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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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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辽宁省葫芦岛市第一高级中学2016-2017学年高二下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绳子的故事

莫泊桑

    这是个赶集的日子。戈德维尔的集市广场上,人群和牲畜混在一起,黑压压一片。整个集市都带着牛栏、牛奶、牛粪、干草和汗臭的味道,散发着种田人所特有的那种难闻的人和牲畜的酸臭气。

    布雷奥戴村奥士高纳大爷正在向集市广场走来。突然他发现地下有一小段绳子,奥士高纳大爷具有诺曼底人的勤俭精神,他弯下身去,从地上捡起了那段细绳子。这时他发现自己的冤家对头马具商马朗丹大爷在自家门口瞅着他,颇感丢脸。他立即将绳头藏进罩衫,接着又藏入裤子口袋,然后很快便消失在赶集的人群中去了。

    教堂敲响了午祷的钟声,集市的人群渐渐散去。朱尔丹掌柜的店堂里,坐满了顾客。突然,客店前面的大院里响起了一阵鼓声,传达通知的乡丁拉开嗓门背诵起来:“今天早晨,九、十点钟之间,有人在勃兹维尔大路上遗失黑皮夹子一只。内装法郎五百,单据若干。请拾到者立即交到乡政府,或者曼纳维尔村乌勒布雷克大爷家。送还者得酬金法郎二十。”

    午饭已经用毕,这时,宪兵大队长突然出现在店堂门口。他问道:“布雷奥戴村奥士高纳大爷在这儿吗?”坐在餐桌尽头的奥士高纳大爷回答说:“在。”于是宪兵大队长又说:“奥士高纳大爷,请跟我到乡政府走一趟,乡长有话要对您说。”

    乡长坐在扶手椅里等着他。“奥士高纳大爷,”他说,“有人看见您今早捡到了曼纳维尔村乌勒布雷克大爷遗失的皮夹子。马朗丹先生,马具商,他看见您捡到啦。”

    这时老人想起来了,明白了,气得满脸通红。“啊!这个乡巴佬!他看见我捡起的是这根绳子,您瞧!”他在口袋里摸了摸,掏出了那一小段绳子。但是乡长摇摇脑袋,不肯相信。

    他和马朗丹大爷当面对了质,后者再次一口咬定他是亲眼看见的。根据奥士高纳大爷的请求,大家抄了他的身,但什么也没抄着。最后,乡长不知如何处理,便叫他先回去,同时告诉奥士高纳大爷,他将报告检察院,并请求指示。

    消息传开了。老人一走出乡政府就有人围拢来问长问短,于是老人讲起绳子的故事来。他讲的,大家听了不信,一味地笑。他走着走着,凡是碰着的人都拦住他问,他也拦住熟人,不厌其烦地重复他的故事,把只只口袋都翻转来给大家看。他生气,着急,由于别人不相信他而恼火,痛苦,不知怎么办,总是向别人重复绳子的故事。

    第二天,午后1时左右,依莫维尔村的农民布列东大爷的长工马利于斯·博迈勒,把皮夹子和里面的钞票、单据一并送还给了曼纳维尔村的乌勒布雷克大爷。这位长工声称确是在路上捡着了皮夹子,但他不识字,所以就带回家去交给了东家。

    消息传到了四乡。奥士高纳大爷得到消息后立即四处游说,叙述起他那有了结局的故事来

    他整天讲他的遭遇,在路上向过路的人讲,在酒馆里向喝酒的人讲,星期天在教堂门口讲。不相识的人,他也拦住讲给人家听。现在他心里坦然了,不过,他觉得有某种东西使他感到不自在。人家在听他讲故事时,脸上带着嘲弄的神气,看来人家并不信服。他好像觉得别人在他背后指指戳戳。

    下一个星期二,他纯粹出于讲自己遭遇的欲望,又到戈德维尔来赶集。他朝克里格多村的一位庄稼汉走过去。这位老农民没有让他把话说完,在他胸口推了一把,冲着他大声说:“老滑头,滚开!”然后扭转身就走。奥士高纳大爷目瞪口呆,越来越感到不安。他终于明白了,人家指责他是叫一个同伙、一个同谋,把皮夹子送回去的。

    他想抗议。满座的人都笑了起来,他午饭没能吃完便在一片嘲笑声中走了。他回到家里,又羞又恼。愤怒和羞耻使他痛苦到了极点。他遭到无端的怀疑,因而伤透了心。于是,他重新向人讲述自己的遭遇,故事每天都长出一点来,每天都加进些新的理由,更加有力的抗议,更加庄严的发誓。他的辩解越是复杂,理由越是多,人家越不相信他。

    他眼看着消瘦下去。将近年底时,他卧病不起。年初,他含冤死去。临终昏迷时,他还在证明自己是清白无辜的,一再说:“一根细绳……乡长先生,您瞧,绳子在这儿。”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奥士高纳大爷在赶集路上捡到一段绳子,因被冤家陷害,又受到众人奚落,最后忧郁而死,小说通过这一故事,主要反映了小人物的性格悲剧。 B、小说中的下层人民思想麻木,是非不分,是荒唐社会道德的基础,但奥士高纳大爷的死不是社会道德堕落的必然悲剧,而是马具商与他个人纠葛和他个人性格悲剧所造成的必然结果。 C、马具商是农村小奸商,他狡猾、阴险、诡诈,通过他的行为和举动,可以看出,他的处世哲学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 D、小说的语言简练而富有表现力,通篇没有纤巧华美的辞藻,淡淡的幽默与辛辣的讽刺相交织,使全文呈现出含蓄冷峻的风格特点。 E、这篇小说叙事详略得当,巧妙地处理了“赶集”这样一个特定环境中的群众场面和主要人物的关系,使主要人物形象鲜明,个性突出。
(2)、小说中置奥士高纳大爷于死地的力量有哪些?请简要分析。
(3)、小说的题目是“绳子的故事”,但主要内容是围绕一个老实人而展开的,如果以“老实人的故事”为题,你认为是否合适?请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炮兽》片段,完成小题。

    老头儿转向布瓦斯贝特洛伯爵,把他身上的圣路易十字勋章取下来,系在炮手的短衫上。

     “乌拉!”水手们欢呼起来。

    海军陆战队的兵士们举枪致敬。

    那个年老的乘客用手指指着受宠若惊的炮手,继续说:

     “现在,把这个人拉去枪毙。”

    惊惶代替了欢呼。

    于是在坟墓般的静寂中,老人抬高了嗓音。他说:

     “一个疏忽危害了这只船。到了现在,这只船也许已经没法挽救。在海上,就是面对着敌人。一只渡海的船就是一支作战的军队。风暴隐藏着,可是并没有消失。整个大海就是一个陷阱。面对着敌人的时候,犯了任何过失都要处以死刑。没有任何过失是可以补救的。勇敢必须奖励,疏忽必须惩罚。”

这些话,一句一句说出来,缓慢地,严肃地,带着一种毫不变动的节奏,仿佛斧子砍在橡树上。

    老头儿望着兵士们,加上一句:

     “执行。”

    那个胸前闪耀着圣路易十字勋章的汉字低下了头。

    布瓦斯贝特洛伯爵做了一个手势,两个水手走下中甲板,然后带着裹尸布回来。船上的随军神甫从开船起一直在军官们的饭厅里祈祷,也跟着两个水手来了。一个曹长从排列着的海军陆战队中喊出了十二个兵士,把他们排成两行,六个一行。炮手一句话也不说,走到两行兵士中间。随军神甫手里拿着十字架,走上前,站在炮手旁边。“开步走。”曹长说。两排兵士用慢步向船头走去,两个水手拿着裹尸布跟在后面。

    一种阴郁的静寂笼罩着全船。远远的飓风在呼啸。

    过了几分钟,黑暗中响起了枪声,闪过一道亮光,然后一切复归静寂,再听见尸首跌落海里的声音。

    老人仍旧靠在主桅上,抱着双臂在沉思。

    布瓦斯贝特洛用左手食指指着他,低声对拉维厄维尔说:

     “旺代有首领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永远的门

    江南古镇,普通的有一口古井的小杂院.院里住了八九户普通人家。一式古老的平屋,格局多年未变,尽管人们房内的现代化摆设是愈来愈多了。

    这八九户人家中,有两户是一人独居——单身汉郑若奎和老姑娘潘雪娥。

    郑若奎就住在潘雪娥隔壁。

    “你早。”他向她致意。

    “出去啊?”她回话,随即擦身而过。

    多少次了,只要有人幸运地看到他和她在院子里相遇,听到的总是这么几句。这种简单的缺乏温情的重复,真使邻居们泄气。

    潘雪娥大概过了四十吧。苗条得有点单薄,瓜子脸,肤色白暂,五官端庄。衣饰虽时髦又很素雅。她在西街那家花店工作,邻居们很不理解,这位端丽的女人为什么要独居,只知道她有权利得到爱情却确确实实没有结过婚。

    郑若奎在五年前步潘雪娥之后,迁居于此。他是一家电影院的美工,据说是一个缺乏天才的工作负责而又拘谨的画师。四十五六的人,倒像个老头儿了。头发黄焦焦、乱蓬蓬的,背有点驼。瘦削的脸庞,瘦削的身躯,只有那双眼睛大大的,闪烁着年轻的光,闪烁着他的渴望。

    回家的时候,他常常带回来一束鲜花,玫瑰、蔷薇、海棠、腊梅,应有尽有,四季不断。

    他总是把鲜花插在一只蓝得透明的高脚花瓶里。他没有串门的习惯,经常久久地呆在屋内。有时他也到井边,洗衣服,洗碗,洗那只透明的蓝色高脚花瓶。洗罢花瓶,他总是斟上明净的井水,噘着嘴,极小心地捧回屋子里。

    一道厚厚的墙把他和潘雪娥的卧室隔开了。

    一只陈旧的一人高的花竹书架贴紧墙壁置在床旁。这只书架的右上端,便是那只花瓶永久性的所在。

    除此之外,室内或是悬挂,或是旁靠着一些中国的、外国的,别人的和他自己的画作。

    从家具的布局和蒙受灰尘的程度可以看得出,这屋里缺少女人,缺少只有女人才能制造得出的那种温馨的气息。可是,那只花瓶总是被主人擦拭得一尘不染,瓶里的水总是清清冽冽,瓶上的花总是鲜艳的,盛开着的。

    同院的邻居们,曾经那么热切地盼望着,他捧回来的鲜花,能够有一天在他的隔壁——潘雪娥的房里出现。当然,这个奇迹就从来没有出现过。

    于是,人们自然对郑若奎产生深深的遗憾和绵绵的同情。

    秋季的一个微雨的清晨。

    郑若奎撑着伞依旧向她致意:“你早。”

    潘雪娥撑着伞依旧回答他:“出去啊?”

    傍晚,雨止了,她下班回来了。却不见他回家来。

    即刻有消息传来:郑若奎在单位的工作室作画时.心脏跳搏异常,猝然倒地,刚送进医院,就永远地睡去了。

    这普通的院子里就有了哭泣。

    那位潘雪娥没有哭,眼睛委实是红红的。

    花圈。一只又一只。

    那只大大的缀满各式鲜花的没有挽联的花圈,是她献给他的。

    这个普通的院子里,一下子少了一个普通的生活里没有爱情的单身汉,真是莫大的缺憾。

    没几天,潘雪娥搬走了,走得匆忙又唐突。

    人们在整理画师遗物的时候,不得不表示惊讶了。打开锁着的房门,他的屋子里尽管到处灰蒙蒙的,但那只花瓶却像不久前被人擦拭过似的,明晃晃,蓝晶晶,并且,那瓶里的那束白菊花,没有枯萎。

    当搬开那只老式花竹书架的时候,在场者的眼睛都瞪圆了。

    门!墙上分明有一扇紫红色的精巧的门,门拉手是黄铜的。

    人们的心悬了起来又沉了下去。原来如此!

    邻居们闹闹嚷嚷起来。几天前对这位单身汉的衷情奉敬意,顿时化为乌有,变成了一种不能言状的甚至不能言明的愤懑。

    不过,当有人伸手想去拉开这扇门的时候,“哇”地喊出声来——黄铜拉手是平面的,门和门框平滑如壁。

    一扇画在墙上的门!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孤狼

屠格涅夫(俄)

    傍晚我打完猎,独自驾着一辆马车回去。距家还有七八俄里路,狂风猛地在上空怒号起来,随之电光一闪,雷声响开了,下起了倾盆大雨,四下黑得什么也看不见。我躲到一个树丛下,耐着性子等待雨停。突然,在电光中瞥见大路上有一个高高的人影。

    “什么人?”一个响亮的声音问。

    “你是什么人呀?”

    “我是这里的护林人。”

    我报了自己的姓名。

    “哦,我知道的!您是回家去的吧?”

    “是回家。可你瞧,多大的雷雨呀……”

    一道白晃晃的电光把这个护林人从头到脚照得通亮,紧接着响起急促而爆裂的雷声。雨下得倍加起劲了。

    “怎么办呢!”

    “要不,我带您到我家去吧。”他说。

    马车起动了。我们走了一大阵子,我的带路人终于停下脚步。“我们到家了,老爷。”他语调平和地说道,“嘎”地一声推开了篱笆门。

    护林人住的只有一间屋子,熏得黑黑的,很低矮,屋里空荡荡的。我瞅了瞅他。我很少看到这样帅气的汉子:他身材魁梧,宽肩膀,体形健美,从那淋湿的麻布衬衫里突露出结实的肌肉。

    我向他道了谢,并问了他的名字。

    “我叫福马,”他回答说,“外号叫孤狼。”

    “你就是孤狼呀?”

    我好奇地打量着他。我常常听到其他人谈论孤狼的事,附近的庄稼人都像怕火似的怕他。

    “原来你就是孤狼呀,”我重复了一句,“伙计,人家说你是什么人都不放过的。”

    “我是尽自己的职责,”他阴郁地回答说,“总不能白吃主人家的饭呀。”

    “怎么,你没有内当家的吗?”我问他。

    “跟一个过路的城里人私奔了。”他带着苦笑说。

    他走出去,“砰”一声带上门。我再次打量了四周,我感到这屋里比原先更显凄凉了。

    护林人进来了,坐在板凳上。“雷雨快过去了,”沉默了一会儿之后,他说,“要是您想回去,我送您出林子。”

    我站起身来。孤狼取过枪,我们一起走出来。雨已经停了。他突然说:“瞧,就趁这样的夜晚来偷。”可除了树叶的喧哗声外,我什么也听不出来。

    我们下到山沟里,斧子均匀的响声清晰地传入了我的耳朵。

    这时候天空越来越明净了,林子里也有点亮了。我们终于走出了山沟。他弯下腰,举起枪,消失在丛林中。透过喧闹不已的风声,我隐约听到从不远处传来的轻微声响。“往哪儿跑?站住!”骤然响起孤狼钢铁一般的喊声,还响起兔子般的哀叫声……

    我朝那吵闹的方向奔去。我看到的是一个庄稼人:他浑身都湿透了,衣服破破烂烂的,长长的大胡子乱蓬蓬的。那里站着一匹瘦弱的马,马的旁边还停有一辆货车。

    “放了他吧,”我对着孤狼的耳朵轻声地说,“这棵树我来赔。”

    孤狼不声不响地用左手抓住马鬃,用右手抓住偷树贼的腰带。我们便往回走,好不容易才回到那座小屋。

    “我本来想把他关到贮藏室里去,”他指了指庄稼人继续说,“可是那门闩……”

    “让他待在这儿吧,别折腾他了。”我打断孤狼的话说。

    我在心里发誓,无论怎么得想法子放走这个可怜的人。在灯光下我可以看清他那干枯的皱巴巴的脸,倒挂的黄眉毛,惶惶不安的眼睛,瘦骨嶙嶙的肢体……

    “福马,”庄稼人猝然用低沉而衰弱的声音说,“哎,福马。”

    “你要干什么?”

    “放了我吧……是饿得没法呀……放我走吧。”

    “我可知道你们这种人,”护林人沉着脸说,“你们整个村子就是贼窝。”

    “放了我吧,”他又沮丧又绝望地一再哀求,“实在是饿得没法……孩子们哭着要吃的,真的没法子。”

    “我说了,不行。我也是做不了主的,东家会追究我的。”

    这个可怜的人垂下了头……孤狼打了一个呵欠,把头靠在桌子上。雨仍然下个不停。

    庄稼人猛然挺起身子,他那双眼睛冒出怒火,脸都涨红了。“那你就吃了我吧,你就掐死我吧。”他说。

    护林人转过身去。

    “你这家伙……我要治治你!”

    “我有什么好怕的?饿死,打死,反正是死。……可你呢,等着吧,会有受报应的时候!”

    “闭嘴!”护林人大喊一声,跨前两步。

    “我偏不闭嘴,”这个不幸的人继续说,“你这凶手,野兽……你作威作福长久不了,等着吧!”

    孤狼抓住他的肩膀,我扑过去救助那庄稼人。

    然而令我极为惊诧的是,孤狼一下子把绑着庄稼人胳膊肘的腰带扯掉了,打开门,把他推了出去。

    “带着你的马滚吧!”他朝庄稼人的背后喊道。

    院子里响起那庄稼人的马车轱辘的响声。

    “听,他走了!”他咕哝说,“下回我就不饶他!”

(节选自《猎人笔记》,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乡村教师

刘慈欣

    一位乡村民办教师不幸患上食道癌,他拼尽全力为学生上了人生中的最后一堂课……

    夜深了,烛光中全班的娃们围在老师的病床前。“老师歇着吧,明儿个讲也行的。”一个男娃说。“他艰难地苦笑了一下,明儿个有明儿个的课。”他想如果真能拖到明天当然好,那就再讲一堂课,但直觉告诉他是不行了。

    他做了个手势,一个娃儿把一块小黑板放在他胸前的被单上。这最后一个月,他就是这样把课讲下来的。他用软弱无力的手接过娃递过来的半截粉笔,吃力地把粉笔头放在黑板上,这时又一阵剧痛袭来,手颤抖了几下,粉笔哒哒地在黑板上敲出了几个白点儿。从省城回来后,他再也没有去过医院。两个月后,他的肝部疼了起来,他知道癌细胞已经转移到那儿了,这种疼痛越来越厉害,最后变成了压倒一切的痛苦。他又挣扎着向黑板上写字,但头突然偏向一边,一个娃赶紧把盆接到他嘴边,他吐出了一口黑红的血,然后虚弱的靠在枕头上喘息着。

    娃们中又传出了低低的抽泣声。

    他放弃了在黑板上写字的努力,无力地挥了一下手,让一个娃把黑板拿走,他开始说话,声音如游丝一般。“昨天讲了鲁迅的《狂人日记》,你们肯定不太懂,不管懂不懂都要多看几遍,最好能背下来,等长大了总会懂的,鲁迅是个了不起的人,他的书每一个中国人都应该读读的,你们将来也一定找来读读。”

    他做了个手势,一个娃儿把一块小黑板放在他胸前的被单上。这最后一个月,他就是这样把课讲下来的。他用软弱无力的手接过娃递过来的半截粉笔,吃力地把粉笔头放在黑板上,这时又一阵剧痛袭来,手颤抖了几下,粉笔哒哒地在黑板上敲出了几个白点儿。从省城回来后,他再也没有去过医院。两个月后,他的肝部疼了起来,他知道癌细胞已经转移到那儿了,这种疼痛越来越厉害,最后变成了压倒一切的痛苦。他又挣扎着向黑板上写字,但头突然偏向一边,一个娃赶紧把盆接到他嘴边,他吐出了一口黑红的血,然后虚弱的靠在枕头上喘息着。

    他累了,停下来喘息着歇歇。看着跳动的烛光,鲁迅写下的几段文字在他的脑海中浮现出来。许多年前读第一遍时,那些文字就深深的刻在他脑子里。

    他用尽最后的力气,接着讲下去。

    “今天我们讲初中物理。物理你们以前可能没有听说过,他讲的是物质世界的道理,是一门很深很深的学问。”

    “这课讲牛顿三定律。牛顿是从前一个英国大科学家,他说了三句话,这三句话很神的。他把人间天上所有的东西的规律都包括进去了,上到太阳月亮,下到流水刮风,都跑不出这三句话划定的圈圈。用这三句话,可以算出什么时候日食,就是村里老人说的天狗吃太阳。一分一秒都不差的;人飞上月球,也要靠这三句话,这就是牛顿的三定律。”

    ……“下面我们讲牛顿第二定律……”他心急如焚,极力想在有限的时间里给娃们多讲一些。

    “一个物体的加速度,与他所受的力成正比,与它的质量成反比。首先,加速度,这是速度随时间的变化率,它与速度是不同的,加速度大,速度不一定大,加速度大,速度也不一定大。……”

    他惊奇自己的头脑如此清晰,思维如此敏捷,他知道,自己生命的蜡烛已燃到根上,棉芯倒下了,把最后一小块蜡全部引燃了,一团比以前的烛苗亮十倍的火焰熊熊燃烧起来。剧痛消失了,身体也不再沉重。其实他已感觉不到身体的存在,他的全部生命似乎只剩下那个在疯狂运行的大脑,那个悬在空中的大脑竭尽全力,尽量多尽量快的把自己存贮的信息输出给周围的娃们。但说话是个干死的瓶颈,他知道来不及了。

    他产生了一个幻像:一个水晶样的斧子把自己的大脑无声地劈开,她一生中积累的那些知识,虽不是很多但他很看重的,像一把发光的小珠子毫无保留地落在地上,发出一阵悦耳的叮当声,娃们像见到过年的糖果一样抢那些小珠子,抢得摞成一堆……这幻想让他有一种幸福的感觉。

    “你们听懂了没?”他焦急地问,他的眼睛已经看不到周围的娃们,但还能听到他们的声音。

    “我们懂了,老师快歇着吧。”

    他感觉到那团最后的火焰在落下去,“我知道你们不懂,但你们把它背下来以后慢慢会懂的。一个物体的加速度,与他所受的力成正比,与它的质量成反比。”“老师我们真懂了,求求你快歇着吧。”

    他用尽最后的力气喊道:“背呀!”

    娃们抽泣着背了起来:“一个物体的加速度与它所受的力成正比……”

    这几百年前就在欧洲化为尘土的卓越头脑产生的思想,以浓重西北方言的童音,在二十世纪中国最偏远的山村中回荡,就在这声音中,那烛苗灭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那一排钻天杨

肖复兴

    四十多年前,从北大荒回到北京不久,我搬家到陶然亭南的地铁宿舍。走出宿舍,有一条大道,大道旁有一排新栽不久的钻天杨,瘦弱的树后有两间同样瘦弱的小平房,这是一家小小的副食品商店。

    我和店里的售货员很熟。年轻的那一位售货员,刚来不久。她个子不太高,面容清秀,长得纤弱,人很直爽,快言快语。她曾经不好意思地告诉我:没考上大学,家里非催着赶紧找工作,只好到这里上班。

    知道我在中学里当老师,她让我帮她找一些高考复习材料,她想明年接着考。我鼓励她:对,明年接着考!有这个心劲儿,最重要!每次去那里买东西,她都爱和我说话。我把看过的杂志和旧书借给她看,或者索性送给她。她见到我就叫我肖老师,我管她叫小冯同学。

有一次,她看完我借给她的一本契诃夫小说选。还书的时候,我问她读完这本书,最喜欢哪一篇?她笑了:这我说不上来,那篇《跳来跳去的女人》,我没看懂,但觉得特别有意思。

    1978年的夏天,我和她相互鼓励着,一起到木樨园中学参加高考。记得考试的第一天,木樨园中学门口的人乌泱乌泱的,黑压压拥挤成一团。高考放榜,我考上了,她没考上。从此以后,她不再提高考的事了,老老实实在副食店上班。

    大学毕业后,我搬家离开了地铁宿舍,发现旧杂志把床铺底下挤得满满堂堂。便想起了这位小冯同学,她爱看书,把这些杂志送给地好。我来到副食店,一眼就看见她坐在柜台里。看见我进来,她忙走了出来,笑吟吟地叫我。我这才注意,她脸色有点黄,挺着个大肚子,小山包一样,起码有七八个月了。我惊讶地问道:这么快,你都结婚了?

    她笑着说:还快呢,我25岁都过了小半年!我们有同学都早有孩子了呢!

    那天告别时,地特意送我走出副食店。正是四月开春的季节,路旁那一排钻天杨的枝头露出了鹅黄色的小叶子,迎风摇曳,格外明亮打眼。在这里住了小九年,我似乎是第一次发现这钻天杨的小叶子这么清新,这么好看。

    从那以后,我再没见过小冯同学。

    前些日子,我参加一个会议,到一座宾馆报到。那座宾馆新建没几年,设计和装潢都很考究,宽阔的大厅里,从天而降的瀑布一般的吊灯,晶光闪烁。一位身穿藏蓝色职业西式裙装的女士,大老远挥着手臂径直走到我的面前,伸出手来笑吟吟地问我:您是肖老师吧?我点点头,握了握她的手。她又问我:您还认得出我来吗?起初,我真没有认出她,以为她是会议负责接待的人。她笑着说:我就知道您认不出我来了,我是小冯呀!看我盯着她发愣,她补充道:地铁宿舍那个副食店的小冯,您忘了吗?

    我忽然想起来了,但是,真的不敢认了,她个子高了些,也显得比实际年龄要年轻许多。我对她说了这些感受,她咯咯笑了起来,说:还年轻呢?明年就整六十了。

    她还是那么直爽,言谈笑语的眉眼之间,恢复了以前的样子,仿佛岁月倒流,昔日重现。我知道了她的经历:生完孩子没多久,她就辞掉副食店的工作,在家带孩子,孩子上幼儿园后,她不甘心总这么憋在家里,用她自己的话说“还不把我变成甜面酱里的大尾巴蛆?”便和丈夫一起下海折腾,折腾得一溜儿够,赔了钱,也赚了钱,最后合伙投资承包了这个宾馆,她忙里忙外,统管这里的一切。

    她说:中学毕业去副食店工作,到今年整整四十年。您看看这四十年我是怎么过来的!

    我说:你过得够好的了!这不是芝麻开花节节高吗?

    她略咯地笑了起来:还节节高呢!您忘了您借给我的那本契诃夫小说了吗?您说我像不像那个跳来跳去的女人?

    分别的时候,我问她,那个小小的副食店,现在还有吗?

    她忍不住又笑了起来:那么小,跟芝麻粒一样的副食店,现在还能有吗?早被连锁的超市取代了。她还告诉我,地铁宿舍二十多年前就都拆平,盖起了高楼大厦,副食店早被淹没在楼群里了。不过,副食店前路旁那一排钻天杨,倒是没有被砍掉,现在都长得有两三层楼高了,已经成了那个地带的一景儿了呢!

    钻天杨,她居然还记得那一排钻天杨。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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