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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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广西梧州市2019届高三下学期语文2月联考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老字号

老舍

    钱掌柜走后,辛德治——三合祥的大徒弟,好几天没正经吃饭。钱掌柜是绸缎行公认的老手,正如三合祥是公认的老字号。辛德治是钱掌柜手下教练出来的人。可是他并不专因私人的感情而这样难过,也不是自己有什么野心。辛德治说不上来为什么这样怕,好像钱掌柜带走了一些永难恢复的东西。

    多少年了,三合祥是永远那么官样大气:金匾黑字,绿装修,黑柜蓝布围子,大杌凳包着蓝呢子套,茶几上永远放着鲜花。多少年了,三合祥除了在灯节才挂上四只宫灯,垂着大红穗子没有任何不合规矩的胡闹八光。多少年了,三合祥没打过价钱,抹过零儿,或是贴张广告,或者减价半月;三合祥卖的是字号。多少年了,柜上没有吸烟卷的,没有大声说话的;有点响声只是老掌柜的咕噜水烟与咳嗽。

    这些,还有许许多多可宝贵的老气度,老规矩,由周掌柜一进门,辛德治看出来,全要完!

    果然,周掌柜——来了还没有两天——要把三合祥改成蹦蹦戏的棚子:门前扎起一座彩牌,“大减价”每个字有五尺见方,两盏煤气灯,把人们照得脸上发绿。这还不够,门口一档子洋鼓洋号,从天亮吹到三更;四个徒弟,都戴上红帽子,在门口,在马路上,见人就给传单。这还不够,他派定两个徒弟专管给客人送烟递茶,哪怕是买半尺白布,也往后柜让,也进香烟。这还不够,买一尺还饶上一尺,还赠送洋娃娃,伙计们还要和客人随便说笑;客人要买的,假如柜上没有,不告诉人家没有,而拿出别种东西硬叫人家看。

    辛德治要找个地方哭一大场去!在柜上十五六年了,没想到过——更不用说见过了——三合祥会落到这步田地!三合祥是“君子之风”的买卖,这个光荣的历史,是长在辛德治的心里的。可是现在?

    辛德治也并不是不晓得,年头是变了。拿三合祥的左右铺户说,多少家已经把老规矩舍弃,而那些新开的更是提不得的,因为根本就没有过规矩。

    他最恨的是对门那家正香村:掌柜的踏拉着鞋,叼着烟卷,镶着金门牙。老板娘背着抱着,好像兜儿里还带着,几个男女小孩,成天出来进去,进去出来,唧唧喳喳,不知喊些什么。那群伙计,不知是从哪儿找来的,全穿着破鞋,可是衣服多半是绸缎的。有的贴着太阳膏,有的头发梳得像漆杓,有的戴着金丝眼镜。再说那份儿厌气:一年到头老是大减价,老悬着煤气灯,老转动着留声机。买过两元钱的东西,老板便亲自让客人吃块酥糖;不吃,他能往人家嘴里送!辛德治想不到世上会有这样的买卖,而且和三合祥正对门!

    更奇怪的,正香村发财,而三合祥一天比一天衰微。他不明白这是什么道理。难道买卖必定得不按着规矩作才行吗?

    现在三合祥与正香村的煤气灯把街道照青了一大截,它们是一对儿!三合祥与正香村成了一对?!这莫非是作梦么?不是梦,辛德治也得按着周掌柜的办法走。他得和客人瞎扯,他得让人吸烟,他得把人诓到后柜,他得拿着假货当真货卖,他得等客人争竞才多放二寸,他得用手术量布——手指一捻就抽回来一块!他不能受这个!

    但是,过了一节,他不能不佩服周掌柜了。节下报账,虽然没赚什么,可是没赔。周掌柜笑着给大家解释:“你们得记住,这是我的头一节呀!我还有好些没施展出来的本事呢。”辛德治看出来,钱掌柜是回不来了;世界的确是变了。

    可是,不多久,周掌柜到正香村领东去了。正香村需要这样的人,而周掌柜也愿意去,因为三合祥的老规矩太深了,仿佛是长了根,他不能充分施展他的才能。

    辛德治送出周掌柜去,好像是送走了一块心病。

    对于东家们,辛德治以十五六年老伙计的资格,是可以说几句话的,他去给钱掌柜运动,也托出钱掌柜的老朋友们来帮忙。他不说钱掌柜的一切都好,而是说钱与周二位各有所长,应当折中一下,不能死守旧法,也别改变得太过火。老字号是值得保存的,新办法也得学着用。

    钱掌柜果然回来了。街上只剩了正香村的煤气灯,三合祥恢复了昔日的肃静,虽然因为欢迎钱掌柜而悬挂上那四个宫灯,垂着大红穗子。

    三合祥的门凳上又罩上蓝呢套,钱掌柜眼皮也不抬,在那里坐着。伙计们安静地坐在柜里,有的轻轻拨弄算盘珠儿,有的徐缓地打着哈欠,辛德治口里不说什么,心中可是着急。半天儿能不进来一个买主。偶尔有人在外边打一眼,似乎是要进来,可是看看金匾,往正香村那边走去。有时候已经进来,看了货,因不打价钱,又空手走了。

    过了一节,三合祥非减人不可了。辛德治含着泪和钱掌柜说:“我一人干五个人的活,咱们不怕!”老掌柜也说:“咱们不怕!”辛德治那晚睡得非常香甜,准备次日干五个人的活。可是过了一年,三合祥倒给正香村了。

(选自《老舍文集》,有删改)

(1)、下列关于对小说文本的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以辛德治的视角为主,由他见证了三合祥的兴衰变迁,作为一种全知全能视角,既能自由叙事,又方便作者表达情感与态度。 B、钱掌柜不得不离开三合祥,源于一个无可奈何的原因:把买卖做赔了。因为三合祥的东家看重的是经济收益,商业现实是残酷的。 C、做“君子之风”买卖的三合祥败给了正香村,而舍弃老字号的规矩后,三合祥的生意渐渐好起来了,暗示了这是老字号必走的改革之路。 D、小说有多处细致的环境描写,通过对过去的三合祥、现在的三合祥和对门的正香村等店面环境的对比,表现了旧与新的不同风格。
(2)、简要分析“辛德治也并不是不晓得,年头是变了”这句话在小说中的作用。
(3)、小说中钱掌柜、周掌柜的经营之道各有什么特点?谈谈你对他们的经营之道的看法。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当民国范儿遇上物理达人

明心

    80年前,一个有着浓郁民国范儿的23岁才女,踏进了美国伯克利大学的校门,从此开启了一段非凡的人生之旅。她就是有“东方居里夫人”之称的物理学家吴健雄。

    吴健雄出身在典型的中国知识分子家庭,父亲吴仲裔是位有远见卓识的开明士绅。吴健雄“健”字辈,排行第二,父亲以“英雄豪杰”依次命名,故得名健雄。虽为女儿身,父亲希望她不让须眉,胸怀男儿志,积健为雄。吴仲裔一向重视教育,自然不会错过孩子的启蒙教育。但在吴仲裔看来,中国之所以落后,受洋人欺侮,主要原因是科学不发达,因此他时常跑到上海的书店,为孩子们购买一些有关科学知识的图书及报纸杂志。当别的女孩还在为不用裹小脚而庆幸的时候,小健雄已经知道了大气的压力、水的浮力,以及打雷和闪电是怎么回事等自然科学知识,并按照书里看到的、收音机里听到的,开始跟哥哥一起做一些简单有趣的科学实验了。

    等到了上学年纪,在父亲创办的明德女子学校里,十来岁的吴健雄知道了“乐以天下,忧以天下”的大胸怀,明白了“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才是最好的学习态度。

    受父亲教育救国思想的影响,吴健雄后来考上了苏州第二女子师范学校。其间,她多次到东吴大学听胡适演讲,常使少年吴健雄“思绪潮湃,激动不已”。吴健雄曾说,在一生中影响她最大的两个人,一个是她父亲,另一个则是胡适先生。她的研究“不过是根据胡先生平日提倡的‘大胆假设,小心求证’之科学方法”。

    后来,吴健雄从中央大学数学系转到物理系。老师同学大为不解,都认为她在数学领域肯定能有所建树,却不知她对物理学早已“情有独钟”。

    吴健雄知道,全球物理研究的顶尖机构在美国,她决定赴美深造。1936年,吴健雄来到美国伯克利加利福尼亚大学求学。然而想进伯克利物理系并不容易,吴健雄需要接受物理系主任柏基的测试。柏基的能力与贡献虽被人称道,但他对外域人和女性存有偏见,吴健雄两者均占。面试时吴健雄一脸的坦然,身着旗袍,举止端庄,有条不紊地介绍了自己在国内的学习和研究情况。柏基破例接受了吴健雄的入学申请。

    虽然当时西方科学界始终充斥着“物理科学实验是男性领域”的性别偏见,但这种偏见在吴健雄严谨的实验精神和无差错的实验结果面前,一次次被打破。健雄的博士论文导师——1939年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劳伦斯,得知吴健雄毕业后苦于美国一流大学和研究机构都拒绝女性作物理教师之时,毫不犹豫地作了她的推荐人,普林斯顿大学破天荒地接纳了第一位物理女教师。

    吴健雄的另一位导师——1959年的诺贝尔奖得主塞格瑞对她更是关照有加。正是塞格瑞引导吴健雄发现了对铀原子核分裂连锁反应有关键影响的惰性气体“氙”,奠定了她在物理界的地位。他评论吴健雄:“她的意志力和对工作的投入,使人联想到居里夫人,但她更加入世、优雅和智慧。”

    1956年,杨振宁和李政道合作研究,提出弱相互作用中宇称不守恒的理论。理论一提出,便在物理学界引起了很大震动,很多有影响力的物理学家不以为意,甚至认为没有必要花时间验证。而吴健雄以其非凡的洞察力,认识到此项实验的重要性及其意义。同年,她便用无懈可击的实验证实了该理论的正确性。这一实验结果,推动了物理学的发展,也把35岁的杨振宁和31岁的李政道推上了诺贝尔物理学奖,但领奖台上唯独缺了这位女物理学家的身影。

    由于性别偏见而与诺奖失之交臂的吴健雄,并没有停下做研究的脚步,她依然穿着自己裁剪的旗袍,在实验室埋头做实验,在她眼里“名利可以无视,实验却不可以停止”。此后,吴健雄先后用实验证明了核β衰变在矢量流守恒定律,以及在β衰变研究的其他贡献,关于量子力学的基本理论方面的实验等重要成果。

    对名利,吴健雄看得很淡,她总认为自己是个平凡的中国女性。她钟爱旗袍,每逢出席各种重要场合,她总是为自己准备得体的旗袍,表示对祖国的尊重;她家的客厅里,悬挂着中国字画,书架上收藏着许多中国古书及一些瓷器;演讲中,她都会忍不住提到祖国……

    离家37年后,吴健雄终于在1973年踏上了回国之路,彼时双亲都已不在。1984年,吴健雄参加母校明德楼落成典礼,独资捐建了明德学校紫薇楼。4年后,又捐出百万美元巨款设立“吴仲裔奖学金”表达自己的寸草之心。1992年,四位华人诺贝尔奖得主:李政道、杨振宁、丁肇中、李远哲,在台北发起成立“吴健雄学术基金会”,要给八十华诞的吴健雄一个惊喜。她一再婉拒,竟躲了起来。吴健雄说:“我不喜欢出风头,做研究是我的本分,我只是运气好,成果还不错而已,不要以我的名字成立基金会。”

    1997年,吴健雄去世,享年85岁。除了魂归故里,她仅有的遗愿就是向母校捐款200多万元建一座科技大楼。

(选自《环球人物》2017年第四期,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马婆的悲伤

葛明霞

    ①马婆从妹家出来,眼泪就开始肆无忌惮地流。那么要强爱面子的马婆,面对路人诧异的目光视若不见。仲秋的微雨浸润着马婆规整的套装,马婆的心凌乱成泥。马婆没有回家。她穿过两个十字路口拐进了龙泉湖公园,蹒跚地上了湖边八角亭。马婆斜靠在亭柱上,不知不觉收住了眼泪。过往的岁月就在马婆静静的呆坐里浮出了水面。

    ②马婆还是马嫂的时候,精力全部放在对儿子的培养上。从幼儿的益智类训练开始,到剑桥英语、到奥数培优、到解题速效……正规不正规的培训班,只要不与正课冲突,马嫂都推着儿子上。儿子大学毕业去美国深造时,马婆费尽心机说服他留在了国外。马哥虽不太支持,可为了儿子的将来,只好认了。

    ③之后,马婆和马爷就成了亲朋好友羡慕的对象。尤其是马婆的妹妹。她的儿子成绩不太好,毕业后留在了本地。妹妹一生气就开骂,你这个不争气的兔崽子,连你大表哥身上的一根汗毛都比不上!只有马婆知道,她和马爷过得是什么日子。

    ④每天早上一起床,马爷就打开电视,一整天不让关。他说这样可以逼逼屋里的冷气。马婆嘴上不说,内心里也难受。她觉得自己虽然有儿子,常年过得却是没儿子的生活。马婆整晚整晚睡不着,睡不着就想儿子,就想如何证明自己有儿子。半月后马婆终于想出了一个办法。马婆不再随随便便穿衣服了。就连上菜场也是整齐的套装,仰脸挺胸,微微地趾高气扬。马爷说她,马婆硬硬地回嘴,我和那些没儿子的老人不一样,我有儿子,儿子在国外,怎么着也得给他充充面子。马爷鼻子一酸,眼泪差点滑出眼眶。

    ⑤儿子去国外后,马婆很少再与马爷争吵。用马婆的话说,这老东西辛苦了一辈子,到头来连儿子的面都难见,我得让他享享福。马爷没有享福的命,儿子在美国定居不到两年,他就失了健康。一开始马婆没太当回事。等她知道不好时,马爷的腿已经不太听使唤了。马爷犯病是在早上,等办好住院手续时已经到了下午三点多。好在马爷是轻微的脑梗,没耽误多大事。躺着输液的马爷,看到其他病人都有小辈陪着,羡慕得眼里几乎迸出血来。他一忍再忍,最后还是张大嘴巴嚎起来。马婆又累又急又尴尬,边向同屋的人道歉边劝马爷。劝着劝着自己也忍不住哭起来。好在外甥及时赶到,止住了他们的哭声。

    ⑥马爷出院后腿虽稍能走动,右胳膊和右手却失了灵活。马婆按照医生的嘱咐,每天除了监督马爷进行自我煅炼外,就是不停地帮他按摩恢复。马婆渐渐地瘦了,由原来的一百四十多斤瘦到了一百一十斤。马爷看着难受,忍不住骂儿子。马婆却不依,你知道啥,儿子不是没孝心,他在国外生活压力大,也难。马婆出门买菜仍旧穿戴整齐,仰脸挺胸,微微地趾高气扬。

    ⑦斜靠在亭柱上的马婆不知不觉坐了一个小时。仲秋的微雨打湿了她的后背,马婆这才想起该给马爷做饭了。马婆小心地下了八角亭,走出了龙泉湖。

    ⑧平静下来的马婆又想起她从妹家出来的情景。今天是妹妹的六十大寿。饭后,妹妹当着她的面又骂起了儿子,你这个不争气的兔崽子,连你大表哥身上的一根汗毛都比不上!外甥喝多了酒,大着舌头回嘴,妈,你老……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你一点……都不知道,我大姨,大……姨夫的苦。外甥媳妇忙岔开了话,大姨,你怎么不让姨夫来,就两站的路,来热闹热闹多好。马婆强忍着将落的泪说,对了,我得回去给他做饭了。外甥媳妇跑去厨房给马婆打包现成菜时,马婆挣脱妹妹的手出来了。等外甥媳妇追出来,马婆已经走了三十多米远。听到喊声,马婆没敢回头,她怕满脸的泪吓坏年轻人。

    ⑨马婆擦了擦眼睛,迎着仲秋的微雨向家走去。她知道她无论如何不能倒下,她还要照顾马爷,她还得擎起这个家。马婆规整的套装和灰白的头发在人行道上摇曳,一如枝头瑟缩在秋风中的老叶。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诱狼

张爱国

    大雪整整下了一个月,一停下,猎人就迫不及待地来到树林里,等待那只母狼。

    太阳就要落山了,母狼还没有来。莫非它不会来了?就在猎人的耐心将尽的时候,树林里伸出一个灰褐色的头颅,猎人一眼就认出是那只母狼。它四下一番张望,大概是认为没有了危险才慢慢走出来。血腥的记忆让它不得不这么做,这个冬天,它家族的七只成年狼,除了它,都成了猎人的盘中餐和袋中钞票。

    看着母狼明显消瘦的身子,猎人的心很疼,既为那白白流失的肉,更为那宝贵的皮——瘦狼的皮易脱毛、没看相,卖不上好价钱。

    母狼已到了射程之内,但猎人不能开枪,因为一枪下去,至少要在它的身上留下一个窟窿,那样的皮更卖上好价钱。

    母狼突然停下脚步,昂头,嗅鼻。它似乎嗅到了猎物的味道,一只被猎人折断了腿的兔子。母狼一看,冲过去,两只前爪摁住兔子,张开了嘴……

    猎人激动极了,只要它咬一口兔子,他就成功了——兔子身上被抹了毒药。可是,就在母狼大张的嘴即将挨上兔子的一刹那,它却突然丢下兔子跑进树林。

    可恶的畜生,竟然识破了计谋。猎人很懊恼,一定是一个月前死于同样计谋的公狼的遭遇唤起了它痛苦的记忆。

    猎人必须筹划新的计谋,他不相信凭他作为一个人的智慧就战胜不了一个畜生。

    三天后,当那只母狼又出现时,猎人的心一阵剧痛——它更加消瘦了。它虽然还是很警惕,但踉跄的步伐里明显多出了急躁。猎人知道,为了幼狼,它今天必须找到食物,它体下被幼狼抓咬得血肉模糊的乳头就是明证。

    这次,猎人为母狼准备的是它的“公狼”——猎人将那只公狼的皮囊塞满了海绵,固定在一个做了伪饰的陷阱上。

    发现“公狼”时,母狼稍一吃惊就跑了上去。为了避免它发现破绽,猎人摁一下手里的遥控器,“公狼”发出一声狼叫声。猎人本以为它听到叫声后会更加不顾一切地冲过去,没想到它却停下脚步,仔细看了看“公狼”,突然蹿进树林里。

    猎人狠狠地给自己几个嘴巴,骂自己自作聪明,多此一举,十足的猪脑子:凭狼的听觉,能分辨不出它的公狼的叫声?

    猎人决定采用对他来说是最辛苦的一招。

    猎人踩着没膝的雪,在树林里攀爬了三天才找到那只母狼的巢穴。母狼不在,两只幼狼中的一只已经死去,另一只骨瘦如柴,浑身颤抖,伏在地上,不时地伸舌舔舐一截干枯的兽骨。见了猎人,幼狼竟然晃悠悠地站起来,飘忽忽地走向猎人,它大概是误以为猎人是给它送食的吧。

    猎人抓出幼狼,为了不让它立即死去,给它喂了点牛奶,然后固定到陷阱上那只“公狼”的身边。

    母狼很快就找来了。它完全没有了前两次的小心和警惕,惨叫着跑向幼狼,干瘦的身子直被风吹得打趔趄。就在猎人认为母狼这次一定会掉进陷阱的时候,母狼却在陷阱的边沿站住了,直盯着幼狼,凄惨地叫着。约莫半分钟,母狼开始绕着陷阱走。三四圈后,母狼跨上那根架在陷阱上用于伪装的树枝,颤巍巍地走向幼狼——它要救走幼狼。

    猎人赶紧大叫,想让母狼受惊吓而跌进陷阱,可它仿佛听不见。猎人又向母狼身旁放了一枪,可它还是毫无顾忌,只专注地走向幼狼。

    眼看母狼就要挨上幼狼了,猎人慌了,对着幼狼“砰”的一枪。幼狼中枪,掉落陷阱。母狼没有叫,也没有跑,扭头看看树上的猎人,看看陷阱里的幼狼,又看看“公狼”,突然一声惨叫,扑向“公狼”,抱着它一起滚进陷阱。

    猎人得意地从树上跳下,活动活动冻僵的手脚,走过去,掀开陷阱上的伪饰物,不由得大惊:母狼已将公狼的皮囊撕成碎片,正在拼命地撕咬、抓扯着自己的皮毛。

    陷阱里,一片血腥!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

就这么旁逸斜出下去

王晓莉

    ①出单位门时,恰好园林工在修剪道两旁的树木。经过几个季节的生长,这些以樟树为主的树木都已长得有声有色。每棵树都像一个小型国家,有些肆无忌惮地扩张着,街道为此稠密了不少。

    ②一年两季的被修剪,成了这些树木的必修课。电剪刀哧哧作响,那些长在树顶端或者树身周边的细嫩枝叶,随之纷纷落马。而即使更粗壮些的枝条,也不消五秒钟,就在强大的马力之下一折两断。很快地,这树便被修剪成了一把标准的伞,整整齐齐,笔直向上。不消一个上午,这条街就将撑起一长排绿伞。每棵树都生得一模一样了。

    ③地面上,那些枝枝杈杈纠缠不休地堆积着。树木的清香四处飘逸,树叶子与松针层叠一处,色彩斑斓。脚踩在上面,柔韧而温暖。这是在园林工眼里,一棵树中比较旁逸斜出,并不值得继续容留于树的那一部分。不能有损于秩序,破坏秩序等于破坏美,等于多余。这大约是园林工人的美学原则。

    ④但我的,恰好与他们相反。

    ⑤树最有趣的部分,恰恰在于那旁逸斜出。那几棵枝条如何溜出了向上生长的大部队,而独独朝着左上角努力?一簇叶子又如何密密麻麻聚集在了一起,像开一个研讨会般比别处热闹、喧腾许多?它们没有成为树的主干,没有引领一棵树生长的那股绝对力量。用现在时髦的话说,它们不是“主流”。但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

    ⑥一棵树。完全的秩序,完全的规则,该是多么乏味啊,就像兵营,像一律穿了病号服,像活了一生却毫无故事的人。

    ⑦在我所喜欢的电影里,除了故事主角,导演往往安排些和故事不怎么相干的人。他可能是个独居多年的老邻居,总是抓住一切机会狂热地宣讲着宗教教义、人生哲理,而他的听众,却是两个踢足球之后累瘫在沙滩上休息的男孩子;也可能是个热爱酒精的工人,在电影的背景深处,一杯接一杯地喝着苦闷至极的酒。他们类似于文章中的“闲笔”,对于故事的发展或推动其实完全不起作用。

    ⑧这样旁逸斜出的人,我却总是看得心领神会。很久以后,关于这场电影,我脑子里什么也留不下了,却依然能回忆起他们。 就好像在翻阅一堆历史书籍之后,我能记住的,往往是类似于野史、花絮的部分——它们从历史这棵大树的灰色的树身中旁逸斜出,冲破森严,开出斑斓的花朵,人性的色彩与趣味尽在其中。

    ⑨在我们周遭的生活中,有多少这样的小人物。他们永不知名,总是存在。他们有着和主流人群不一样的心事、不一样的心路,他们很容易就透露出接近于生命本质的部分,不掩饰、不修剪,因而不做作。门卫、修鞋子的人、路边摆摊卖廉价发饰的母女……他们是世界这棵大树上旁逸斜出的部分。如果世界要唾弃谁,他们必是最先被唾弃;如果世界要剪伐谁,他们必最先被剪伐。但是在被唾弃之前不能自弃,在被剪灭之前不能自灭。他们的力量来源于此。

    ⑩关于“旁逸斜出”,种过苹果树的朋友告诉我一个让人很受鼓舞的故事:在苹果树的树根,常常会突然蹿出一种叫“徒长枝”的枝子。它以惊人的速度爆发,长势凶猛。当它的势头盖过主干时,有经验的果农会毫不犹豫地把已遭虫蛀、遭风雨侵蚀、多年不长的老干剪去。 事物的新陈代谢并不只有一种方式。

    ⑪的确,过了几天,我再看单位门口的那些树木,还是在被修剪的部位,树身又长出了新芽,它们所朝向的,依然是那个旁逸斜出的方向。

    ⑫那些旁逸斜出的树。那些旁逸斜出的人。且让我们就这么旁逸斜出下去。

(选自《散文》2014年第5期,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呼兰河传(节选)

萧红

    邻居家磨房里边住着冯歪嘴子。

    那磨房的窗子临着我家的后园。我家的后园四周的墙根上,都种着倭瓜、西葫芦或是黄瓜等类会爬蔓子的植物;倭瓜爬上墙头了,在墙头上开起花来了,有的竟越过了高墙爬到街上去,向着大街开了一朵火黄的黄花。

    因此那磨房的窗子上,也就爬满了那顶会爬蔓子的黄瓜了。黄瓜的小细蔓,细得像银丝似的,太阳一来了的时候,那小细蔓闪眼湛亮,那蔓梢干净得好像用黄蜡抽成的丝子,一棵黄瓜秧上伸出来无数的这样的丝子。丝蔓的尖顶每棵都是掉转头来向回卷曲着,好像是说它们虽然勇敢,大树,野草,墙头,窗棂,到处的乱爬,但到底它们也怀着恐惧的心理。

    太阳一出来了,那些在夜里冷清清的丝蔓,一变而为温暖了。于是它们向前发展的速率更快了,好像眼看着那丝蔓就长了,就向前跑去了。因为种在磨房窗根下的黄瓜秧,一天爬上了窗台,两天爬上了窗根,等到第三天就在窗根上开花了。

    再过几天,一不留心,那黄瓜梗经过了磨房的窗子,爬上房顶去了。

    后来那黄瓜秧就像它们彼此招呼着似的,成群结队地就都一齐把那磨房的窗给蒙住了。

    从此那磨房里边的磨馆就见不着天日了。磨房就有一张窗子,而今被黄瓜掩遮得风雨不透。从此那磨房里黑沉沉的,园里,园外,分成两个世界了。冯歪嘴子就被分到花园以外去了。

    但是从外边看起来,那窗子实在好看,开花的开花,结果的结果。满窗是黄瓜了。

    还有一棵倭瓜秧,也顺着磨房的窗子爬到房顶去了,就在房檐上结了一个大倭瓜。那倭瓜不像是从秧子上长出来的,好像是由人搬着坐在那屋瓦上晒太阳似的。实在好看。

    夏天,我在后园玩的时候,冯歪嘴子就喊我,他向我要黄瓜。

    我就摘了黄瓜,从窗子递进去。那窗子被黄瓜秧封闭得严密得很,冯歪嘴子用手扒开那满窗的叶子,从一条小缝中伸出手来把黄瓜拿进去。

    有时候,他停止了打他的梆子。他问我,黄瓜长了多大了?西红柿红了没有?他与这后园只隔了一张窗子,就像关着多远似的。

    祖父在园子里的时候,他和祖父谈话。他说拉着磨的小驴,驴蹄子坏了,一走一痴。祖父说请个兽医给它看看。冯至嘴子说,看过了,也不见好。祖父问那驴吃的什么药?冯歪嘴子说是吃的黄瓜子拌高粱醋。

    冯至嘴子在窗里,祖父在窗外,祖父看不见冯歪嘴子,冯歪嘴子看不见祖父。

    有的时候,祖父走远了,回屋去了,只剩下我一个人在磨房的墙根下边坐着玩,我听到了冯歪嘴子还说:“老太爷今年没下乡去看看哪!”

    有的时候,我听了这话,我故意的不出声,听听他往下还说什么。

    有的时候,我心里觉得可笑,忍也不能忍住,我就跳了起来了,用手敲打着窗子,笑得我把窗上挂着的黄瓜都敲打掉了。而后我一溜烟地跑进屋去,把这情形告诉了祖父。祖父也一样和我似的,笑得不能停了,眼睛笑出眼泪来。但是总是说,不要笑啦,不要笑啦,看他听见。有的时候祖父竟把后门关起来再笑。祖父怕冯歪嘴子听见了不好意思。

    秋天,大榆树的叶子黄了,墙头上的狗尾草干倒了,园里一天一天地荒凉起来了。

    这时候冯歪嘴子的窗子也露出来了。因为那些纠缠缠的黄瓜秧也都蔫败了,舍弃了窗模而脱落下来了。

    于是站在后因里就可看到冯歪嘴子,扒着窗子就可以看到在拉磨的小驴。那小驴竖着耳朵,戴着眼平。走了三五步就响一次鼻子,每一抬脚那只后腿就有点痛,每一停下来,小驴就用三条腿站着。

    冯歪嘴子说小驴的一条腿坏了。

    这窗子上的黄瓜秩一干掉了,磨房里的冯歪嘴子就天天可以看到的。

    冯至嘴子喝酒了,冯歪嘴子睡觉了,冯歪嘴子打柳子了,冯歪嘴子拉胡琴了,冯歪嘴子唱唱本了,冯歪嘴子摇风车了。只要一执着那窗台,就什么都可以看见的。

    一到了秋天,新鲜粘米一下来的时候,冯歪嘴子就三天一拉磨,两天一粒粘糕。黄米粘糕,撒上大云豆。一层黄,一层红,黄的金黄,红的通红。三个铜板一条,两个铜板一片的用刀切着卖。愿意加红糖的有红糖,愿意加白糖的有白糖。加了糖不另要钱。

    冯至嘴子推着单轮车在街上一走,小孩子们就在后边跟了一大帮,有的花钱买,有的围着看。

    祖父最喜欢吃这粘糕,母亲也喜欢,而我更喜欢。母亲有时让老厨子去买,有的时候让我去买。

    不过买了来是有数的,一人只能吃手掌那么大的一片,不准多吃,吃多了怕不能消化。祖父一边吃着,一边说够了够了,意思是怕我多吃。母亲吃完了也说够了,意思是怕我还要买。其实我真的觉得不够,觉得再吃两块也还不多呢!不过经别人这样一说,我也就没有什么办法了,也就不好意思喊着再去买,但是实在话是没有吃够的。

    当我在大门外玩的时候,推着单轮车的冯歪嘴子总是在那块粘糕上切下一片来送给我吃,于是我就接受了。

    当我在院子里玩的时候,冯至嘴子一喊着“粘糕”“粘糕”地从大墙外经过,我就爬上墙头去了。

    因为西南角上的那段土墙,因为年久了出了一个豁,我就扒着那墙豁往外看着。果然冯歪嘴子推着粘糕的单轮车由远而近了。来到我的旁边,就问着:

    “要吃一片吗?”

    而我也不说吃,也不说不吃。但我也不从墙头上下来,还是若无其事地呆在那里。

    冯至嘴子把车子一停,于是切好一片粘糕送上来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风波

鲁迅

    七斤虽然住在农村,却早有些飞黄腾达的意思。从他的祖父到他,三代不捏锄头柄了;他也照例的帮人撑着航船,每日一回,早晨从鲁镇进城,傍晚又回到鲁镇,因此很知道些时事:例如什么地方,雷公劈死了蜈蚣精;什么地方,闺女生了一个夜叉之类。他在村人里面,的确已经是一名出场人物了。

这时七斤捏着竹烟管,低着头,慢慢地从村外走回来,坐在矮凳上,抬起头来,叹一口气说:“皇帝坐了龙庭了

七斤嫂呆了一刻,忽而恍然大悟的道:“这可好了,这不是又要皇恩大赦了么!”

七斤又叹一口气,说:“我没有辫子。”

    “皇帝要辫子么?”

    “皇帝要辫子。”

    “你怎么知道呢?”七斤嫂有些着急,赶忙的问。

    “咸亨酒店里的人,都说要的。”

    七斤嫂这时从直觉上觉得事情似乎有些不妙了,因为成亨酒店是消息灵通的所在。伊一转眼瞥见七斤的光头,便忍不住动怒,怪他恨他怨他;忽然又绝望起来,装好一碗饭,搡在七斤的面前道,“还是赶快吃你的饭罢!哭丧着脸,就会长出辫子来么?”

    太阳收尽了他最末的光线了,水面暗暗地回复过凉气来。七斤嫂吃完三碗饭,偶然抬起头,看见又矮又胖的赵七爷正从独木桥上走来。

    赵七爷是邻村茂源酒店的主人,又是这三十里方圆以内的唯一的出色人物兼学问家。革命以后,他便将辫子盘在顶上,像道士一般;常常叹息说,倘若赵子龙在世,天下便不会乱到这地步了。七斤嫂眼睛好,早望见今天的赵七爷已经不是道士,却变成光滑头皮,乌黑发顶;伊便知道这一定是皇帝坐了龙庭,而且一定须有辫子,而且七斤一定是非常危险。

    赵七爷一路走来,坐着吃饭的人都站起身,拿筷子点着自己的饭碗说,“七爷,请在我们这里用饭!”七爷也一路点头,说道“请请”,却一径走到七斤家的桌旁。七斤们连忙招呼,七爷也微笑着说“请请”,一面细细的研究他们的饭菜。

    “好香的干菜,——听到了风声了么?”赵七爷说。

    “皇帝坐了龙庭了。”七斤说。

    七斤嫂看着七爷的脸,竭力陪笑道 , “皇帝已经坐了龙庭 , 几时皇恩大赦呢?”

    “皇恩大赦?——大赦是慢慢的总要大赦罢。”七爷说到这里,声色忽然严厉起来,“但是你家七斤的辫子呢,辫子?这倒是要紧的事。你们知道:长毛时候,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

    七斤和他的女人没有读过书,不很懂得这古典的奥妙,但觉得有学问的七爷这么说,事情自然非常重大,无可挽回,便仿佛受了死刑宣告似的,耳朵里嗡的一声,再也说不出一句话。

    七斤嫂站起身,自言自语的说,“这怎么好呢?这样的一班老小,都靠他养活的人,……”七斤嫂自己急得没法,便忽然又恨到七斤。伊用筷子指着他的鼻尖说,“这死尸自作自受!造反的时候,我本来说,不要撑船了,不要上城了。他偏要死进城去,滚进城去,进城便被人剪去了辫子。从前是绢光乌黑的辫子,现在弄得僧不僧道不道的。这囚徒自作自受,带累了我们又怎么说呢?这活死尸的囚徒……”

    村人看见赵七爷到村,都赶紧吃完饭,聚在七斤家饭桌的周围。七斤知道自己是出场人物,被女人当大众这样辱骂,很不雅观,便只得抬起头,慢慢地说道:

    “你今天说现成话,那时你……”

    “你这活死尸的囚徒……”

    赵七爷绕出桌旁,打断她的话,“大兵是就要到的。你可知道,这回保驾的是张大帅。张大帅就是燕人张翼德的后代,他一支丈八蛇矛,就有万夫不当之勇,谁能抵挡他,”他一边说着,一边往回走,跨上独木桥,扬长去了。

    村人们呆呆站着,心里计算,都觉得自己确乎抵不住张翼德,因此也决定七斤便要没有性命。七斤既然犯了皇法,想起他往常对人谈论城中的新闻的时候,就不该含着长烟管显出那般骄傲模样,所以对七斤的犯法,也觉得有些畅快。

    七斤将破碗拿回家里,坐在门槛上吸烟;但非常忧愁,忘却了吸烟。他心里但觉得事情似乎十分危急,也想想些方法,想些计划,但总是非常模糊,贯穿不得:“辫子呢辫子?丈八蛇矛。一代不如一代!皇帝坐龙庭。谁能抵挡他?……”

    此后七斤虽然是照例日日进城,但家景总有些黯淡,村人大抵回避着,不再来听他从城内得来的新闻。七斤嫂也没有好声气,还时常叫他“囚徒”。

    过了十多日,七斤从城内回家,看见他的女人非常高兴,问他说,“你在城里可听到些什么?”

    “没有听到些什么。”

    “皇帝坐了龙庭没有呢?”

    “他们没有说。”

    “咸亨酒店里也没有人说么?”

    “也没人说。”

    “我想皇帝一定是不坐龙庭了。我今天走过赵七爷的店前,看见他又坐着念书了,辫子又盘在顶上了,也没有穿长衫。”

    “…………”

    “你想,不坐龙庭了罢?”

    “我想,不坐了罢。”

    现在的七斤,是七斤嫂和村人又都早给他相当的尊敬,相当的待遇了。到夏天,他们仍旧在自家门口的土场上吃饭;大家见了,都笑嘻嘻的招呼。

(节选自《呐喊》,有删改)

【注释】皇帝,指溥仪;长毛,指太平军,因太平天国成员皆披头散发,故有此称;张大帅,指张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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