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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单选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2016-2017学年广东深圳珠晖区九年级上学期期末质量检测语文试卷

下列句子所运用的表达方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愿母亲在地下安息!(抒情) B、解放前,邓稼先从昆明西南联合大学物理系毕业后远涉重洋到了美国。(描写) C、狂风怒吼,树不停地、猛烈地摇晃着。(景物描写) D、只有这种知识,这种意志,才是世界上最可宝贵的财产。(议论)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题目。

轻轻掩门的一声清响

    ①小时候临睡前,父母每每要到我床边帮我掩了被褥,才熄灯关门,安心离去。我喜欢躺在床上,眯着眼,看着自己卧室的门被合起,那原先敞开的光逐渐被门缝压成一条线,渐细,渐细,然后消失尽,并在一瞬间发出极轻的细响——是锁洞咬住了锁舌。

    ②记忆中,父亲关门特别轻,像怕惊扰了我小脑袋下枕着的梦,有时我甚至屏息也听不到那一瞬间的声响。

    ③还记得八九岁的时候,有一天,父亲在午睡,我蹑手蹑脚地走进他的卧房取一本书,出来时小手攥紧了门把手,希望也能像父亲一样,让锁洞轻轻含住锁舌,莫发出声音惊扰他,谁料,关门瞬间的声音还是异常响。

    ④此后,我便开始琢磨关门时的左右手的配合。这渐渐成了一种习惯、癖好,以至每每有人离开房间,我都会不由自主地竖起耳朵,去留意门被合上那一刻发出的声响。我着迷于此,就像钟情于品一口茶的余香,错过了,心里总若有所失。

    ⑤渐渐地,我学会在那一声响中读人。

    ⑥有些人,离开时从不关门,像特意为留在屋内的人准备一颗隐性炸弹,就等一阵乱闯的风撞上。于是,就知道这些人多半欠些细心、体贴。还有些人,不愿默默离开,悄悄不是他们别离的声息,他们决意要离开得轰动些,于是,他们的背影便伴随一声“砰”的巨响,久久回荡在一双双备受惊吓的眼神中。

    ⑦相比之下,有些人的离开则如露滴竹叶,那清响着实令人回味。那轻轻的一合,就像为一首短诗画下了一个清脆的句点,言尽而意无穷。于是我暗自揣度,这样的人该有怎样一颗细密而饱满的心啊。

    ⑧记得读大学时的一天,我闭门在寝室里自习。有人在门外轻叩两声,停约几秒,再推门而入。现在想来,那两声提醒的轻叩真是妙不可言,因为那小心的提醒给出了一段时间,让门里门外的两个人避免了一场措手不及的尴尬。还有一次,忙碌了一天的我躺在床上刚想入睡,耳边传来了一息低微的叩门声,我一度怀疑这是幻觉,但那声细弱蚊蝇的声音再次响起,“睡了吗?”于是我起身下床。想想是怕惊扰我,才这样小心翼翼吧。

    ⑨其实,生活中的许多时候,人与人之间的点点关怀与温暖,就在于如此不经意的掩门、叩门之间了。那一声清响,传递了一份心灵的默契,就像是一首婉约的小夜曲,涓涓细流般流淌进人的心田。而这份默契与婉约,竟也在不经意中震撼了彼此的心灵。

    ⑩前些日子回家,看父亲坐在椅子上听着音乐睡着了,我轻轻地关上门,毫无声响。那感觉,就像是完成了一个多年的夙愿。

阅读下面文章,回答文后各题。

看自行车的女人

梁晓声

    ①想为那个看自行车的女人写点什么的念头,已萌生在我心里很久了。

    ②第一次见到她,是在北京一家医院前的人行道上。一个胖女人企图夺她装钱的书包,书包的带子已从她肩头滑落,搭垂在手臂上。身材瘦小的她双手将书包紧紧搂在怀里,以带着哭腔的声音叫嚷:“你不能这样啊,我每天挣点儿钱多不容易呀!”她40多岁的样子,穿着一套旧迷彩服,戴着一顶旧迷彩单帽。脚下是一双老式旧布鞋,没穿袜子,脚面晒得很黑。帽舌下,她的两只眼睛,显出莫大的无助和惊恐。

    ③我从围观者的议论中听明白了两个女人纠缠的原因:那胖女人存车时,忘了拿放在车筐里的包,包丢了。她认为这个看自行车的外地女人应该负责任,并且怀疑是被她藏起来了。

    ④胖女人一用力,终于将看自行车的女人那书包夺了去,她将一只手伸进包里去掏,却只不过掏出了一把零钱。“当”的一声,一只小搪瓷碗抛在看自行车女人的脚旁,抢夺者骑上自己的自行车,带着装有一把零钱的别人的书包,扬长而去。看自行车的女人追了几步,回头看看一排自行车,慢慢走回原地,捡起自己的小搪瓷碗,瞧着发愣。忽然,她把头往身旁的大树上一抵,呜呜哭了,是那样委屈、无助、伤心……

    ⑤第二次见到她,是在一家商场的自行车场。我因没买到合适的东西,带着的一百元钱也就没破开。取自行车时,我歉意地说:“忘带存车的零钱了,一百元你能找得开吗?”我以为她会朝不好的方面猜疑我,因为一个人从商场出来,居然说自己兜里连几角零钱都没有,不大可信的。她望着我怔了怔,然后一笑,很不好意思地说:“那就不用给钱了,走吧走吧!”她当时那笑,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我们许多人,不是已被猜度惯了吗?偶尔有一次竟不被明明有理由猜度我们的人所猜度,于是我们自己反倒觉得很稀奇了。每每的,竟至于感激起来。我当时的心情就是那样。应该不好意思的是我,她倒那么不好意思。

    ⑥后来我又去那家商场,付存车费时,我说:“上次欠你两毛钱,这次一起付给你。”我之所以如此主动,是我觉得她肯定记得我欠她两毛钱的事,若由她提醒,我会尴尬的。不料她又像上次那样怔了怔,然后一笑,很不好意思地说:“不用啊,不用啊!”硬塞还给了我两毛钱。我将装东西的纸箱夹在车后座上,忍不住问她:“来北京多久了?……还不到半年。”“家乡的日子怎么样?”“不容易啊……再加上我儿子又上了大学……”她将“大学”两个字说出特别强调的意味,一脸自豪。我推自行车下人行道时,觉得后轮很轻,回头一看,她正替我提着后轮呢。骑上自行车刚蹬了几下,纸箱掉了,她跑过来,从书包里掏出一截塑料绳……

    ⑦这年寒冬的一天,北风呼啸着席卷着这北方的城市,纷纷扬扬的大雪在风中肆意飞舞。那个雪后的晚上,单位一位退休摄影师给我打电话,让我替他写一封表扬信。他要表扬的,就是那个看自行车的女人。“我到那家商场去,遇到熟人聊了一会儿,竟忘了取自行车,拎兜也忘在车筐里了。拎兜里的几百元钱倒没什么,关键是我洗的三百多张老照片啊!干了一辈子摄影,那些老照片可都是我的宝呀!天黑了我才想起来!急忙赶去,你猜怎么着?就剩我那辆车了!商场早关门了,看车的女人在冷风中站着,抱着我的拎兜,守着我那辆旧自行车。人心不可以没有了感动呀,是不是?人对人也不可以不知感激呀,是不是?”他在电话里言辞恳切。

    ⑧不久前我又去那家商场,见看自行车的已经换成一个男人了。我想问原先那个女人到哪里去了,张了张嘴,却什么也没问。我祈愿她永远也不会再碰到什么欺负她的人,比如那个抢夺了她书包的胖女人。

    ⑨阳光底下,人与人应该是平等的。弱者有时对这平等反倒显得诚惶诚恐似的,不是他们不配,而是因为这起码的平等往往太少,太少……(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章,回答下列小题。

笔墨童年

余秋雨

    ①在山水萧瑟、岁月荒寒的家乡,我度过了非常美丽的童年。

    ②千般美丽中,有一半,竟与笔墨有关。

    ③那个冬天太冷了,河结了冰,湖结了冰,连家里的水缸也结了冰。就在这样的日子,小学要进行期末考试了。

    ④破旧的教室里,每个孩子都在用心磨墨。磨得快的,已经把毛笔在砚石上舔来舔去,准备答卷。那年月,铅笔、钢笔都还没有传到这个僻远的山村。

    ⑤磨墨要水,教室门口有一个小水桶,孩子们平日上课时要天天取用。但今天,那水桶也结了冰,刚刚还是用半块碎砖砸开了冰,才抖抖索索舀到砚台上的。孩子们都在担心,考试到一半,如果砚台结冰了,怎么办?

    ⑥这时,一位乐呵呵的男老师走进了教室。他从棉衣襟下取出一瓶白酒,给每个孩子的砚台上都倒几滴,说:“这就不会结冰了,放心写吧!”

    ⑦于是,教室里酒香阵阵,答卷上也酒香阵阵。我们的毛笔字,从一开始就有了李白余韵。

    ⑧其实岂止是李白。长大后才知道,就在我们小学的西面,比李白早四百年,一群人已经在蘸酒写字了,领头那个人叫王羲之,写出的答卷叫《兰亭序》。

    ⑨我上小学时只有四岁,自然成了老师们的重点保护对象。上课时都用毛笔记录,我太小了,弄得两手都是墨,又沾到了脸上。因此,每次下课,老师就会快速抱起我,冲到校门口的小河边,把我的脸和手都洗干净,然后,再快速抱着我回到座位,让下一节课的老师看着舒服一点。但是,下一节课的老师又会重复做这样的事。于是,那些奔跑的脚步,那些抱持的手臂,那些清亮的河水,加在一起,成了我最隆重的书法入门课。如果我写不好毛笔字,天理不容。

    ⑩后来,学校里有了一个图书馆。由于书很少,老师规定,用一页小楷,借一本书。不久又加码,提高为两页小楷借一本书。就在那时,我初次听到老师把毛笔字说成“书法”,因此立即产生误会,以为“书法”就是“借书的方法”。这个误会,倒是不错。

    ⑪学校外面,识字的人很少。但毕竟是王阳明、黄宗羲的家乡,民间有一个规矩,路上见到一片写过字的纸,哪怕只是小小一角,哪怕已经污损,也万不可踩踏。过路的农夫见了,都必须弯下腰去,恭恭敬敬捡起来,用手掌捧着,向吴山庙走去。庙门边上,有一个石炉,上刻四个字:“敬惜字纸”。石炉里还有余烬,把字纸放下去,有时有一朵小火,有时没有火,只见字纸慢慢焦黄,熔入灰烬。

    ⑫我听说,连土匪下山,见到路上字纸,也这样做。

    ⑬家乡近海,有不少渔民。哪一季节,如果发心要到远海打鱼,船主一定会步行几里地,找到一个读书人,用一篮鸡蛋、一捆鱼干,换得一叠字纸。他们相信,天下最重的,是这些黑森森的毛笔字。只有把一叠字纸压在船舱中间底部,才敢破浪远航。

    ⑭那些在路上捡字纸的农夫,以及把字纸压在船舱的渔民,都不识字。

    ⑮不识字的人尊重文字,就像我们崇拜从未谋面的神明,是为世间之礼,天地之敬。

    ⑯这是我的起点。

(节选自《中国文脉》)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东坡肉

季明

    四十多岁的老楚,可不简单,曾是南京著名酒楼——品世阁的掌勺大厨。鬼子攻南京,一发炮弹,品世阁变成了瓦砾。妻儿老小连同家产,也消失在战火里。老楚手里掂着一把菜刀逃了出来,那一刻,老楚迫切希望这刀,能沾染上鬼子的血,于是,投了36师。

    老楚年纪大,又当过厨师,被分到炊事班,老楚很乐意,他觉得,凭自己的手艺,让兵们吃饱吃好,上战场跟鬼子拼命时,浑身就有使不完的劲儿,也算是报仇。

    等到了炊事班,老楚才明白,什么叫          。士兵们吃的,无非是稀饭馒头就咸菜,只有在大战前夕,部队才买几头猪,改善生活。兵们称之为——吃断头饭。

    过去,猪杀了,兑上萝卜,放进大锅里一炖,完事儿。但老楚一来,就不同了,他使出看家本领,煎炒烹炸焖煮炖,变着花样做,当菜一样样端上桌,兵们的眼睛都直了。老楚做的菜,不仅好看,更好吃。兵们吃得狼吞虎咽,个个脑袋上腾起一片汗雾。兵们说,吃了老楚做的菜,脑袋掉了,也值!

    兵们吃高兴了,就问:老楚,你最拿手的菜是啥?老楚说,东坡肉。兵们不解:东坡肉?是啥东西?老楚怔了―下,才记起这些兵们,大多是文盲,就没再提苏东坡的那些陈芝麻烂谷子,接着说,这道菜,也叫红烧肉,用五花肉炖制而成,做好后,色泽红亮,味醇汁浓……

    士兵们咂咂嘴,听得直流口水,无限向往地说,啥时候做道东坡肉,让咱们也尝尝。老楚苦笑着说,难,这菜,费时费工不说,炊事班也没那些必不可少的作料哇。兵们就很失望。

    武汉会战,36师奉命开到富金山,打阻击战。战况惨烈,八天之后,—万多人的36师,兵员已不足两千,主阵地丢失。

    师长挑选了二百名士兵,组成敢死队准备发动突袭。攻击定在夜间,离天黑,还有大半天时间,师长知道,这些兵上去,九死一生,于是,他决定为敢死队改善生活。

    师长找到老楚,说,敢死队的兵,要求吃顿东坡肉,抓紧做。老楚苦着脸,手一摊,说,师长,啥都没有,咋做?师长咬咬牙,说,就是找破天,也要找到材料!师长牵过自己的战马,交给老楚,命他带上几名骑兵,去七十里外的镇上,采购食材,速去速回。

    但直到第二天上午,老楚才赶回来。好不容易办齐东西,却碰上了鬼子,那几名骑兵阵亡,老楚绕了很远的道,才赶回驻地。

    敢死队,早已在昨夜攻了上去。见到师长,老楚放声大哭,师长哇,我回来晚啦……师长说,不晚,待敢死队撤下来,就用东坡肉kàoláo        他们。

    老楚赶紧回到炊事班,开做。

    将猪肉刮洗干净,切成一寸见方的块,在沸水里煮去血水,然后,在一口大锅里,用竹箅子垫底,铺上葱、姜,再将猪肉块整齐地排在上面,加入冰糖、酱油、黄酒、葱结,盖上盖,密封,旺火烧开,之后,用文火焖酥……

    几小时后,大功告成。当二百碗红润油亮的东坡肉摆上桌,老楚眼前一黑,摔倒在地。人们这才发现,老楚身上,有枪伤。

    老楚让人将他扶到一块巨石旁,背倚石壁,坐下,睁大双眼,眺望富金山主峰阵地。那里,枪声正烈,硝烟弥漫。

    恍惚间,老楚看见敢死队员们,蜂拥而至,端起东坡肉,狼吞虎咽……

    老楚咧开嘴笑了。

    时至黄昏,敢死队的兵,却一个也没能下来。

    老楚已死去多时,笑意僵在脸上,而双眼,依然圆睁,紧盯着富金山的方向。

    残阳如血,映在那一碗碗东坡肉上,天地一片红光。

(选自2016年第12期《小说月刊》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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