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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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河南省驻马店市2018-2019学年高一下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戎装在身

孙晓青

    北京正是盛夏,我却想到一个冰雪世界的故事,但愿能给酷暑中的人们带来一丝清凉。

    2001年冬天,解放军某部机炮一连奉命开进帕米尔高原,在海拔四千三百多米的红其拉甫边防一线扎营。山沟里流淌下来的水冰冷刺骨,战士们每天早晨起床洗漱,头发沾水结冰,没几天手便皴裂了。可军装却不能不洗,巡逻执勤,摸爬滚打,作训服容易脏,洗起来手生疼。

    连里有个新兵小吴,来自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一个侗族之家,个子不高,长着一张娃娃脸,小号军装穿在身上还显大。看到战友们为洗军装打怵,小吴不禁想到家乡人劳作时常戴的一种胶皮手套。十八岁生日那天,他给家里打电话,父母不在,电话是小姨接的。

    “老二,今天是你的生日,想吃点什么好的,姨给你寄。”小吴在家排行老二,家人之间不称姓名,都这么“老二,老二”地叫他。

    “小姨,部队伙食不错,别寄吃的,能不能给我寄点手套?”

    小姨很敏感:“是不是很冷?”

    小吴把情况简单说了说,但是没提零下30摄氏度的事。他觉得,提也没用,家乡人想象不出那是个什么滋味。

    小姨说:“没问题,我马上给你买副皮手套寄去。”

    “那倒不用,部队发了皮手套。”小吴说:“我想要可以罩住半截胳膊的胶皮手套,就是你们干活儿时戴的那种防水的。”

    小姨感到好奇:“你们当兵的戴这种手套干什么?”

    小吴解释说,山上很冷,洗衣服时先戴上线手套,再套上这种胶皮手套,手就不会皴了。小姨笑着答应了,但马上又被一个数字吓着了:“九十双?你要那么多干什么?”

    “如果太少,这个用那个用,很快就会坏掉,我想送给全连每人一双。”小吴的父母外出在广东打工,家里并不富裕。

    小姨在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轻声说:“老二,你长大了。”

    十多天后,九十双胶皮手套加急寄到红其拉甫。

    在连队,小吴最佩服黄排长。他有颈椎病,家里寄来的偏方草药,都是排长帮他敷;他的字写得不好,也是排长给他布置作业,让他每天端端正正写五百个字;排长不仅自学英语,还经常推荐好书,在排里发起“写日记、看好书”活动,要求大家利用训练执勤的间隙,学一点有用的知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排长的影响下,小吴有了学习的紧迫感,自费订了四种杂志,打算退伍后继续上学,多学知识。

    父亲得知他的这个想法后很高兴,来电话说:“老二,你想念书我支持,我再去广东打工,给你挣出学费来。”小吴回答:“爸,从当兵那天起,我就决定将来自己挣钱,自己攒学费。”父亲一愣,继而也像小姨那样,在电话上说了一句“老二,你长大了。

    当时,小吴的哥哥在湖南省怀化市上农校。为减轻家中负担,小吴当兵后,经常往哥哥的银行卡里打钱,哥哥很感激,不止一次地表示:将来我成功了,一定加倍补偿。小吴说:“哥,偿什么,我没有失去什么呀!”他把这事讲给黄排长听,排长同样表扬他说:“小吴,你真的长大了。

    小姨、父亲、排长都这么说,这让陶醉于自己“长大了”的小吴很自豪。当兵以来,他的身高从一米六三长到一米六六,可军装还是显得有点大,而且那张圆圆的娃娃脸,笑起来还是一副孩子样。我端详着这张纯真可爱又黑里透红的士兵面孔,仿佛读出了一名士兵成长的印记。

    像小吴这样的年轻士兵,我在南疆边防见过许多。高原艰苦,斗争复杂,无论翻山越岭巡逻,还是爬冰卧雪潜伏,对他们来说几乎就是家常便饭;有时参加国防施工,一些三四十岁的精壮民工都不愿干的重活,却被这些看起来还是孩子的士兵扛在肩上。这不能不让我思索:他们的信念、意志、力量、勇气究竟从何而来?这些士兵,入伍前大多是农家子弟、青年学子,祖祖辈辈生活在一个山村、一片平原或者一座小镇上,尽管他们也知道国家这个概念,但是未必清楚自己与国家的关联。然而一旦穿上军装,来到边防,他们就像换了一个人,似乎一夜之间长大了,懂事了,成为和平生活的守望者,国家安全的保卫者。他们完成了一个重要的人生转变:从农民的儿子、工人的儿子、教师的儿子、干部的儿子、商人的儿子,成长为国家的儿子。

    后来,我再也没有见过小吴,但我始终记得这个喜欢说自己“长大了”的可爱的小兵,记得他穿着那套有点大的军装努力做出成熟的样子。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以“冰雪世界”的故事开篇,寓指帕米尔高原的恶劣气候。“清凉”一词渲染了凄清的氛围,奠定了本文伤感的基调。 B、文章语言质朴,感情真挚,遣词用句颇有匠心。“小吴的父母……家里并不富裕”看似闲笔,实际上若删减此句的话,文章的表达效果便大打折扣。 C、文中的小吴是一位纯真可爱的战士。他用节省下的津贴贴补哥哥,拒绝了哥哥许诺的加倍补偿。在他看来,兄弟之间的情谊比金钱更重要。 D、作者善于使用细节来刻画人物形象。文中小吴“有点大的军装”和不高的个子、稚嫩的娃娃脸形成了反差,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2)、小姨、父亲、排长都对小吴说“你长大了”,但含义各有不同。请结合具体语境,分析小吴在哪些方面有所成长。
(3)、稚气的小吴长大了。通读全文,你认为促成他这种变化的原因是什么?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文后各题
千里靴
    多年来,我尤为迷恋童话中的器物,魔力的碗、银灰色的万能咒语、会说话的苹果树……它们的神秘之美,在于永远不会被人目睹。《宝葫芦的秘密》是我看过无数遍的电影,没记牢其中的教育意义,但却只惦念着那件消失的宝物——宝葫芦。
    假设只能拣选一件宝物,我才不要什么会下金蛋的鹅或无所不知的镜子,童年时最令我渴慕的,是一双千里靴。我把它套在脚上,追得上雨后的彩虹拱桥。作为乖顺得近于自闭的孩子,这大约体现了内心无声息的反抗吧。
    记得有一年,和家人去海边度假。白天受了冷落和委屈,觉得父母不爱我,我决定偷偷出走,以伤害自己的方式完成对他们的报复──我忘了,只有在他们爱我的前提下,这种报复才是有效的。晚上蹑手蹑脚地爬起来,世界黑得吓人,那种无边的威严使我不得不放弃计划。听到潮声,我趴在窗边,向外张望。夜色中的大海,有着巨兽幽暗而褶皱的皮,礁岩仿佛是它换气的鼻孔。我深怀恐惧,唯一的安慰是在海平线那端,月亮天使有张镀金的脸。那个晚上,我默默祈祷一双千里靴,送我到任意的彼岸。
    是的,为我向往的总在彼岸,可我难以跨越眼前的危险。千里靴,千里靴,刀山火海一越而过。斗火龙、战水怪的勇士,总是不能缺一双千里靴借以逃生。如果套上千里靴,我就可以从容跨越重重障碍,跨越挫折和险境,甚至跨越令人不耐烦的成长和生死……然后,让叶芝的诗在墓碑上将我安慰:“现在我可以枯萎而进入真理。”
    对千里靴的渴望,相当于成长上的揠苗助长 , 我借此躲避或巨或微的创痛。童话里,中途打开篮子,里面的礼物会变成蛇蝎,只有坚持到终点才能获得闪耀的珠宝。我曾想,如果有了一双千里靴,人转瞬就到达终点,不必与自己的好奇心交战,最后作为失败者被惩罚。千里靴把万重山水变成地图旅行,其实是一种急工近利的交通工具和行动道具。说到底,千里靴是没有耐心的产物
    我曾坐在高空,想象飞机就是一双工业千里靴──跨越峰峦、河流和穿插其间的小小村落,但我永远看不见大地上真正的脸和表情,即使拥有俯瞰众生的天堂般的视角,我看云卷云舒,依然是形而上中必然的单调。
    随着年长,我对千里靴的速成神话,抱有了怀疑。“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之类的致理名言 , 除了是恭维之辞,还是典型的偷懒技巧,希望以“一席话”的速效省却“十年书”的苦功,这“一席话”就是语言上的千里靴。如果对倾听者有所点醒,只应是“十年书”之后的“一席话”,面对空白的痴脑,当头棒喝也没用。一个转瞬生死的人被称为夭折,他无权谈论或盛或衰的沿途风景。我越来越崇尚慢的技艺。慢是比常规动作更优雅的一种节奏,就像电影中的慢镜头,会使平凡场景凸现诗意。慢是对时间的漠视,所谓永远,就是慢到极处。千里靴还是我梦寐以求的宝吗?或许像蚯蚓一样缓慢地把土吃进去,才能开辟一条真正为自己所消化的路。
    或许我这样探讨,有偷换概念之嫌,因为童话人物穿上千里靴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逃亡。对于这种目的,速度是第一要义,走马同时想观花,当然是奢侈得危险的妄念。但我当年阅读童话时产生的怀疑一直沿续:为什么扔下梳子变成森林,扔下镜子变成河流,却总是阻挡不了追随而至的魔鬼?既然我们已经穿上了窃取来的千里靴,为什么魔鬼转眼就能离我们如此之近?魔鬼光脚不穿鞋,他凭什么跑得那么快又不流血?千里靴让我隐约怀疑法器的失效,不幸的主人公仿佛是在梦里无望地逃生,精疲力尽地刚刚赶到一个安全地点,不容喘息,追杀的人又来了。
    千里靴原来的主人是魔鬼。如果魔鬼能一步千里,他不会视千里靴为宝物,如影随形的本领,他自身就具备了,又何需一个外在之物?如同孙悟空不会把一个能把自己送上天际的东西当宝物,因为他一个筋斗云就抵达了。如果穿上千里靴逃走时还是被光脚的魔鬼一再追上,那只能说明这是一个失效的宝物,实际功用远非传说中那么神乎奇神。如果这是一个失效的宝物,那魔鬼根本不会珍藏,更别提跋山涉水地去追讨。那么为什么,我们已经穿上千里靴,却如此轻易地一再地被魔鬼紧跟呢?
    我后来才领悟,童话中难以自圆其说的地方,恰恰埋藏更深的隐喻。在漫长的灵魂自我建设中,当我一次次试图摆脱内心的种种邪念,朝着更美好和澄明的方向行进……每每过程却如此困难,结果却如此失败,我仿佛能感到魔鬼的体重和窃笑。猜对了,穿着千里靴跑得再快、跑到天涯也没用,因为我们身上一直背负着魔鬼,他一伸手,就轻易拍上我们的肩。
(取材于周晓枫的同名散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老锁匠

曹杰

    琴江边上的水寨镇,是一个风光秀美的客家古镇。镇上有一条老街,斑驳的青石板沿着街道铺开,被时光和步履打磨得干净而潮润。不过现在很少有人知道这条老街了,更不用说老街深处这么一户锁匠铺了。

    自从低焊钩锁、弹子锁普及后,老锁铺变得越来越冷清了。虽然没有客人,老锁匠每天早上还是会准时打开铺子,在门口泡上一壶茶,握着那把祖辈传下的壶,安静地品着祖辈传下来的味道。

    三月的一个早晨,老锁匠照例在门口喝茶。这时,巷口来了个年轻人,路过锁匠铺时停了下来。看着锁匠铺头上里挂着的老招牌,上门写着“制锁”两个苍劲有力的大字,年轻人马上兴奋了起来。

    “大爷,您也喜欢收藏古锁?”年轻人试探性地问一下。

    老人放下手中的老烟袋,抬头看了一眼年轻人说:“我是做锁的。”年轻人一听,兴奋了起来,“我去参观一下您的锁铺,行吗?”

    老人的脸上露出一丝尴尬,坐在那里没有说话。

    “不瞒您老人家,我喜欢收藏古锁,今天能与您认识也是缘分……”

    禁不住年轻人一番软磨硬泡,老人站起身来,带着他走进了尘封已久的锁铺。

    只见老旧的房子里摆了六七个铜炉子,虽然炉灰早已冷却,但是那些炉壁、钳子、锉子都擦得干干净净。黑色的墙壁上挂着各式的锁,有圆形锁,半圆锁,长方锁,还有八角形白铜雕花锁,谐音就是“福禄”的葫芦锁。每把锁都是件工艺品,展示出老人精湛的制锁技艺,看得年轻人目不暇接,连连竖起大拇指。

    老人的眼里闪过一丝亮光,正要向来者介绍古锁制作工艺的时候,年轻人突然来了灵感。

    “这些锁都是锁上的吧?我应该不用钥匙就能都解开。”年轻人轻轻地说,但显然他是很相信自己的解锁功夫的。

    老人只是淡淡一笑,说:“我做锁一辈子,从来没做过不用钥匙就能解开的锁。”

    “那我们就打个赌,要是我今天能解开,您就把这些锁送给我,要是解不开,我就拜您为师。”

    老锁匠正愁没有人延续这门技艺,今天一个好徒弟就这样送上门来了,年轻人的话正中他的下怀。

    “好吧,那你就试试看吧。”老锁匠淡然一笑。

    年轻人解开包袱,从一个小套子里面取出一支笔一样的东西伸进锁孔,那笔滴滴地响了好一会儿,年轻人时而咬牙,时而皱眉,但古锁仍然未开。

    老锁匠脸上闪过一丝得意的微笑。

    “啪”!老锁匠那心爱的鎏金鱼形锁居然真的被打开了。紧接着,墙上的锁一把、两把……全被解开了。

    年轻人也不客气,解开一把就扔进包里,不一会儿解开的古锁就快要装满了年轻人的行囊。

    老锁匠的眉头像巷口的榕树根一样,紧紧地绞在了一起。

    愿赌服输,老人低下了头,自言自语地说:“都带走吧,都带走吧,一个也不要留……”

    年轻人更显得有些轻慢了,笑着背起行囊就要走。

    突然一阵急促的手机铃声响了起来,年轻人的电话那边传来嘈杂的警车声。原来县城一户人家发生了煤气泄漏,直接破门可能会导致爆炸,因此需要他帮忙开锁。

    年轻人一听是急事,就连忙往外走。

    老锁匠拦住年轻人,说他在县城有亲戚,想搭他的顺风车去。看着失落的老锁匠,年轻人有些内疚,也就没有推辞,与老人一起上了停在巷子口的车。

    在车上老锁匠才知道,原来年轻人是以开锁为职业的新客家人,技术在城里数一数二。老人的心稍微宽慰了一点。

    事故发生在一处老居民区里,穿过楼道就能闻到刺鼻的煤气味,发生煤气泄漏的房间门口气味更是刺鼻,仿佛随时都会爆炸一样。

    年轻人紧张地拿出开锁工具,生怕擦出一点儿火花。他把耳朵贴在锁边,豆大的汗珠不停地掉在地上,可锁就像被焊住了一样,纹丝不动……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煤气味越来越浓,年轻人的手抖得越来越厉害,已经完全没有了在老人锁铺时的沉稳,可锁依旧纹丝不动。从眼神中能看得出,他是要放弃了。

    “让我来试试吧。”老锁匠淡淡地说。

    年轻人虽然有些怀疑,但他仍然像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一样,从门锁边移开。

    只见老锁匠蹲下身,屏住呼吸,从腰上悬挂的钥匙串儿里拿出一根钢丝,轻轻地探到锁孔里。他眼睛注视着锁孔,轻轻地拨弄着钢丝,时间和空气像凝固了一样,让所有人都感到很压抑……

    时间又过去了一会儿,刺鼻的煤气味已经让人呼吸都有些困难了。

    “嗒”,一声清脆的声音,锁开了!

    年轻人怔怔地站在那里。

    老锁匠长长地吐了一口气,拍了拍年轻人的肩膀,微笑着说:“这是我开的第一把锁。”

    那以后,人们发现水寨古街的锁匠铺多了一个年轻人。而没过多久,市面上多了一种新锁,锁型古雅大气,锁芯时尚精密,一时成为了顾客的新宠。

(选自《小小说月刊》2015年第7期)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走正门

    老街有句俗语:夏府的地,贺府的房,海府的银子用斗量。贺家发迹早,起初,海爷还是个小油贩子时,贺家就已经钟鸣鼎食,门阔院深,人称“贺丰街”了。

    然而,家有数座金山,不敌一个败子。后来,贺府家道中落,只能靠典当度日。一日,海爷路过贺府门前,看到有个不肖子孙正在卖一只枯瘦的看门狗,海爷不禁喟叹,花无百日红,人无千日好。昔日金玉满堂的贺府,如今只剩下一个金砖碧瓦做的空壳了。

    贺府后来卖给了海爷。因为地势高,地段好,海爷用它做起了油行的门面。贺府后院有个百步宽的天井,青砖铺就,四周景色幽静。还有几棵松柏,枝繁叶茂,傲然挺拔。如此花园,中间竟然立着贺家的祠堂,迁也迁不走,拆又不能拆,看着让人堵得慌。

    起初,每逢清明,贺家的子孙还三三两两地来祭祖。后来便不再有人来了。常有人跟海爷建议,这帮不肖子孙把老祖宗的家底都给败光了,也没脸来了,干脆把那个祠堂拆了吧。

    海爷却说,不可。

    后院鸽子多,鸽子屎常落得到处都是,海爷吩咐下人,隔些日子把贺家的祠堂打扫干净。到了清明,贺家没人来,海爷还让人烧香点烛,更新一些被老鼠啃坏的牌位。

    转眼几十个春秋,海爷已白发苍苍。一日,日过三竿,一阵锣鼓开道,老街的百姓跟水一样涌过去,随即,又像拍在岩石上一样分在两边。海爷隐约看到,一个八人抬的轿子在人群中似水浪般起伏。鸣锣十一响!这排场,唯京官才有!海爷微微闭着眼,低着头,垂着手,腰杆子挺直地跪在地上。身后的家人,有的窃窃私语,有的自言自语,求佛保佑,有的甚至浑身发抖,跪在地上半边身子都斜了。

    不一会儿,轿子停在了海爷府前,下来一个官人,下了轿,经过海爷时,像经过一个脚底下的石子儿,啥也没说,径直走进海爷的油行。身后,知府、知县以及各级官5都低着头鱼贯而入。街坊们瞧这架势,心想,生意人恩怨多,海爷得罪人了。

    海爷的几个儿子,嘴止不住地叨叨着怎么办,怎么办呀。海爷静静地回过头,眼神一扫,大伙不敢言语了,同时腰杆子也挺了起来。

    一阵嘈杂的脚步声传来,官人从油行里走了出来,到海爷跟前将海爷扶了起来。海爷觉得此人两手温软有力,微微抬头,见他天庭饱满,地阁方圆,髯须飘逸,两肩圆厚,一副贵人之相。再看那官服,绣的是孔雀,顶戴蓝宝石花翎。未等海爷说话,官人便说,本官乃贺家后人,一别数十年,如今故地重游,旧迹难辨,唯有当年祠堂,托您照料,仿如昨日。本官不胜感激,刚才失礼,颇有得罪。说着,官人要弯腰拜谢,被海爷一把托住。海爷气定神闲地微微一笑,道,举手之劳,荣幸之至。随后,两人有说有笑,一同走进了昔日的贺府。

    当日,老街的每一个角落都在谈论着这件事,大伙都觉得,多亏海爷当初的仁义。倘若当初海爷一冲动把祠堂给拆了,保不准今儿个会出什么事情。

    一日,外面下着大雨,海爷闲来无事,把几个儿子儿媳妇叫到跟前喝茶,海爷若无其事地问他们,知道当初为啥我没拆贺家的祠堂吗?

    小儿媳鬼精,抢嘴说,是老爷您仁义。

    海爷笑笑,抿了一口茶,起身,眼睛望着窗外,好似看到了几十年前的情景。海爷说,贺家人搬走后的头几年,贺家还有不少后人来祭祖,其他人来的时候,都跟老鼠似的钻进钻出,拜祭时,有的说说笑笑,有的哭得撕心裂肺,进进出出,都走侧门,怕遇到熟人。

    唯有一年轻女人,一手拎着篮子,一手领着一个孩子,清早最先来。娘儿俩大大方方地从正门进来,进来后,先将祠堂里里外外擦洗一遍,然后从篮子里拿出一个干净的蒲团,让孩子端端正正地跪拜。拜祭完,整理好衣裳,再昂首阔步地走出去。娘儿俩穿的都是粗布衣服,有的地方还带着点补丁,却十分干净。这样的穿着,从富丽堂皇的大门进出,难免会被众人指点议论,但那娘儿俩,始终抬头挺胸,遇到认识的街坊,还让孩子有礼有节地问好。

    海爷说,贺家有这样的娘儿俩,谁还敢拆他家的祠堂?这么些年了,也不知道那天那个官人,是不是当年那个孩子?

    小儿媳没弄懂,嘀咕道,不就是没走侧门走正门吗?这有啥啊?

    海爷听罢,长叹一声,背着手,回屋去了。

(原文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十字勋章

(法)巴比塞

    由于一次非常成功的偷袭,我们进入了加拉各村。村子里只剩下一些妇孺老弱。只有几个漆黑的人影儿在墙上警戒着。

    大家隐蔽在矮茅屋后面,子弹上膛,步枪平托,一切就绪。在我前面,有两个黑人坐在一条长凳上,背靠着墙,默默无声,一动也不动地紧偎着。我瞄准了右边那一个,暗自思忖道:他们两人没完没了地在谈些什么呢……

    一声号令!我们的步枪从四面八方同时发射,有如晴天霹雳。时间并不长,两分钟而已,这些漆黑的人影儿,全都呜呼哀哉,被打发回老家去了。他们好像钻进了地底下,又好像烟雾似的,风吹云散了。

    我却记得很清楚:两个黑人,在我前面,我举起步枪,瞄准了其中一个。这两人后来我又见到了:因为我几乎绊倒在他们身上。就在前不一会儿,他俩还不言不语,模样真够滑稽,现在却变成了尸体,倒在长凳下。这是两个小黑人,一男一女,身子蜷缩,相互紧抱着,酷似两只紧握住的手……是一对恋人!这件事总是不以我的意志为转移,萦绕在我的脑际,以致在这样一个值得纪念的夜晚,我不禁有好几次以此来说笑逗趣。

    后来,我的脑子完全糊涂了:狂食暴饮,呼嚎吼叫,手舞足蹈,挤鼻子弄眼儿,乱蹦乱跳。突然,脑壳上一阵剧痛……我跌倒了……不省人事。

    六个星期以后,在圣路易医院我才恢复了神智:一天早晨,我睁开了两眼,四周呈现出一片白色,散发着一股碘酒气味。

    此后旁人陆陆续续地告诉我所发生的惨剧:我们的连队过于疏忽,滞留在那被征服的村子里,而且倒地酣睡。因而,回家来的敌人杀尽了我们全部的人,全部,一个也没剩。

    “那么我呢?”我问。

    他们告诉我,说运气救了我,一所茅屋倒塌了,断墙土块把我压倒在下面,但是却把我遮盖住了。第二天,远征军的主力重新占领了村子,洗劫了全村,终于把罗洛贝族人杀得一干二净,还从掩盖着我的坍塌的碎块堆里,拉着我的两腿,把我拖了出来。

    ……不过更妙的事还在后头:总督来到我的床前,亲手颁发给我五等荣誉勋章。

    没多久,我伤愈了:我迫不及待地想佩戴着我荣获的勋章回到故乡去。盼望已久的日子来到了:七月的一个清晨,我抵达维勒福城。我穿上了我原来的那件军大衣,挂上了我的新勋章,昂着头,迈着方步。

    天啊!多么了不起的欢迎会!车站,乐声响连天,列着队的少女,年幼的和年轻的,全都穿上了节日的盛装,摇着旗子,挥着花束。

    人们把我拥到市政厅去进午餐。席前,席后,没完没了的演说,所谈全是关于我一个人的事。大家称我:“塞内加尔的英雄”。

    大家散了席,外面还有陪送的人群,他们一直排到村镇的尽头,言之无物的演说,巴尔贝大爷的敬酒,最后是一场令人受不了的拥抱,这样,大家才散了……我终于在朦胧的夜色中,独自来到了工厂区附近。

    我沿着教堂旁边的小石子路走回家。夜色已降临,我不时地眨着眼睛,两眼还在冒金星,难道是他们的香槟酒和他们错综复杂的大道理把我的神智搞糊涂了吗?我多少有点像某些小说中的人物,忘却了自身的一段经历:我忽然忘记了自己的功勋,就像我全然不曾有过什么功勋似的。

    ……这时,在一个拐角上,我透过昏暗的月色,发现有两个人,互相紧偎着坐在庄园里的一条长凳上,他们像是手拉着手,谁也不说话;不过,他们似乎沉湎在一种共同的寂静之中,仿佛全神贯注于一件重要的事情。朦胧的夜雾中,一点也看不清他们的模样,只能分辨出他们的形体和察觉出他们胜似语言的那种内心的交往。

    “哎呀!”我叫了一声,又站住了。

    两眼直望着村镇深处的这个拐角,骤然间我恍如看见了另外一个村庄,现在它已被消灭殆尽,这个村子和全体居民,最要紧的是那两个小黑人,都已从这地球上消逝了。他俩曾经活生生地出现在我眼前,虽然只看到他们的形体,只察觉到他们那种心灵相通的默契……这对小黑人,由于夜色的简化作用,就和这里的两个人影一模一样。

    这两个影子,那两个黑人……我会发现他们之间有一种联系,这实在是太傻了,但我确是发现了。人们酒喝得过量的时候,就会变得十分天真,头脑也简单起来,我一定是相当醉了,因为这种可笑的联想,本来应该使我发笑的,却使我哭了。我的手伸向十字勋章,把它从胸前摘了下来,很快地塞进口袋深处,好似一件偷来的东西。

【注】《十字勋章》是巴比塞的以描写战争为题材的短篇小说名篇之一。小说以19世纪法国发动的一场侵略非洲的战争为背景。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需要秋天的人

尹向东

    长命的家门前有棵苹果树,结的苹果味道酸,没人喜欢吃,没人采摘。长命抬起头来,看树上又结出不少苹果,这些被人遗忘的苹果半青半红地坠在枝上,被虫叮,被鸟啄,似长了雀斑一样布满斑点,要多丑有多丑。它们的模样和此刻的长命很像,想到这个,长命的心就灰暗了。

    长命的家在农村。他把自己这样的人叫城市的农民。这些年,他们都去城里打工。收入与在城里工作的亲戚相比高出不少,也比单位里的人更自由。不过长命仍然不喜欢农村人的身份,像这名字,村里边许多人叫得富、来富、富贵。

    这些奇怪的想法是长命在工地上闪了腰后才出现的,腰给伤了,长命只能在家干些轻松的事。而养猪种菜却不为支撑家里的生活,干这些杂事儿,只为家人吃上安全食物,但长命总觉得自己没被派上用场,像城市的农民这个群体,生存和土地失去关系,丢掉主业后与千百年来农民的定义相隔甚远。但城里人不管这些,一样坚定地认为他们就是农民,长命常常为此觉得尴尬,虽然生活好了起来,他们却被城市和土地同时忽视。

    养了猪,每日里就得去城里大小餐馆收泔水,这是长命最讨厌的活,得穿上油腻肮脏的衣服,骑上三轮摩托,拖两只大油桶改装的泔水桶穿越城市,这形象活脱就是在头顶顶上“我是农民”四个大字,让他特别难受。

    正值放学的时候,孩子们自校门蜂拥而出,散到街上,散到陡峭的坡边。长命的儿子也在这所小学读书。这时候有可能会碰上儿子,这不是好事,十二岁的儿子不喜欢在大庭广众中碰见拉泔水的他。他将头低下来,只看前面的路,快到街口,听见儿子叫他的声音,他有点惊喜,忙刹住车,看见儿子跑上前来,儿子不看他,也不看油腻的摩托车,只望着身边的人流,细声细气地说:“老师让买升学考试的模拟试题,记住了,数学和语文都要,就在新华书店里。”

    长命把三轮摩托车停在一家面馆外。面馆里已经有两三桌客人,长命进面馆的时候他们都回过头来看他。长命熟悉他们的眼神,也就是嫌弃而已,没啥大不了。他直接去了厨房,长命提着桶出来,他看见临门的一个女人独坐一张桌,他走过时女人尽力挤向墙边,女人的眼神中不仅仅是嫌恶,明明白白地表达着讨厌。

    长命骑着摩托车离开时心情糟透了,他不想再去拉泔水,长命忘不了女人隔着玻璃窗瞪他的那一眼,岂止是一个恶毒所能囊括的。

    长命后来把车停好,准备给儿子买模拟题。他看见一个微胖的女人领着一个四五岁的小女孩,女人蹲在书架边,翻着一本画册给小女孩讲,她的神态安详而恬静。长命觉得她周身都散发着一种气息,一种让人温暖的气息。长命有了一种强烈的渴望,他想听听女人在给孩子讲些什么,他把车推到边上,进了书店。

    长命踱到儿童书柜的另一侧,他听见小女孩指着画册问:“这是秋天?”

    她母亲说:“是啊,秋天,多漂亮的秋天。”

    小女孩说:“秋天有什么用,秋天一来,气候就一天天冷,我们不需要秋天。”

    她母亲短暂地停顿了一下,小声说:“不是这样的,我们不需要秋天,别人还需要。”

    小女孩说:“谁会需要秋天?”

    她母亲说:“你看,你对面的人,他就需要秋天。”

    他看出小女孩的微笑中包含着对一个需要秋天的人的崇敬。他的心莫名地跳动起来,鼻子深处微微发酸、努力控制住自己的情绪买了模拟题,跨出书店时,严谨而和蔼地对那对母女笑了笑。他跨上摩托车,像背负一道使命,向远处驰去。一路上他想他是需要秋天的人,全世界的人都不需要秋天了,而他们需要。这是个沉甸甸的嘱托,这样的使命让他全身都暖洋洋的。他努力在脑子里搜索,要干点秋天的事,收获点什么东西,几亩地支撑不了他这个愿望,他继续想,总算从记忆的角落里将门前那棵被遗忘的苹果树想起来。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海边的雪

张炜

    风肆无忌惮地吼叫着,绞拧着地上的雪。天就要黑下来了。他们一刻也没有多站,就返身回铺子里了。

    金豹重新坐到炉台跟前,烘着手说:“这样的鬼天气只能喝酒。唉唉,到底是老了,没有血气了,简直碰不得风雪。”

    “这场雪不知还停不停。等几天,你看吧,满海都漂着冰矾。”老刚还在专心听着风雪的吼叫声。

    “唉,老了,老了。”金豹把一双黑黑的手掌放在炉口上,像烤咸鱼一样,反反正正地翻动着。“就像雪一样,欢欢喜喜落下来,早晚要化的。”

    老刚点点头,“像雪一样。”

    金豹望着铺门上那块黑乎乎的玻璃:“还是地上好,雪花打着旋儿从天上下来,积起老厚,让人踏,日头照,化成了水。它就这么过完一辈子。”

    “人也一样。真不容易啊!”老刚的声音有些发颤,他的眼睛直盯住跳动的灯火,眼角上有什么东西在闪亮。金豹慢慢地吸一支烟,把没有喝完的半瓶酒重新插到沙子里去。

    两个老人挨在一起,闭着眼睛各自想心事。老刚想他的儿子——这时已经背上猎枪和金豹的儿子回家了。

    老刚躺下了。金豹自己却睡不着了。他侧身吸着烟,静静地听外边的声音。海浪声大得可怕,他知道拍到岸上的浪头卷起来,这时正恶狠狠地将靠岸的雪砣子吞进去。他惯于在骇人的海浪声里甜睡。

    可是今晚却睡不着了。仿佛在这个雪夜里,有什么令人恐惧的东西正向他慢慢逼近过来。他怎么也睡不着。他披上破棉袄钻出了铺子。

    刚一出门,一股旋转的雪柱就把他打倒了,头被撞得有些懵。金豹望着四周,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突然想起了白天搬动的舢板,加固的锚绳也不保险哪!他像被什么蜇了似地喊着老刚,翻身回铺子去了。

    凭借雪粉的滑润,他们将几个舢板又推离岸边好几丈远。彼此都看不见,只听见粗粗的喘息声。他们不敢去推稍远一些的小船,怕摸不回铺子。

    他们的手脚冻得没有了知觉,终于不敢耽搁,开始摸索着回铺子了。金豹不断喊着老刚,听不到回应,就伸手去摸他、拉他。有一次脸碰到他的鼻子,看到他用手将耳朵拢住,好像在听什么?

    老刚真的在倾听。听了一会儿,他的嘴巴颤抖起来,带着哭音喊了一句:“妈呀,海里有人!”

    金豹像他那样听了听。

    “呜喔——哎——救救——呜……”

    是绝望的哭泣和呼喊。金豹跳了起来,霹雳一般吼道:

    “有人!他们上不来了!”

    “听声音不远!”老刚身上抖起来,牙齿碰得直响。

    金豹在浪头跟前吼起来,浪头扑下来,他的身子立刻湿透了……老刚喊了一阵,最后绝望地说:“不行了,他们听见也摸不上来,他们不行了……”

    金豹奔跑着,呼喊着,不知跌了多少跤子,伸开手在雪地上乱摸——他想摸些柴草点一堆大火:被海浪打昏了头的人,只有迎着火光才能爬上来,金豹想按海上规矩,为落水者点一堆救命的火。厚厚的大雪,哪里寻柴草去!他一声不吭地站在了老刚身边,突然说了句:“点铺子吧!”

    铺子是他们承包组的全部家当哪。

    大火燃起来了!风吹着,熊熊烈火四周容不得冰雪了。空中飞旋的雪花,都被映红了;雪地上,远远近近都是嫣红的火的颜色,狂暴的风雪比起这团大火好像已经是微不足道的了……

    金豹钻到了水浪里,盯着水里的那团黑影。黑影近了,是抱着一块木板的落水者。金豹拖上他,刚迈开一步,就被一巨浪打倒了,他爬起来时,看到老刚也拖着一个人……他们把两个落水的人抱到了大火边上。

    烤了一会儿,两个身体蠕动起来。

    正在这时候,金豹和老刚听到了大火的另一边有一种奇怪的声音。他们跑去一看,惊得说不出话——从雪地里、从黑夜的深处滚来两个“雪球”!“雪球”滚到大火边上才展开,让他们看出原来是两个人。老刚低头瞅一瞅,惊慌地捏住其中一个的手说:“这是我儿子!”

    原来他们终于没能冲出茫茫原野,在漫天的雪尘中迷路了!他们左冲右突,终于知道自己注定要冻死在这个雪夜里了。可他们绝境中望到了奇迹——一团生命的大火在远方剧烈燃烧,爆出了耀眼的白光!他们流着眼泪,爬过去,滚过去……

    火势渐渐弱下去,那一堆炭火却红得可爱。两个落水的人能够坐起来了,他们看看炭火,看看远处的黑夜,放声大哭起来。

    两个年轻猎人的双筒猎枪早已不知丢在哪里了。他们的一身冰砣融化着,水流又渗进沙子里。他们颤声叫着:“爸……”

    他们和两个落水的人一块儿跪在了两个老人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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