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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 难易度:普通

浙江省杭州市天长小学2024-2025学年五年级上学期语文期中试卷

修车老汉

一天,正奋力骑行在桥上匆匆赶路的我,忽地感觉脚上用不上劲了——轮胎破了。推着车子过桥,桥下不远处就有一个老汉的路边修车档。

“赶紧帮补一下!”我催促老汉。“嗯!”老汉接过车,一双粗糙的、沾满了油污的手麻利地动起来。很快,老汉从前后轮胎各取出一个几乎一模一样的钉子。

“路上长钉了!”看到这两个一模一样的钉子扎破了我的车胎,我拿话损老汉——媒体上登过,一些不法分子一边在马路上撒钉子,一边在前面守株待兔修车补胎。我怀疑老汉,边说边观察老汉的反应。“嗯!”老汉听出我的话外音,抬了下头,应了一个字后,低头继续干活。

“好了,两块!”老汉停下手中的活,站了起来,苍白的头发、风干的皱纹、微驼的腰背。但愿钉子不是他撒的,付了还算公道的两块钱,急急赶路。这是我第一次跟老汉打交道。

没多久,我再次“帮衬”老汉的修车档。当我再次面对老汉苍白的头发、风干的皱纹、微驼的腰背时,我气不打一处来——他就是撒钉子的人—我看到他的铁盒有好多一模一样的钉子!

老汉在马路上撒钉子终于还是被我抓了现行。那天一早,我上桥时远远见到一黑影和我相向而行。黑影在桥上走走停停,时而弯腰,时而直行,怎么看都不像正常赶路的。靠近了,从微驼的后背和苍白的头发,我认出黑影是修车老汉。

“干吗?”修车老汉正好弯下腰,我大吼一声。兴许太专注撒钉子了,老汉没注意到我已逼近,被吓住了:老汉直直站着没动,左手拿着两个估计来不及撒下去的钉子,右手有一团黑乎乎的东西。

“嗯!”老汉发现是我,顿时轻松了下来,“吓死了!”

苍白的头发,风干的皱纹,微驼的腰背,在晨曦中分外耀眼,我却没了心悸和怜悯,心里只有厌恶和憎恨!“怎么能这样!”粗话我骂不出口,但声音绝对够大,大到桥下江里的鱼虾大约都能听见。

……

或许是良心发现了,从那以后,老汉不再撒钉子,生意似乎也“冷清”起来,常常见他微驼着背站着朝桥上张望。但愿老汉改过自新了!

然而,老汉在离去后半年,一家报社报道了老汉的事:修车老汉数年如一日,用磁铁吸走不法分子撒在桥面用来扎车轮胎的钉子,不幸遭遇车祸……

怀揣着那份报纸,我骑车出门,在桥下老汉昔日的修车档前,我仿佛又看到了苍白的头发,风干的皱纹,微驼的腰背的老汉。

(1)、根据文章内容,将表格补充完整。

情节

“我”的情感

怀疑

老汉再次为“我”补车胎

老汉遇车祸去世,“我”得知真相

(2)、“老汉似乎听出了我的画外音,这里的“画外音”指(    )。
A、被钉子扎破了车胎,真倒霉 B、是老汉故意在路上撒下钉子 C、路上竟然会长出钉子,“我”很惊讶 D、有不法分子在马路上撒钉子牟利
(3)、“苍白的头发、风干的皱纹、微驼的后背”这是对老汉的描写,让我们看到了一个的老汉。
(4)、有人说文中多次描写老汉苍白的头发、风干的皱纹、微驼的后背,有些啰唆,你同意吗?为什么?
(5)、“我”怀揣着报纸,再次来到那个修车档前,心中一定感慨万千。此刻“我”心里会对老汉说些什么?
举一反三
念鲁迅 阅读作家萧红的短文,怀念鲁迅。

    ①鲁迅先生的笑声是明朗的,是从心里的欢喜。若有人说了什么可笑的话,鲁迅先生笑得连烟卷儿都拿不住了,常常是笑得咳嗽起来。

    ②梅雨季节,很少有晴天。一天上午,天刚一放晴,我高兴极了,就到鲁迅先生家去,跑上楼还喘着气。鲁迅先生问我:“有什么事吗?”我说:“天晴啦,太阳出来啦。”

    ③鲁迅先生和他的夫人都笑了,一种对于冲破忧郁心境的展然的会心的笑。

    ④青年人写信,写得太草率,鲁迅先生是深恶痛绝的。

    ⑤“字不一定要写得好,但必须得使人一看就认识,年轻人现在都忙……他自己赶快胡乱写完了事,别人看了三遍五遍看不明白,这费了多少工夫,他不管。反正这费的工夫不是他的。这存心是不太好的。”但他还是展读着每封青年的信,常常看到夜里很深的时光。

    ⑥鲁迅先生必得休息的,须藤老医生是这样说的。可是鲁迅先生从此不但没有休息,并且脑子里所想的更多了,要做的事情都像非立刻就做不可,校《海上述林》的校样,印珂勒惠支的画,翻译《死魂灵》下部,还计算着出三十年集。

    ⑦鲁迅先生感到自己的身体不好,工作的时间没有几年了,所以要多做,赶快做。鲁迅先生知道自己的健康不成了,死了是不要紧的,只要留给人类更多。

【资料】 萧红,被鲁迅称为“当今中国最有前途的女作家”,短暂的一生留下近百万字的经典作品,终成大器,未曾有负鲁迅的期许。萧红从鲁迅那里不仅得到了慈父一般的关怀和爱护,更是得到了导师般的鼓励与引导。1936年9月,鲁迅的病已经很严重了,55岁的他在等一个女孩的来信,然而那个女孩却奋无音讯。10月,病榻上的鲁迅给好友茅盾写信:“萧红一直没写信来,也不知道她怎么样了。”

阅读短文《爱书如命的人》,完成后面的练习。

①鲁迅是个爱书如命的人。在他的全部生活中,书籍占着十分重要的地位。

②鲁迅小时候酷爱读书,把书看作宝贝一样。在进“三味书屋”前,他在自己的启蒙老师——一位远房叔父那里看了不带图的书。这位老师曾经告诉他,有一部绘图的《山海经》,画着人面的兽,九头的蛇,三脚的鸟,生着翅膀的人,没有头而以两乳当眼睛的怪物……可惜一时找不到了。这本有趣的书深深吸引着鲁迅,他念念不忘,梦寐以求,可把保姆长妈妈感动了。长妈妈虽然不识字,但她探亲回来时设法给鲁迅买回了这部书。一见面,长妈妈把一包书递给鲁迅,高兴地说:“哥儿,有画儿的《山海经》,我给你买来了。”一听这消息,鲁迅欣喜若狂,赶紧接过纸包打开书看了起来。后来,鲁迅识字渐渐多起来了,他就自己攒钱买书。过年时大人给他的“压岁钱”,他总舍不得随便花,而是一点一点攒起来买书看。

③成年以后,鲁迅阅读的范围更加广泛了。对于买不到的稀有的好书,他就亲自动手,一笔一画地把它抄下来。显然,抄书使鲁迅获益匪浅。他的记忆力那么好,读过的书能够经久不忘,是与他抄书的爱好密切相关的。

④鲁迅特别爱护书籍。每次买书回来,他一定要仔细检查,发现有污迹,或者装订有毛病,就不怕麻烦地到书店去调换。有些线装书很容易脱线,他就自己动手改换封面,重新装订。今天,鲁迅博物馆里还陈列着一盒修书的工具,鲁迅就是用这些极其平常的东西修书的。鲁迅一向乐意把书借给别人看,但是归还时,如果看到书面上有破边卷角等损坏的情况,是会不高兴的。对于那种不爱护书的借阅者,鲁迅宁愿把书送给他,也不忍看到那本被“踩蹦”过的书再被还回来。

⑤鲁迅从小养成的爱书如命的习惯,贯穿了他的一生。他读的书浩如烟海。他购置的书,仅据《鲁迅日记》上的“书账”统计,从1912年至1936年,就有9000多册。他收藏的书总是捆扎保存得井井有条,没有一册有污损,也没有一册是破散的。鲁迅一生清贫,最大的财富,就是他的这些宝贵的藏书了。

认识国之栋梁——阅读短文,完成相关练习。

不为人知的氢弹功臣

ㅤㅤ①少年时代的于敏是在抗日战争时期的沦陷区度过的,童年亡国奴的屈辱生活给他留下惨痛的记忆,也激发了他为国解难的愿望。上学后,于敏在理论物理方面的天赋很快展现出来,毕业不久,他被慧眼识才的钱三强、彭桓武调到中科院近代物理研究所,专心从事“原子核理论”研究。

ㅤㅤ②20世纪60年代初,钱三强找于敏谈话,让他参加氢弹原理研究。从基础研究转向氢弹研究工作,意味着自己必须放弃光明的学术前途,隐姓埋名,长年奔波。于敏欣然服从了组织的安排,开始新的研究。从原子弹到氢弹,按照突破原理试验的时间比较,美国人用了七年零三个月,前苏联用了四年零三个月,其中主要一个原因就在于计算的繁复。再加上我们的设备不足,国内当时仅有的一台每秒万次的电子管计算机,有95%的时间是分配给有关原子弹的计算的,只留下5%的时间给于敏负责的氢弹设计。于是,于敏领导下的工作组就人手一把计算尺,不分昼夜废寝忘食地计算,直至获得所需的数据。从1960年到1965年初,在艰难的科研攻关中,于敏带领同事们发现了实现氢弹自持热核燃烧的关键,找到了突破氢弹的技术途径。5个多月后,中国第一颗氢弹试验圆满成功。从第一颗原子弹爆炸到第一颗氢弹爆炸成功,中国人只用了两年零八个月的时间,创造了研制氢弹的世界纪录!

ㅤㅤ③20世纪80年代,在原子弹、氢弹等技术相继突破后,一些曾经和于敏共同奋战在核武器研制一线的骨干相继离开第九研究院。于敏也曾在脑海中闪过一个念头:回去做基础研究。但是,他稍加权衡就放弃了离开九院的想法。他对别人说:“虽然下面还有不少人,但掌握物理设计全面的也就是自己了。在这个时候把任务全交给下面,显然是不行的。”因为他知道,第一代热核武器虽然解决了有无的问题,但性能还需提高,必须发展第二代核武器。于是,他留了下来,突破第二代核武器技术和中子弹技术。正是由于于敏等科学家们的先见之明,中国在禁止地上核试验后及时转入地下核试验,随即又在全面核禁试前取得了应有的试验数据,使中国的核武器事业始终没有受到影响。可以说,在中国核武器发展里程中,于敏所起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

ㅤㅤ④于敏为人谦虚,待人诚恳。他给同事讲东西从来不保留,从来不怕别人超过自己。改革开放后,一些中青年科学工作者在他的启迪下,写出一些颇有见地的论文,写上他的名字请他审阅时,他常常把自己的名字抹掉。由于极为平易近人,于敏私下里被同事和晚辈们亲切地称为“老于”“于老爷子”。

ㅤㅤ【资料卡】“学术如山,性情如水。”于敏不仅以其学术贡献令后辈们高山仰止,更以平和善良的性格赢得了身边人的爱戴。学生蓝可说,老师最大的特点就是爱国。儿子于辛说,“淡泊明志,宁静致远”是父亲的座右铭,父亲从我们小时起就教育我们“只有淡泊名利潜心做事,才能有所成”。

祖父(节选)

莎莎的手,被风吹,被日晒,在雪地里、泥巴里抓挠着,跟石头摩擦着,一双小手颜色黑红,掌心厚实,手指短粗,皮肤粗糙,冬天里,被尖利的寒风一吹,裂开一道道血口。可是,它是灵巧的,有力的。

爸爸到乡下来接她时,抓着她的小手翻来覆去地看,也不知是为这双小手高兴,还是为这双小手伤心。他蹲下去,抓着她的手,一遍一遍地用他的大手摩挲着。

爷爷说:“莎莎跟了我十年,孩子苦哇。”

爸爸望着莎莎的手:“苦是苦点,可是莎莎能干了,有出息了。您看看她这双小手,看看她这双小手!”

可是现在,我们的莎莎却为她这双小手感到十分苦恼。她转入这所学校,第一次捏着粉笔在黑板上演算一道算术题的时候,她的手就遭到瑶瑶她们的嘲笑。开始,她以为下面的嬉笑声是因为自己把那道题算错了,连忙用手掌擦去,没想到这一笨拙的动作,招来了更多的嬉笑声。

“瞧她的手……”下面叽叽喳喳。

莎莎的脸唰的红了,心“扑通扑通”地跳,她把脸紧紧挨近黑板,鼻尖差点碰到上面。那双会干许多活的手,现在变得很不听话,被汗水浸湿的粉笔,在她的手中一次又一次地被折断。①

“你的手……怎么回事?”眼睛近视却又不肯戴眼镜的数学老师眯着眼睛问。②

莎莎不回答。后来,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座位上的。

瑶瑶就坐在她右侧。

莎莎侧眼看去时,只见瑶瑶的手很优雅地放在桌子上。那双手薄薄的,十根手指又细又长,又白又嫩,像爷爷屋后春天池塘里的芦根。那天开联欢会,她就是用这双手,在小提琴上拉出了非常好听的曲子。当时,莎莎都听得入了迷,并且觉得瑶瑶的手很好看。③

后来,莎莎因为这双手,不止一次地遭到了同学们的讥笑。当她举手要求回答老师的提问时,当几个女孩子要分成两伙比赛跳皮筋而伸出手去看看手心手背时……她多少次看到了一种让她面颊发烧的目光。

她常常不知道该把这双手往哪儿放。④

这双手甚至使她伤心地哭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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