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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文学类文本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江苏省盐城市2018届高三上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作品,完成小题。

灯塔看守人

【波兰】亨利克·显克微支

    离巴拿马不远的阿斯宾华尔岛外的灯塔看守人失踪了。这个灯塔极为重要,必须在十二小时内找一个新的灯塔看守人,这是驻巴拿马美国领事的任务。但根本没人愿意应征。灯塔看守人差不多就等于一个囚犯,除星期日外,不能离开这个不过一亩的孤岛,每天有一条小船从阿斯宾尔岛上给他送粮食和淡水来。他的工作就是每天黄昏爬上四百多级台阶,到达塔顶上的灯边,打开导航灯,黎明时再关掉它。总而言之,这是一个僧人般的生活。

    正当领事法尔冈孛列琪着急万分时,有一个老人来自荐继任此职。来者约七十来负,精神矍铄,腰背挺直,举止风度宛然是一个军人。

    “你从什么地方来的?”

    “我是波兰人。”

    “你办过公事没有?有没有公职人员的证明文件?”

    老人从怀里掏出一块褪色的绸子,把绸包解开来,说道:“这些就是证件。这个十字勋章一八三O年得到的;这个西班牙勋章从卡罗斯党战争里得到的;这是法国勋章;这在匈牙利得的。后来,我又在美国跟南方打仗,可他们没给勋章。”

    于是法尔冈孛列琪先生拿起那张文件来看。“哦,史卡文斯基?这是你的名字吗?哦!在短兵相接的时候获得两面旗。你真是个勇敢的士兵了。”

    “我也能做一个忠诚小心的灯塔看守人。

    当晚,那新任的灯塔看守人显然就职了,灯塔已照常把明亮的光映射在海面上。史卡汶思基立在露台上,他此时的感觉,有些象一头被追赶的野兽,终于在人际所不能到的山崖或洞窟里,获得了藏身之处。他想起了平生经历的种种旧事,一部分惊险的生活,他曾对法尔冈孛列琪说过了:但是此外还有无数的没有提起。他在澳洲做过金矿工,在非洲掘过钻石,又在东印度做过公家的雇佣兵,经营过牧场,开办过铁厂,不幸都破产了。

    在他看来,冥冥之中有一只巨大而仇怨的手,在到处跟着他。但是史卡汶思基有着印第安人的坚忍,还有极大的镇静的抵抗力。终于他老了,渐渐地失去了精力,逐渐憔悴下去。最后,只剩下一个念头在支配着他,那就是希望休息。老年人大概都喜欢离群独处,好象先已有了入墓之感。对于史卡汶思基,这座灯塔也就一半等于坟墓。现在,在这个小岛上,回想起从前种种漂泊,不幸和失败,简直可以付之一笑。

    但是警醒的时候来了。

    某一天,小船送来了淡水和食物,除了平时的东西外,还多了一个包裹。老人满心奇怪地解开包裹,是几本书;他拣起一本,看了看,他的手大大地颤动起来。他遮掩着眼睛,好像不信似的,仿佛在做梦一般。原来是一本波兰诗集。他忘记了自己曾给波兰侨民协会捐助了半个月薪俸,那协会就赠他这几本书,以示答谢。

    他心中得更厉害了,他好像在这孤岛上将要举行什么庄严的典礼了。阿斯宾华尔的大钟,正在鸣报下午五时:天宇清朗,净无云翳,只有几只海鸥在空中盘旋;大海摇摇欲睡,波浪喁喁低语,远处阿斯宾华尔的白色房屋好像在微笑。

    忽然,在这大自然的肃穆中,可以听到那老人的颤抖的声音:

    圣母啊,你守护着光明的琛思妥诃华,

    你照临在奥斯脱罗孛拉摩

    谢天主予我以重生——

    现在又何不显神迹使我们回到家乡。

    他读不出声了,哽咽起来,颓然仆地,银白色的头发拌和在海沙里。已经四十年了,不听见祖国的语言;而现在这语言却翻越重洋,到另一半球上访孑然独处的他。这是多么可爱可亲,而又多么美丽啊!老人哽咽不止,他只能以一场伟大的哭泣来祈求热爱的祖国给他以饶恕,他的确已经把祖国丢在一边。

    终于,短如一瞬的暮色沉下来,遮隐了白纸上的文字。

    老人便枕在石上,闭着眼睛。于是,那“守护着光明的琛思妥诃华”的圣母便把他的灵魂送回故土。

    忽然,有人在史卡汶思基头上喊道:“喂,老头儿!起来!怎么回事?”

    老人睁开眼来,吃惊地看着站在他面前的人。站着的是港警约翰生。

    “怎么啦?你病了吗?”

    “没有。”

    “可是你没点灯。一条船出了事,亏得没淹死人,要不你得吃官司呢。你被免职了。”

    几天之后,有人看见史卡汶思基在一条开往纽约去的轮船上了。腰背伛曲,但目光很亮。他怀中带着一本书,不时地用手去抚摸,好像唯恐连一点点东西也会离开他。

(选自《二十世纪外国小说读本》,有删改)

(1)、第一段对下文情节发展有哪些作用?
(2)、小说对史卡汶思基做灯塔守护人之前经历的叙写很独特,请结合内容分析。
(3)、赏析小说中画线语句的表达效果。
(4)、主人公最后因失职被解聘而不得不再次流浪,请探究这个结局的意蕴。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的题。

                                                                                                       仰  望

                                                                                                  保罗·詹尼斯(美)

    过街天桥上有一个乞丐。他不会弹琴,不会唱歌,甚至不会在地上书写悲惨的遭遇。所以,只是偶尔有人把硬币丢在小盆里,乞丐总算能填饱肚子。另外,还能坚持他唯一的习惯:每天买张彩票。

    夜幕降临时,乞丐会回到他的住处——城郊一个废弃的菜园。菜园里有一眼枯井,井边有棵树。

    这天,跑来一条瑟瑟发抖的小狗。小狗瘦得可怜,试探着在乞丐的小盆里舔舐着,乞丐昨晚用它盛过食物。乞丐小心地把小狗搂进怀里,两个不被牵挂的生命紧紧地依偎在一起。

小狗很聪明,叼着小盆打转。路人觉得惊奇,纷纷把钱放到小盆里。“富裕”起来的乞丐好运也随之降临,他居然中了大奖。乞丐买下这座菜园,建起了一座豪华的房子。不过,他保留了后院的窝棚、枯井和老树。

    乞丐迷上了购物,他喜欢服务小姐迷人的微笑。人们称他先生,乞丐高兴极了,有尊严的生活真好!唯一让乞丐先生感到尴尬的是人们对小狗的态度。尽管小狗已经被梳洗得很干净,但斑驳的毛色还是暴露了它低贱的身份。

    乞丐决心让小狗从自己眼前消失,他要忘掉卑贱的过去。

    乞丐把小狗关在后院的枯井里。井很深,井底很潮湿,除了井壁渗出的水滴,什么吃的也没有。乞丐找了几块肉投下去。

    从此,乞丐一个人潇洒地享受服务小姐热情的目光,去参加那些高级派对。好在他总算没有忘记每天往井里投几块肉。

    在井底,无论白天黑夜,小狗一直仰着脑袋向上张望。可是除了每天落下来的一些食物,什么也没有。

    转眼一个多月过去了,乞丐过得并不快乐。人们微笑的眼神让乞丐想起了动物园里给人们敬礼的狗熊——它看重的只是你手里的食物,根本不在乎你是谁。这个世界上只有那条小狗才是自己真正的朋友,而自己却把它丢到了井底。

    乞丐跑到井边,救出他的小狗。看着小狗,乞丐痛哭失声——小狗的脑袋一直朝后仰着。因为在井下待的时间过长,小狗的脖子已经无法伸直,只能仰着头在地上打转。

    乞丐每天领着小狗游走在这个城市的各个角落,他把钱施舍到其他乞丐手中。在感激涕零中,他感到了满足。于是乞丐有了新打算,他通知乞丐们每天到他这里来领钱。

消息迅速传开,领钱的队伍越来越大。半夜,乞丐被街上传来的吵闹声惊醒。透过窗子他吓了一跳,有人披着毯子,有人支起帐篷,就像排队在买当红歌星的演唱会的门票一样。

    天还没亮,电视台的人来了,晚上的新闻播出了这一盛况。

    第二天,人们像潮水一样涌来。队伍越排越长,警察不得不赶来维持秩序。

    乞丐沉醉在自己的壮举之中,每天奔忙于银行与家之间,钱像水一样流了出去。

    直到有一天,银行通知他,他的账户已没有一分钱了,乞丐不得不宣布——他已经没钱可发了!人们开始咒骂,并向他的房子冲去,一块块石头飞向门窗。眼看疯狂的人们要冲进屋里,吓坏了的乞丐带着小狗逃到了后院,他急忙爬下井去,甚至没有来得及把小狗带上。

    乞丐快要到达井底的时候,绳梯拴在树上的一端突然断开,乞丐和他的绳梯一起摔到了的井底。疯狂的人们捣毁了房屋,拿走了所有东西。好在没有人发现井里的乞丐。

    半夜,乞丐开始喊救命,可除了小狗,没人知道他在井底。

    乞丐对着太阳喊,对着月亮喊,没有人能够听见。小狗每天四处寻找食物扔下来,变了味的骨头,发了霉的面包,扔下什么乞丐就吃什么。有一次,小狗扔下一只死猫。

    一连几天小狗没有往下扔东西,乞丐不知道出了什么事。他只能靠舔着井壁上渗出的水珠活着。乞丐望着井口的天空,他知道自己快要死了。

    一天早晨,井口隐约的说话声惊醒了昏睡中的乞丐,他拼尽全力喊了起来。被人们用绳子吊了上来,阳光刺得他睁不开眼。

    “要不是这条小狗死在井口上,没有人能听见你的喊声。”

    乞丐看见了枯瘦如柴的小狗,它是被饿死的。

    乞丐把小狗埋在后院。人们从此再也没有见到过他。不过有人记得,他走的时候脖子一直朝后弯着,眼睛直盯盯地仰望着天空。

                         (选自《保罗·詹尼斯文集》,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头条新闻

周波

    那天,市报张编辑打来电话。

    “你的稿子明天见报。”他说。

    “暂时不要发。”我说。

    “为啥不发?都编排好了。”张编辑不解地问。

    “等等,过几天再发。”我嘿嘿一笑。

    张编辑是我的朋友,平时很要好。自从我调到D县县委报道组之后,我们俩关系越发亲密。每当县里举办大型活动或者有领导感兴趣的新闻时,通过他就能顺利发稿,为此我常得到领导的赞许。

    过了几天,张编辑又催我。

    “稿子不是写得很好嘛,咋不发?”他问。“再等等,我让你发时你再发。”我说话的腔调像是他上级。“搞啥鬼?下回再来稿子我全封了它。”他笑着说。

    “宁愿让你封了其他稿子,这个稿子我现在是绝对不发的。”我说。“那你这么早寄来做啥?”他很好奇。“随时准备着发稿,谁说我不发了?”我说。“这么重要?”他说。“确实很重要。”我哈哈笑着说。

    一个月后,我主动打电话给张编辑。

    “星期三请把这篇稿子发出来。”我说。

    “你是市委领导还是我的上级呀?想发就发,想不发就不发。”他有点生气。“求你了,帮兄弟一把,我有要紧事。”我压低声音,怕被旁人听见。

    “真搞不懂你,好吧,我答应你星期三发出来。”张编辑说话时声音里满是疑惑。“要发在头条哟。”我说。

    “啥,发头条?这报社是你家办的呀?上次可以帮你发头条,这回不敢保证。”张编辑有点火了。

    “无论如何都要发头条,下次来我请你上县城最好的馆子。”我说。

    “不行。星期三还不知道有啥重要事要登呢。报社的规矩你是知道的,中央领导重要讲话必须放在头条,再说还不知市里有没有重大新闻呢。”张编辑说得很认真。

    “那至少放在很显眼的位置,不放头条就放二条,报眼也行。”我挖空心思想着各种办法。“你小子越来越不像话了,好吧,看你的命了,我能帮就帮。”张编辑说完就挂了电话。

    星期三早上,省里来了大领导,带队的是水利厅厅长。厅长和一帮专家学者风尘仆仆地赶到市里,准备先在宾馆里听各县区主要负责人汇报。“报纸出来了吗?”我一大早打电话给张编辑。“你吉人吉相,横头条,大三栏。”张编辑挖苦我。“真的呀,太激动了!请再帮兄弟一个忙,速送到阳光大酒店大堂和所有房间,尤其是301房间必须送到。”我急切地说。“我给你打工呀?”张编辑口气有点不耐烦。“省水利厅厅长来了,上午要听各县区汇报海塘建设情况,我们书记、县长已经赶过去了。”我说。“你小子原来在搞大策划呀,怪不得一直等着不让发稿子,连我也被你蒙了一个月。”张编辑哈哈大笑起来,“好,再帮你一次,我马上让送报员送过去。”

    阳光大酒店外悬挂着条幅:“热烈欢迎领导及海塘工程视察组莅临我市指导!”

    横幅迎风招展。301房间内,厅长津津有味地看着刚十万火急送达的当日报纸。

    “《建千里海塘,筑钢铁长城》,好!我们的工作就是要这么脚踏实地地去做,D县的经验值得在全省推广。”厅长满面春风地对D县县长说。

    “我们的工作做得还不够,以后要更加努力去做。”县长也兴奋地说。“我看这次其他地方就不去了,现在就去D县看看。”厅长吩咐随行秘书。“厅长还没听我们汇报呢……”其他各县区的领导面面相觑,嘀咕着。

    “还要听啥?房间里能听出啥名堂来?你们看人家D县工作做得多到位,做出成绩就要奖励嘛。”厅长边说边拿着报纸走出了门。

    据说,狼多肉少,各县区都在积极争取,那笔海塘资金原定落至A县,A县已预先吃了“定心丸”。却料不到,厅长把1 000万海塘资金放到了D县。

    年底,那篇头条新闻获了奖。县长被调到市里当水利局一把手,想不到,他点名要我跟他一起走马上任。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各题。

我受苦受难的兄弟呀

叶倾城

    我是“外地来京人员”,初到北京,一切有“刘姥姥进大观园”的狂喜。在车上一直凭窗张望,一会儿看一大堆金发外国人,一会儿又留意遥遥的过山车,突然我大叫:“马,马,活的马,马在走路。”满车人大笑。

    的确,我是来了北京,才能想象城市里还有马车。时常是卖水果的,夏天是西瓜香瓜,其他季节什么都有,但都是廉贱的,绝对没有卖火龙果的。摊主不怎么吆喝,只是坐在车帮上,手里玩弄着一根系了很多七彩化纤绳子的鞭子。而他的马,就在车前站着,有时候啃一点儿干草。我观察了很久,才确定马不能像骆驼或者大象那样跪下来,草在地上,它就把双腿分开,脖子探得长长的,头控得低低地,默默咀嚼,默默反刍。人和马,都很安静。

    我喜欢马,觉得它美丽,颈背的线条既柔和又矫健。拉车的马大概没什么名种,灰白、黄褐、泥色,杂色斑驳,马尾偶尔摆荡一下——我还记得小时候看过的电影,因为有个执著的知识分子,不管其他人如何打扰他,都要讲完“马尾巴的功能”。马儿们都有明亮的大眼睛,眼皮垂着,有一种良人处子般的温驯。我想去轻触它的鬃毛,但我不敢。

    “马,咬人吗?”我终于忍不住问。摊主哗地笑开:“不咬,它可听话呢。”“那,我能喂它点东西吃吗?”

    我找到一颗巧克力,手欲伸不敢伸地,给它。马是闻到了食物的味道吗或者出于本能判断,知道这是一个喂食动作?它低头来俯就,滚热的鼻息喷在我手心,像火车的汽笛。我害怕,手越压越低,马突然一个猛低头,卷走了巧克力,它的舌头,粗糙而热湿,令人印象深刻。

    因为有一匹马吃过我的糖,我觉得我与全世界的马,都交上了朋友。每次在路上遇到马,我都会多看几眼。夏天时,马的鬃毛被剪得极短,齐齐整整,像时髦男孩子的板寸。我看着就想笑,也觉得心里很暖,农业社会人与牲口的情,还留存着。

    下午时分,我在三环上,车少人稀,对面车道却突发混乱,几辆车紧急刹车、避让,带出一片刺耳的摩擦声。而一辆马车,正逆行疾驰,车主策马扬鞭,马蹄在柏油路上打出一片“答答”。我正错愕,身边的士司机说:“得,遇到城管的了。”我忧心忡忡地问:“抓到会罚多少呀?”“咳,这一车果子,都不够罚的。”

    很久我都忘不掉那在三环上逆向狂跑的马,四蹄如此惊惶。我问老公:“如果一辆车和一匹马撞上了,谁会赢?”他大笑不已:“你居然还是理工科出身,”然后才说,“你忘了马力这个词吗?捷达的马力最高可以达到300多。”那么这场PK,一旦发生,车会完胜!霎时间我想到了悲嘶、血肉横飞、粉身碎骨……

    我当然知道北京是一所城市,而马属于乡村。我完全承认马不应该进来,但是,谁有头发愿意装秃子?谁开得起宝马会自驾一辆马车?报上有这样的新闻,为了躲避城管的追捕——他们一定是开着车的,咆哮的机器怪兽,着急的马车主用小刀刺马:马儿你快点跑呀快点跑……血,点点滴滴,洒了一路。那是同一只手,同一把刀,为它剪鬃的,以及刺向它身体的。

    我想起很多年前,尼采在路上,看到一个农夫在鞭打自己的驴,尼采不顾一切上前救护,抱着驴头失声痛哭:我受苦受难的兄弟呀……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老子哲学的一种新定义

    老子认为,“自然”的状态和趋势就是我们本然存在的态势。这在文中明确地反映出来,如:“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希,言自然”;“道法自然”;“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根据这些章句的意思,道、德本身,人和万物所遵循的都是“自然”。现在要看,自然的恰当内涵是什么?换句话说,自然指的是何种态势?

    《庄子•天下篇》里说老子思想“建之以常、无、有,主之以太一”,句中的“常”字,历代注疏家很看重,但是意见纷呈。“常”字乃是老子哲学独立概念之一,应该沿着老子总的哲学思想同时参照《老子》通书细加辨析。

    《老子》中“常”字屡次出现,有重要的独立概念意义的如“常德”、“习常”、“复命曰常”、“知和曰常”。这里的“常”字一定程度上含有“常理”、“律则”、“规律”诸种意思,但是从整体上看,释为“正常”则更加贴切,以便沟通古今语境变迁的障碍。基于这样的看法,老子许多思想命题都可以转换为关于可能性、必然性等模态性的哲学表述,老子是在讨论万事万物在整体上的关联状态与转化的态势,并且他试图掌握的是这些态势中正常的态势。

    在老子眼里,世界是运动的,运动体现为过程,过程有多种可能趋势和状态,不论“变”与“不变”、存在抑或超越,凡事态都是有“常”、有“正”,即有稳恒、平衡、正常态的。也就是说,事物的存在和演变必有最佳状态,这个最佳状态是“道”的规定的实质。与这个最佳状态最接近的,就是具有动态自演化、自组织、自平衡的稳定态,也就是自然常态。自然常态具有自发的秩序生成和修复功能,但是,须知它不等于秩序,在某种程度上它可能是混沌状态,这是后来的规律论的解释者所始料未及的。失去常态,事物就会转向异化、衰亡。所以,老子哲学不但是状态哲学,而且是有关最佳状态,即稳定平衡态的哲学。老子以“道”作为统一“天道”和“人道”对立的范畴,提倡“为无为”、“无为而无不为”,就是为了捍卫正常态势,因为只有这种态势是正面成功最大、创造性成就最高而负面作用最小的态势“自然”可以阐释为:事物自身如其自身,即如其自身存在和变化的逻辑,事物保持或恢复自如的态势等,这是指事物对其自身存在与变化的内在逻辑的自我肯定趋势。《庄子》中有个“浑沌”的说法,正是老子自然即最佳态势的最好的隐喻性说法。采用我们时代的知识和思维质料来进行阐释的话,从实质性上看,老子“自然”的本意是指常态,而不自然就是不正常、反常、异常等。

    所谓老子哲学,就是关于事态或态势的哲学,或者称之为掌握变化趋势的哲学。老子的旨趣在于研究万事万物,包括社会历史的可能态势,他的归趋落实在认识最佳态势、绵延稳衡的态势的哲学上。这种最佳态势既是事物变化的最优进化趋势,也是存在的最优条件。“最佳”指的就是“正常态”,简言之为“常态”,常态的本质就是自然态,这是老子“道”的根本意旨所在。老子的“自然”不等于大自然、规律、事物、实体、元素、自然现象等等,而是指这种正常、稳恒、优化、动态平衡的态势,这也是老子“道”论的重要实践价值所在

    “道法自然”的实践导向,就是要求人类捍卫常态的原则。“自然”即所有可能态势中不可打破的最佳竞争态势。在老子眼里,不论变与不变、存在抑或超越,凡是事态都有“常”、有“正”。也就是说,必有最佳状态,与这个最佳状态最接近的,也就是自然常态。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苦梅

马卫

    苦梅又叫乌梅,个小,肉少,汁酸。如果不是没有吃的,孩子们是不会去吃苦梅的。一个姑娘却偏偏取了这么个名儿,不过也难怪,山区农村生活苦嘛。苦梅一出生,就和饥饿结伴,要不是后来包产到户,苦梅一家的日子就更难过了。

    苦梅二十岁的时候,成了新媳妇儿。

    “新媳妇儿,憨憨人儿,不说话儿,给糖走人儿。”儿歌嘛,小孩子嘴甜,诳糖吃。到了夜深人静,客人们离开,苦梅才发现,进新房的怎么不是先前相亲的那个男人呢?

    男人一脸的木讷,呆呆地站着,半天才嗫嚅出来,以前相亲的,是他表哥,自己丑,所以找表哥代替。事已至此,多说无益,何况,男人家拿了钱,给家里砌了砖房,让哥娶上了嫂子。拿妈的话说就是——长得帅,能吃么?

    男人没有啥手艺,除了干地里的活,干不了其他。可是粮食价格低,除去农药、化肥、种子,赚不到啥钱。就这样过了七八年,孩子也读小学了,家里仍然一贫如洗。

    苦梅对老公说,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一辈子也致不了富。

    男人却安于现状,不缺吃不缺穿,还要求啥呢?可是经不住苦梅天天纠缠,最后男人让步了,苦梅和她的表姐进城,一个去给人帮厨,一个当超市营业员。

    苦梅在超市,极认真。别人忙里偷闲玩手机,她没有。别人喜欢听小喇叭广播,讲奇闻怪事,苦梅不知道。苦梅就像个机器人,陀螺似的转,特别热心给人介绍商品,帮老人购物。

    苦梅的勤奋和本分,换来了一个领班的岗位。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当上了领班,工资竟然是营业员的倍数,而且轻松多了。所以,苦梅工作更加认真。

    苦梅出事,是在一个周末。

    那天,她在商场巡视,检查工作,发现有一位叫巧芋的营业员偷吃话梅。如果偷吃几个,谁也不会发现,商品有一定的损耗率。但是规定是死的,营业员绝不能吃和拿商场的商品。一旦发现,轻则扣工资,补损失;重则开除,或送派出所。

    苦梅没有当场揭发巧芋,女人家谁不爱面子呢?

    把巧芋叫到办公室,给她倒上水,才说了自己看到的事。没想到,巧芋一百二十个不承认。她说:捉奸捉双,拿贼拿赃。你既然看到了我偷吃话梅,为啥不当场拿住?现在,你是污蔑我!我和你没完。

    苦梅没想到好心没有好报,气得粗气红脸:这次就算了,如果我再拿住了你,你走人!

    苦梅只能这样说了。她知道,这些营业员,差不多全是乡下来的,拿着低薪,还要养家糊口,难呢。只要巧芋改了,这事就算了。

    苦梅和表姐合住的出租屋,表姐回来一般要一点左右。那晚,苦梅值晚班,回家时快十一点了,还在夜摊上吃了碗米粉。就在苦梅开门的时候,突然蹿出一位蒙面男人,把她踹倒在地,给她几拳、几脚,嘴上说:臭婆娘,懂事点,不要管得太宽,这次放过你,要是你再多嘴,把你脸划了!苦梅虽然来自农村,有一把力气,可是相对于男人,那是蚍蜉撼树。

    蒙面人走了,半天苦梅才起来,回到屋内,见到腿上身上的瘀痕,忍不住哭了起来。不用想,这事肯定是巧芋干的,听说,她一人在城里,常和些不三不四的男人鬼混。所以,巧芋特别好打扮,身上也不差钱,上班极不认真。

    表姐回来的时候,见苦梅这副样子,问了半天,苦梅才嘟哝出来。

    苦梅并不怕巧芋,是怕巧芋勾搭上的野男人。为了安全,苦梅辞职了,经理挽留她,她坚决回家。孩子见她回来,高兴地溜到她怀里,就不离开。老公见她回来,嘿嘿直乐。

    伤不重,养了一周,就复了原。

    苦梅是个闲不住的人,经过三年的打工生活,她明白一个道理:要致富,开店铺。

    苦梅开了村里第一家超市,当然不能和城里的比,不过两间屋大,主卖副食和生活必用品。不用请人,自己和老公亲自干。货自己去进,晚上做台账。

    乡里人虽然计较价钱,但绝不会偷东西。一个月下来,挣的比她在城里打工还多一倍。

    苦梅家渐渐富了,有了彩电,有了冰箱,还给老公买了摩托,进货也方便。至于田和地,只种谷子、蔬菜,剩下的种树。

    她家没有种其他树,只种苦梅。人们不太理解,苦梅也不解释。乡下人都知道,苦梅味酸、涩、平,能敛肺、润肠、生津、解酒,良药呢。村里人常来讨用,苦梅一概白送,尤其那些爱喝醉酒的男人们,他们嘴上还要占便宜:苦梅,吃你呢!

    苦梅的脸上,全是笑。嘴上说:吃我?酸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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