很有补益的。若果你真的来到这里住下去,像我一样,我想你倘若不能逃走,一定会苦闷至极的。然而你或许要问,为什么我终于没有逃离,而还在这里住下去呢?是的,请你凑过耳朵来,我将指点给你看一个地方,并且告诉你,那是怎样一个地方,会使我对于这寂寞的山城抱着希望。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奶奶的玉簪子

王秋珍

    奶奶的玉簪子不见了!

    那个玉簪子,是当年奶奶的爸爸送给妈妈的定情信物,奶奶一直视之如命。每天早上,奶奶再忙都会把发髻梳得一丝不乱。玉簪子被奶奶摸得日益剔透,散发着温润的光。它安安稳稳地插在奶奶的发髻上,就像奶奶平静的生活。

    丢了玉簪子,就是丢了奶奶的命。

    奶奶终日愁眉紧锁。

    爷爷帮奶奶找了这头翻了那头。“咱们眼睛花了记性差了,还是叫儿子找吧。小时候,他找东西可机灵了。”奶奶茫然而凄切的眼神,让爷爷心痛。爷爷想不出别的法子,就几次三番地给父亲打电话。

    三年不回家的父亲回家了。

    见到父亲,奶奶的眼泪唰地下来了。父亲宽慰道:“妈,玉簪子会找回来的。”

    奶奶拉住父亲的手,就像拉住了救命稻草。奶奶的眼神一遍遍地抚摸父亲,生怕他会长了翅膀飞走。父亲让奶奶好好回忆,回忆玉簪子丢之前,自己去过哪些地方。

    父亲跟着奶奶来到了田野。

    田垄上,奶奶种的扁豆开花了,它们仰着小鸟一样的嘴巴,好像在和奶奶说话。奶奶轻轻地碰了碰它们的小脑袋说:“两天不见,又长大了。”父亲蹲下身,拨弄起扁豆。也许奶奶和扁豆聊天的时候,玉簪子掉了下来。奶奶看着父亲的侧影说:“小时候,你不爱吃扁豆,却爱画扁豆花。我就买了个大花盆,把扁豆种在家门口。”父亲哦了一声,直起身来,看着扁豆花,似乎想起了久远的时光。

    走进菜地,一畦畦的菜好热闹呀。它们被奶奶伺候得像她的发髻一样,整整齐齐,乖巧听话。奶奶带父亲来到空心菜前。奶奶问:“还记得那个空心菜的故事吗?”父亲站在陌生的土地上,拨弄着和他生分的空心菜说:“记得记得。狐狸精妲己在纣王面前进谗言,要宰相比干挖心表忠诚。比干临死前,姜子牙给了他一道符,教他挖心后,将符贴于胸口,立即策马飞奔,不要回头,即使无心也不会死。比干照做了,没想到中途遇到一个妇人,在叫卖空心菜。比干好奇地一回头,立刻摔下马死了。”

    奶奶点了点头,说:“小时候,你最爱看小人书。”奶奶老了,也许,她只想陷进回忆,徜徉老时光了。

    奶奶又带着父亲来到了老房子。老房子并不住人,但奶奶还是经常要去走走。二楼放着奶奶的织布机。这些年,奶奶并不用它了,可她还是经常要上去擦拭一番。父亲埋头细细地查找,织布机的上上下下、角角落落都不能放过。奶奶在一边絮絮叨叨:“咱们东阳的土布很有名,你以前盖的荷花被就是我在这儿织的。”父亲不由得感叹道:“想不到一晃就这么多年了。”

    在织布机边上,父亲发现了一个樟木箱子。箱子一尘不染,铜环上还泛着光,显然是有人经常要打开它。玉簪子会不会遗落在里边?父亲打开了樟木箱,他的眼睛突然定住了。

    他看到了什么?

    一只已经缺脚的弹弓、一个早已褪色的风车、一叠发黄的小人书……还有涂鸦着很多扁豆花的画。

    奶奶正要开口,父亲抢了先:“就是用这把弹弓,我打破了人家的玻璃。是您带我登门道歉,还给人家装上了新玻璃。这个风车,是有一次赶会场时看见的,我很喜欢,您就省下了自己的午餐钱……”父亲说着说着,眼睛有些发涩了。

    父亲闭了闭眼睛,稳了稳情绪,继续翻找。

    他的眼睛又一次定住了。他看到了什么?

    一只玉簪子!

    一只剔透的玉簪子!

    奶奶的玉簪子就这样被父亲找到了。奶奶的精气神全回来了。

    如今,当奶奶和我讲起这个故事,我总是问:玉簪子怎么会掉到樟木箱子里?为什么以前总也找不到?

    奶奶总是笑而不语。这时,在一旁的父亲总是挠了挠头皮。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18年10期,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各题。

柳先生的正骨膏

刘玲海

    邾镇东大街新开张的药铺叫汉春堂,坐堂的先生姓柳,人称柳先生,从东北躲战乱来到邾镇。柳先生擅长骨科,跌打损伤脱臼骨折手到病除,据说,他熬制的外敷膏药正骨膏更是神奇,无论多严重的骨折,经柳先生手法复位后,贴上正骨膏再用竹片固定,少则十日多则一月,断骨愈好如初。

    日本人攻打邾镇的那天,一颗炮弹落在颜老爷的家里,三间大堂屋成了废墟,颜老爷正在前厅伺候他的花树,震得昏了过去。半日后醒来,他看到养在莲花缸里的那株花树,如小臂粗的树干被炸断,仅连接着一部分树皮,颜老爷两眼一黑又昏过去。那株树是儿子带回来的,儿子的喜好,颜老爷视为珍宝。儿子和他的部队在台儿庄与日本人决战时,壮烈殉国,老人把儿子的一捧骨灰埋在树根下,更是视树为生命。

    现在,儿子的树被日本人毁了,颜老爷像被挖了心一样。他失魂落魄地在院子的残垣断壁间转圈,不知如何是好。许久,他一下子想起柳先生,救人的命和救树的命都是救命,也是心急乱求医,柳先生成了他救命的稻草,一路跌跌撞撞来到柳先生的药铺,全不顾大街上枪弹横飞,见到柳先生颜老爷扑通一声就跪下了。

    柳先生来到花树前,小心地扶起来,把断茬对齐捏实贴上正骨膏,周匝固定木棍。三日后,树叶竟振作起来,十日后,树叶重新泛绿,一月后,树干断处长好了。

    颜老爷一脸泪痕,紧抓着柳先生的手说:“你救了我儿子,也救了我啊!”

    邾镇沦陷后,病人挤满了柳先生的药铺,断胳膊断腿的病人很多。这天,柳先生在药铺里配药,心里默念着药方,一味味地抓药……

    汉春堂的大门咣当一声开了,听声音不是手推开的,是脚踢开的。一群日本兵涌进来,后边还抬着一个嗷嗷乱叫的军官,候诊的病人吓得四处躲藏。

    翻译官提着手枪走近柳先生,说:“听说你医术高明,请你为少佐先生治伤,伤愈后重赏。”说着指指乱叫的日本人,“少佐先生率兵进山剿匪,被八路的地雷炸伤,两条腿骨头断了。”

    柳先生一怔,然后缓步上前,看看担架上那张被疼痛扭曲的脸,认识。邾镇沦陷后,这个日本人牵着一条凶犬,在大街上咬死咬伤的人不计其数。

    柳先生指点把病人放到诊床上,然后双手在断腿上拿捏,病人忽然疼得又叫起来,日本兵哗哗地拉枪栓,黑洞洞的枪口一齐对着柳先生。柳先生好像没看见,继续接骨,修正碎骨后外敷正骨膏再竹片固定。一条腿整好换另一条腿,有条不紊。

    “好了,隔日过来换膏药。”柳先生说着直起身去洗手,不再说话。翻译官放下大把银元,日本兵抬着少佐走了。

    隔日,翻译官抬着那个日本少佐来换膏药,又放下大把银元。

    又隔日,那个日本少佐被抬过来换膏药,翻译官再放下大把银元。

    这些日子,柳先生药铺里来治病的人越来越少,以致门可罗雀。

    半月后,日本少佐是拄着拐杖来的,两个日本兵扶着,见了柳先生露出一脸笑,不住地说:“你的,良民大大的!”柳先生也笑,只是不多说话。日本少佐换完药走了,当然还留下许多银元。

    柳先生听到大门口哗啦一声响,出门看,是颜老爷把他的莲花缸摔碎在柳先生的门口,还把莲花缸里的花树嘎吱一下当腰折断,丢在地上愤愤而去,街上好多围观的人,恨恨地吐下唾沫,转身散去。

    柳先生一脸淡然。

    一个月后,是日本少佐自己走着来的,翻译官跟在后面抱着一坛酒。柳先生和日本少佐已成了熟人,最后一次换完药开始喝酒,喝酒的时候,推杯换盏很是热闹,一坛酒喝光还没尽兴,柳先生提议翻译官再去拿一坛酒来。

    翻译官抱着酒坛子回来时,日本少佐躺在地上已经死了,面目狰狞,胸口插着一把刀,刀柄深入,污血满地。

    柳先生在院里正给颜老爷的那棵花树换药,莲花缸换了新的,缸里的花树折断处周匝固定着木棍,花树枝青叶绿,一派盎然。

    刑场上,翻译官问柳先生“你当初为什么给少佐先生医伤?”

    “我是医病的先生,不能坏了先生的名声。”柳先生说。

    “那你干嘛又杀死他?”翻译官追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柳先生脱口而答。

(选自《小说月刊》2018年第5期,有改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九  指

于博

    那天傍晚,太爷阴沉着脸,眼珠子通红,手里攥着一把菜刀,左手放在莱板上。那模样确实吓人,让人有点儿喘不上气来。

    屋外,大黄狗每天都摇着尾巴乱窜,这会儿不知是什么原因,也在窝里趴得老老实实。连那几只芦花鸡也不咕咕地觅食了,缩着脖子堆缩在垡子墙根儿下。

    太奶跪在地上,拼命抱住了太爷的大腿,一个劲儿地求饶。太爷大骂一声,抬腿把太奶甩出一米开外,接着手起刀落,只听咔嚓一声,他的左手小拇指齐刷刷地断掉了。小拇指在莱板上蹦了一下,像个小胡萝卜。

    跪在太爷面前的大爷、二爷还有我的爷爷吓得浑身打战。太奶哆哆嗦嗦从地上爬起来,对着二爷的后背使劲儿捶了一下,哭着说道:“二小子,你造孽呀!”二爷此时都已经吓傻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张嘴大号。

    太爷狠心自断手指,说来有点儿心酸,也有点儿让人不容易理解。能有多大的事呀,十指连心啊!直到后来,我长大了,参加工作了,走上仕途,我才猛然开悟,也因此从心底里敬佩起太爷来。

    太爷原在山东省登州府海阳县。民国初年,由于生计问题,太爷拖家带口闯了关东。经过一路风雨,艰苦跋涉,终于在松嫩平原腹地的一个叫二佐的村子安了家。

    太爷会木匠活儿,而且手艺相当不错。

    第二年,二佐的大地主孟宪章的儿子大婚,太爷起早贪黑和几个木匠为他们家赶制家具。

    那个时候,二佐立村也没几年,也就百十来户人家,加上民风淳朴,彼此之间来往也都很密切。孟宪章虽然是个地主,但心地很善良,人也随和。他们家的老二庆才与我大爷年龄相仿,都在十三四岁左右,于是两个人就在一起玩耍,有时二爷也跟着一起疯。太爷给孟家打家具,大爷和二爷去得就更勤了。

    这天下午,大爷和二爷在孟家玩藏猫猫,屋里屋外乱窜。玩得正在兴头上,孟宪章突然站在院子里,说他的玉扳指不见了。在下房打家具的太爷和其他几个木匠闻声赶来。

    孟宪章说:“玉扳指明明在八仙桌上放着了呢,怎么会没了呢?”就问他儿子拿没拿。

    “没拿。”庆才回答得非常肯定。

    “你呢?”太爷厉声质问大爷。

    “没拿。不信你翻!”大爷态度坚决。

    “老二呢,你们不是在一起玩了吗?”太爷满脸狐疑地问道。

    这一问,庆才左右看了看,挠了挠脑袋:“真是呀,刚才还在呢,藏哪儿了?”

    大伙儿连喊带找,结果没有看到二爷。

    太爷的脸上有些挂不住了,抓起大爷的胳膊回了家。

    玉扳指被太爷在二爷狗皮帽子的帽遮里翻到了。

    太奶战战兢兢地说:“俺给孟家送回去吧,再抓只小鸡赔个不是。”太爷的脸抽搐一下:“这就拉倒了?家里出了这么个白眼窝儿,叫俺咋样做人?”于是,太爷狠狠地杖打了二爷一顿,接着用手颤抖地指着二爷说:“你偷老孟家一个玉扳指,今儿个俺就赔人家一个手指头。”

    断指后,太爷攥着滴答血的左手,大声说道:“穷死不能下道。这下道就是不许偷。偷个鸡蛋吃不饱,一个臭名背到老。都给我听好了,这是家规。打今儿个起,谁要是犯了,就不是我的子孙,死了也别进祖宗的坟茔地。”

    太爷和木头打了大半辈子交道,临死竟没攒下一副棺材板。大奶说:“东山里木头多得是,实在不行就偷着放一棵,咋的也不能让老爷子在那边没有房子呀!”已经成了一家之主,继承了太爷手艺的大爷,脸立刻铁青起来。他眼珠子一瞪:“咋的?你想让俺也成九指?你忘了家规,要败坏家风不成?”最后,大爷用一斗高粱米从孟庆才家换了一棵落叶松。

    树被放倒,连根也挖了出来。说来也怪,整净泥土,那松树的根须正好九条。大爷端详着这有九条树根的松树墩子,突然跪倒在地……

    大爷用了一天的时间,把树墩子修理得铮亮,成了一件坐具。但这九条根须的树墩子从来没有人坐过,像个宝物似的摆在家里。

    等他们哥儿四个分家时,我父亲特意要了这个树墩子。

    1985年,我大学毕业,分到市委办公室。结婚那年,父亲说:“我实在没啥陪送的,就把这个树墩子给你吧。不要小瞧它,它可是个宝贝呀!”

    树墩子被我摆到了办公室。我每天走进办公室,第一眼看见的就是它。它安静地卧在办公室的一角,那九条根须就仿佛是我太爷的九根手指头。直到现在,我早已在处级岗位上任职七八年了,但我从来没有动过一丝邪念,因为我怕我也会变成九指!

(选自《百花园》2019年第1期,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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