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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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河南省南阳市省示范性高中联谊学校2017—2018学年高一上学期语文第二次月考试卷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我只欠母亲
赵鑫珊
    人生的笑和哭常常发生在同一时刻。。
    一九五五年八月上旬,我一直在期待录取通知书的到来,前途未卜。是否能考取,没有把握,虽然自我感觉考得不错。是否能考取第一志愿第一学校,更是个未知数。不能有奢望。
    八月中旬,羊子巷、马家巷一带有几位考生已经接到通知,更叫我心焦——这也是我平生第一次体验到什么是心焦或焦虑。不安和焦虑也会有助于打碎平庸。
    邮递员骑着自行车一天送两回信:上午约十点,下午约四点。我是天天盼决定命运的信件。
    一天下午,我在马家巷大院内同一群少年玩耍。
    “赵鑫珊,通知书!”邮递员的叫声。
    我拆信的手在颤抖。旁边围观的少年首先叫了起来:“北京大学!”
    中国章回小说常用这样两句来形容人的幸福时刻:“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
    我看到母亲的表情是满脸堆笑,为儿子的胜利。
    第二天,母亲为我收拾行装。一共带两个箱子,一条绣花被子。
    母亲把一件件衣服放进箱里,并用双手抚平,泪水便滴在衣服上。
    “妈,你哭什么?我考上了,你应该快活才是!”我这一说,妈妈的泪水流得更多,但她没有解释她为什么哭。
    后来我成长了,读到唐诗“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才渐渐明白母亲为什么暗暗垂泪。
    母亲不善言辞。她预感到,儿子这一走,在娘身边的日子就不会多。母亲的预感是对的。
    大学六年,我一共回过三次家。加起来的时间不到两个月。主要原因是买不起火车票。
    母亲死后二十年,大妹妹才告诉我,我去北京读书的头两年,妈妈经常哭,以至于眼睛受伤,到医院去看眼科。
    听妹妹这样述说往事,我发呆了好一阵子。我对不起母亲!过去我不知道这件事。我后悔我给母亲的信很少且太短。
    后来邻居对我说:“你娘总是手拿信对我们说:‘你们看我儿子的信,就像电报,只有几行字!’”我总以为学校的事,母亲不懂,不必同母亲多说——今天,我为我的信而深感内疚!
    在校六年,我给母亲报平安的家信平均每个月一封。每封不会超过三百个字。
    六年来,我给母亲的信是报喜不报忧。这点我做得很好。我的目的很明确,不让母亲为我分心、牵挂、忧愁。按性格,我母亲的忧心太重,不开朗。以下事情我就瞒着母亲:我非常穷,却老说我的助学金很多、足够。去学校报到,母亲东借西借,为我凑了三十元,后来我就再也没有向母亲要过一分钱。当时我父亲已接近破产,家境贫穷。“反右”运动我受到处分,也没有告诉母亲。读到四年级,我故意考试考砸主动留一级,更瞒着她。她也没有觉察,我怎么要读六年。
    大妹妹问过母亲:“妈,你为什么最喜欢哥?”
    “你哥是妈烧香拜佛求来的崽。”
    祖父一共有五个儿子。我父亲是长子。母亲头胎和第二胎都是女儿,不到两岁便夭折。
    不久,我二婶生了儿子叫赵宝珊,这样一来大家庭的长孙便在二房,不在大房。我母亲的地位大受威胁,遭到歧视。在饭桌上,祖父常用讽刺的口吻,冷言冷语敲打我母亲:“先长胡子的,不如后长须的。”意思是二婶后来者居上,先得了儿子,我母亲落后了。上世纪三十年代的中国,重男轻女,母以子贵现象很严重。
    母亲忠厚、老实,只好把眼泪往肚子里咽。她偷偷地去万寿宫拜佛,求菩萨保佑赐给她一个儿子。不久我出生了。
    我刚四岁,母亲便让我读书,发蒙,为的是赶上大我两岁的宝珊。所以整个小学、中学,我和堂兄宝珊都是同年级。母亲的良苦用心只有等到我进了大学,我才知道。母亲说:“你为娘争了口气!”
    离开家乡的前一夜,妈舍不得我,抱着我睡。当时我十七岁。其实自我出生,从没有离开过娘。好在我走后,还有弟弟妹妹在母亲身边。
    往北京的火车渐渐开动的时候,我看到我母亲、大妹妹梅秋(十岁)、弟弟光华(八岁)和小妹云秋(四岁)久久站在站台上目送我。这回妈没有哭。
    我这个人,活到今天,谁也不欠,只欠我母亲的,没有能在在她身边侍奉她八年、十年,使我深感内疚。
(1)、下列对这篇文章的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A、上了大学,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更为了证明自己的独立,没再向母亲要过一分钱。 B、我临行前,母亲暗暗垂泪是因为她明白到儿子这一走,等待她的将是聚少离多的苦闷日子。 C、散文用拙朴自然的语言,真挚动人的情感,勾勒出一个含情脉脉的儿子对母亲忏悔式的追忆。 D、当赵宝珊出生后,母亲为了挣回在赵家的地位,偷偷求神拜佛,保佑赐给她一个儿子,反映了当时社会重男轻女,母以子贵的现象很严重。 E、我收到通知书时,母亲满脸堆笑,为儿子的胜利感到欣慰,为自己的良苦用心感到满足,更对儿子今后似锦的前程充满期望。
(2)、文章开头写道“人生的笑和哭常常发生在同一时刻”,有何意义?请结合全文内容分析。
(3)、在文中作者多次用细节描写追忆母亲,请举例,并说说分别体现了母亲怎样的性格。
(4)、这是一篇源自作者心扉的声音,夹杂着对自己过去无知的负疚和对母亲感恩似的的怀念。读来扣人心扉,《我只欠母亲》就像一面警钟在敲响,给我们深刻的震撼。请联系自身说说你的感受。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如果你为四郎哭泣

龙应台

    ①经济学家、社会学家、人类学家可能找得出一百个方式来回答“文化为什么重要”这个问题,但是我可以从一场戏说起。

    ②有一天台北演出《四郎探母》,我特别带了八十五岁的父亲去听。从小听他唱“我好比笼中鸟,有翅难展;我好比虎离山,受了孤单;我好比浅水龙,困在了沙滩……”,老人想必喜欢。

    ③遥远的十世纪,宋朝汉人和辽国胡人在荒凉的战场上连年交战。杨四郎家人一一壮烈阵亡,自己被敌人俘虏,娶了敌人的公主,在异域苟活十五年。铁镜公主聪慧而善良,异乡对儿女已是故乡,但四郎对母亲的思念无法遏止。悲剧的高潮就在四郎深夜潜回宋营探望老母的片刻。卡在“汉贼不两立”的政治斗争之间,在爱情和亲情无法两全之间,在个人处境和国家利益严重冲突之间,已是中年的四郎跪在地上对母亲痛哭失声:“千拜万拜,赎不过儿的罪来……”

    ④我突然觉得身边的父亲有点异样,侧头看他,发现他已老泪纵横,泣不成声。

    ⑤父亲十六岁那年,在湖南衡山乡下,挑了两个空竹篓到市场去,准备帮母亲买菜。路上碰见国民党政府招兵,这十六岁的少年放下竹篓就跟着去了。此后在战争的炮火声中辗转流离,在两岸的斗争对峙中仓皇度日,七十年岁月如江水漂月,一生不曾再见到那来不及道别的母亲。

    ⑥他的眼泪一直流,一直流。我只好紧握着他的手,不断地递纸巾。

    ⑦然后我发现,流泪的不只他。斜出去前一两排一位白发老人也在拭泪,隔座陪伴的中年儿子递过纸巾后,将一只手环抱着老人瘦弱的肩膀。

    ⑧谢幕以后,人们纷纷站起来,我才发现,啊,四周多得是中年儿女陪伴而来的老人家,有的拄着拐杖,有的坐着轮椅。他们不说话,因为眼里还有泪光。

    ⑨中年的儿女们彼此不识,但是在眼光接触的时候,沉默中彷佛已经交换了一组密码。是曲终人散的时候,人们正要各奔东西,但是在那个当下,在那一个空间,这些互不相识人变成了一个关系紧密、温情脉脉的群体。

    ⑩在那以后,我陪父亲去听过好几次的《四郎探母》,每一次都会遇见父老们和他们中年的子女;每一次都像是一场灵魂的洗涤,感情的疗伤,社区的礼拜。

    ⑪从《四郎探母》,我如醍醐灌顶似地发觉,是的,我懂了为什么《伊底帕斯》能在星空下演两千年仍让人震撼,为什么《李尔王》在四百年后仍让人感动。

    ⑫文化,或者说,艺术,做了什么呢?

    ⑬它使孤独的个人为自己说不出的痛苦找到了名字和定义。少小离家老大失乡的老兵们从四郎的命运里认出了自己不可言喻的处境,认出了处境中的残酷和荒谬,而且,四郎的语言──“千拜万拜,赎不过儿的罪来”──为他拔出了深深扎进肉里无法拔出的自责和痛苦。艺术像一块沾了药水的纱布,轻轻擦拭他灵魂深处从未愈合的伤口。

    ⑭文化艺术使孤立的个人,打开深锁自己的门,走出去,找到同类。他发现,他的经验不是孤立的而是共同的集体的经验,他的痛苦和喜悦,是一个可以与人分享的痛苦和喜悦。孤立的个人因而产生归属感。

    ⑮它使零散的、疏离的各个小撮团体找到连结而转型成精神相通、忧戚与共的社群。“四郎”把本来封锁孤立的经验变成共同的经验,塑成公共的记忆,从而增进了相互的理解,凝聚了社会的文化认同。白发苍苍的老兵,若有所感的中年儿女,或者对这段历史原本漠然的外人,在经验过“四郎”之后,已经变成一个拥有共同情感而彼此体谅的社会。

    ⑯人本是散落的珠子,随地乱滚,文化就是那根柔弱又强韧的细丝,将珠子串起来成为社会。而公民社会,因为不倚赖皇权或神权来坚固它的底座,因此文化便是公民社会最重要的黏合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荷叶

韩开春

    ①那年我去宏村,正是深秋时节,顺着黄山的皱褶一路前行,层林尽染,草黄枫红,间杂粉墙黛瓦,古徽州果然气派非凡。到了村前,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泓碧水,一条小道笔直穿过湖心,上面有座弯月般的石砌小桥名叫画桥。据说,当年李安在此拍摄《卧虎藏龙》,男主人公李慕白就是从这座小桥上牵着他的白马走过的。

    ②但是,我的目光却被湖中那一大片枯萎的残荷吸引,脑海中瞬间浮现的竟是《红楼梦》里林黛玉反对贾宝玉拔出荷叶的理由:“我最不喜欢李义山的诗,只喜他这一句:‘留得残荷听雨声’。”恍惚间,我似乎看到林妹妹那双对着残荷发痴的忧郁的眼睛。在那一刻,我居然有了长留宏村的想法,要是能有机缘在湖边的书院住下,在有雨的夜晚,或是撑着一把油纸伞,顺着石砌的湖堤漫行,或是隔着石雕的窗棂,卧听雨打残荷,该是多么惬意的享受啊。

    ③其实,我有许多亲耳聆听雨打残荷的机会。我读初中的时候,学生宿舍的后面就有一大片荷塘,每年莲藕起出之后,就再也没人去管它,任由满塘的荷叶自生自灭。然而我终究只是个俗人,比不得林妹妹那样冰雪聪明,所以听雨打残荷的次数虽然不少,却从未听出过什么诗意。

    ④与枯萎破败的残荷相比,我更加喜欢夏日的新荷,光鲜洁净,绿意盎然,看上去就很赏心悦目,勃发着无穷的生机。中午或是傍晚,会有一些或红或绿的蜻蜓、豆娘前来参观,它们或许是被这荷塘满目的绿迷住了,绕着圈不停地飞,迟迟不肯离去,飞累了,就在新冒出的小荷尖上歇歇脚;身上穿着黑黄条纹套衫的小青蛙,也从水里冒出头来,双腿一蹬,用它那著名的蛙跳,一下子便跃上了荷叶的表面,随之溅起的一串水滴,滴溜溜地汇聚到荷叶的中心,凝成一颗又圆又亮的大水珠,映着太阳的光辉,像是一颗耀眼的明珠,它们或许是把这一张荷叶当成了运动场,鼓着大腮帮咕呱咕呱不停地叫,呼朋引类;还有一些黑脊背的鱼,在荷叶撑起的大阳伞下悠闲自在地游来游去,间或举起大尾巴,在平静的水面上使劲一击,发出“泼剌剌”的一声响,溅起一朵大水花,旋即便一头扎进水底,再也不见了。

    ⑤这样的季节,最快乐的自然还是孩子,从第一朵荷花在水面上升起、绽开它美丽的笑脸时起,就会不断有孩子顺着塘埂悄悄滑下水去,学着在水面上那群嬉戏的鸭仔的样子,把鼻子一捏,头往下一低,便潜入水底,浮上来的时候,手里总会多出一截细嫩甜香的花香藕,临了上岸,还不会忘记摘一片荷叶顶在头顶。有时候也玩打水仗游戏,学着电影里白洋淀民兵打鬼子的模样,顶着一片荷叶,手里端根树枝,一只眼闭着,煞有介事地一瞄,手指一勾,嘴里同时还要发出“叭”的一声伴音。

    ⑥少年的记忆,除了玩耍,大多数还是和味蕾紧密联系在一起,关于荷叶,也是如此。说到吃,必须提一下荷叶粥,这是我母亲夏天常做的,把新鲜的荷叶洗净,切成细丝,放点冰糖,和粳米一同煮,做出来的粥青白相间,颜色好看,味道也好,清香扑鼻,有清热解暑之功效。荷叶还可以包裹食物。我祖父有个习惯,赶集的时候带上一张荷叶,或干或鲜,随季节改变而有所不同,回来的时候,总会变戏法般从怀里掏出一只荷叶包来,里面包着的有时是几片卤猪头肉,有时是两根油条。他用筷子夹起肉丢进我的嘴里,果然是跟往常吃到的不同,肉香中夹杂着荷叶的清香。长大后读明清小说,见到许多关于市井场景的描写,才知道,原来这用荷叶包熟食的举动,并不是我祖父的首创。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纸上故乡

邓琴

    故乡给了我一颗多愁善感的心,它常常在梦中打探故乡的消息。

    我的家乡在千里之外的赣南,它的每一寸肌肤都浸润在红色文化里,在淡淡茶香中,在田间地头悠悠的歌声里。它是贫穷的,但它又是富硕的。它没有飞驰的动车,没有轰鸣的机器,有的是叮咚的流水、黛色的群山。且不说章江水日夜川流不息、润泽万物;也不说成片的稻田如一张巨大的地毯静卧天地间,恩惠万家;就说梅岭那漫山遍野、傲立寒冬的梅花盛景,已是天下一绝。

    离家多年,到过很多地方,心中始终挥不去的是故乡的景象。在秋收的季节里,打谷机工作的声音,一声一声鼓动我的耳膜,提醒着我曾是故乡的孩子。内心深处的一丝不安也被催生出来,那就是当年因对外面世界的向往而离开了家乡。如今,我虽然站立在了外面的缤纷世界里,但我奋斗的每一个脚印,享受的每一份安逸,却都被打上了“外乡人”的烙印。我对故乡的情感,只能在诗人的诗歌里、乡土作家的文字里寻找慰藉,只能寄托在自己尚不成熟的文字中。那些遥远的记忆,飘过了我最不懂乡愁的年华,飘过了故乡的山头,飘进了书页里,却厚重得让我无法高言阔谈。

    儿时最熟悉的影像,莫过于茶山。一到春天,漫山遍野的茶树抽出新叶,新叶从老叶中间小心翼翼地探出头来,好奇地张望这个美丽的地方。只有我们那群孩子才知道,这个美丽的地方究竟有多么贫穷。一到周末,我们就跑到茶场,学着大人的样子采茶叶,茶叶一毛钱一斤,动作快的一天能摘个四十斤。四块钱在当时,可是一笔巨大的收入。在那贫穷的岁月里,茶山无疑给我们苍白的生活增添了不少乐趣。而农人与生俱来的勤俭生活态度,也开始渗透到我们的思想里了。

    故乡给予我们的,更多的是精神层面的影响。这也是我们不管走到哪里,都放不下故乡的原因。我想,穷尽我一生都无法忘记那些年在田地里干活的场景。小时候,一家子在稻田里收稻谷;长大了,一个人去拔秧苗,拔花生,拿着书在晒谷场上守谷子。在那不谙世事的年华里,那样的日子其实苦不堪言。现在,我深深地感激那些劳累而辛勤的岁月,感谢那片土地,是它们给了我最宝贵的精神财富。如果说今天的我,有那么一丝不怕苦的精神,能够宽容待人,懂得珍惜,都要感谢那片红色的土地。

    这片土地也是受过苦难的。当年红军在这里打游击,留下数不清的战斗故事,家乡从此有了一个革命老区的特殊身份。在这片土地上成长起来的人,从小就在红色文化中接受灵魂的洗礼,接受家乡文化思想的滋养,也因此对苦难有了更深的理解。我的整个童年时期,都在聆听里面的故事;我的整个少年时期,都在这书中的文字里徜徉、震撼。有时候,一触碰到这纸上的故乡,思念就如潮水般涌上心头。

    记不清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不再满足从别人的纸上去想象我的故乡,不再满足在扉页中思念故乡,而是自己在纸上书写心中的故乡。记忆在纸上慢慢鲜活,对故乡的依恋在纸上渐渐清晰。我这个家乡人眼中的知识分子,总算也为家乡留下了点东西。这也算是我对自己十年前离开家乡心存不安的一种补偿吧!

    我是栖息在远方的一只候鸟,常会飞回故乡去寻找属于我的温暖。

(摘编自《散文选刊》2015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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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无下落

鲍尔吉·原野

    是谁在人脸上镀上一层黄金?

    人在慷慨的金色里变为红铜的勇士,破旧的衣裳连皱褶都像雕塑的手笔;人的脸棱角分明,不求肃穆,肃穆自来,这是在黄昏。

    小时候,我无意中目睹到了黄昏。感受到那离奇的光从红里变出诡异的蓝。红里怎么会生出蓝呢?它们是两个色系。玫瑰红诞生其间,橘红诞生其间,旋生旋灭。

    这是怎么啦?西方的天空发生了什么?我结结巴巴地问大人,那里发生了什么?大人瞟一眼,只说两个字:黄昏。

    自那时起,我得知世上还有这两个字——黄昏,并知道这两个字里有忧伤。我盼着观黄昏,黄昏却不常有。多云天气或阴天,黄昏就没了下落。我站在我家屋顶看黄昏。西方的天际在柳树之上烂成一锅粥,云彩被夕阳绞碎,红云有如在烈火中逃窜的野兽,却逃不出西天的大火。太阳以如此大的排场谢幕,它用炽热的姿态告诉人它要落山了。人习以为常,不过瞟一眼,名之“黄昏”。而我心里隐隐有戚焉。假如太阳不再升起,全世界的人会在痛哭流涕中凝视黄昏,每日变成每夜,电不够用,煤更不够用,满街小偷。

    黄昏里,屋顶一株青草在夕照里妖娆,想不到生于屋顶的草会这么漂亮,红瓦衬出草的青翠,晚霞又给高挑落下的叶子抹上一层柔情的红。草摇曳,像在瓦上跳舞。原来当一株草也挺好,如果能生在屋顶的话,是一位在夕阳里跳舞的新娘。地上的草叶金红,鹅卵金红,土里土气的酸菜缸金红,黄昏了。

    我在牧区看到的黄昏惊心动魄。广大的地平线仿佛泼油烧起了火,烈火战车在天际穿行,在落日的光芒里,山峰变秃变矮。天空盛不下的金光全都倾泻在草地,一直流淌到脚下,黄牛红了,黑白花牛也红了,它们扭颈观看夕阳。天和地如此辽阔,我久久说不出话来,坐在草地上看黄昏,直到星星像纽扣一样别在白茫茫泛蓝的天际。

    那时,我很想跟别人吹嘘我是一个看过牧区黄昏的人,但这事好像不值得吹嘘。什么事值得吹嘘?我觉得看过牧区的黄昏比有钱更值得吹嘘。那么大的场景,那么丰富的色彩,最后竟什么都没了,卸车都卸不了这么快。黄昏终于在夜晚来临之前昏了过去。

    “我曾经见过最美丽的黄昏”,这么说话太像傻子了。但真正的傻子是见不到黄昏的人。在这个大城市,我已经二十六年没见过黄昏,西边的楼房永远是居然之家的楼房和广告牌,它代替了黄昏。城市的夜没经过黄昏的过渡直接来到街道,像一个虚假的夜,路灯先于星星亮起来,电视机代替了天上的月亮。这么多年我一直以为我失去的仅仅是黄昏,原来还有那么多东西。我一直觉得自己身上缺了一些东西,原以为是缺钱、缺车,后来知道我心里缺了天空对人的抚爱,因为许多年没见到黄昏。

(选自《美文》,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米缸山下播绿记

白莹

    每年初夏的育苗工作,对于我们护林员来说,是一件大事。早上七点多钟我们已经到达离场部十多公里的二台苗圃地。山谷里晨风清凉宜人,天空蓝得像是刚刚被擦洗过;此起彼伏的鸟语,清澈如露珠;岩生忍冬小小的淡紫色的花朵正在吐蕊,散发出浓郁的芳香。

    米缸山是六盘山的主峰,南北走势,巍峨高耸,山的东坡落叶松林浩瀚如海,那是西峡林场的前辈们历尽艰辛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营造起来的。如今站在山下仰望,峰峦苍翠,林海茫茫,针叶林与天然林林相迥异,林界清晰,却又融接为一体,像穿在大山身上一件裁剪合体而又别致的绿罗裙。山谷幽深宁静,除了清脆的鸟叫声,几乎听不到其他的声音。

    我们的到来让山谷里热闹了起来。

    育苗工作最能检验一个团队的协作精神,在这个作业流程中,大家忙忙碌碌却又井井有条:开沟、撒种、覆土,各司其职。这里是近几年新开辟出来的一块山地,土质并不好,属石块较多的杂质土壤,要把这样的一块地整饬成平整松软的苗床,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不但要把土里大大小小的石块用耙子细细搂出来,还要把它们彻底从地里清理出去。从林畔筛出来的用来覆盖种子的森林土,也是女职工们用袋子一点一点背到地里的。这三言两语就能说清的活,实际干起来,若不是亲自劳作,真的是没法理解个中的艰辛。

    另有人员正在紧锣密鼓接微喷水管,育苗一经结束,浇水要马上跟上,经过催芽的种子大多已经露白,若在干土里经过长时间暴晒,会导致种子回芽而影响出苗率。大家心里都鼓着一把劲,所以育苗进度也很快。西边的山头上飘过来几朵闲云,朝忙忙碌碌的我们张望了一会儿,又悄无声息地飘走了。日影一点一点朝我们的头顶移过来,长时间重复弯腰的动作,大家的腰都有点受不住了,但育苗工作向来是一件辛苦又开心的事,接踵而来的笑声又冲淡了疲惫。腰疼,那就忍着,谁让你不把腰放家里呢?——相互之间的调侃和打趣是最能解乏的。

    午餐很简单,蒸馍就榨菜,还有白开水。开水是二台护林点供应,驻点护林员马连成是一个行将退休的老牌护林员,在这个点上已经十多年,由于管护人员紧缺,他是这个点上唯一的一名护林员,独自守护着这片林区。看到我拍照,便乐呵呵地说,多给我拍几张。我知道,在大家心里,自己的工作太过平凡,没有什么值得称道之处,但是,正是这一个个平凡而又普通的岗位,支撑并筑牢了六盘山区的森林资源安全屏障。

    风来了,一阵吹得紧似一阵,唤醒了阵阵林涛,草木们也随风舞动,像在普天狂欢。日影在移动,时光在奔走,地塄上一株株白色的绣线菊热烈地播曳着花球;山洼里地埂上像繁星一样缀满白色的野草莓花和黄色的蕨麻花,每一丛叶子都在合力擎起一朵朵小花,每一朵小花的脸庞,都在灿然仰望着太阳。风来,它们欢舞;风去,它们静默。像是听到了风的召唤,云也渐渐聚拢了过来,太阳躲进了云层,山谷里变得阴凉起来。

    育苗进行了一多半,我们停了下来,开始给育好的苗床盖遮阴网。桦树种子的顶土能力比较弱,种子播撒下去之后,只覆盖了薄薄一层土,容不得暴晒。盖好遮阴网,浇上水,种子们就可以在这张舒适的“席梦思”上美美地睡上一觉了,待哪天睡醒了,睁开惺忪的眼睛,伸一伸懒腰,然后相互招呼上一声,就纷纷把小小的脑袋从土里探出来了,然后一天天长大,一天天长出叶瓣,待它们有了直面风雨阳光的能力,我们就会掀去遮阴网。那时,它们一定会惊呼着,舒展小小的叶片,来拥抱这个世界。

    下午,育苗工作早早结束。风慢下了脚步,太阳也钻出了云缝。微喷管已接好,细雨般喷洒的水滴迎着西斜的阳光开始滋润这块土地。我爬上山洼,坐在树荫下,眺望我们的苗圃地。清凉的风从米缸山上吹过来,吹动绿波荡漾,吹来了丝丝的寒意。

    终有一天,这些种子会长成小树苗,会被栽植到有待绿化的山川峁梁,或是被移植到一片遥远而陌生的土地,在那里扎根、成长,撑起一片绿荫,携送一缕清凉,而每一片随风而舞的叶子,是否都套保留着一份最初的记忆?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心的方向,无穷无尽

    ①此刻,目光所及的广阔视域里,众多植物茁壮茂盛,一派浓郁恣肆的碧绿,喷吐着生命的活力。这里是兴隆热带植物园,位于海南万宁。眼前这些树木花卉,让我的思绪飞向三十年前,我到过的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两个植物园中的植物大多无异,但相互之间的直线距离就有两千多公里。两地之间海陆阻隔,江河纵横,山脉连绵,然而想象能够消弭阻隔,就像我此刻的体验。在意识的调遣下,距离不复存在,方向随意掌控。意念起动时,即使远在天涯,却可以迅疾地化为近在咫尺。

    ②在华北平原长大的我,十几岁时把小桥流水的江南,当成心目中最初的远方。我想象那里的天空和土地,河流和植物,那里的人们和他们的生活。数年后,当我初次踏上那里的土地时,却分明有一种旧地重游的感觉——脑海中无数次的描画勾勒,已经让想象无限接近于真实。后来,陕北高原成为我新的向往。随着年龄和经历的增加,曾经的虚幻变作真实,陌生成为熟悉,然而向往也会同步扩展,没有停歇。远方永远存在,在东西南北的各个方向。目光尽头的地平线,不过是一个新的起点。一个声音呼唤着:出发吧,把灵魂朝着天空敞开,把脚步印在永远向前方伸延的大地上。

    ③有许多年了,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情,是在某个清静的时辰,展开一本中国地图册,确定其上的一个或几个地点,放飞思绪。意念抵达之处,多是我曾经留下足迹的地方。神凝气定之时,我分明看到,一幕幕画面穿越时光和距离,翩然闪现。那是长白山下小镇外的原始森林,脚步踩在厚重松软的腐殖土上,松脂的清香、铃兰花的馥郁伴着鸟儿的鸣叫扑面而来;是浙东南永嘉群峰环抱中的楠溪江,用千百条清澈澄碧的溪水,用奇岩、飞瀑、深潭、古村和老街,打造出了三百里山水画廊。有时候,借助资料和图片,我也会把目光投向某个向往已久而尚未遂愿的地方。我想象青海三江源头的浩瀚壮丽,西藏纳木措圣湖边飘扬的经幡;想象大凉山满山遍野的金黄色苦荞麦,大兴安岭深处以驯鹿和猎狗为伴的鄂伦春人家。甚至仅仅是想象,就能够带来一种惬意的慰藉。

    ④这些已经去过或将去到的地方,被造化赋予了各自的美质。壮丽,秀美,辽阔,幽深,雄奇,朴拙……美的形态千变万化,繁复多姿。但对于我来说,初次遭逢这些景物,都是一种感动,一种震颤,一道划过灵魂的闪电;而过后,则是一遍遍地回想,在回想中沉醉,在沉醉中升起新的梦想。

    ⑤让我记述一次这样的闪电和震颤,它曾让我此生难忘。那是二十多年前,一次在新疆大地上的行旅。是在天山北麓,汽车穿越连绵交错的农田和林带,即将驶入浩瀚无垠的千里戈壁。就在它的边缘,神话一样,眼前突然闪现出一望无际的向日葵,至少有几十万株吧,茎秆高大粗壮,花盘饱满圆润,花瓣金黄耀眼。它们齐齐地绽放,一片汪洋灿烂,仿佛色彩的爆炸和燃烧。在片刻的惊骇后,我觉察到眼眶中盈满了泪水。不用感到难为情吧!眼泪是一种验证,是灵魂和情感尚且丰盈饱满的体现。而此时此地,它是在强烈地证明着风景的大美。这些在当地都是最普通的风景,普通到无人关注,却让我镂心刻骨。因为平凡而普遍,它们更能够反映此地的自然之美的本质,也更能够和孕育于风土之中的普遍精神建立起一种关联。

    ⑥只要倾心相与,你就能够听到每一处大自然的心跳声,捕捉到它丰富而微妙的表情变化。每一个地方,它们的天气和地貌,植被和物候,天地之间诸种元素的组合,构成了各自独特的声息色彩。而所有这些地方连接和伸展开去,便是一片大地的整体。久久凝视那一幅雄鸡形状的版图上,那些你亲近过的地方,一种情感会在心中诞生和积聚。那是一种与这片土地血肉关联、休戚与共的情感,当它们生发激荡时,有着砭骨入髓一般的尖锐和确凿。你正是从这里,从一草一木,从一峰一壑,建立起对一片国土的感情。家国之爱是最为具象的情感,自然风物是最为直接和具体的体现。这样你就会明白,前人何以会用桑梓来指代故乡。

    ⑦“胡马依北风,越鸟巢南枝”,因为那个方向,分别是它们的家园所在。每个人的家园之感,都诞生于某一片具体的土地,而家国同构,无数家园的连接,便垒砌起了整个国度的根基。这种对于土地的感情,真实而有力,远胜过一些抽象浮泛的口号和理论。所以这样的歌词才能够被传唱几十年:“长江长城,黄山黄河,在我心中重千斤。”甚至一种最为深切的哀痛和悲愤,也可以经由风光和自然来获得寄托。在敌寇铁蹄践踏、国土沦丧、百姓流离的黯淡日子里,诗人戴望舒这样写道:“我/用残损的手掌摸索/这广大的土地:这一角/已变成灰烬,那一角/只是血和泥;这一片湖/该是我的家乡……”在山川大地之间,祖国的理念清晰而坚实。

    ⑧让脚步跟随着目光,让诗意陪伴着向往。行走中,远方化为眼前,异乡变成家乡,“无端更渡桑干水,却望并州是故乡”。每当脚步踏上一个新的地方,都是把家园的界限向外扩展。而所有的家乡,它们的名字的组合,就形象地描画出了一个国家的名字,成为对它的标注和阐释。在被这个名字覆盖和庇护的一大片土地上,我们诞生和成长,爱恋和死亡。

    ⑨心的方向,指向的是祖国大地上的江河湖海,高山平原,一种无边无际的美丽。心的方向,朝着四面八方,无穷无尽。

(取材于彭程同名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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