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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备考2018年高考语文二轮专题训练:专题3 文学类文本阅读小说之人物情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多余一句话

秋林

    那天,我坐公交车去找朋友。

    车上人不多,但也没有空位子,有几个人还站着吊在拉手上晃来晃去。一个年轻人,干干瘦瘦的,戴个眼镜,身旁有几个大包,一看就是刚从外地来的。他靠在售票员旁边,手拿着一个地图在认真研究着,眼不时露出茫然的神情,估计是有点儿迷路了。

    他犹豫了半天,很不好意思地问售票员:“去颐和园应该在哪儿下车啊?”

    售票员是个短头发的小姑娘,正剔着指甲缝呢。她抬头看了一眼外地小伙子说:“你坐错方向了,应该到对面往回坐。”

    要说这些话也没什么错了,但是售票员可没说完,她说了那多余的最后一句话:“拿着地图都看不明白,还看个什么劲儿啊!”售票员姑娘眼皮都不抬。

    外地小伙儿可是个有涵养的人,他嘿嘿笑了一笑。旁边有个大爷可听不下去了,他对外地小伙子说:“你不用往回坐,再往前坐四站换904也能到。”

    要是他说到这儿也就完了那还真不错,既帮助了别人,也挽回北京人的形象。可大爷一定要把那多余的最后一句话说完:“现在的年轻人哪,没一个有教养的!”

    站在大爷旁边的一位小姐就忍不住了:“大爷,不能说年轻人都没教养吧,没教养的毕竟是步数嘛,您这么一说我们都成什么了!”

    这位小姐穿得挺时髦,两细带子吊个小背心,脸上化着鲜艳的浓妆,头发染成火红色。可您瞧人这话,不像没教养的人吧,跟大爷还“您”啊“您”的。谁叫她也忍不住非要说那多余的最后一句话呢:“就像您这样上了年纪看着挺慈祥的,一肚子坏水儿的可多了呢!”

    没有人出来批评一下时髦的小姐是不正常的。这不,一个中年的大姐说了:“你这个女孩子怎么能这么跟老人讲话呢,要有点儿礼貌嘛,你对你父母也这么说吗?”

    您瞧大姐批评得多好!把女孩子爹妈一抬出来,女孩子立刻就不吭声了。要说这会儿就这么结了也就算了,可大姐的“多余的最后一句话”还没说呢:

    “瞧你那样,估计你父母也管不了你。打扮得跟鸡似的!”

    后面的事大家就可想而知了,简单地说,出人命的可能都有。这么吵着闹着,车可就到站了。车门一开,售票员小姑娘说:“都别吵了,该下的赶快下车吧,别把自己正事儿给耽误了。”

    当然,她没忘了把最后一句多余的话给说出来:“要吵统统都给我下车吵去,不下去我车可不走了啊!烦不烦啊!”

    烦不烦?烦!不仅她烦,所有乘客都烦了!整个车厢这可叫炸了窝了。骂售票员的,骂外地小伙子的,骂时髦小姐的,骂中年大姐的,骂天气的,骂自个儿孩子的。真是人声鼎沸,甭提多热闹了!

    那个外地小伙子一直没说话,估计受不了了,大叫一声:“都别吵了!都是我的错,我自个儿没看好地图,让大家跟着生一肚子气!大家就算给我面子,都别吵了行吗?”

    声音很快平息下来,但你们不要忘了,外地小伙子的多余的最后一句还没说呢:“早知道北京人都是这么一群不讲理的王八蛋,我还不如不来呢!”

    想知道事情最后的结果吗?

    我那天的事情没有办成,大伙儿先被带到公安局录了口供,然后到医院外科把头上的伤给处理了一下。我头上的伤是在混战中被售票员小姑娘用票匣子给砸的。你们可别认为我参与了他们打架,我是去劝架来着。我呼吁他们都冷静一点儿,有话好好说。

    我多余的最后一句话是这么说的:“不就是售票员说话不得体吗?你们就当她是个傻瓜,和她计较什么呢?”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开头“有几个人还站着吊在拉手上晃来晃去”,能够表现出乘坐公交车时乘客无聊的心态,为下面的争吵埋下了伏笔。 B、小说中的人物基本上前一句是好话,后一句却引入反感,这说明人们既有讲理的一面,也有修养缺失的一面。 C、小说情节并不复杂,以对话为主,也有少许议论,中间穿插人物外貌、神情、动作等措写,突出了不同人物的身份特点。 D、“我”本是旁观者,而在结尾的时候也成为事件的参与者,读来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既幽默有趣,又引人深思。
(2)、从小说中看,你觉得造成“多余一句话”的主要原因有哪些。请简要说明。
(3)、小说情节中每当事情要解决时却被“多余一句话”所打破,这样安排有什么样的艺术效果?请结合作品进行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我的两位老师

萧乾

    我早年——也就是20年代——读书时,学校里颇有几位老师是体罚主义的坚定信奉者,他们中间,特别凶狠的是一位教代数的老师。他的脾气暴得像三伏天炎日下的柴火,一点就着。课堂里的秩序靠板子维持,学生的作业也靠板子来督促。他脸上有麻子,而且麻得厉害。每次风暴到来之前,我都觉得他的麻粒总是由青而紫。接着,他就抡起他所倚重的那件“教育”武器,在我们手心上显示起威风来。有一阵子,我这由私塾混过来的学生,忽然对代数产生起浓厚的兴味,觉得代数题好像有点情节,而“设X”还颇能启发点想象力。然而经过他两顿清脆而沉重的板子,科学在我幼小心灵中露出的那一点点幼芽,就永远枯萎了。

    当时我们念的课本叫《温德华氏代数学》,大概是根据什么外国教科书改编的,书挺厚,要一块多钱一本。每天上下学途中,我都小心翼翼地把它同旁的教科书裹在一块蓝布包袱皮里,夹在腋下。可有一天走在东直门大街上,突然对面奔来一匹惊马,它像发了疯似地在马路中心横冲直撞起来。顿时街上人声鼎沸,我也没命地朝一家专营殡葬的杠房大黑门跑去。哎呀,迈沟的时候一不小心,蓝包袱散了。我慌忙把零乱的书册拾了起来,重新包起,躲进那家杠房。

    晚上一温习功课才发现:糟了,“温德华”不见了。对我来说,再也没有比丢失“温德华”所造成的危机更大的了,因为比这轻得多的过失也要招致一顿重打呢!我溜出大门,摸着黑儿跑回惊马的地方找,还去敲杠房的门,问掌柜的可曾见到那本书。掌柜的说:“什么‘温德华’‘热德华’的,没有!”然后,“咣当”一声,板门又关上了。

    那一夜我尽做噩梦,天好像塌了下来。早晨,我提心吊胆地走向学校。上代数课之前,我央求邻座的同学把书放在两人合用的课桌当中。他吐了下舌头,就答应了。

    可是,他答应了管什么用!站在讲台上的老师就像目光炯炯的老鹰,“老鹰”立刻张开翅膀扑了过来。

    几分钟后,我抚着红肿的手,淌着泪,回到座位上。“老鹰”在讲台上横眉立目(一手还攥着那个刚才抽过我手心的板子),大声咆哮道:“哪天你不带书来,哪天照样揍,把书揍出来算!”

    那刚好是月头上,是交饭费的时候。记得当时每月饭费是两块半大洋。我有了主意。我向管膳务的先生说明了情况,苦苦哀求他,准许我只吃早饭和晚饭。这样,中饭的钱就可以省下来买那本“温德华”了。这本来是没有先例的,但那人的心肠软,并且也耳闻过“麻”老师的威风,就真的同意了。

    于是,每当中午下课,大家熙熙攘攘拥到饭厅里去吃午饭的时候,我就一个人留在篮球场上,无精打采地投篮。当有人路过球场,好奇地问我干吗不去吃午饭的时候,我还笑嘻嘻地说:“不饿。”

    有一位教高班地理的贾老师——哎,现在我连他的名字也忘掉了,只记得他戴副近视眼镜,细高挑个儿——听了我那个答复并不满足。他跑去问我班上的同学,才弄明了真相。

    他不声不响地替我补上了饭费,然后把我叫到教员休息室去,用充满温情的目光望着我说:“不是你粗心,是马惊了,这怪不得你。从明天起,你去吃午饭吧。”

    我含着泪问他:“那——钱呢?”

    他把手一挥,用诙谐的口吻说:“等你毕了业,再双倍还我。”

    谁想到没等毕业,我就被开除了。那以后,走南闯北,这位贾老师的慈祥面孔却时常在我的记忆中出现,每次都感到一泓暖意。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与周瑜相遇

    一个司空见惯、平淡无奇的夜晚,我枕着一片芦苇见到了周瑜。那个纵马驰骋、英气逼人的三国时的周瑜。

    那晚,我漫无目的地行走在河岸上。凉而湿的水气朝我袭来,我不知怎地闻到了一股烧艾草的气息,接着是鼓角相闻,我便离开河岸,寻着艾草的味儿和凛凛的鼓角声而去,结果我见到了一片荒凉的旷野,那里的帐篷像蘑菇一样四处皆是,帐篷前篝火点点,军马安闲地垂头吃着夜草,隐隐的鼾声在大地上沉浮。就在这时,我见到了独自立在旷野上的周瑜。

    周瑜也注意到了我,因为在这旷野上,睁着眼睛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我,一个就是周瑜。

    我见到了我最想见到的一个男性,那一瞬间我说不出话来,我见到亲密的人时往往都是这个表情。

    周瑜身披铠甲,剑眉如飞,双目炯炯,一股逼人的英气令我颤抖不已。

    “战事还未起来,你为何而发抖?”周瑜说。我想告诉他,他的英气令我发抖,只有人的不可抗拒的魅力才令我发抖,可我说不出话来。

    我不知道又有什么战事要发生。这么大规模的安营扎寨,这么使周瑜彻夜难眠的战事,一定非同一般。短兵相接,战前被擦得雪亮的军刀都会沾有血迹。只有刀染了血迹,战争才算结束。

    周瑜并没有在意我的发抖,而是将一把艾草丢进篝火里,我便明白了艾草味的由来。可是先前所闻的鼓角声呢?周瑜转身走向帐篷时,我见到了支在地上的一面鼓,号角则挂在帐篷上。他拿起鼓槌,抑扬顿挫地敲了起来,然后又吹起了号角。他陶醉着,为这战争之音而沉迷,他身上的铠甲闪闪发光。

    我说:“这鼓角声令我心烦。”

    周瑜笑了起来 , 他的笑像雪山前的回音。他放下鼓槌和号角,朝我走来。他说:“什么声音不令你心烦?”

    我说:“流水声、鸟声、孩子的吵闹声、女人的洗衣声、男人的饮酒声。”

    周瑜又一次笑了起来。我见月光照亮了他的牙齿。

    我说:“我还不喜欢你身披的铠甲,你穿布衣会更英俊。”

    周瑜说:“我不披铠甲,怎有英雄气概?”

    我说:“你不披铠甲,才是真正的英雄。”

    我们不再对话了。月亮缓缓西行,篝火微明,艾草味由浓而淡,晚风将帐篷前的军旗刮得飘扬起来。我坐在旷野上,周瑜也盘腿而坐。

    我们相对着。

    他说:“你来自何方?为何在我出征前出现?”

    我说:“我是一个村妇,我收割完芦苇后到河岸散步,闻到艾草和鼓角的气息,才来到这里,没想到与你相遇。”

    “你不希望与我相遇?”

    “与你相遇,是我最大的心愿。”我说。

    “难道你不愿意与诸葛孔明相遇?”

    “不。”我说,“诸葛孔明是神,我不与神交往,我只与人交往。”

    “你说诸葛孔明是神,分明是嘲笑我英雄气短。”周瑜激动了。

    “英雄气短有何不好?”我说,“我喜欢气短的英雄,我不喜欢永远不倒的神。英雄就该倒下。”

    周瑜不再发笑了 , 他又将一把艾草丢进篝火里。我见月光微微泛白,奶乳般的光泽使旷野显得格外柔和安详。

    我说:“我该回去了,天快明了,该回去奶孩子了,猪和鸡也需要喂食了。”

    周瑜动也不动,他看着我。

    我站了起来,恋恋不舍地离开周瑜。走前我打着哆嗦,我在离开亲密的人时会有这种举动。

    我走了很久,不敢回头,我怕再看见月光下周瑜的影子。快走到河岸的时候,却忍不住还是回了一下头,我突然发现周瑜不再身披铠甲,他穿着一件白粗布的长袍,他将一把寒光闪烁的刀插在旷野上,刀刃上跳跃着银白的月光。战马仍然安闲地吃着夜草,不再有鼓角声,只有淡淡的艾草味飘来。

    我伸出一双女人的手,想抓住他的手,无奈那距离太遥远了,我抓到的只是旷野上拂动的风。

    一个司空见惯、平淡无奇的夜晚,我枕着一片芦苇见到了周瑜。那片芦苇已被我的泪水打湿。

(选自《小作家选刊》,有删改)

【注】《与周瑜相遇》是迟子建的一篇著名小小说,获得首届“小小说金麻雀奖”。

阅读下面的文字,然后回答小题。

胖子和瘦子

【俄】契诃夫

    在尼古拉铁路①的一个火车站上,两位朋友,一个胖子和一个瘦子,相遇了。

    胖子刚刚在火车站餐厅里用过午餐,他的嘴唇油亮亮的,像熟透了的樱桃。他身上有一股核烈斯酒②和橙花的气味。瘦子刚从车厢里下来,吃力地提着箱子、包裹和硬纸盒。他身上有一股火腿肠和咖啡渣的气味。在他背后,有个下巴很长的瘦女人不时探头张望——那是他的妻子,还有一个眯着一只眼的中学生,那是他的儿子。

    “波尔菲里!”胖子看到瘦子大声喊道,“是你吗?我亲爱的!多少个冬天,多少个夏天没见面啦!”

    “我的老天爷!”瘦子惊呼道,“这是米沙,小时候的朋友!你打哪儿来的?”

    两位老朋友互相拥抱,一连吻了三次,然后彼此看着对方泪汪汪的眼睛。两个人都感到又惊又喜。

    “我亲爱的!”接吻后瘦子开始道,“真没有料到!简直喜出望外!哎,你倒是仔细瞧瞧我!你呢,还是那么一个美男子,跟从前一样!还是那样气派,喜欢打扮!咳,你,天哪!噢,你怎么样?发财了吧?结婚了吧?我已经成家了,你看……这是我的妻子路易莎,娘家姓万岑巴赫……她是新教徒……这是我的儿子,纳法奈尔,中学三年级学生。纳法尼亚③,这位是我小时候的朋友!中学同班同学!”

    纳法奈尔犹豫一下,摘下帽子。

    “中学同班同学!”瘦子接着说,“你可记得,同学们当时怎么拿你开心的?给你起了一个外号,叫赫洛斯特拉特④,因为你用香烟把公家的一本图书烧了一个洞。我的外号叫厄菲阿尔特⑤,因为我喜欢告密。哈哈……当时都是小孩子哩!你别害怕,纳法尼亚!你走过来呀……噢,这是我的妻子,娘家姓万岑巴赫……新教徒。”

    纳法奈尔犹豫一下,躲到父亲背后去了。

    “喂,朋友,你生活得怎么样?”胖子热情地望着朋友,问道,“在哪儿供职?做多大的官啦?”

    “在供职,我亲爱的!升了八品文官,已经做了两年了,还得了一枚圣斯坦尼斯拉夫勋章。薪金不高……咳,去它的!我妻子给人上音乐课,我呢,工作之余用木料做烟盒。烟盒很精致!我卖一卢布一个。若是有人要十个或十个以上,你知道,我就给他便宜点。好歹能维持生活。你知道,原来我在一个厅里做科员,现在把我调到这里任科长,还是原来那个部门……往后我就在这里工作了。噢,你怎么样?恐怕已经做到五品文官了吧?啊?”

    “不对,亲爱的,再往上提,”胖子说,“我已经是三品文官了……有两枚勋章了。”

    刹那间,瘦子脸色发白,目瞪口呆,但很快他的脸往四下里扭动,做出一副喜气洋洋的笑容。似乎是,他的脸上,他的眼睛里直冒金星。他本人则蜷缩起来,弯腰曲背,矮了半截……他的那些箱子、包裹和硬纸盒也在缩小,皱眉蹙额……他妻子的长下巴拉得更长,纳法奈尔垂手直立,扣上了大衣上所有的纽扣……

    “我,大人……非常高兴!您,可以说,原是我儿时的朋友,忽然间,青云直上,成了如此显赫的高官重臣!嘿嘿,大人!”

    “哎,算了吧!”胖子皱起了眉头,“何必来这种腔调!你我是儿时朋友——何必来这一套官场里的奉承!”

    “哪儿行呢……您怎么能这么说,大人……”瘦子缩得更小,嘿嘿笑着说,“大人体恤下情……使我如蒙再生的甘露……这是,大人,我的儿子纳法奈尔……这是我妻子路易莎,新教徒,某种意义上说……”

    胖子本想反驳他几句,但看到瘦子那副诚惶诚恐、阿谀谄媚、低三下四的寒酸相,使得三品文官几乎要呕吐了。他扭过脸去,向瘦子伸出一只手告别。

    瘦子握握他的三个指头,一躬到地,像中国人那样嘿嘿笑着。他妻子眉开眼笑。纳法奈尔咔嚓一声,收脚敬礼,把制帽掉到地上。一家三口都感到又惊又喜。

   一八八三年十月一日

【注】①莫斯科至彼得堡的铁路,以沙皇尼古拉一世命名。②一种烈性白葡萄酒。③纳法奈尔的爱称。④古代希腊人,他为了扬名于世,在公元前三五六年焚烧了世界七大奇观之一的阿泰密斯神庙。⑤古代希腊人,曾引波兰军队入境。

(选自《契诃夫文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真实情节

希区柯克

    差不多晚上九点钟的时候,他离开大厦。外面天色已经黑了好些时候,行人稀少。他等了一下,让几辆汽车过去,然后跨过街道,到了他那部老爷车停的地方。

    开始他并没有注意到那两位年轻女子,直到她们开口说话为止。

    “先生。”其中一位打招呼。

    他的视线越过老爷车的车顶望过去,见开口说话的是一位二十岁左右的金发女子,身高在一米六左右,在她身后的是一位消瘦的黑人女子,年龄和她差不多,只是个子比她高一些。两个人都穿着褪色的牛仔裤,白色的上衣。

    “有什么事吗?”他问,手在车门把手上停顿了一下。

    “你能搭载我们一程吗?”

    “你们要去哪儿?”他问。

    “圣路易斯。”金发女子回答。

    他本打算在回家途中,去一下圣路易斯旁边的超市。她们的目的地离他要走的路只有几条街。“当然可以,请上车。”他说。

    他上车,伸手打开了另一旁的车门。两人相互谦让谁坐到前座,最后两人都挤到前座。金发女子居中,她的双肩看上去非常光滑,左手肘上刺有一只小小的蝴蝶。

    他发动汽车开上马路,刚要拐弯进入一条黑暗的隧道时,金发女子突然喊道:“停车!”

    他刹住车靠在路边,发现金发女子正抓着一把猎刀,刀尖离他的喉咙大半尺。

    “把钱交出来。”她压低了声音,声音有点紧张。

    他一时手足无措。“我如果没有钱,还能活着离开这车子吗?”他问,“这是你们第一次出来试试运气,对不对?”

    “你怎么会那样想?”金发女子问。

    “因为你们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他说,有点自信。

    “对这种事你又懂什么?”黑人女子带着疑惑而不耐烦的表情。

    “什么都知道,内行得很。”他说着把脸转向金发女子,“就拿你持刀的方式来说吧,它离我的喉咙大半尺。你应该用力顶住我的喉咙或者我的腰部,并且你们应坐在车的后座,这样下手时不容易被发现。”

    金发女子仍举着刀,说:“有道理。”

    “当然有道理。”他有点得意,“还有两个问题。”

    “是吗?说来听听。”黑人女子语气缓和了不少。

    “你们俩的衣着不当。”

    “你是什么意思?”金发女子问。

    “你们的衣服太薄,颜色太浅。如果你们要用刀的话,必须离得非常近才行,这样容易沾一身血。你们若非用刀不可,得考虑万一碰到对方愚蠢的行为,衣服的颜色暗些容易掩饰血迹。”

    “还有呢?”黑人女子问,“你不是说有两个问题吗?”

    “是的,另一问题是,你们要的是钱,而不是来找人聊天。你们应尽可能地把钱拿到手,而不应和对方废话太多。你们只要刀一顶对方就告诉他,废话少说,否则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让他交出所有值钱的东西,否则如何如何。只要你们做得好,他就会被吓得不敢吭声,不敢磨蹭,不敢做一些不该做的事。”

    这时黑人女子已经打开车门下车,金发女子也随着溜了下去,并且把刀收进了包里。

    他点点头,随之劝诫道:“年轻人,正儿八经做事赚钱,少惹是非。”

    “你也一样,别再随便让人搭便车。”金发女子回敬了一句。

    金发女子一关上车门,他就开车一溜烟地跑了。

    他按照原先的计划,在超市买完东西后开车回家,当他进家门时,情不自禁地吹起了口哨。

    他妻子从厨房里高声问道:“你听起来心情不错,你的小说写得怎么样了?”

    “我把最头疼的一部分写完了。”他回答。

    妻子从厨房里出来,递给他一杯酒。“是不是半途抢劫的那一章?那一章你总觉得不太符合现实。”

    他抿了一口酒,笑着说:“现在我认为够合乎现实了。实际上,我可以肯定,合乎现实。”

(原文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鞋匠菩子

沙克

    寒风就像冰箱里拿出的快刀,往所有的缝隙里戳着嗖嗖的冷。鞋匠菩子用老式的三块瓦棉帽捂住头和脸,把小区大门外的鞋摊挪到墙角处。

    我把穿了六年多的一双磨砂牛皮鞋递给菩子。这双鞋已被他修补过几次,鞋跟磨塌了他给打上鞋掌,鞋底和鞋帮间脱口了他手工用针线缝合。这次还是让他打鞋掌。我右脚的鞋跟磨得厉害,每年都要给皮鞋打一次右掌,不然走路时脚底往外侧歪。菩子用一只半椭圆形的黑色橡皮掌在鞋跟上试试,又换一个小些的试试,都觉得不满意。他从铁柜子中拿出一个小木盒,翻了个底,找出一块与鞋底同质顺色的马蹄形牛筋掌。不过太大了,形状与鞋跟的磨塌处不相干,于是他用剪刀把它剪成半椭圆形,用锉子把鞋跟磨塌处的灰尘锉掉,表面稍稍锉毛,用黄胶涂抹鞋跟与鞋掌,放到脚边风干一两分钟。

    一阵旋风像水流一样冲过来,被我从头包到腿的大棉衣挡着。菩子的身体似乎歪了一下,鼻涕流到嘴唇上,他撩起蓝布围裙的一角擦掉鼻涕。“你凑合着打个掌就行了,旧皮鞋值不着用功。”我有点替他着急。“那不行,靠手艺吃饭马虎不得的。”一两分钟的空隙里,菩子看到左脚那只鞋子的侧面有一点点绽缝,拿到修鞋机上哒哒哒地缝好。

    然后,他把涂过胶的鞋掌和右鞋跟压在一起,接着,再把残剩的牛筋掌剪下一小块,先用锉子把两面使劲锉毛,锉下来的粉末落在他腿上铺着的帆布上,再用削刀削成扁扁的楔状,两面涂上胶用嘴巴吹一吹,塞进鞋掌与鞋跟间合不拢的三角缝中,再放在铁鞋托上用小钉锤给锤实了。在楔状小块塞进去之前,他已经把帆布上的粉末撮起来撒进三角缝中,这样鞋掌、楔状小块和鞋跟间就粘得严密实在了。

    贴着鞋跟侧面的弧度,他用削刀把鞋掌和楔状小块削平。“好了。”他把鞋子递给我查看。

    我问他,“多少钱?”他说,“不用了,拿走吧。”我说,“那不行,你得收钱。”他说,“给两块钱吧。”我说,“给你五块。”他摆摆手说,“打个小鞋掌就两块,对哪个都一样鞋匠菩子

    这是午饭后,没什么人拿鞋子来修,菩子修补着寄放在他这里的一堆鞋子。我没什么事,穿那么多衣服不怕冷,和菩子聊天也不影响他做事。

    “我爸爸有一双在部队时发的军皮鞋,从1948年穿到1977年,我接着穿就是穿不坏。现在的皮鞋连布鞋都不如,像草鞋,几个月就穿坏了,穿年把就得换新的。”我起了话头。

    “过去的军皮鞋是厚牛皮做的,是头层皮,鞋头还衬着钢板,能不结实么。现在的牛皮鞋,是用剥离过几层的牛皮做的,有的薄得像牛皮纸,黏衬上别的仿皮材料,看起来厚实一点,其实吃不住穿的。”菩子答着话。

    “再薄的真皮鞋,也不至于穿半载一年就坏了啊。”

    “现在的做工哪能和过去比,糊弄出鞋样子,表面好看就行。好多皮鞋说是真皮鞋,其实是合成革的材料……”

    菩子扶着鞋摊柜站起来,伸展一下腰身。他只有一米四几,被小儿麻痹症致残的腿根本伸不直。他摸着裤腰上的牛皮带说:“你看过去的东西,是没剥层的牛皮做的,用两代人都断不了。我父亲十八岁时开始用的,用到他死,我又用了三十多年。”他的牛皮带表面像蜘蛛网似的,跟他皴裂的手掌一模一样,连颜色都一样,灰不拉几中带点黄鞋匠菩子 沙克阅读附答案文章鞋匠菩子

    “哎,菩子,假如皮鞋都像过去那么牢固,皮鞋厂和皮鞋店就完蛋了,产量销量要减少几倍。”

    “呵呵,那我做鞋匠的也完蛋了,养不活老婆儿子了。”

    菩子的老婆是个身强力壮的哑巴。他的儿子在职业技术学院读建筑工程专业,是个能说会道的大块头,还在学校的业余拳击队里当队长。菩子特别为儿子骄傲:“我们家原来有五口人,四个是残疾人,父母死了儿子长大了,我也老了,五十九岁了。以后我们家再有五口人时,健康人就占多数啦。”

    我拿起装着磨砂牛皮鞋的塑料袋起身离开。走到小区门口时,想起什么,就又走了回来。菩子坐在那里,埋头摇着修鞋机补鞋子,矮小的身子被鞋摊柜遮得没了影子。多少年来,他一直被鞋摊柜挡在后面。

    “菩子,你坐得偏一些,别让鞋摊柜挡住你的人。”

    菩子乐意接受我的意见。我帮他把鞋摊柜往大广告伞的旁边移了几十厘米,对着马路现出菩子的身体。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一支倾听黑暗的蜡烛

朱成玉

    临终时,祖母颤巍巍地示意我们点上一根儿蜡烛,说要和它一起熄灭。我不知道祖母此举有何深意,只知道那个时候经常停电,而一根蜡烛的价钱是5分硬币。

    祖母望着蜡烛,眉头舒展,灵光乍现,随即又仿佛一个跋涉了许久的旅人到达了目的地,长舒一口气,卸下所有。

    祖母没有活过那根蜡烛,先它一步,咽了气。祖母的脸上露出久违的微笑,酒窝像一朵莲花。她奋力伸出手去,骨瘦如柴的手,指着我们。像菩萨的手,伸到我们中间。

    祖母去了,电却来了,电灯照亮所有人的忧伤,却再也照不亮祖母的前额。

    父亲吹灭了蜡烛,说:“留着这根蜡烛,等出灵的时候,点着它,给你奶奶在那边照个亮儿。那边太黑了。”

    那边是哪边?父亲又没去过,怎么就知道那边是黑的?年少的我满是疑惑,可是看着一张张因为悲伤而严肃异常的脸,我又不敢问太多。

    父亲似乎看出我的疑惑,接着说:“你奶奶这一辈子苦啊,在晦暗的地方待得时间太长了。”

    祖父和祖母结婚几年后便当了兵,然后杳无音讯,祖母一生没有再嫁,独自一人养大父亲和叔叔。因为祖父当的是国民党兵,所以“文革”的时候祖母免不了受了很多红卫兵的“声讨”。祖母忍受着尘世带给她的一切苦楚,正如她那苦命的村庄,终日沉默,一言不发。

    她在村庄里扎下根去,哪都不去。她说就算临死前最后一刻,也要等着祖父,她就那么执拗地信着,祖父还活着。

    那段日子,祖母常常去当铺。从最开始的手镯,到后来的银饰,甚至她最割舍不下的香炉,银制的烟袋锅,都一一典当出去,只是为了让她的孩子们不挨饿。为了孩子,她把自己的家当典当得干干净净,只剩一副嶙峋的瘦骨。

    老了,本想着该享享清福,却不想又得了重疾。

    祖母卧床不起,躺在床上,谁都可以推开她的门进去,看她躺在床上的狼狈样子。

    “离远点,我身上臭!”她老人家总是这样对我们说。

    祖母是个极其干净的人,大家闺秀,年轻时候有洁癖,她的床,别人坐过之后,她都要重新洗一遍。可是她老了,病了。她所有的器官都坏了,功能丧失,不得不由家人为她擦洗身体。每当这时候,她会像疯子一样发火,有时候会像小孩一样哭。一生的尊严和坚守,噼里啪啦全毁了。

    最难熬的是夜晚。一切都停了下来,唯独疼痛,还在漫无边际地爬。

    祖母在黑暗中,忍着疼痛,她的手紧紧攥着,她的嘴紧紧咬着被子,她不喊叫,她心疼她的儿孙,不想让自己的喊叫惊醒了我们。

    祖母在黑暗中,被疼痛戳醒,就那么睁着眼睛,我想,她的脑海中定是一遍一遍地播放着往日时光,这岁月的皮影戏,终于要演到最后一幕。

    令我们意想不到的是,祖母在黑暗里对抗疼痛的方式,竟然是给我们一颗颗地嗑着瓜子,早上醒来,她的枕头边儿上堆满了很大的一堆瓜子瓤。只有早晨这会儿,她才能睡一会儿,我们轻手轻脚,从她的枕头边搬走一座山,尽量不弄出一点儿声响来。

    想起父亲说的话,祖母更多的时光都是在黑暗里,而她并没有因此消沉,照样带领我们把日子过得柳暗花明,风生水起。说白了,祖母是一个可以驾驭苦难的人,这苦难的烈马,一旦驯服,可以驮一个人奔往幸福。

    在黑暗里又怎样?那就去做一支倾听黑暗的蜡烛。

    这是祖母的哲学。

    祖母大限将至,在那幽深的黑夜里,尚且咬牙活着,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挥霍生命?

    终于知道祖母为何在临终前执意要点上一根蜡烛,她是需要这根蜡烛为她送行。她不想,临死前的最后一刻,都是黑暗的啊!

    现在想想,祖母临终的眼里,一定是看到了祖父,嘴边才绽开了一朵莲花。

    想起祖母的这个夜里,我把灯关上,点燃一支蜡烛。倾听黑暗的蜡烛,时而被风吹熄,时而被风吹亮。

    夜里的云朵在窗玻璃上颤抖着,想借点光亮取暖,捎带着擦亮了属于思念的天空。

    忽明忽暗的蜡烛,是奄奄一息的祖母,为了祖父和她的孩子们,咯尽了最后一滴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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