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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辽宁省本溪市第一中学2017-2018学年高二上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爱”是儒墨两家措意最深的话题之一,它把罕言乃至不言“爱”的道家、法家、名家、阴阳家同儒家、墨家区别开来,也把言“爱”心曲不尽相合的儒墨两家区别开来。孔子由“仁”说“爱”,“爱”只是“仁”心的发用之一;墨子以“兼爱”为其学说的主导取向。而“兼”以“爱”之的底蕴却是由“交相利”之“利”来申说的。从墨子与孔子在“爱”上的这一微妙差异,大致可窥见儒墨两种教化何以终究会各趋一途。

    随着平等意识的觉醒,清末民初以后的学人多以“兼爱”之所爱不分亲疏厚薄而赞许墨家,并以此贬责主张“亲亲”而爱有差等的儒家。立足于平等对“兼爱”和“亲亲”做褒贬之判,这在上个世纪的许多年中已被人们视为当然。但如此认同“兼爱”而厌弃“亲亲”,却在更大程度上出于人们对平等和爱的关系的误解。平等属于权利范畴,它只在权利的意义上构成一种值得人们肯定的价值;爱是一种情感,由衷的“爱”原是不能借着“平等”的尺度相强求的。单就爱的情愫尚应向更广博处推扩而言,墨子的“兼爱”当然是值得称道的,而孔子在从“爱人”的一角度上指点他所谓的“仁”时,却也未尝不曾教诲人们“泛爱众”。“泛爱”并不比“兼爱”爱得偏狭,所不同的是儒家的“泛爱”毕竟连着“亲亲”的根蒂;这由“亲亲”之爱到“泛爱”之爱固然显出爱的差等来。然而,却正是对爱的差等的认可表明了儒家比墨家更懂得作为一种情而不是作为一种理的“爱”。

    《礼记·礼运》把“爱”作为人“情”之一而由“情”说“爱”,意味着“爱”在先秦儒者这里达到了怎样的自觉。对“情”的反省可使人悟出一种“理”,但“情”并不直接就是“理”。墨子以“兼爱”立论,无论他出于怎样好的动机,事实上在他这样做时却是把“情”作为“理”来推证或辩说了。“爱”在儒家学说中从不曾像墨家著述中那样被标举为一个规范某种道理的范畴。“爱”既然终是被儒者视为一种“情”,而情的可贵又首先在于它必是出于自然而非强制,那么,它在儒家这里便永远只在于润泽或滋养那种与人的心性有关联的性理,而决不至于被直接以理相称。

    基督教把“要爱你的仇敌”作为教义写在福音书里,那“爱”是被一个外在的权威要求的,墨家学说的“兼爱”的训示在被要求的意味上似乎不像基督教那样决绝,但“顺天意者,兼相爱,交相利,必得赏”的说法显然给了一个有意志的“天”以“爱”的督责者的地位。如果说儒家的“爱”是出于人之自然的心性发动,因而可勉强以“自律”之“爱”相称的话,那么,墨家所倡说的“爱”则可说是一种有着“他律”性质的“爱”。“自律”之“爱”——根自人之心性中自然涌出的“爱”——不染涉利益,不权衡得失,因此儒者由“亲亲仁也”所崇尚的那种仁者之“爱”是超功利的,这“爱”本身即有着一种独立的价值。

(摘自黄克剑《儒墨之辨》,有删改)

(1)、下列关于“爱”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爱”是先秦诸子思想的重要内涵,而诸子言“爱”心曲是不尽相合的,因此,我们根据这一微妙差异,可以大致将其区别开来。 B、儒家的“泛爱”连着“亲亲”的根蒂,显出爱的差等。清末民初以后,随着平等意识的觉醒,学人多贬责儒家。 C、“爱”被儒者视为一种“情”,并没有被标举为一个规范某种道理的范畴,而只在于润泽或滋养那种与人的心性有关联的性理。 D、儒者由“亲亲仁也”所崇尚的那种仁者之“爱”,可勉强称为“自律”之“爱”,它是一种根自人之心性中自然涌出的“爱”。
(2)、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孔子说的“爱”是“仁”心的发用之一,墨子说的“爱”的底蕴却是由“交相利”之“利”来申说的,这种不同是儒墨两种教化各趋一途的重要原因。 B、墨子的“兼爱”是值得称道的,而孔子从“爱人”的角度提出了“泛爱”,在今天看来,“泛爱”比“兼爱”爱得更为广博。 C、基督教的“爱”是被一个外在的权威要求的,它的教义甚至说信徒“要爱你的仇敌”,这种要求与墨家相比显得有些决绝。 D、墨家学说给了一个有意志的“天”以“爱”的督责者的地位,其“兼爱”的训示有着被要求的意味,可说是一种有着“他律”性质的“爱”。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兼爱”是有着平等意识的“爱”,但不能以此贬斥儒家之“爱”。因为作为一种情感,由衷的“爱”是不能借着“平等”的尺度相强求的。 B、先秦儒者对“爱”的认识达到了自觉的高度,可贵的是他们的“爱”出于自然,发自内心,属于“情”的范畴而不是“理”的范畴。 C、儒家始终把“爱”作为人“情”之一,而墨子的“兼爱”事实上把“情”作为“理”。这是两家学说的一个重要差别。 D、儒家的仁者之爱,没有染涉利益,不会权衡得失,是一种超功利的爱,这“爱”本身即有着一种独立的价值。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中国文学史的本与末

    鲁迅先生在《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中指出“用近代的文学眼光来看,曹丕的一个时代可说是‘文学的自觉时代’”,其本意为嘲讽新月派与创造社“为艺术而艺术”的文学主张,孰料有人据此提出“魏晋文学自觉说”。中国古代文学自产生就自觉担负起传承道义的社会教化重任,“魏晋文学自觉说”乃至“文学的自觉”并不适宜用来描述中国古代文学的发展历程。

    中国古代“文学”的内涵虽然有一个不断演变的过程,新的文体也不断涌现,但正如曹丕《典论·论文》所说:“文本同而末异。”言志载道的传统是“本”,具体文体和文辞的变化是“末”,根本点并没有发生过动摇。近代以前,中国文人的主要学习及研究对象是经史、诸子、辞赋等著作,但20世纪以来,中国受西方文学观念尤其是19世纪初法国女作家斯达尔夫人《论文学》的影响,认为文学的特质为抒情性、形象性与典型性。照此标准,中国古代文学经典如六经、诸子就不是文学,至多含有文学因素,中国古代文学研究者更侧重符合西洋近代文学分类的诗歌、小说、戏曲等文学种类的研究,这种现象限制了学者研究的范围,破坏了中国文学历时三千年的完整性和包容道统价值的深刻性。这种典型的西方中心主义的文学观是对中国古代文学及其价值的否定。探讨中国文学史,不能背离与古代文学共生共长的学术传统,更不能失去对传统的敬畏。若将六经、诸子等以原道载道为价值追求、引导社会向善为终极目标的著作从中国文学史中剥离,中国文学将失去自身特色,中国文学研究将不具有完整性。

    在斯达尔夫人《论文学》之前的欧洲,文学观念也包含了修辞学、诗歌、历史、哲学和宗教等复杂内容,并非仅限于在虚构意义上。斯达尔夫人的文学观既不适用于中国古代文学,也不能涵盖19世纪以前的西方文学。有学者提出要兼容并包,汇通中西,但我们的“兼容并包”应有选择性,“汇通中西”应坚持立足中国文学本位。有责任的当代学人并非一味排斥西方文学观念,而是在披沙拣金、去粗取精的过程之后,借鉴吸收其中契合中国实际的文学观念。

    倡“魏晋文学自觉说”者多以曹丕《典论·论文》之“诗赋欲丽”为据,认为魏晋时期文学从政治、教化和社会责任感的束缚中挣脱,重视表现个人情感。对艺术审美性有了自觉追求。事实上“文学的自觉”这一概念并不适合中国文学的实际状况,中国文学自产生起就有自身的审美标准与价值追求,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言说目的很明确,即言志载道;二是先秦文学已对文辞之美有深刻认识并自觉追求。《文心雕龙·宗经》说六经“辞约而旨丰,事近而喻远”的叙述特点,说的就是六经的审美价值。《左传·襄公二十五年》引孔子之言曰:“《志》有之:‘言以足志,文以足言。’不言,谁知其志?言之无文,行而不远。”钱基博《中国文学史》说“孔子以前,有言有文,直言者谓之言,修辞者谓之文”,足见孔子之前中国文学已有建言修辞的良好传统。

    中国古代文学包括魏晋南北朝文学从未有过“为艺术而艺术”的时代,曹丕对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的评价与《左传》所载的“三不朽”思想一致,都表达了建功立业、名垂后世的终极人生理想。陆机《文赋》最早系统地探讨文学创作的问题,他将文学的根本目的归结到载道教化一途。

    在中国文学发展史上,绝大多数时代的绝大部分文人都能始终将明德、载道与经世致用作为首要目的,这一社会价值被历代作者和读者共同认可。研究中国文学史,描述中国文学的发展历程,就不能否定中国文学发展演变的这个根本特征。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境与象

袁行霈

    意境是指诗人的主观情意与客观物境互相交融而形成的、足以使读者沉浸其中的想象世界。但是,所谓主观情意与客观物境的文融,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情景交融或意境相加。情景交融,这四个字本没有什么不好,也许因为用滥了,反给人以肤浅的感觉。我所说的“主观情意”,不只是“情”,而是包括了思想、感情、志趣、个性等许多因素、所以我有时索性用叫情志”这个提法。我所谓“物境”也不等于“景”,“景”只是“物境”的一种,这是常识,无须赘言。至于意境相加则是一种很肤浅的说法,任何一部辞典,也不会把“文融”解释为“相加”。意与境交融之后所生成的这个“意境”是一个新的生命,不明白这一点,就很难讨论关于意境的其他问题了。

    这里还有一个境和象的关系问题。刘禹锡所谓“境生于象外”常被人引用和发挥;然而,只要从中国古典诗歌的实际出发(而不是作概念的演绎),联系自己欣赏诗歌的心理活动来考察这个问题,就不难发现,境和象的关系并不这样简单,对刘禹锡这句话的发挥也未必符合他的原意。若论境与象的关系,首先应当承认境生于象,没有象就没有境。刘禹锡虽然说“境生于象外”,但也不否认这一点。细读其《董氏武陵集纪》全文,其中有一段话称赞董延的诗:“心源为炉,笔端为炭,锻炼元木,雕砻群形,纠纷舛错,逐意奔走。”可见刘禹锡也十分重视象的摄取与加工。

    可是,境生于象只说到了问题的一个方面,还有另一个方面就是境超乎象,山象生成的境,并不是一个个象的和,而是一种新的质。意境超出于具体的象之上,也就超越了具体的时间与空间,而有了更大的自由,更多的想象余地。由象到境,犹如从地面飞升到天空;人站在地上,被周围的东西包围着、壅塞着,所看到的是一些具体的景物。一旦翱翔于广袤的天空,就能看到超越于具体景物的一片气象。杜甫登上高高的慈恩寺塔,“俯视但一气,焉能辨皇州”,借用这两句诗可以说明超乎象而进入境的情况。没有大地就没有飞升的起点,但不飞离地面也不能进入意境。善于读诗和鉴赏诗的人都有类似的体验,读诗进入意境的时候,自己的心好像长上了翅膀,自由地飞翔于一个超越时空的无涯无涘的世界之中。

    所谓境超乎象,并不意味着意境的形成必须借助意象的比喻、象征。暗示作用、的确,英美意象派所讲的意象多指那些具有比喻、象征,暗示作用的艺术形象,中国古典诗歌中的松、菊、香草、美人,庶几近之-但中国一向对意象的理解却不限于此。那种具有比喻、象征,暗示作用的意象也不是很普遍。只要是熟悉中国诗歌的人都知道,意境的形成不一定要靠比喻,象征和暗示。诸如:“野旷天低树,江清月近人。”“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纷纷暮雪下辕门,风掣红旗冻不翻”“岱宗夫如何,齐鲁青未了”“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楼船夜雪瓜州渡,铁马秋风大散关。”以上这些最见意境的诗句都不足靠比喻,象征、暗示形成的,把英美意象派所讲的意象硬搬过来套在中国传统诗歌的意境上,总显得不那么合身。

    总之,境与象的关系全面而确切的表述应该是:境生干象而超乎象,意象是形成意境的材料,意境是意象组合之后的升华。意象好比细微的水珠,意境则是飘浮于天上的云。云是由水珠聚集而成的,但水珠一旦凝聚为云,则有了云的千姿百态。那飘忽的、变幻的、  色彩斑斓、千姿百态的云,它的魅力恰如诗的意境。这恐怕是每一个善于读诗,可以与之谈诗的人都会有的体验。 (选自《学术丈化随笔·诗学篇一一意与境》,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据我的教书经验来说,一般青年都欢喜听故事而不欢喜读诗。从此一点,我们可以看出现在一般青年对于文学的趣味还是很低。在欧洲各国,小说固然也比诗畅销,但是没有在中国的这样大的悬殊,并且有时诗的畅销更甚于小说。

    一个人不欢喜诗,何以文学趣味就低下呢?因为一切纯文学都要有诗的特质。一部好小说或是一部好戏剧都要当作一首诗看。诗比别类文学较谨严,较纯粹,较精致。如果对于诗没有兴趣,对于小说戏剧散文等等的佳妙处也终不免有些隔膜。不爱好诗而爱好小说戏剧的人们大半在小说和戏剧中只能见到最粗浅的一部分,就是故事。所以他们看小说和戏剧,不问他们的艺术技巧,只求它们里面有有趣的故事。他们最爱读的小说不是描写内心生活或者社会真相的作品,而是《福尔摩斯侦探案》之类的东西。爱好故事本来不是一件坏事,但是如果要真能欣赏文学,我们一定要超过原始的童稚的好奇心,要超过对于《福尔摩斯侦探案》的爱好,去求艺术家对于人生的深刻的观照以及他们传达这种观照的技巧。第一流小说家不尽是会讲故事的人,第一流小说中的故事大半只像枯树搭成的花架,用处只在撑持住一园锦绣灿烂生气蓬勃的葛藤花卉。这些故事以外的东西就是小说中的诗。读小说只见到故事而没有见到它的诗,就像看到花架而忘记架上的花。要养成纯正的文学趣味,我们最好从读诗入手。能欣赏诗,自然能欣赏小说戏剧及其他种类文学。

    各人的天资不同,有些人生来对于诗就感觉到趣味,有些人生来对于诗就丝毫不感觉到趣味,也有些人只对于某一种诗才感觉到趣味。但是趣味是可以培养的。真正的文学教育不在读过多少书和知道一些文学上的理论和史实,而在培养出纯正的趣味。这件事实在不很容易。培养趣味好比开疆辟土,须逐渐把本非我所有的变为我所有的。记得我第一次读外国诗,所读的是《古舟子咏》,简直不明白那位老船夫因射杀海鸟而受天谴的故事有什么好处。现在回想起来,这种蒙昧真是可笑,但是在当时我实在不觉到这诗有趣味。后来明白作者在意象音调和奇思幻想上所做的工夫,才觉得这真是一首可爱的杰作。这一点觉悟对于我便是一层进益,而我对于这首诗所觉到的趣味也就是我所征服的新领土。

    对于某一种诗,从不能欣赏到能欣赏,是一种新收获;从偏嗜到和他种诗参观互较而重新加以公平的估价,是对于已征服的领土筑了一层更坚固的壁垒。学文学的人们的最坏的脾气是坐井观天,依傍一家门户,对于口胃不合的作品一概藐视。这种人不但是近视,在趣味方面不能有进展;就连他们自己所偏嗜的也很难真正地了解欣赏,因为他们缺乏比较资料和真切观照所应有的透视距离。文艺上的纯正的趣味必定是广博的趣味;不能同时欣赏许多派别诗的佳妙,就不能充分地真切地欣赏任何一派诗的佳妙。趣味很少生来就广博,好比开疆辟土,要不厌弃荒原瘠壤,一分一寸地逐渐向外伸张。

(朱光潜《谈读诗与趣味的培养》,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反腐,是古今中外都备受关注的话题,“老虎、苍蝇一起打”,大贪小贪均不放过。一个国家的社会进步史,从某种意义上说,既是治官治吏史,也是反贪反腐史,古代各朝都成立相当于今反贪局或监察部这样的中央监察机构。

    秦朝是中国历史第一个建立完备监察机构的朝代,此机构名叫“御史台”,一把手叫“御史大夫”;汉代时,御史大夫被提升到与丞相同一行政级别别。汉文帝时,鉴于当时御史监察不力的情况,临时调派身边可信人员到下面核查,此行为称为“刺”。汉武帝于公元前106年正式设立“刺史”,这成为中国古代反贪的一种新型“反腐办”。

    除常规监察机构反腐外,古代还有最有效的一招,是动员民间参与反腐,鼓励民间积极“举报”。刘彻建立所谓“言事变”制度,就是俗话所说的“打小报告”;南北朝的北魏拓跋嗣(魏明元帝)当皇帝时,专门下诏,鼓励民众举告贪官;到了北宋,“上奏言事”备受重视,范仲淹、包拯、王安石、朱熹,都曾给皇帝写过很多反腐奏折,《包孝肃公奏议》一书多是揭露、举报官员腐败的,当时的贪官最怕被包拯奏上一本;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除了允许越级告状、鼓励实名举报外,还支持民间进京上访。

    “举报”虽然可以减少官员腐败现象,但腐败仍无法从根本上杜绝。于是,“制度反腐”成为一种探索。所谓“制度反腐”,古人叫“治贪用重典”,在《吕刑》中便有“其罪惟均”的说法,即官员贪赃枉法,与庶民同罪。

    从量刑上看,对官吏犯罪的法律惩罚重于常人。在秦朝,“通一钱者,黥为城旦”,即行贿受贿达到一个铜钱,就要受到脸上刺字并服苦役的刑罚。明朝对贪官用刑之酷是历史上罕见的,尤其让人感到恐怖的是“剥皮实草”,贪官污吏们被拉到府州县衙门左首的土地庙杀死,并将他们的皮整张剥下来,里面填上稻草,然后把这些假人摆在衙门的公座旁边,以这种阴森恐怖的方式与继任官员进行职务的移交。有学者对唐宋明清四朝正七品官月俸数与当时的贪污受贿数额作过比较,结论是当时官吏贪污受贿相当于正七品官一个多月甚至低于一个月的俸禄,就要被绞杀。

    中国历代封建王朝在严惩贪官污吏的同时,十分重视教化的作用,积极大力倡导廉政,并用通过学校、家庭和社会等多种途径传播廉政信条,力图使官吏能够自我约束、自我克制。“腐败”是当前社会面临的一大公害,反腐败斗争已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我们必须以史为鉴,立足于民主和法治的基础,完善廉政制度,长期不懈地进行反腐倡廉,才能保证国家长治久安!

(摘编自“中华励志网”)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这是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要求,也戳中了一些地方城镇化的软肋。一些乡村在变为城镇的过程中,虽然面貌焕然一新,但很多曾经让人留恋的东西却荡然无存。人们或多或少有这样的担忧:快速的、大规模的城镇化会不会使“乡愁”无处安放?要在城镇化进程中留住乡愁,不让“乡愁”变成“乡痛”,一个重要措施是要留住、呵护并活化乡村记忆。

    乡村记忆是乡愁的载体,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物质文化记忆,如日常生活用品、公共活动场所、传统民居建筑等“记忆场所”;另一方面是非物质文化记忆,如村规民约、传统习俗、传统技艺以及具有地方特色的生产生活模式等。乡村物质文化记忆与非物质文化记忆常常相互融合渗透,构成一个有机整体。这些乡村记忆是人们认知家园空间、乡土历史与传统礼仪的主要载体。在城镇化过程中留住它们,才能留住乡愁。这实质上是对人的情感的尊重。至于哪些乡村记忆真正值得保留,这一方面可以借助一些科学的评价体系进行合理评估,另一方面可以广泛听取民意,然后进行综合甄选。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需要做好这方面的前期规划。

    仅仅留住乡村记忆而不进行呵护,乡村记忆会逐渐失去原有魅力。呵护乡村记忆,使其永葆“温度”,就要对相关记忆场所做好日常维护工作,为传统技艺传承人延续传统技艺创造条件,保持乡村传统活动的原有品质。比如,对一些乡土景观、农业遗产、传统生产设施与生产方法等有意识地进行整理维护。对于乡村中的集体记忆场所,如村落的祠堂、乡村的入口、议事亭、祭祀场所等,不可因为城镇化就让其全部消亡,而应对这些承载着人的情感和记忆的场所定期维修。既要让当地居民生产生活更为方便,又要让游子在故乡找到依恋感与归属感。

    如果说留住和呵护乡村记忆是一种消极型的留住乡愁的话,那么,活化乡村记忆则是一种积极型的留住乡愁。活化乡村记忆,就是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深度挖掘乡村记忆与乡村传统产业,进行精细化、产业化升级,将“文”“人”“居”与“产”融合在一起,让原来的乡村记忆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充满生机活力。这需要相应的公共设施与之配套,需要发展教育、医疗、商业、娱乐休闲产业等,使乡村记忆在新的时空条件下产生新的凝聚力。

(摘编自陆邵明《留住乡愁》)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自1825年第一次经济危机以来,危机就与资本主义相伴而行。尽管经历多次重大危机,但资本主义一再从中脱身,这表明资本主义有一套相对完善的自我调整和危机应对机制,反映出资本主义制度有较大的回旋余地和制度弹性。归纳起来,为了应对危机,资本主义通常表现出以下三个方面的制度机制弹性。

    收缩。在主要体现为“需求不足”的危机面前,西方资本主义通常会进行战略性退却,让渡部分非核心利益来保存核心利益,从而延续制度本身。比如在所有制实现形式上进行妥协、构建福利制度体系、引入工人参与企业管理、对经济进行国家调控等。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试图通过这些举措,缓解劳资冲突,平衡社会关系,保持资本主义运行环境的稳定,维护社会再生产的外部条件,保证剩余价值的顺利实现。

    扩张。在主要体现为“供给不足”的危机面前,西方资本主义的主要应对策略是战略扩张。

    首先是在物理空间上进行扩张。对内强化资本力量、压缩劳工空间,减少调控;对外强力输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消费方式和价值观念。其次是在抽象空间上的扩张。即不断开发出新的资本实现样态,如具有金融属性的房地产业是社会空间的资本化。再次是在时间上的扩张。比如以信用为基础,大力发展虚拟经济、借贷经济,鼓动消费者进行透支消费,使得资本主义消费向未来扩张,在当下实现本来只能在未来实现的剩余价值。

    转移。转嫁和输出危机是西方资本主义应对危机的常用手段。在当代,危机的转移相对以前更加隐蔽。一是向本国人民转嫁危机。不同于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大规模解雇工人、降低工人工资和待遇,在当代,危机的损失更多由资本主义国家隐性转嫁给人民。二是向外部输出危机。不同于以前战争的方式,当代西方资本主义转嫁危机更多采取隐蔽的金融方式,凭借金融霸权,把危机输出到全世界。

    在上述制度机制弹性的作用下,资本主义世界体系得以延续,但资本主义的自我调整和回旋空间是有其限度的。资本主义收缩、扩张、转移的限度,都指向一个最根本的限度,即资本主义自身调整的限度或资本主义制度的弹性限度。这个限度就是资本自身。资本具有使生产社会化的趋势,但同时资本的本性是无休止地实现自身增殖,因此资本本身就是一个矛盾。这个矛盾将导致资本自身的终结,把资本推向解体。资本主义越发展,这个矛盾就会越突出,资本主义的弹性就越接近其总限度。

    总之,资本主义的弹性无法克服的最终限制就是资本自身,这是资本主义的“刚性内核”。

    在这个最终限度之内,不管如何腾挪、转换,资本主义的自我调整都是“戴着镣铐跳舞”,无法跳出资本主导的框架。在这个最终限度之内,资本主义的自我调整和弹性运动又使得资本主义不断逼近这个最后限制。在这种弹性运动中,资本主义的生产力螺旋式上升,其危机也螺旋式升级。对危机的各种应对,在表面上缓解危机,又为更深层次的危机埋下伏笔,在危机的螺旋式升级中压缩了资本主义的回旋空间,把资本主义进一步推向其自身的历史极限。

(摘编自张严《资本主义的回旋空间与弹性限度》,《光明日报》2019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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