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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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困难

2017届天津市河东区高三第一次模拟考试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笔墨祭(节选)

余秋雨

    中国传统文人究竟有哪些共通的精神素质和心理习惯,这个问题,我思忖日久,头脑渐渐由精细归于朴拙,觉得中国传统文人有一个不存在例外的共同点;他们都操作着一副笔墨,写着一种在世界上很独特的毛笔字。不管他们是官屠宰辅还是长为布衣,是侠骨赤胆还是蝇营狗苟,是豪壮奇崛还是脂腻粉渍,这副笔墨总是有的。

    笔是竹竿毛笔,墨由烟胶炼成。浓浓地磨好一砚,用笔一舔,便簌簌地写出满纸黑生生的象形文字来。这是中国文人的基本生命形态,也是中国文化的共同技术手段。既然如此,我们何不干脆偷偷懒,先把玩一下这管笔、这锭墨再说呢?

    一切精神文化都是需要物态载体的。五四新文化运动就遇到过一场载体的转换,即以白话文代替文言文;这场转换还有一种更本源性的物质基础,即以“钢笔文化”代替“毛笔文化”。五四斗士们自己也使用毛笔,但他们是用毛笔在呼唤着钢笔文化。毛笔与钢笔之所以可以称之为文化,是因为它们各自都牵连着一个完整的世界。

    作为一个完整的世界的毛笔文化,现在已经无可挽回地消逝了。

    诚然,我并不否定当代书法的成就。有一位朋友对我说,当代书法家没有一个能比得上古代书法家。我不同意这种看法。古代书法家的队伍很大,层次很多,就我见闻所及,当代一些书法高手完全有资格与古代的许多书法家一比高低。但是,一个无法比拟的先决条件是,古代书法是以一种极其广阔的社会必需性为背景的,因而产生得特别自然、随顺、诚恳;而当代书法终究是一条刻意维修的幽径。

    在这一点上有点像写古诗。五四以来,能把古诗写得足以与古人比肩的大有人在,但不管如何提倡张扬,唐诗宋词的时代已绝对不可能复现。诗人自己可以写得非常得心应手(如柳亚子、郁达夫他们),但社会接纳这些诗作却并不那么热情和从容了。久而久之,敏感的诗人也会因寂寞而陷入某种不自然。他们的艺术人格,或许就会因社会的这种选择而悄悄地重新调整。这里遇到的,首先不是技能技巧的问题。

    我非常喜欢的王羲之、王献之父子的几个传本法帖,大多是生活便条。只是为了一件琐事,提笔信手涂了几句,完全不是为了让人珍藏和恳挂。今天看来,用这样美妙绝伦的字写便条实在太奢侈了,而在他们却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接受这张便条的人或许眼睛一亮,却也并不惊骇万状。于是,一种包括书写者、接受者和周围无数相类似的文人们在内的整体文化人格气韵,就在这短短的便条中泄露无遗。在这里,艺术的生活化和生活的艺术化相溶相依,一支毛笔并不意味着一种特殊的职业和手艺,而是点化了整体生活的美的精灵。我相信,后代习摹二王而惟妙惟肖的人不少,但谁也不能把写这些便条的随意性学到家。

    在富丽的大观园中筑一个稻香村未免失之矫揉,农舍野趣只在最平易的乡村里。时装表演可以引出阵阵惊叹,但最使人舒心畅意的,莫过于街市间无数服饰的整体鲜亮。成年人能保持天真也不失可喜,但最灿烂的天真必然只在孩童们之间。在毛笔文化鼎盛的古代,文人们的衣衫步履、谈吐行止、居室布置、交际往来,都与书法构成和谐,他们的生命行为,整个儿散发着墨香。

    相传汉代书法家师宜官喜欢喝酒,却又常常窘于酒资,他的办法是边喝边在酒店墙壁上写字,一时观者云集,纷纷投钱。你看,他轻轻发出了一个生命的信号,就立即有那么多的感应者。这与今天在书法展览会上让人赞叹,完全是另一回事了。整个社会对书法的感应是那样敏锐和热烈,对善书者又是如此尊敬和崇尚。这使我想起现代的月光晚会,哪个角落突然响起了吉他,整个晚会都安静下来,领受那旋律的力量。

    书法在古代的影响是超越社会藩篱的。师宜官在酒店墙上写字,写完还得亲自把字铲去,把墙壁弄得伤痕斑斑,但店主和酒保并不在意,他们也知书法,他们也在惊叹。师直官的学生梁鸽在书法上超越了老师,结果成了当时的政治权势者争夺的人物。他曾投于刘表门下,曹操破荆州后还特意寻访他,既为他的字,也为他的人。在当时,字和人的关系难分难舍。曹操把他的字悬挂在营帐中,运筹帷幄之余悉心观赏。在这里,甚至连政治军事大业也与书法艺术相依相傍。

    我们今天失去的不是书法艺术,而是烘托书法艺术的社会气氛和人文趋向。我听过当代几位大科学家的演讲,他们写在黑板上的中文字实在很不象样,但丝毫没有改变人们对他们的尊敬。如果他们在微积分算式边上写出了几行优雅流丽的粉笔行书,反而会使人们惊讶,甚至感到不协调。当代许多著名人物用毛笔写下的各种题词,恕我不敬,从书法角度看也大多功力不济,但不会因此而受到人们的鄙弃。这种情景,在古代是不可想象的。因为这里存在着两种完全不同的文化信号系统和生命信号系统。

    古代文人苦练书法,也就是在修炼着自己的生命形象,就像现代西方女子终身不懈地进行着健美训练,不计时间和辛劳。

    由此,一系列现代人难以想象的奇迹也随之产生。传说有人磨墨写字,日复一日,把贮在屋檐下的几缸水都磨干了;有人写毕洗砚,把一个池塘的水都洗黑了;有人边走路边在衣衫上用手指划字,把衣衫都划破了……最令人惊异的是,隋唐时的书法家智永,写坏的笔头竟积了满满五大麓子,这种簏子每只可容一百多斤的重量,笔头很轻,但五簏子加在一起,也总该有一二百斤吧。唐代书法家怀素练字,用坏的笔堆成了一座小丘,他索性挖了一个坑来掩埋,起名曰“笔冢”。没有那么多的纸供他写字,他就摘芭蕉叶代纸,据说,近旁的上万株芭蕉都被他摘得光秃秃的。这种记载,即便打下几成折扣,仍然是十分惊人的。如果仅仅为了练字谋生,完全犯不着如此。

(1)、本文标题“笔墨祭”中的“笔墨”在文中有何含义?

(2)、赏析文中画线的句子。

(3)、结合全文,说说“完整的毛笔文化”消逝的原因。

(4)、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与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A、选文蕴含大量的文化信息和文人掌故,话题虽凝重,但因其极具知识性和趣味性,又十分耐读。 B、文中多出运用比喻,手法娴熟,收到很好的效果。如以“五四”以来的诗人之于古诗,比喻当代文人之于毛笔书法,既增强了说理性,又拓展了知识内涵。 C、“王羲之、王献之父子的几个传本法帖,大多是生活便条”,说明书法家刻意写的字反而不如随便写的好。 D、作者认为,古代文人苦练书法,与谋生关系不大,更多是为了提高自身的修养,增强自己的人格魅力。 E、从文章的题目到选文的字里行间,无不渗透着作者对传统文化衰败的惋惜和无奈之情。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百年震柳

梁衡

    1920年12月16日,宁夏海原县发生了一场全球最大的地震。是日晚8时,风暴大起,四野尘霾,大地颤动,山移、地裂、河断、城陷。黄土高原经这一抖,如骨牌倒地,土块横飞。老百姓惊呼:“山走了!”有整座山滑行三四公里者,最大滑坡面积竟毗连三县,达两千平方公里。山一倒就瞬间塞河成湖,形成无数的大小“海子”。地震中心原有一大盐湖,为西北重要的产盐之地。湖底突然鼓起一道滚动的陡坎,如有人在湖下推行,竟滴水不漏地将整个湖面向北移了一公里,称之为“滚湖”。所有的地标都被扭曲、翻腾得面目全非。大地瞬间裂开一条237公里长的大缝,横贯甘肃、陕西、宁夏。裂缝如闪电过野,利刃破竹,见山裂山,见水断水,将城池村庄一劈两半,庄禾田畴被撕为碎片。当这条闪电穿过海原县的一条山谷时,谷中正有一片旺盛的柳树,它照样噼噼啪啪,一路撕了下去。但是没有想到,这些柔枝弱柳,虽被摇得东倒西歪,断枝拔根,却没有气绝身死。狂震之后,有一棵虽被撕为两半,但又挺起身子,顽强地活了下来,至今仍屹立在空谷之中,这就是那棵有名的震柳。

    我不知道这株柳,该称它是一棵还是两棵。它同根,同干,同样的树纹,头上还枝叶连理。但地震已经将它从下一撕为二,现在两个半边树中间可穿行一人,而每一半也都有合抱之粗了。人老看脸,树老看皮。经过百年岁月的煎熬,这树皮已如老人的皮肤,粗糙,多皱,青筋暴突。纹路之宽可容进一指,东奔西突,似去又回,一如黄土高原上的千沟万壑。这棵树已经有500年,就是说地震之时它已是400岁的高龄,而大难后至今又过了100岁。

    看过树皮,再看树干的开裂部分,真让你心惊肉跳。平常,锯开一根木头,无论从哪个方向切入,那剖面上的年轮图案都幻化无穷,美不胜收,以至于木纹装饰成了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风景,木纹之美也成了生命之美的象征。但是现在,面对树心我找不到一丝的年轮。如同五马分尸,地裂闪过,先是将树的老根嘎嘎嘣嘣地扯断,又从下往上扭裂、撕剥树皮,然后再将树心的木质部分撕肝裂肺,横扯竖揪,惨不忍睹。但是这棵树并没有死。地震揪断了它的根,却拔不尽它的须;撕裂了它的躯干,却扯不断它的连理枝。灾难过后,它又慢慢地挺了过来。百年来,在这人迹罕至的桃源深处,阳光暖暖地抚慰着它的身子,细雨轻轻地冲洗着它的伤口,它自身分泌着汁液,小心地自疗自养,生骨长肉。百年的疤痕,早已演化成许多起伏不平的条、块、洞、沟、瘤,像一块凝固的岩石,为我们定格了一段难忘的岁月。

    柳树这个树种很怪。论性格,它是偏于柔弱一面的,枝条柔韧,婀娜多姿,多生水边。所以柳树常被人作了多情的象征。唐人有折柳相送的习俗,取其情如柳丝,依依不舍。贺知章把柳比作窈窕的美人:“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但在关键时刻,这个弱女子却能以柔克刚,表现出特别的顽强。西北的气候寒冷干旱,是足够恶劣的了,它却能常年扎根于此o在北国的黄土地上,柳树是春天发芽最早、秋天落叶最迟的树,它尽力给大地最多的绿色。当年左宗棠进军西北,别的树不要,却单选中这弱柳与大军同行。“新栽杨柳三千里,引得春风度玉关。”柳树有一种特殊的本领,遇土即根,有水就长,干旱时就休息,苦熬着等待天雨,但绝不会轻生去死。它的根系特别发达,能在地下给自己铺造一个庞大的供水系统,远远地延伸开去,捕捉哪怕一丝丝的水汽。它木性软,常用来做案板,刀剁而不裂;枝性柔,立于行道旁,风吹而不折。

    我想,海原大地震的震波绕地球三圈,移山填河,夺去了28万人的生命,而这一株裂而不死的古柳却能够存活下来,它肯定是要对后人说点什么。(有改动)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面小题。

羊来羊去

阿慧

    ①我的第一次呼吸就有着羊味,羊的记忆里留有我的第一声啼哭。妈生我在羊圈,确切地说,羊圈就在妈的床边。冬夜里,人和羊相互温暖,我在这温暖里势不可挡地来到人世,迎接我的是奶奶。还有,就是那只年轻的山羊。

    ②山羊不再年轻的时候,我常常端着小碗一路撒着面条来到它跟前。这时,已是老羊的它,会缓慢地站起来,会轻柔地叫两声,会把它的大嘴伸进我的小碗里。老羊呼出的热气弄得我双手痒痒,我忍不住想笑。我朝灶房看了看,还是忍住了,我担心我的声音会引出暴躁的奶奶。老羊吃面条时呱唧有声,这往往会勾起我的饥饿,肚子里的鸣叫提醒我,我还在饿着。我努力把小碗从老羊嘴巴下抢出,羊嘴下悬了几棵柔白的面条,滴着汤水晃晃着缩进它的嘴里。老羊只留下一口稀汤给我。我仰着脸喝下,低着头在嘴里抠摸许久,最后抠出一两根白毛在手上,那是老羊的胡须。

    ③我曾一度迷惑,那老羊同我一样是个女的,为什么下巴上挂着爷爷一样的胡子?爷爷在一个冬天来临时,在老羊身边蹲了半个时辰。他摸摸老羊的胡子,又摸摸自己的胡子说,它老了,卖了吧。早上一打开门,浓雾像几只雪白的羊羔骨碌碌滚进屋里。我爷把一条长带紧系在腰间,将一顶白色礼拜帽戴在头上,说,走吧。身后就跟了我和羊。老羊它出门时,回头看了看我们的院子,我也回头,看见人和羊生活过的日子。老羊一走出村子,它的脚步出奇的敏快,牵在我手里的那根麻绳被拉得绷直,我被它拉着疾跑,雾被我们冲开一条灰白的道路。老羊在地头停下,低头嗅着土地的气息,爷爷抚摩着它的头,它伸出舌头舔爷爷粗糙的手,舌头和手在白雾里发出粗糙的声音,我的心开始变得粗糙。

    ④爷爷知道,这是老羊年轻时活跃的地方,羊的记忆就像脚下的麦苗一样年轻。老羊的眼睛里掠过几个矫健雪白的身影,有一个终于成了它孩子的父亲。老羊这样想时,就拉着我趟进麦田,小麦苗的清香迷蒙了我的世界。我听见老羊咀嚼麦苗的声响,我的耳边响着年轻羊们欢腾的声音。

    ⑤接近集市的时候,大雾散了,人和羊脚步在街上显得零乱。阳光把羊照得明亮,老羊嘴角的一抹绿,绿了一个寒冷的冬晨。当爷爷把老羊栓在树桩上时,它开始不停地叫唤。它的每次竭尽全力地挣脱都是徒劳,它开始变得无望和无力,它灰褐色的眼睛朝我投来无助的光芒,我的眼泪滚落出一片凄凉。一个买主向爷爷神秘地伸出指头,俩人悄声嘀咕了一阵,那人付了钱,捏了捏老羊的脊背说,又老又瘦,只配卖皮。那人拉起老羊走时,羊的四只蹄子将土地蹬出四个小坑,又变成两道一丈长的小沟,像地里播种时耧脚划过的迹痕。老羊把那人拖得脸像猴子屁股一样红。老羊的叫声被喧闹的集市淹没,它苍老的胡须在寒风中抖动。

    ⑥我站在羊站过的地方哭泣,我的泪水不断在地上砸落,那两道被羊蹄犁开的土沟,更如两道新鲜的刀口。爷爷和我在城北的路上走着,新买的盖头在我的头上飘飞,飘飞成一朵火红的云彩,冰糖葫芦熔化成满口的甜蜜。羊的叫声凄然响起,我站住四处寻找那声音。有人骑着自行车赶路,车后的大柳条筐里,我家的老羊被捆了四蹄仰面装着,它是老远认出我们的,它的喊叫带着血的颜色,变成一条细碎抖动的声音频率远去。我扔掉那半串糖葫芦,追着那人疯跑,我喊:不卖了,俺不卖了,回来呀!那人像没听见一样竟自走远。

    ⑦当婆婆丁、苣荬菜等野花在田埂上上竞相开放的时候,那只老羊的女儿悄然发育成一只俊俏的小山羊。羊的脸总是一副温和善良的模样,从不见有生气的时候。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再谈北方山水

舒国治

    在荒旷处找山水,是为游赏北方山水之宜。北境地土迢辽,行路多赖车马,不靠舟楫。明人袁小修《游居柿录》中所记种种纵一苇之所如,随荡随泊,以舟作屋,则是“南船”之玩法了。今人游武夷山,以小舟慢划九曲溪,抬头转脖张口盯看奇景罗列,与时更换天然屏风,可谓目不暇接之极例;好则好鼻,却有一点满桌山珍海味要在一顿饭里吃完之憾。

    过于紧密的经验,即使绝佳,令人往往刻记不住。逃难中一碗绿豆稀饭常更久存念中。

    唐人张文成小说《游仙窟》,场景在今甘肃近青海的积石山,黄河走经。今天游人学者会去的“炳灵寺石窟”,周围形势,当得仿佛。只是今人多以快艇疾行于刘家峡水库,波涛激溅下抵达,这种自海上望见陡崖石刻,备感惊奇,然途程也稍便捷了些。《游仙窟》开卷谓“嗟运命之迍邅 , 叹乡关之助邈……日晚途遥,马疲人乏……向上则有青壁万寻,直下则有碧潭千仞”,显然是风尘仆仆的陆路荒行后所见。

    积石山在兰州西南,往河西走廊、往丝路而去的游人,常因径奔西北而略过不去。今日群山荒凉,却又水深岩峭,真是千秋奇景。山后有山,正发人无限遥想也。

    在荒旷空枯上行旅,常能获得一袭渐近绝景前的隔,如张文成所谓“张骞古迹,十万里之波涛;夏禹遗踪,二千年之坂碰”。而日晚途遥,常是感怀奇景的微妙时刻。长程跋涉,步步攀爬,到了高处,最是令人各念俱涌,甚至慷慨欲悲,是陈子昂的“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

    然要有天地悠悠之感,风景应不宜过于灿丽,最好不要“如入山阴道上”。

    西安是游人多去之城,外地观光客在三五天内遍游了兵马俑、华清池、法门寺及城内大小雁塔、清具寺、碑林等,不知何所收得?其实关中山水也有可流连者。于右任二十年代初所与诗中,多记耀县五台山(即药王山,山有五台,日端应台、起云台、升仙台、显云台、齐天台)及浮化县的万里镇等处游踪,看来是当地人眼界里的“自家山水”,或许值得一探。于右任走陕西三原人,距西安北边一小时车程,陇海铁路通车后,王千不经,益增其幽也说不定。更北的耀县及淳化,自然不易有外方游客。

    北京西郊亦多名山,昔人好称“西山八大处”,今日不甚显名,游人只知去八达岭长城。西山之胜,在平淡、在不远、在不高,也在攀登。不攀登,不得感受其简淡中多致之胜。两年前在上海福佑路古董地摊见一迭二十年代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大开本摄影风景,其中一本西山风景,多见奇石松,天成布列,如户外大园林,阅后颇心美之。当时逛得匆匆,不暇思及购买,想来可惜。

    清人龚自珍《说京师翠微山》一文,讲这座西郊名山,“不居正北居西北,为伞盖不为枕障也。……不孤巉,近人情也。……与西山亦离亦合:不欲为主峰,又耻附西山也……名之曰翠微,亦典雅,亦谐于俗,不以僻俭名其平生也。”想来这山是不错的。山要谐俗,中国山原本都做得到;只是文人把它写高写清了,仙人将之修真炼异了,鹤猿将之飞绝栖灵了。看来翠微山端的是北京好后山,骆驼祥子的远亲还能住在那儿,曹雪芹的足迹或许还留在那儿,今日老百姓仍随意爬爬,却又没有北京城内名胜随时听到的呱噪,诚是郊游的佳处。

【注】①迍邅:一是指处境不利,困顿;二是指欲进不进,有如行路很艰难的样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春挑马兰头

刘学刚

    ①一粒草芽儿往出拱,先是露出两片娇嫩嫩水灵灵的子叶,深深地吸一口掺和着阳光味道的空气,然后,一根细嫩的茎秆直愣愣地立了起来,抖一抖尘土,都能听见它咔吧咔吧的拔节声,这就是立春。

    ②二十四节气的每一个名称,都有各自特定的声响和色彩,天地因之敏感细腻感性,并经由草木、气候和天况做出响亮的回应。立春东风回暖早。立春,亦称报春、邀春、打春、迎春、咬春。“暖律潜催腊底春,登筵生菜记芳辰:灵根属土含冰脆,细缕堆盘切玉匀。”(叶国观《咬春诗》)立着的春天是要用牙齿去咬的,清人叶国观用诗歌保存着“咬春”这一古老的行为艺术。野菜有灵根,糅含着泥土的腥味和阳光的芳香,“咬得草根断,则百事可做”,这个“咬”有着做百事之前的从容和坚定。春盘上一堆白根绿叶,外嫩里鲜,咬上一口,啧啧,真的连舌床也爽爽地淌着鲜味儿,鼻息哧溜哧溜地喷着,全身的经脉被几棵仙草打通了,整个人鲜气得很。

    ③春天,野菜到处都有。荠菜、苦菜、萋萋菜、灰灰菜、云星菜、马齿菜,春天的大地就是一个偌大的春盘,盛得满满的,让你一次咬个够。“妇女小儿各拿一把剪刀一只‘苗篮’,蹲在地上搜寻,是一种有趣味的游戏的工作”,洁白的纸闪着春盘的光芒,周作人不是在苦吟雕琢,而是把一个个新鲜活泼有趣的汉字请到他的春盘里,把玩品味。挖野菜,也叫打野菜、采野菜、拔野菜。带着剪刀寻野菜,在我们那里,就是采马兰头了。采马兰头,又叫挑马兰头,百里挑一的挑,只挑马兰头的嫩梢梢嫩叶叶,留下它的绿紫茎继续生碧叶,开紫花。春挑马兰头,依然保留着古代的生活方式,人们就像对待休耕地那样,不去扯断马兰头的根茎,让采撷鲜叶嫩梢成为整个春天的日常生活,“咬春”不再是一个节气,而是人们的一种日常行为,和说话、走路一样的行为。贯穿一个春天的鲜叶嫩梢,让人感到生活的日日新,感到春天之神的持续眷爱,由此坚定在土地上过一生的信心。

    ④马兰头,菊科马兰属,多年生草本植物,一般生长在地边、路旁、沟畔,野地里也有,小麦返青的时候,它们开始吐绿。新吐的绿应和着回返的青,这场景,就叫一个春色无边。马兰头高者可达一米,原名马拦头,明人王磐《野菜谱》有句“马拦头,拦路生”,好个“拦路生”,道出了马兰头不择地而生的迅猛长势。

    ⑤民间有谚语云:“立春一日,百草回芽。”立春了,新芽在地下的呼吸声依稀可闻,被遥望近看的草在大地上铺陈着,在向阳背风的洪沟河南岸,已有植物竖起了它绿色的旗帜,无遮无拦的阳光落下来的时候,变成一只只温情的手,把那些碧绿的叶抚摸得更鲜润更光彩。它直立的绿茎带些许紫红,显得很有深度。叶子是一色的碧绿,却在形状上生出一些姿态来。它的叶儿很薄,叶脉清晰,一条小河一般的主脉从茎株分离出去,径直流向叶端。基部叶尚未脱落,它的茎株就冒出一些长条形的叶子,交互向上攀升,有些迫不及待了,叶缘有羽状的浅裂,那是料峭的风给咬的吧。后发的叶子窄一些,也更长一些,有些柳叶的姿容,无缺刻。这种植物三四月间最为繁茂,春雨足,叶肥嫩。夏五月,淡紫色的花单生枝顶,头状花序,整朵花就像儿童画笔下的大太阳,中间是金黄的一团,放射的紫色光线用波浪线条简洁明快地勾勒出来,很有童话情趣。

    ⑥这早春就站立的植物,其花似菊而色紫,我们叫它野菊花,也有人叫它路边菊,其茎叶可摘食,“俗以摘取茎叶故谓之头”(清·顾张思《土风录》),南国北疆皆呼之为马兰头。《本草纲目》载:“泽卑湿处甚多。二月生苗,赤茎白根,长叶有刻齿,状似泽兰,但不香尔。南人多采沟晒干,为蔬及馒馅。”很久以前,南方人自制的马兰头干菜让春天的气息和味道蔓延到了秋冬,这是一种向后看的目光。马兰头吃法很多,可以凉拌,苏南地区有一道小吃,叫“马兰头拌花生米”,清爽又脆香,单听这菜名就让人喉结大动。马兰头可以熟食,爆炒、炖食、煮粥均可;还可以制作马兰茶,马兰叶填以白糖,开水一冲,爽爽的香、微微的苦、美美的甜都跑到你的舌尖尖上了。

    ⑦马兰头味辛,性凉,凉拌最为爽口。新挑的嫩叶叶细茎茎犹如害羞的雪,落入滚烫的情怀岂不化为热泪一滴?袁枚在《随园食单》中建议:“马兰头摘取嫩者,醋合笋拌食,油腻后食之,可以醒脾。”生吃好,鲜凉滑爽甘香,正是马兰头的本味。洗净的嫩叶嫩梢,沸水里先滚一趟,把涩味赶跑,然后清水养一下,养出一盆绿翡翠,沥干,切碎。备配料,胡萝卜的黄丝丝、嫩黄瓜的青条条、豆腐干的白片片。三者拌入马兰头的嫩叶叶细梢梢,撒几粒精盐、白糖、味精之类的亮晶晶,淋几滴陈醋、麻油、酱油之类的浓情,拌匀,就是一道凉拌马兰头。吃吧,吃吧,就在筷子探向青菜的一刹那,突然怔住了,这哪里是一道凉拌菜,分明是大地的无边春色,人间的绝美风景。

    ⑧立春,是一年的初始。早春的马兰头,直立着它的茎,碧绿着它的叶,任你挑,任你咬,让你的身体也发芽,让你整个人一年四季都春天。

阅读下文,完成题目。

按时看日出的人

王开岭

    ①上世纪的一个黎明,在巴黎乡下一栋亮灯的木屋里,福楼拜在给最亲密的女友写信:“我拼命工作,天天洗澡,不接待来访,不看报纸,按时看日出……”

    ②“按时看日出”,我猝然被这句话击中了。

    ③一位面壁写作的世界级文豪,一个如此吝惜时间的人,却每天惦记着日出,把再平常不过的景象当做一门必修课来面对……为什么?

    ④我竭力去想象、去模拟那情景,并久久地揣摩、体味它——

    ⑤刚刚苏醒的树木,略含咸味儿的风,玻璃般的草叶,潮湿的土腥味儿,清脆的雀啾,充满果汁甜香的空气……还有远处闪光的河带,岸边的薄雾,怒放的凌霄,绛紫或淡蓝的牵牛花,那蛋壳般薄薄的静……

    ⑥从词的意义上说,黑夜意味着“闭合”;而日出,刚象征着一种“绽开”,意味着你的生命画册里又添置了新的页码,你的体能电池又被新的热量所充满。

    ⑦黎明,拥有一天中最纯净、最清澈、最让人激动的光线,那是生命最易受鼓舞、最能添置信心和渴望的时刻,也是最能让青春荡漾、幻念勃发的时刻。像含有神性的水晶球,它唤醒体内某种沉睡的细胞,使我们看到远方的事物,看清了险些忘却的东西,看清了梦想、光阴、生机和道路……迎接晨曦,不仅是感官愉悦,更是精神体验;不仅是人对自然的欣赏,更是大自然以其神奇力量作用于人的一轮撞击。它意味着一场相遇,让我们有机会和生命对视,有机会认真地打量自己。它意味着一次洗礼,一个被照耀和沐浴的仪式;一个人在给自己的生命举行升旗!

    ⑧与福楼拜相比,我们又是怎样过的呢?在一个普通人的生涯中,有过多少沐浴晨曦的体验?我们创造过多少这样的机会?

    ⑨或许只有寥寥几次吧,比如某个刚下火车的早晨(可能是怎样的疲惫和不情愿啊),或偶尔登山观景之时。而更多的人或许一次都没有!一生中的那个时刻,我们无不蜷缩在被子里,在昏迷,在蒙头大睡,在冷漠地打着呼噜——第一万次、第几万次地打着呼噜!

    ⑩放弃早晨,意味着什么呢?

    ⑪意味着你已被遗弃了。意味着你所看到的世界是“旧”的,和昨天一模一样的“陈”。仿佛一个人老是吃经年发霉的粮食,永远轮不上新,永远只会把新的变成旧的。意味着不等你开始,不等你在起点上,就已被抛至中场,就像一个人未谙童趣即已步入中年。

    ⑫多少年,我都没有因光线而激动的经历了。上班的路上,挤车的当口,迎来的已是煮熟的光线,中年的光线。

    ⑬即使你偶尔起大早,忽萌看日出的念头,又能怎样呢?

    ⑭都市的晨曦,不知从何时起,早已变了质——

    ⑮高楼大厦夺走了地平线,灰蒙蒙的尘埃,空气中老有黏黏糊糊的感觉,老有挥之不散的汽油味儿,即使你捂起了耳朵,也挡不住出租车的喇叭声……没有纯洁的泥土,没有旷野远山,没有庄稼地,只有牛角一样粗硬的黑水泥和钢化砖。所有的景色,所有的目击物,皆无水洗过的那种鲜艳与亮泽、那种蔬菜般的翠绿与寂静……你意识不到一种“新”,感受不到婴儿苏醒时的那种清新与好奇,即使你大睁着眼,仍觉像在沉沉的昏睡中。

    ⑯从这个意义上说,福楼拜比我们幸运得多。

    ⑰“按时看日出”,是生命健康与生活积极的一个标志!它不仅仅代表了一种生存姿态,更昭示着一种热爱生活的理念,是一种生命哲学和精神美学。

    ⑱让我们呼唤真正的日出,愿我们在那一刻能真正醒来。

——摘自《中国青年》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朗读与呐喊

莫 言

    今年二月,在故乡的大街上,我与推着车子卖豆腐的小学同学方快相遇。方快提着我的乳名骂我闯富了忘了老同学。我说我都六十多岁了,你就别叫乳名了吧!他说,你想让我叫你什么?叫你莫言?呸!方快是很聪明的,他六十多岁了还在卖豆腐只能说他没碰上展露才华的机会。他喊我的乳名就说明他对我的不服气。我获奖后,面对采访的记者他提着我的乳名说:“他呀,根本不行!朗诵课文,他不是我的对手。”于是我回想起方快与朗读有关的事来。

    那时我们的语文老师是学校唯一用普通话讲课的老师。在我们那里,谁要是出去上几天学或当几年兵,回来就说普通话,肯定成为嘲讽的对象。在强大的习惯势力压迫下,还坚持用普通话讲课,现在回想起来,我们老师是个了不起的人物。我们齐声朗读时,老师提着教鞭在教室里转悠,辨别谁的声音里有着对课文的故意歪曲。方快是挨教鞭最多的——其实也不是真打,略有痛感而已。

    有天中午,方快带着我们去田野里捉了几十只青蛙,用瓦罐提到教室里,放在脚下。那天新课是《青蛙》,老师带领我们朗读:

    “每到黄昏,池塘边有一只老青蛙先发出单音的独唱,接着满塘的蛙跟着唱起来。呱!呱!呱!……”

    我们从来没有像那次朗读那样卖力,那样愉快,那样充满期待。我们一边朗读一边偷眼看方快。他的脸膛红扑扑的,脸上洋溢着喜气。他从来都是朗读的捣乱者,但这次却成了领读者。他的嗓音洪亮,富有韵味,而且,他使用的竟是普通话!连老师也用讶异的目光看着他。这时候,我看到他用脚推倒了瓦罐,几十只青蛙争先恐后地跳出来。伴随着女生们的尖叫和男生们的怪笑,我们看到老师变色的脸——教室里只有方快一个人还在朗读:

    “……青蛙,真是一种可爱的动物……”

    我们原以为老师会跟方快决一死战,没想到在方快响亮的朗读声中,老师蜡黄的脸渐渐红润起来。我们老师是一个有酒涡的男人,他的脸上出现酒涡我们便知道他笑了。方快停止朗读,似乎有些不好意思地对老师傻笑。老师响亮地拍着巴掌,连声说:“好好好!太好了!”

    此后不久,方快便当了学习委员,之后又当了班长,成了好学生,成了老师的骄傲,成了后进变先进的典型,还参加全县朗读比赛获得第三名。如果不是因为历史原因,他很可能成为我们高密东北乡一个杰出人物。当然,现在也不能说他不杰出,他家的豆腐,质量很好,供不应求。

    方快引发了朗读的热潮。我们朗读,我们背诵,我们把语文课本一字不漏地从头背到尾。我是其中一个追随者。

    后来当了兵,我能慷慨激昂地念报纸的才能被指导员发现,让我在团部欢迎新兵大会上发言。调到军校后,领导错以为我文化水平很高,便让我当政治教员给新学员讲课。讲哲学,政治经济学,我哪里懂这些!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硬着头皮也要冲上去。

    那年寒假,我背了一大堆书回家探亲。我在邻居家滴水成冰的空房子里备课,讲稿写好了,就一遍遍地读。当时我以为我讲的是标准普通话,后来才知道我讲的是“高普”(高密普通话)。我先是小声读,读着读着就起了高声,最后是手舞足蹈地呐喊。全不顾墙外有耳,全不顾村里人的说三道四,全不顾家里人的难堪。那时我们家东厢房里还养着一头牛,每当我呐喊时,母亲就会进来劝我:别吆呼了,你把牛都吓得不吃草了。

    经过一个多月的训练,在开学后的课堂上,作用明显,反响强烈。我也颇为得意。三十多年后的一次聚会,一位性格豪爽的女学员说:我们当年给您起了一个外号叫“野狼嗥”——我心中一怔,才知道他们受了我多少折磨。

    去年秋天,我见到了仰慕已久的叶嘉莹先生,听她吟诵唐诗宋词。叶先生说从来没有人教过她吟唱,从小她就这样唱读,因为她感觉就应该这样读,这样唱。听了叶先生的话,我想,是的,每个人都要用自己的腔调,想怎么唱就怎么唱;用标准普通话读出的诗词,确实很好听,但其实都不是古典诗词应该发出的声音。告别叶先生后,我曾把门窗堵严了吟唱过几首唐诗宋词,感觉无比畅快。但我知道,叶先生的自由吟唱会赢得满堂彩,而如果我敢登台放腔,迎接我的——当然不会是猎枪。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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