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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高级中学2018-2019学年高一上学期语文9月月考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肖培根院士:根植华夏绿药觅踪

汤国星

    肖培根院士是追寻绿药不老的传奇。

    1958年那个激情燃烧的岁月,卫生部将全国第一次中药普查的任务下达给了年仅26岁的肖培根。“那时候,可以用四个字来讲,一无所有。图书馆的文献,就连哪些是常用的中药,这类资料都没有,那个时候都是零。”

    但是肖培根颇有大将风度,胸有成竹、指挥若定:首先聘请楼之岑、诚静容等专家做普查工作的兼职指导老师;第二,确定以中药材的“常用度”为普查的主要范围,指明任务方向。所谓“常用度”,就是重点抓500~600种常用中药,抓住了这个大头,就等于抓住了全国70%~80%的中药资源;第三,学中干,干中学,边干边学,上“实践大学”。此番韬略,即使今天依然可圈可点。他根据每个人的特点特长,把植物室的其他年轻人派到全国各地中药“常用度”高的产区,自己则带头选择了工作量大的东北地区。野外调查异常艰苦,他常常是雇一辆马车拉着铺盖行李,跋山涉水、风餐露宿。肖培根从来都是以学生的姿态虚心求教。一个来自“中央单位、肩负国家任务”的干部,他的虚心与诚意,着实打动了每一位药农、每一位中药师傅的心,他们纷纷把自己“压箱底”的绝技倾囊相授,这让肖培根掌握了许多书本上没有、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绝活”。

    1959年,全国第一次中药资源普查圆满结束,肖培根向国家交出了合格的答卷:这是中国近代中药资源最具权威价值的普查报告。利用中药普查的成果资料,他又编写出新中国第一部《中药志》。

    1963年3月,肖培根作为专家被派往西非考察访问。代表团除了在西非考察当地的植物和药用植物资源以外,还为我国南方的植物园采集了大约200多种重要的药用和经济植物种子。期间,肖培根还专门被阿尔及利亚卫生部长邀请去抢救他们国家草药的传统文化。之后,肖培根又奉派到坦桑尼亚帮助整理该国的草药,那里温度高得鸡蛋放在外面,很快就能晒熟。在这样的环境下,考察团详查每种草药的功效,还访问了许多草医,资料汇总起来后, 收获颇丰。考察团提交的报告,被世界卫生组织分发到各成员国,说中国帮助这些落后国家整理出当地丰富的草药资源,是南南合作的典范。肖培根是新中国第一个奉派到日内瓦世界卫生组织总部工作的技术官员,负责世界药用植物名录编制等工作。

    新中国刚成立时,西方国家对中国实行了物资禁运,凡是包含进口药代用品的一概不准向中国出口。那时肖培根刚刚大学毕业,国家交给他的第一个任务就是寻找能够替代进口药的国产资源。以肖培根为首的年轻人,奔赴全国各地,风餐露宿,经过不舍昼夜的努力,很快就找到了替代利血平的萝芙木,随后阿拉伯胶、安息香、胡黄连等也找到了代用品。上世纪50年代初,全国第一次疾病防治大会上,发出了“让高血压低头,让肿瘤让路”的豪迈誓言,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正是利用萝芙木,冲破国外的封锁,研发出物美价廉、令几代国人难忘的降压灵。短短数年,这批可爱可敬的青年才俊们,在祖国广袤的大地上,寻觅到了取之不尽的替代植物,解决了全国人民的需求。他们心中充满了万丈豪情。“这项任务给了我们一个实际的体会:在药用植物界,相似的药材有相似的成分、相似的活性,从这里找到了最初的灵感。”“在长期的药用植物研究中,我发现在某一个植物类群中,它们的植物形态、化学成分和疗效之间存在一定的相关性。这种相关性如果再通过计算机和数学模式加以整理发掘,就能够寻找出很多规律性的东西来。”肖培根开阔的视野和开放的思路,使他成为最早将计算机引入中草药研究的药用植物专家,并且成功地在中国第一代计算机上展开了药用植物亲缘学的研发。1978年,《药学通报》终于复刊了,在第1期第1至第5页上,发表了肖培根重要论文《植物亲缘关系、化学成分和疗效间的联系性》,能够在复刊的首期首页上发表论文,只因四个字:分量质量。当然,它标志着孕育二十几年的新学科诞生了。

【相关链接】自1963年以来,肖培根应邀访问了50多个国家和地区,他一直在各种国际学术会议上满怀激情地介绍中药现代研究的最新成就,扩大中药在国际上的影响,并撰写英文专著对中医药进行系统论述和介绍。

(张东风《肖培根院士的绿药情缘》)

(1)、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本文撷取了肖培根勇挑重担、锐意进取、钟情绿药的相关事迹,表现了一位杰出药用植物学家的伟大人格。 B、在中药资料一无所有的情况下,年仅 26 岁的肖培根却胸有成竹的承担起国家交给他的第一个任务——完成全国第一次中药普查。 C、肖培根安排工作时重点突出、任务明确,他强调进行中药普查时要以 500~600 种常用中药为侧重点,因为这些常用中药占据了中药资源的大头。 D、《药学通报》复刊后,第一期的首页就刊登了肖培根的论文《植物亲缘关系、化学成分和疗效间的联系性》,只因这篇文章分量重、质量高。
(2)、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肖培根很有大将风范,他勇挑重担,主动选择了任务量大的东北地区。在实际调研中,他始终是以学生的姿态为人处世,得到了药农和中药师傅们的高度认可。 B、肖培根帮助落后国家整理出当地的草药资源,这种援助是南南合作的典范。他本人也因此成为新中国第一个奉派到世界卫生组织总部工作的技术官员。 C、西方国家对中国实行的物资禁运,促使我国研究人员必须寻找到能够替代进口药的国产资源。经过肖培根自己昼夜不息的努力,他很快就找到了替代利血平的萝芙木。 D、肖培根认为通过计算机可以整理出植物类群中规律性的东西,他成功地在中国第一代计算机上展开了药用植物亲缘学的研发,这标志着一门新的学科已经诞生。 E、自1963年以来,肖培根一直在各种国际学术会议上满怀激情地介绍中药现代研究的最新成就,可见他在积极推动中药走向世界,他为中药的国际化影响做了很大贡献。
(3)、肖培根能够创立崭新的学科——“药用植物亲缘学”,他的成功有哪些原因?请结合材料简要概括。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能说会道也莫言

    我第一次去见莫言是莫言的责编拉着去的,那时他的小说《檀香刑》刚刚交到出版社。他虽名“莫言”,我却早已“如雷贯耳”。很早之前,日本作家大江健三郎到北京,我们中国作协宴请他时,除了鲁迅外,他居然百里挑一地只赞美了莫言,而且特别“精确”地把莫言的短篇小说列入世界前五位。

    莫言笑眯眯坐在我对面(可爱),长成那样不能怨他,头发稀疏也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但挺壮一老爷们儿在前额头上别个彩色发卡,他自己是免得头发阻碍视力,而置别人的视觉感受于不顾就是他的不对了。伸出手来握,在他几十年的老手上,居然看到了儿童般的“胖窝窝”,翘起“二郎腿”,一只肉脚把旧皮鞋撑得鼓鼓囊囊。他的样子自由自在,可笑又可爱:烧包加得瑟。

    莫言看我直勾勾地盯着他脑袋,憨态可掬地摸摸发卡,生怕我伸手把那劳什子扯下来,其实我也没那么勇。你想啊,挺著名的一个人物了,仍能保持身心的悠然自得,容易嘛!聊到他的中短篇,尤其是说到《透明的红萝卜》,我慷慨地奉献了我能表达出的所有溢美之词。然后,不无遗憾地问他,看样子你以后就写长篇了?没想到,我只问一句,莫言回了我一堆:长中短什么都写,三匹马拉车。我总得从我熟悉的生活写起吧,自己身边的人,自己的亲人都是我小说中的人物。高密东北乡是我的故乡,屋边的街、村口的树、流淌的河,身边熟悉的一切总在我脑子里转。写别的地方,我也写不像啊。只要写长篇我都回老家,触景才生情嘛。

    莫言极狡猾地在媒体面前制造了一个不爱说话的“谎言”。其实,莫言嘴皮子利索得很,莫言“名不符实”。就说他在中国香港、韩国、日本的演说吧,那叫一个“全球化”,那叫一个得体,那叫一个轰动。莫言告诉我说,他的笔名是自己取的,是因为小时候动手打不过别人,就编顺口溜骂人,学校告到家里来,被爹娘合伙暴打过一顿。噢,莫言是记住了那次为多话而挨的打。开始写小说,就把名字里的一个“谟”字拆开用,想警示自己少说话。我们聊了一个中午,我挤兑他这著名作家抽的是假烟,戴的是假名表,穿的也是假名牌,他这次回答倒简约了:可以省钱嘛。看来,别说见记者,他就是上电视,也是冬天大棉裤小棉袄,夏天布衬衫旧军裤,衣着审美水平“相当凑合”。

    30年前,魔幻现实主义在中国风行一时,《百年孤独》对莫言的影响可谓“巨大”。但30年后,莫言读到了它的不足,这表明了莫言的进步。他觉得马尔克斯和他有共同的缺点:都把短篇的情节写到长篇里去了。所以,提到“重复”这个问题,莫言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而且列数“老马”作品中的不足时,真能算倒背如流。

    在《十月》杂志颁奖会上,莫言的《生死疲劳》拔了头筹。他把古典小说章回体做成小说各章标题,有人说他是“旧瓶装新酒,故弄玄虚”,可这个小伎俩确实是奏效了。尽管我也觉得莫言这么个写法,跟穿旗袍骑自行车似的。对此,莫言给了记者们一个非常合理的说法:我不是想创新出奇,是出于技术上的考虑。章回体的标题字数多,能全面地把这一章的内容概括出来,也希望读者能够通过阅读我的小说怀念起中国古典文学。大家听听,想通过个小标题就能让现代“哄客”们怀念古典文学,他也太会说辞了。但我确实认为,他让一个地主“猪狗不如”地“千年等一回”,等着做牛、做驴、做猪、做狗、做猴,这种奇思妙想只有莫言那个大脑袋能想出来,看似写历史,又像写现实。这部作品中,有让人读来笑得喷饭、也让人想哭的语言艺术,不服不行。可以说,莫言的每部小说都是语言狂欢,感觉诡异,并且颇具庄子“鲲鹏万里”的想象力,细体味,含意都挺深的。正如他著文说他是在“捍卫长篇小说的尊严”。

    一个作家的创作风格与他本人的经历、性格、气质、心理密切相关。莫言从小懦弱,家里穷,常受人欺负,胆子还小,别说杀鸡,连看杀鸡都不敢,但他的作品却总是“杀气腾腾”。这要按心理学家分析,那一定是他童年“印痕”造成的,难怪他明明能说会道,又总要求自己“莫言”呢!

(选自《名人传记》2009年第12期,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章,回答下面小题。

湘绣旗袍

薛媛媛

    过几天就是薛师傅的六十大寿,他准备过完大寿就不碰针了。

    女儿薛蓝今天穿了件吊带旗袍,圆润的肩部露出来,透过薄如蝉翼的雪纺还能看到肚脐和整个腰部。薛师傅鼓起眼睛看,气得火就要从眼睛里冒出来。他是越来越看不懂这些“时尚”了,这样的旗袍全没有精致的手艺,但旗袍的贵气就在这手艺上,少了那种贵族气就少了旗袍的韵味。但年轻人爱模仿薛蓝穿衣的派头,找薛蓝做旗袍的人很多,而他却成了摆设的古董。“我想请您做件湘绣旗袍,做那种低领连袖圆摆。”门口站着一个女人,手里拿着一块翠绿色缎面真丝布料。

    “你还喜欢那种旗袍?”薛师傅疑惑地看着女人。他有好几年没做这种旗袍了。

    女人说:“我是访问了许多人才找到您的,这条旗袍对我来说意义重大。”

    他迟疑着,又看了女人一眼,她身材颀长,气韵好,是个能够把旗袍穿出韵味的女人。

    他站起来,要女人站到光亮的地方,自己眯一只眼,把女人从头到脚看了一眼说,七天后来取。

    薛师傅把自己关在房里,开始裁剪旗袍,领口不能歪也不能大,腰部要收到增一分肥减一分瘦的地步,下摆两侧不能露出大腿,但要看得见整个小腿,既能走出风采,又不失典雅。旗袍的剪裁和针脚是要靠眼力的。特别那些针路,得靠手工一针一线缝出来。如果眼不好,手不匀,面子上就会浮出线头或“蜈蚣虫脚”,是湘绣的大忌。

    几天后,薛师傅打开了房门,剪裁好的旗袍上画了一只金凤凰,凤凰的头从旗袍的胸部开始,到旗袍下摆正好是凤尾,深红和黄黑颜色搭配绝妙,他把老婆拉进房,又关上门。老婆在案前摆好布绷子,开始飞针走线,粗的细的各种颜色的丝线在她的手中飞舞着,那只凤凰活灵活现,就像随时会飞出来。

    旗袍做好后,薛师傅将旗袍穿在迎门的一个模特儿身上,泛出幽幽的色彩,闪烁流动。

    薛蓝今天穿了件红印花超短旗袍,下摆比阿婆的短裤长不了多少。薛蓝得意地说,这是改良。传统的印花织布,标准的中国红中加入金色花纹,体现了浓浓的中国情结。黑色琵琶扣点缀,内配金色小吊带,现代的尖角翻领与露背元素,中西合璧,性感妩媚。纵使薛蓝讲得天花乱坠,薛师傅也只是越看越生气,搬了板凳坐在店门口,等着旗袍女主人。

    燥热的夏天就在薛师傅的等待中过去了,女人还没有来。薛蓝不满地说,其实旗袍这种衣服,若不看重,不过是女人衣橱里多件衣服罢了,再过段时间还不知有没有人穿这种旗袍,既繁琐又不适用。

    薛师傅心里猛然扎了一下,他知道薛蓝从没有真正地喜欢过旗袍。她能做,是靠了她的灵性,倚仗的是技术,女儿要的只是旗袍外面的世界,而不是旗袍的内涵。

    又过了一段时间,女人仍然没有来。坡子街的旧房要拆除,这下薛师傅寝食不安了,女人来了怎么找旗袍店?薛蓝说,我们在原地方钉块牌子,告诉我们的新地址。搬到新门面后,薛师傅又不放心了,“我还是到那里去等吧!”

    薛师傅端了盒子里的旗袍,蹲在薛蓝钉的牌子旁,像上下班一样准时。薛师傅蹲在那里,眼睛空洞地一直望到巷子的尽头,目光游离而迷惘。

    不久,薛师傅被诊断为晚期胃癌。病床上,他还在问,女人来了没有?

    薛蓝没作声,第二天,她在晚报上登了一则领取旗袍的消息。一个星期过去了,仍然没有人领旗袍。这一天,她又找出那张报纸细看,突然看见,旁边还有一条讣告:全国著名民族学学者夏玉珍女士因患白血病,医治无效,于昨日去世,享年56岁。

    这天中午,薛师傅接到了一个女人打来的电话,说她就是那个旗袍主人的女儿。

    送走那件旗袍后,薛师傅兴奋了大半个晚上,才迷迷糊糊睡着。这一睡,薛师傅就永远睡过去了。

    薛蓝伤心至极,原来,是她突发奇想,找来朋友,扮成那个旗袍主人的女儿。

    收拾父亲的遗物时,薛蓝拿着那件旗袍,泪汪汪地盯了半天。母亲说,这是你父亲一生做得最用心的一件旗袍。

    现在旗袍仍然挂在模特身上,成了路人永远注意却无人领走的绝品。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大先生

赵威

    ①先生姓凌,有绝活儿,能把戏里的场景搬到木头上,一块巴掌大的破木板,只需半炷香的工夫,就能让人瞧明白刻的是“桃园三结义”还是“三英战吕布”。所以凌先生起初是凌木匠。

    ②凌木匠不是本地人,早年间逃荒来的。凌木匠来到村里的日子,是那年冬天日头最短的时候。薄暮下,先是一根打狗棍进了三叔家的院门,继而是一个身影,像用那根棍子挑进来的,破衣旧絮,褡裢挂在肩头,趿拉着一双单布鞋的脚,有一只似乎受了伤,缠着破布条。正在院里喂鸡的三婶,委实被吓着了,以为大白天撞到鬼。刚要喊人,“鬼”却先开口,怯生生地道:“大娘啊,要饭的来了,给口吃的吧。”三婶仔细一瞧,是个讨饭的。只见他端着搪瓷缸子的手捂在胸口,哀求就是从那里发出来的。给完吃的,三叔三婶看他可怜,天又冷,就留他在磨坊里过夜。凌木匠望着三叔三婶的眼睛,变得浑浊了。天亮后,他见磨坊里堆着打磨了一半的木料,知道这家要盖房。就对三叔说,他会做木工,可以帮忙,给口吃的就行。三叔寻思,正好雇的木匠有事,就让他试试吧。没想到,凌木匠的手艺精得很,不但会做门窗,还会木雕,窗棂花饰、门簪颂语,好看极了。聊着聊着,又知他不光有好手艺,还装着一肚子墨水。嘿,正好村小缺个先生。

    ③就这样,凌木匠留在了我们村,成了凌先生。“手艺人”在村人口中格外尊贵,而凌先生的尊贵,一部分来自他的手艺,一部分来自肚子里的墨水。因此,“手艺人”和“先生”似乎都配不上凌先生了,村人便称他为“大先生”。

    ④大先生活儿细,字儿好,可闷头做活儿可以,写信作文也行,只是嘴太笨,肚子里的学问也便像茶壶里的饺子,倒不出来。而大先生却总认为自己的理儿多,不光要讲个“知其然”,还要讲个“知其所以然”,于是越讲越糊涂,化简单为复杂了。渐渐地,就不受娃们待见,老是捉弄他。一开始,大先生气得直跺脚,骂道:“朽木不可雕也!孺子不可教也!”后来,习惯了,也便没了火气,只顾讲他的,哪管下面乱成一锅粥?大先生是文人,文人最瞧不上文人,他总是跟我们讲,历代风流才子中只佩服李白,还是半个。他说李白一半是诗,一半是酒,他最讨厌喝酒,也便只佩服半个李白了。

    ⑤大先生喜欢讲唐诗,尤其是李白的诗。“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大先生说李白的床不是床,而是井栏。说这话时,身为木匠的大先生显得颇有把握。我们却哄堂大笑,床就是床,怎么可能是井栏呢?每次我们一笑,他就一窘,嗓门提高了,像是要争辩,说:“你们想想,床在屋里,窗户是木头的,还贴着纸,哪会看得见月光?在院子里,就着月光,看到井栏,才会思乡,背井离乡嘛!”

    ⑥讲到这里,他突然停住了,扭头望着窗外,我们也停止了议论,只有窗外不知谁家的羊在不知趣地叫着。大先生陷入沉思,眼睛变得浑浊。然后,他又扭过头来,说:“这是思归之辞也!”教室里又是一片笑声,“死鬼之词”,大先生骂李白是个死鬼哩……不知从哪冒出来的灵感,我站起来说了一句:“就是想家了嘛!”大先生用浑浊的目光向我投来赞许之意,似乎还念叨了一句:“孺子可教也。”

    ⑦农村撤点并校后,大先生也退了。教了几十年的书,一下子闲下来,不知所措,于是,大先生又拾起了木匠活儿。第一件作品,就是把祠堂里的旧课桌搬回家,拆掉,打磨,又合到一起,变成一口棺材,严丝合缝。漆了好多遍,晾干,放到厢房里,是留给自己的。不教书了,自己也老了,大先生认为剩下的日子也不多了,只等着哪天躺进去了,身为木匠,那是一生最大的幸福。直到有一天,他心满意足地躺进自己打制的棺材。

    ⑧大先生死的那天,我特地查了《辞海》,其中一条写:“床,井上围栏。”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各题。

鸣沙山听沙

张抗抗

    ①鸣沙山,我又来了,来看你。

    ②时光已过去多久了?上一次来敦煌,还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光阴如同一条内陆河,扎入沙漠腹地消失无踪。二十五年倏忽而过,人已两鬓微白,而鸣沙山,你的沙依旧、你的山依然。《后汉书·郡国志》引南朝《耆旧记》云:敦煌“山有鸣沙之异,水有悬泉之神”。西汉时有鸣沙山好似演奏钟鼓管弦音乐的记载。《旧唐书·地理志》载鸣沙山“天气晴朗时,沙鸣闻于城内”。鸣沙山,莫非你是一座音乐之城?鸣沙当歌,鸣沙似泣。

    ③鸣沙山,我不是来看你,而是来听你。

    ④那么多年里,我的耳边总是流淌着沙子的鸣响——它们不是河流的汩汩声、也不是海浪的哗哗声、更不是瀑布的轰隆声。它或如沙漏一般细密悄然,或像一股巨大的泥石流兀然生成,从高处倾泻而下摧枯拉朽,沙声低沉而凄厉,缓慢而尖锐,在瞬间覆盖了摧毁了一切。那个声音多年来始终在我耳边挥之不去。

    ⑤二十五年前,千里河西陇上之行的最后一站——敦煌。去敦煌是为了莫高窟,那座佛教艺术的殿堂。瞻仰千年的洞穴遗存的壁画雕像,是一次朝圣之旅。但心里另有所念,心心念念的,是茫茫大漠中这座神奇的鸣沙山。我站在山脚下,血红的夕阳隐去山后,天空纯金一般烁亮,眼前一片混沌的金黄。鸣沙山被天边的余光勾勒出完美的线条,如同一座巨大的金字塔,在暮色中静静蹲伏。天低了地窄了,原野消失,大海沉没,惟有这凝固的沙山,如同宇宙洪荒时代的一座巨型雕塑群,矗立于塔什拉玛干沙漠。多少个世纪,沙子在风中低声祈祷、或在风中激昂呼号。沙漠缺水但不缺风,狂风暴风寒风,一年四季都在大漠巡回。鸣沙山,你是一座山,却也不是。你本是连绵的沙丘,和大漠连在一起。但你从沙漠中站起来了,你是站立的沙漠。此后的漫长岁月,莫高窟在你敦厚的胸腔里逐年孕育而成。

    ⑥然而,此刻的沙山,四下静默悄然无声,鸣沙山固执地保持沉默。我听不见沙鸣。我随同伴们一起纵身跃入沙海,双手代桨,挂在陡峭的沙坡上,连滚带爬地往下溜。一时间,前前后后人影憧憧,像一座座移动的小沙丘。就在下滑的那一刻,我似乎听见身下传来微弱的响声,窸窸窣窣,嗡嗡嘤嘤,难道这就是鸣沙么?我俯身侧耳,聆听细辨,听到的仿佛一种如泣如诉的呻吟……我一时不由思维停滞感官笨拙,身子顿时悬停在沙坡的中段。当我不由自主地溜到了沙山脚下,那个声音消失了,就像一个乐章末尾骤然中止的休止符,连震荡的余音都没有。月夜已有了寒意,月色迷茫,大漠寂寂,静谧的山谷中,万籁无声。

    ⑦我惊异我惶惑,鸣沙山,我听不懂你。我沮丧地坐在沙地上清理鞋子里的沙子。很快,每个人脚下都倒出了一小堆沙子。是的,每一个游客无论滑到山脚还是步行到山下,都在无意中削裹下一层沙子。沙子既会歌唱,也能怒吼。那不是琴弦不是妙音,而是“人马践之”的沙子发出的呼喊,是沙子的尖叫和抗议。我虽然没有听见如雷的鸣沙,但不等于这世上没有沙鸣。

    ⑧鸣沙山,这一刻,我似乎听懂了你。但我仍然不明白,鸣沙山为何拥有如此强大的自我复原功能?有人说,那是因为风——是风之手,将沙子一一驱赶回它们原来的位置。每夜每夜,风都在沙山重复着同一游戏,乐此不疲。风相信散沙可以任意塑造,当风成为沙子的需要时,沙子就会自己跳跃走动并手舞足蹈。这强悍的粗暴的风,是世上最具破坏力的自然力量,也是一种强效黏合剂。

    ⑨是的,是风。可是,为什么别处的风没有这般神力,为什么偏偏在敦煌?在鸣沙山?告别敦煌那一日,在机场偶遇一位甘肃朋友,闲谈时我说起了关于鸣沙山的疑问。他解答说,他恰好对此有过一番研究:由于鸣沙山特殊的地理位置,日间蒸腾的气流在夜间下沉,便生成了小股冷风涡流,来自东南、西南、西北三个方面的风,沿着这一带沙丘的坡地顺势而下,在鸣沙山的谷地交汇。风与风的角逐形成了气旋,气旋像一把巨大的熨斗,来回来去地摩挲,一夜之间,便将鸣沙山“人马践之”的踪迹一一抚平,抹去了沙山的每一道伤痕。所以,鸣沙山每天都是新的……我恍然大悟却又越发迷茫!风能够把以往的一切全都删除,风过之处,真的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么?

    ⑩鸣沙山,你在说什么?我听不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飞过蓝天

韩少功

    它是一只名叫“晶晶”的鸽子,它饿了。平常,那个人早就回来了,老远打响一个长长的呼哨,“晶晶”飞过去,落在他的肩上,那个人会抚摸它,从口袋摸出一把稻谷或绿豆喂它。每当它飞向北山山谷从那里带回纸条,主人就会笑容满面,看完纸条后他会在地上翻一个斤斗,摸出一个闪亮的铁匣子塞进口里左右拉动,奇妙的声音就在这时发出来了。可现在,它正面临着孤独与饥寒。

    它的主人是一个外号叫“麻雀”的人。

    招工这件要命的事闹腾得他周身疲惫,结果对方还是摇头。“麻雀”必须投入最后的一搏,他长嘘了一口气,声音透出了沉重:“兄弟,这事只能你来帮我一把了。实在对不起,我舍不得你走,可有什么办法呢?人家居然看上你了……”主人看着它,不再说话,眼里有了亮晶晶的东西。

    第二天一早,主人把“晶晶”塞进一个暗而闷的硬纸盒,鸽子扑扑地挣扎,主人找来剪刀,给它挖了两个方方正正的透气窗,然后提着纸盒出门了,它不再听到主人的说话声。

    它在剧烈晃荡的黑暗中不知过了多久,眼前突然变得明亮,“晶晶”本能地往后一坐,再猛地一弹,就箭一般射了出去。一个中年人的粗嗓门留在了它身后,一个小孩的哭泣声也留在了它身后。

    “晶晶”一头扑进了无边无际的开阔与自由。这地方空气太冷太干了,它记得家乡的群山中有个美丽的湖,还有主人圆乎乎的黑脸。它越飞越高。

    一早醒来,少了鸽子的叫声,他恨不得抽自己两个耳光。这次鸽子外交同样失败,虽然好容易讨得了招工师傅的欢心,但在“公社推荐”这一关仍踩了地雷。

    此时,老队长正喊着他的名字,说:“还没吃早饭啦?要吹哨子了。上午给丝瓜冲散粪。”

    “我……手痛。”

    他右手腕一弯,好像再不能伸直了,“哎哟哟,哎哟哟,怕是骨折了。”

    “那,那你就去看牛吧。”

    他实在不愿在这个山中与泥粪打交道了。记得六年前刚下乡时,他有多么火热的幻想呵。他是瞒着母亲转 户口的,是揣着诗集偷偷溜进下乡行列的。他渴望在瀑布下洗澡,在山顶上放歌,他还想靠自学当一个气象专家或林业专家。是什么使他学会了手腕表演术呢?他想不太清楚。他只知道,第一次招工给人们的震动太大了。现在一个个都走了,连山那边那位热情为自己掌管衣服钱粮的姑娘也一走就没了音讯。

    “晶晶”感谢那只灰鸽,要不是它,自己早被老鹰撕成碎片了。灰鸽飞走了,不一会儿,带来一大群鸽子,这是个多么热闹的群体呵。咕咕咕——“晶晶”听出了它们的欢迎和安慰。

    它吃饱了,喝足了,但还在东张四望。这里的一切没法使它忘记“那个地方”、“那个人”,它怎么能停留在这里?不,我要寻找!

    他开始了新战略,他打定主意要让他们(当地领导)六神不宁放他走。那天,他在公社秘书面前耍赖,不几天,秘书的话就风传下来了:“那个叫‘麻雀’的,简直是城里的街痞子。”

    今天看牛当然也不能太老实。一上山,他就一个大字躺在地上睡觉,结果收工时发现少了一头黑牛。社员们对他投射埋怨的目光。

    它飞向南方。记得那天的暴风雨,真是惊心动魄,被风一次次掀倒,但它继续挣扎着向前,向前。现在终于有希望了,所见的多么眼熟呀!对于“晶晶”来说,寻找成了生命的寄托和生活的目的。

    晨光从大树的枝缝里筛落,蜜蜂和蝴蝶又开始了工作……这里没有工作,这里有的是笑骂,扑克牌,空酒瓶以及来自父母的汇款单。“麻雀”现在已经学会了打扑克输了以后钻桌子和夹耳朵,学会了骂人……

    这天,外号叫“瓦西里”的黑大个说:“你太懒了!今天罚你去打鸟或抓鱼。”

    他没有争辩,提起气枪出发。“麻雀”转了两个山冲,并未见到鸟。忽然,有鸟叫的声音传来,就在不远处。他赶快上子弹,弓着腰潜身树下,悄悄向前方运动。嘣——糟糕,慢点,它还没走,再来一下。嘣——它闪了一下,就栽了下去。打中啦!他一跃而起,跑过一个草坡,看到了包谷地里的尸体。

    这原来是一只鸽子。不过它太瘦了,也太脏了,全身都是泥灰。它是谁家的鸽子?射手想起了什么,上前捡起鸽子,摸摸鸟嘴边黑色的血污,身上的泥垢,大腿上化脓的伤口,还有胸前稀疏欲脱的羽毛。突然,他眨眨眼,惊得脸色突变:它腿上有一条破烂褪色的红绸带,还系着一个眼熟的鸽哨。

    “晶晶!”他大叫了一声。

    他捧着逐渐冷却的鸽子,带血的手指在哆嗦。

    入夜了,他的思绪总离不开“晶晶”。不可想象,蓝天这么大,路途这么远,遥遥千里云和月,它居然成功地飞回来了。当他酒酣昏睡时,它却在风雨中搏击前进,喷吐着满嘴的血腥气味向他一步步接近。像突然悟到了一种什么,他深深吸了一口气,把上衣往肩头一搭,走向门口。

    “我……再也不到这里来了。”

    “‘麻雀’,你不要太娘娘心肠吧?不就是一只鸟么?”

    他默默地走了,沿着山路走向自己的家,那里有他的柴刀、锄头、扁担,还有口琴和鸽巢,以及散发出桐油香味的斗笠。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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