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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江西省南昌市第二中学2017届高三上学期第二次考试语文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中国文学史的本与末

    鲁迅先生在《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中指出“用近代的文学眼光来看,曹丕的一个时代可说是‘文学的自觉时代’”,其本意为嘲讽新月派与创造社“为艺术而艺术”的文学主张,孰料有人据此提出“魏晋文学自觉说”。中国古代文学自产生就自觉担负起传承道义的社会教化重任,“魏晋文学自觉说”乃至“文学的自觉”并不适宜用来描述中国古代文学的发展历程。

    中国古代“文学”的内涵虽然有一个不断演变的过程,新的文体也不断涌现,但正如曹丕《典论·论文》所说:“文本同而末异。”言志载道的传统是“本”,具体文体和文辞的变化是“末”,根本点并没有发生过动摇。近代以前,中国文人的主要学习及研究对象是经史、诸子、辞赋等著作,但20世纪以来,中国受西方文学观念尤其是19世纪初法国女作家斯达尔夫人《论文学》的影响,认为文学的特质为抒情性、形象性与典型性。照此标准,中国古代文学经典如六经、诸子就不是文学,至多含有文学因素,中国古代文学研究者更侧重符合西洋近代文学分类的诗歌、小说、戏曲等文学种类的研究,这种现象限制了学者研究的范围,破坏了中国文学历时三千年的完整性和包容道统价值的深刻性。这种典型的西方中心主义的文学观是对中国古代文学及其价值的否定。探讨中国文学史,不能背离与古代文学共生共长的学术传统,更不能失去对传统的敬畏。若将六经、诸子等以原道载道为价值追求、引导社会向善为终极目标的著作从中国文学史中剥离,中国文学将失去自身特色,中国文学研究将不具有完整性。

    在斯达尔夫人《论文学》之前的欧洲,文学观念也包含了修辞学、诗歌、历史、哲学和宗教等复杂内容,并非仅限于在虚构意义上。斯达尔夫人的文学观既不适用于中国古代文学,也不能涵盖19世纪以前的西方文学。有学者提出要兼容并包,汇通中西,但我们的“兼容并包”应有选择性,“汇通中西”应坚持立足中国文学本位。有责任的当代学人并非一味排斥西方文学观念,而是在披沙拣金、去粗取精的过程之后,借鉴吸收其中契合中国实际的文学观念。

    倡“魏晋文学自觉说”者多以曹丕《典论·论文》之“诗赋欲丽”为据,认为魏晋时期文学从政治、教化和社会责任感的束缚中挣脱,重视表现个人情感。对艺术审美性有了自觉追求。事实上“文学的自觉”这一概念并不适合中国文学的实际状况,中国文学自产生起就有自身的审美标准与价值追求,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言说目的很明确,即言志载道;二是先秦文学已对文辞之美有深刻认识并自觉追求。《文心雕龙·宗经》说六经“辞约而旨丰,事近而喻远”的叙述特点,说的就是六经的审美价值。《左传·襄公二十五年》引孔子之言曰:“《志》有之:‘言以足志,文以足言。’不言,谁知其志?言之无文,行而不远。”钱基博《中国文学史》说“孔子以前,有言有文,直言者谓之言,修辞者谓之文”,足见孔子之前中国文学已有建言修辞的良好传统。

    中国古代文学包括魏晋南北朝文学从未有过“为艺术而艺术”的时代,曹丕对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的评价与《左传》所载的“三不朽”思想一致,都表达了建功立业、名垂后世的终极人生理想。陆机《文赋》最早系统地探讨文学创作的问题,他将文学的根本目的归结到载道教化一途。

    在中国文学发展史上,绝大多数时代的绝大部分文人都能始终将明德、载道与经世致用作为首要目的,这一社会价值被历代作者和读者共同认可。研究中国文学史,描述中国文学的发展历程,就不能否定中国文学发展演变的这个根本特征。

(有删改)

(1)、下列对“中国文学史的本与末”的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中国古代文学自产生就自觉担负起传承道义的社会教化重任,用“魏晋文学自觉说”乃至“文学的自觉”等来描述中国古代文学的发展历程就忽视了中国文学的“本”。 B、中国古代文学的内涵虽然有一个不断演变的过程,新的文体也不断涌现,但根本点并没以发生过动摇:言志载道的传统是“本”,具体文体和文辞的变化是“末”。 C、研究中国文学史,不能将六经、诸子等以原道载道为价值追求、引导社会向善为终极目标的著作排除在外,否则中国文学将失去自身特色,中国文学研究将不具有完整性。 D、在中国文学发展史上,除了魏晋时期文学从政治、教化和社会责任感的束缚中挣脱出来,绝大多数时代的绝大部分文人都能始终将明德、载道与经世致用作为首要目的。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描述中国古代文学的发展历程,要坚持自己的标准,不能用西方中心主义的文学观来否定中国古代文学及其价值。 B、20世纪以来,中国古代文学研究者受西方文学观念影响,更侧重于研究具有抒情性、形象性与典型性的诗歌、小说、戏曲等文学种类。 C、在学习、借鉴西方的文学观念时,只要坚持“兼容并包,汇通中西”的原则,就能保持中国文学的自身特色和完整性。 D、研究中国文学史,不能背离古代文学生长的学术传统,不能失去对传统的敬畏,不能否定中国文学发展演变的根本特征。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新月派与创造社受西方文学观念的影响提出“为艺术而艺术”的文学主张,没有立足中国文学本位,破坏了中国文学历时三千年的完整性和包容道统价值的深刻性。 B、近代以前,中国古代文学经典包含经史、诸子、辞赋等著作,这和19世纪之前的欧洲的文学也包含了修辞学、诗歌、历史、哲学和宗教等复杂内容,有相似之处。 C、“言之无文,行而不远”体现了中国文学对文辞之美有深刻认识和自觉追求;“‘言以足志,文以足言。’不言,谁知其志?”体现了中国文学“言志载道”的价值追求。 D、曹丕对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的评价与《左传》所载的“三不朽”思想,是中国古代文学包括魏晋南北朝文学从未有过“为艺术而艺术”时代的一个明证。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诗的境界(节选)

朱光潜

    无论是欣赏还是创造,都必须见到一种诗的境界。“见”字最紧要。凡所见皆成境界,但不全是诗的境界。一种境界是否能成为诗的境界,全靠“见”的作用如何,见是产生诗的境界的重要条件。

    诗的“见”为“直觉”,有“见”即有“觉”,觉可为“直觉”,亦可为“知觉”。直觉必须是对于个别事物的知,知觉必须是对于诸事物中关系的知,亦称“名理的知”。例如看见一株梅花,你觉得“这是梅花”,“它是冬天开花的木本植物”,“它的花是香的,可以摘来插瓶或送人”等等,你所觉到的是梅花与其他事物的关系,这就是它的“意义”。意义都从关系见出,了解意义的知就是“名理的知”。但所觉对象除开它的意义之外,尚有它本身形象,在凝神注视梅花时,你可以把全副精神专注在它本身形象,如像注视一幅梅花画似的,无暇思索它的意义或是它与其他事物的关系。这时你仍有所觉,就是梅花本身形象在你心中的“意象”。这种“觉”就是“直觉”。

    诗的境界是用“直觉”见出来的,它是“直觉的知”的内容而不是“名理的知”的内容。比如说读崔颢《长干行》,你必须在一顷刻中把它所写的情境看成一幅新鲜的图画,或是一幕生动的戏剧,让它笼罩住你的全部意识,使你聚精会神地观赏它,玩味它,以至于把它以外的一切事物都暂时忘去。在这一顷刻中你不能同时起“它是一首唐人五绝”、“它用平声韵”、“横塘是某处地名”之类的联想。这些联想一发生,你就从诗的境界迁到名理世界和实际世界了,这并非否认思考和联想对于诗的重要。作诗和读诗,都必用思考,都必起联想,甚至于思考愈周密,诗的境界愈深刻;联想愈丰富,诗的境界愈完美。但是在用思考引起联想时,你的心思在旁驰博骛,决不能同时直觉到完整的诗的境界。思想与联想只是酝酿工作,直觉的知常进为名理的知,名理的知亦可酿成直觉的知,但决不能同时进行,因为心本无二用,而直觉的特色尤在凝神注视。读一首诗和作一首诗都常须经过艰苦思索,思索之后,一旦豁然贯通,全诗的境界于是像灵光一现似的突现在眼前,使人心旷神怡,忘怀一切。这种现象通常被人称为“灵感”,诗的境界的突现都起于灵感。

    一种境界如果不能在直觉中成为独立自足的意象,那就还没有形成完整的形象,就还不成为诗的境界。一首诗如果不能令人当作独立自足的意象来看,那还有芜杂凑塞或空虚的毛病,就不能算是好诗。诗的境界是理想境界,是从时间与空间中执着一微点加以永恒化与普遍化,它可以在无数心灵中继续复现而不落于陈腐,因为它能够在每个欣赏者当时当境的特殊性格与情趣中吸取新鲜生命。真正的诗的境界是无限的,是永远新鲜的。

(摘编自朱光潜《诗的境界》)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把快感、联想当作美感,是一般人的误解。有一种误解是学者们所特有的,就是把考据和批评当作欣赏。拿莎士比亚这门功课来说,英国教授整年讲“版本的批评”,莎士比亚的某部剧本在哪一年印第一次“四折本”,哪一年印第一次“对折本”?他们对来源和作者生平也很重视:莎士比亚读过什么书?《哈姆雷特》根据哪些书写的?哈姆雷特是不是作者现身说法?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学者们埋头于灰封虫咬的故纸堆中,寻找片纸只字以为至宝。

    这些功夫属于“考据学”。教授只做这种功夫,至于学生能否欣赏剧本本身,并不过问。考据所得的是历史知识,可以帮助欣赏,却不是欣赏。欣赏之前要有了解。只就欣赏说,版本、来源以及作者生平都是题外事,因为美感经验全在欣赏形象本身。但就了解说,这些历史知识却非常重要,要了解《洛神赋》,就不能不知道曹植和甄后的关系;要了解《饮酒》诗,就不能不先考定原本中到底是“悠然望南山”还是“悠然见南山”。但若只了解而不能欣赏,则没有走进文艺的领域。

    富于考据癖的学者难免犯两种错误。第一种错误是穿凿附会。他们以为作者字字有来历,便拉史实来附会它。他们不知道艺术是创造的,虽然可以受史实的影响,却不必完全受其支配。第二种错误是考据之后,便袖手旁观,不肯染指,而我对于考据家的苦心孤诣虽十二分地敬佩、感激,但我认为,最要紧的事还是领略它的滋味。

    在考据学者们看来,考据就是文学批评,但是一般所谓的文学批评,意义实在不仅如此。文学批评向来有派别的不同,文学批评的意义也不一致。区分起来,除开上述帮助了解的文学批评,主要还有两类。

    第一类是“法官”式的文学批评。“法官”要有“法”,也便是“纪律”,“法官”式的学者心中预存几条纪律,用来衡量一切作品,符合的就是美,违背的就是丑。他们向作家下批语说:“亚里士多德说过坏人不能做悲剧主角,你何以要用一个杀皇帝的麦克白?”第二类就是近代法国印象主义的文学批评。这一派学者可说是“饕餮者”:只贪美味,尝到美味便把印象描写出来,法郎士说:“依我看来,文学批评和历史一样,只是一种给深思好奇者看的小说;一切小说,精密地说起来,都是一种自传。凡是真正的文学批评家都只叙述他的灵魂在杰作中的冒险。”这是印象派文学批评家的信条。他们主张,文学批评应当是艺术的、主体的,各人应以自己的嗜好为标准。

    “法官”式的文学批评所持的是“批评的态度”,印象派的文学批评所持的是“欣赏的态度”,它们是相反的。批评的态度是冷静的,不杂情感;欣赏的态度则注重我的情感和物的姿态的交流。批评的态度须用反省的理解;欣赏的态度则全凭直觉,批评的态度预存美丑的标准,把我放在作品之外去评判它的美丑;欣赏的态度则忌杂有任何成见,把我放在作品里面去分享它的生命。遇到文艺作品如果始终持批评的态度,则我是我而作品是作品,得不到真正的美感经验。比如看一幅图,内行有内行的印象,外行有外行的印象,它们的价值是否相同呢?文艺虽无普遍的纪律,而美丑的好恶却有一个道理,遇见一个作品,只说“我觉得好”还不够,还应说出觉得好的道理。

    总之,考据、批评都不是欣赏,但是欣赏却不可无考据与批评。有的人太看重考据和批评的功夫,有的人又太不肯做脚踏实地的功夫,以为有文艺的嗜好就可以谈文艺,这都是很大的错误。

(摘编自朱光潜《考据、批评与欣赏》)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在今日市场经济的环境中,诚信的缺失——以及随之而来的信任的缺失——已是一个公认的事实。

    其原因还得从我们自己身上寻找。现在有些人把诚信的缺失归咎于市场经济,这种认识水平比起严复来不知倒退了多少。

    其实,诚信的缺乏正表明中国的市场经济尚不够成熟,其规则和秩序未能建立健全并得到维护。而之所以如此,近因甚多也甚复杂,远因一定可以追溯到文化传统和国民素质。西方人文传统中有一个重要观念,便是人的尊严,其经典表达就是康德所说的“人是目的”。按照这个观念,每个人都是一个有尊严的精神性存在,不可被当作手段使用。一个人怀有这种做人的尊严感,与人打交道时就会有一种自尊的态度,仿佛如此说:这是我的真实想法,我愿意对它负责。这就是诚实和守信用。他也会这样去尊重他人,仿佛如此说:我要知道你的真实想法,并相信你会对它负责。这就是信任。可见诚信和信任是以彼此共有的人的尊严之意识为基础的。相比之下,中国儒家的文化传统中缺少人的尊严的观念,因而诚信和信任就缺乏深刻的精神基础。

    也许有人会说,“信”在儒家伦理中也占据着重要的位置。不错,孔子常常谈“信”,《论语》中论及诚实守信含义上的“信”就有十多处。但是,在儒家伦理系统中,“信”的基础不是人的尊严,而是封建等级秩序。所以,毫不奇怪,孔子常把“信”置于“忠”之后而连称“忠信”,例如“主忠信”“言忠信”“子以四教:文,行,忠,信”等。可见“信”是从属于“忠”的,诚实守信归根到底要服从权力上的尊卑和血缘上的亲疏。在道德实践中,儒家的“信”往往表现为所谓仗义。仗义和信任貌似相近,实则属于完全不同的道德谱系。信任是独立的个人之间的关系,一方面各人有自己的人格、价值观、生活方式、利益追求等,在这些方面彼此尊重,绝不要求一致,另一方面合作做事时都遵守规则。仗义却相反,一方面抹杀个性和个人利益,样样求同,不能容忍差异,另一方面共事时不讲规则。在中国的商场上,几个朋友合伙做生意,一开始因为哥们儿义气或因为面子而利益不分,规则不明,最后打得不可开交,终成仇人,这样的事例不知有多少。

    毫无疑问,要使诚信和信任方面的可悲现状真正改观,根本途径是发展市场经济,完善其规则和秩序。不过,基于上述认识,我认为同时很有必要认真检讨我们的文化传统,使国民素质逐步适应而不是严重阻碍这个市场经济健全化的过程。

(摘编自周国平《诚信、信任和人的尊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北宋哲学家张载有言:“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这既是先贤圣道,亦隐喻家国大义。因此,家国情怀也是中国古典诗词从未缺席的主题,诗词中的家国,既有“边塞况味”,也有“忧国忧民”。

    “边塞况味”,莫如盛唐四大边塞诗人王昌龄、王之涣、岑参、高适,他们开启了中国边塞诗词的巅峰之门。王昌龄有感于汉将李广的英雄气概而作的《出塞》,句句宣誓,字字慷慨,尽显盛唐人保家卫国的决心。王之涣留存于文学史的诗作已不多,但《凉州词》的余响不绝于耳,尤其是那两句“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羌笛与杨柳,春风与玉门关,离家已经平添几分忧思,而更为堪忧的是,面对这茫茫荒漠,连表达思念的杨柳枝都找不到。玉门关,自古就隐喻着边塞情绪,诗人把它放在这里,更显回乡之路漫长悠远。忧愁虽然有,但比忧愁更强烈的是慷慨,乡愁之上,还有家国荣誉,这远远高于个人悲情。边塞将士们的坦荡着实令人叹服。于是,我们不难理解,王之涣的《凉州词》为何哀而不伤、怨而不怒、悲壮却不凄凉了。

    “忧国忧民”诗词所体现的则是国与民在争战中的苦难。忧国,既有曹植“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又有辛弃疾“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更有文天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在“捐躯赴国难”这面旌旗下,辛弃疾一腔热血奔赴《破阵子》,陆游逝前留下“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的殷切期待。忧民,最深情的则非杜甫莫属了。朱熹论杜甫人格,将他与颜真卿、诸葛亮、韩愈、范仲淹并举为“君子”,意为“品格高尚”的人。朱熹认为他们“其所遭不同,所立亦异,然求其心,则皆光明正大,疏畅洞达,磊磊落落而不可掩者也”。杜甫的“磊磊落落”是他对民众生命的人道关怀。他的“三吏”“三别”像一部史诗,记录着战争中百姓的艰辛。“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的年轻人,“子孙阵亡尽,焉用身独完”的老人,“存者无消息,死者为尘泥”的受难者,这些形象直指人心。杜甫爱民之情丹心耿耿,情义相照。

    家国情怀,成为中国古典诗词积淀于文化中的审美基因。它深隐于华夏灵魂深处,昂而不傲,光而不妖。它内敛、融达,成就了中华文化昂扬的自信:“不要人夸颜色好,只留清气满乾坤。”这种文化自信与古典诗词偕隐同行,玲珑剔透,流光溢彩,超越了空间,点亮了时代,烛照千秋,辉映未来。

(摘自2018年2月12日光明网《古典诗词与文化自信》)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诚”是中国传统社会的一个基本价值,融汇于政治、经济、文化、道德、艺术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孟子说:“君子养心莫善于诚,致诚则无它事矣。”永嘉学派的叶适说:“是故天诚覆而地诚载,惟人亦然,如是而生,如是而死。”王夫之说:“诚与道,异名而同实者也。”在一些哲学家和思想家那里,诚已经具有了自然规律的意义,甚至被幻化为化生万物的精神实体。我们今天进行诚信文化建设,要善于面对和运用传统文化这个巨大的价值资源和历史现实。从总体上看,中国传统文化的主脉是儒家的社会伦理文化,但它不是孤立存在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诚”是这个文化体系的一个核心价值,具有轴心性。《礼记》中说,“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

    具体地说,从社会价值论角度看,我们研究诚信文化建设应该重视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个体价值主体性的涵育。“正心诚意”,诚信、真诚、诚实是个体人格育成的必备品质,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离不开诚的品质。诚是一种目的性价值,而不是工具性价值,是现代人格建设的构成性因素。诚即良知真心、赤子之心、天地良心。诚的反面是虚假和欺骗,主体责任的缺失和泯灭。朱熹说,“诚者,真实无妄之谓,天理之本然也”。诚的本义是真,可以从真实、真诚和真理三个层面挖掘诚的价值意蕴。一个高尚、伟大和充满理想的人格一定是以真实、真诚和追求真理为基础和底色的。我们需要把“三真”熔铸到新时代新型人格的塑造中。

    二是价值主体间的融通性。与传统社会的封闭、稳定、确定、连续不同,现代社会是一个高度开放、流动、变化、断裂和不确定的社会,我们正经历着由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由身份社会向契约社会的深刻转型,传统的诚信价值体系面临着深刻的挑战。当代诚信文化建设有助于主体间增进可交流性、可合作性、可识别性和可确证性。没有现代性的诚信体系,人格的稳定性、连续性、可预期性将不复存在,碎片、断裂、虚假的主体人格将使主体之间的交往和社会价值运行无法展开。

    三是社会价值主体性重建。诚是现代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基本价值原则。科学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是必须以现代诚信体系建设为支撑。我们必须把传统文化中的“诚”提炼升华为现代文明中的诚信价值,使其融入现代法治体系、经济运行体系、社会治理体系和文化建设体系。有了完备的诚信体系建设,我们的社会才可能是一个安全、和谐、自由、公正、美好、幸福的社会。互联网、大数据、高级算法和各种智能管理系统为现代诚信体系建设提供了越来越强大的物质基础和技术支撑,这是问题的一个积极方面。另一个应该警惕的方面是,诚信技术体系建设中个体价值主体性和完整性的保护,包括对个体人格价值的尊重、自由价值界限的守护、生命价值的看护和隐私等个人权利的保护。没有这个方面,现代文明社会中很多美好的事物将不复存在,我们将离马克思主义所设想的“自由人联合体”的理想社会越来越远。

    应该说,我们今天倡导和加强诚信文化建设不但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而且具有得天独厚的文化资源优势。然而,反观现实,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面向未来、面向世界、面向人类的中国诚信文化建设也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传统遗失、现代性缺失和审美迷失的危险,我们需要以更大的参照系、更长远的目光、更深的理论层次、更宽广的胸怀,审视今天的现实,判断和选择未来的路径。

(摘编自庞井君《新时代诚信文化建设的社会价值论意蕴》,《人民论坛》201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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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曲传统的多义与一致

傅谨

    现代社会急剧变动,传统却经常在不经意中以其变体出现,借此抵抗断裂的威胁。在今天的中国,广场舞风行一时,传统的秧歌却寥落无声。城市广场舞与传统秧歌的差异清晰可见,它们一在日常生活,一是节庆活动;一在城镇,一在乡村;一是流动的,一有固定场所。然而在最根本的意义上,它们都是群体性的、仪式化的,甚至同样都追求喧闹,均具备狂欢化这一明显特征。我不敢肯定广场舞的流行是扭秧歌的传统在当下的变体与延伸,然而它们之间难道真的没有内在的精神联系吗?

    我在戏曲研究领域向来被视为“保守主义者”,“传统”当然是我最常思考的范畴。多年来我经常面对这样的质疑:戏曲的“传统”究竟指的是什么?京剧从晚清到今天发生了很大变化,仅以旦行的表演为例,梅兰芳和陈德霖、王瑶卿不一样,杜近芳和梅兰芳不一样,李维康又不一样,且不说程砚秋、筱翠花,还有今天的李胜素、张火丁。同样一出《玉堂春》,他们都唱,且都不一样,那么,谁是“传统”?如果陈德霖、王瑶卿是传统,那梅兰芳、程砚秋是不是就背离了传统?如果梅、程是传统,杜近芳和李维康是不是传统的背离?但我们说,尽管每一代艺术家都有不同程度的个性表达,传统仍然是个整体,在美学标准与价值尺度上是一脉相承的,他们对京剧的理解、在表演的美学取向上并没有本质差异。恰恰是这种内在的认同,才能确保他们在具体手法的差异之上,拥有审美表达的一致性。

    所以他们都是传统的组成部分,由此形成传统之流。实际上戏曲诞生近千年,传统还形成了呈现在时间上的多样性。贾志刚先生曾经说有三个传统,我基本认同他的观点,但做了一些校正。在我看来,如果落实到具体的作品及其演出形态,戏曲的三个传统,一是从昆曲直到晚清京剧成熟,这一时期包括南戏、杂剧、传奇和明清时期的地方戏;二是从清末到民国年间,因应这个时代蓬勃发展的商业剧场出现了新剧目与新的表演形态;三是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戏改”时期,对传统经典大范围改造后形成了新的传统戏及演出形态。我们今天所谓“传统戏”,其实基本上是指经过上述两个阶段的传统戏,又经历“戏改”之后所呈现的形态,只有京剧、昆曲在这场声势浩大的运动中得以幸免。戏曲史上当然有逸出传统规范的个性表达,比如包括样板戏在内的大量当代戏曲新创作,就没有形成戏曲的第四传统。在今天的戏曲舞台上,人们谈论继承传统时,指的就是继承前述三个传统(尽管它们也是有差异的),所谓回归戏曲本体,同样指的是要矫正以样板戏为终点的、背离传统戏曲表演美学原则的那些舞台手法。因此,人们通常笼统地将戏曲看成“传统艺术”,却从来都没有说要无条件、无辨别地继承所有过往的艺术作品及其表达,对于那些美学上与之相悖的取向则不应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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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自《读书》2018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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