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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文学类文本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浙江省杭州市建人高复2019届高三上学期语文第一次月考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小题。

神奇感

英·毛姆

    ①一整天我都在沿江而下。张骞曾追溯过这条河的源头,他行驶无数日之后,才到达一个城镇:他看见那儿有一个年轻女子在织布,一个青年正牵着一头牛到河边饮水。他问这是什么地方,少女将手中的织梭朝他扔去,叫他拿回去问星象家严君平,便会明白到了何处。他果然这样做了,君平立即认出那是织女的织梭,并进而声称,他在张骞手接织梭那天的同一个时辰,看见一颗星宿犯位,闯进了织女星与牵牛星之间。于是,张骞才明白自己已经上溯到银河尽头了。

    ②自然,我没有行驶那么远。整整七天,我雇的五个划桨手站在船舷边不停地划桨,此刻我的耳边还仿佛听见桨柄支在木桨架上发出的咯吱咯吱的单调声音,船不时经过浅水河面,擦着河床的石头轧轧作响,船身也在晃动。这时两三个桨手把毛蓝裤管直卷到膝盖,从船舷翻身下水,吆喝着把平底船掀过浅滩。有时我们驶到激流要津,这虽然比不上长江里的惊涛骇浪,但河水湍急,需要召唤纤夫来拖这帆船。我们一齐下船,帆船在叫喊震天的号子声中突破激流,又进入风平浪静的河面。

    ③现在夜深人静,我雇的船夫一齐挤在我们黄昏停泊后才收拾出来的前舱里,呼呼沉睡。竹席搭在三根木拱上便构成了我一周来的起居室和卧室。一端用假型板封住,木板草草拼上,板间漏出大条大条的缝隙,吹进嗖嗖的寒风。另一端是船夫住的地方,这些健壮的粗汉,白天划桨不停,晚上呼呼大睡,掌舵人也在其中,他从早到晚站在一条当作舵的长桨旁边,穿一件褴褛的蓝布长衫,套上一件褪色的灰布棉衣,头上缠一条黑布帕。除了床,我的舱室内无一物,一只像是盛汤用的浅钵里燃着木炭,因为天很冷;一只装着我的衣物的箱子当了我的桌子,一盏马灯悬在拱木上,随着水的晃动轻轻摇曳。船舱顶篷很低,连我这样个头不高的人都只能勉强直起身。(我以培根的话自语,高人同高屋一样,顶头常遭殃。)沉睡的人中有一个开始更加大声地打鼾,大概是吵醒了旁人。我听见说话的声音,但很快又归于安静,打鼾的也停了,我周围又陷入一片寂静。

    ④这时我突然感到,我一向追求的神奇气氛就在面前,几乎逼近我的身躯。这是我从来没有过的体验,像是艺术给人的特殊魅力,但这种离奇的感觉只可意会完全没法言传。

    ⑤我一生中常常遇到离奇的情境;但只在回顾之际,将它们与我认为的神奇事物相比,才会显得不同寻常。当我和一位倾国倾城的演员跳过舞,或穿过了挤满伦敦名流的大厅之后,我才会意识到那也许是了不起的经历。在战斗中,当我不处于巨大的危险,我可以津津有味地观察周围的事态。我曾在月光皎洁的夜晚,向太平洋上的珊瑚岛驶去,那景色的美妙使我心旷神怡,但只有到后来,喜悦之情才会同神奇之感携起手来。真正使我感到神奇的境遇,别人会认为没有多少神奇可言。我记得那是一天晚上,我在法国布列塔尼海边的一间茅屋里打纸牌,隔壁房里一个老渔夫奄奄待毙,女主人说他会随着潮退而断气。屋外是暴风雨,狂风扑打着窗户,这位在海上饱经风霜的老斗士的最后时刻似乎与此番情景相宜。巨浪冲向岩石,撞击出雷鸣般的轰响。我忽然感到一阵狂喜,明白那便是神奇感。

    ⑥而现在,同样的狂喜攫住了我,神奇感又一次活灵活现地出现在我眼前。来得如此突然,真叫我迷惑不解。我不知道它是从马灯投在竹顶篷上的阴影里爬出来的呢,或是从船舱敞口可以瞥见的河面上飘过来的?我好奇地走到船尾,想弄明白这不可言喻的欢乐是什么造成的。沿岸停泊着六七条木船,桅杆高耸,表明它们是上水船。每条船里都静悄悄的。船夫已入睡很久了。夜并不漆黑,尽管天上有云,却是满月之夜,只不过罩上朦胧月色的河面显得有些阴森。对岸的迷雾模糊了岸上的树木。这的确是一幅令人销魂的夜色,但并没有什么值得惊奇的,也不存在我所探索的东西。我折身回舱。等我直入竹篷舱内,造成那一切显得非凡离奇的魅力消失了。唉,我太痴,为了探索蝴蝶的美的所在,竟然将其撕成了碎片。不过,我仍然感到我的船舱,盛炭火的浅钵,那盏马灯,甚至包括我的行军床,都还残留着一丝儿欢愉。我不可能以完全不同的眼光看待它们了,因为我曾在一瞬之间体验到它们的神奇。

(1)、有人认为第①段与后文关系不大,有人认为这正是一个西方作家在叙述中国见闻时独特的视角。你认为第①段在文中有何作用?
(2)、从结构上分析作者是怎么写“神奇感”的。
(3)、第⑤段写老渔夫去世时作者感到一种狂喜,推断作者产生这种情感的原因。
(4)、根据全文,分析第⑥段画线句“为了探索蝴蝶的美的所在,竟然将其撕成了碎片”的深层意蕴。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杜晚香

丁玲

    离场部三十多里路的第十三生产队,是生产建设兵团的一个新建队。李桂是这个队的一名拖拉机手。妻子杜晚香来了,他很高兴。他从集体宿舍搬了出来,在一间刚盖好的草房里安了家,一切整修过日子的事,都交给晚香,他心里很满意。在他家乡整整辛勤劳累了十一年的媳妇,该安安闲闲过几天舒服日子了,他的工资很够他们用的。

    杜晚香忙了几天,把一个家安下来了。从生活上看是安定的。但人的心境,被沿路的新鲜事物所激起的波浪却平静不下来。她觉得有许多东西涌上心头。李桂很少回家,回家后也只同她谈谈家常,李桂现在也成了一个很高很大的角色。他到朝鲜打过仗,学习了几年,增长了许多知识,现在又是一名拖拉机手,操纵着那么大的,几十匹马力的大车,从早到晚,从晚到早的在这无垠的平展展的黑色海洋里驰骋。他同一些司机们,同队上的其他人有说有笑,而回到家里,就只是等着她端饭,吃罢饭就又走了。其实,他过去对她也是这样,她也从没有感到什么不适合,也没有别的要求,可是现在她却想:“他老远叫我来干什么呢?就是替他做饭,收拾房子,陪他过日子吗?”她尽管这样想,可是并没有反感,有时还不自觉地产生出对他的尊敬和爱慕,她只是对自己的无能,悄悄地怀着一种清怨,这怨一天天生长,实在忍不住了,她主动去找队长:“队长,你安排点工作给我做吧。我实在闲得难受。”队长是一个老转业军人,同来自五湖四海的家属们打过交道,他只说:“你要工作么,那很好嘛,你看着办嘛,有什么事,就做什么事……”

    晚香没有说什么。可是这个新凑合起来的还只有三十多户的家属区,却一天天变样了。原来无人管的一个极脏的厕所忽然变得干净了,天天有人打扫,地面撒了一层石灰,大家不再犯愁进厕所了。家家门前也光光亮亮,没有煤核、垃圾、烟头。有些人家孩子多,买粮、买油常常感到不方便,看见晚香没孩子,就托她捎东西,看看孩子。还有向她借点粮票或借几角钱的,却又不记得还。晚香对这些从不计较。

    七月的北大荒,天色清明,微风徐来,袭人衣襟。茂密的草丛上,厚厚地盖着五颜六色的花朵,泛出迷人的香气。粉红色的波斯菊,鲜红的野百合花,亭亭玉立的金针花,大朵大朵的野芍药,还有许许多多叫不出名字的花,正如丝绒锦绣,装饰着这无边大地。蜜蜂、蝴蝶、蜻蜓闪着五彩缤纷的翅膀飞翔。野鸡野鸭、鹭鸶、水鸟,在低湿的水沼处欢跳,麂子、獐子在高坡上奔窜。原来北大荒的主人们,那些黑熊、野猪、狼、狐……不甘心退处边远地带,留恋着这巍巍群山,莽莽草原,还时常偷跑到庄稼地里找寻食物,侵袭新主人。表面上看来非常平静的沃野,一切生物都在这里为着自己的生长和生存而战斗。

    杜晚香带领着一群家属,一会儿在吞云吐雾的扬场机旁喂麦粒,一会儿又在小山似的麦堆周围举着大扫帚,轻轻地扫着。这时杜晚香觉得整个宇宙是这样的庄严,这样的美丽。她年轻了,她抬头环望,洋溢在同伴们脸上的是热情豪迈,歌声与劳动糅合在一起,她低头细看,脚下是颗颗珍珠,在她们的赤脚上滚来滚去。那热乎乎,圆滚滚的麦粒,戏耍似的痒酥酥地刺着脚心。

    她踩了过去,又踩着回来,翻了这片,又翻那片。她好像回到了幼年,才七八岁,只想跳跃和呼叫。可这是幸福的幼年,同当年挑着半担水,独自爬上高塬,又独自走回家来,整天提心吊胆的幼年有天渊之别。

    杜晚香在充满愉快的劳动中,没有疲劳的感觉,没有饥饿的感觉。大家休息了,她不休息,大家吃饭,她也不停下手脚。在场院参加劳动的工人的家属的工资,有计时的,有计件的,而她的工资,是既不计时,又不计件的。全场院的人都用惊奇的眼光望着这个个儿不高,身子不壮,沉静,总是微微笑着的小女子,奇怪她为什么有那么多使不完的劲。

(选自《丁玲短篇小说选》,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战争打得很苦,一个连的兵力被吞噬。敌人的炮火还在猛攻,连长放下望远镜,掏出烟,指指身后的山崖,对身边的丁二娃说,看到了吧,那有一线天,不怕死就从那攀上去,或许有救;还有就是做假投降,等敌人上来和他们同归于尽。

    丁二娃想了想,说,听你的连长,我这命,活着是你的,死了是阎王的。

    连长拍着丁二娃的肩说,好小子,下辈子若带兵,我还带你。

    丁二娃嘿嘿地笑,黑一块白一块的脸,到处是憨相。

    鬼子的又一轮冲锋开始了。连长把十几颗手榴弹依次捆在内衣里。连长瘦,穿上衣服和没捆一个样。

    丁二娃也想像连长那样往腰间捆,可是办不到,没有了,他除了有七颗子弹,别的什么都没有了,这让他很沮丧,有一身的力气没处使,只等着送死。

    连长捆好手榴弹,他回过头对丁二娃说,娃子,你上一线天吧,全国解放那天,你给我立个碑,也好在人世留个念想儿。丁二娃听了连长的话,打了个立正,连长,丁二娃誓死陪你战斗到底!

    鬼子越来越近了,前一排已经直起了腰身。

    二娃,把前边那个军官干掉。连长说。二娃躲在树后,只一抬手,那个军官应声倒下。二娃退下来,跑向南边的阵地,还是手起枪落,又一个鬼子应声倒下。

    鬼子开始小心了,他们由站着迫近改为匍匐前进,而二娃的子弹也快用完了。

    二娃只有在死去的战友身上寻找武器,正翻着,就听连长哼了一声,之后倒在了他的脚下。二娃看到,一颗子弹,正中连长的眉心,就像小时候,妈妈在姐姐的眉心点上个小红点。

    妈的小日本!二娃向着鬼子的队伍甩了两枪,可是子弹太贵重了,就剩三颗了,由不得他浪费。他勉强在一战友身下翻出一颗手榴弹,迅速抛了出去。随着轰隆一声巨响,二娃突然改了主意,何不趁机逃跑,逃跑可比和敌人同归于尽更有赚头。二娃看一眼连长说,连长,反正你也死了,我就不跟你去了,我会给你报仇的!他把刚才对连长的许诺忘个一干二净。

    二娃双手遮住嘴巴对着鬼子喊,别开枪,我们投降!

    二娃又喊,我们身上都捆着手榴弹,你们若开枪,就连你们一起炸飞喽。

    鬼子真就没有开枪,但也没有向前半步,二娃趁机把连长抱起放在战壕沿上,只露出上半身,两边用战友的尸体支撑着。连长的头一直傲立着,不偏也不倒,两眼怒目圆睁,身旁的战友也簇拥着他,如同抬一部轿子,去和小日本算账。阵地静了下来,小鬼子在一步步靠近,而这会儿的二娃,已经不在连长的身边了,他凭着一身好功夫,两腿蹬住崖壁,双手倒换着,一点一点攀上一米宽、二十几米高的一线天。

    几乎是一眨眼的光景,鬼子上来了,他们战战兢兢、层层叠叠围住了连长,判断他是否还活着,就在他们举棋不定,想上前试试连长还有没有气息时,不知从什么方向,射来三枪,一枪打死鬼子为首的军官,一枪打翻了想试连长是否还活着的那个士兵,而第三枪则打在连长腰间那捆手榴弹上。

    顿时,数声爆炸,火光冲天,一朵朵红磨菇瞬间绽放,染红了半个阵地。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亲爱的丽丽姑娘

陆清时

    每次遇到名字叫丽的女孩,我都会深觉这个女孩生来就不受重视,好像就此被打上了平凡的标签一样。

    很久以前在我认识陈丽的时候,我就是这么想的。我们从小一起长大,陈丽在学业上毫无天分,和我隔着一条过道坐着,支着脑袋昏睡沉沉,永远睡不醒的样子。她的座位也被越移越后,老师们提起她总像面前有只苍蝇那般不耐烦。

    高中总开那种要命的家长会,陈丽和她妈妈坐在角落里,两人一模一样的表情,支着头像要睡觉的样子。我妈奋笔疾书记着老师说的话,忙里偷闲还要嘲笑她们:“有其母必有其女啊。”我没有说什么,但是心里的嘲笑肯定是有的。

    因为走得近,班主任总让我帮陈丽补课,好像不让她拖班级后腿是我的义务一样一有时候给她讲数学题,看她心不在焉的样子就忍不住来气,我一生气她就跑到楼下小超市买柠檬奶茶、妙芙蛋糕哄我。陈丽的零用钱总是比我多,她做好多副业,比如代借漫画书、代买电影票、代送鲜花。陈丽为这些小本生意忙得不亦乐乎,拿个小账本在我面前算得格外顺j留,还自己发明了一个类似复式记账的记账方法。

    成长总会经历些不可预料的意外,而那时候,陈丽表现得异常坚强。她开出租车的爸爸在她高二那年得肺癌拖了半年去世,她拉着我在小区门口呆坐了两个小时就转头对我说:“我好了,谢谢你陪我。”后来我觉得,可能陈丽就是在那个晚上长大的,她把所有失去的悲伤、对生活的恐惧、对未来的不安都凝结到了一起,转化为对赚钱的热爱,隔壁班有两个女生吃着陈丽大热天跑腿买来的可爱多,还嘲笑她:“你说那个陈丽是不是想赚钱想疯了。”那一瞬,我有点心疼陈丽。当我们不愿意坐公交出门就打出租的时候,陈丽已经因为给快餐店送外卖而对这个城市的道路了如指掌、陈丽绑一个高高的马尾,光亮的额头上总是一层汗。

    一小时八块钱的工资,风雨无阻。有几次我问她:“累不累”,她笑了笑,擦擦汗,然后转身就开始忙碌。

    高考结束后,陈丽和我都考到了苏州的大学。我学音乐,她念大专的会计专业,时不时她会来看我。要我带她去我们学校的食堂吃饭。食堂的饭莱明明那幺难吃,她却总是吃得津津有味。四年的时间里,我忙着谈恋爱,陈丽忙着赚钱。从一开始的做家教、发传单到之后办兼职中介、办健身教室。毕业的时候我的爱情结束了,工作没有着落。陈丽却成为开店的老板,对于经营生意头头是道。这中间经历的困苦与欺侮,陈丽说起来总是轻描淡写。

    毕业的时候,因为在学校毫无建树,我的毕业履历看起来苍白无力。陈丽鼓励我再怎样也要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陈丽用她那三寸不烂之舌说动了某某妇产科医院,给了我一场个人小提琴独奏会的赞助。我有些不乐意,谁愿意挂名一个妇产科医院啊,想想就觉得丢人.陈丽看着我只说了一句话:“尊严都是自己挣的,那种面子上的自尊不值钱。”

    那场看起来有些滑稽可笑的小提琴独奏会为我的大学生涯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掌声响起来的时候,我看向观众席的陈丽。她捧着一束鲜花,笑容真诚而欣慰,好像是我替她完成了什么一样。

    我忽然想起我们年少时的那张合影,还是在大院子里,并肩站在葡萄藤架子下,穿着新发的校服蓝裙子,一个笑着,一个皱着眉。照片因为有些曝光过度而显得天光格外亮,格外明媚我这样望着陈丽,突然想流泪。那是我亲爱的丽丽姑娘。

(选自《2012中国微型小说年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雪地开花

刘国星

    坡上坡下、岭岭洼洼的小兽们垒知道,我爷爷不好惹!我爷爷精神矍铄,银须飘飘。在草原放牧生活了大半辈子。他眼睛毒、耳朵灵、鼻子尖。大友狼借夜色叼走了小羊,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我爷爷硬是码着蹄印,找到狼窝,打断了它的腿。狼有狼道,蛇有蛇踪。爷爷心明眼亮。所以呢!爷爷从蒙古包里一出来,咳嗽一声,狼呀、免呀、獾呀、百灵子呀,齐齐竖起耳朵,提拎着心,否则是会丢掉小命的。

    这当然要提到我爸。我爸刚生下来,奶奶就没了。爷爷既当爹又当妈。爷爷到处给我爸找吃的,养活我爸。爷爷让我爸向母羊认了“干妈”,羊奶性温,营养丰富。爷爷像个细心婆娘,挤奶,烧沸,再晾成温凉,灌进奶瓶,平抱起弦子,喂奶。我爸吃得可欢了,嘴角都嘟噜出雪白的奶浆子……多年以后,我爸给我讲述时,满脸喜色,我想当时他要是长条小羊尾巴,也肯定会晃个不停。可我爸没高兴多久,牧区成“社”,有数的牛马羊驼都归进社里……后来,给我爸找吃的成了头等大事,他的食谱庞杂而又出人意料。“鸟蛋拿回来,太阳会告诉你咋吃!孵化的,要烧熟。没孵化的,生喝煮熟都行。”那次夹住个獾,肉香啊!一吃满嘴流油。

    可我爸终因好久没吃过肉,吃坏了肚子。

    那年眼看过年了,爷爷神秘地附在我爸耳边,说:“年夜饭吃兔子肉。”我爸不解。爷爷拿被蒙住头,压低嗓音说:“南山坡有兔子窝,我盯好久了。那只老兔子,精哩!只要我一出门,它就坐在山头,盯住我看。我该做啥做啥,假装没看见它。一年都没惹它,现在是时候啦!”

    我爸按照吩咐,出包拖回捕兽夹。他偷偷向南山坡一瞥,果真有只兔子,一竖一竖地向这边瞭望,见是我爸,才放下身子,啃草去了。爷爷把捕兽夹放进开水煮,又用雪反复搓,说是去锈味。后来,爷爷让我爸出去耍闹,吸引住那只老兔子。我爸穿上奶奶的蒙古袍,还扎上头巾,一瘸一拐地出了门,喊叫、瑚高、敲铁盆子,惊得那兔子不知所措……转跑出好远,又跑回来。我爸一刻不停,直到爷爷转回包里喊他,他才瘫软在地。爷爷却挥挥拳头,欣喜得很,好似一位凯旋的将军。

    那晚,下了一层雪,爷爷装扮好,猫在下风头的土坑里,头顶还盖块冻牛粪。当然,他的鼻孔里弥漫着的是肉香!夜是小兽们的。月亮升起,草原像蘸在牛乳里。兔子窝里一股脑地涌出五只免子,一大四小。你撞我挤,嬉闹着向坡顶的草丛蹿动。兔子有道,小兔子们早已走熟。即使有雪,也会按照老路走的。老兔子耸立起耳朵,走、看、听、嗅,像个侦察兵,它渐渐走近积雪下面的捕兽夹了,爷爷又喜又忧。他以前尚未发现这寓崽!谁知,走在前面的老兔子,突然停住脚,嗅嗅,又退回来。爷爷心凉了,知道捕兽夹已然暴露。可幸运的是小兔子们却没在乎,还在你拥我挤地往前冲。老兔子挡这个,那个就从它的身边溜过去,堵来堵去,眼见得堵不住了……老兔子急得嘶叫一声,立起身子,小兔子们终于停步。老兔子一下子成了整个草原的中心,月光照着它,雪光衬着它,我爷爷和小兔子们不错眼珠地盯着它。天地大静。远远地,有长调百转千回地从风里折过来……爷爷就在那刻惊呆了——在长调声中,只见那兔子上肢直立,踮起后肢,像白天鹅般优雅地翩翩起舞……月光下,雪光中,舞蹈的免予通体发光,像个精灵,晶莹剔透,忧伤而又深情。它像是陷在寒冷刺骨的冰河,倒卧无助,每一次蹬跳是那样地痛苦不堪,令人心碎。它又像是在用力地发光发热,想变成一颗太阳,融冰化雪,幻想让小兔们能在春日的绿草地上哆嗦地进食,身边是热气腾腾的土地和潺潺喧闹的河水。它似热恋缠绵又似毅然决绝,它开始了和四只小兔子的碰撞与亲吻……突然,在长调的高音里,它高高跃起,撞向雪花掩盖的捕兽夹……“啪”地钝响,雪地盛开一朵黑色的花。小兔们四散逃窜。

    年三十晚上,爷爷给我爸炖好兔肉,却一筷来动。爷爷叹了一口气:“唉!小兔子没了妈妈,在冰雪地里找不到吃的,可怎么活啊!”我爸每次讲到这,眼里就会泛层雾。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17年第32期,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永不掉队

谢志强

1947年冬,秦山第一次听见方歌唱歌。

团长命令:我们的两条腿要跑过敌人的汽车轮子。秦山穿草鞋,把脚磨破了。渐渐地落在急行军的队伍后边。于是,他听见了那支歌:向前向前向前,我们的队伍向太阳……

方歌站在路边的一个小土坡上,齐耳短发,她旁边还站着两个女兵,是师文工团的团员。

秦山踏着歌声,赶上了队伍。部队准时到达了指定的地点,堵住了敌人的退路,激战三天。秦山身负重伤,被送到野战医院。

方歌所在的文工团来医院慰问伤病员。秦山在昏迷之中,仿佛又掉了队。他听见方歌的歌声,苏醒过来。歌声飞进了他的心里,他像在舔嘴唇,默默地跟着哼。医生对方歌说:你把这个英雄唱醒了。

秦山家境穷困,爹娘却供他上学,念到初中,日本鬼子来扫荡,他就参了军。他受过五次伤,这一次伤得最重。他说:一颗炮弹把我炸飞了。方歌说:我见过你,看不出,你还是个英雄!

1948年,秦山调进了王震所在的部队,当了独立旅某连的连长。挺进西北,开赴新疆—新疆和平解放。

翻过祁连山,秦山第三次听见了方歌唱歌。

方歌所在的文工团跟秦山的连队在一起宿营。女兵很惹眼。秦山看见了方歌,风撩着她的齐耳短发,像水边的垂柳。秦山的心里奏起旋律。茫茫戈壁荒漠,一眼望不到尽头。

方歌突然唱起了歌:向前向前向前……

秦山站起来,走过去,说:你咋知道我在唱……我一点也没唱出声音呀。

方歌说:我似乎听见了一个旋律,有谁起了个头。

部队来到了南疆重镇阿克苏——驻守在塔克拉玛干沙漠的边缘,开始垦荒。

秦山第四次遇见方歌,是在团部。他乐了,说:是要来慰问一下我们了,戈壁荒滩听了你们的歌声都会开花呢。

方歌说:这一回,是调到你们这儿了。

1952年春,秦山独自骑马,向着太阳升起的方向,进入了沙漠。他打算建立一个新的连队,开垦一个新的荒原。按他的说法是,大口啃一块沙漠。起了大沙暴。沙漠似乎要作弄一下英雄。两天里,风沙铺天盖地,仿佛真的要叫他进去出不来。风一停,沙一落,像是什么事都没发生,沙漠异常美丽,移动过的沙丘,那纹路,如同水的波纹。沙漠总是将进入它上边的物体含而不露地收藏起来。幸亏有一棵枯死的胡杨树。找到秦山的时候,他搂着树干,沙子已埋到他的腰。胡杨树仿佛缩短了一截。秦山的嘴里灌满了沙粒,几乎没了脉搏。

打电话给团部。方歌带了团部的两个女兵赶来,其中一位是女医生。秦山像胡杨树一样,一动不动。方歌和女兵含泪唱歌,唱沂蒙山小调。

秦山是山东籍。但他对家乡的歌也没反应。女医生听不见秦山的心脏跳动了,就用一块白布裹住秦山。教导员拿来了军旗,盖到秦山的身上。

方歌扑过来,揭掉军旗,打开白布,向秦山喊:我们早就讲好了,来,让我给你唱歌。

地窝子里一片宁静。

歌声响起:向前,向前,向前,我们的队伍向太阳……渐渐地,所有的人都跟着方歌唱了起来。阳光从地窝子上边的天窗照进来,沙尘像音符,在阳光中飞舞。

秦山的嘴唇居然动了。

多年后,我了解到了各种版本的秦山和方歌的爱情故事。其中一个讲述者是秦平沙,他是秦山和方歌的儿子,我们都是军垦第二代。

(节选自《小小说选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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