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北京市昌平临川育人学校2017-2018学年高一上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阳光路十七号

王虹莲

    新婚后不到一个月,他就出去打工了。他们山村的男人几乎全出去谋活路,山上的东西实在是不能养活他们。

    她在家里,种地、养猪、赡养老人,等待着他从远方来寄来的信和钱。

每个月,他都会给家里寄来钱,或多或少。她似孩子一样,跑到储蓄所存起来,舍不得花掉一分钱。他们文化都不高,写封家书还是够用的。他的字丑陋,可是她喜欢,那字里行间,满是对她的牵挂和惦念。她也回信,羞涩地表达着惦记。正是新婚,她的每一瓣心花里,全是那个黑黑瘦瘦的男子。

    他的地址她早就背下来了——阳光路十七号。

    阳光路,多好听的名字。在那个繁华的大城市,这条路一定是铺满了金灿灿的阳光。何况,他在来信中说,阳光路是一条非常漂亮的路,绿阴蔽日,碎石铺就,这里条件相当好,住的是有露台的那种房子,虽然是打工,可并觉得不苦。

于是她的想像就更加完美,问,那阳台上有杜鹃花吗?有水仙花吗?那围墙上青藤爬满了吗?这种幻想让她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好感。所以,等待着阳光路十七号的来信成了她最大的快乐。

    她喜欢听他描述外面的世界,那些红白相间的房子,那些穿着漂亮衣服的女孩子,那悠扬的钢琴声;他还说起过麦当劳,说,什么时候你来,我带你去吃。

但那年的春节,他却没有回来。他说,公司组织去海南旅游,机会难得,还是明年再回去吧。她逢人便说,我们家男人去海南旅游了,公司组织的。好像公司是个很气派的词,好像海南是国外一样。

    存折上的钱越来越多了,她跟他说,明年你回来,我们一起盖个新房子吧。他们在信上的计划是那么美好,盖个新房子,买几只小猪仔,再种点玉米,生一个小孩子。想着想着,她就会甜蜜地笑。

    他离开家快两年了,她想他想得快发了疯了。于是她准备动身去找他,想给他一个惊喜。坐了三天三夜的火车,她到达了那个城市。那真是一个美丽的大都市,她一下子就晕了,如果不是警察帮助,她简直分不清东南西北了。她把写着“阳光路十七号”的纸条递给警察。警察说,很远的地方,在郊区呢,离城市还有两个小时的车程。她呆住,以为听错了,他明明说是在市中心啊。

    坐了两个小时的车,她又打听这个地方,有人指给她说,往前走,那边搭的简易棚子就是!

    她终于看到一块破牌子上写着——阳光路十七号。

    那是一块简陋的木牌子,上面有水泥和白灰。她也看到了那些简陋的房子,真是红白相间,红的砖,上面画着白线。而刚才路过那些漂亮的小区时,她也的确看到了带露台的房子,听到了钢琴声,可那都是别人的快乐。

    旁边的人说,这片大楼快盖完了,这片简陋的房子也快拆除了,这帮农民工也应该回家了。他们在这儿干了快两年了,为挣钱都舍不得回家,可春节时老板跑了,连路费都没给他们留。

    站在那简陋的房子前,她哭了。她没有去找他,而是又坐三天三夜的火车回了家。

回家后她写信给他:我想你了,回家吧。

    一个月后,他带着大包小包回了家,当然,还带着一份不再新鲜了的麦当劳。她让他吃,他说,你吃,我在外面总吃。她含着眼泪吃完那个叫汉堡的东西,然后说,不好吃,不如红薯粥好喝呢,怪不得你说吃腻了。

    整整一夜,他给她讲外面的世界,一直说阳光路十七号,她听着,在黑暗中流下眼泪。最后,她握住他的手:因为有你,那条路才叫阳光路。

她一直没有说,她去过阳光路十七号。

    那是她一个幸福而心酸的秘密。

(选自《中国青年》杂志,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的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第二段写她“等待着他从远方来寄来的信和钱”,一方面体现了他们原本生活的艰辛,另一方面也凸显了她对丈夫的牵挂和惦念。 B、小说结构严谨,前有伏笔,后有照应。如前文丈夫来信中写到“带露台的房子”“钢琴声”,与后文写到她遇到的真实情况形成了呼应。 C、女主人公勤劳质朴,看重爱情,她独自在家劳作,并赡养老人;男主人公辛苦节俭,细心体贴,不断寄钱回家,还用善意的谎言安慰妻子。 D、小说以小见大,透过一对小夫妻的经历,表达了对社会的批判;同时也写出了社会底层小人物的命运,彰显了他们卑微生活之中的人性美。
(2)、小说以“阳光路十七号”为题,有何用意?请结合全文加以分析。
(3)、请探究文章结尾划线句的意蕴。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下列小题。

疼痛

张鸣跃

    我杀死过一匹狼。

    我的家在终南山里,山里有着许多狼的传说。

    那年我17岁,在山外县城读高中,暑假回家帮家里干活,和那匹狼是在山上砍柴时遇上的。

    那天早上,我系好砍刀上山了。

    转过几道山弯入谷,进柴坡,砍够了,用藤条捆好并扎了双背带,还把砍刀系在腰间,背起柴捆出谷。刚从柴坡下到谷底,那匹狼出现了。

    狼出现的位置很凶险,在出谷正前方的两山夹道上,狼头朝着我,一动不动地看着我,相距仅10来米。沉重的柴捆还在背上,我看见狼时心里一惊 ,身心内外如冷风刮过。眼前这匹狼的姿态是传说中最可怕的一种姿态,我知道此劫难逃了。我慢慢蹲身放下柴,再慢慢站好自己,面对狼,也一动不动。

    我看清了这匹狼是匹老狼,瘦骨如刀, 乱毛脏黄,显得狼头更硕大狰狞,两眼眯缝着,肚腹凹瘪着,一匹魔性老到的饿狼。它不急于进攻,就挡在那里,幽幽暗暗地死盯着你,等你发抖,等你慌乱,等你崩溃瘫软。我不敢动,极力保持镇定,只希望有人入谷,我就有救了。

我发现这匹狼和传说中的狼不大一样。它不是蹲着,而是俯在地上,两只前腿呈跪姿,头也是俯在地上,静静地看着我。而且,它后面扫帚似的尾巴在轻轻摇动。我家的狗对我撒娇讨好时才这样的。可我很快又想到另一种传说:狼比人精,最会蒙骗和捉弄人。那么,它是在麻醉我了?知道我不能进不能退,就和猫玩老鼠那样在玩我了?我更加恐惧了。

    几分钟后,狼动了。不是站起来走向我,而是爬,保持那种姿态不变,只把头抬起一些,朝我匍匐前进,爬几下,还恢复原状,俯下头去,依旧静静地看着我。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快崩溃了。我想它是在试我的胆气,在逼我失态发狂。传说中的狼是有许多凶狠绝招的,一个人是很难战胜一匹饿狼的。

    狼似乎看出了我内心的慌乱,又在前进,一次比一次进得多,就几步之隔了。

    已是绝境了,只有以死相拼了,我的手慢慢移向背后,慢慢抽出鞘里的砍刀,等着狼的最后一扑。

    狼已爬至我眼前了,我还是没动。狼爬得越近,头就俯得越低,还发出一种婴儿低泣般的怪声。我不敢看它的眼睛,它的眼睛不像传说中那样可怕,它的眼睛也像婴儿,没有丝毫恶气,甚至有一种哀求在里面,有泪水在闪。我眨巴我的眼睛,生出想摸一下它的冲动。

    狼竟闭上了眼睛!

我忽然想到:狼正是在想我完全麻痹时一口咬断我的颈脖!

    我背后的手握紧了砍刀。

    狼闭着眼睛,像在等待我的举动。

    这是绝好的机会,狼没想到我手中有砍刀。我只要用尽全力一砍,它不死也伤,我的胜算就多些了。我想好了砍它的腰,狼是铜头,又是俯在地上,只有砍腰了。

    就在我握紧砍刀的手刚移到前面来时,狼忽然睁开了眼睛。我一下子愣住了,手又藏到背后。狼分明看见了我手中的刀,它的眼神有了变化,一种惊觉后的恶变,但很快又消失了,更奇怪的是,它呜咽了几声,又闭上了眼睛。

    说时迟那时快,我根本未及细想,在狼再次闭上眼睛时,我猛扑上去,拼尽全力照狼的腰就砍了下去。意外发生了,也许是用力过猛,刀头在落下的半路竟脱柄了,飞出好远,落在狼背上的只是刀柄。

狼叫了一声,站了起来,那一下显然没能伤到它。令我不解的是,狼站起后没有反扑,连头也没抬,抖了几下又跪俯在地上了。恐惧和迷惑激怒了我,我哭吼着扑上去,死死地掐住了狼的脖子。我发疯似的用尽全力狠掐不松,好一阵子,我的吼叫声停息,狼已不再颤动,身体也由热变冷。我猛地惊觉:狼竟没有反抗,一点也没有,直到断气也还是先前那姿态。我瘫软在死狼的旁边,发呆。

    忽然间我在狼背上发现了问题。

    狼背上,有好大一块脱了毛,所露之处已黑肿腐烂,中心处有突出的黑包,就象人身上那种“鸡眼”一样,周围一层一层地肿烂开来,分明有异物在里面。我取回砍刀,划开狼背上的腐肉,取出那异物,是一根刺,黑色的,两寸有余。

    我抱住狼的尸体,大哭出声。狼,是有求于我的。狼知道只有人才可以救它。狼用它的姿态语言细细地对我说过了,他需要帮助,它很痛,它生不如死。狼在发现我在要它的命时,放弃了反抗,一直忍受疼痛还不如死于人手。

    疼痛!

    我开始思考狼的疼痛乃至所有动物的疼痛,许多难以忍受又毫无办法的疼痛。人类好象从来没考虑过动物们的疼痛,捕猎,屠宰,生煮,活剥……在疼痛的狼向我哀求救助时,我只是在想狼的种种恶名传说,只想杀死它,这就是在生灵群体中高高在上的人性?

    我埋葬了狼,也在心上埋下了终生难以消除的疼痛。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马罗大叔(节选)

陈忠实

①饥饿像洪水猛兽一样咬噬着我的心!

②我走出门,村巷里死一般沉寂。没有月亮的秋夜,田野里一片黑暗。正在孕穗的包谷林里,散发着一股浓郁的包谷棒子的腻腻的甜香气味,我在水渠边站住了。

③我伸手摸到一根包谷杆子,掰下一个又肥又粗的棒子,三两把撕掉嫩皮,蹲在水渠沿儿上啃起来。包谷粒儿里的乳汁竟然溅到眼睛里,我一定是啃得太猛太快了。嫩包谷粒儿在嘴里,还没有来得及嚼烂,就滚进肚子里去了,几乎尝不出什么味,只觉得十分香甜。

④我把啃光了的包谷芯子丢到水渠里,再伸手摸到又一个包谷棒子,却猛然看见一个人,正站在三五步远的大柳树下。我一惊,一愣,从身影和体形上,立刻辨认出来,那是马罗儿,终年四季给生产队看守庄稼的老光棍儿。我也不知凭什么勇气,没有撒腿逃遁,也没有向他求饶,而是毫不动摇地把那个已经抓摸到手的包谷棒子,“咔嚓”一声掰了下来,三两下撕开嫩皮,蹲下身,又啃起来了。

⑤“哼!你倒胆大——”他冷笑着说。

⑥“跟我走!”马罗吼着。

⑦顺着水渠往东走,我就看见一盏马灯萤萤的亮光,那马灯正挂在老光棍住的庵棚上。

⑧“坐下!”他的头一摆,对我吼喊。

⑨“啊……嗨嗨嗨嗨嗨……”

⑩突然间,他放声大哭起来,那粗哑的男人的哭声,从他喉咙里奔泻出来。像小河在夏季里突然暴发山洪,挟裹着泥沙、石头和树枝,带着吼声,颤动着四野。马罗伸出双臂,把我抱住,硕大的脑袋压在我的胸膛上,哭得更加不可收拾。他粗壮的身体颤抖着,两条铁钳一样的手臂夹得我的肩胛骨麻辣辣地疼了。

⑪松开抱着我的手臂,他哭溜着声儿颤颤地说了一句:“咱们……好苦哇……

⑫我再也支撑不住了,心酸了,腿软了,一下子坐在茅草庵棚门口的树根上,双手捂住脸颊,哭起来了。

⑬老光棍马罗,像疯了似的在庵棚前的草地上,跳起又落下,破口大骂:“你他妈的‘假积极’!你欺哄毛主席,放你妈的臭‘卫星’!你得了奖状,叫俺社员跟受洋罪——啃生包谷棒子!”

⑭戒备,羞愧,所有这些复杂的心情,全都随着马罗的骂声跑掉了。马罗蹦着,骂着,声音渐渐远了,钻进包谷地里去了,随之传出咔嚓咔嚓的断裂的脆响。

⑮他怀里抱着一撂包谷棒子,扔到庵棚口的草地上,点燃麦草,再加上树枝,火苗哧哧哧蹿起来,冒得老高,在一个用铁丝扭成的支架上,摆上了嫩包谷棒子。他咕哝咕哝地说:“咋说也不能……啃生的……”

干透的树枝燃烧起来,噼啪作响,火声是这样富于生气。我坐在火堆旁,看火苗忽而落下又忽而蹿高,在秋夜的黑幕中辟开的光亮的空间,随着火苗的起落忽而缩收又忽而扩大。火苗在树枝上跳跃,从燃烧着的枝条上攀援到刚添加上去的树枝上,像万千猕猴在树林里嬉闹,跳跃翻跌;无数条火苗拢在一起,就组成一个火的世界,充满了活力。

⑰马罗大叔坐在一块河卵石上,两手搭在撇开的膝头上,挺直腰板,俨然一副用斧头砍削出来的青石雕像。火光映照着他的脸,一会儿明亮,一忽儿灰暗,四方脸中央,雄踞着一宽大的蒜头鼻子,脸颊上有两道粗糙的大动脉似的皱纹。这张脸上,现在呈现出安详的神态,专注的眼神。他间或用右手里的树枝拨弄一下火堆里的柴枝,甚至歪一歪脑袋,向火堆里吹两口气,然后又坐直了,却不开口说话。

⑱“吃——熟咧。”

⑲他从火堆里的铁丝架上取出一个包谷棒子,甩过来,撂到我的怀里。一股热气饱溶着浓烈的香甜气味扑鼻而来。软软乎乎的包谷粒儿,酥软香甜,一口咬进嘴里,我的眼泪禁不住扑洒下来了

⑳那晚我没有回家,和马罗大叔挤睡在他的庵棚里的吊床上。

(选自《陈忠实文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烛照无人苍茫时

杜怀超

①水烛,其实就是菖蒲,亦名香蒲。我更青睐于水烛这个诗意的名字,水是滋润万物的元素,烛是照彻万物的光亮,水烛拥有照彻水面之下与内心之中的光芒,是世间少有的音符,是充满灵性的想象。

②水烛生活在水中,茫茫水域,无花无柳,却有这么一丛植物,从水底滋滋冒出来,遍身裹满碧绿,密匝匝地林立于水面之上,苍白空洞的时空充溢着生命的涌动。然后从深邃无言的水面上,从碧绿的内部,开始孕育,开花,到了秋天,茎干上端就会生出艳丽的蒲棒来,越到深秋越是膨大,颜色也由刚开始的淡黄逐渐变深,棕黄,直至绛黄。

③水烛本身的绿就够人细细品味了。能使一江春水,化作万顷绿波,摇曳在水波之上,拓展生命的足迹,让我们看到水是活的,甚至水面上的日子都是那么充满灵气。水烛看上去是纤弱的,不禁水面上的风雨,却蕴含着无限的坚韧之劲,从虚无处葳蕤一片绿地。在苍茫辽阔的水面上,一丛丛水烛在彰显着什么?一片水域的孤独伴随着一群水烛的孤独,一个万物相依的境界呼之欲出,水为水烛而生,水烛是点亮水的眼睛。那高飞的鸟群,偶然会把这片清凉的绿地当做停息的月台。

④每一种植物,都是一盏灯。水烛的最后,上演的是灯火星散的一幕:西风下,原本凌波的傲然,只幻成了一绺绺的丝缕、团絮状物,带着细小的种子飘散四方,无数鲜活幼小的生命从四面八方开始新的跋涉。而在水底深处,水烛的根依然还在。根在,水烛就不会消失,那光芒就不会熄灭。

⑤我关注水烛,他们独处水域一角,在不知名的时空里,潜滋暗长,抽出细长碧绿的叶子,长出赫黄色的蒲棒。无数柔弱与秀美的绿叶,在晨曦的微风里,恰似披着长发的女子,站在诗经吟唱的河畔,遥望着,沉思着。

⑥据《礼记》记载,周朝时水烛与人们的生活就纠缠在一起了。农人把水烛的叶子晾晒干后,编成修身养息的蒲席。轻盈的蒲席,托着沉重的肉身,安置着农人栖息的夜晚。随着对水烛的熟稔,农人对水烛有了新的开拓。斗笠、草鞋、草席、草扇、草帘等走进了农人生活中。农人头戴斗笠,身披蓑衣,脚穿草鞋,在旷野中行进。

⑦一旦一件物什与生命、生活息息相关,这物什就会变得神秘而深邃,水烛亦是。当水烛变成了传说中捉鬼专家钟馗手中的蒲剑,或走到端午的门楣,信奉自然、神灵的农人立马恭敬起来,这水烛不再是一棵植物,物性消失,神性生成。至今,多少农家小院,端午时节依旧高挂水烛、艾草,祛邪避灾。

⑧诗人们,则在水烛身上,找出性情。“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这蒲苇就是水烛。坚韧的水烛恰似《孔雀东南飞》中刘兰芝的执著爱情,至死不分离。这场爱情悲剧里,水烛由自然物转化成人的情感的承载物。这绵绵不断的情思,正是水烛与生俱来的气质,是大自然最牢不可破的的爱。

⑨一件件水烛的草编织品,似乎是我们生活的昨日镜像,用反光的方式,用可以穿透时空的自然之物,越过沟壑与深渊,抵达我们层层栅栏与樊篱的内心。用粗糙代替精细,用简朴代替豪华,用原始代替包装,还原生活的面目,还原生命的根本,还原人类的最初行走。在当今生活的微弱光亮中,我倍加怀念千百年前古人穿着蒲草鞋行走的背影,怀念那坐着蒲草垫挑灯夜读时的月色。因为在这些水烛编织品面前,我们找到了一种久已消失的光芒,与古人简朴生活的心灵互应、对接。正是水烛编织品,让我们复杂、浮华、虚化和迷乱的生活里有了本真的镜像,有了与日月星辰同在的草木本色。

⑩几千年前,我们就是靠着水烛、水芹之类走出时间的荒原,走出历史的封面。草根、草叶、果实、花朵等曾都是我们的腹中之物,一天,一年,一百年……用坚韧和卑微养活着人类。那时我们都是匍匐着身子在大地上寻找,我们的头颅我们的身子高不过任意一棵水烛。而现在,沿着水烛的微光,我们或许还能找到那些本真、质朴、坚韧……至少,在苍茫的寒冬,我们不至于在水烛四下纷飞之际,瞬间白头。

(选自《人民日报》2014年04月02日 24 版,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青狮

何休

    “三十夜的火,十五日的灯。”

    在别处,元宵十五闹花灯,在禾村,作兴的是狮灯,因狮子是森林之王,大家深信狮子能镇邪送福。狮灯分红狮与青狮,面具颜色为红色的是红狮,青色的是青狮。红狮代表友善,青狮带着杀气。扛红狮,来意是向宝地求几个钱谋生,请多关照;扛青狮,那是我凭真本事跑江湖,贵地有高人不服,请随时赐教。

    正月十五清晨,当打禾坪里扎下一队竖有“李”字大旗的舞狮队时,整个禾村却沉默了。

    锵,锵锵!狮子出巡了。

    禾嫂没有心思做早饭,从楼上翻出一个狮头,用绳子小心翼翼地放到地面上。狮头的颜色褪得差不多了,眼鼻凹陷等处未来得及褪落的地方,能看到青色。

    十八年前,与禾村相隔八十里路的李村,组了一队青狮来禾村,领头的名叫李长富。当青狮来到禾嫂家时,丈夫何永康朝李长富抱了抱拳。李长富是守方,何永康是攻方,“兵器”就地取材。何永康随手扯了根扁担,李长富随手操了条长凳。比武开始了,一点也不似现在的电影电视里武打片精彩。一阵乒乒乓乓后,李长富被抵进门旮旯。吁吁喘气中,两人都扔了手中的“兵器”,何永康一抱拳,说了声“承让”;李长富还个抱拳礼,说了声“多谢手下留情”,教人将狮头留下,自己换上备用的红狮。

    青狮没了,面子也就丢了,李村的狮队既然栽在禾村,就一定要从那里取回来。有道是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这不,十八年后的今天,李长富的儿子李尚武带着青狮队开进了禾村,目的最明显不过,要夺回他父亲留下的青狮,挽回面子。

    早不来迟不来,偏偏这个时候来?禾嫂心里很难受。禾嫂用湿抹布将狮头擦拭好了之后,放在八仙桌上,并用一块红布盖好,然后崴崴地找来一挂百响小鞭炮,用红纸包了十块钱,专等狮子来家里“巡视”。锵锵的锣声却绕过了禾嫂家。禾嫂知道,李村的狮子是要巡视完全村后,最后来她家巡视,然后体体面面地把那只停放在禾嫂家十八年的狮兄给请回去。

    锵锵的锣声由远而近,绕个小弯,狮头就能看得真切了:刚刚喷青的狮头,青得发绿,两颗白色的獠牙露在外边,凶猛得有些吓人。禾嫂忙从灶里点燃一支香,左手捏着那挂小百响,来到门边等候“狮子”大驾光临。队伍渐渐近了,除了李村的舞狮队外,跟着一大群看热闹的禾村半大小伙,也有几个成年人。禾嫂看到禾村人当中,有几张脸上写着愤怒。禾嫂就想,如果丈夫不死,如果儿子不入监,李村的狮队绝对不敢如此猖獗。

    当然,丈夫肯定是要死的,人老了哪有不死的道理?何永康十年前离开了人世,平时感冒都没有患过的丈夫,说走就走。儿子不入监倒是完全有可能的。儿子何代兵继承了父亲的衣钵,也是一身好功夫,这是李村人迟迟不敢来的原因。但是去年过完端午节,一辆警车呼啸而至,把何代兵带走了。儿子农闲时在建筑工地干活,端午节快到了,大伙等着工钱过节,老板却拒发工资。老板说,发包单位不给钱,我也没办法。何代兵七曲八拐地找到发包方负责人的家,大白天潜了进去,偷出现金与存折及贵重物品一大堆,然后抱着这堆“战利品”到派出所自首。何代兵以为自己这是义举,不必负刑事责任,但他错了,因为他触犯了法律。当然,何代兵偷贪揭贪的事,惊动了市委市政府,节前垫付了民工的工资。

    锵锵锵!锵!锵!锣声震耳欲聋,狮队到了门口。禾嫂赶紧点燃那挂小百响。

    领队的是李长富的儿子李尚武,他提着一个灯笼,引着狮子先在厅里转一圈,然后再到三间正房里转了一圈。

    禾嫂把十元钱的红包递给李尚武,李尚武接过红包,插在上衣的口袋里。李尚武挥挥手,锣声停了。

    焦点聚在李尚武身上。

    李尚武放下手中的灯笼,双手摘下舞狮人的狮头,像捧着满满一碗油,小心翼翼地放在八仙桌上,扯开盖在旧狮头上的红布,将两个狮头并排放在一起。有人递来了香烛和祭品,李尚武把祭品一字排开,点起了香烛。

    人群静得出奇。

    李尚武神色凝重地斟了三杯酒,对着狮头鞠三个躬,然后拿起酒杯,将杯中的酒一一泼在地上。突然,李尚武猛一转身,抱拳朗声说:“各位,大家都看到了,我刚刚与何代兵比了一场武,我李尚武输了,输得很惨,这青狮我给何少侠留下了。”说罢,李尚武朝狮队喊了一声:开路!

    刚才戴着青狮头的小伙子,已经换上了温顺的红狮头。

    锵锵锵!锵锵锵!锣又敲响了,狮队中有人放响了一挂千响电光炮,震得满屋子嗡嗡回响。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追风筝的人

(美)卡勒德・胡赛尼

    斗风筝比赛是阿富汗古老的冬日风俗。比赛一大清早就开始,直到仅剩一只胜出的风筝在空中翱翔才告结束。每个斗风箏的人都有助手,帮忙收放风筝线。我的助手是哈桑。

    若有风筝被割断,真正的乐趣就开始了。这时,该追风筝的人出动,那些孩子追逐那个在随风飘扬的风筝,在临近的街区奔走,直到它盘旋着跌落在田里,或者掉进某家的院子里,或挂在树上,或停在屋顶上。

    对追风筝的人来说,最大的奖励是在冬天的比赛中捡到最后掉落的那只风筝。那是无上的荣耀,人们会将其挂在壁炉架之下,供客人欢欣赞叹。每当满天风筝消失得只剩下最后两只,每个追风筝的人都厉兵秣马,准备摘取此项大奖。他们会朝向那个他们预计风筝跌落的地方,绷紧的肌肉蓄势待发,脖子抬起,眼睛眯着,斗志昂扬。当最后一只风筝被割断,立即一片骚动。

    我记得有个阴暗的冬日,哈桑和我追着一只风筝。我跟着他,穿过各处街区,跳过水沟,侧身跑过那些狭窄的街道。我比他大一岁,但哈桑跑得比我快,我落在后面。

    “哈桑,等等我。”我气喘吁吁地大喊,有些恼怒。

    他转过身,挥挥手:“这边!”说完就冲进另外一个拐角处。我抬头一看,那个方向与风筝跌落的方向恰好相反。

    “我们追不到它了!我们跑错路了!”我高声叫道。

    “相信我!”我听见他在前面说。

    我看到我们最终停在一条车辙纵横的泥土路上。路边有块田地,夏天会种满莴苣;路的另外一边有成排的酸樱桃树。只见哈桑盘起双腿,坐在其中一棵树下,吃着手里的一捧桑椹干。

    “我们在这干吗呢?”我上气不接下气,胃里翻江倒海,简直要吐出来。

    他微笑:“在我这边坐下,阿米尔少爷。”

    我在他旁边颓然倒下,躺在一层薄薄的雪花上,喘着气。“你在浪费时间。它朝另外一边飞去了,你没看到吗?”

    哈桑往嘴里扔了一颗桑椹:“它飞过来了。”我呼吸艰难,而他一点都不累。

    “你怎么知道?”我问。

    “我知道。”

    “你是怎么知道的?”

    他朝我转过身,有些汗珠从他额头流下来,“我骗过你吗,阿米尔少爷?”

    刹那间我决定跟他开开玩笑:“我不知道。你会骗我吗?”

    “我宁愿吃泥巴也不骗你。”他带着愤愤的表情说。

    “真的吗?你会那样做?”

    他疑惑地看了我一眼:“做什么?”

    “如果我让你吃泥巴,你会吃吗?”我说。我知道自己这样很残忍,好像以前我总是拿那些他不懂的字眼来戏弄他,但取笑哈桑有点好玩——虽然是病态的好玩,跟我们折磨昆虫的游戏有点相似。不过现在,他是蚂蚁,而拿着放大镜的人是我。

    他久久看着我的脸。我们坐在那儿,两个男孩,坐在一棵酸樱桃树下,突然间我们看着,认真地看着对方。

    “如果你要求,我会的。”他终于说,眼睛直看着我。我垂下眼光,时至今日,我发现自己很难直视像哈桑这样的人,这种说出的每个字都当真的人。

    “不过我怀疑,”他补充说,“你是否会让我这么做。你会吗,阿米尔少爷?”就这样,轮到他考验我了。如果我继续戏弄他,考验他的忠诚,那么他会戏弄我,考验我的正直。

    要是我没有开始这场对话就好了!我勉强露出一个笑脸,“别傻了,哈桑,你知道我不会的。”

    哈桑报我以微笑,不过他并非强颜欢笑。“我知道。”他说。这就是那些一诺千金的人的作风,以为别人也和他们一样。

    “风筝来了。”哈桑说,指向天空,他站起身来,朝左边走了几步。我抬头,望见风筝正朝我们一头扎下来。我听见脚步声,叫喊声,一群追风筝的人正闹哄哄向这边跑来。但他们只是白费时间。因为哈桑脸带微笑,张开双手,站在那儿等着风筝。

(节选自长篇小说《追风筝的人》,有删改)

【注】文中的阿米尔是阿富汗的一个富家少爷,哈桑是他的仆人。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英雄之器

齐川龙之介

    “项羽这个人毕竟不是英雄之器!”汉将吕马童把一张长脸拉得更长,抚着稀疏的胡须说。他的脸孔四周,有十几张脸在正中央的灯火映照下,红彤彤地浮现在营幕的黑夜中。每张脸都不自觉地露出微笑,因为今天取得西楚霸王首级的战胜喜悦仍然没有消逝。——

    “这个嘛——”

    一张鼻子高挺、眼光锐利的脸孔,望了一眼吕马童,唇角泛起有点讽刺的微笑。不知为什么,吕马童似乎有些狼狈。

    “说强嘛的确很强,据说举起过涂山禹王庙的石鼎哪!今日之战亦然。我当时还认为这下可没命了。李佐被杀,王恒也被杀。但是气势却没有了,说强嘛的确很强。”

    “嗐。”

    对方的脸依然微笑,大大方方地颔首。营幕外,沉静无声,除了远处传来几次角笛外,连马匹的嘶叫也听不见,只偶尔飘来枯叶的芳香。

    可是,吕马童环视众人的脸,仿佛为了“可是”这个字,眨了一下眼睛。

    “可是,毕竟不是英雄之器。这可以今日之战为证。楚军被追到乌江时,只有二十八骑,对我方如云霞般的大军,根本没有战胜的机会。据说,乌江的亭长还特地用舟来迎接他到江东去,如果项羽有英雄之器,就应该含垢忍辱渡江,再图卷土重来。根本不必管什么丢脸不丢脸!”

    “这么说来,所谓英雄之器,就是要精于计算?”

随着这句话,众人不禁发出沉静的笑声。吕马童很意外的,竟然毫不畏怯。他把手从须上移开,稍微挺直身子,时时望着鼻子高挺、眼光锐利的脸孔,猛比着手势说:“不,不是这个意思——就项羽来说。项羽在今日之战开始前,据说曾向二十八个部下说:‘亡项羽的是天,并不是人力不足。证据是:用这一点点军队,就可以三破汉军。’其实岂止三次,九次都战胜了。可是,以我观之,这是怯懦。把自己的失败推给天——天才真倒霉呢!如果那是在渡过乌江,纠集江东健儿,再度逐鹿中原之后说的,就另当别论。但是,情形并非如此。还可以活得好好的,竟然死了。我说项羽不是英雄之器,不只是因为他暗于计算,更因为他想用天命来搪塞——这可不行。我想,英雄不应该这样。不知道像萧丞相这样的学者会怎么说。”

吕马童得意洋洋地顾盼左右,住口不说。他的说法,大家都会觉得言之成理吧。众人交互轻轻颔首,很满意地沉默下来。这时,只有那张鼻子高挺的脸,出乎意外地,竟然眼中闪现了一道激动之色。黑瞳孔仿佛带着热气,闪闪发亮。

    “真的?项羽真的这样说了?”

    “据说,这样说了。”吕马童的长脸大幅度地上下摆动着。

    “不是很懦弱吗?至少不像个男子汉吧?我想,所谓英雄,就该与天作战。”

    “是的。”

    “我想,纵知天命,也要继续战斗。”

    “是的。”

    “这么说来,项羽——”刘邦抬起锐利的眼光,望着在秋夜中闪烁的灯火,半独语般缓缓回道:“才是英雄之器啊!”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