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阳安中学2020-2021学年高三上学期语文11月月考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我国历史上究竟有没有法治思想,有没有法治传统?学术界一些人认为,法治是舶来的概念,我国历史上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法治。虽然我国历史上出现过法家思想家,他们的学说理论对社会发展、国家统一产生过巨大的推动作用,但不少人还是认为,法家的法是刑法,法家只有刑法之治。这样的看法有其道理,不过也有过于简单之嫌。

法家以主张“以法治国”的“法治”著称,提出了一整套推行“法治”的理论与方法,为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提供了理论根据。法家的“法治”思想产生于我国古代发生社会巨变的历史时期,代表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适应了当时社会发展的需要,其试图改变之前以血缘和宗法关系为根基的社会结构,并着手在自然人和自然人之间、自然人和国家之间尽可能建立起某种权利义务关系,并以此为联结、以地缘范围为依据建立起国家。国家不再是诸侯贵族的血缘联合,法律使得国家的统一有了新的整合基础。

法家的法是国家制定的成文法。这有别于以往古老社会的习惯或者不公开、不外传、只在统治者内部代代相承的治国典则。这种法律是用老百姓容易明白的文字写成的,写成以后是公布的,以普遍规则的形式明确告诉大家哪些行为是违法犯罪,这些行为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结果。这些法律公布以后,一方面使民众对自己的行为有所预期,能够约束自己的行为;另一方面也约束官吏,使其不能轻易违背法律而任意侵害老百姓。在法家看来,“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才能更好发挥法作为有效治理工具的有效作用。

法家的“法治”思想是一种治国理论,强调国家治乱兴衰的关键不在于君主是否仁德,而在于法律制度。可以说,将法律视为一种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工具,将“法治”视为一种治国的基本方法,是法家“法治”理论的实质内涵。

在我国传统社会中,指导国家这个庞大官僚机器运转的不仅有儒家的“德政”,也有法家的“法治”。在法家“法治”思想指导下,古代中国自始至终坚持成文法法律体系。这种法律体系历经秦律、汉律、唐律、明清律例,成为中华法系的基石,帮助国家维护长治久安。古代中国能够有效治理非常广袤的地域,并成为人口众多的超大型国家,国家的权力和法律的威力能够触及社会基层,法家思想和成文法系统功不可没。而与法家同时期的许多其他文明形态还是城邦、城邦联盟、贵族联合等,不能不说法家的“法治”思想在那个时期展现出独有的智慧。

不过,法家的“法治”思想,在我们今天来看,仍然属于古典的法治,所以不能直接移植过来为我们所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照搬,但也不能闭门造车,而是要汲取一切有益的法治文明成果,包括科学借鉴我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有益成分。

(摘编自武树臣《我国历史上究竟有没有法治思想和法治统治》)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为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法家提出了一整套推行“法治”的理论与方法。 B、以往的治国典则只在统治者内部代代相承,法家的法是国家制定并公布的成文法。 C、学术界有些人认为,中国古代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法治,有的只是法家的刑法之治。 D、法家试图改变以血缘和宗法关系为根基的社会结构,建立起某种权利义务关系。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一项是( )
A、文章引论部分采用设问的方法,在论及他人观点的同时,客观委婉地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B、文章本论部分论述了法家“法治”思想的理论宗旨、表现形式、实质内涵及其历史作用。 C、文章将法家与同时期的其他文明形态进行对比,说明法家思想在当时具有独特智慧。 D、文章对法家思想既有肯定又有所保留,提出了当代法治建设对待传统法家思想的应有态度。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
A、法家的“法”是公开的成文法,比起之前的不公开的治国典则更能保护民众。 B、法家用法律去调整各种社会关系,其背后的理论基础是“以法治国”的思想。 C、在我国传统社会中,指导国家运转的要么是儒家的“德政”,要么是法家的“法治”。 D、法家思想历经秦律、汉律、唐律、明清律例的发展,最终成为中华法系的基石。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以下题。

    元曲,作为一种韵文,向来与唐诗、宋词鼎足而立,它不但是那一个时代灿烂文化的象征,而且是中国传统文学中一个不可企及的典范,就像王国维先生所论述的那样:“凡一代有一代之文学。楚之骚,汉之赋,六代之骈语,唐之诗,宋之词,元之曲,皆所谓一代之文学,而后世莫能继焉者也。”这多少有些把文学神化和偶像化的意味。

    翻开我们的文学史,透过唐诗、宋词、元曲,甚至更早的诗经、楚辞等文学形式的表象,可以看到一个共同的特质,那就是它们都与音乐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诗三百,原本大都是可以“弦而歌之”的民间歌谣;楚辞,是由南方民歌发展而来的文化人的歌辞;唐诗,多为可以吟唱的“歌诗”“声诗”;宋词,是专为歌曲词牌而填写的歌词;元曲,更与音乐有着天然的联系,以至于它的名称中,也只剩下音乐——“曲”的意义,尽管如此,它仍然使人想到常常在街头巷尾飘然入耳的流行歌曲。实际上,无论唐诗、宋词还是元曲,这些各自时代的“乐府”,正是那一时代的流行歌曲,与我们今天所听到的民谣并无二致。而且,元曲与之更有一种相似之处:在它自身所处的时代,它是最为低下的艺术形式,被那些“高尚之士”“性理之学”视为刍狗。正如我们今天对流行歌曲并不一定在意,抑或看不起它一样。然而,就是这些下里巴人使人们终于有一天幡然而悟——这也是真正意义上的文学、艺术和文化,是“乐府”。夸张一点说,一部中国古代文学史,就是一部流行歌曲的历史。

    流行歌曲由于体制的短小,能够迅速地反映特定的情绪。而抑扬顿挫的音乐旋律,使它更富于表达能力和感染力,更易于流播和普及,把作者的思想传达给更为广泛的大众。这正是每一时代真正关心生活、关注社会命运的作家所追求的终极目标。元曲是大众文化的代表,尤其是其中戏曲的部分。在创作过程中,作者有着明确的观念——为了面向大众的演出而作,必须更多地表现普通人所关心的话题。而诗词则更多地咏叹个人的主观感受。在形式上,元曲更少格律、语言和风格上的限制,因而能更为自由地表达作者所希望表达的一切。

    元代的作家们,天才地把元曲这一文学形式发挥到了极致。从他们的作品中,我们不仅看到了整整一个时代的社会风貌,而且细微、真切地体会到了那个时代人们的情绪与感受:他们的欢乐与烦恼,喜悦与遗憾,渴望与失望……以及深藏在这背后的爱与恨。他们的描绘又是那么的淋漓尽致、曲尽人情,那么的动人心魄,尽管我们没有听到而且再也无法听到那些存于我们想象中的音乐的旋律。这便是元曲,史诗般的文学。

    元曲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散曲,它又分为小令和套数两种形式。小令类似于宋词,多是独立的曲子;套数则是由不同曲牌联缀而成的组曲。二是杂剧,即以北曲演唱的戏曲。三是戏文,即以南曲演唱的戏曲。

    在中国文学史上,向来有“词山曲海”的说法,比喻曲作的数量之多,浩如烟海。但由于元曲是非正统的通俗文学,难登大雅之堂,所以流散十分严重。明代中叶以后,出现了第一个收藏、出版和研究元曲作品的高潮。清代是寂寞的,对于元曲来说。一直到“五四”运动以后,新文化思潮的兴起,使文学家、艺术家和学者们开始把目光转向通俗文学,寻找文化与艺术的本真,寻找对抗正统的利器。于是,元曲再一次被发现和重视。

(有删改)

然往往于排斥对立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民间书法的文化艺术价值

马相武

    民间书法这个概念,永远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世界上没有绝对的民间书法,也没有绝对的官方书法,二者是相对而言。比如民间书法经常相对的是文人书法、官方书法和书法家书法。它们不光具有阶层色彩,还带有主流与非主流的区隔,比如官方书法常常相当于主流书法。有时候民间书法的概念使用带有贬义,暗指太随意、太土气、不入流、不雅观、缺少传统规范和法度。也有时候官方书法的概念使用带有贬义,暗指机械刻板模仿、缺乏艺术个性、随大流、大路货、太正统,或一味追求形式的典雅工丽,风格华靡萎弱。所以,这些概念的使用,关键是要看带入的语境,相比较的对象,价值判断的指向,这些才是最重要的。简单地说真正的书法在民间或者说在官方,其实都是错误的、偏颇的。民间书法和官方书法,虽有先后、源流之别,然往往于排斥对立中互补共存、相互依赖。

    民间书法也是一个历史范畴。在书法历史上,有些书法类型,有些书法家,是受到官方或朝廷提倡推广的。比如“二王”,欧、颜、柳体等,它们几乎都是先由书法家书法和文人书法演变而成官方书法。而大量的汉简、敦煌抄经和汉砖瓦当文字,以及大量至今尚未收藏发掘完结的碑帖等等,都属于民间书法范畴。当代的“毛体”曾经风靡全国,同时受到官方和民间的普遍欣赏和模仿研习,却随着政局的变化而逐渐消退。这既是典型案例,又是特异案例。

    民间书法,从表面上看,一般指书家书者属于民间,是普通市民或农民,是平民阶层。然而,我倒是觉得,其实不好以地位、身份和出身高低来划分民间书法和官方书法的。一个普通平民,写得一手直逼真迹的“毛体”,他是官方书法还是民间书法?他当然是官方书法。对于书者,你可以说他是民间书法家;对于书法,你可以说他是官方书法。官方书法和民间书法往往是一个悖论的存在,有一个相对的差异和关系,又往往有一个含混的边界,甚至交叉地存在,复合地覆盖。往往很难简单地划分论定。

    在古代,官方朝廷并不仅仅维护官方书法,它们对于民间书法所起的推动作用也往往是难以否认的。北魏时期,民间书法得到了无比繁盛的发展,民间书法精品受到朝廷极大的认可和欣赏,并且加以推行宣传,蔚为风潮,壮观不已。在山东的邹县、莱州等地发现的摩崖作品,许多是民间书法瑰宝和艺术奇葩,对传统的书法艺术起了极大的丰富作用和启发作用。许多著名书法家情不自禁地加以模仿借鉴,成为官方书法的审美借鉴和艺术风格的一个有机构成。反过来,又推动刺激了民间书法文化艺术的发展演变。

    中国书法起源于民间,篆隶楷行草的形成和演变,都是极好的证明。民间是书法的来源或源泉,汉简、敦煌抄经和汉砖瓦当文字以及大量碑帖资料,一直就是书法家研习的对象,它们是书法的文化宝库和丰富艺术资源所在。历代书法家成就大者和集大成者都从民间书法吸收艺术文化养料,都高度重视从民间书法矿藏得到技艺创新的借鉴。

    当今书法界,加上善书者和爱好者,人群庞大,光怪陆离,林林总总,这是信息化和大众文化时代加上商业大潮搅动之下必然的现象,不足为奇。然而,鼓励提倡大家放眼民间,辨清本末,正本清源,也不失为具有拓展创新书法文化艺术可能的提议和指向。

(选自《中国艺术报》,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文章千古事,明德万年馨。中国书院肇始于唐朝,兴盛于宋代,经元、明、清至今,始终承载着“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士人情怀。岁月如梭,如今大部分书院已不再教书授业,但其蕴含的哲学思想、人文精神与教化理念,依然如淙淙流水,滋养文化的血脉,贡献生活的智慧,撑起心灵的绿荫。

    从古至今,中国书院兼顾文化传播与人格冶炼,既有国学底蕴的根,也有民族精神的魂。千百年来,多少仁人志士在此寒窗苦读,心忧天下。近日跟随“文脉颂中华·书院@家国”网络传播活动实地走访六大书院,近距离接触书院里的家国精神——岳麓书院英勇抗元的忠孝节义;石鼓书院康济时艰的耿耿忠心;鹅湖书院“千古一辩”的贵和尚中;白鹿洞书院敦化育人的德才兼修;问津书院薪尽火传的文化自觉;嵩阳书院“程门立雪”的尊师重道……千年弦歌不绝,文脉国脉相连,书院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同时,亦涵养了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

    先贤之声传颂千年,至今仍振聋发聩,发人深省。在多元化、快节奏的现代生活中,书院以古老智慧解答现代问题,为人们撑起了一片心灵的绿荫。党员干部面对名利诱惑时,多念念范仲淹在嵩阳书院高吟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键盘侠”一逞口舌之快时,多想想朱熹在白鹿洞书院为“论敌”陆九渊之见解“感佩潸然”。修身应“言忠信,行笃敬”;接物应“行有不得,反求诸己”;处事应“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传统书院经千年所锤炼的中国智慧,既为现代人提供一处安放心灵的归处,也为构建美好的社会秩序与社会风俗提供借鉴。

    信息化时代,古老的书院如何返本开新,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脚步?历史和实践告诉我们,传统书院和其他传统文化一样,都不应只是存放在博物馆展柜里、精致而脆弱的陈列品;它更应当是扎根在现实土地上的参天古木——年轮雕刻着历史的印记,根系吸收着时代的养分,叶脉流淌着生命的活力。文脉因人而兴,亦因人而系。要推动传统书院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离不开大家的用心呵护。目前,各地书院正在进行多样化的探索与尝试——国学论坛、新生会讲、经典诵读、课外拓展、网络传播……书院在与其它文化生命体交流互动、相谐相生的过程中,成为中华传统优秀文化生态体系里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

    日月两轮天地眼,诗书万卷圣贤心。书院所承载的文化底蕴与家国情怀,是“以文化人”的精神玦宝,是建立文化自信的重要思想源泉。千年书院经时光打磨,其长久而永恒的智慧仍值得现代人铭记与发展。我们应守住书院根脉,呵护书院历史,激活书院文化,古为今用。去芜存菁,让书院在新时代中展现出时代风采与永久魅力。

(宋子节《书院精神为现代人撑起心灵的绿荫》)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谁是叙述者?根据一般的常识,叙述者就是那个讲故事的人。基于这一点,过去人们常常把一篇小说的叙述者和它的作者等同起来。例如,人们通常把《祝福》中的第一人称叙述者“我”看作是鲁迅本人。其实,叙述者与现实生活中真实的作者并不是一个人。有时,在一个叙事文本中,我们可以同时发现几个叙述者,这几个叙述者的面貌各不相同。在这种情况下,要确定哪一个是作者几乎是不可能的。如英国作家乔叟的《坎特伯雷故事集》就是如此。另外,在同一作者的不同作品中,可以有完全不同的叙述者。例如阿城的《棋王》和《孩子王》都是采用第一人称叙述,但叙述者却完全不同。即使叙述者的价值观念、情感倾向与我们了解的作者的情形大致相同,我们也不应当贸然把二者等同起来。正如M·比尔兹利所说:“文学作品中的说话者不能与作者划等号,说话者的性格和状况只能由作品的内在证据提供,除非作者提供实在的背景或公开发表声明,将自己与叙述者联系在一起。”但即便如此,说话人也不是作者,而是“准作者”或最好称之为“作者----叙述者”。

    叙述者也不是“隐含作者”。在叙述中,隐含作者的位置可以说介于叙述者和真实的作者之间,如果说现实中的作者是具体的,那么所谓隐含作者就是虚拟的,它的形象是读者在阅读过程中根据文本建立起来的,它是文本中作者的形象,它没有任何与读者直接交流的方式,它只能通过作品的整体构思,通过各种叙事策略,通过文本的意识形态和价值标准来显示自己的存在。隐含作者与真实作者的区别在于,同一个作者可以写作两部甚至更多的作品,每一部作品都包含着一个隐含作者。例如菲尔丁便在几部作品中分别创造了人生态度和价值观念各不相同的几个隐含作者。另外,在现实中,一部作品可以由几个作者共同创作,但一个文本的隐含作者却永远只有一个。

    最确切的显示隐含作者存在的是对“不可靠的叙述者”的辨识,我们如何来确定文本中的某些叙述是不可靠的呢?判断的依据就是看它是否与隐含作者的价值观念发生冲突,如果发生冲突,叙述者的态度就是值得怀疑的。《红楼梦》三十四回,王夫人在午睡时发现金钏儿与宝玉调笑,于是抽了金钏儿一耳光,同时不顾金钏儿的苦苦哀求,将她逐出大观园,一场风波过后,叙述者评论道:“王夫人固然是个宽仁慈厚的人,从来不曾打过丫头们一下子,今忽见金钏儿行此无耻之事,这是平生最恨的,所以气忿不过,打了一下子,骂了几句,虽是金钏儿苦求,也不肯收留,到底唤了金钏儿的母亲白老媳妇儿领出去了。”这段话读起来几乎是在为王夫人辩解,他的天性是宽厚仁慈的,她打了丫头并将其撵走,是因为金钏儿与她儿子调情,触犯了她“平生最恨之事”,但我们通过叙述分明看到,此事原本是宝玉先带头的,而王夫人当时只是在假寐,她完全听到了金钏儿与宝玉之间的全部对话,完全了解事情的真相,但她仍然不发慈悲,因此尽管叙述者为王夫人辩护,我们依旧感到王夫人是不公正的,叙述者对王夫人的赞誉也是不可靠的,不足信的。那么是谁有意识地做出这种叙述安排,是谁引起我们对叙述者态度的怀疑呢?这个人就是小说的隐含作者。

(选自罗钢《叙事学导论》,有删减)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隶变”是古汉字演变为现代汉字的起点,也是汉字发展史上一个重要转折点。汉字形态逐渐由线条圆转、依类象形的篆书,转向点画顿挫、笔性丰富、渐趋平直的隶书,变得更容易辨识。“隶变”一词在唐代唐玄度的《新加九经字样》中便有提及,后见于宋代郭忠恕的《佩觿》、宋代徐铉校注的《说文解字》等。一般认为,隶变始于秦国文字,是俗体流行所推动的结果。然而,隶变这一过程具有长期性、复杂性,我认为,从战国楚简中亦可追寻到部分“隶变”的踪迹以及书法艺术的自觉演变。

    学界曾有观点认为,在秦朝推行“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后,楚文或毁于秦火,或葬于地下。楚文的消失似乎显得顺理成章,但事实却没有那么简单。“书同文”所统一的主要是公文用语和用字规范,六国多样化的书写习惯是难以同一的,因此楚文的融合、转化、演进具备一定可能性。

    从现有文献、文物来看,楚简的书体、字体和笔法形态呈现出多样性特征,具备了毛笔书写、多面出锋、用墨自然、笔性灵动、点画多样、提按顿挫、平直折转等书法艺术元素。这些包含篆、草、隶、楷、行点画的楚简文字,极富人文笔性,其点画的多样性成为一种生生不息的书法艺术母体。楚国简帛文字的多样性亦造就了不同书风,各个篇目,自成系统。仅以部分郭店楚墓竹简为例,《唐虞之道》温润静穆、淳朴内敛;《尊德义》苍茫奔放、起伏跌宕;《老子·甲》整齐严谨、雅致精微。关于楚帛文字,郭沫若先生认为:“体式简略,形态扁平,接近于后代的隶书。”古文字学家裘锡圭先生也认为:“如果秦没有统一全中国,六国文字的俗体迟早也是会演变成类似隶书的新字体的。”可以推断,至少在楚国简帛文字中可能存在与隶变相似的形变现象,楚文字书法艺术的“今文”趋势,不仅彰显了其笔理墨妙,更蕴含着一种自觉的人文精神。

    对于隶变的探讨,离不开关于书法正体和俗体问题的研究。《说文解字·序》有“著于竹帛谓之书”。王国维指出:“掌文书者亦皆谓之史,则史之职专以藏书、读书、作书为事。”这些“掌文书者”均为诸侯国史官,而不像汉代简牍更多来自佣书和刀笔小吏,他们抄写大量经典所使用的应为官方通行文字。在古文向今文转化的探索和自然演化中,各诸侯国史官“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在文字中凝结着各自的人文特质,使得多种新形体出现。这些形体均可视作汉字形体正常演化的产物。所以,我认为“隶变”是在大量古书经典的创作、研究、传抄中发生的,所谓俗体的推动仅是促成汉字形体演变的动因之一。

    追寻隶变之踪,可以一窥中国书法逐步走向自觉的历程,体味汉字背后蕴含的人文精神,更加深入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

(选自孟鸿声《追寻隶书演变之踪》)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材料一:

先看意象和物象的关系。古人所谓意象,尽管有种种不同的用法,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就是必须呈现为象。那种纯概念的说理,直抒胸臆的抒情,都不能构成意象。因此可以说,意象赖以存在的要素是象,是物象。

物象是客观的,它不依赖人的存在而存在,也不因人的喜怒哀乐而发生变化。但是物象一旦进入诗人的构思,就带上了诗人主观的色彩。这时它要受到两方面的加工:一方面,经过诗人审美经验的淘洗与筛选,以符合诗人的美学理想和美学趣味;另一方面,又经过诗人思想感情的化合与点染,渗入诗人的人格和情趣。经过这两方面加工的物象进入诗中就是意象。诗人的审美经验和人格情趣,即是意象中那个意的内容。因此可以说,意象是融入了主观情意的客观物象,或者是借助客观物象表现出来的主观情意。例如,“梅”这个词表示一种客观的事物,它有形状有颜色,具备某种象。当诗人将它写入作品之中,并融入自己的人格情趣、美学理想时,它就成为诗歌的意象。由于古代诗人反复地运用,“梅”这一意象已经固定地带上了清高芳洁、傲雪凌霜的意趣。

总之,物象是意象的基础,而意象却不是物象的客观的机械的模仿。从物象到意象是艺术的创造。

再看意象和意境的关系。我在《中国古典诗歌的意境》里说,意境是诗人的主观情意和客观物象互相交融而形成的艺术境界。现在又说意象是主客观的交融契合,那么意象和意境有什么区别呢?我认为可以这样区别它们:意境的范围比较大,通常指整首诗,几句诗,或一句诗所造成的境界;而意象只不过是构成诗歌意境的一些具体的、细小的单位。意境好比一座完整的建筑,意象只是构成这建筑的一些砖石。古人有时以象和境对举,很能见出它们的区别,如王昌龄说:“圆通无有象,圣境不能侵。”刘禹锡说;“义得而言丧,故微而难能;境生于象外,故精而寡和。”显而易见,象指个别的事物,境指达到的品地。象是具体的物象,境是综合的效应。象比较实,境比较虚。

陆游的《临安春雨初霁》:“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这两句诗构成一种意境,其中有春天到来的喜悦,也有流光易逝的感喟。春的脚步随着雨声来到深巷,进入小楼,给诗人带来一个不眠之夜。诗人设想明天早晨该能听到深巷传来的卖花声了。如果把这两句诗再加分析,就可以看到它包含四个意象:“小楼”“深巷”“春雨”“杏花”。“小楼”“深巷”,有静谧幽邃之感,衬托出诗人客居临安的寂寞。“春雨”“杏花”,带着江南早春的气息,预告一个万紫千红的局面即将到来。陆游这两句诗的意境,就是借助这些富有情趣的意象以及它们的交互作用而形成的。

(摘编自袁行霈《中国诗歌艺术研究》)

材料二:

月亮创造了心灵虚静和空间澄净的审美意境。这首先是因为月亮升起于“寂寂人定初”的夜晚,人类主要是在太阳下进行改造世界的活动,这就赋予太阳与月亮不同的含义。太阳意味着真实与运动,而月亮象征着寂静与超脱。太阳下改造物质世界的活动停歇之后,艺术的创造便在寂静的月色下悄然展开。其次月亮的文化内涵是阴柔的美学风范。当中国美学追求安详阴柔优美的明月意境时,也就找到了月亮原型,呈现出娴静与空灵的审美特征。

王维《竹里馆》诗云:“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月光衬托着宁静自适的精神境界,寞寞心事中笼罩着一片飘逸出尘的寂寂梵音,月在艺术观照中的虚静,主要目的还在于表现心的虚静。孟浩然《宿业师山房期丁大不至》谓:“松月生夜凉,风泉满清听”,初升的明月升起于松间,带来丝丝夜凉,凉爽的夜风送来阵阵悠扬的泉声,整个时空充满着天籁般的乐音和遗世独立的静谧。刘禹锡的《八月十五日夜桃源玩月》:“尘中见月心亦闲,况是清秋仙府间”,几乎可以说是道破了月的虚静的审美底蕴,即使是茫茫尘世,只要望一望月亮,看一看月光,也可以澡雪精神,洗尽尘烦,带来审美的愉悦温馨。

月亮展示给人们的还是澄碧晶莹纤尘不染的洁净世界。从《陈风》的“月出皎兮”到《春江花月夜》的“江天一色无纤尘”“空里流霜不觉飞”,月亮始终是冰清玉洁的形象。刘禹锡这样写道:“天将今夜月,一遍洗寰瀛。暑退九霄净,秋澄万景清。星辰让光彩,风露发晶英。能变人间世,翛然是玉京。”(《八月十五日夜玩月》)静静的月光洗着大地、洗着宇宙,也洗着人们的肝胆精神。在月光的映照下,世界被改造了、被移动了、被诗化了。人们喜欢用冰轮、玉盘、清辉等来指称月亮,正是表现着月的洁净品格。

(摘编自傅道彬《晚唐钟声:中国文学的原型批评》)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