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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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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2016-2017学年河北张家口沽源县一中高一上期中语文试卷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荆轲之死

    荆轲从秦武阳手中的托盘里取过地图,身子前倾,双手举过头顶。”“秦王,这是我们燕国地图,从此以后,燕国将俯首称臣,如大秦之属县,岁岁纳贡,不敢有半点异图。”

秦王喜不自禁,俯身来看。

    地图一点儿一点儿展开,一点点展开,末了,寒光一闪,一柄锋利的匕首出现在眼前。

    荆轲突地执匕朝秦王猛刺,秦王情急中躲开利刃,荆轲奋力追赶……

    “停停停停,”台下赵团长击着手掌,示意台上停下来,“金科,你演荆轲演了多少年?三十年。三十年一直都这么演?”

    “这是历史正剧,当然这么演!”

    “啧啧啧!”赵团长不停地摆头,“难怪我们剧团濒临倒闭,三十年啊,一成不变!时代不同了,金科,老戏要演出新意,要融入时代元素嘛!这戏要改,一定要改!”

    怎么改?

    赵团长经过一个星期的编写,终于拿出了一个自己十分满意的剧本,剧情是这样的:荆轲并不是什么义士,而是一个无赖,整天好酒贪杯爱色敛财,一心想着飞黄腾达。于是买通关系,混骗到了燕王身边。后来见秦国势力强大,燕国岌岌可危,便假托刺秦,携燕国地图、奇珍异宝投靠了秦王……

    金科开始认真地看了两页,看着看着,脸色大变,一抬手将剧本扔出了窗外。

    “狗屁!”金科愤怒地说。

    赵团长心痛地捡回剧本,赶紧收回公文包里。“我说金科,现在不是流行戏说吗?不是流行穿越吗?不是流行搞笑吗?你那什么什么义薄云天,忠肝义胆,狗屁!谁信?谁看?没人看,哪来钱?没钱哪来房?哪来车?金科呀金科,你不能再固执下去了,好好想想吧!”赵团长痛心疾首地说。“要演你演!”金科剑眉倒竖,黑着脸甩手走了。

    赵团长还真想演,但他演得好吗?金科是县剧团的台柱子,金科饰演的荆轲神形毕肖,唱念做打,无不精彩绝伦。只是这金科演荆轲久了,出不来,总以为自己就是荆轲,他耿直,敢怒敢言,这不,连赵团长他都不给一点面子。

    赵团长只得强忍着,低下身价去求金科,“金科啊,我初来乍到,您是老革命,一定要支持我的工作啊!如果我们把这个戏演好了,到省里拿个一等奖什么的,奖金可是两万呢!”

    赵团长软磨硬泡了几天,

    金科才心一软,勉强默认了下来。

    经过两个月精心排练,新版《荆轲刺秦》终于隆重上演。首演在县大剧院举行。锣鼓铿锵,大幕开启,艳丽的灯光下,十位盛装女子且歌且舞,巧笑倩兮,美目流转,妖冶异常,歌舞升平中,荆轲摇摇晃晃,晕晕乎乎,醉眼蒙眬,美女们挤眉弄眼,极尽挑逗,荆轲左牡丹,右芙蓉,沉醉在温柔乡里……

    易水送别……

    图穷匕见……

    荆轲从秦武阳手中取地图在手,突然间神情大变,脸色异常凝重起来。地图一点点展开,一点一点展开,图穷,寒光一闪,一柄锋利的匕首出现在眼前。赵团长大惊,按照新剧本,地图里是没有匕首的。

    荆轲左手扯住秦王衣袖,右手执匕首朝秦王猛刺。饰演秦王的演员覃望也吃了一惊,戏不是改了吗?怎么还刺?金科朝覃望使了一个眼神,低声道:“按老剧本演。”覃望愣了一下,只好拔剑,一边拔一边奔跑,一边奔跑一边想,赵团长不是吩咐过吗?不,不能按老剧本演,荆轲不能死,死了后面的戏怎么演。于是继续奔跑,装作剑始终拔不出来的样子。金科瞧出来覃望的意思。

    荆轲止步,仰天长笑:“哈哈哈哈!秦王施暴政天怒人怨,荆轲我受重托为民除奸,焉能好美色贪钱财忠义扫地,留千古骂名遗臭万年!罢罢罢!难手刃秦贼,我怎能苟且偷安,纵万死无生也不污我忠肝义胆。”金科突然擅自加进了一段唱词,还好琴师老练,跟了上去。唱罢,荆轲将匕首在脖子上一横,身子一斜,栽倒在地,倒地的那一刻,看得见金科眼中噙满泪水。

    戏完全演乱套了,赵团长急忙令人将幕布拉上。

    奖牌呀!奖金呀!赵团长捶胸顿足。为了奖牌,为了两万元奖金,不管怎样,戏还得演,赵团长只得压住满腔怒火上金科家去求他。金科避而不见,让老婆传出话来,荆轲已死!

从此以后,金科告别舞台,不再演戏。(选自《小小说月刊》,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运用对比手法刻画人物,金科的形象就是在与赵团长改编剧本、覃望不敢按老剧本演戏这一系列言行的鲜明对比中凸显出来的。 B、小说中的赵团长认为历史正剧没有商业价值,只有“戏说”“穿越”才能改变剧团现状,这说明他是虽有责任心但缺乏文化素养的人。 C、小说的语言古雅深沉,富有韵律。如“赵团长痛心疾首”“荆轲神形毕肖”中成语的使用,既丰富了人物形象,也增添了文章的文化内涵。 D、小说中的人物姓名设置颇具匠心,金科与荆轲,覃望与秦王,谐音相近,暗示小说中的人物形象与历史正剧中的形象一一对照。 E、小说以生动的笔触叙述了“荆轲之死”这一故事,体现了艺术创作不能为市场所左右,艺术不能做市场的奴隶的主题,引发读者深思。
(2)、小说中的金科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3)、小说中金科答应赵团长出演新版《荆轲刺秦》,在舞台上却按照老剧本演,这样安排情节的好处是什么?请结合小说加以分析。

(4)、小说结尾部分写到“荆轲已死”,请结合小说分析作者这样写的意图。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问题。

来客

沈从文

    一天下午,我为《读者月刊》写一篇创作回忆录,觉得记忆中充满了各种河水。生平在各个地方所见到的各种河流,似乎正一一从心上流过。刚写到第二行,一个服装潇洒的白脸少年绅士,从那黑黑窄窄的楼梯走上来,一见我就问:“我找甲先生。他在家不在家?”

那种语言神气,显然他不会以为面前的我正是他所要找的人。我当时为尊重客人的感觉起见,只好装点愚呆,请客人在房中坐坐。

    “尊驾有什么事,是不是要紧的事?”

    大约先前这人还只疑心我是仆人,现在算已明白我是仆人了,大咧咧地说:“我刚从北京来,不久就要到外洋去留学。我也是一个作家。久仰你先生的大名,特意前来拜访!”

    来客游目四瞩,各事弄清楚后,俨然大事业已办妥,不必主人相请,就大模大样选定一个靠窗边的椅子坐下。喝着我为他倒上的那一杯清茶,见我畏畏缩缩地站在屋角,似乎安慰我不要怕“大人物”,就向我攀谈起来。

    “你先生是作家,怎么不跟他学写小说?”

    “先生说,写小说是河水告他的。”

    “怎么,河水告他的!什么河水井水?他同你说笑话!他一定跟姓贺姓何的读过书,你不懂!”

    “他说的是河水。”

    那绅士见我那么说话,大约见我样子猥猥琐琐,且有点儿戆,发生了兴味,便带玩笑似的向我探听这房中主人的一切。到后就问我,“先生是不是当真在霞飞路买了一幢房子?××报上说的,那幢房子值七千!”

    这客人看看我只知道傻笑,眉毛皱皱,走到写字桌边去,似乎想看看主人桌上的情形。这一来真使我又急又窘,可我又想不出什么方法拦阻他。他把我那篇文章看到了。那上面我写的是:我的教育全是水上得来的,我的智慧中有水气,我的性格仿佛一道小小河流……大概看了两三遍吧,这个绅士才向在他身边显得有点窘迫的我说:“你的先生说河水告他一切,说得真古怪。哪有这事情?”

    我因为不明白用仆人身份如何来答复,故仍然只向他笑了一下。这客人从我的微笑上,似乎感觉到一点小小不快处,一面把手杖剥剥剥的敲打地板,一面便问我来到了这里多久,似乎为了报复起见,就问我:“你名字叫什么?”

    “我叫高升。”可是我说出口时,瞅他那脸上做了一个古怪的表示。

    大约就是这个俗气的名字,把客人谈话兴致索然而尽,不愿意再等待下去了。他把名片夹拿出来,抽出一张小小名片,伏在桌上写了一阵,便把那名片摆在桌上,用一个玉镇尺压定,又把我那文章看过一遍,把头点点,似乎明白了些先前所不明白的东西,这一回很满意了,才向我开口:“高升,我不等候甲先生了。我留下这个,他回来时你就告他,不要忘掉!”

    客人一走,我便恢复了我做主人的身份,赶快走过桌边去,看看那名片究竟写了些什么,刚看完头上两句话“你是水教育的,我是火教育的”,忽然一个人訇的把门推开,好像是明白主人不在家,就不必叩门似的。我真又窘又急,赶忙站起来侍候那客人:“先生,你要什么?”

    他什么也不说,只走近桌边,把原来那张名片收回,换了一张新的,写了两行字,便又匆匆地走了。

我把窗子关好后,放了一口气,走近桌边捡起那张名片看看,原来换了一张有北京某大学文学士头衔的,却把我先前看过的那两句话去掉了。我想:“那么这人自己也觉得并不是火教育出来的了!”想到这些字句和这人一切,我很忧郁的苦笑了一会儿。

    这客人此后从不再来第二次。大约已照他所说的那样,当真放洋去了。我那篇文章,自然写不下去了,也永远不想作了。

一九三三年四月(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两个人的历史

余华

    一九三〇年八月,一个名叫谭博的男孩和一个名叫兰花的女孩,共同坐在阳光无法照耀的台阶上。作为少爷的谭博和作为女佣女儿的兰花,时常这样坐在一起悄悄谈论着他们的梦。

    一九三九年十一月,十七岁的谭博已经不再和十六岁的兰花坐在门前的石阶上。那时候谭博身躯里青春荡漾,他有时会突然拦住兰花,眉飞色舞地向她宣讲一些进步的道理。那时候兰花总是低头不语。在这年十一月的最后一天里,兰花与往常一样用抹布擦洗着那些朱红色的家具。谭博坐在窗前阅读泰戈尔有关飞鸟的诗句。兰花擦着家具时尽力消灭声响,她偶尔朝谭博望去的眼神有些抖动。她希望现存的宁静不会遭受破坏。然而阅读总会带来疲倦。当谭博合上书,他必然要说话了。最近,他常常梦见自己坐上了一艘海轮,这种渴望出门的欲望在清醒时也异常强烈。“我想去延安。”他告诉她。她迷茫地望着他,显而易见,延安二字带给她的只能是一片空白。他并不打算让她更多地明白一些什么,他现在需要知道的是她近来梦中的情景。她重现了一九三〇的害臊。然后她告诉他近来她也有类似的梦。不同的是她没有置身海轮中,而是坐在了由四人抬起的轿子里,她脚上穿着颜色漂亮的布鞋。轿子在城内各条街道上走过。他听完微微一笑,说:“你的梦和我的梦不一样。”

    一九五〇年四月,作为解放军某文工团团长的谭博,回到了他的一别就是十年的家中。此刻全国已经解放,那时候兰花依然居住在他的家中,只是不再是他母亲的女佣,开始独立地享受起自己的生活。谭博英姿勃发走入家中的情景,给兰花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此时兰花已经儿女成堆了,她已经丧失了昔日的苗条,粗壮的腰扭动时抹杀了她曾经有过的美丽。

    在此之前,兰花曾梦见谭博回家的情景,居然和现实中的谭博回来一模一样。因此在某一日中午,当兰花的丈夫出门之后,兰花告诉了谭博她梦中的情景。“你就是这样回来的。”兰花说。谭博听后也回想起了他在回家路上的某一梦,梦中有兰花出现,但兰花依然是少女时期的形象。

    “我也梦见过你。”谭博说。他看到此刻变得十分粗壮的兰花,不愿费舌去叙说她昔日的美丽。有关兰花的梦,在谭博那里将永远地销声匿迹。

    一九七二年十二月。垂头丧气的谭博以反革命分子的身份回到家中。母亲已经去世,他是来料理后事的。此刻兰花的儿女基本上已经长大成人。谭博身穿破烂的黑棉袄在兰花身旁经过时,略略站住了一会儿,向兰花胆战心惊地笑了笑。兰花看到他后轻轻“哦”了一声。于是他才放心地朝自己屋内走去。过了一会儿,兰花敲响了他的屋门,然后问他:“有什么需要我?”谭博不知该说些什么。母亲去世的消息是兰花设法通知他的。这一次,两人无梦可谈。

    一九八五年十月。已经离休回家的谭博,终日坐在院内晒着太阳。还是秋天的时候,他就怕冷了。兰花已是白发苍苍的老人了,可她依然十分健壮。她将一盆衣服搬到水泥板上,开始洗刷衣服。谭博眯缝着眼睛,看着她的手臂如何有力地摆动。在一片“唰唰”声里,他忧心忡忡地告诉兰花:他近来时常梦见自己走在桥上时,桥突然塌了。走在房屋旁时,上面的瓦片奔他脑袋飞来。兰花听了没有作声,依然洗着衣服。谭博问:“你有这样的梦吗?”“我没有。”兰花摇摇头。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雪中婚宴

刘成章

    雄阔的陕北高原。纷纷扬扬的大片子雪花,从灰蒙蒙的天空倾倒下来,到处一片洁白。山呀,塬呀,梁呀,沟呀,河呀,路呀,村庄呀,这一切都难以分清,一切都失去了平日里显著的界线。整个世界仿佛都结冻了,没有了一点儿活气。可是,在一户正在办喜事的人家的院子里,人们围着一桌一桌的酒菜,正在动着筷子,正在宴饮。雪就像给简陋的餐桌上铺了一块块洁白的桌布。

    那场面别致极了,所有人的头上都落上了雪,他们的黑发就像浓白大雾中露出的一些模糊的林梢,只有白发老者的头上看不见雪的踪影;人们的蓝的、黑的、花的棉袄,也都被白雪逐渐吞没,而原先的颜色,只留下一丁点儿了。有的人戴上了连衣帽;有的人把大棉袄顶在头上;还有人却被特殊照顾着,主人找来两三把伞让其打着,不用问,那伞下定是些年轻婆姨,怀里还抱着乳毛未褪的吃奶娃娃。

    院子边横着的一根圆木,已经变得又白又胖。

    虽然刚端上来的菜肴顷刻就变得冰凉了,虽然伸出的筷子上都落上了雪花,但是,正在宴饮的人们,没有一个人紧缩脖子,因为他们骨头里在往常的岁月磨砺中储满了的生命烈焰,此刻正好散发于周身,仿佛周身正需要借此降降温的。

    人们乐滋滋地大声猜拳了。还有人唱起了酒曲。

    但主人还是满怀歉意的。他走上前来说:“唉,天气预报不准确,这雪又来得太突然了,没来得及出去借帐篷布,抱歉抱歉!”

    众人一哇声地说:“没甚!没甚!其实天冷能让咱多喝上几盅,好事一桩!”

    记忆中,陕北的各种较大的筵席,都是在院子摆开阵仗的——谁家能有那么多那么大的窑洞啊!近些年生活好了,不少人纷纷改在饭店举行各种饮宴,那当然显得高档了,优雅了,但是,我却也还是乐见这几千年流传下来的陕北露天饮宴,特别这是我此生头一遭碰上的雪中婚宴,它是正史野史中都不曾记载过的故事,它对我的震撼太强烈了,我太喜欢它了。它所展示出来的人与大自然的完美融合,人的精神世界的旷世璀璨,足以让我沉醉三年!

    在这块苍凉的土地上,总有许多的不如意、不安逸、不舒适的事情,然而,正是这些事情,比如这婚宴中撒在人们头上的纷纷落雪,其实它们每一片都像一把明晃晃的雕刀,它们是在雕琢着强健的灵魂。“艰难困苦,玉汝于成”。

    望着面前的粗犷质朴的雪中婚宴,我国古代诗家的无数对于雪的精彩形容,注满我的心头。于是,我看见,千朵万朵的梨花,装饰着这一婚宴(梨花有着新娘不敢奢望的婚纱的清纯之色);千颗万颗的盐粒,正在供婚宴的厨子们煎、炒、炸、烩(好厨子一把盐哈);千只万只的白蝴蝶,欢舞着,旋转着,飞来,飞来,落在婚宴上每一个诗情盎然的温热的地方(谁不喜欢这喜庆的精灵)。

    一碟一碟的热腾腾的菜肴,不断地放上桌来,而就在这一放之间,已有数不尽的雪花融入其内,给这些菜肴增添了几分大自然的香醇。而人们的筷子夹起的,应是这天地间的精气,应是辈辈祖先们遗传下来的勇于吃大苦耐大劳、勇于战胜艰难险阻犹如左近的壶口瀑布一样永在沸腾的奋斗精神!

    这精神,与柔弱无缘,与萎靡无缘,与颓丧和消沉无缘。

    我猛然想起了中唐诗人卢纶的《塞下曲》,便向着大伙朗吟道:“欲将丸子夹,大雪满碗筷。”(卢纶《塞下曲》:“月黑雁飞高,单于夜遁逃。欲将轻骑逐,大雪满弓刀。”)引起一片笑声。

    凌空降落的雪花是水在做着最浪漫的游戏吧,它飘飘悠悠地从天上落下来,一接近院落就被沾上了红烧肉和炸油糕的浓香,而它又带着这浓香把每个宾客都塑成了雪人,而众宾客,又以浓香的银白,与雪的院子、雪的村落、雪的山野融为一体。世界上往日纷纭繁杂的色彩,似乎只剩下单一的白色了。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信封上的大头菜

马犇

    代写是个老行当,多在邮局附近出摊。少时,一两家;多时,十多家。

    这个行当无需太多东西,一张桌,一沓纸,一支笔足矣。讲究的代写人,会使专用笺纸,且以毛笔书之。但多数代写者只用钢笔,纸也就地取材,机关、企业、学校的稿纸都有人用。

    代写多是代人写信,偶尔也代写诉状、遗嘱、传记、家史。代人写信并不复杂,顾客口述大概内容,代写人书之。也有代写回信的,不识字的人拿来收到的信,请代写人读信,然后将回信的大致内容告知代写人。

    代写冯不是最早的代写者,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才加入队伍。选择代写,并不是因为他已从工厂病退,而是另有他因。

    代写冯秉持着自己的原则,每写完一封信,就忘掉内容,在写信的过程中尽可能准确地呈现出顾客的想法。加之其价格在同行中最低,所以找他代写的人特多。

    与别人不同的是,当有人往台湾寄信时,代写冯写信封前,都会与顾客商议,“同志,请允许我在信封背面画一个代写摊的标志”,多数顾客不会拒绝,或者说并不在意,因为别说他画个标志,就是涂满信封,邮资也不变。

    代写摊的标志是个大头菜,下面写有“大头菜·冯”。后来为提高效率,代写冯刻了枚章,上置大头菜图案,下刻文字,极易辨识。

    解放前,淮城有不少人在南京加入国民党,蒋介石兵败台湾前,有很多淮城籍的国民党军官回乡将亲友带走。所以后来,淮城往台湾寄的信,往往比寄往周边的信还多。

    代写冯清楚地记得,他六岁时,哥哥十岁,身为国民党军官的舅舅回乡省亲,在冯家小酌,自己和哥哥在院里玩耍,哥俩路过堂屋时,舅舅立即召唤哥哥。谁也没想到,饭毕,哥哥即被带走。从此,一条海峡分隔开哥俩。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两岸掀起寻亲潮。由于老家所处的街巷已被更名数次,即便哥哥记得旧址,信也会被打回。而哥哥的地址,代写冯更是一无所知。

    令哥俩终身难忘的或许只有大头菜,因为他们小时候,家里有个腌制老卤大头菜的作坊。当年,站在巷口,就能闻到大头菜那极为特殊的香气。

    那些年,因为贫困,大头菜被广泛食用。虽然条件艰苦,但淮城人一直乐观,他们尝试着“细做”大头菜,且将腌制大头菜的卤留下来,像传家宝一样传下去,到了第二代甚至第三代,卤仍在缸里。用老卤腌制大头菜成了当地的习俗。

    旧时岁月,老卤大头菜不仅让单调的饮食多了些滋味,还给困窘的生活提了鲜。后来,生活水平提高了,但老卤大头菜并没消失,它成了淮城人的情结。再后来,它在外地也红火起来。淮城有民谚:“大头菜不是菜,出门人往外带。”淮剧《补缸调》更为直白:“河北闻名大头菜,招来宁沪大客商。肩挑车运到码头,货到南边用船装。远销南京和上海,还有扬州和镇江。河北地方腌切户,家家都有腌菜缸。”

    《补缸调》里的河北,即河下古镇北边的河北村。代写冯家正住在河北村,当年,哥俩餐餐都离不开自家的大头菜。

    代写冯干了十多年,代写的寄往台湾的信有数百封。一个冬日,梁二拿来台湾亲戚的回信,代写冯照例读给梁二听,除了梁家的信,还有张宣纸,几列隽秀的毛笔字,上书:“近日,几位淮城籍友人相聚,席间,谈及家乡的大头菜,梁君便拿出一封来自家乡的信,信封背面钤着大头菜的印。梁君说淮城有个代写摊,所代写的来台的信皆有此印。‘大头菜·冯’,代写摊莫非恰是吾弟所设吧,今借梁君的信,附上通联。含泪盼复。”

    代写冯热泪盈眶,他做梦也没想到,这个笨方法竟能找到哥哥。代写冯替梁二写完信,即给哥哥写信,一口气写了十多页。自此,哥俩频繁通信。

    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哥哥回乡,五十年了,哥俩终于重聚家乡。代写冯做了很多家乡菜,还特意放了碟老卤大头菜。令代写冯意想不到的是,哥哥从包里拿出一个从未开封的小坛。这是当年离淮时,母亲塞给他的。

    哥俩夹起大头菜,老泪纵横。

(选自《小小说月刊》,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路遗

刘怀远

    黄连婶平日不出门,但一出门,准是去借钱。本村几乎都借遍了,不好再向谁开口。即使有人主动借钱给她,她也摇摇头,坚决地说:“不要,以前借的还没还上呢,已经拖累你们不少了。”

    黄连婶出了村,在路上走,后面有自行车的声音在响动,骑车人和黄连婶说话:“又要去王权村啊?”

    黄连婶出了村,苍白的脸红了红,朝那人点点头。王权村是黄连婶娘家的村,娘家哥多。不过去娘家多了,嫂子们也没好脸色。但毕竟是自己娘家,比借别人的心里踏实。

    骑自行车的人叫玉亮,下了车跟黄连婶说:“我带你一段路吧。”

    黄连婶说:“算了吧,你自己骑还这么大动静,哗啦哗啦直响。”

    玉亮看看自己的破自行车,嘿嘿地笑,手往怀里掏,说:“婶,我这里有几十块钱,你先拿去用吧。”

    黄连婶忙拦着说:“你帮我的还少吗?我自己命苦,不能总拖累你们。”

    “婶,我知道您性格倔强,可我是外人吗?自家的远房侄子!这几年,黄连叔有病,您也够操心的了。”

    黄连婶说:“你惦记着婶,婶感激不尽,你家也不宽裕,我现在日子还能挺过去。”

    “好吧!”玉亮知道拗不过她,就说:“那我先走了。”

    玉亮骑上哗啦哗啦直响的自行车,骑得很慢,比黄连婶走得快不了多少。拐过一个弯,玉亮不见了。

    黄连婶走过拐弯处,见路中央有一叠钞票。

    黄连婶捡起来,数了数,不到100元钱。天呐,这是谁这么马虎,100元足可以买七八袋化肥,足可以给黄连买一个月的中药,足够在县中学读书的女儿两个月的生活费啊……

    她往前后看,见不到一个人影。

    丢钱也太马虎了,玉亮也马虎,他在前面,愣没看到。黄连婶站在那里等了好一阵子,也没见有人来找。她摇摇头,把钱装进衣兜,心想,会和找钱的人碰上的,就继续往前走。

    迎面开来一辆农用三轮车,在黄连婶面前停下来,开车的是屠户柳三。

    “嫂,你要去哪里啊?”

    “我去走个亲戚。”

    “哦,俺哥一个人在家呢?”

    “咋,你还怕他跑了?”

    柳三笑了,黄连终年躺在床上搂着药罐子,既不会跑,也不会怕谁偷。

    柳三说:“嫂,咱一起回家吧,有啥困难我帮你解决。”

    黄连婶说:“你也没开印票子的机器,每天起五更睡半夜的,天天杀猪再赶集卖肉,生意做得也挺辛苦的。”

    柳三说:“嫂啊,你不是困难到揭不开锅了,不会又回娘家的。好,你去吧。”柳三挠挠头,朝农用车上看看说:“我东西丢在集上了,得赶快回去拿。”说完,农用车冒了一溜黑烟,掉转车头跑远了。

    黄连婶笑着摇摇头,心里说:“慌张鬼,掉转车头往回走也不带我一段路!”

    走出不远,黄连婶再次财运高照,又捡到一叠钱。拿在手上,油渍渍的,上面还沾有一星暗红的肉渣。

    回到村,黄连婶找到玉亮和柳三。不想二人矢口否认,都说没有丢钱。

    黄连婶说:“你们不是丢,是故意放在路上让我捡。”

    俩人都说:“俺俩是傻蛋啊?脑子有病啊?要是被别人捡去了咋办?”

    黄连婶的泪就要落下来了,说:“只要说钱是你们的,算我借的行了吧?”

    不管她怎么说,两人就是不承认,异口同声地说:“钱是你捡的,找不到失主就是你的。”

    黄连婶很无奈,两叠皱巴巴的钱像两块刚出炉的烤山芋,烫手。

    思来想去,黄连婶最后把钱交给村主任,让他给广播一下,找寻失主。

    大喇叭里还没有广播,人们都知道了黄连婶捡钱上交的事。第二天午后,玉亮和柳三找了来,说:“既然您铁了心不要,这钱我们只好领回了。”

    黄连婶叹一声:“我只有用这个法子,才会逼你们出来承认。走,一起去村委会领回。”

    到了村委会,柳主任脸色酣红地躺在椅子上打盹。听黄连婶说完,柳主任打着酒嗝说:“你们都值得表扬,一边是慷慨助人,一边是拾金不昧。”

    黄连婶说:“场面话就不用说了,快把钱退给他俩吧。”

    柳主任不吭声,脸却更红了,反手把墙上的日历撕下一张,裁成两张寸宽的,把烟丝倒在印有“1989年”的一半上,在手上一扭一转,就成了一只大炮烟。点燃深吸几口,让自己隐藏在烟雾中才说:“上面总来人,村委会也没啥收入,今天李乡长领几个人又来了,你捡的钱真是雪中送炭啊,我用它还了饭店的招待费还不够呢。”

     三个人一下僵在那儿,瞪出的眼白如晒在河滩上的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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