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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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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四川省成都市2018届高三语文第二次诊断性检测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①比较文明是个新课题。之所以新,是因为我们刚开始习惯以世界为关心对象。

    ②比较文明的目的是理解文明。个体研究固然有其合理性,然而无视整体的结果一定是盲人摸象。比较研究是整体下的个体与个体的比较,或个体与整体关系的钩沉。从中国的视角来看世界以及从世界的维度理解中国,是出和入、间离和沉浸的关系,是辩证发展的关系,是螺旋上升的关系。有了“从周边看中国”,对中国的认识才会更完整,更接近真实。

    ③比较文明研究是有伦理的。有些比较无益甚或有害,伦理就是约束。比如“汤显祖”和“莎士比亚”,比人生轨迹,没什么好比,但在创造文学形象的维度比较,不但有益而且必需。有些比较无意义,并非学术前提出了问题,而是回答不了“然后呢”这个问题。

    ④比较文明是有方法的。文明离不开人,物作为文明的见证,也很重要。物是实实在在的,罐就是罐,盆就是盆。当年瑞典人安特生在西北见到彩陶就一眼看出它和世界各地彩陶文化的联系,后来我们批判“中国文明西来说”,把世界维度下的中国彩陶变成了中国自己的彩陶。彩陶西来与否和中国的正当性其实毫无关系。

    ⑤文明比较有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制度比较属于宏观的文明比较。因为有文献,制度很容易比较,但也有缺陷,一是文献资料有太多不可信的成分。二是制度大概未必属于文明的范畴,它更像是文明的副产品,其本质是制度的制定者对受制度约束的人实践优势的工具。如今的民主制度在柏拉图那里未必多么理想,同理,当年的“君臣父子”也未必全然“反动”。

    ⑥微观的文明比较主要在这两个范畴:从具体的物到生活方式、思维方式;从核心价值观念到具体的物。前者受时空约束,它是已然的,找出异同作出解释,能改变的很有限。后者则有超越时空的启发和引领意义:罗马人的沃伦杯与两千年后的中国电影《霸王别姬》同样在叙述欲望与爱的故事;静穆而伟大的希腊石头与北齐佛造像都是人类最伟大的气质与精神的外化,存在于所有不朽的艺术品之中;敦煌的鹿王本生与圣艾格尼斯杯主题都是牺牲……

    ⑦文明的比较,核心在于解释文明的演进,以达成文化认同与自信。有个就叫“文明”的游戏,选哪个来玩都可以,结果只和操作有关,真实的文明也是。现在讲多元,不是否认进步与落后,而是相信比之于可以弥合的差距而言,基因更重要,我们需要一个色调丰富的文明体系。

(郭青生《比较文明的目的、伦理和方法》,有删节)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A、无论是从中国的视角来看世界,还是从世界的维度理解中国,比较研究都必须具有整体性。 B、比较文明研究讲究伦理,是为了让比较有价值,只要比较前提正当,就能得出有益的结果。 C、批判“中国文明西来说”,其积极意义是把世界维度下的中国彩陶变成了中国自己的彩陶。 D、更好地理解文明,弥合多元文明的差距,达成文化认同和自信,这是比较文明的核心意义。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围绕着比较文明,文章依次论述了比较文明的目的、伦理、方法和意义。 B、文章阐释了比较文明的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并对比了微观比较的两个范畴。 C、第⑤段的举例论证,是为了证明从制度这一范畴进行文明比较,存在着缺陷。 D、希腊石头与北齐佛造像之例,说明从具体的物出发可发现相同的气质与精神。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如果对日本文明不从世界的维度去理解,就无法对它理解得更完整、更接近真实。 B、由于制度比较存在文献真实性等缺陷,宏观的文明比较不如微观的文明比较有价值。 C、比较文明的核心任务,不在于区分文明的进步与落后,而在于解释文明的演进。 D、如果能恰当地进行比较文明研究,我们将能更清晰地理解中华文明,增强文化自信。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悲剧产生于社会的矛盾、两种社会力量的冲突。冲突双方分别代表着真与假、善与恶、新与旧等对立的两极,却总是以代表真、善、新等美好的一方的失败、死亡、毁灭为结局,他们是悲剧的主人公。因为他们的力量还比较弱小,还无法与强大的旧势力或邪恶力量抗衡,正义的要求不能实现,于是形成了悲剧。古希腊学者亚里士多德指出,悲剧描写了比现实中更美好同时又是“与我们相似的”人物,通过他们的毁灭“引起怜悯和恐惧来使感情得到陶冶”,即产生净化的作用。

《马首人身》 罗丹

    然而,悲剧不仅表现冲突与毁灭,而且表现抗争与拼搏,这是悲剧具有审美价值的最根本的原因。鲁迅说过:“悲剧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这种毁灭是抗争、拼搏以后的毁灭,抗争与拼搏体现了人的一种精神。古希腊神话中普罗米修斯为了人类从天上盗取火种,触怒了主神宙斯,被锁在高加索山崖上,每日遭神鹰啄食肝脏,但普罗米修斯毫不屈服,最后坠入深渊。罗丹的大理石雕塑《马身人首》中,人臂绝望地扑向一个它所抓不到的目标,而马足则陷于尘土不能自拔,表现出人性与兽性的冲突,象征着灵与肉的斗争,具有强烈的悲剧性。可以说,没有抗争就没有悲剧,冲突、抗争与毁灭是构成悲剧的三个主要因素。

    悲剧的审美价值的载体只能是文学艺术。因为人生有价值的东西、美好事物的毁灭是令人伤悲的,因此现实中的悲剧不能作为直接的审美对象来欣赏,否则人就是泯灭了人性的人了。现实中的悲剧只能激起人的同情、义愤,迫使人采取严肃的伦理态度和实践行动。民主革命时期,在演出歌剧《白毛女》的过程中,曾多次出现扮演地主黄世仁的演员被打甚至险遭枪击的事件,这是人们以实际的道德评价代替了审美活动。现实的悲剧只在客观上具有悲剧的审美性质,它们必须以文学艺术的形式表现出来,才能成为欣赏的对象,美学上所谓的“以悲为美”才能实现。

    悲剧成为审美对象只能以文学艺术的形式出现,原因在于它需要建立悲剧事件与人的心理距离。不仅遥远的时间会使过去的现实悲剧的悲惨因素淡化,就是很近的时间间隔也可以使人不陷入现实。这里还有一个空间的间隔,悲剧艺术展现的毕竟是一个人们不熟悉或有点陌生的空间,这就使人们不容易介入其中,而能够客观、超然地看待。当然,在欣赏中审美主体可以“审美地”加入悲剧冲突,体验悲剧客体的巨大和狂暴、悲剧主体的抗争和悲痛,从而感受到强烈的震撼和刺激,获得悲剧感和审美愉悦。

    悲剧表现的不是人生的欢乐或全然的幸福,而是悲剧主体对待痛苦和死亡的方式,这是人类社会和人类活动中十分重要、严肃的一面。悲剧在表现对伟大和崇高的人的摧毁的同时,更表现出无法摧毁的人的伟大和崇高。

(摘编自王晓旭《美的奥秘》)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①中国书法是与中国文化特殊土壤密不可分的独特艺术形式。书指书体,即汉字。法指书写文字的方法和技巧。中国书法通过高超的艺术技巧,把文字书写的法则提高到一种艺术的境界,使之凭借汉字独特的形式和丰富的内涵,发展成为一种积淀着中华民族的审美情趣、哲学思考和文化心理的艺术种类。

    ②以韵为核心的书法艺术,并不以精熟的技巧与繁复的法度程序为最高境界,相反,它崇尚的是那种言语不能传达的意味,它同时启示了其中所含蓄的类似于诗的余味,以及对简朴到深远的艺术手法的重视。当思想感情和境界在自己的艺术形式中达到完美的升华时,韵的意味也就从作品中显现出来了。崇尚韵致的最终目的就是要脱俗,使艺术家无论在人格形态还是在艺术形态上均要达到一种卓尔不群的境界。韵如橄榄,它需要慢慢地去体会、涵咏。如果说“不俗”是表示精神升进中的超越状态,那么“韵”则象征着精神超越的极致。而“韵”的获取则是在一切艺术本体之外的,即就书法而言,学者型书家较之于工匠型书家更为人所推崇的原因也就在于此。

    ③在中国的书法史上,书法家绝大多数都有超绝的风度才情,书法只不过是其气质风采和神情心性的自然流露,是切断凡俗意识而垂直上升到超常的精神生活领域的一种标志。因而,书法只是文人“聊抒胸臆”的“余事”,所谓逸笔余兴,无所为方能有所为,这种心境中所表现出来的艺术才是高级的、超俗的、儒雅的,各家不同风格的书法,都让人感觉到艺术品只不过是其真我本性、生命气息的折射。它不着痕迹,空灵蕴藉,以微妙的暗示与含蓄,让人去感受突破一切人为的形式与法则的境界,在生硬、挺健、雄浑之外欣赏一种超然的清淡。“韵”作为生命状态的极致体现,让艺术家如痴如狂如醉,它让我们在和古人典范作品交流中无时无刻不在感受到那流溢而出的令人神往的迷人气息。在瞬间的感悟中,让观者脱离现实的环境,沉浸在超越时空限制的审美快感之中,这就是古典书法作品中所设定的审美情境的奥妙所在。古人在观赏作品时须净手、屏息,以让自己有如对至尊的敬畏感,让自己慢慢地进入到这种“天人合一”的境界之中,去体味、领悟和感受这种超越性的存在。“韵”虽然不是一种物质,但是,在艺术家和观者共同创设的审美心理场中,它成了一种可感、可嗅、可触、可闻的物质实在。人在这种“参与”的过程中,达到顿悟,使审美的障碍得以消解,从而进入无碍的自由世界之中。

    ④“韵”作为文化心理情结,使中国的艺术更为注重精神体现,表现出一种逍遥于天地之间的快活情绪,因而,艺术也就成了躲避世俗风雨的避风港。艺术家很少去参政议政,他们只是在放浪形骸、游心于天地之间之中获得快慰和满足。这样,艺术也就很少具有批判性,因为,它与俗世生活的发展并不同步,它有着自身发展的轨道。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中国古代文学数千年的历史不仅产生了经典,而且产生了多种丰富的经典类型。各经典类型之间并不都处于平行并列的层次,互有交叉。作为研究者,重要的是努力还原这种类型形态上的固有丰富性。

    “六艺”本身虽然主要并不作为文学经典来看待,但在正统的文学观念看来,所有的文学作品却都要在“道文合一”的意义上回溯于它并以它为评价的标准。因此,从文学经典的类型这个角度看,“六艺”具有确定无疑的“大经典”地位,其他与之相比只能是“小经典”。就文学经典来说,以秦汉文和《过秦论》为例,秦汉文是大经典,《过秦论》则是秦汉文中的小经典。

    不同的时代审美风尚不同,对文学作品的接受也有差异,所以每一个朝代人们心目中的经典也都会发生一些变化或调整。先秦人虽然未必有像我们现在这样明确的文学经典,但对《诗经》等典籍显然极为熟悉,成为教育和训练外交辞令的一项重要内容。如“赋诗言志”、“断章取义”等等,如果在外交场合运用得当可收“不战而屈人之兵”之效。汉代人的文学经典是诗骚赋,司马相如的赋尤被推崇。六朝人的文学经典除诗赋外,更开始了一个骈体文的繁盛时代。到了宋代,随着承续韩柳的欧苏王曾等的古文影响日益扩大,一些古文经典的地位也逐渐得到确认和凸显。隋唐以后,随着科举制度的确立,围绕着科举考试科目也产生了策论、经义等供举子临摹、学习的经典范文。有的经典能够远远超出断代的范围,经得起更长时间段的检验,如徐庾的某些骈体文、韩柳欧苏的古文,一直到今天都是脍炙人口的经典。反之,也有不少经典及身而亡,如随着八股取士制度的废除,原先八股文的经典很快被人遗忘。时代经典换一个角度看也就是文体经典。

    文体是中国古代文学的关注重点之一,每一代都产生了各自有代表性的文体经典,秦汉文、汉赋、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等等,所谓“一代有一代之文学”。在各类文体自身的序列里,长期的实践也确立了经典文体的地位。

    “公开的经典”是指由统治者所确认的正宗经典;“公认的经典”是虽然未被统治者所确认,但却是人们所公认的经典。一直到清代,正统的文学批评承认的经典从文体上看是正宗的诗文,而小说、词、戏曲及相关的通俗文学都难以列入。比较典型的《四库全书》,白话长篇小说与戏曲都不收入,词虽收入,但显得非常勉强。但是,许多上流社会文人与一般民间文人仍然是把它们作为经典的。通过长期的潜移默化,古代文学经典成为沉淀在个人心灵之中的无意识,甚至一个民族和一个文化传统的无意识。

(节选自《中国古代文学经典的类型》,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围棋与国家

林建超

    围棋起源于中国,是黄河文明的产物,其形制弈法等都饱含着文明母体的基因和特征。围棋极可能源自上古时期的结绳而治、河图洛书和周易八卦,因为其形制、内涵与中华文明的源头相符。

    围棋的产生和发展,始终与弈者对自然、社会和人生的思考感悟联系在一起。围棋不仅对个人修身养性,而且对民族社会的群体心理产生深刻影响。

    围棋是中华五千年文明的象征、民族文化的瑰宝、高度智慧的结晶,这种地位不是任何人封赐的,也不是带有感情色彩的主观结论,而是人们在反复实践和比较中认识到的,是随着社会和文明的进步而不断深化和升华的。

    围棋的价值和地位是在与各种掷彩博累活动的比较中确立起来的。最早有文献记载的围棋活动是在春秋时期。从春秋到西汉,社会风气浮躁、趋利,具有运气性和刺激性、宜于赌博的博累棋流行甚广,围棋处于受挤压的位置,但始终保持着顽强的生命力。东汉中期后,社会风气转变,文明程度提高,思想更为自由,人们不满足于掷彩行棋的非公平的竞智斗巧,围棋更加受到人们的喜爱和重视,而曾经盛极一时的博累棋逐步走向衰弱,到唐代时完全消亡了。博累棋消亡的原因从根本上说是它们不符合我们民族的思想特征,不能满足人们精神生活的真正需求,而围棋在与它们的比较中表现出了本质上的优势。

    围棋的价值和地位是在与传统礼教观念斗争中确立起来的。围棋作为反映和体现人们心灵自由的智力博弈活动,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被认为不符合传统伦理观念。后来,人们逐步认识到这些观念都是不对的。从东汉中后期到魏晋时期,人们开始从生命意义上认识围棋的价值,就把围棋作为自觉的艺术追求和精神宣寄的工具,并把它纳入儒士必备的艺技。

    围棋的价值和地位是从正反两方面的社会实践对比中确立起来的。人们在围棋活动的实践中逐渐认识到,围棋本身具有娱乐、教育、竞技、交际等功能。弈棋活动的负面作用不能归咎于围棋本身,而是人们自己对“度”的把握不好造成的。随着历史的发展,人们普遍肯定了围棋的功能和价值,确立了围棋在民族文化中的精髓和瑰宝地位。

    对围棋,不能神化,也不能矮化。正确认识围棋价值的出发点,应当是“国艺价值观”。所谓“国艺”,就是与国家民族有深厚渊源,上升到国家层面,能够反映民族精神需求的艺术和技能形式。儒家开始只承认“六艺”,即礼、乐、射、御、书、数,其中没有围棋。到魏晋时人们对“艺”有了崭新的认识,突破了儒家历来只重“六艺”的传统,把围棋纳入“艺”的范围,围棋登入“国艺”的殿堂。事实证明,围棋在民族文化中的精髓和瑰宝地位,也只有“国艺”一词才能相配。

(节选自《围棋与国家》,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曾说词“能言诗之所不能言,而不能尽言诗之所能言,诗之境阔,词之言长”。他说词能言诗之所不能言,表达出诗所难以传达的情绪,但也有时不能表达诗所能传达的情意。换句话说,诗有诗的意境,词有词的意境,有的时候诗能表达的,不一定能在词里表达出来,同样的,有时在词里所能表达的,不一定在诗里能表达出来。比较而言,是“诗之境阔,词之言长”,诗里所写的内容、意境更为广阔、更为博大,而词所能传达的意思是“言长”,也就是说有余味,所谓“长”者就是说有耐人寻思的余味。缪钺先生在《诗词散论·论词》中也曾说:“诗显而词隐,诗直而词婉,诗有时质言而词更多比兴。”

    为什么诗与词在意境和表达方面会形成这样的差别和不同?其既有形式上的原因,也有写作时语言、环境、背景的原因。

    我们先说形式上的原因,如果以词跟诗歌相比,特别是与五言古诗相比,二者之间便有很大的不同。像杜甫的《赴奉先县咏怀》《北征》这样的长篇五言古诗,所叙述的内容这样博大、这样质朴,像这种风格和意境,在词中是没法传达的,因为词在性质上本是配乐歌唱的歌辞,它有音乐曲调上的限制。

    另外,在形式上的字句和音律方面,诗一般流行的是五言和七言的句式,通篇是五言或七言,字数是整齐的,押韵的形式都是隔句押韵,即第二、四、六、八句押韵,形式固定;而词的句式则长短不整齐,每句停顿的节奏不尽相同。一般说来,诗的停顿,五言诗常是二三或是二二一的节奏,七言诗常是四三或二二三的节奏,像杜甫诗句“玉露——凋伤——枫树林,巫山——巫峡——气萧森”。可是在词里,不仅是词句的字数是长短不整齐的,而且在停顿节奏方面也有很多不整齐的变化,就算是五字或七字一句的,其停顿也有时不同于五言或七言诗的停顿。即如五言的句子会有一四的停顿或三二的停顿,七言的句子会有三四的或三二二的停顿,如周邦彦词句“嗟——情人断绝”和“似——风散雨收”。当然,词里面也会有与诗相同的停顿。这两种不同的停顿方式有两个名称:凡最后一个停顿的音节是单数的与诗相同的,这样的句式称之为单式;最后一个音节的字数是双数的,则称为双式。一般说来,一个词里单式的句子较多,这个调子就比较轻快流利,而双式句子较多,这个调子则比较曲折、委婉、含蓄。

    有的人要问,不仅是词里才有不整齐的句子,诗里面也有杂言的形式,也是不整齐的句式。即如汉乐府诗:“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同词一样是长短不等的句式。有人还说,汉乐府和词一样都是可以配乐歌唱的诗歌,两者相似,其间有没有什么密切的关系呢?

    我以为,乐府诗是先有歌词后配乐曲的,而词则是先有曲调而后按照曲调填写歌词的;乐府的长短句是完全自由的,而词则是完全不自由的。二者虽外表形式很相似,而完全自由写作的乐府诗和按曲填写的歌词是有很大区别的,而且所配的音乐也是不同的。

(选自叶嘉莹的《诗显而词隐》,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材料一

火,对于原始人类来说意味着什么?南非的斯瓦特兰洞穴考古发掘给我们提供了生动的线索。在该洞穴埋藏最深也是最早的堆积层中,我们找不到积碳,也就是说还没有发现人类用火的证据。在这一层中,考古工作者发现了大型猫科动物的完整骸骨,还有许多零散的骨头碎片,上面带有牙齿的咬痕,其中就包括直立人的骨骼残骸。往上走,到了较后期的堆积层,考古工作者发现了积碳,积碳是因不完全燃烧而形成的沉积物,这是人类用火的证据。而在这一堆积层中,所发掘出的是直立人的完整骸骨,还有其他各种哺乳类、爬行类和鸟类动物的零碎残骸,其中包括被啃咬过的大型猫科动物的骨头,为数还不少。由此观之,洞穴“所有权”的转移,以及谁吃、谁又被吃的角色变化,都生动地证明了火的威力。

火可以说是人类最古老又最伟大的“工具”,用火是人类独有的行为,使用火可以重塑自然世界。然而, “工具”也许并不是非常准确的字眼:不同于一把没有生命的刀具,火有自己的“生命”。即便时至今日,火至多是一种“部分驯化物”,经常不请自来,若不加以谨慎看管,它随时可能脱离控制。

人类用火的证据,至少可以追溯至四十万年之前。人类用火带来的巨大影响,·远非后面驯化植物或动物所能比及。人类手中的火是地貌景观的“设计师”,但为何这一观点在我们过去的历史叙述中并未留下应有的记录呢? 原因很可能是火的力量是在数十万年的历程中扩展开来的,而完成这一过程又是在“未开化”的阶段。

在漫长的历史中,我们的祖先注意到自然界的野火能够改变人类的生存环境:野火清除了旧有的植被,火熄灭后,会产生人类所需要的种子、浆果等,最重要的是,野火熄灭后,新长出的草地又会吸引食草动物前来觅食,而这些食草动物正是人类的猎物。北美的原住民懂得用火去整饰地貌景观,招引麋鹿、海狸、野兔等,最后将这些猎物擒获。也就是说,他们首先精心创造出一片“栖息地”,引诱猎物前来,把猎物收入囊中,这也就代表着某种“丰收”,只不过对象是他们有意识吸引而至的。如此看来 , 早期的人类不仅用火改变地貌景观,而且他们还懂得用火去捕捉猎物。在火被驯化后,人类为张罗一餐所要奔波的半径范围,也就大大缩小了。这就为人类逐渐形成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社会组织奠定了基础。

火可用于烹饪,将生食煮熟——这是使人口聚集起来的一种方式。用火去烹制生食,就等于将一部分消化过程放到体外进行。在火的作用下,食物中淀粉会发生糊化,这时淀粉会变成糊状的溶液,食物将变得更为柔软和粘稠,也更易让人咀嚼和消化,人类从糊化后的食物中提取营养所需要消耗的热量也相应变得更少。同时,烹饪所引起的化学分解,可以为人体提供更多的能量,因此使得智人所需的食物更少。有了火,早期人类就可以收集并进食各种食物,其范围远非早前所及:有些植物长有棘刺、褶皱,或者厚厚的外皮,现在通过火的烹制,就可以将它们去皮、打开;那些坚硬的种子和纤维性的食物,消化它们需要惊人的热量,直接食用这些食物对人类而言得不偿失,现在经过火的作用,这些食物不仅变成了可口的美味,而且消耗的热量更少。

利用火给人类的基因和生理带来的影响可以说是巨大的。若同灵长类的“表兄弟”进行比较,人类肠道的长度还不到它们的一半,牙齿更是小得多,这是因为在烹饪过程中,食物内部蛋白质的空间结构发生了改变,这会使食物变得更为软烂,更易咀嚼和消化。因此我们在消化食物时消耗的热量也就少得多,这样就可以给大脑提供更多的热量。理查德·兰厄姆认为,这很大程度上可以解释人类的大脑容量为什么这么大,其体积是一般哺乳动物的三倍之多。从考古遗迹中发现,人类大脑容量的激增,是与家户灶台同时出现的。

(摘编自詹姆斯·C.斯科特《作茧自缚·人类早期国家的深层历史》)

材料二

先祖何时跨过了从利用自然火到有控制地用火的这道门槛? 一些学者认为应该是发生在直立人的早期(大约距今200万年) ,因为直立人与更早的能人乃至南方古猿相比,在体质形态方面发生了重大改变,尤其是脑容量的显著增加,而这些改变只有在用火熟食后才会发生。“熟食假说”认为人类用火始于200万年前的直立人早期。该假说认为用火是人类的一项重大“发明”,用火的初衷是烧烤生食,熟食使人类更易获得所需的营养。对大脑而言,食物经过高温烹饪,其中的蛋白质会发生水解,生成具有鲜味的氨基酸,这些氨基酸不仅提高了食物的口感,还是大脑所需的重要营养物质。同时熟食大大减少了茹毛饮血的生活方式对健康的危害,这使得人类体质发生了明显改变,并因此进化成直立人。人类从此解放了双手,能够开始进行采摘、制造工具等复杂的活动。

这一假说是从人类进化过程中形体变化的角度进行的推断,尽管得到很多支持,但由于缺乏直接的考古学证据,也受到一些质疑。有些学者宣称在古人类遗址中发现了早期直立人的用火证据,例如南非的斯瓦特兰洞穴、肯尼亚的切苏旺加遗址、中国山西的西侯度遗址和云南元谋人遗址,这些古人类遗址距今都超过150万年,但这里发现的所谓古人类“用火证据”,因遗迹遗物分散、材料少、保存状况不佳而很少被学术界认可。例如,早期人类不会构建火塘,很少会留下结构性的火塘残余,同时,对于出现在地层中的零散的不完全燃烧沉积物,是人为用火还是自然野火的产物,也很难辨识。

大量考古学和人类学的研究表明,人类新发端的行为方式,会对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产生影响,进而影响人类的栖居方式,并使人类的社会组织结构发生改变,向减少流动性、更好地控制和利用自然资源的方向发展,而人类学会利用火被认为是对人类生计模式、社会结构变革产生重大影响的新变量与发展动因。

人类引来的燎原之火改变了人类的生存方式,使区域内特定生存资源的密度增加,获取特定资源的可预见性增强。在此情形下,捕获小型猎物更加便利,觅食的不确定性大为减少,觅食所要行走的路途大为减少,人群的流动性随之变小,这就预示着定居趋势的出现,进而人口规模扩大,社会日益复杂化,私有领地和财产的概念开始出现,这时文明的曙光若隐若现。

(摘编自高星《史前人类的生存之火》)

【注】人类的进化主要分五个阶段:南方古猿、能人、直立人、智人、现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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