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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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湖北省襄阳市第四中学2017-2018学年高一上学期语文12月月考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葛市长家的草莓

    “知道不?这次人代会上,老葛转正了!”方凯来电话,话里话外都透着开心,仿佛A市新提拔的市长不是葛亚楼,而是他方凯。

    “真的?那咱可得借机‘宰’他一回。”我毫不掩饰自己的喜悦。在人脉为王的今天,有个有实权的官同学,后面的省略号就太多了。

    不过,我心里也有点儿酸酸的。作为大学里上下铺的兄弟,我们三个当年一个起跑线,只不过毕业时拼爹,我和方凯因此留城,葛亚楼被完璧归赵。当时听说他进了最基层的镇政府,干了最基层的秘书工作,没想到十年打拼,人家浮上来了,我们却依旧原地踏步。

    领导的电话,一个字,忙!多次占线,终于打进去时,葛亚楼语气中透着一份惊喜:“尖子?老K?有日子不见了。什么?请客?好说,好说!嗳,下什么饭店!家里去,你嫂子这两年厨艺见长,来尝尝她的糖醋鲤鱼。”

    葛亚楼还像当年一样,亲亲的。方凯大大咧咧地称他“老葛”,我则恭恭敬敬地称他“葛市长”。

    “什么长不长的,还是叫我‘楼子’吧!”葛亚楼重新翻出了那个打着时光烙印的雅号。我和方凯“哈哈哈”地笑起来。

    周末,我们去了一个很普通的小区,葛亚楼住在那里。我们把车停好,正要上楼时,一个人骑着一辆旧“飞鸽”叮儿当地过来。咦,那不是我们的大市长吗?他把车锁好,从车筐里掏出一瓶干红葡萄酒,冲着我笑:“尖子不喝白酒,我差点儿把这事儿给忘了呢。”

    他真是细心!我的心一暖,贴身衣兜里装的东西就有点儿硌得慌。那是一枚价格不菲的祖母绿戒指,准备放长线钓大鱼的诱饵。

    “老葛,这些琐事,还用你亲力亲为?还有啊,现成的‘红旗’不用,骑这辆破‘飞鸽’。知道的,你艰苦朴素惯了;不知道的,人家不说你作秀吗?”方凯竹筒倒豆子,还是当年那个直筒子脾气。

    葛亚楼挠挠头:“这事儿,我还真没想过那么多。这车子还是我妈留下的,一直不舍得扔,偶尔搬出来骑骑,活动活动筋骨,挺好的!”

    进了门,我环顾四周,这套两居室实在简朴至极。葛亚楼看出了我眼里的困惑:“嘿嘿,这房子是小了点儿,不过,住着温馨。市政家属院那边给配了一套,我没要。我和你嫂子舍不得周围这些老邻居,人是群居动物,日久生情啊!”

    市长夫人,是一个贤淑女人,从事幼教工作,在一所幼儿园,陪着那些花儿、朵儿一起成长。她把自己的拿手菜端上桌,笑着说:“今天一定要多喝几杯,老葛在我耳边没少念叨你弟兄两个。”

    家里的便宴跟饭店就是不一样。阻隔在我们之间的一些鸿沟顿时灰飞烟灭,我们好像又回到了那些青葱岁月,大声地笑着,大口地吃着,大杯地喝着。在这种情景下,我若掏出那枚祖母绿,岂不是太煞风景?

    酒足饭饱,我手插衣兜里,刚要行动,葛亚楼左扯一个,右拽一个,把我们拖到阳台上:“来,来,跟我来,看看我种的草莓!”

    那个不大的阳台上,摆满了黄泥花盆,里面的草莓郁郁葱葱,挂满了果实,红艳艳的。

    市长夫人手脚麻利地摘了一盘草莓,放在茶几上:“两位兄弟,快来吃,咱自家种的,绿色、环保、无污染。”

    “不养花草,种草莓!你这市长,雅兴不小!”方凯讥讽地拍着老葛的肩。

    “别小看这小小的草莓!是它一步步激励着我走到今天。”葛亚楼凝视着手中的一颗草莓,给我们讲了一段往事。

    “二十年前,一场瘟疫夺去了父亲的生命,母亲带着我和小妹搬到了小城。她租了一间破旧的阁楼,用拾荒的钱,供我们兄妹上学。邻居的孩子吃草莓,不懂事的妹妹也吵着要。那时的草莓要20块钱一斤,对于一个贫寒的家庭来说,实在是可望而不可即。妹妹大哭了一场,睡着了,母亲也下了楼。母亲再回来时,一头长长的秀发不见了,头发短得如同男人的板寸。她的手里多了两个花盆,两颗草莓苗。她说:‘记着,自己种的草莓最香甜。’那年初夏,那两株草莓开花、结果,我和妹妹吃到了这世上最好吃的水果,同时也将母亲的话铭记在心。”葛亚楼说。

    面对一个喜欢吃自己种的草莓的人,我知道,那枚祖母绿掏出来也是白掏。告别时,葛亚楼握着我和方凯的手说:“谢谢你们把我当兄弟!”他永远不会知道,那天,他眼神里的那份真诚,是怎样让两个老同学落荒而逃的。

    几年后,班里搞了一次同学聚会。说起副省长葛亚楼,很多同学跟我们一样,吃过葛家的糖醋鲤鱼,尝过葛家的阳台草莓,还听过那段与草莓有关的往事。

(选自《小小说选刊》,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我”与方凯、葛亚楼一起毕业,由于拼爹,葛亚楼进了镇政府干了秘书,十年之后当上了市长,而“我”与方凯却无奈留城原地踏步走。 B、“我”认为在人脉为王的今天,有个手握实权的官员同学,对自己会有很多好处,所以,葛市长刚刚转正,“我”与方凯就急于去拜访他。 C、小说中的“我”之所以没有送出那枚祖母绿,一是因为市长家的便宴气氛融洽,二是有感于葛市长讲的那段与草莓有关的往事。 D、语言描写是小说塑造人物形象的重要手段,这篇小说在塑造葛亚楼这个艺术形象时,就善于抓住典型语言来表现他的美好心灵和高尚人品。
(2)、小说中的葛亚楼有哪些形象特点?请结合作品简要概括。
(3)、小说通过葛市长之口叙述草莓的故事,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丑琴操

邓跃东

    祖父会拉琴,好事者命令他带上两个会拉胡琴的侄儿一起演出。在邻村第一次巡演时,我大伯父刚拉开过门,台下就扔来一只鞋子,砸在他头上。他们指责大伯父的胡琴有问题,硬是逼着他锯掉了琴杆上的龙头……

    这件事我是听一个叔父说的,几个伯叔不愿回忆这些旧事,唯有我堂二叔反应异常,他大口大口地吸着烟说:“琴头是我砍的!”我知道二叔一直钟情于胡琴,没想到他竟是这件事的亲历者。透过浓浓烟雾,我看到了二叔眼里流露出的几丝幽怨。

    那晚他们受到了批评,被要求将琴头处理掉,否则后果难以想象。祖父答应一定处理好,但不是当场锯掉的。这把琴是大伯父在县城读中学时带回的,却成了二叔的至爱。那时祖父被贬职从学校回乡,思虑最多的是要保住侄子们的性命,要不就对不起大哥。祖父就给二叔做工作,二叔十五六岁,很不配合。祖父发了怒,责问他:“是人头重要还是琴头重要?”二叔噙着泪、含着怨气,在祖父的逼迫下锯下了琴头。祖父说:“这个琴头雕刻得精致,你先收着,日后可能会用上。”二叔不吭气,捡起琴头一把甩进了灶膛。

    丑琴无头,祖父他们也无脸面,操琴的模样十分滑稽,总不被人正眼看。当然,心里最憋屈的是二叔。他很年轻,无端被人嘲笑,其实他拉琴是很有水准的,但是心里不平,音色起伏大。丑琴让二叔的脾性也丑了起来,他变得十分倔强,不太理会祖父﹣﹣以前他们经常一起谈琴论艺,慢慢地不怎么说话了。

    没过多久,伯叔姑姑们不能读书了,因为村里不准。二叔二次被生产队长从中学赶回,他聪颖好学,无奈初三未读完,就再也未进过学堂的门了。二叔积下一肚子的愤懑和怨恨,别人拈轻怕重,在生产队混工分,他年纪轻轻就去学泥水匠的手艺,每天用砖刀砍砍剁剁,其实是在发泄不满,他要砍平种种崎岖。但是,这种方式并不能让他感到轻松,他的虎口被震烂,血流不止,也不能释放心中的怨气。他又想起了无头琴,每天劳作回来,把自己关在房里,只有丑琴懂他,眼里的泪、虎口的血,遗落在琴上,他浑然不知。

    二叔独自拉琴,长夜不息。祖父知道他心里苦闷,就开导他说:“拉琴可以消解磨难,但不能宣泄情绪,你指上的怨气太重了。”二叔说:“你不是说琴音传递的是心声吗?”祖父反问:“你心里向往的是什么?”二叔不吭声了。听琴知音,得失寸心。二叔对祖父的视听修养极为钦佩,他为自己更名为“清明”,自此静心练琴,研习音律。

    清明通透,方有流音。二叔反复体悟,寻求彻悟﹣﹣人跟丑琴一样,没有脸面,可琴还是琴,心里有音,仍可自然地发声。他的心慢慢地融入了丑琴,琴声开始从心里流泻出来,没有了早时的发泄,音色一片柔美。

    二叔认真地看着我说:“琴已无头,人得有名。”

    二叔那时带着这把丑琴,一次次地参加上级安排的演出。他用丑琴发出的优美琴声征服了众多同行,感染无数心田。有一次,上级首长要来观看,领导提出给他换把琴,说这琴太丑了,影响县里的形象。二叔说,人能换但琴不能换。

    在本村的一场集会上,全家人都被责令到场陪斗,批斗的对象是二叔的母亲。大冬天里她被拉到学校操场上,被风车对着猛吹,她不服软,直挺挺地站了一夜。有人起哄要我家的人拉琴造势,祖父跟他们交涉能不能换人,他们说不行,故意要我二叔拉。祖父尴尬不已,二叔却轻松地拉开了弓子。凝望着受难的母亲,他如入空谷,心若止水,怀中丑琴一如惜日,不动声色。后来我得知,二叔拉的是刘天华先生的《光明行》,他心里存有光亮!

(选自《读者》2015年第9期,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杭州巷10号

夏  阳

    幸福路作为一条商业步行街,每天人流密集,左边有一条非常不起眼的小岔路,叫平安街,顺着平安街进去百余米,一拐弯,眼前生出一条南北向小巷,便是杭州巷。

    杭州巷狭窄细长,仅容得下两人并行,麻石板铺就的巷道,伴随着墙脚一线湿湿的青苔,一直延伸到尽头。巷子两边的建筑,古朴、荒凉,被圈在高高的院墙内。透过门缝,可隐约窥见一些雕梁画栋,当然还有断壁残垣。小巷里,渺无人烟,只有寂寞的风,顺着寂寞的巷道穿过,轻轻吹拂着墙头几株寂寞的茅草。步行在小巷里,抬眼望去,四周就像一幅油画,挂在墙上沉睡不醒。

    我此行的目的地是杭州巷10号,那也是整个小巷唯一的住户。我去的时候,正值深秋,碧空如镜。上午的阳光嫩黄羞怯,在墙头瓦瓴上探头探脑,却无法照进小巷。行走在小巷里,头上是一片金灿灿的阳光,人却站在岁月的阴凉中。驻足10号门前,我感慨颇多,犹豫良久,那两扇厚重的木门还是被我轻轻地叩响了。

须臾,一个老太太站在门口。她的目光和善,完全没有都市人惯有的那种警惕。我结结巴巴地说自己是摄影发烧友,爱好用镜头来捕捉历史。老太太把我迎进院内。院子很大,里面种了不少花草。秋天的菊花开得正艳,五彩缤纷,白如雪,粉似霞,而黄的,则黄得热闹,亦黄得伤感。院内飞檐斗角,回廊石阶,曲径通幽。难以置信,在现代都市林立的高楼大厦脚下,竟然藏着这样的深居大院。

    老太太说自己有八十高龄,有个留学海外的儿子,如果现在还活着的话,明年也将花甲之年了……老太太说她姓李,从十八岁结婚那年起,已经在这院子里生活了六十多年。六十多年里,女儿夭折,儿子客死他乡,佣人被遣散,老伴过世,一个个亲人相继离去,昔日门庭喧闹的大宅子里,最后只剩下她一个孤老婆子了。老太太说这话时表情恬淡,似乎是在谈论别人家的事情,看不出有任何的悲伤。

我问:“这巷子为何叫杭州巷,和杭州有什么历史渊源吗?”

    老太太说:“现在知道这巷子来历的人应该不多了。说来话长,早在清朝末年,有一批杭商集体迁移来此,他们开茶庄、丝绸店和当铺等。买卖做大了,赚钱了,在这里扎根,抱团买地置业,于是就有了这杭州巷。你可别小看这巷子,它可是当年这座城市的心窝窝呢。巷道之所以修得这么窄,就是为了减少闲杂人员的进入。无论多大的官来访,文官落轿,武官下马,就是皇帝来了,也得老老实实从巷子口步行进来。”说到这里,老太太得意地笑了。

    我吃了一惊,没想到杭州巷在当年是如此的尊贵显赫。望着老太太一脸甜蜜而略带羞涩的回忆神情,我依稀看到了当年一个情窦初开的妙龄女子,被浩大的迎亲队伍捧进了这杭州巷。

    在杭州巷10号,如置身于山野的一处宅院里,都市的喧嚣和车流的嘈杂似乎远去。空气里,有花的阵阵清香,在明朗的阳光下,微微发酵。和老太太坐在一块儿喝茶聊天,真是一种享受,仿佛在翻阅一本厚厚的历史书。

    我拍了几张照片后,告别老太太,告别杭州巷10号,重新回到巷子里。我默默退出杭州巷时,一个磨刀师傅正挑着担子站在巷子口,高声叫喊着:“磨剪子嘞,戗菜刀!”他抑扬顿挫的叫喊声跌落在小巷里,溅起一巷子清脆的回音。磨刀师傅喊了数声,站了片刻,却没有走进小巷。

我回到单位。主任问我:“老太太同意拆迁了?”

    我默默地望着主任难看的脸色。他的身后,悬挂着这座城市的规划蓝图,上面一条条粗大笔直的线路,纵横交错,气势凌厉。

    我向主任建议道:“按照老太太目前的身体状况,是很难熬过这个冬天的。要不,我们等到明年开春再说,如何?”

    主任沉默不语。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千叶瓶

刘心武

    ①那只花瓶是他二十几年前从农贸市场买来的。造型一般,素白,底部连瓷窑标志都没有。花瓶陪伴他度过整个青壮年时期。见证了他娶妻生子,也接受了他“哎,我退休啦!”的招呼。花瓶随他搬了两次家,在家里的位置多次变易,近些年则一直搁放在书桌一角。花瓶插过鲜花、干花和假花。最后所插的是三根孔雀翎。

    ②退休以后,他试图圆多年来写回忆录的梦。为此他专门购置了一个精美的十六开簿册,还准备了一盒十二支的绿色签字笔。为什么要选择绿色?完全是下意识驱使。在出售文化用品的货架前,他本是要拿黑色签字笔,忽然眼睛扫到了这种绿色的,好奇地抽出一支,在店里提供的试用纸上画了画,笔尖滑动的感觉和呈现的绿色都让他愉快,于是买了下来。

    ③但是,翻开簿册,拿起绿笔,郑重地宣布:“别打扰我,我要开笔啦!”却愣在那里,满脑子飞花飘絮,却不知该如何写出第一句来。好不容易写出了几行,却实在不能满意,狠心用左手撕下那一页,却不料纸张一剐,反弹力使他握笔的右手杵到花瓶,花瓶一斜,忙去扶正,结果签字笔笔尖就在瓶体上画出了一个弯线。拿抹布擦,去不掉,又找来去污粉,还是没用,涂上衣领净再擦再用水冲,那道绿痕似乎更加分明。

    ④传来了妻子的声音:“你把弄脏的一面朝墙,不就结了吗?”又传来正好回娘家的闺女的声音:“爸,又不是什么值钱的宝贝,您干吗着那么大急?还是写您的回忆录吧,写出来,我给您录入电脑……”他望着破了相的花瓶,只是发愣。

    ⑤第二天他用绿色签字笔,把那涂不掉的一个弯道,勾勒成了一小片绿叶,看上去,顺眼点。但瓶体和那么小一片绿叶,在比例上实在不相称,于是,他决定从那片绿叶开始,再连续勾勒出更多的、形态并不雷同、而又凹凸锯齿互补的叶片。勾勒第一个叶片时,他当然是一种后悔的心情,责备自己把素白的瓶体,不小心给玷污了。后来,不知怎么的,心理态势的惯性作用吧,勾勒别的叶片时,接二连三,全是后悔的思绪。后悔小时候,不该为了贪摘树上的果子,急躁地把整个枝丫扯断。又后悔上小学时,同桌向自己借圆珠笔用,死活就不借给人家。再后悔上山下乡的时候,队里培养自己当“赤脚医生”,却没有能把常见的草药形态认全。回城进工厂,先开大货车,后开小面包,再当上司机班长,更调进科室,好赖算是个干部了,就不免神气活现起来,给一起进厂的“插友”取不雅的外号大呼小叫,后来人家下了岗,找到自己借钱,虽说也拿了一千给人家,却又跟人家说了一大车便宜话,仿佛人家困难全是不争气造成的……

    ⑥闺女又回门,小声在问妻子:“爸的回忆录写出多少了?怎么抱着个花瓶在鼓捣?”妻子小声回答:“着了魔似的,每天总得花两三个钟头在瓶子上画树叶……不过他脾气倒好多了,下楼一块遛弯儿,还总跟我回忆以往的事儿,动不动还说,哪件事上对不起我,哪回的吵架请我原谅……咳,其实我早忘啦!不过听他那么说,心里倒是挺舒服的……”

    ⑦渐渐的,他那只花瓶,半壁外表都画满了绿叶,那些单线勾勒的叶片,大大小小,连续不断,看上去,仿佛当初入窑出窑时,就已经有了,而且,是工艺师事先就构思好,精描出来的,显得非常自然,也非常和谐,堪称雅致秀美。

    ⑧他继续在花瓶另一面上勾勒绿叶。妻子说:“难道你非得把叶子画满吗?铺满怕得上千片叶子,你累不累啊?”他边慢慢画,边沉吟地说:“我还真怕那画满的一天到来呢!”

    ⑨有一天,一位现在迷上古玩收藏的“发小”来看望他,忽然眼睛一亮,吼出一声:“老兄,你从哪儿收来这么个千叶瓶?”他不做声。那“发小”走近,小心捧起细看,哑然失笑:“原来根本不是古董,连当代高级工艺品都不是啊!”他让来客小心轻放,说:“对我而言,这是无价之宝!”他只简单解释了几分钟,来客便肃然起敬,并感叹:“如果那些对社会负有更大责任的人士,都能有你画千叶瓶的心思,该多好啊!”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垫底的人

陈大超

    终于调到一个局机关,吃上朝思暮想的“财政饭”,徐芳高兴得一天到晚都是笑盈盈的,可是等她醒过神来,她就发现在这个既讲级别也讲资历同时也讲能力的机关里,她原来是个垫底的人,谁都可以指派她,谁都可以指责她,谁都可以对她垮下脸来。人到中年、在原来的单位里大小是个头儿的徐芳,心里的高兴劲立刻就烟消云散了。

    好在没过多久,局里又来了一个脑子不好使的人——基本上就是个只能拖拖地夹夹报纸冲冲厕所的傻瓜。虽然傻瓜来头不小,但徐芳仍然可以把他当作垫底的人,只要她受了谁的窝囊气,她立刻就找到傻瓜,或者说“把地再拖一遍!”或者说“把报纸都好好夹起来!”或者说“帮我捶捶背!”傻瓜简直像个一摁按钮就立刻动作起来的机器人,不论你的脸色多难看,不论你对他的指使多么不合情理,他都是一点反应一点想法也没有。

    这个名叫闵天飞的傻瓜,考大学时离读清华的分数仅仅只差一分,一阵狂笑就变成了一个痴不痴呆不呆的傻瓜了。徐芳也挺同情他的,但她一旦受了谁的气,仍然要把他当作出气筒,恶言恶语地把他使唤一通,让自己产生某种虚幻的优越感。她甚至觉得在这个机关里,对她真正重要的,不是那些局长科长们,而是这个傻瓜——没有这个傻瓜给她垫底,她真不知道自己会怎么过下去。

    这天上班,她居然没见到天飞,楼上楼下各个科室都找遍了,也没见着他的身影。一问,原来是他家里人领着他到上海治病去了。她听了心里猛然一惊,接下来一整天都恍恍惚惚、心神不宁的。她就总是下意识地跟人家讨论:“你说天飞的这种病真的能治好吗?”“你说天飞的病治好的把握到底有多大?”还假惺惺地说:“要是真能治好那就太好了啊!”其实她潜意识中非常害怕他真的给治好了。

    一个星期后天飞出现在局里的时候,仍然是那副呆不呆傻不傻的样子。徐芳见了差点笑出声来。她也仍然常常在背后整他、吼他,拿他垫底、出气。后来她竟然发展到敢用鸡毛掸子打他了。也就有一次,她一失手,竟然将鸡毛掸子重重地打在他的后脑勺上。打得他当时猛地一激灵,全身仿佛触了电似的一抽搐。谁也没想到,这一击,竟然使天飞的智力因此而恢复了。

    天飞在家里休息了几天,再到局里上班的时候,脸上就再无半点呆气傻气了,局长也不让他再做那些杂事了,而是要他在秘书科“适应适应”。仅仅过了两三个月,天飞就给人一种英气勃勃年轻有为的感觉了。自然,在这个局里,徐芳又成了一个垫底的人了。她是多么后悔啊!后悔自己竟然用鸡毛掸子去打他——这一打,又把自己打入了度日如年的冰窟里。

    她常常幻想在天飞独自在办公室里值班的时候,悄悄地出现在他的后面,用一个暗中准备好的小木棒,对着他的后脑勺乒乒乓乓地从各个角度猛敲一气——再把他脑子里的那个开关敲关上……

(原载《金山》2003年第2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星空

何君华

    巴音诺尔苏木实在太小了,在这个人口还不到三千的小地方,你甚至找不到一个诗人。满都拉便是我在巴音诺尔见过的第一个诗人。“诗人”是我对他的称呼,他其实是苏木派出所新来的警察。

    不值班的时候,满都拉喜欢带我去查干敖包读诗,读惠特曼,读狄金森,也读阿赫玛托娃、曼德尔施塔姆和帕斯捷尔纳克,这些外国人的名字我一个也没听说过。

    查干敖包距离巴音诺尔苏木有十几公里,满都拉说他找了好久才找到这个地方。他说,没有比这里更适合朗读诗歌的地方了。

    “你为什么这么喜欢诗?”我问满都拉。

    满都拉没有回答我,他只给我朗诵了几句诗,后来我才知道,那是美国诗人惠特曼的《自我之歌》:“我赞美我自己,歌唱我自己,我所讲的一切,也一样适合你,因为属于我的每一个原子,也同样属于你,我邀请我的灵魂同我一道遨游,我俯首下视,悠闲地观察一片夏天的草叶,我的舌,我的血液中的每个原子,都是由这泥土、这空气构成,我在这里生长,我的父母在这里生长,他们的父母也同样在这里生长,我现在三十七岁,身体纯然健康,我希望继续不停地唱下去直到死亡……”

    “现在你明白我为什么喜欢诗了吗?”满都拉问我。

    我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

    我似乎明白了,又似乎没有明白。

    “康德说,有两样东西,我对它们的思考越是深入,它们在我心中唤起的赞叹和敬畏就越是历久弥新:一是我们头顶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心中崇高的准则。在我看来,头顶的星空就是诗,心中的准则便是法律。”

    满都拉说的话我总是听不懂,我只好似懂非懂地问他:“如果头顶的星空和心中的准则只能选一样,你选哪一样?”

    满都拉想了想,没有回答我。

    “我再给你读一首诗吧!”说着满都拉不知从哪里拿出一个厚厚的笔记本,翻到其中页大声读起来:“这一刻仿佛一生/这一生我总是一个人/走在这黑暗中/曾有许多人像我一样走在略上/但走着就丢了/有很多条路就这样被我走过/走过就消失了/路是否有尽头,我并不确定/但一直在走,这是我唯一/确信的事物/穿越一路的黑与暗/仿佛并不是为了抵达/仿佛并不是为了/远处的光……

    “写得真好”我赞美道,“这首诗是谁写的?”

    满都拉说:“你猜。”

    我说:“我知道的诗人太少啦,猜不出来。”

    “是我写的。”满都拉说。

    哇,想不到你也会写诗!”我抢过满都拉的笔记本,上面满满当当全是诗。

    “都是你写的吗?”我一脸惊诧地问满都拉。

    满都拉又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是啊,都是我写的。你拿去看吧,看完了记得还给我,将来还要出版呢。”

    满都拉说他的梦想是像惠特曼一样一辈子只写一本诗集,一本不断往里添加作品的诗集,满都拉告诉我说,惠特曼的诗集叫《草叶集》,他的诗集名字也起好了,被他一笔一画、认认真真地写在笔记本的扉页上,也是三个字,叫《星空集》。

    可是,滿都拉来不及看到他的诗集出版了,他手写的那本诗集一直留在了我手上。

    满都拉牺牲了,就在他为我朗诵诗歌不久后的一个晚上。

    我将满都拉的诗歌一首一首地整理出来,它们便像雷花一样飘洒到全国各地的报刊上,无数的读者惊叹中国诗坛又有一位天才诗人横空出世,可他们并不知道,当他们读到这位诗人天才的诗作时,他已经不在世上,就像生前籍籍无名的艾米莉·狄金森一样。

我只是一直不明白,满都拉为什么从来不直接回答我的问题,直到有一天我偶然读到《自我之歌》的最后几句:“我要像空气一样离去,我对着夕阳甩动头发,我把我的血肉投进涡流让它在镶嵌花边的步履中漂流。我把自己馈赠给泥土,以期从我心爱的草叶中复苏。你若想再见到我,可以看看你的足迹……你若一时找不到我,请仍然保持勇气,一处不见就到另一处寻觅,我总会在某个地方等着你……”

    我仿佛明白了满都拉的选择,他用生命热爱头顶的星空,也用生命捍卫心中的准则,我的眼泪终于忍不住下来,我想将来一定要将满都拉的诗集出版,我想让人们知道,世界上真的有一些人,他们热爱一些崇高的事物,就如同热爱生命一样。

(《微型小说月报》2018年第1期)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下面小题。

菜单上的春天

欧·亨利

    那是三月的一天。

    萨拉正对着一份菜单哭泣。

    你能想象吗,一个纽约市的姑娘竟会对着一份菜单掉眼泪!

    这位美丽的姑娘有着不逊于商学院毕业生的速记本领,然而世界只认他们,她只好四处奔波找点零碎的打字活。她同这个世界作战的最辉煌的业绩就是同“舒伦伯格家庭餐馆”签订了协议。这家餐馆在她寄居的一座旧楼房的隔壁。一天晚上,萨拉在这里吃完了一份廉价的快餐之后,找到了工作:萨拉负责为餐馆每天安排的菜肴打印菜单,报酬是每天的三餐饭。

    在严寒而又沉闷的冬天有饭吃了,对萨拉来讲,这是至关紧要的。

    后来,日历上说春天已经来了,这真是谎言。春天可不是说来就能来的。冰雪仍然像坚硬的石头一样冻结在横贯城市的街道上。萨拉坐在吱吱作响的柳木摇椅上望着窗外。除了为舒伦伯格准备菜单,她并没有别的事可做。墙上的日历冲着她不停地吼叫:“春天来了,萨拉——我告诉你,春天来了。看看我,萨拉,这儿的数字就是证明。你有这么优雅的身材,萨拉,这么美好的春天的外形,为什么还要这样忧伤地望着窗外呢?”

    萨拉的房间在这座房子的后部。朝窗外看,她恰好能看到邻街的制箱厂后面没有窗户的砖墙。砖墙非常干净,亮堂堂的。再往下看,萨拉看到了樱桃树和榆树掩映下的绿茵茵的小道,道旁还环绕着一片蒲公英。

    去年夏天萨拉去了一趟乡下,爱上了一个农夫。

    萨拉在桑尼布鲁克农庄待了两个星期,在那儿她渐渐爱上了年轻的沃尔特。就是在这样绿树成荫、蒲公英环绕的小道上,沃尔特向她求婚,赢得了她的芳心。他俩坐在一起,沃尔特为她编了一个蒲公英花冠。他还热烈地赞美过金黄色的花朵衬上她棕色的长发有多么的美;后来她把花冠留在那儿,手里轻摇着草帽走回了家。

    一阵敲门声打断了萨拉对那个美好日子的回味。服务生送来了家庭饭馆第二天的菜单。萨拉坐到打字机旁,把一张卡片卷进滚轴里。她很灵活,通常只要一个半小时,二十一张菜单就全打好了。

    这一天菜单上有不小的变化,上面充满了春天亲切的味道。刚刚还在青草坡上嬉戏的小羊羔,眼下也配上了煮过的水果,让人忍不住记起它曾有的欢乐。牡蛎的歌声尽管还没有完全沉寂,也慢慢地削弱了。煎锅只能在仁慈的烤炉炉条后面安静地休息。馅饼的品种多了起来,油腻的甜食不见了,香肠裹在包装纸里,和荞麦、香甜的枫糖一道在菜单上流连,却也时日不多了。

    萨拉的手指欢快地舞动着,像夏日的溪流上翩翩起舞的小矮人。打了一道又一道菜,她按照菜名的长短给它们每一个都安排了合适的位置。

    甜食的上面正好是蔬菜,胡萝卜烧豌豆,烤面包片加芦笋,四季不断的西红柿加豆煮玉米,利马豆,卷心菜——还有——

    萨拉对着菜单哭了起来。发自心底深深的失望让泪水涌出了心房,聚集在她的眼眶里。她的头伏到了打字机的架子上,键盘随着她的抽泣发出单调的嗒嗒的伴奏声。

    她已经有两星期都没收到沃尔特的信了,而菜单上的下一道菜却正好是蒲公英——蒲公英配什么蛋——谁管是什么蛋呢!一一蒲公英啊,沃尔特就是用那金黄色的花冠为她加冕,封她为爱的女王,未来的新娘——蒲公英啊,春天的信使,叫人伤心的花冠,她那最甜蜜时光的见证。

    萨拉渐渐地止住了泪水。菜单必须得打完。然而,还沉浸在闪着淡淡的金黄色光芒的蒲公英梦里,她的指头心不在焉地敲打着打字机键盘,有好一会儿,她的心仿佛还同她那年轻的农夫一起依偎在绿荫小道上。

    晚饭恰巧有一份蒲公英的美味,她根本吃不下去。这盘黑色的东西从光艳夺目的爱情象征变成了一分可鄙的菜肴,她夏天的期望就枯萎死亡了。

    前门的门铃响了,房东太太去开门。楼下的门厅里传来了一个响亮的声音,萨拉跳了起来,冲到门边,跑到楼梯口,她的农夫一步三级地跳了上来,像收割庄稼那样一把把地紧紧地接在怀里,捡谷穗的人这下可什么都别想得到了。

    “为什么不写信呢——哦,为什么?”萨拉叫着。

    “纽约可真是个大城市啊,”沃尔特说“一星期前我去了你的旧地址,才发现你星期四就搬走了。幸好不是倒霉的星期五搬走的,我总算安心了些。那以后,我可一直都在通过警察局什么的想尽了法子到处找你。”

    “可我给你写了信!”萨拉激动地说。

    “从没收到过!”

    “那么你是怎么找到这儿的?”

年轻的农夫露出了春天般的笑容。“晚上我碰巧走到隔壁的家庭饭馆,”他说,“管它是家什么样的饭馆,这个季节我只想吃点绿色蔬菜什么的。我在那张打印得很漂亮的菜单上扫来扫去,想找点什么。当我着到卷心菜的下面,差点掀翻了椅子,大声嚷着叫老板过来。是他告诉我你住在这儿。”

    “我想起来了,”萨拉高兴极了,“卷心菜下面是蒲公英。”

    “我知道全世界恐怕只有你的打字机会打出那奇特的大写了字母W,总是跑到一行字的上面。”沃尔特说。

    “可蒲公英里并没有W这个字母呀。”萨拉惊奇地说。

    年轻人从口袋里掏出了菜单,指着那一行。

    萨拉认出了那是下午她打的第一张卡片,右上角还留着一点闪亮的泪痕。但在那原本该看到绿色植物名称的地方,却因为金黄色花朵的回忆老是在她眼前飘来飘去,她的手指不知怎么的就敲了些别的什么键。

    于是在红卷心菜和带馅青椒之间就出现了这样道菜:“最亲爱的沃尔特,配水煮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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