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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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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甘肃省兰州市第四中学2017-2018学年高一上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纸上故乡

邓琴

    故乡给了我一颗多愁善感的心,它常常在梦中打探故乡的消息。

    我的家乡在千里之外的赣南,它的每一寸肌肤都浸润在红色文化里,在淡淡茶香中,在田间地头悠悠的歌声里。它是贫穷的,但它又是富硕的。它没有飞驰的动车,没有轰鸣的机器,有的是叮咚的流水、黛色的群山。且不说章江水日夜川流不息、润泽万物;也不说成片的稻田如一张巨大的地毯静卧天地间,恩惠万家;就说梅岭那漫山遍野、傲立寒冬的梅花盛景,已是天下一绝。

    离家多年,到过很多地方,心中始终挥不去的是故乡的景象。在秋收的季节里,打谷机工作的声音,一声一声鼓动我的耳膜,提醒着我曾是故乡的孩子。内心深处的一丝不安也被催生出来,那就是当年因对外面世界的向往而离开了家乡。如今,我虽然站立在了外面的缤纷世界里,但我奋斗的每一个脚印,享受的每一份安逸,却都被打上了“外乡人”的烙印。我对故乡的情感,只能在诗人的诗歌里、乡土作家的文字里寻找慰藉,只能寄托在自己尚不成熟的文字中。那些遥远的记忆,飘过了我最不懂乡愁的年华,飘过了故乡的山头,飘进了书页里,却厚重得让我无法高言阔谈。

    儿时最熟悉的影像,莫过于茶山。一到春天,漫山遍野的茶树抽出新叶,新叶从老叶中间小心翼翼地探出头来,好奇地张望这个美丽的地方。只有我们那群孩子才知道,这个美丽的地方究竟有多么贫穷。一到周末,我们就跑到茶场,学着大人的样子采茶叶,茶叶一毛钱一斤,动作快的一天能摘个四十斤。四块钱在当时,可是一笔巨大的收入。在那贫穷的岁月里,茶山无疑给我们苍白的生活增添了不少乐趣。而农人与生俱来的勤俭生活态度,也开始渗透到我们的思想里了。

    故乡给予我们的,更多的是精神层面的影响。这也是我们不管走到哪里,都放不下故乡的原因。我想,穷尽我一生都无法忘记那些年在田地里干活的场景。小时候,一家子在稻田里收稻谷;长大了,一个人去拔秧苗,拔花生,拿着书在晒谷场上守谷子。在那不谙世事的年华里,那样的日子其实苦不堪言。现在,我深深地感激那些劳累而辛勤的岁月,感谢那片土地,是它们给了我最宝贵的精神财富。如果说今天的我,有那么一丝不怕苦的精神,能够宽容待人,懂得珍惜,都要感谢那片红色的土地。

    这片土地也是受过苦难的。当年红军在这里打游击,留下数不清的战斗故事,家乡从此有了一个革命老区的特殊身份。在这片土地上成长起来的人,从小就在红色文化中接受灵魂的洗礼,接受家乡文化思想的滋养,也因此对苦难有了更深的理解。我的整个童年时期,都在聆听里面的故事;我的整个少年时期,都在这书中的文字里徜徉、震撼。有时候,一触碰到这纸上的故乡,思念就如潮水般涌上心头。

    记不清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不再满足从别人的纸上去想象我的故乡,不再满足在扉页中思念故乡,而是自己在纸上书写心中的故乡。记忆在纸上慢慢鲜活,对故乡的依恋在纸上渐渐清晰。我这个家乡人眼中的知识分子,总算也为家乡留下了点东西。这也算是我对自己十年前离开家乡心存不安的一种补偿吧!

    我是栖息在远方的一只候鸟,常会飞回故乡去寻找属于我的温暖。

(摘编自《散文选刊》2015年第4期)

(1)、下列对作品的概括与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A、故乡给了“我”一颗多愁善感的心,它激起“我”的思乡之情。“我”常在故乡记忆里寻找慰藉。 B、“我”在外面的世界获得了一些成就,却对故乡充满着深深的愧疚,也催生出内心深处的不安。 C、文中写孩子们学大人采茶的情景,表现了故乡虽有贫穷苍白的一面,也有给生活增添乐趣的一面。 D、“我”的家乡是革命老区,经历过苦难,受过战争的洗礼,它丰厚的红色文化浸润了这片土地。 E、文章首句和末句遥相呼应,强调故乡在“我”的文字书写中不可或缺、不可取代的作用,突出主题。
(2)、文中说:“故乡给予我们的,更多的是精神层面的影响。”“精神层面的影响”包含哪些方面?请简述。
(3)、请根据文本,分析标题“纸上故乡”的含意。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节令是一种命令

毕淑敏

    夏初,买菜。老人对我说,买我的吧。看他的菜摊,好似堆积着银粉色的乒乓球,西红柿摞成金字塔样。拿起一个,柿蒂部羽毛状的绿色,很翠硬地硌着我的手。我说,这么小啊,还青,远没有冬天时我吃的西红柿好呢。

    老人显著地不悦了,说,冬天的西红柿算什么西红柿呢?吃它们哪里是吃菜?分明是吃药啊。我很惊奇,说怎么是药呢?它们又大又红,灯笼一般美丽啊。老人说,那是温室里煨出来的,先用炉火烤,再用药熏。让它们变得不合规矩地胖大,用保青剂或是保红剂,让它比画的还好看。人里面有汉奸,西红柿里头也有奸细呢。冬天的西红柿就是这种假货。

    我惭愧了。多年以来,被蔬菜中的骗局所蒙蔽。那吃什么菜好呢?我虚心讨教。老人的生意很清淡,乐得教诲我。口中吐钉一般说道——记着,永远吃正当节令的菜。萝卜下来就吃萝卜,白菜下来就吃白菜。节令节令,节气就是令啊!夏至那天,太阳一定最长。冬至那天,亮光一定最短。你能不信吗?不信不行。你是冬眠的狗熊,到了惊蛰,一定会醒来。你是一条长虫,冷了就得冻僵,会变得像拐棍一样打不了弯。人不能心贪,你用了种种的计策,在冬天里,抢先吃了只有夏天才长的菜,夏天到了,怎么办呢?再吃冬天的菜吗?颠了个儿,你费尽心机,不是整个瞎忙活吗?别心急,慢慢等着吧,一年四季的菜,你都能吃到。更不要说,只有野地里,叫风吹绿的菜叶,太阳晒红的果子,才是最有味道的。

    我买了老人家的西红柿,慢慢地向家中走。他的西红柿虽是露地长的,质量还有推敲的必要。但他的话,浸着一种晚风的霜凉,久久伴着我。阳光斜照在网兜上,那略带柔软的银粉色,被勒割出精致的纹路,好像一幅生长的印谱。

    人生也是有节气的啊

    春天就做春天的事情,去播种。秋天就做秋天的事情,去收获。夏天游水,冬天堆雪。快乐的时候笑,悲痛的时分洒泪。

    少年需率真。过于老成,好比施用了植物催熟剂,早早定了型,抢先上市,或许能卖个好价钱,但植株不会高大,叶片不会密匝,从根本上说,该归入早夭的一列。老年太轻狂,好似理智的幼稚症,让人疑心脑幕的某一部分让岁月的虫蛀了,连缀不起精彩的长卷,包裹不住漫长的人生。

    时尚有句俗话――您看起来比实际的岁数年轻,听的人把它当作一句恭维或是赞美,说的人把它当作万灵的廉价礼物。我总猜测这话的背后,着上帝的一张笑脸。

    比实际的年龄年轻,就分明是好的,美的,值得庆贺的吗?

    小的人希冀长大,老的人祈望年轻。这种希望变更的子午线,究竟坐落在哪一扇生日的年轮?与其费尽心机地寻找秘诀,不如退而结网,锻造出心灵与年龄同步的舞蹈。

    老是走向死亡的阶梯,但年轻也是临终一跃前长长的助跑。五十步笑百步,不必有过多的惆怅或是优越。年轻年老都是生命的流程,不必厚此薄彼,显出对某道工序的青睐或是鄙弃,那是对造物的大不敬,是一种浅薄而愚蠢的势利。人们可以濡养肌体的青春,但不要忘记心灵的疲倦。

    死亡是生命最后的成长过程,有如银粉色的西红柿被摘下以后,在夕阳中渐渐地蔓延成浓烈的红色。此刻你只有相信,每一颗西红柿里都预设了一个机关,坚定不移地服从节气的指挥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笔墨祭(节选)

余秋雨

    中国传统文人究竟有哪些共通的精神素质和心理习惯,这个问题,我思忖日久,头脑渐渐由精细归于朴拙,觉得中国传统文人有一个不存在例外的共同点;他们都操作着一副笔墨,写着一种在世界上很独特的毛笔字。不管他们是官屠宰辅还是长为布衣,是侠骨赤胆还是蝇营狗苟,是豪壮奇崛还是脂腻粉渍,这副笔墨总是有的。

    笔是竹竿毛笔,墨由烟胶炼成。浓浓地磨好一砚,用笔一舔,便簌簌地写出满纸黑生生的象形文字来。这是中国文人的基本生命形态,也是中国文化的共同技术手段。既然如此,我们何不干脆偷偷懒,先把玩一下这管笔、这锭墨再说呢?

    一切精神文化都是需要物态载体的。五四新文化运动就遇到过一场载体的转换,即以白话文代替文言文;这场转换还有一种更本源性的物质基础,即以“钢笔文化”代替“毛笔文化”。五四斗士们自己也使用毛笔,但他们是用毛笔在呼唤着钢笔文化。毛笔与钢笔之所以可以称之为文化,是因为它们各自都牵连着一个完整的世界。

    作为一个完整的世界的毛笔文化,现在已经无可挽回地消逝了。

    诚然,我并不否定当代书法的成就。有一位朋友对我说,当代书法家没有一个能比得上古代书法家。我不同意这种看法。古代书法家的队伍很大,层次很多,就我见闻所及,当代一些书法高手完全有资格与古代的许多书法家一比高低。但是,一个无法比拟的先决条件是,古代书法是以一种极其广阔的社会必需性为背景的,因而产生得特别自然、随顺、诚恳;而当代书法终究是一条刻意维修的幽径。

    在这一点上有点像写古诗。五四以来,能把古诗写得足以与古人比肩的大有人在,但不管如何提倡张扬,唐诗宋词的时代已绝对不可能复现。诗人自己可以写得非常得心应手(如柳亚子、郁达夫他们),但社会接纳这些诗作却并不那么热情和从容了。久而久之,敏感的诗人也会因寂寞而陷入某种不自然。他们的艺术人格,或许就会因社会的这种选择而悄悄地重新调整。这里遇到的,首先不是技能技巧的问题。

    我非常喜欢的王羲之、王献之父子的几个传本法帖,大多是生活便条。只是为了一件琐事,提笔信手涂了几句,完全不是为了让人珍藏和恳挂。今天看来,用这样美妙绝伦的字写便条实在太奢侈了,而在他们却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接受这张便条的人或许眼睛一亮,却也并不惊骇万状。于是,一种包括书写者、接受者和周围无数相类似的文人们在内的整体文化人格气韵,就在这短短的便条中泄露无遗。在这里,艺术的生活化和生活的艺术化相溶相依,一支毛笔并不意味着一种特殊的职业和手艺,而是点化了整体生活的美的精灵。我相信,后代习摹二王而惟妙惟肖的人不少,但谁也不能把写这些便条的随意性学到家。

    在富丽的大观园中筑一个稻香村未免失之矫揉,农舍野趣只在最平易的乡村里。时装表演可以引出阵阵惊叹,但最使人舒心畅意的,莫过于街市间无数服饰的整体鲜亮。成年人能保持天真也不失可喜,但最灿烂的天真必然只在孩童们之间。在毛笔文化鼎盛的古代,文人们的衣衫步履、谈吐行止、居室布置、交际往来,都与书法构成和谐,他们的生命行为,整个儿散发着墨香。

    相传汉代书法家师宜官喜欢喝酒,却又常常窘于酒资,他的办法是边喝边在酒店墙壁上写字,一时观者云集,纷纷投钱。你看,他轻轻发出了一个生命的信号,就立即有那么多的感应者。这与今天在书法展览会上让人赞叹,完全是另一回事了。整个社会对书法的感应是那样敏锐和热烈,对善书者又是如此尊敬和崇尚。这使我想起现代的月光晚会,哪个角落突然响起了吉他,整个晚会都安静下来,领受那旋律的力量。

    书法在古代的影响是超越社会藩篱的。师宜官在酒店墙上写字,写完还得亲自把字铲去,把墙壁弄得伤痕斑斑,但店主和酒保并不在意,他们也知书法,他们也在惊叹。师直官的学生梁鸽在书法上超越了老师,结果成了当时的政治权势者争夺的人物。他曾投于刘表门下,曹操破荆州后还特意寻访他,既为他的字,也为他的人。在当时,字和人的关系难分难舍。曹操把他的字悬挂在营帐中,运筹帷幄之余悉心观赏。在这里,甚至连政治军事大业也与书法艺术相依相傍。

    我们今天失去的不是书法艺术,而是烘托书法艺术的社会气氛和人文趋向。我听过当代几位大科学家的演讲,他们写在黑板上的中文字实在很不象样,但丝毫没有改变人们对他们的尊敬。如果他们在微积分算式边上写出了几行优雅流丽的粉笔行书,反而会使人们惊讶,甚至感到不协调。当代许多著名人物用毛笔写下的各种题词,恕我不敬,从书法角度看也大多功力不济,但不会因此而受到人们的鄙弃。这种情景,在古代是不可想象的。因为这里存在着两种完全不同的文化信号系统和生命信号系统。

    古代文人苦练书法,也就是在修炼着自己的生命形象,就像现代西方女子终身不懈地进行着健美训练,不计时间和辛劳。

    由此,一系列现代人难以想象的奇迹也随之产生。传说有人磨墨写字,日复一日,把贮在屋檐下的几缸水都磨干了;有人写毕洗砚,把一个池塘的水都洗黑了;有人边走路边在衣衫上用手指划字,把衣衫都划破了……最令人惊异的是,隋唐时的书法家智永,写坏的笔头竟积了满满五大麓子,这种簏子每只可容一百多斤的重量,笔头很轻,但五簏子加在一起,也总该有一二百斤吧。唐代书法家怀素练字,用坏的笔堆成了一座小丘,他索性挖了一个坑来掩埋,起名曰“笔冢”。没有那么多的纸供他写字,他就摘芭蕉叶代纸,据说,近旁的上万株芭蕉都被他摘得光秃秃的。这种记载,即便打下几成折扣,仍然是十分惊人的。如果仅仅为了练字谋生,完全犯不着如此。

阅读下面作品,完成下列小题

麦穰垛儿

雷晓婉

    ①麦香四溢的乡间五月一过,就场光地净了,走子已经全部颗粒归仓,大地呈现出成片的暗黄色,莽莽苍苍。

    ②在村子周围、溜光四平的打麦场上,陆续起了一堆堆圆圆鼓鼓的麦穰垛,一垛一垛,散落着,比邻而居,像极了大草原上的亮黄色的蒙古包。

    ③这些蹲坐在村子周围的麦穰垛,静静默默,爬伏在那儿,像一个思想者,思考着乡村的过去和未来,在五月的暖风中,幽幽地散发着麦秸秆的干香,这就是乡村的味道,让人闻之欲醉。

    ④它们的色泽,因为失去水分,早就由青白变成了金黄,在阳光的照射下,金黄、银白、暗红等色彩兼而有之,但更多的只是呈现出那种富贵的金黄色。一阵风吹来, 麦穰垛上直立的麦枯杆颤动不已,中空的麦秸秆,有时竟被风儿吹得发出细微口哨的声音,吱吱呜呜,汇成了一曲欢快的乡村天籁。

    ⑤站在麦穰垛旁边,闻着干麦秸秆的焦甜清香,听着悦耳的吱呜声,时间仿佛静止了,只有天上的白云在缓缓流动,偶尔可见垛边散落地上的麦穗头,见证着经有过的热烈的麦收劳动与收获喜悦,充实的情愫在心底盈盈流动。那些悠闲的鸡儿或狗儿,在这圆圆鼓鼓的麦穰垛间,土大夫似的,踱着方步,来回穿梭觅食,鸡鸣狗吠的声音,清晰可闻。

    ⑥这些守候乡村一生的麦穰垛,在掠过乡村的四季风中,会缓缓地风干、缩小、变实,成了乡种固定的风景。座座或大或小、或高或矮的麦穰垛,像城市里的标志性建筑,成了乡村风景的坐标代表:那金黄的色彩,圆鼓鼓的形状,无论怎么看,都是现实乡村生活中的好油画,油画中的极美的乡村田园景光。

    ⑦这些贡献出粮食的麦秸秆,在以后的岁月里,还会再继续贡献出自己的身体。在农村, 麦穰草,被应用的范围极广。它们可以在农家的土灶里,自我焚烧而化成温暖的灶火,偎舔着锅底,烧熟农家饭莱而四散飘香,营养农人的身体。或者,在农妇的手里,经过细巧编织,金黄的麦穰草,就变成了巧夺天工的工艺品,这些倾注农妇一汪柔婉情怀的工艺品,是那么恰到好处地点缀、美化人们的生活。

    ⑧在寒冷的冬季,麦穰垛,昂首挺胸,抵挡着西北风的侵犯,阻挡住逼人的寒冷,而把温暖与舒适,留给村庄里的农人。那些日间倍感闲松的老人,常背靠着麦穰垛,晒着太阳,拉着闲呱,更有贪恋麦穰垛温暖的人,会在麦穰操的下部,拘挖一个能容下一人大小的洞儿,躺在里面,松软、避风、温馨,突着麦草的干香,而酣然入睡,一直到夜幕降临。我们这些孩子们,有时,在做捉迷藏的游戏时也会躲进事先掏挖好的洞中,让同伴遍寻不到。这个时候, 麦穰垛,就像母亲温暖的怀抱,容纳了所有依靠它的村人。

    ⑨这些紧靠村子而垛起的麦穰垛,随着流年岁月的侵蚀,慢慢地,就由金黄变成了暗黑色,而麦秸秆,则干枯发脆,清香尽失,但是,它知道,所有的这一切,都是自己应该历经的历程,待到来年的芒种时节,接替自己的,将又是座座圆圆鼓鼓、崭崭新新的麦穰垛儿.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从母亲到外遇(节选)

余光中

    “大陆是母亲,台湾是妻子,香港是情人,欧洲是外遇。”我对朋友这么说过。

    大陆是母亲,不用多说。烧我成灰,我的汉魂唐魄仍然萦绕着那一片后土。那无穷无尽的故国,四海漂泊的龙族叫她做大陆,壮士登高叫她做九州,英雄落难叫她做江湖。不但是那片后土,还有那上面正走着的、那下面早歇下的,所有龙族。还有几千年下来还没有演完的历史,和用了几千年似乎要不够用了的文化。我离开她时才二十一岁呢,再还乡时已六十四了:“掉头一去是风吹黑发/回首再来已雪满白头。”长江断奶之痛,历四十三年。洪水成灾,却没有一滴溅到我唇上。这许多年来,我所以在诗中狂呼着、低呓着中国,无非是一念耿耿为自己喊魂。不然我真会魂飞魄散,被西潮淘空。

    当你的女友已改名玛丽,你怎能送她一首《菩萨蛮》?

    乡情落实于地理与人民,而弥漫于历史与文化,其中有实有虚,有形有神,必须兼容,才能立体。乡情是先天的,自然而然,不像民族主义会起政治的作用。把乡情等同于民族主义,更在地理、人民、历史、文化之外加上了政府,是一种“四舍五入”的含混观念。朝代来来去去,强加于人的政治不能持久。所以政治使人分裂而文化使人相亲。汤玛斯·曼逃纳粹,在异国对记者说:“凡我在处,即为德国。”他说的德国当然是指德国的文化,而非纳粹政权。同样地,毕加索因为反对佛朗哥而拒返西班牙,也不是什么“背叛祖国”。

    台湾是妻子,因为我在这岛上从男友变成丈夫再变成父亲,从青涩的讲师变成沧桑的老教授,从投稿的“新秀”变成写序的“前辈”,已经度过了大半个人生。几乎是半世纪前,我从厦门经香港来到台湾,下跳棋一般连跳了三岛,就以台北为家定居了下来。其间虽然也去了美国五年,香港十年,但此生住得最久的城市仍是台北,而次久的正是高雄。我的《双城记》不在巴黎、伦敦,而在台北、高雄。

    我以台北为家,在城南的厦门街一条小巷子里,“像虫归草间,鱼潜水底”,蛰居了二十多年,喜获了不仅四个女儿,还有廿三本书。及至晚年海外归来,在这高雄港上、西子湾头一住又是悠悠十三载。厦门街一一三巷是一条幽深而隐秘的窄巷,在其中度过有如壶底的岁月。西子湾恰恰相反,虽与高雄的市声隔了一整座寿山,却海阔天空,坦然朝西开放。高雄在货柜的吞吐量上号称全世界第三大港,我窗下的浩淼接得通七海的风涛。诗人晚年,有这么一道海峡可供题书,竟比老杜的江峡还要阔了。

    不幸失去了母亲,何幸又遇见了妻子。这情形也不完全是隐喻。在实际生活上,我的慈母生我育我,牵引我三十年才撒手,之后便由我的贤妻来接手了。没有这两位坚强的女性,怎会有今日的我?在隐喻的层次上,大陆与海岛更是如此。所以在感恩的心情下我写过《断奶》一诗,而以这么三句结束:

断奶的母亲依旧是母亲

断奶的孩子,我庆幸

断了嫘祖(传说是黄帝的妃子,养蚕之祖),还有妈祖

    海峡虽然壮丽,却像一柄无情的蓝刀,把我的生命剖成两半,无论我写了多少怀乡的诗,也难将伤口缝合。母亲与妻子不断争辩,夹在中间的亦子亦夫最感到伤心。我究竟要做人子呢还是人夫,真难两全。无论在大陆、香港、南洋或国际,我被称为“台湾作家” 久矣。我当然是台湾作家,也是广义的台湾人,台湾的祸福荣辱当然都有份。但是我同时也是,而且一早就是中国人了:华夏的河山、人民、文化、历史都是我与生俱来的“家当”,怎么当都当不掉的,而中国的祸福荣辱也是我鲜明的“胎记”,怎么消也不能消除。然而今日的台湾,在不少场合,谁要做中国人,简直就负有“原罪”。明明全都是马,却要说白马非马。这矛盾说来话长,我只有一个天真的希望:“莫为五十年的政治,抛弃五千年的文化。”

    香港是情人,因为我和她曾有十二年的缘分,最后虽然分了手,却不是为了争端。初见她时,我才二十一岁,北顾茫茫,是大陆出来的流亡学生,一年后便东渡台湾。再见她时,我早已中年,成了中文大学的教授,而她,风华绝代,正当惊艳的盛时。我为她写了不少诗,和更多的美文,害得台湾的朋友艳羡之余纷纷西游,要去当场求证。所以那十一年也是我“后期”创作的盛岁,加上当时学府的同道多为文苑的知己,弟子之中也新秀辈出,蔚然乃成沙田文风。

    香港久为国际气派的通都大邑,不但东西对比、左右共存,而且南北交通,城乡兼胜,不愧是一位混血美人。观光客多半目眩于她的闹市繁华,而无视于她的海山美景。九龙与香港隔水相望,两岸的灯火争妍,已经璀璨耀眼,再加上波光倒映,盛况更翻一倍。至于地势,伸之则为半岛,缩之则为港湾,聚之则为峰峦,撒之则为洲屿,加上舟楫来去,变化之多,乃使海景奇幻无穷,我看了十年,仍然馋目未餍。

    我一直庆幸能在香港无限好的岁月去沙田任教,庆幸那琅寰福地坐拥海山之美,安静的校园,自由的学风,让我能在文革的嚣乱之外,登上大陆后门口这一座幸免的象牙塔,定定心心写了好几本书。于是我这“台湾作家”竟然留下了“香港时期”。

    一九九八年八月于西子湾

(文章选自散文《从母亲到外遇》,有删节)

【注】①余光中:台湾作家,诗人,1949年离开大陆到香港,一年后又去台湾,先后在台北、高雄任教,并坚持创作。其间曾到香港沙田任教11年,发表了大量描写歌颂香港的诗文。近50岁时到欧洲旅游,64岁时曾回到大陆探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夜哭

吴佳俊

    我在夏夜里听到过各样的哭声。

    那哭声,有时大,有时小;有时缠绵,有时悱恻;有时孤绝,有时冷寂;有时如流星划过天幕,有时如蚊虫嗡鸣耳畔;有时似夜风摇撼大树,有时似月光照临池面;有时像乡村基督徒唱诵的赞美诗,有时像吃斋信佛者念诵的经文……

    这些哭声,曾让我彻夜难眠。我躺在床上,被各种哭声深深地包裹着,酷似黑夜包裹着村子。苦痛和忧伤如同明灭闪烁的繁星,布满了我大脑的天空。我睁开眼,望着漆黑的屋瓦,耳边不自然地响起艾青在他的《诗人论》里发出的诘问:“如果你听见深夜里还有哭声……你的嘴还能缄默吗?”然而,我的确只能缄默,在这个沉闷的夏季的夜晚。我不缄默,又能如何呢?

    在回乡居住的这些日子里,我还从来没有如此这般地被众多的密集的哭声所恼过,但现在不一样了,这不是一个“春风沉醉的晚上”,这是一个有着哭声的惶然的“子夜”。我一定要出那些哭声的来处,我要知道到底是谁在深夜里哭泣,以便使我的内心获得安妥和宁静。我的锐敏的听觉的雷达,顺着那声音的频率,在黑夜里四处探查,像一束微弱而幽冷的光,穿梭于夜的深渊里。遗憾的是,我探查了整整一个夏季,还是未能彻底搞清楚那些哭声的来源。只有极少数的几种哭声,我是确凿地知道它们是从哪里传出来的。为此,我愿意将它们简略记述在这里。我希望我的文字不再缄默,尤其在听见深夜里的哭声的时候。

    树肯定哭过。因为哭过的树的叶片都是纷乱的,有的甚至变得焦黄。我居住的周围有很多这样的树——有感情的树,会欢笑也会流泪的树。我经常在散步的时候看到过它们那或悲伤或祥和的样子。印象最深的,是我家菜园旁土坎上的那棵洋槐树。每年春天,帮上都会缀满繁密的白花。那是蜜蜂最欢欣的季节,却是洋槐树最忧愁的季节,现在,洋槐树早已枯萎了,再也开不出洁白的花朵,然而蜜蜂仍会年年飞来围着枯树转,有时,蜜蜂还会带来鸟雀、蝴蝶、蜻蜓随着它们一起转。转着转着,蜜蜂就开始哭了。蜜蜂一哭,鸟雀也哭,蝴蝶也哭,蜻蜓也哭。最后,枯死的洋槐树也哭了。我至今不明白,既然树都死去了,那它又怎么还会哭泣呢?而且哭声还那么响亮,那么具有穿透力。难道是洋槐树死了,只剩下它的哭声还活着么?

    土地肯定哭过。因为哭过的土地只长荒草不长庄稼。我的村庄周遭全是这类长满了荒草的土地,我每天从原先的土坎走过,荒草都会抓我的膝盖,它们试图覆盖我,我挣扎着,抵抗着,为土地,也为我自己。或许是土地可怜我,才在我脚底下要要地哭。我熟悉它们的哭声,它们的哭声里包裹着太多的盐和太多的碱。

    夏天肯定哭过。因为哭过的夏天总是海热、干燥的,它们会把嗓子哭得沙哑,把喉咙哭得冒烟把田地哭得拆裂,把虫子哭得自杀;它们还会把凉风哭成汗液,把山路哭成血管,把粮食哭成饥饿……我不知道其他的季节是否也会哭,比如春天会哭吗?冬天会哭吗?秋天会哭吗?反正夏天是会哭的,难怪我会在夏季里听到那么多的哭声呢。也许,夏天是在代替秋天哭、冬天哭和春天哭吧。特夏天把眼泪都流尽了,也就不会再有哭声了,那该是多么爽朗而宁谧的季节哟。

    我肯定也哭过。不然我绝不会听到这些夜里的哭声的。只有哭过的人,才会对各样的哭声那般敏感。那么,我又是为何而哭呢?其实我也不知道,我的泪水从没有告诉过我,它也从来不受我的控制。每次都是这样,只要我的双脚一踏上故乡的土地,我的眼泪就会夺眶而出。然后,刮过故乡的野风就会将我的哭声带走,带出我的视线和意识,眷念和哀愁。如今,在这个充斥各样哭声的夏夜,我才真正明白了自己哭泣的缘由——我哭我的树和土地,也哭我的夏天,更哭艾青那向“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的诗句。

(摘自《流火或寒冰》,《2018中国最佳散文》)

阅读下面的材料,完成下面小题。

时间怎样地行走

迟子建

材料一:

①墙上的挂钟,曾是我童年最爱看的一道风景,我对它有一种说不出的崇拜,因为它掌管着时间,我们的作息似乎都受着它的支配。我觉得左右摇摆的钟摆,就是一张可以对所有人发号施令的嘴,它说什么,我们就得乖乖地听。到了指定的时间,我们得起床上学,我们得做课间操,我们得被父母吆喝着去睡觉……虽然说,有的时候,我们还没睡够不想起床,我们在户外的月光下还没有戏耍够不想回屋睡觉,都必须因为时间的关系而听从父母的吩咐。他们理直气壮呵斥我们的话与挂钟息息相关,“都几点了,还不起床”,要么就是“都几点了,还在外面疯玩,快睡觉去!”这时候,我觉得挂钟就是一个拿着烟袋锅磕着我们脑门的狠心的老头,又凶又倔,真想把它给掀翻在地让它永远不能再行走。

②在我的想象中,它就是一个看不见形影的家长,严厉而又古板。但有时候它也是温情的,比如除夕夜里,它的每一声脚步都给我们带来快乐,我们可以放纵地提着灯笼在白雪地上玩个尽兴,可以在子时钟声敲响后得到梦寐以求的压岁钱,想着用这钱可以买糖果来甜甜自己的嘴,真想在雪地上畅快地打几个滚。

③我那时天真地以为时间是被一双神秘大手给放在挂钟里的,从来不认为那是机械的产物。它每时每刻地行走着,走得不慌不忙,气定神凝,它不会因为贪恋窗外鸟语花香的美景而放慢脚步,也不会因为北风肆虐大雪纷飞而加快脚步,它的脚是世界上最能经得起诱惑的脚,从来都是循着固定的轨迹行走。我喜欢听它前行的声音,总是一个节奏,好像一首温馨的摇篮曲……时间藏在挂钟里,与我们一同经历着风霜雪雨、潮起潮落。

④我上初中以后,手表就比较普及了,我看见时间躲在一个小小的圆盘里,在我们的手腕上跳舞,它跳得静悄悄的,不像墙上的挂钟,行进得那么清脆悦耳,“答”“滴答”的声音不绝于耳。所以,手表里的时间总给我们一种鬼鬼祟祟的感觉,从这里走出来的时间因为没有声色而少了几分气势,这样的时间仿佛也没了威严,不值得尊重,所以明明到了上课时间我还会磨蹭一两分钟再进教室,手表里的时间也就因此显得有些落寞。

⑤后来,生活变得丰富多彩了,时间栖身的地方就多了,项链坠可以隐藏着时间,让时间和心脏一起跳动;台历上镶嵌着时间,时间和日子交相辉映;玩具里放置着时间,时间就有了几分游戏的成分;至于计算机和手提电话,只要我们一打开它们,率先映入眼帘的就有时间……时间如繁星一样到处闪烁着,它越来越多,也就越来越显得匆匆了。

⑥十几年前的一天,我在北京第一次发现了时间的痕迹,我在梳头时发现了一根白发,它在清晨的曙光中像一道明丽的雪线一样刺痛了我的眼睛 , 我知道,时间其实一直悄悄地躲在我的头发里行走,只不过它这一次露出了痕迹而已。我明白,时间让花朵绽放的时候也会让人的眼角绽放出花朵——鱼尾纹;时间让一棵青春的小树越来越枝繁叶茂;让车轮的辐条越来越沾染上锈迹;让一座老屋逐渐地驼了背……时间还会变戏法,它能让一个活生生的人在瞬间消失在他们曾为之辛勤劳作着的土地上,我的祖父、外祖父和父亲,就这样,让时间给无声地接走了,再也看不到他们的脚印,只能在清冷的梦中见到他们依稀的身影……他们不在了,可时间还在,它总是持之以恒、激情澎湃地行走着……在我们看不到的角落,在我们不经意走过的地方,在日月星辰中、在梦中。

⑦我终于明白,挂钟上的时间和手表里的时间,只是时间的一个表象而已,它存在于更丰富的日常生活中……在涨了又枯的河流中;在小孩子戏耍的笑声中;在花开花落中;在候鸟的一次次迁徙中;在我们岁岁不同的脸庞中;在桌子椅子不断增添的新的划痕中;在一个人的声音又清脆而变得沙哑的过程中;在一场接着一场去了又来的寒冷和飞雪中。只要我们在行走,时间就会行走。我们和时间是一对情侣,相依相偎着,不朽的它会在我们不知不觉间引领着我们一直走到地老天荒。

(节选自迟子建的散文作品集《原来姹紫嫣红开遍》)

材料二:

当我读完《迟子建散文》时,那种温馨、恬静,放射出穿透时空的光辉,带着精神的圣洁照亮了我的心田,让我们感受到立体、丰厚、富有生命实感的审美品格。无论小说还是散文,她的创作都执着于一个主题——诗意和温情。作家一次次带着初生牛犊的勇气,用她那只充满灵性的笔拨开阴霾,在生活的边界和存在的缝隙中,捕捉着温情而诗意的光亮。迟子建散文最打动人心的是那种面对命运不屈的顽强,她带着一种温暖的鼓舞人心的力量,在光明与黑暗的无间之隙寻找灵魂的安居之所。她的散文大气豁达,在柔肠中透出坚硬的质感,以文学的方式将个人的经验融化到大千世界中,让我们在光明和温暖中获得了对“美”的重新理解和认识,从而呈现出“独有的美的特质”。

(选自梁海《诗意与温情——读〈迟子建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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