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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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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河南省南阳市省示范性高中联谊学校2017—2018学年高一上学期语文第二次月考试卷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我只欠母亲
赵鑫珊
    人生的笑和哭常常发生在同一时刻。。
    一九五五年八月上旬,我一直在期待录取通知书的到来,前途未卜。是否能考取,没有把握,虽然自我感觉考得不错。是否能考取第一志愿第一学校,更是个未知数。不能有奢望。
    八月中旬,羊子巷、马家巷一带有几位考生已经接到通知,更叫我心焦——这也是我平生第一次体验到什么是心焦或焦虑。不安和焦虑也会有助于打碎平庸。
    邮递员骑着自行车一天送两回信:上午约十点,下午约四点。我是天天盼决定命运的信件。
    一天下午,我在马家巷大院内同一群少年玩耍。
    “赵鑫珊,通知书!”邮递员的叫声。
    我拆信的手在颤抖。旁边围观的少年首先叫了起来:“北京大学!”
    中国章回小说常用这样两句来形容人的幸福时刻:“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
    我看到母亲的表情是满脸堆笑,为儿子的胜利。
    第二天,母亲为我收拾行装。一共带两个箱子,一条绣花被子。
    母亲把一件件衣服放进箱里,并用双手抚平,泪水便滴在衣服上。
    “妈,你哭什么?我考上了,你应该快活才是!”我这一说,妈妈的泪水流得更多,但她没有解释她为什么哭。
    后来我成长了,读到唐诗“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才渐渐明白母亲为什么暗暗垂泪。
    母亲不善言辞。她预感到,儿子这一走,在娘身边的日子就不会多。母亲的预感是对的。
    大学六年,我一共回过三次家。加起来的时间不到两个月。主要原因是买不起火车票。
    母亲死后二十年,大妹妹才告诉我,我去北京读书的头两年,妈妈经常哭,以至于眼睛受伤,到医院去看眼科。
    听妹妹这样述说往事,我发呆了好一阵子。我对不起母亲!过去我不知道这件事。我后悔我给母亲的信很少且太短。
    后来邻居对我说:“你娘总是手拿信对我们说:‘你们看我儿子的信,就像电报,只有几行字!’”我总以为学校的事,母亲不懂,不必同母亲多说——今天,我为我的信而深感内疚!
    在校六年,我给母亲报平安的家信平均每个月一封。每封不会超过三百个字。
    六年来,我给母亲的信是报喜不报忧。这点我做得很好。我的目的很明确,不让母亲为我分心、牵挂、忧愁。按性格,我母亲的忧心太重,不开朗。以下事情我就瞒着母亲:我非常穷,却老说我的助学金很多、足够。去学校报到,母亲东借西借,为我凑了三十元,后来我就再也没有向母亲要过一分钱。当时我父亲已接近破产,家境贫穷。“反右”运动我受到处分,也没有告诉母亲。读到四年级,我故意考试考砸主动留一级,更瞒着她。她也没有觉察,我怎么要读六年。
    大妹妹问过母亲:“妈,你为什么最喜欢哥?”
    “你哥是妈烧香拜佛求来的崽。”
    祖父一共有五个儿子。我父亲是长子。母亲头胎和第二胎都是女儿,不到两岁便夭折。
    不久,我二婶生了儿子叫赵宝珊,这样一来大家庭的长孙便在二房,不在大房。我母亲的地位大受威胁,遭到歧视。在饭桌上,祖父常用讽刺的口吻,冷言冷语敲打我母亲:“先长胡子的,不如后长须的。”意思是二婶后来者居上,先得了儿子,我母亲落后了。上世纪三十年代的中国,重男轻女,母以子贵现象很严重。
    母亲忠厚、老实,只好把眼泪往肚子里咽。她偷偷地去万寿宫拜佛,求菩萨保佑赐给她一个儿子。不久我出生了。
    我刚四岁,母亲便让我读书,发蒙,为的是赶上大我两岁的宝珊。所以整个小学、中学,我和堂兄宝珊都是同年级。母亲的良苦用心只有等到我进了大学,我才知道。母亲说:“你为娘争了口气!”
    离开家乡的前一夜,妈舍不得我,抱着我睡。当时我十七岁。其实自我出生,从没有离开过娘。好在我走后,还有弟弟妹妹在母亲身边。
    往北京的火车渐渐开动的时候,我看到我母亲、大妹妹梅秋(十岁)、弟弟光华(八岁)和小妹云秋(四岁)久久站在站台上目送我。这回妈没有哭。
    我这个人,活到今天,谁也不欠,只欠我母亲的,没有能在在她身边侍奉她八年、十年,使我深感内疚。
(1)、下列对这篇文章的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A、上了大学,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更为了证明自己的独立,没再向母亲要过一分钱。 B、我临行前,母亲暗暗垂泪是因为她明白到儿子这一走,等待她的将是聚少离多的苦闷日子。 C、散文用拙朴自然的语言,真挚动人的情感,勾勒出一个含情脉脉的儿子对母亲忏悔式的追忆。 D、当赵宝珊出生后,母亲为了挣回在赵家的地位,偷偷求神拜佛,保佑赐给她一个儿子,反映了当时社会重男轻女,母以子贵的现象很严重。 E、我收到通知书时,母亲满脸堆笑,为儿子的胜利感到欣慰,为自己的良苦用心感到满足,更对儿子今后似锦的前程充满期望。
(2)、文章开头写道“人生的笑和哭常常发生在同一时刻”,有何意义?请结合全文内容分析。
(3)、在文中作者多次用细节描写追忆母亲,请举例,并说说分别体现了母亲怎样的性格。
(4)、这是一篇源自作者心扉的声音,夹杂着对自己过去无知的负疚和对母亲感恩似的的怀念。读来扣人心扉,《我只欠母亲》就像一面警钟在敲响,给我们深刻的震撼。请联系自身说说你的感受。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文后小题。

山峡中

艾芜

    江上横着铁链作成的索桥,巨蟒似的,现出顽强古怪的样子,终于渐渐吞蚀在夜色中了。

    桥下凶恶的江水,在黑暗中奔腾着,咆哮着,发怒地冲打岩石,激起吓人的巨响。

    两岸蛮野的山峰,好象也在伯着脚下的奔流,无法避开一样,都把头尽量地躲入疏星寥落的空际。

    夏天的山中之夜,阴郁、寒冷、怕人。一群被世界抛弃的山贼趁着月色住进一座破败荒凉的神祠。

    几个人坐着,伸手取暖的阴影映在周遭,混着咸肉的香味和着松柴的芬芳。从没头的土地菩萨侧边传来小黑牛痛苦无力的呻吟声。夜白飞不由得一阵阵怜惜,一声声叫骂。老头子却淡然平静,他觉得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呢,吃这行饭不怕挨打就是本钱。鬼冬哥连连讨好应和,老头子便越发来了兴致,埋怨起小黑牛的笨拙来了。江风大了,江水也大了,像要扫荡这一切,像诅咒我们的存在似的。

    黑夜里,小黑牛痛苦地呓语“我不干了”,老头子皱起眉头。看来,他又要做什么决定了。野老鸭望着汹涌的江水,喃喃道:“该不会出事吧!”

    这时,野猫子——一个油黑蛋脸的年轻姑娘连同笑声挤进这暗淡的世界里来了。黑暗、沉闷和忧郁,都悄悄地躲去。她手抱着一块木头人儿,一边同众人打趣,一边在老头子——她的父亲面前撒娇。木头人儿的真真假假,引得众人异常开心。

    我不由得想起白天的事,我虽扮演一个不重要的角色,但竟也与野猫子作了一次农家夫妻,当了一回爸爸。早上,他们叫我装作农家小子,拿着一根长烟袋,野猫子扮成农家小媳妇,提着一只小竹篮,同到远山那边的市集里,假作去买东西。他们呢,两个三个地远远尾在我们的后面,也装作忙忙赶街的样子。野猫子果真厉害,机智从容,灵活多变,狡猾的小商贩哪里逃得出她的手心,一匹上好的布终于得手了。

    半夜,纷乱的足声和嘈杂的低语,惊醒了我。我知道一定有什么瞒我的事在发生着了,就凝神听着。忽然听见夜白飞哀求的声音,在暗黑中颤抖地说着:“这太残酷了,太,太残酷了……可怜他是……”

    尾声低小下去,听着的只是夜深打岸的江涛。接着老头子发出钢铁一样的高声,叱责着,小黑牛的呻吟一时间流向神祠之外。夜,愈发阴森凄郁,从壁缝望去,一个人形似的东西被丢进江里。原先就是怒吼着的江涛,却并没有因此激起一点另外的声息,只是一霎时在落下处,跳起了丈多高亮晶晶的水珠,然而也就马上消灭了。

    我明白了,小黑牛已经在这世界上凭借着一只残酷的巨手,完结了他的悲惨的命运了。正像老头子说的“在这里,懦弱的人是不配活的”。但他往天那样老实而苦恼的农民样子,却还遗留在我的心里,搅得我一时无法安睡。回忆起小黑牛的往事,他躲开了张太爷的拳头,又免不了江流的吞食。难道穷苦人的生活本身,便原是悲痛而残酷的么?

    他们回来了。大家都是默无一语地悄然睡下,显见得这件事的结局是不得已的,谁也不高兴做的。

    次晨醒来,只剩下野猫子和我。她见我不时朝昨夜小黑牛睡的地方了望,便打探似地说道:

    “小黑牛昨夜可真叫得凶,大家都吵来睡不着。”

    “一早就抬他去医伤去了!……他真是个该死的家伙,不是爸爸估着他,说着好话,他还不去呢!”

    她比着手势,很出色地形容着,好像真有那么一回事一样。

    我冷冷地告诉她昨夜的事全部看见了,野猫子顿时就变了脸色,凶狠地说:“爸爸说的好,懦弱的人,一辈子只有给人踏着过日子的,难道你也想学小黑牛?” 说完,捡起地上的刀随手很结实地一挥,刀身便没入树身三四寸,又毫不费力地拔了出来,看得我目瞪口呆。

    午后,从崖上转下来一小队人,正是老头子的对头。

    “糟了!我们的对头呀!”

    野猫子恐慌起来,我却故意喜欢地说道:

    “那么,是我的救星了!”

    野猫子恨恨地看了我一眼,把嘴唇紧紧地闭着,两只嘴角朝下一弯,傲然地说:

    “我还怕么?我们原是作刀上过日子哪!迟早总有那么一天的。”

    不过,最后我还是与她一起扮演了戏,真有点儿小夫妻的味道,哄得一队人过去了事。

    晚上,他们回来了,带着那么多的“财喜”,看清形,显然是完全胜利,但我却不能安睡下去。

    第二天醒来时,已快近午,只我一人独自留着。江涛显得单调些、寂寞些了。但看见躺在砖地上的灰堆,灰堆旁边的木人儿,与夹留在我书里的三块银元时,烟霭也似的遐思和怅惘,便在我岑寂的心上缕缕地升起来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猛虎与蔷薇

余光中

    英国当代诗人西格夫里·萨松(SiegfriedSassoon1886——)曾写过一行不朽的警句:“In me the tiges niffe the rose.”勉强把它译成中文,便是:“我心里有猛虎在细嗅蔷薇。”

    如果一行诗句可以代表一种诗派,我就愿举这行诗为象征诗派艺术的代表。每次念及,我不禁想起法国现代画家昂利·卢梭(HenriRousseau,1844——1910)的杰作“沉睡的吉普赛人”。假使卢梭当日所画的不是雄狮逼视着梦中的浪子,而是猛虎在细嗅含苞的蔷薇,我相信,这幅画同样会成为杰作。借乎卢梭逝世,而萨松尚未成名。

    我说这行诗是象征诗派的代表,因为它具体而又微妙地表现出许多哲学家所无法说清的话;它表现出人性里两种相对的本质,但同时更表现出那两种相对的本质的调和。假使他把原诗写成了“我心里有猛虎雄踞在花旁”,那就会显得呆笨,死板,徒然加强了人性的内在矛盾。只有原诗才算恰到好处,因为猛虎象征人性的一方面,蔷薇象征人性的另一面,而“细嗅”刚刚象征着两者的关系,两者的调和与统一。

    原来人性含有两面:其一是男性的,其一是女性的;其一如苍鹰,如飞瀑,如怒马;其一如夜莺,如静池,如驯羊。所谓雄伟和秀美,所谓外向和内向,所谓戏剧型的和图画型的,所谓戴奥尼苏斯艺术和阿波罗艺术,所谓“金刚怒目,菩萨低眉”,所谓“静如处女,动如脱兔”,所谓“骏马秋风冀北,杏花春雨江南”,所谓“杨柳岸,晓风残月”和“大江东去”,一句话,姚姬传所谓的阳刚和阴柔,都无非是这两种气质的注脚。两者粗看若相反,实则乃相成。实际上每个人多多少少都兼有这两种气质,只是比例不同而已。

    东坡有幕士,尝谓柳永词只合十七八女郎,执红牙板,歌“杨柳岸,晓风残月”:东坡词须关西大汉,铜琵琶,铁绰板,唱“大江东去”。东坡为之“绝倒”。他显然因此种阳刚和阴柔之分而感到自豪。其实东坡之词何尝都是“大江东去”?“笑渐不闻声渐杳,多情却被无情恼”;“绣帘开,一点明月窥人”;这些词句,恐怕也只合十七八女郎曼声低唱吧?而柳永的词句:“长安古道马迟迟,高柳乱蝉嘶”,以及“渡万壑千岩,越溪深处。怒涛渐息,樵风乍起;更闻商旅相呼,片机高举。”又是何等境界!就是晓风残月的上半阕那一句“暮霭沉沉楚天阔”,谁能说它竟是阴柔?他如王维以清淡胜,却写过“一身转战三千里,一剑曾当百万师”的诗句;辛弃疾以沉雄胜,却写过“罗帐灯昏,哽咽梦中语”的词句。再如浪漫诗人济慈和雪莱,无疑地都是阴柔的了。可是清啭的夜莺也曾唱过:“或是像精壮的科德慈,怒着鹰眼,凝视在太平洋上。”就是在那阴柔到了极点的“夜莺曲”里,也还有这样的句子。“同样的歌声时常——迷住了神怪的长窗——那荒僻妖土的长窗——俯临在惊险的海上。”至于那只云雀,他那“西风歌”里所蕴藏的力量,简直是排山倒海,雷霆万钧!还有那一首十四行诗“阿西曼地亚斯”(ozymandias)除了表现艺术不朽的思想不说,只其气象之伟大,魄力之雄浑,已可匹敌太白的“西风残照,汉家陵阙”。

    但是平时为什么我们提起一个人,就觉得他是阳刚,而提起另一个人,又觉得他是阴柔呢?这是因为备人心里的猛虎和蔷薇所成的形势不同。有人的心原是虎穴,穴口的几朵蔷薇免不了猛虎的践踏;有人的心原是花园,园中的猛虎不免给那一片香潮醉倒。所以前者气质近于阳刚,而后者气质近于阴柔。然而踏碎了的蔷薇犹能盛开,醉倒了的猛虎有时醒来。所以霸王有时悲歌,弱女有时杀贼;梅村,子山晚作悲凉,萨松在第一次大战后出版了低调的“心旅”(The Heart's Journey)。

“我心里有猛虎在细嗅蔷薇。”人生原是战场,有猛虎才能在逆流里立定脚跟,在逆风里把握方向,做暴风雨中的海燕,做不改颜色的孤星。有猛虎,才能创造慷慨悲歌的英雄事业;涵蔓耿介拔俗的志士胸怀,才能做到孟郊所谓的一镜破不改光,兰死不改香!”同时人生又是幽谷,有蔷薇才能烛隐显幽,体贴入微;有蔷薇才能看到苍蝇控脚,蜘蛛吐丝,才能听到暮色潜动,春草萌芽,才能做到一沙一世界,一花一天国”。在人性的国度里,一只真正的猛虎应该能充分地欣赏蔷薇,而一朵真正的蔷薇也应该能充分地尊敬猛虎;微蔷薇,猛虎变成了菲力斯旦(Philistine);微猛虎,蔷薇变成了懦夫。韩黎诗:“受尽了命运那巨棒的痛打,我的头在流血,但不曾垂下!”华兹华斯诗:“最微小的花朵对于我,能激起非泪水所能表现的深思。”完整的人生应该兼有这两种至高的境界。一个人到了这种境界,他能动也能静,能屈也能伸,能微笑也能痛哭,能像廿世纪人一样的复杂,也能像亚当夏娃一样的纯真,一句话,他心里已有猛虎在细嗅蔷薇。

一九五二年十月廿四日夜(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最后的山

    我天生喜欢山,却没去过几座名山。面对长白山的时候,我既想走进它,又怕走进它。想走进它,是因为它是我心灵的图腾;怕走进它,是因为深深的敬畏。

    雨在这里格外密集。我已在白山市听它喧嚣了三天,每天打着伞在大街上乱走。那个城市让我记忆深刻的是一座专门卖山货的大厦,里面有长白山的蘑菇、蕨菜、榛子、雉鸡、熊胆、人参,还有许多我叫不出名字的山珍。我有半天时间待在那里,它包罗万象,像把长白山撕碎了,一块一块、一丝一缕地摆放在商贩的柜台上。我闻到了长白山浓郁的体香。

    大雨骤停,我们开始上山。从长白山西麓的入口,走进长白山最原始的那一部分,我第一次知道了什么叫原始森林。它是树编织的自然之初的混沌状态,以古老和沉默,制造出一种令人眩惑的悲剧氛围。我看见,每一棵树的面孔,都沧桑欲语。每一棵树的身上,都长满了苔藓,披挂着如网的荆藤,却将岁月的负荷一轮一轮盘旋在心里。有的死去了仍英雄般地站着,枝已枯黄了还是那么美。它们是为原始森林做最后的支撑,为活着的树分担霜和雨。

    车子在旷古的寂静中盘旋着上升。山的神秘愈加浓重,氤氲如梦,迷茫若仙。一位画家朋友告诉过我,在长白山,海拔不同树也不同,背包里的油彩不够用。我以为他是艺术家的夸张。但当我的脚、我的目光真正抵达这里,才知长白山隐藏了一幅从温带到极地几千公里长的巨大画卷,在这个倒悬的画面里,自下而上呈现出如四季一样截然不同的自然景观。如同艺术大师的杰作,长白山是如此美丽。

    然而,凝望长白山山顶的时候,所有人都仿佛被魔或仙引领到一个不可知的所在。目光所及,多是无遮无拦的旷野秃丘。长白山并不是一路都有树,原始的长白山到了高处,已如一只被摘净了毛的公鸡,只剩下一个英俊而孤独的冠了。记得在来的路上,曾看见一大片刚刚倒塌的原始森林。既然数百年的生长能被一场飓风毁于一旦,人类只能眼看着它们一点一点枯朽腐烂,那么,长白山山顶这最后的雄冠,也可能会在某一个时刻化为乌有。树的生命是脆弱的,森林并不是海拔多高都可以茂盛地张扬。山下的树因为亲近人类,而被弑杀了。长白山是如此单薄,那一瞬间,我曾在心里感到一种不由自主的惶悚。

    车子向下,在山腰树最茂密的地方停下,我大声地喊:“东北虎你好!熊瞎子你好!”但是没有回应。这是原始森林,但这里太安静了!我特别想与最凶猛的动物相遇,我觉得如果这时候从森林里走出一只野兽,不管它是什么,我都会感到亲切。然而,我只惊动了一只小松鼠,它机警地从一棵树跳到另一棵树上,眨眼之间就不见了。

    我禁不住想,除了土著的猎人,谁最早走进了长白山?是伐木者,还是采参人?我像是在追究一种责任。这其实并不重要,自然混沌,人也混沌,无论谁先走进长白山,都不会空着手。走进来的人,只有到长白山衰败枯竭的那一天才会住手,才会跪下来为哺育过自己的大山祈祷。建立清廷的爱新觉罗氏,当他们走出山林走进中原时,竟连回去的路径都模糊了。而做了伪满洲国皇帝的溥仪,却在长白山下宣布退位。大山之子,并没有走出多远。

    如今,长白山不但在中国是最后的山,在世界也是,它是欧亚大陆北半部山地生态系统的典型代表,已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加入“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网,今日长白山的一只鸟,或者一片树叶,都变成人类共有的了,不许哪个人随意拿走。这一切,都因为失去的太多了,才想起严守。然而整个长白山都稀疏了,只有这一小块葱茏,人类真的能守住它吗?

    回来的路上,经过梯子河和锦江大峡谷。梯子河是一道欲裂未裂的山缝,下面有哗哗的水鸣声。锦江大峡谷则是将大山打开了,看起来像一句灰色的预言。我想它们能知道下一次火山爆发将会在什么时候,知道人类还能享受多久的宁静。它们会告诉你,原始的绿色已所剩不多,长白山随时都可能从休眠中醒来,如果扰了它的梦,一切都将不复存在。

    自始至终,我都是惶恐的。总感觉长白山在动,甚至将要裂开。

(原文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黄昏无下落

鲍尔吉·原野

    是谁在人脸上镀上一层黄金?

    人在慷慨的金色里变为红铜的勇士,破旧的衣裳连皱褶都像雕塑的手笔;人的脸棱角分明,不求肃穆,肃穆自来,这是在黄昏。

    小时候,我无意中目睹到了黄昏。感受到那离奇的光从红里变出诡异的蓝。红里怎么会生出蓝呢?它们是两个色系。玫瑰红诞生其间,橘红诞生其间,旋生旋灭。

    这是怎么啦?西方的天空发生了什么?我结结巴巴地问大人,那里发生了什么?大人瞟一眼,只说两个字:黄昏。

    自那时起,我得知世上还有这两个字——黄昏,并知道这两个字里有忧伤。我盼着观黄昏,黄昏却不常有。多云天气或阴天,黄昏就没了下落。我站在我家屋顶看黄昏。西方的天际在柳树之上烂成一锅粥,云彩被夕阳绞碎,红云有如在烈火中逃窜的野兽,却逃不出西天的大火。太阳以如此大的排场谢幕,它用炽热的姿态告诉人它要落山了。人习以为常,不过瞟一眼,名之“黄昏”。而我心里隐隐有戚焉。假如太阳不再升起,全世界的人会在痛哭流涕中凝视黄昏,每日变成每夜,电不够用,煤更不够用,满街小偷。

    黄昏里,屋顶一株青草在夕照里妖娆,想不到生于屋顶的草会这么漂亮,红瓦衬出草的青翠,晚霞又给高挑落下的叶子抹上一层柔情的红。草摇曳,像在瓦上跳舞。原来当一株草也挺好,如果能生在屋顶的话,是一位在夕阳里跳舞的新娘。地上的草叶金红,鹅卵金红,土里土气的酸菜缸金红,黄昏了。

    我在牧区看到的黄昏惊心动魄。广大的地平线仿佛泼油烧起了火,烈火战车在天际穿行,在落日的光芒里,山峰变秃变矮。天空盛不下的金光全都倾泻在草地,一直流淌到脚下,黄牛红了,黑白花牛也红了,它们扭颈观看夕阳。天和地如此辽阔,我久久说不出话来,坐在草地上看黄昏,直到星星像纽扣一样别在白茫茫泛蓝的天际。

    那时,我很想跟别人吹嘘我是一个看过牧区黄昏的人,但这事好像不值得吹嘘。什么事值得吹嘘?我觉得看过牧区的黄昏比有钱更值得吹嘘。那么大的场景,那么丰富的色彩,最后竟什么都没了,卸车都卸不了这么快。黄昏终于在夜晚来临之前昏了过去。

    “我曾经见过最美丽的黄昏”,这么说话太像傻子了。但真正的傻子是见不到黄昏的人。在这个大城市,我已经二十六年没见过黄昏,西边的楼房永远是居然之家的楼房和广告牌,它代替了黄昏。城市的夜没经过黄昏的过渡直接来到街道,像一个虚假的夜,路灯先于星星亮起来,电视机代替了天上的月亮。这么多年我一直以为我失去的仅仅是黄昏,原来还有那么多东西。我一直觉得自己身上缺了一些东西,原以为是缺钱、缺车,后来知道我心里缺了天空对人的抚爱,因为许多年没见到黄昏。

(选自《美文》,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时光的气味

苏沧桑

    时光有时是一种气味,循着它,一路闻过去,会闻到某一年最让你印象深刻的某一秒。

    于我,2015年惊心动魄的那一秒,带着桂花的气味。当时,我们在老家的桂花树下摆了张桌子,父亲母亲、姑姑小舅妈小姨妈,还有抽空回来看他们的我,一起喝茶聊天。离母亲七十三岁的生日和重阳节还有三四天。

    那一秒,桂花树漏下了一缕很亮的阳光,照在母亲左脸颊花白的鬓发间。突然,一颗铜钱大的黑痣映入眼帘!我感到心脏停跳了一秒后,咚咚咚失了节奏。

    我说,妈!这颗痣什么时候有的?我怎么从来没看到过?!

    四周静了下来,只有我的声音飘忽着,听起来有点远。

    母亲说,没事没事,以前有的。

    怎么这么大?这么黑?去医院看过吗?

    没有,不用,有点破了,我用孢子粉涂了,过两天就好了。

    深夜,我百度了一下“黑痣”,恐惧像洪水浸漫了我。难道充溢着桂花香的那一秒,那么美好的一秒,是母亲和我们的分水岭?是我苦乐人生的分界线?我没有任何思想准备,我无法想象没有母亲的家,没有母亲的人生,尽管我快到知天命的年龄。

    手机相册里,绽放着母亲一个个笑脸。我一幅幅翻看着,心里一直有个声音说,不不不,不会的!

    那几日,我照常和父母说笑,出去采风,晒照片和视频给他们看。父亲说,拍照没意思,多拍点视频,留着将来看。我说对对对,拍视频,鼻子却酸了起来。这句平常的话,我都听不得了。实在忍不住了,问父亲要不要强拉着母亲去医院检查?父亲说,我们都这把岁数了,哪怕真是那什么,也没关系啦,高寿啦。

    父亲,我从小最敬畏却最懂我的父亲,早已看穿了我独自沉在谷底的心。他伸出手,把我捞了上来。

    时光在几天后的另一秒,变成了红薯粉圆子的味道。我下楼来,母亲手里正做着圆子,她歪了歪头,侧过脸给我看,说,你看,掉了!

    一个淡褐色的疤痕,替代了那颗烙在我心里的黑痣!

    她说,昨晚洗澡脱衣服不小心扯了一下,扯掉了。我说没事的吧?大概是孢子粉涂多了,看上去那么黑。

    她似乎从来都没把这事放在心上,她亦没有看出我这几天的恐惧煎熬,因此,她都没想到昨晚就该告诉我的。

    那一秒,我在心里跪下了……感谢老天。接下来的日子,过节似的,姑姑姨妈舅妈和我同学邻居轮番来玩,每天将笑声填满了整个院子。到了我回杭的日子,我说,你们终于可以好好休息了,太累了。

    母亲说,有什么累的?多开心,巴不得天天这么累!

    父亲说,你走了,她们也都忙,不会天天来的,家里就冷清了。

    想起前几日在洋屿岛遇见两位留守海岛的老人家,儿女都在城里过得很好,他们俩自己种花生、芝麻和蔬菜,过着世外桃源的生活。母亲常说,我看我们中国内地的老人最享福了,你看香港,还有国外,许多那么大年纪的人都还在当服务员、门卫什么的。

    时光里飘回来一缕白莲花的气味,那是2015年春天某日清晨某一秒的味道,在泰国清迈,我与一场化缘不期而遇。一个姑娘递过一枝散发着清香的白莲花,微笑着示意我。我本能地后退一步,微笑着摇摇手婉拒了。

    后来,那一秒,一直刻在我心里很久。时光往往会安排一个一闪而过的时机,让你表达你的感恩,让你把感恩付诸行动,比如无关信仰地供奉上一枝白莲花,在心里对天地万物、父母师友说一声谢谢。有时,时光又会以某种方式警醒你,比如母亲的黑痣,比如白莲花……但时光更多时候是无声无息、无色无味的,过去后,便来不及了。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湖殇(有删改)

熊久红

    ①当一双脚站在干涸的湖底的时候,其实,那种心痛的感觉,就像是自己踩在了自己的骨头上。

    ②我说的是,在西部腹地,看着被戈壁荒漠一寸寸吞噬掉的艾比湖;我说的是,面对一片白色的盐碱,以及狂风掠过时卷起的漫漫沙尘。

    ③对湖而言,它首先带给我们的,应该是那粼粼的波光,是鸥鸟的翔鸣,是蓝天白云的倒映,是渔歌唱晚的恬静,这些特征是湖带给我们的生活体验,也是湖应有的生命品质。而我脚下的艾比湖,正在丧失这些青春,就像一个散失了光鲜的干瘪水果,躺成一汪奄奄一息的物证,那些越来越多从湖底裸露出来的丑陋的盐碱污泥,总是让我联想到一具行将风干的木乃伊,一个湖的木乃伊。

    ④青年时期的艾比湖有着1200平方公里的水面;有着几万乃至十几万只野鸭水鸟嬉戏的场面;有着浩浩荡荡芦苇环卫的辽阔水域;有着长河落日大漠孤烟的宁静致远。这些深深的怀念,使得我对眼前的景象,有着撕心裂肺的悲怆。

    ⑤在蛮荒的疆域里安插一个湖,应该是上帝对自己分配不公的一个补偿,她带给我们的是对绝望灵魂的抚慰,是对生存状态的重估,是能枕着入眠的一个梦境,而这个梦,曾经真真实实地存在过,在记忆的回望里,碧波荡漾。

    ⑥那是八十年代中期,一直对巴金的《海上日出》心存缱绻,期待感受红日出海的璀璨景象。新疆离海太远,使只好以湖的的水域,模仿海的苍茫了。从首府放暑假回来,邀几位同学,骑车六十里,去艾比湖看日出,以弥补对海的贫瘠和渴望。

    ⑦由于道路的崎岖到湖边时,太阳早已三尺竿头了。虽没赶上看日出,却被眼前一望无际、绵延至深的芦苇荡所震撼,清风拂过,波涛汹涌。一如百万雄兵拥围着这一城的浩淼,湖的浅滩上,密密麻麻布满了野鸭、灰鸭、斑头雁,随便朝水中甩一片卵石,都会惊飞几十只水鸟,空中盘旋两圈,又栖落水中。湖面很宽,即使极目远眺,也看不见对岸的轮廓。靠近水边是一排沙滩,赤脚从上面走过,可以感受到温热潮润的细沙与脚趾间密切接触的惬意。几行浅浅的脚印,一派浪漫的行程。

    ⑧二十多年的时间,都无法淡化湖在往事里的色彩,这幅精美的画面早已长在岁月深处,每一次温故,都在重新涂染一遍色彩,所以,停靠在回忆中的湖,其实,一直都很鲜艳,多少次在梦里,潮涨潮落,清波涟涟。

    ⑨但眼前的残败,总让人恍然隔世,觉得这个每年被大风从湖底卷起无数沙尘和盐尘的,这个每年以几平方公里的速度一点点消失的,这个在干涸湖底随处可见禽鸟尸骨和枯苇干枝的,不是记忆里的那个湖啊!它与往日被我们时常念想的碧水清波毫无瓜葛。

    ⑩多么希望艾比湖的枯萎是一次误诊!

    ⑪但更多时候,我们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串的数字。近50年,我国失去的湖泊有243个,其中,新疆的数量最多,达62个。罗布泊消失于1972年;台特玛湖消失于1974年;玛纳斯湖消失于1974年;艾丁湖消失于1987年。这听上去多少有些像宣读阵亡名单,但它们确实是从我们眼中一个一个消失的。

    ⑫那些缭绕碧波的绿茵,那些水中游戏的鱼鸟,那些湖面泛舟的渔人,那些环湖晚炊的村庄,都随着湖的消失而泯灭了。

    ⑬通过同伴的结局,艾比湖一定看到了自己悲情的归宿,所以,湖才有了泪的咸涩。如果能发出呐喊,我想,湖是一定要向上天控诉的,控诉那贪婪者、破坏者、无知者、傲慢者,控诉他们以自己的短视,替子孙们挖掘着墓穴。

    ⑭时常看到一些赞美艾比湖的文章,对它仅剩的三分之一的水域,进行热情歌颂,听上去就像是对着一个病入膏肓的人,赞美她美丽的服饰和迷人的发髻,不知道在鱼缸里长大的鱼,会不会朗诵有关海的诗句。

⑮我在为一个湖悲哀的时候,突然想起了那些鸟,那些以湖为生的水禽,它们的翅膀,如何才能越过灾难,飞抵梦想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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