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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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山西省太原市2018-2019学年高一下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苍蝇之死

赵新

    那天中午村长在床上睡觉时,脸上落了一只苍蝇。村长本来就要进入梦乡了,差一点点就要睡着了,可是那只苍蝇在他的脸上爬了一个来回,痒痒不是痒痒,疼痛不是疼痛,就觉得心里麻麻的,耳目难受,所以村长还是睡不着了。

    村长并没有睁眼。村长知道是苍蝇,把手一挥,脸上便没了动静。

    村长再睡。正要睡沉睡实的时候,那只苍蝇又返了回来,又落到了他的下巴上左右来回爬。

    村长把手一挥,翻身再睡。又要睡沉睡实的时候,那只苍蝇又转了回来,落到了他的右腮,然后就徐徐地向上爬,显然是不慌不忙悠闲自得的样子。

    村长被激怒了。村长想,你也欺人太甚了!你也不看看我是谁?和我过不去吗?瞎了你的狗眼!

    村长怒火万丈地坐了起来,顺手抓起放在窗台上的苍蝇拍子,看见那只苍蝇探头探脑地在床沿上落着,伸出胳膊打去。

    苍蝇很贼,苍蝇飞了。苍蝇惊慌失措地在他的头顶转来转去,发出嗡嗡的声响,像一架在低空盘旋的飞机。渐渐地那只苍蝇老实了,落在写字台上落在饭桌上落在沙发上,大概觉得这几处都有风险都不平安,最后高高地稳稳地落在了墙壁上。落定了的苍蝇一片欢欣鼓舞,伸了两条前腿兀自戏耍把玩,样子很像在给人作揖。

村长扔了烟蒂骂道:奶奶的,我岂能放过你!

    村长抄起苍蝇拍子,悄悄地下床,悄悄地动,光着脚走到墙壁跟前,猛地往上一跃,怒发冲冠地向那只苍蝇拍去。结果是由于用力太大太猛,苍蝇拍子被拍断了,苍蝇却又飞了!

    村长扔了手中的拍子又骂:破货!假货!假冒伪劣的玩意儿!关键时刻派不上用场!盛怒之下村长朝那断成两截的苍蝇拍子跺了两脚。

村长媳妇儿是到邻居家里串门之后回来的。她回到屋里的时候,村长正在沙发上悻悻地坐着,眉眼间带了一股火气。媳妇儿问:你没有睡觉呀?哪天中午你都睡!村长说:我还睡觉?睡屁!我气都气死了。媳妇儿说:奇怪,又没人来又没人去,谁气着你啦?谁敢让你生气?村长伸手朝天花板上一指:你自己看!

    媳妇儿看见了落在天花板上的那只苍蝇。

    媳妇儿大声笑了。媳妇儿说:你生它的气?你七尺高的男子汉,堂堂一个大村长,和只苍蝇一般见识,你好大的胆量,好大的出息!

    村长说你是吃了灯草,说得轻巧。它老往我脸上落,赶又赶不走,打又打不死,真是可恶至极!你别笑话我,你有本事你就打死它,我服你!

    村长熄妇儿也不说话,伸手从饭桌上拿过酒瓶来。她把几滴酒倒在了沙发的木质扶手上,又把酒瓶放了回去。

    村长说:你别糟蹋酒呀,这是名酒,好几百块钱一瓶!这是咱村老大栓送的……

    媳妇儿说:你别动,好好坐着!我知道这酒是老大栓送的,他不送他拿不到宅基地!

    有风吹进屋子里,浓浓的酒香飘起来,丝丝缕缕,村长觉得这种味道又醇又厚,香彻肺腑,不禁精神大振。

    村长媳妇儿悄悄地说:你看,你看!村长拍抬起头,见那只苍蝇从天花板上飞了起来。它飘飘悠悠,飘飘悠悠,它绕啊绕啊,旋啊旋啊,慢慢地低了低了,慢慢地来了来了,最后竟不顾旁边坐着两个大活人,一头扎在沙发的扶手上,愉悦地手舞足地去吸那几滴琼浆玉液。

    咂咂咂,咂咂咂,它扇动着翅膀,忙乱着手脚,吸得真投入,真过瘾!

    村长想,这个时候它的感觉一定是云里雾里,美不胜收,它一定认为自己成了神仙了!村长想,反正它是忘乎所以,旁若无人了!

    村长的媳妇儿拿起一本薄薄的书,只轻轻地一拍,那只苍蝇便四脚朝天,淹在那酒浆里了!

    村长拍手笑了。媳妇儿媳妇儿你真棒,你一下子就把苍蝇打死了!媳妇儿说:不是我真棒,是我知道它的脾气!

    村长说,你真逗,苍蝇还有脾气吗?媳妇儿说:有,它贪,它太贪!

    村长说:你说它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吗?妇儿说:它应该知道!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中的苍蝇既是小说的线索,又富有象征意义,对主题有暗示作用,还使小说在表达上增添了一种戏谑的味道。 B、小说通过对村长看苍蝇吮吸酒水时的心理描写,将村长与苍蝇两个角色很好地“衔接” 起来,构思巧妙,意味深长。 C、村长“贪”的形象刻画主要是借助村长与媳妇儿的对话来完成的,如在对话中媳妇儿说出其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利的事。 D、小说在写村长媳妇儿将酒滴在沙发扶手后苍蝇飞来的情景时,用了叠音和反复的手法,形象地表现出苍蝇迅速扑向美食的状态。
(2)、小说结尾“它应该知道”有怎样的含义?
(3)、小说前面用了大量篇幅写苍蝇和村长的周旋,这样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请在你的时光里等我

郑传敏

    妞儿第一次见若兰时只是闭着眼咧着嘴哭,哭得脸儿皱成了核桃。若兰用一根手指伸向那挥舞着的小鸡爪,妞儿紧紧抓住,竟止住了哭声。那时若兰47岁,妞儿出生一小时。

    妞儿满月时,小脸儿慢慢地鼓起来,撑开了核桃皮,成了粉嫩粉嫩的小人儿一个。若兰扒在摇篮边,看不够那小模样。看不够的还有远在百里之外的三娘娘。三娘娘四个儿子,做梦都在想闺女。于是,三娘娘硬是死缠硬磨要把妞儿抱回家。妞儿的父亲有些心动:五个儿子,三个女儿就够他操心的了,这第九个整日哇哇哭的小肉团儿让他心烦。但若兰不松口,若兰不松口谁也抱不走妞儿。

    照说妞儿应该感谢若兰,可妞儿连若兰的模样都不记得了。会跳绳的妞儿怎么也想不起若兰年轻时的样子,就一边跳绳一边喊:“若兰若兰……,你年轻时啥样子……?”“就这样子啊!”妞儿仔细瞅瞅埋头梆梆梆剁猪菜的若兰:瘦长脸,齐耳短发,灰褂子。妞儿觉得若兰好像一直就是这个样子,好像又不是。玩一会儿,不由得又喊:“若兰若兰——,你年轻时啥样子——?”“就这样子啊!”妞儿7岁,若兰54岁。

    可是,妞儿知道大姐年轻时的样子。30岁的大姐领走了10岁的妞儿,让妞儿和自己的三个孩子一起上学。百里外的小镇,有许多有趣事儿,妞儿和三个一挨肩的外甥外甥女沉浸其中。晚上,四个孩子一张床,妞儿比外甥大10个月,不会客气。“妈——,小姨踢我!”外甥哭叫。“姐——,他掐我!”妞儿告状。房间里每晚都要闹腾好久。

    这样有趣而喧腾的日子过得飞快,一年一晃而过。妞儿回到家,感觉若兰有些怪:那痴痴的目光让妞儿分外的不自在。哥哥姐姐告诉妞儿,若兰想妞儿想得走不动路,见到与妞儿同龄的小孩就掉眼泪,还大病了一场。妞儿很是奇怪:若兰怎么了?妞儿不是好好的吗?

    妞儿上初中了。渐渐觉出了自己的吃亏,心里不平衡起来,找若兰理论:“不行!你多照顾了大姐姐20年。你不能偏心,你照顾大姐姐多少年,也要照顾我多少年。你不准死咧!”这样的账时常算,若兰时常应:“好好好!”

    若兰信守承诺,一直照顾着妞儿,但却渐渐地老了,妞儿便不喜欢和若兰一起逛街了。她们一起的时候妞儿三步两步就窜出去老远,回头耐着性子等若兰,等急了就扯着嗓子喊:“若兰,快点啊——”若兰急急地赶到,笑喘着分辩:“你看,我赶得上妞儿呢!”妞儿数落:“你和大姐她们一起时多有劲!临到我,连路都走不动了,偏心!”

    若兰确实偏心,偏心妞儿。姐姐们相继出嫁了,五个哥哥无视妞儿的高中生身份,照样拿妞儿当小玩意儿,没事就逗着玩儿,比赛谁最先能把妞儿气哭。比赛的时间常常在吃饭时间,全家齐集一堂,正是比试本领的好时机。五哥开头,四哥接下句,三哥拓展,二哥挖掘。常常是大哥还没来得及总结,妞儿就转身进了屋,眼泪一掉,饭就不会吃了。谁让妞儿是个认真的人呢!若兰总把哥哥们骂得狗血喷头,又拿出好吃的哄妞儿。

    谁让妞儿是个较真的人呢!

    初二时一群女孩儿送别一位好友,难舍情谊,定下五年之约的鸿鹄盟。五年后,读大二的妞儿千里迢迢地赶回家。得知原委,全家齐声制止,说根本不会有人记得什么“鸿鹄盟”,只有像妞儿这么幼稚的人才会当真。妞儿不信,依约赶赴那片青山碧水旁的秀竹林。她在竹林边那个古朴的石滚上坐等了整整一天,不见一个人影。妞儿想了一天的心事,流了许多泪,发了许多恨:“这次我回家,要有谁敢笑话我一句,我就一辈子一辈子不再回家。”硬着头皮回到家,哥哥们竟然出奇地体贴,全然没有往日的尖酸刻薄。妞儿松下一口气。

    这口气直到妞儿结婚后,才知道是若兰帮她松下的。

    若兰一直是偏心的,偏心妞儿。在妞儿生下自己的女儿朵朵时,豁然明确了这点。小时候一些不甚清晰的琐碎的细节,便温暖地浮上心头。若兰放牛时带回来的一枝山红豆,割稻回家掏出的一把野山楂……鲜红地在眼前闪耀。这年妞儿23岁,若兰70岁。

    妞儿还清晰地记得带着5岁的朵朵去看若兰,若兰摸出一个又红又大的苹果。朵朵嚷着要,若兰拿出一个小的递给朵朵:“小人儿吃小的,大人吃大的。”把大红苹果塞给妞儿,生怕朵朵来抢似的。若兰、妞儿、朵朵去逛街,妞儿搀着若兰慢慢地走,朵朵蹦跳着在前面催:“姥姥——,走快点——”这年妞儿28岁,若兰75岁。

    一日,妞儿从梦中哭醒,丈夫抚慰了很久,妞儿才忍住悲痛,说出一句话:“我梦见若兰不在了。”小时候一直和若兰斤斤计较:不准老,不准死。可若兰还是越来越老了,妞儿从不敢去想没有了若兰她该怎么办。写这篇文章时,妞儿37岁,若兰84岁。

    妞儿就是我,若兰是我的母亲。

    母亲!请在你的时光里等我啊!今生不离不弃。

(节选自《雪莲》2011年第1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主角

陈彦

    很多年后,成名后的忆秦娥记得,改变她命运的时刻,是一个太阳特别暴烈的下午。她正在家对面山坡上放羊,头上戴了一个用柳条编的帽圈子,柳叶都被太阳晒蔫干了。她娘突然扯破喉咙地喊叫,说她舅回来了。

    她随娘赶场子,到几十里地外,看过几回县剧团的戏,见她舅可神气了。戏要开演前,他朝靠背椅子上一坐,二郎腿一跷,还给腿面子上垫一块白白的布。他噗噗地吹开茶水上的浮沫,呷几口茶后,才从一个长布套里,掏出一对就像两根“筷子”的鼓槌来。“筷子”头朝鼓皮上一压,眼看“筷子”都要折断了,可手一松,又立即反弹得溜直。几个敲锣、打铙的,看着“筷子”的飞舞,还有她舅嘴角的来回努动,下巴的上下含翘,眼神的左右点拨,就时急时缓、时轻时重地敲打起来。整个山沟,四处八下的人,循着热闹,急急呼呼就凑到了台前。看的人越多,她舅手上的小鼓槌就抡得越欢实,敲得那个快呀,像是突然一阵暴雨,击打到了房瓦上。那鼓槌,看似是在一下下朝鼓皮上落,落着落着,就变成了两个喇叭筒子,好像纹丝不动了。可那鼓,却发出了皮将爆裂的一迭声脆响。以至戏开始了,还有好多人都只看她舅,而不操心场面上出来的演员。好几次,她都听舅吹牛说,附近这七八个县,还找不到他这敲鼓的好手艺。省城大剧院的戏,舅说也看过几出的,就敲鼓那几下,还没有值得他“朝眼窝里眨的”。不管舅吹啥牛,反正娘见了就是骂,说他一辈子就知道在女人窝里鬼混。

    舅对娘说:“麻利把招弟收拾打扮一下,我赶晚上把娃领到公社住下,明天一早好坐班车上县。”

    娘就赶紧张罗着要给她洗澡、梳头。她舅说:“一定要把头上的虱子、虮子篦尽,要不然进城人笑话呢。”她娘说:“知道知道。”娘就死劲地在她头上梳着篦着,眼看把好些头发都硬是从头皮上薅掉了,痛得她躲来躲去,可娘还不停地梳。

    招弟也不知是高兴还是茫然,头嗡的一下就木了。她想,那咋都是她姐来弟的事。来弟比她漂亮,能干。可没想到,这事竟然是要让她去了。

    洗完头,娘给她扎辫子的时候,她问:“这好的事,为啥不让姐去?”

    娘说:“你姐毕竟大些,屋里好多事离不开。我跟你爹商量来商量去,你舅也同意,还是让你去。”

    “我去,要是人家不要咋办?”她问。

    娘说:“你舅在县剧团里,能得一根指头都能剥葱。谁敢不要?”

    娘把她姐的两个花卡子从抽屉里翻出来,别在了她头上。这是姐去年挖火藤根,卖钱后买下的,平常都舍不得戴。

    “姐不让戴,你就敢给我戴?”她说。

    “看你说得皮薄的,你出这么远的门,戴她两个花卡子,你姐还能不愿意。”

    娘说完,咋看,又觉得她身上穿的衣裳不合适。不仅大,像浪浪圈一样,挂搭在身上,而且肩上、袖子上、屁股上,还都是补丁摞补丁的。娘想了想,突然用斧子,把她姐来弟的箱子锁砸了。娘从那里翻出一件绿褂子来。那是来弟姐前年过年在供销社买的,只穿了两个新年,加上六月六晒霉,拿出来晒过两回,再没面过世的。那褂子平常就一直锁在箱子里,钥匙连娘都是找不到的。

    她咋都不敢穿,还是娘硬把绿褂子套在了她身上。褂子明显大了些,但她已经感到很满足了。

    出门时,舅说:“你看你们把娃打扮的,像个懒散婆娘一样。再没件合身衣服了?”

    娘说:“真没有了。就身上这件,还是她姐的。”

    舅无奈地叹了口气说:“唉,看看你们这日子。不说了,到城里我给娃买一件。走!”

    刚走了几步,娘就放声大哭起来。其实,招弟也舍不得娘。

    刚出村子,她舅说:“得把名字改一下,以后不要叫招弟了,就叫易青娥吧。省城有个名演员叫李青娥,你叫易青娥,说不定哪天就成大名演员了呢。”舅说完,还很是得意地笑了笑。

    突然变成易青娥的易招弟没有笑。她觉得舅是在说天书呢。

    易青娥舍不得娘,也舍不得那几只羊,它们还在坡上朝她咩咩叫着。

    十几年后,易青娥又变成了忆秦娥。

(节选自陈彦《主角》,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白痴的生活

(爱沙尼亚)梅希斯·海因萨尔

    ①维洛·林德意识到了自己是个白痴,这使得他的生活变得复杂起来,尽管周围人并没有觉察到这一点,就连他的妻子和孩子们也丝毫没有想到他有这种可怕的症候。

    ②“这一切简直太离谱了!”维洛暗想。

    ③维洛开始频繁地照镜子端详自己的脸,可是除了忧虑的表情之外,并没有什么令人担心的样子。而忧虑的表情对于一家之长、真正的父亲来说,是理所当然的,家里人都认为这再正常不过。事实上,无论是家庭生活还是工作,不管他所做的事多么引人入胜,不管工作中取得了怎样辉煌的成就,都不能给他带来像白痴那样生活所享受到的快乐。可他却不得不掩饰这见不得人的秘密。

    ④有时候,劳碌地工作了一天之后,维洛发现自己在公园里张大嘴巴看着麻雀,有时更傻里傻气地纵声大笑。他惶恐地看看四周,扮出一副正经八百的神情,然后匆忙离开。

    ⑤与这种神魂颠倒完全不同的是,维洛做出了不少杰出的发明。他受过两种高等教育:一种是人文科学,另一种是实用艺术,现在他在塔尔图家具公司担任厨房装饰工艺艺术设计师,在这一领域他颇受尊重,是当之无愧的知名专家。此外,他还熟练掌握了五种外语,娶了哲学教授的女儿为妻,和她一起养育了三个孩子,他还善于结交朋友,其中不乏绝顶聪明和智慧超群的人物。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不得不承认,所有这一切都起不到他所期望的那种作用。所有的大智慧固然很有意思,使他开心,可在这中间他根本体会不到那种快乐、那种生活中原本质朴而纯真的快乐。

    ⑥三十五岁时,维洛终于明白:如果揭开那并非天生而是后天获得的保护色,那么可以看出,在他心中一直存在着一个活生生的白痴。意识到这一点之后,他很悲伤,却又感到某种解脱。从那时起,他开始享有静谧而怡然自得的独处时刻。他有时提前下班,或者星期日一大早就悄悄溜出家门。

    ⑦在这样的日子,维洛的眼睛格外闪闪发光,他几乎一路小跑着来到长途汽车站,随便登上某辆城郊汽车,前往几十公里外的基亚尔尔肯纳或艾克。不过,他最常去的地方是设在达比韦雷的垃圾场。在那里他能摆脱掉一切束缚,自由自在。他毫不掩饰内心的快乐,高兴地看看被扔掉的暖气片、熨斗还有旧杂志,随心所欲地挺直身子躺在发霉的破垃圾堆当中,放心地扯着嗓子大声喊叫,以迎合乌鸦的哇哇叫声。

    ⑧当妻子偶尔问他经常外出到哪里去时,维洛早就准备好了答案:因为家具市场竞争激烈,他不得不经常到图书馆去,以便提高专业水平。他为了证实自己的话,会从公文包里取出各种专业书籍和图纸,再加上专业术语来解释分析。妻子不明白他说的是什么,也就相信了他。这样维洛便可以继续过着自己原本状态下的隐秘生活了。

    ⑨过了一段时间,他又有了更加喜欢的地方。那是一个被废弃的古老的庄园。维洛一到庄园就钻到畜牲棚里,仰面躺在鸡群和羊群之间,静静地待在饲料和干粪堆上。他欣赏着吃力咀嚼饲料的羊,觉得自己像在家里一样,体验着最幸福美妙的瞬间。鸡在他瘦削的身体上悠闲地散步,用呆傻的目光看他,有时啄他外衣上的纽扣。羊呢,不停地闻着维洛那沾满谷壳饲料的头发,用粗糙地舌头舔维洛那抹了盐的脖子。他眨巴着眼睛,嘴角上流出黄色的口水。有趣的是某一只母鸡会把维洛当成公鸡在他眼前迈着碎步走过,向他卖弄风情,竖起羽毛向他求偶,面对这种情景,他的心里美滋滋的。他与这间破旧不堪的小房、鸡、羊,还有弥漫在阳光中的尘埃融合在一起,他每分每秒都在享受着极乐世界般的幸福。

    ⑩外面天开始变黑了,维洛跑进庄园里的厨房,默默的坐在板凳上,凝视着日光渐渐把自己的阴影从污水桶向右边移动,直到破旧餐桌上仅仅留下一个小小的亮点。这时小老鼠爬到餐桌上寻找面包残渣吃,它根本不在意这里坐着一个人,而这个人正在看着它。小老鼠对于他这个生命体的存在毫不在乎,如此不加掩饰地无视他是一个生命体,使他顿时产生许多感悟。

    ⑪每次维洛这样外出归来,情绪都格外高昂,眼里闪烁着特殊的光芒。他热烈地亲吻妻子,和孩子们玩耍嬉戏。而当夜幕降临时,他坐在办公桌前,开始设计用于遥远未来的另类家具。在这些迅速绘制出的桌、椅、柜橱的草图中,可以捕捉到某种非同寻常的、完全新颖的、宏伟壮观的风格,维洛会立刻把这些图纸藏到办公桌的最里面,仿佛担心被不吉祥的毒眼看见似的。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戎装在身

孙晓青

    北京正是盛夏,我却想到一个冰雪世界的故事,但愿能给酷暑中的人们带来一丝清凉。

    2001年冬天,解放军某部机炮一连奉命开进帕米尔高原,在海拔四千三百多米的红其拉甫边防一线扎营。山沟里流淌下来的水冰冷刺骨,战士们每天早晨起床洗漱,头发沾水结冰,没几天手便皴裂了。可军装却不能不洗,巡逻执勤,摸爬滚打,作训服容易脏,洗起来手生疼。

    连里有个新兵小吴,来自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一个侗族之家,个子不高,长着一张娃娃脸,小号军装穿在身上还显大。看到战友们为洗军装打怵,小吴不禁想到家乡人劳作时常戴的一种胶皮手套。十八岁生日那天,他给家里打电话,父母不在,电话是小姨接的。

    “老二,今天是你的生日,想吃点什么好的,姨给你寄。”小吴在家排行老二,家人之间不称姓名,都这么“老二,老二”地叫他。

    “小姨,部队伙食不错,别寄吃的,能不能给我寄点手套?”

    小姨很敏感:“是不是很冷?”

    小吴把情况简单说了说,但是没提零下30摄氏度的事。他觉得,提也没用,家乡人想象不出那是个什么滋味。

    小姨说:“没问题,我马上给你买副皮手套寄去。”

    “那倒不用,部队发了皮手套。”小吴说:“我想要可以罩住半截胳膊的胶皮手套,就是你们干活儿时戴的那种防水的。”

    小姨感到好奇:“你们当兵的戴这种手套干什么?”

    小吴解释说,山上很冷,洗衣服时先戴上线手套,再套上这种胶皮手套,手就不会皴了。小姨笑着答应了,但马上又被一个数字吓着了:“九十双?你要那么多干什么?”

    “如果太少,这个用那个用,很快就会坏掉,我想送给全连每人一双。”小吴的父母外出在广东打工,家里并不富裕。

    小姨在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轻声说:“老二,你长大了。”

    十多天后,九十双胶皮手套加急寄到红其拉甫。

    在连队,小吴最佩服黄排长。他有颈椎病,家里寄来的偏方草药,都是排长帮他敷;他的字写得不好,也是排长给他布置作业,让他每天端端正正写五百个字;排长不仅自学英语,还经常推荐好书,在排里发起“写日记、看好书”活动,要求大家利用训练执勤的间隙,学一点有用的知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排长的影响下,小吴有了学习的紧迫感,自费订了四种杂志,打算退伍后继续上学,多学知识。

    父亲得知他的这个想法后很高兴,来电话说:“老二,你想念书我支持,我再去广东打工,给你挣出学费来。”小吴回答:“爸,从当兵那天起,我就决定将来自己挣钱,自己攒学费。”父亲一愣,继而也像小姨那样,在电话上说了一句“老二,你长大了。

    当时,小吴的哥哥在湖南省怀化市上农校。为减轻家中负担,小吴当兵后,经常往哥哥的银行卡里打钱,哥哥很感激,不止一次地表示:将来我成功了,一定加倍补偿。小吴说:“哥,偿什么,我没有失去什么呀!”他把这事讲给黄排长听,排长同样表扬他说:“小吴,你真的长大了。

    小姨、父亲、排长都这么说,这让陶醉于自己“长大了”的小吴很自豪。当兵以来,他的身高从一米六三长到一米六六,可军装还是显得有点大,而且那张圆圆的娃娃脸,笑起来还是一副孩子样。我端详着这张纯真可爱又黑里透红的士兵面孔,仿佛读出了一名士兵成长的印记。

    像小吴这样的年轻士兵,我在南疆边防见过许多。高原艰苦,斗争复杂,无论翻山越岭巡逻,还是爬冰卧雪潜伏,对他们来说几乎就是家常便饭;有时参加国防施工,一些三四十岁的精壮民工都不愿干的重活,却被这些看起来还是孩子的士兵扛在肩上。这不能不让我思索:他们的信念、意志、力量、勇气究竟从何而来?这些士兵,入伍前大多是农家子弟、青年学子,祖祖辈辈生活在一个山村、一片平原或者一座小镇上,尽管他们也知道国家这个概念,但是未必清楚自己与国家的关联。然而一旦穿上军装,来到边防,他们就像换了一个人,似乎一夜之间长大了,懂事了,成为和平生活的守望者,国家安全的保卫者。他们完成了一个重要的人生转变:从农民的儿子、工人的儿子、教师的儿子、干部的儿子、商人的儿子,成长为国家的儿子。

    后来,我再也没有见过小吴,但我始终记得这个喜欢说自己“长大了”的可爱的小兵,记得他穿着那套有点大的军装努力做出成熟的样子。

阅读下面两篇文章,完下题。

壶友

聂鑫森

①古城湘潭的老少爷们喜欢喝茶。而且喜欢去茶馆喝茶。古人说茶须静品,老百姓却图的是茶馆的热闹。喝茶最好的地方是雨湖八仙桥附近的“七碗茶街”。“七碗茶”是个典故,又称“卢仝七碗”。唐代诗人卢仝写了品茶从一碗到六碗的奇妙感受,而第七碗茶就无须再喝了,“唯觉两腋习习清风生”。

②“七碗茶街”的茶馆大大小小有十几家,从早到晚茶烟飘香。还有卖各种名茶、粗茶的店铺,红、绿、青、黄、白,品种俱全。当然,少不了卖茶具的去处,炉、壶、碗、碟、杯,什么材质什么器形的都有。但专卖紫砂壶的,却只有一家,叫“把持紫砂壶店”。紫砂壶大多小巧玲珑,用手把持着饮啜和玩赏,这个店名很有意思。紫砂壶来自江苏陶都宜兴的作坊,有珍品也有普通用品,可以各取所需。

③“把持紫砂壶店”的老板,是年过半百的江井泉。平头、窄肩、瘦长脸,脸上总浮着亲和的笑,说话的声音很温润。

④店子的门脸不宽,店堂也不大。隶书的店名横额和行书的木板门联,都是深紫底色衬出的绿色字,字好,色调很古朴。联语是江井泉所拟:“把一壶春色,持几缕书香。”嵌入了店名,还有引人遐想的意味。

⑤有人说店子的格局有点像茶馆。店子里不设柜台,三面靠墙的是结构简约的货架,或圆或方或扇形的格眼里,摆放着各种品类的紫砂壶。货架边放置着几个大陶盆,茶水里泡着一把一把的紫砂壶。店堂中间放着两张八仙桌和长板凳,桌上摆着茶壶、茶杯和随时可生火煮茶的竹箍小茶炉。

⑥来的都是壶友,他们喜欢收藏紫砂壶或酷爱用紫砂壶饮茶,有老也有少,说说笑笑,很开心。江井泉热情款待客人,自己也把持一把古香古色的紫砂壶,坐在桌子边,一边认真地听,一边小口地啜茶。

⑦有人问:“江老板,我爱喝红茶,该选什么壶形?”江井泉说:“紫砂壶的长处,是沏茶不走味,耐热性能优,端和提都不烫手。一般来说,沏红茶宜用壶身偏高的壶。沏乌龙茶,可选壶身偏小的壶。沏绿茶,可用壶型偏矮的中型壶。”又有人问:“养壶是好好收藏让它不磕不碰,还是天天用它喝茶当作一种养壶法呢?”江井泉笑了,说:“一只好紫砂壶舍不得用,供在博物架上,只是一个没有生命的古玩。紫砂壶的精气神,是靠饮者常年用,把持、沏泡、啜饮,人与壶互为欣赏与受益,壶才有了雅逸的品格与灵性。这才是真正的养壶之道。”

⑧“贵店不是有代人养壶的项目吗?由江老板代养,一天付十元,不也是一种养壶法吗?陶盆里总是挤满了壶!”江井泉冷眼一瞥货架边的陶盆,淡淡地说:“壶主多是有来头的人物,有钱却无闲,在本店买了中意的壶,再交给我代养,晨起用滚水烫壶,再用温水擦拭壶里壶外,然后清水洗壶,放入主人钟情的茶叶沏泡。两个小时后倒掉茶叶,置于陶盆的茶水中浸泡。养得稍可入眼,短的三个月,长的半年,直到壶主来取走。代养毕竟是代养,与亲养是两回事,壶与人不是零距离时时接触,情未通。意未出,只是得个‘养’过的名声罢了。”“江老板高见,请帮我选把喝乌龙茶的壶,我回去一定好好亲养,就不劳你费神了。”“这话我喜欢听。”……

⑨三伏天。星期六上午。几个壶友聚在紫砂壶店,赏壶、购壶后,与江井泉一起坐在八仙桌边喝茶、聊天。一个三十岁出头的小伙子,拎着一个式样新潮的羊皮提包走进了店堂。江井泉赶快站起来,迎上去,说:“是小简呵,小别有一个月了,稀客、稀客。”“江老板好记性。我叫简恒。”“你在敝店买过四只上品紫砂壶……”简恒打断江井泉的话,说:“我把它们养了一个月,想请你过过眼。”“愿一饱眼福。”

⑩江井泉清楚地记得,简恒来买壶时,店里就只他们两人。简恒是本地一所大学的物理系的青年教师,马上要评职称了,想买几只好壶送给几位爱喝茶的领导和导师,希望能由讲师顺利地评上副教授。简恒打开提包,掏出四个锦盒,再从锦盒中拿出紫砂壶摆在桌上,脸上有些得意。江井泉把四只壶轮番看过,说:“壶体光亮,好看,却是速养出来的,这种光亮叫‘和尚光’。”“我想让壶身有岁月形成的温润,中看。”“你是用沾油的手和沾油的棉纱,在壶身反复触摸和擦拭,便快速拥有了一层浮光。而温润的光亮是从内往外透,是长年累月用手摩挲用嘴啜饮用茶水浸泡出来的,那是岁月之光,有恒定的价值。”“难道‘和尚光’容易褪去?请江老板让我开开眼界。”简恒的嘴角叼起一丝冷笑。

⑪江井泉说:“好吧。既然你的领导和导师,是懂茶懂壶的内行,不如让我来先破局,也可免去你送壶时的尴尬。”说完,他寻出一块白纱布,倒上几滴清洁剂,把四只壶的外表拭擦一遍。壶身的浮光随即褪去,露出一块一块的垢疤,难看如癞斑头。简恒脸色乍红乍白。

⑫“小简,这养壶如同你们做学问,得慢慢来,让学力一点一点增进,够格了,人家肯定认可,送不送壶不是紧要的事。”简恒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这壶我原价收回吧。你别担心,我有办法让壶恢复原样,然后再花时间来养壶就是。”

⑬“谢谢……江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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