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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容易

备考2018年高考语文二轮专题训练:专题4 文学类文本阅读小说之主题环境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母亲

张翎

    母亲要来多伦多探亲,苏伟请了半天假,在家收拾房间。关于母亲的住处,苏伟两口子有过一些激烈的讨论。

    苏伟觉得母亲的眼睛不好,怕上下楼梯摔跤,应该住在楼下进门的那间房。晓烨说楼下这间房是她的办公室,先不提办公桌搬起来极是笨重,电话传真电脑打印机重新布线,也要费老事。两人争执了半天,结果是苏伟的意见胜出。苏伟的意见胜出,是因为苏伟的一句话。苏伟说母亲来探亲,没有医疗保险,若真摔了,医疗费用将是一笔硕大的开销。这句话一下子把晓烨镇住了。晓烨沉吟了半天,才说:“要搬你搬,我不管。”

    机场里接了母亲,母亲的模样倒没什么大变,只是身架更是矮小了一些。母亲把鼻子凑得近近地打量儿子,不像是看人,倒像是猫在闻食。“头发哪儿去了?瘦成这个样子。”母亲摸着儿子的手,啧啧地叹气。“还是你媳妇比你强,腰圆肚圆的,一看就是身体好。”苏伟捅了母亲一下,让母亲住嘴。晓烨这些年一直在尝试各种各样的减肥秘方,最听不得人说她胖。

母亲的眼病,已经有很多年的历史了。至今回想起来,苏伟总觉得是自己偷了母亲的眼睛,自己的那份光亮,原是踩在母亲的肩膀上得来的。苏伟的父亲去世很早,他和两个哥哥都是靠着母亲在皮鞋厂工作的微薄工资养大的。母亲常年营养不良,又劳累过度,有一天突然眼睛就坏了。三个孩子就是在那个时候才真正懂事起来的。每天做完作业,就开始糊火柴盒。糊两个火柴盒能得一分钱,每天糊满一百个才睡觉。糊火柴盒的收入孩子们只上交一部分,另一部分自作主张拿去给母亲买了鱼肝油。

    母亲的眼睛时好时坏 -——却终究没有全瞎。

    后来三个孩子都成了家,大哥二哥搬出去住,苏伟也大学毕业去了省城。母亲这些年始终自己一个人过,却不愿和任何一个儿子住在一起。苏伟是母亲最疼的一个老儿子,所以当苏伟提出要母亲来多伦多探亲的时候,母亲虽有几分犹豫,最后还是来了。

    母亲是个节省的人,到了哪里都一样。在苏伟家,母亲舍不得用洗衣机和烘干机。母亲自己的衣服,总是手洗了挂在卫生间里晾干。走进卫生间,一天到晚都能看到万国旗帜飘扬,听见滴滴哒哒的水声。晓烨说地砖浸水要起泡的,卫生间总晾着衣服,来客人也不好看。晓烨说了多次,母亲就等到早上他们都上了班才开始洗衣服,等下午他们快下班了就赶紧收拾起来。地上的水迹,母亲是看不清的。母亲自己看不清,就以为别人也看不清,晓烨的脸色就渐渐难看了起来。

    母亲操劳惯了,到了儿子家里,也是积习难改,每天的头等大事,就是做上一桌的饭菜,等着儿子儿媳下班。母亲做饭,还是国内的那种做法,姜葱蒜八角大料红绿辣子,旺火猛炒,一屋的油烟弥漫开来,惹得火警器呜呜地叫。做一顿饭,气味一个晚上也消散不了。家具墙壁上,很快就有了一层黏手的油。

    后来,晓烨就带着月亮在外头吃饭,吃完了带些外卖回来,给苏伟母子吃。母亲无饭可做了,就闲得慌。母亲不仅不懂英文,母亲连普通话也说得艰难。所以母亲不爱看书看电视,更不爱出门,每天只在家里巴巴地坐着,等着儿子回来。苏伟下班,看见母亲一动不动地坐在黑洞洞的客厅里,两眼如狸猫荧荧闪光,就叹气,说妈这里电费便宜,开一盏灯也花不了几个钱。

    母亲近年学会了抽烟。母亲很是稀罕月亮,见了月亮就爱搂一搂,亲一亲。月亮说不要碰我。月亮说的是英文,母亲听不懂,却看出月亮是一味地躲。晓烨便对母亲说:月亮不习惯烟味,从小到大,身边没有一个抽烟的。母亲听了,从此再也不敢碰月亮。

    母亲的签证是六个月的,可是母亲只呆了一个半月,就提出要走。其实母亲是希望儿子挽留的。可是晓烨没说话,苏伟就不能说话。母亲虽然眼力价不好,母亲却看出了在儿子家里,儿子得看儿媳妇的眼色行事。

    航班是大清早的,天还是冷,晓烨和月亮都睡着,苏伟一个人开车送母亲去机场。一路上,苏伟只觉得心里有一样东西硬硬地堵着,气喘得不顺,每一次呼吸听起来都像是叹气。泊了车,时间还早,苏伟就领着母亲去机场的餐馆吃早饭。机场的早饭极贵,又都是洋餐洋味。苏伟一样一样地点了一桌子。母亲吃不惯,挑了几挑就吩咐苏伟打了包。母亲连茶也舍不得留,一口不剩地喝光了。母亲的手颤颤地伸过饭桌,抓住了苏伟的手。母亲的手很是干瘪,青筋如蚯蚓爬满了手背,指甲缝里带着没有洗净的泥土——那是母亲昨天在后院收拾隔年落叶留下的痕迹。

    “娃呀,你听她的,都听。妈年轻的时候,你爸也是顺着我的。”母亲说。

    母亲在将近四十的时候才怀了他,小时候母亲从不叫他的名字,只叫他娃。母亲的这个娃字在他堵得严严实实的心里砸开了一个小洞,眼泪无声地涌了出来。他跑去了厕所,坐在马桶上,扯了一把纸巾堵在嘴里,哑哑地哭了一场。走出来,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信封,塞在母亲兜里。

    “两千美金。大哥二哥各五百,您留一千。”

    苏伟陪着母亲排在长长的安检队伍里,母子不再有话。临进门的时候,他迟疑了一下,才说:“哥写信打电话,别提,那个,钱,的事。”

    送走母亲,走出机场,外边是个春寒料峭的天,早晨的太阳毫无生气冰冷如水,风刮得满树的新枝乱颤。苏伟想找一张手纸擤鼻涕,却摸着了口袋里那个原封不动的信封 ——母亲不知什么时候又把钱还给了他。苏伟坐进车里,启动了引擎,却很久没有动身。汽车噗噗地喘着粗气,白色的烟雾在玻璃窗上升腾,聚集,又渐渐消散。

(1)、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在机场见到儿子后的打量、抚摸、叹气,以及在家里忍不住想搂搂、亲亲月亮,这些表现都体现出母亲的慈爱。 B、父亲去世的早,苏伟弟兄三人成家后都出去住了,而“母亲这些年始终自己一个人过”,反映了她的落寞与伤心。 C、不习惯异国他乡的生活、难以融入儿子家的家庭氛围等多重复杂因素,导致母亲探亲期限未到就提出要离开多伦多。 D、苏伟送别母亲时说的最后一句话,暗示他给母亲和哥哥的两千美金的事情并未征得晓烨的同意,而且也不想让她知道。
(2)、文中的“母亲”具有哪些品质?请结合原文简要概括。
(3)、请结合原文,探究造成“母亲”和“妻子”矛盾冲突的原因。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不毁灭的背影

沈从文

    “其为人也,温美如玉,外润而内贞。”

    “君子”在这个时代虽稀有难得,也就像是不切现实。惟把这几句作为佩弦先生①身后的题词,或许比起别的称赞更恰当具体。佩弦先生人如其文,可敬可爱处即在凡事平易而近人情,拙诚中有妩媚,外随和而内耿介,这种人格或性格的混和,在做人方面比做文章还重要。经传中称的圣贤,应当是个什么样子,话很难说。但历史中所称许的纯粹的君子,佩弦先生为人实已十分相近。

    我认识佩弦先生和许多朋友一样,从读他的作品而起。先是读他的抒情长诗《毁灭》,其次读叙事散文《背影》。在诗歌散文方面,得把他的作品和俞平伯先生成就并提。作为比较讨论,使我明白代表“五四”初期两个北方作家:平伯先生如代表才华,佩弦先生实代表至性。记得《毁灭》在《小说月报》发表时,一般读者反应,都觉得是新诗空前的力作,文学研究会同仁也推许备至。惟从现代散文发展看全局,佩弦先生的叙事散文,能守住文学革命原则,文字明朗、朴素、亲切,且能把握住当时社会问题的一面,贡献特别大,影响特别深。在文学运动理论上,近二十年来有不断的修订,语不离宗,“普及”和“通俗”目标实属问题核心,真能理解问题重要性,又能把握题旨,从作品上加以试验、证实,且得到有持久性成就的,少数作家中,佩弦先生的工作,可算得出类拔萃。求通俗与普及,国语文学文字理想的标准是经济、准确和明朗,佩弦先生都若在不甚费力情形中运用自如,而得到极佳成果。一个伟大作家最基本的表现力,是用那个经济、准确、明朗文字叙事。这也就恰是近三十年有创造欲,新作家待培养、待注意、又照例疏忽的一点。正如作家的为人,伟大本与朴素不可分。一个作家的伟大处,“常人品性”比“英雄气质”实更重要。但是在一般人习惯前,却常常只注意到那个英雄气质而忽略了近乎人情的厚重质实品性。提到这一点时,更让我们想起“佩弦先生的死去,不仅在文学方面损失重大,在文学教育方面损失更为重大”(冯友兰语)因为冯先生明白“教育”与“文运”同样实离不开“人”,必以人为本。文运的开辟荒芜,少不了一二冲锋陷阵的斗士,扶育生长,即必需一大群有耐心和韧性的人来从事。文学教育则更需要能持久以恒、兼容并包的人主持。佩弦先生伟大得平凡,从教育看远景,是惟有这种平凡作成一道新旧的桥梁,才能影响深远的。

    一个写小说的人,对人特别看重性格。外表轮廓线条与人不同处何在,并不重要。最可贵的是品性的本质与心智的爱恶取舍方式。我觉得佩弦先生性格最特别处,是拙诚中的妩媚。他对事、对人、对文章,都有他自己的意见,凡事和而不同,然而差别可能极小。他也有些小小弱点,即调和折衷性,用到文学方面时,比如说用到鉴赏批评方面,便永远具教学上的见解,少独具肯定性。用到古典研究方面,便缺少专断议论,无创见创获。即用到文学写作,作风亦不免容易凝固于一定的风格上,三十年少变化,少新意。但这一切又似乎和他三十年主持文学教育有关。在清华、联大“委员制“习惯下任事太久,对所主持的一部门事务,必调和折衷方能进行,因之对个人工作为损失,对公家贡献就更多。熟人记忆中如尚记得联大时代常有人因同开一课,各不相下,僵持如摆擂台,就必然会觉得佩弦先生的折衷无我处,如何难能可贵!又良好教师和文学批评家,有个根本不同点:批评家不妨处处有我,良好教师却要客观,要承认价值上的相对性、多元性。陈寅恪、刘叔雅先生的专门研究和最新创作上的试验成就,佩弦先生都同样尊重,而又出于衷心。一个大学国文系主任,这种认识很显然是能将新旧连接,文化活用,引导所主持一部门工作到一个更新发展趋势上的。中国个大学的国文系,若还需要办下去,佩弦先生的这点精神,这点认识,实值得特别注意,且值得当成一个永久向前的方针。

(选自《不毁灭的背影》 有删节)

【注】①佩弦先生:即朱自清,中国现代作家。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信任

余显斌

    他一个唿哨,在积雪的旷野打着旋子,远远传开。随着口哨声,远处一个红点跳动着,跌跌撞撞滚来,越滚越近,是只小小的狐狸。

    小狐狸毛茸茸的,如一个小小的红线团,额头有指肚大一块白毛,珍珠一样。这是只才出生不久的狐狸。它胖乎乎的,蹲在他面前,一双亮亮的眼睛望着他,眼睛里跳跃着喜悦、快乐,和顽皮。

    它知道,他拿了可口的食物。因为,从第一次遇见他,直到现在,他都这样。果然,他笑笑的,手一扬,竟然是它最爱吃的鸡肉。它跳起来去抢,他呵呵笑着。摸着它的头道:“别闹别闹,放好了吃。”为了避免被雪弄脏,他拿块油纸铺在地上,放好鸡肉。肉一放下,小狐狸就扑过来,使劲嗅着,流着哈喇子,吧唧吧唧吃起来。

    半只鸡吃完,它小小的肚皮胀得鼓鼓的,更像个毛茸茸的线团了。

    接着,它抬起头,亮亮的眼睛期待地看着他。它知道,接下来,他会逗它玩,带着它跑,这些,从相遇到现在,也从没断绝过。也因为如此,它从一只生性胆小的小狐,变成了只爱亲近人的小狐。果然,他拍拍它的头,在雪地跑起来,快活笑着。它跟着跑,一路翻着跟头,发出稚嫩清脆的叫声。两个点,一红一黑,在雪地翻滚着。玩得差不多了,他喊一声:“回了!”一挥手,走了。小狐狸舍不得,跟着他,轻轻叫着撒娇,好像没玩够似的。一直到他走远了,不见了,小狐狸才回过头,回到自己隐秘的洞穴里,偎依着母亲,做起香甜的梦。

    一直这样,大概两个月吧。

    那天,雪特别大,四野皆白,小狐狸没吃的,饿得叽叽溜溜叫。老狐狸也饿得浑身发软,几次,小狐狸跑出洞,又失望地哼哼叽叽跑回来。上午时,雪地响起一声唿哨。小狐狸一听,乍了下耳朵,跌跌撞撞跑出来,球一样滚到他面前,扯他的裤脚,跳起来,抢他手中的鸡肉。

    他笑骂:“馋东西,饿坏了。”他把肉放好,很大一只烤鸡。小狐狸扑过去,流着口水,摇摆着脑袋撕咬着。

    这时,那边土坎上,一只狐狸露出头,是那只老狐狸。它小心地看看,小狐狸正在大快朵颐。肉的香味,远远飘来,它也流出了口水。它小心地爬上土坎,一步一步靠过来。它可能清楚,自己一身火红的皮毛太珍贵了,会引来无数的贪婪和阴谋,所以不得不小心。刚走几步,“哐”的一声,它的脖子被夹住了,是个钢夹,钢夹力道很大,传来骨头碎裂声,还有老狐狸惨叫翻滚声。

    这夹子,是他下的。

    夹子必须有一定重量,机关才能绊动:小狐狸不行,老狐狸恰好。他要的,是老狐狸的皮子。这样皮子,想要猎到,难如登天。因此,市场价忒好,几万元一张。小狐狸的太嫩,没人要。因此,他想了这么个办法。

    小狐狸停住了,抬起头,眼光中,一片迷蒙疑惑。

    那只老狐狸的皮,他卖了三万多。他笑笑,数着票子。他知道,还有一个三万元在山林里等着他:一年后,小狐狸长大,他会想法猎来的。

    一年一晃就过去了。

    他上了山,果然看到了那只长大的小狐狸,皮毛比它母亲的还红还净,额头那块白毛,仍珍珠一样;但眼光变了,不再纯蓝,而是闪着白白的光。显然,它也认识他,蹲在那儿,长长叫了一声。

    他已跟踪它几天,办法用尽,也无法到手。

    他举起猎枪。

    它一跃跑了,雪地里一条红线,弯弯曲曲,弹弹停停。他打不中,就追。

    雪很厚,狐狸跑起来有些艰难,他看看就要追上,猛扑过去。那只狐一拐,转了个弯。他扑空了,只听“咵”的一声,接着一声惨叫,他晕了过去。

    醒来时,他的一只手已断。这山里,下夹子的人很多,他中了别人的一个夹子。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小题。

女匪

孙方友

    民国十几年的时候,豫东一带活跃着一支女匪。队伍里多是穷苦出身的姑娘,而匪首却是位大家闺秀。至于这位小姐是如何沦入匪道的,已无从考究。她们杀富济贫,不骚扰百姓。打舍绑票,也多是有钱人家。

    女匪绑票不同男匪,她们大多是“文绑”,极少动枪动刀。先派一位精明伶俐的女匪徒,化装一番,潜入富豪之家当女仆,混上半年仨月,看熟了道儿,定下日期,等外围接应一到,便轻而易举地抱走了人家的孩子。然后托中人送书一封,好让主家准备钱财。

    这一年秋天,她们又抱了陈州一富商之家的独生子。那富商是城里的首富,已娶了七房姨太太,方生下这一后嗣。七夫人很有学识,见娇儿被绑,悲痛欲绝,几经思索,便给女匪首写了一封信:

    我愿意长跪在您面前哀求,看在上帝的面子上,把孩子安全地还给我,免除我的痛苦。我以一个母亲和你同属女性的身份,请你三思你所做的事对我全家造成的伤害。我要回孩子的愿望比要世界上任何东西都强烈,我愿意为你做任何事来换回我的儿子,请你告诉我你的条件。

    女匪首看了这封感人至深的信,很是欣赏,一时来了兴致,便回信一封:

    我不愿跪在任何人的面前,我也不愿别人跪在我的面前。我只请求你看在上帝的面上,把我所需要的东西安全地送给我,免除我的人生之苦。我以一个女性的身份,请你理解你我命运的不同!一哲人说:谁都希望不跟着命运走,到头来,命运却又主宰着那么多人!由于命运之神把我推上了匪道,因而我需要生存和向一切富人报复的愿望比要世界上任何东西都强烈!我愿意为你保全你的儿子,请你拿出三千大洋来,于本月×日在我随时通知你的地点换回你的儿子!为保险起见,请不要告诉任何人!

    那夫人接到女匪首的信,颇为惊讶!她万没想到女匪首竟也如此知书识礼,文采照人!她产生了见见那才女的心情,当下准备三千大洋,等到匪首的通知,亲自坐船去了城东的芦苇荡里。

    女匪首并不失约,等观察四下无动静后,便威风凛凛地出现在一只小船上。大红斗篷,迎风招展,于碧绿的青纱帐中,犹如一朵硕大的红牡丹,映衬出眉目的秀丽和端庄。七夫人惊愕片刻,才发现那个曾在她府上当过丫环的女匪正逗着她的孩子玩儿,她那颗悬挂的心才落了下来,忙让人亮出大洋,让女匪首过钱。女匪首笑笑,打出一声呼哨,芦苇荡里旋即荡出一叶小舟,上面有女匪二,各佩枪刀,接过大洋过了数,又箭般地驰进芦苇荡的深处,淹没在一望无际的绿色里。这时候,只见女匪打了一下手势,两船靠拢。那女匪递过孩子,交给夫人。可万没想到,孩子竟不愿找他的生身母亲,又哭又号,紧紧地搂抱住了女匪的肩头。

    夫人惊诧万分,痛心地流下了泪水,对女匪说:“万没想到,你们首先绑走了孩子的灵魂 , 令我战栗!”

    女匪首大笑,说:“孩子毕竟是孩子,每一个女人向他施舍母爱,他都将会得到温暖!尊敬的夫人,这些是用金钱买不到的!常言说:生身没有养身重!你想过没有,当你抱走你儿子的时候,我的这位妹妹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呢?”

    夫人抬起头,那女匪正在伤心地抹眼泪,好似有着和她同样的悲哀!

    夫人感动了,对女匪首央求:“让这位妹子还回我府当丫环吧?”

    女匪首望了夫人一眼,说:“由于她已暴露了身份,我认为不太合适!你若想让你的儿子乐乐地回去,夺回那用金钱买不到的东西,可以在我们这里住上几日!”

    七夫人秀眉紧蹙,迟疑片刻,毅然上了匪首的小舟……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呼兰河传(节选)

萧红

    在小街上住着,又冷清、又寂寞。

    一个提篮子卖烧饼麻花的,从胡同的东头喊,胡同向西头都听到了。虽然不买,若走谁家的门口,谁家的人都是把头探出来看看,间或有问一问价钱的,问一问糖麻花和油麻花现在是不是还卖着前些日子的价钱。

    间或有人走过去掀开了筐子上盖着的那张布,好像要买似的,拿起一个来摸一摸是否还是热的。

    摸完了也就放下了,卖麻花的也绝对地不生气。

    于是又提到第二家的门口去。

    第二家的老太婆也是在闲着,于是就又伸出手来,打开筐子,摸了一回。

    摸完了也是没有买。

    等到了第三家,这第三家可要买了。

    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刚刚睡午觉起来,她的头顶上梳着一个卷,大概头发不怎样整齐,发卷上罩着一个用大黑珠线织的网子,网子土还插了不少的疙瘩针。可是因为这一睡觉,不但头发乱了,就是那些疙瘩针也都跳出来了,好像这女人的发卷上被射了不少的小箭头。

    她一开门就很爽快,把门扇呱哒地往两边一分,她就从门里闪出来了。随后就跟出来五个孩子。这五个孩子也都个个爽快,像一个小连队似的,一排就排好了。

    第一个是女孩子,十二三岁,伸出手来就拿了一个五吊钱一只的一竹筷子长的大麻花。她的眼光很迅速,这麻花在这筐子里的确是最大的,而且就只有这一个。

    第二个是男孩子,拿了一个两吊钱一只的。

    第三个也是拿了个两吊钱一只的。也是个男孩子。

    第四个看了看,没有办法,也只得拿了一个两吊钱的。也是个男孩子。

    轮到第五个了,这个可分不出来是男孩子,还是女孩子。

    头是秃的,一只耳朵上挂着钳子,瘦得好像个干柳条,肚子可特别大。看样子也不过五岁。

    一伸手,他的手就比其余的四个的都黑得更厉害。其余的四个,虽然他们的手也黑得够厉害的,但总还认得出来那是手,而不是别的什么,唯有他的手是连认也认不出来了。说是手吗,说是什么呢,说什么都行。完全起着黑的灰的、深的浅的,各种的云层,看上去,好像看隔山照似的,有无穷的趣味。

    他就用这手在筐子里边挑选,几乎是每个都让他摸过了,不一会工夫,全个的筐子都让他翻遍了。弄了他满手是油,把那小黑手染得油亮油亮的,黑亮黑亮的。

    而后他说:“我要大的。”

    于是就在门口打了起来。

    他跑得非常之快,他去追着他的姐姐。他的第二个哥哥,他的第三个哥哥,也都跑了上去,都比他跑得更快。再说他的大姐,那个拿着大麻花的女孩,她跑得更快到不能想象了。

    已经找到一块墙的缺口的地方,跳了出去,后边的也就跟着一溜烟地跳过去。等他们刚一追着跳过去,那大孩子又跳回来了,在院子里跑成了一阵旋风。

    那个最小的,不知是男孩子还是女孩子的,早已追不上了。落在后边,在号啕大哭。

    他们的母亲,虽然是很有威风的样子,但是不动手是招呼不住他们的。母亲看了这样子也还没有个完了,就进屋去,拿起烧火的铁叉子来,向着她的孩子就奔去了。不料院子里有一个小泥坑,是猪在里打腻的地方。她恰好就跌在泥坑那儿了,把叉子跌出去五尺多远。

    于是这场戏才算达到了高潮,看热闹的人没有不笑的,没有不称心愉快的。

    就连那卖麻花的人也看出神了,差一点没把筐子掉了地下。他高兴极了,他早已经忘了他手里的筐子了。

    至于那几个孩子,则早就不见了。

    等母亲起来去把他们追回来的时候,那做母亲的这回可发了威风,让他们一个一个地向着太阳跪下,在院子里排起一小队来,把麻花一律地解除。

    闹到结果,卖麻花的和那女人吵了一阵之后提着筐子又到另一家去叫卖去了。他和那女人所吵的是关于那第四个孩子手上拿了半天的麻花又退回了的问题,卖麻花的坚持着不让退,那女人又非退回不可。结果是付了三个麻花的钱,就把那提篮子的人赶了出来了。

    为着麻花而下跪的五个孩子不提了。再说那一进胡同口就被挨家摸索过来的麻花,被提到另外的胡同里去,到底也卖掉了。

    过去了卖麻花的,后半天,也许又来了卖凉粉的,也是一在胡同口的这头喊,那头就听到了。

    卖凉粉的一过去了,一天也就快黑了。

    打着拨浪鼓的货郎,他担着担子从大街口走回家去。卖瓦盆的,也早都收市了。拣绳头的、换破烂的也都回家去了。

    只有卖豆腐的则又出来了。

    晚饭时节,吃了小葱蘸大酱就已经很可口了,若外加上一块豆腐,那真是锦上添花,一定要多浪费两碗苞米大芸豆粥的。一吃就吃多了,那是很自然的,豆腐加上点辣椒油,再拌上点大酱,那是多么可口的东西;用筷子触了一点点豆腐,就能够吃下去半碗饭,再到豆腐上去触了一下,一碗饭就完了。因为豆腐而多吃两碗饭,并不算吃得多,没有吃过的人,不能够晓得其中的滋味的。

    所以卖豆腐的人来了,男女老幼,全都欢迎。打开门来,笑盈盈的,虽然不说什么,但是彼此有一种融洽的感情,默默生了起来。

    卖豆腐的一收了市,一天的事情都完了。

    家家户户都把晚饭吃过了。吃过了晚饭,看晚霞的看晚霞,不看晚霞的躺到炕上去睡觉的也有。

    这地方的晚霞是很好看的,有一个土名,叫火烧云。说“晚霞”人们不懂,若一说“火烧云”就连三岁的孩子也会呀呀地往西天空里指给你看。

    晚饭一过,火烧云就上来了,从西边一直烧到东边,红堂堂的,好像是天着了火。

    一会工夫火烧云下去了。于是孩子们困倦了,回屋去睡觉了。竞有还没能来得及进屋的,就靠在姐姐的腿上,或者是依在祖母的怀里就睡着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丰城的窑

江子

    ①这些年,我爱看瓷,去过北京故宫、台北“故宫”、景德镇等地方看瓷,有了许多意想不到的美好境遇,捎带着,写了一本叫《青花帝国》的书。

    ②也看窑。景德镇的古窑,福建漳州平和的克拉克瓷的古窑址,都去看过。吉州窑呢,那是我故乡的风烟,是小时候就亲近的。

    ③有人说,瓷上有山水花鸟,有杯盘罐盏,有时间的刻度朝代的信息,窑么,一个废弃的隆起物而已,有啥看的呢。可我认为,作为大地上的文化遗存,窑可能隐藏着一个地方文明和精神的密码——它是一个具有丰富信息量的文化母体,是指认一块土地气质的最好证据。

    ④看窑去。

    ⑤江西丰城是列入唐代六大青瓷名窑的洪州窑的故乡。洪州窑,从东汉晚期开始,历经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五代,约有800年的历史。

    ⑥说是看窑,可先看的还是瓷。丰城市博物馆的瓷器展厅里琳琅满目。那是些需要绳子系住的四系方耳罐,用于陪葬的瓷俑,用于熏香的博山炉、盛酒的杯盏、寓意吉祥的鸡首壶、长颈的莲花瓶、印着暗花的碗、开片的玉壶春瓶……

    ⑦它们的颜色是米黄色和褐色的。它们的身上有经年的黄土印记,显示它们在泥土的黑暗里待了很久。它们身上的纹饰有方形纹、水波纹、麻布纹等。它们还有一道共同的美学体征,就是釉不及底——那是洪都窑这一家族的共同族徽:那釉色从瓷首瀑布一样涌向瓷底,可在途中似乎接到了一个统一的律令,猛地刹住了脚步。仿佛是洪州窑的图腾,从这一美学特征上,我们可以感受到动与静,儒与道,喧嚣与沉默,绚烂与平滨……

    ⑧在器型上,洪州窑的瓷与景德镇的瓷初看起来并无不同。可是,洪州窑的瓷要显得更饱满雄浑,更古朴粗犷,正与东汉到五代这一段历史的气质对应。

    ⑨那是比宋元明清更古的古代。那样的古代,要比后来更删繁就简,更有天地原初之感,更具有强大的生命张力。那是落日、沙漠、荒原、古井、炊烟、茅庐、旧城池、古驿道构成的古代。那也是班超平定西域、魏蜀吴逐鹿中原、陶渊明种菊、李白醉酒的古代。

    ⑩我了解到洪州窑出产的青釉瓷器产品曾遍及全国各地,甚至远销东亚、西亚一带,《唐书·韦坚传》中有洪州窑产品运抵长安的记载,我不免想入非非:

    ⑪陶渊明、李白饮酒,杜甫的“潦倒新停浊酒杯”,用的可是洪州窑生产的酒盏?

    ⑫“置酒高殿上,亲交从我游。中厨办丰膳,烹羊宰肥牛……乐饮过三爵,缓带倾庶羞。主称千金寿,宾奉万年酬。”(曹植《箜篌引》)在如此举杯交错的、具有浓郁魏晋凤格的盛大场景上,洪州窑的瓷是不是有可能在现场?

    ⑬它是否以砚台、笔洗的身份,陪王羲之书写《兰亭序》、顾恺之画《女史笺图》?杨贵妃的荔枝,洪州瓷是否做了托盘?

    ⑭看窑去。

    ⑮汽车穿过丰城市区,向着乡间驶去。

⑯我们来到了贛江东岸的石滩乡港塘村窑址。我之所见,不过是一个隆起的不规则土堆。土堆边两条牛在偃卧。我们的脚下,全是瓷器的碎片——那可都是汉唐时代的遗老。不远处,是几口水塘,闪耀着水光。水塘里,许多鸭子在游。更远处,是那个叫港塘村的村庄,一栋栋崭新的现代楼层民居矗立。

    ⑰环视着处于赣抚平原的丰城乡村,想象着洪州窑生产的盛景,我的眼前不禁迷离了起来,我仿佛回到了洪州窑兴旺的古代,四野涌现出了无数的烟火。在我不远的窑址上,火焰熊熊,烟火中,有人肩扛着两长条瓷器出来,有人呢,推着槎柴向着窑口去了。有人在火道旁用长长的杆子举着火照(瓷胚样品)。更远处,别家的窑厂升起了白烟。整个赣抚平原,在烟尘中隐现。而更远一些的赣江码头,许多瓷器正在装船。天空灰蒙,而赣江里不少船已经张开了帆,驶向长江的方向,和茫茫天际,驶向汉唐历史的深处……

    ⑱五代以后,那些隆起的窑包,渐渐成了夕阳下沉默的废墟。洪州窑青瓷的风光,要让位给五百里之外的景德镇。

    ⑲可是,丰城因做瓷而起的文脉并没有断。创造过洪州窑辉煌历史的丰城人,也同时被这样的一段历史塑造。那一段历史,赋予了丰城人以勤劳、智慧、开放的永恒品格。那隆起的一座座窑址,是丰城人制瓷辉煌历史的注脚,也是丰城人勤劳、智慧、开放基因的贮藏库和精神纪念碑。

    ⑳我们当然有理由敬重丰城土地上那些已经废弃的洪州窑。窑边那些带着美丽花纹的瓷器碎片,何尝不是可以给当代生活提供源源不断能源的精神芯片!

(选自《人民日报,海外版》2019年3月9日第12版,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半壶水

孔立文

    夕阳染红了整个大漠。一只狼,一只披着细碎残阳的瘦狼,跌跌撞撞地闯入了陆归林眼前这雄奇瑰丽的画卷。

    他轻轻地解下了外腰带,这个两端有铁环、铁扣的军用腰带,可攻可防。

    狼伫立在远方,略仰着头,对着他示威。这绝对是一只历经苦难和沧桑的老狼,它啼血的嗥叫声中包含着悲伤、绝望和忧郁。

    “我要杀了它。”陆归林坚定地对自己说。他抡起军用腰带,冲向那狼。狼奔逃而去,速度极快。可是,没过多久,他发现,它又出现在他的身后。这狼和他打起了游击战。几个回合下来,陆归林已是精疲力竭。

    他走,它就走;他停,它也停。而且距离总是三四十米。

    夜色来临,他找了个斜坡,对着那只狼,枕着交织的双手,仰面半躺着。狼也停下来,蜷在地上。

    漠野苍茫,四周静寂。中午的那场沙尘暴使陆归林脱离了勘探队的战友,在寻找队伍中误入了这茫茫沙漠。漫天的风沙和徒劳的奔跑,他的迷彩服硬得成了一块铁板。他太累了,累得全身像散了架,两腿如灌了铅。不知不觉中,他竟然在清冷的沙漠风中睡着了。一觉醒来,他吓了一跳,因为他看见了前方狼的眼睛。狼的眼睛正一闪一闪的,这让他睡意全无。

    新的一天来临,陆归林又开始了沙漠上的舞蹈。指北针留在了军车的驾驶室里,陆归林只能靠太阳判定方位,他的目标就是向西,向西,再向西。

    沙海滚动着热浪。狼,也已经被饥饿和干渴折磨得摇摇晃晃。

    陆归林轻轻地晃动了一下水壶,他要再听一下水的声音,水的声音就是生命的声音。昨天发现自己迷路时他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水壶里的水,那时壶里的水只剩下现在这半壶。他知道在沙漠里迷路意味着什么,所以他一直没敢动那水,实在渴得难受,他就轻轻晃动一下水壶,水晃动的声音总能让他充满希望。

    当太阳如蛇一样缠着他的时候,陆归林下了喝水的决心。他拧开水壶的盖子,手有些抖,干裂的嘴唇也抖动起来。当他把壶口放到唇边时,他看到了那狼。他一下子就有了主意。

    一个半埋在沙丘里残缺的动物骨架出现在他的视野。他把这个白花花的东西拽出来,扯下一块扇形的骨头,铺好,然后小心翼翼地把水倒在这个骨头的凹处。可是水落在上面连湿都没湿一下,就不见了。倒,再倒……骨头上终于出现了一汪清水,那一汪清水就像镶在少女项间的一枚珍珠,光彩夺目,绚烂动人。

    狼果然向他走了过来,当狼毫无防备贪婪地舔食那汪清水的时候,陆归林高高举起军用腰带,却迟迟下不了手,他原本是想利用这个机会干掉这狼的。但是,他放弃了,他不知道自己这是为什么。他喝掉了壶里所剩无几的水。

    水的力量就是这么神奇。沙漠中划过一声尖锐有力的号叫,狼高昂着头,像获得了新生一般。狼对着他持续地号叫,然后竟独自蹒跚而去。它走走停停,不断地转头,并发出模糊不清的叫声。

    陆归林读懂了狼的语言。他跟在了狼的后面,机械地跟着。它走,他就走;它停,他也停。而且距离的把握,也是三十米左右的样子。

    傍晚将至,当他跟着那狼费尽全力爬上一个硕大的沙坡时,奇迹出现了——映入眼帘的是迷人眼的绿色,久违了的绿色!在绿色与绿色之间,是银光闪闪的水面。一条河横亘于草地之间,河的那一端,是林带,是庄稼地,是村庄……绿洲,这就是孕育生命的绿洲。陆归林踉踉跄跄地奔到河边,疯了一般,他捧起那清凉甘冽的水大口大口地喝……

    忽然,陆归林的耳畔传来一片呐喊声,猛地一抬眼,他看见一群人正在追赶那只狼。再看那只狼,速度如闪电一般,从河畔边奔向了他们刚刚走出的茫茫大漠。

(选自2018年第8期《微型小说选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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